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建设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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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建设意见

乡镇建设意见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绿色产业为目的,抓住坡耕地整治和石漠化治理机遇壮大“蚕桑产业”,大力发展职业蚕农、家庭蚕场,以全程省力化多批次养蚕,桑园综合利用,打造核心蚕桑产业丰产示范园区为措施,推进全镇宜桑宜蚕区域快速发展,助农增收奔小康。

二、目标任务

到2017年全镇拥有投产桑园8000亩,栽桑养蚕农户1500户,标准化共育室50间,标准化室外蚕棚800个,常年养蚕2.5万张,生产蚕茧100万公斤即2万担,蚕农售茧收入4000万元以上,桑园综合利用收入2000万元,栽桑养蚕综合收入6000万元以上,户均收入4万元以上(各蚕业村分年度主要任务见附表)。

三、扶持政策

(一)桑苗款

按(6+2)×1.5尺错窝栽植规格,亩栽嫁接良桑“农桑14号”1000株,由县石海穗丰富民蚕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在外省采购,桑苗采购价0.6元/株,每亩需桑苗款600元,每亩收栽桑农户桑苗款100元,其余每亩500元桑苗款由合作社补贴。

(二)桑苗管护

经政府与合作社在2015年4月初共同组织验收,新栽桑苗成活率在95%以上,每亩由合作社投入100元的尿素作追肥,分两次(2015年4月下旬一次、5月下旬一次)兑现。

(三)蚕棚建设

季养蚕2张以上或栽桑5亩及以上户,需新建蚕棚的面积60㎡为起点,主体建设要求:脱离住房、四周通风有遮阴网、地面硬化、有隔热层、四周有高40公分的女儿墙,檐口高不低于2.8米。配套建设要求:一个消毒池,一个蚕沙处理坑,一个10m2以上贮桑室,一套省力化养蚕自动上簇设备。经验收主体建设与配套建设达标一间每个蚕棚补助4000元(合作社补助3000元,若配套建设每少一项扣补助资金10%,建有地火道合作社追补500元,镇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必须脱离住房新修,利用住房改建或一瓢水蚕棚不享受此政策)。

(四)共育室建设

1.新建共育室:新建一个共育室建筑面积60㎡,达合作社要求每平方米投入200元,封顶投入1.2万元/个。

2.改建共育室:饲养室扩大面积或新建操作室,新建面积每平方米投入150元,其他需改建的项目逐项确定。

3.配套物资:大件配套物资补湿器、换气扇、标准蚕盒、切桑机(每台1660元,收300元换刀片基金)等由合作社统一配送,所有权属合作社,使用维修权属共育户。

(五)作业道路

在重点打造核心蚕桑丰产园区内,为方便蚕农对桑园管护,计划建5000米道路,建设规格宽60-80公分,厚6-8公分,由村、组统一规划,镇蚕业办和合作社九丝工作站认可,受益户投工投劳,材料费由合作社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到人

镇成立蚕桑产业发展领导组,负责全镇蚕业生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规划、管理和督导工作,实行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共育户。相关村支书记为该村蚕桑产业发展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第二责任人,联系村工作员为第三责任人。各相关村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蚕业生产的组织协调和各阶段任务的落实。

(二)规划落实

各蚕业发展村在2014年9月15日前,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镇联系村干部、合作社九丝工作站人员参加的动员会,在统一思想前提下,结合本村产业规划,在2014年9月底上报蚕桑规划地段区域面积、到户名单。规划原则:以户为单位:新栽桑户起点栽桑面积不低于5亩,原则上不超过15亩,原有养蚕户桑园面积不够的栽足或超过5亩;以区域地段为单位:在双合村、红胜堰村沿村道水泥路上下300米,各集中打造1000亩核心蚕桑丰产示范园区,其余各村沿村道或组道上下300米范围内,集中规划新栽桑面积200亩或以上核心示范区1-2个。要求:规划区域、栽桑农户名单、面积在2014年9月底上报镇蚕业办和合作社九丝工作站(原九丝蚕业站)。

(三)签定发展协议

在镇政府监督下,县石海穗丰富民蚕业专业合作社与蚕农签定以下协议:

1.蚕茧保护价协议:合作社与蚕农签订最低保护价收购合同,即每公斤鲜正茧在质量保证前提下,按最低保护价28元/公斤收购。若市场行情低于保护价时按保护价收购,若市场行情高于保护价时则按市场价格收购。

