消防整改总结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消防整改总结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消防整改总结

消防整改总结范文1

县住建局成立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城建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局属各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对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通过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全方位排查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督促整改到位,提高住建系统火灾防控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和检查范围

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全国“两会”结束,在住建系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市政公用行业和建筑施工领域。

四、检查内容

(一)局属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有无值班人员脱岗情况;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二)建筑施工领域: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是否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员工集体宿舍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问题。

(三)拆除临时搭建建筑:城建监察大队负责查处违章搭建临时彩钢板建筑物,专门建立台帐,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档案,并做好详细的花名册报送至规划城建科。局委会集中讨论决定后,将依法集中拆除一批彩钢板违章建筑。于2月15日前报送临时搭建彩钢板建筑物花名册。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建科。2月15日前,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排查整治。1月26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治理活动,对于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能整改的,现场立即整改,现场整改不了的,及时向县住建局上报,同时将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于2月15日前将本单位消防安全自查自理工作总结报送至住建局城建科。

(三)检查验收。全国“两会”结束前,县住建局对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查缺补漏,确保检查质量,同时进行全面总结。督促局属各单位进一步做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属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作取得实效。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层层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提高火灾防控能力。要层层签定责任状,将责任进行分解。

(二)迅速部署,精心组织。要迅速进行动员部署,发动一切力量进行排查;邀请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服务单位等相关专业人员参加,确保应查尽查。

(三)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必须逐项整改到位,可以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向住建局报告,由局委会研究整改方案,要求存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按等级要求,报消防部门实施挂牌督办整改。

消防整改总结范文2

一、组织领导

成立夏季汛期渔业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及各相关街道分管主任为副组长,据渔政站、船检站及各相关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次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检查时间

7月16日至9月30日。

三、检查内容

(一)停港渔船:消防设施配备是否齐全有效;用电设施和电路是否安全;休渔渔船燃油是否清空、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离船;安全值班人员配备情况。

(二)渔港、码头、渔船停靠点和船舶修造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配备是否齐全有效;安全值班和安全巡查人员配备是否到位、是否能满足安全管理需要;消防通道和渔船安全离港通道是否畅通。

四、检查方式和步骤

(一)检查方式:本次夏季汛期渔业安全大检查采取渔船自查、街道检查、网格化巡查、职能单位执法检查和领导小组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检查步骤:

1、7月16日至7月31日,渔船自查。各街道组织辖区内停港渔船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风灾隐患,督促停港休渔渔船清空燃油、清理易燃易爆物品,督促停港渔船加强安全值班。

2、8月1日至8月31日,街道检查。各街道按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内渔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巩固渔船自查成果,进一步深挖和整改安全隐患;对辖区内渔港、码头、渔船停靠点、船舶修造厂进行检查,配足安全巡查和安全值班人员,配足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等消防设备,合理设置消防通道和渔船安全离港通道,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3、9月1日至9月20日,网格化巡查。渔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中队负责人组织各责任人开展安全巡查工作,详细掌握分包网格内的渔船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和渔船停港安全情况,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落实整改措施。

4、9月21日至9月30日,督查整改。区夏季汛期渔业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安全隐患的渔船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对安全监管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开展不利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督促各项检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渔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工作职责,按照“查安全、促落实、除隐患、保稳定”的要求,严把安全关。对渔港、码头、渔船停靠点、船舶修造厂和停港渔船的检查要做到不留盲区死角;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安全一起”。

(二)要及时报告渔船防火、防台风专项大检查信息和相关安全管理工作信息。

1、渔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将渔船检查整改情况详实填报《渔船夏季汛期渔业安全大检查报表》;

2、各相关街道要将辖区内船舶修造厂、渔港、码头和渔船停靠点的检查整改情况详实填报《渔港、船舶修造厂夏季汛期渔业安全大检查报表》;

消防整改总结范文3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动员广大师生员工,联合公安消防部门,摸清现阶段全县教育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底数,能够整改的尽快落实整改措施,一时难以整改的全部制定分步整改方案,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消除存量、控制增量”,坚决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县教育系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全县教育系统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担任,成员为县教育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学校安全教育管理股,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报送等工作。各校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

三、整治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集体宿舍等可能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及所在主体建筑。

四、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

各校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梳理,力争摸清现存的重大火灾隐患底数。同时,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新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对重大火灾隐患具体情况以及整改难易程度要进行分类研判,逐个确定整治计划。各校排查摸底情况于每月21日前报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整治。

各校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集中整治,制定专项整治预案,落实整改要做到校不漏栋、栋不漏点。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尽快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同时,在开学初要开展灭火救援、应急逃生等消防安全演练活动。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校在专项行动期间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及时上报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从7月起,每月21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报告。专项行动结束后,各校要组织对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积极总结固化常态化整治经验和模式,探索研究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9月26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总结。

五、工作要求

消防整改总结范文4

近年来,县政府相继部署开展了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和消防安全“重剑”系列大行动、平安攻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大行动等一系列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但受消防基础薄弱,产业结构低、小、散和传统房屋结构差等因素的影响,全镇火灾隐患仍然量大面广。为认真吸取龙港“.”较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铁腕整治大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消除隐患、长效监管”的要求,严厉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力量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一般火灾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通天房、设置在通天房内的小作坊场所等。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摸底阶段(月日至月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村居(社区)、基层站所和企业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隐患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建档,并于月日前报县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以下简称县防火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月日至月日)。各村、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整治,落实有力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验收阶段(月日至月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剖析存在问题,研究长效管理措施,并形成局面材料于月日前报县安监办。镇安委会将对村、各有关部门的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四、具体措施