2.栽桑协议:合作社与栽桑户签订五年的栽桑协议,若在五年内蚕农挖桑毁桑,合作社收回全部栽桑投入。

3.共育室建设协议:新建、改建共育室,合作社与共育户签订五年的共育室建设协议,若在五年内不搞共育,合作社收回全部投入。

4.蚕棚建设协议:新建蚕棚合作社与蚕农签订五年的协议,若在五年内不养蚕或转作它用,合作社收回全部投入。

(四)多批次养蚕、培育养蚕专业大户

桑园面积5亩以下,季养蚕3张以下户以及海拔高度较高区域的农户,参加年养蚕4次布局模式;桑园面积5亩或以上,季养蚕3张或以上,建有室外蚕棚户以及海拔高度较低区域农户,参加年养蚕7次布局模式。由合作社九丝工作站和镇蚕业办共同确定到户,合作社根据预订种情况,对养7批蚕的间隔15天左右出一批蚕种,对养4批蚕的间隔30天左右出一批蚕种,以充分利用桑叶资源、人力资源、设备资源,最大限度创造经济效益,为培育大批养蚕专业户提供有力保证。

(五)以蚕为主、综合利用

一是间种套种:新栽桑园当年原则上不得种植高杆、藤蔓作物,可种植豆类、红苕、蔬菜等经济作物,若种植玉米最多在宽行中间种植一行玉米。已投产桑园在宽行套种土豆、红苕、蔬菜等。

二是利用桑枝生产食用菌:利用冬季桑树修剪所得桑枝条,制作生产食用菌材料,利用次年春蚕前空闲时间,在室外蚕棚内生产食用菌。

三是在桑园林下种植竹荪:引进适宜品种,探索在投产桑宽行种植竹荪模式,最大限度发挥桑园土地资源、经济优势。

(六)严格奖惩、确保落实

乡镇建设意见范文2

以党的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确保如期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生态县(市)为目标,围绕国家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考核体系,对标找差,突出重点,咬定目标,倒轧时点,协调联动,合力攻坚,奋力冲刺,加速推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努力打造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为全面建设更加富裕的小康社会创造条件。

二、创建目标

(一)年总体目标

年底前10个镇基本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隆乡基本达到省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除外);各镇乡30%的行政村达到省级生态村考核标准。

(二)阶段性目标

(1)3月底前完成镇乡垃圾中转站、乡镇所在地生活污水管网、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工作;

(2)4月底前完成《镇乡环境规划》审议及上报审批工作,并报市环保局备案;

(3)5月底前完成主集镇公共绿地、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及沿街美化、亮化工程建设。

(4)6月底前完成镇乡垃圾中转站、乡镇所在地生活污水管网、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建设并投运;

(5)6月底前完成主集镇公共厕所、农民休闲场所和农村改厕、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等工程建设;

(6)10月底前完成创建材料的编制工作并报省环保厅;

(7)11月底前过省级考核并上报环保部。

三、主要任务

各镇乡根据编制的《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结合本镇乡目前现状,抓住重点,认真开展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要求。各创建村要认真编制《创建省级生态村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省级生态村考核要求。

(一)加快建设或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实施生活污水接管工程的镇乡及生活污水处理厂,要加快镇区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厂建设;采用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镇乡要完善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氧化沟、塘、人工湿地等),确保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创建村也要因地制宜,按照“先试点后选择,先示范后推广”的思路,积极探索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装置新模式,建设污水治理设施。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就近接入市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实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完善生活垃圾“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处理”的机制,确保辖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三)加快镇区绿化和公共设施建设。完善镇乡所在地市政基础设施、居民休闲场地等公共设施,做到供水排水网络完善、供电、讯设施齐全、饮水卫生安全、农贸市场完善、公厕数量及管理达标要求。加大镇乡所在地公共绿地建设和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工程建设,使镇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1㎡以上,主要道路两侧绿化普及率达到95%以上;辖区林木覆盖率达到10%以上,农田林网化率达到70%以上。

(四)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管理。建设和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综合利用率和养殖污水排放达标率,严禁直排。

(五)持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做到镇乡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村庄环境整洁、不留死角,无脏乱差现象、无白色垃圾。

(六)扎实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建立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制,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收到实效。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各镇乡村要把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列入镇乡和村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同时,要成立创建办公室、调配人员,负责协调创建活动各个环节的落实。各镇乡村要立足实际,认真制定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工作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分解到单位和人员,并健全协调制度、责任制度、检查监督制度,确保创建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开展。