(一)广泛动员,全面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分线定责”原则,将在全镇范围内分片、分线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地毯式排查;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两委”、驻村干部和基层站所的作用,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等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消防安全隐患,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排查工作中来。排查消防安全隐患要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不留死角盲区,必须登记造册、建档立案,排查记录上必须有责任人签字。

(二)严格执法,铁腕整治。全镇所有通天房和居住出租房必须配备消防“四要件”(逃生绳、手电筒、逃生面罩、灭火器),电气线路必须全部穿不燃套管保护;小作坊消防安全隐患必须得到彻底整治;三层以上为木楼梯、木楼板的建筑严禁用于出租房出租。各村、各单位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迅速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重大、疑难和复杂的消防安全隐患区域或业主单位,要采取县、乡镇两政府挂牌督办形式,由县防火委指导县级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督办单位,实行挂牌整治。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县防火办要会同乡镇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的,坚决关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行动作为促进全县产业转型升级的契机,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关停消防安全不合格的“低小散”企业和场所,加快产业升级步伐。在整治行动中要做到六个“一律”,即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律责任到人;未经消防审批单位一律取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搭建一律拆除;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一律先关停再整顿;消防安全隐患在限期内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对整改不到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媒体曝光,并依法追究业主、房东、监管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机制,长效监管。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消防安全隐患回潮和反弹。镇安委会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指导责任片区,实行分片定责的督导机制。各村要根据所辖区域消防安全工作情况,住手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科学合理地划分监管责任区,建立由乡镇、村居(社区)干部及综治、公安、安监、消防、流管等基层站所参与的风格化监管队伍,实行分片定人定责的网格化管理,明确监管区域、监管对象、监管职责和监管任务,开展联防巡查,加强长效监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安委会负责对消防安全隐患铁腕整治大行动的领导和协调,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各村要切实承担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严格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依法担负起对本系统、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火灾隐患,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切实履行法定的消防安全义务和职责。

(二)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捆绑式”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每个责任区明确一名责任人。镇属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严肃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镇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严格执法、依法办事。供水供电部门要依法采取断水、停电等强制措施;税务部门要加强稽查,对涉及偷漏税的,要依法严惩;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无证照生产经营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取缔一起;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国土、规建部门要加大拆专违整治力度;对私拆封条、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打击。

消防整改总结范文5

以坚决预防和遏制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以“防火墙”工程建设为载体,本着“什么地方不放心、就排查什么地方”,“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为抓手,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一切必要举措,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力确保我镇火灾形势平稳。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领导,镇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副镇长高才保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公安派出所,负责全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督查和考评,办公室主任由公安派出所所长肖明兼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确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三、整治内容

自即日起至年底,各村(场)、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和重要大型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大力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以及其他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切实做到严守重点场所、严管重点单位、严抓薄弱环节,严格整治火灾隐患,有效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重点排查整治以下主要内容:

1、社会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落实情况。

2、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地下建筑的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3、建筑消防设施配置及运行状况.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了建筑消防设施;消防控制设备是否配置齐全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功能是否完整,运行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是否齐全完好,防火卷帘、常开式防火门的自动、手动启动功能是否能够正常实现;建筑消防设施是否落实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4、中小学幼儿园、涉会场馆、代表驻地及周边重要场所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三合一”场所及出租屋防火分隔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情况,消防设施的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用火用电情况等。

6、其他突出的消防安全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25日前)。各村(场)、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周密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27日至6月27日).公安、安全办、教育、建设、文化、卫生、工商、广电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明确整改责任人,期限、措施,并登记在案,限期整改落实;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到期未整改的火灾隐患,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召开火灾隐患整治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明确责任、落实举措、限定期限,确保按期消除隐患。镇政府将适时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督查,通报整改情况。

(三)整治验收阶段(6月1日至7月1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前,各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在专项行动结束前,应对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遏制群死群伤火灾、实现全镇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立即制定方案,抓紧动员部署,迅速启动整治行动。

(二)严格整治,强化服务。各村(场)、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大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防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坚决查处,限期整改,绝不手软。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整改;对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报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消防整改总结范文6

一、强化领导,营造氛围

为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消防安全,严防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市司法局强化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各所长、主任为成员,局办副主任周亚清具体负责,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长效建设。二是加强文件宣传。8月17日上午,司法局组织机关、司法所全体干部,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传达市消防委关于集中开展居民住宅五清活动、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局长张宜华就消防安全生产工作作了进一步周密部署;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内部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同时,印发宣传资料,对机关住户广为宣传,做到户平一份,取得机关、司法所相关住户的广泛支持,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三是强化工作责任。按“一岗双责”、“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明确了领导、机关各科室、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负责人及工作岗位安全工作职责,印发岗位职责,做到人手一份,进一步突出了消防安全工作主题,强化红线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促进了安全发展。全体司法行政系统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堵塞漏洞,排除隐患,严防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工作中。

二、强化整改,排除隐患

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平安、祥和的幸福生活,市司法局加强了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促进了安全隐患排除。一是加强工作督查。8月19日,市司法局以“走基层”活动为契机,由分管副局长熊举凌同志带队,对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大督查,并建立台账。同时根据当前消防安全生产形势、并结合单位实际检查了消防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在这次大督查别是对基层司法所,督查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档案、听取汇报的方式,详细检查了各司法所消防安全设施情况,仔细了解了消防安全措施、制度等内容。二是加强住户清查。对司法局院内住宅楼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发放对照整改资料和告示60多份。对走道内电缆线、可燃气体、违规存放电动车、充电、室内阳台存放可燃易燃或易爆物品和通向屋顶平台的疏散门等进行排查,确保不出安全事故。三是加强隐患整改。组织各科室,各相关住户对照消防安全要求和标准,集中整改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整改电路、可燃可爆源、消防通道等。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及时进行了反馈,能整改的当场要求整改,不能整改的限期整改,切实消除存在的各种消防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