(二)营造创建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开展有创意、影响大、效果好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工作对推动生态建设、改善环境质量、维持生态平衡、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意义;要加强生态文明和环境道德教育,增强全民特别是各镇乡领导干部的环保意识,形成人人积极行动,自觉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省级生态村,关键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各镇乡村、园区要对照创建标准、围绕薄弱环节和设施,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和保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市场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环境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的支持。

(四)健全指标档案。各镇乡村在创建过程当中,要严格创建程序;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和指标解释,逐项梳理,将各项指标达标情况进行计算汇总,连同本镇乡村创建规划、实施意见、任务分解、有关文件、数据来源、各项总结等资料及时进行归档,确保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计算依据充分。同时注重积累素材、制作好创建纪实片。

乡镇建设意见范文3

一、目标要求

以“和兴家园、美丽乡村”为主题,落实好年县美丽办分配给我乡的前杨村美丽乡村建设点,将其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以农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居优美乡村、树文明新风、享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大力推进前杨村生态整改提升工程、垃圾分拣场建设、特色产业发展、森林村庄建设、农家乐发展、村前屋后清洁家园建设等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确保乡美丽乡村建设走在全县前列。

二、基本原则

美丽乡村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要因地制宜,结合创建村实际,制定规划,做到无规划不动工。结合一村一品,突出特色,努力挖掘本土文化底蕴和自然风光。

三、建设内容

1、制定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委托浙江科技学院编制美丽乡村建设规划,体现“二特、三化”建设内容。结合地方特色突出乡土文化气息和乡村美丽风光。保护和开发古道、古樟、古祠堂等具有历史和纪念性建设。

2、加强村庄整治和清洁家园工作

在整乡整治的基础上整体推进道路硬化、垃圾处理、卫生改厕、污水处理、村庄绿化等工作,不断完善建设提升我乡基础设施,改造公共服务设施、民生工程、乡容乡貌等工程项目。建立清洁家园村规民约和长效管理机制,对保洁员实行绩效工资,并积极探索农村清洁家园管理新途径。

3、村级财务规范

在美丽乡村全面推进的过程中,不断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采取农村集体三资,统一资金账户、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联签联审、统一结报时限、统一村帐公开和统一信息归档等7个统一制度。

4、注重农村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经济发展

积极发展农业生态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经营,加快建设杨梅、吊瓜、生猪等优质高效的农产品基地。充分利用南黄古道这一自然资源,完善南黄古道风景点,开发南黄古道游步道,建设农产品展销长廊,开展红枫节节庆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大力推进前杨村农家乐发展。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美丽乡村”能顺利有序的开展,我乡成立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办,具体负责“美丽乡村”建设的计划安排、指导协调和督查考评等日常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周密制定前杨村“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人,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调度,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取得实效。

2、不断加大各方资金投入

积极向上争取各项部门资金;积极努力争取全社会各项资金,鼓励本村村贤、在外成功人士等对美丽乡村创建进行赞助;鼓励本村多余劳动力积极踊跃参加投工投劳投资,真正形成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智出智的良好氛围。

乡镇建设意见范文4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廉洁高效为主线,促进乡镇政府工作由“抓事务、抓管理”向“抓产业、抓服务”转移,通过职能整合,组建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使之成为为民服务的综合平台、开展公共服务的窗口和推进政务公开的载体,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规范、高效、诚信、开放的政务环境。

二、标准化建设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一)机构设置标准化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是集中办理本单位和上级政府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并提供代办、咨询等便民服务的平台。便民服务中心直属本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均要挂牌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统一由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兼任主任,党政办主任兼任副主任,落实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监督工作。各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由驻村干部或村干部兼任代办员,具体帮助群众代办力所能及的申请事项。

(二)服务项目及流程标准化

民政、计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建设等部门应进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窗口,并派驻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受理或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基本服务事项附后)。对入驻的项目要认真进行疏理,逐个编制受理、审查、批准、办结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办事环节,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同时,结合实际,在以上部门和项目纳入便民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创新,拓展服务范围,努力将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综合平台。

(三)办事制度标准化

1.执行效能建设三项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责任追究,规范运行管理。设置首问责任岗位,规范首问责任岗职责。

2.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以及投诉举报制度等配套制度,并予公开。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考核结果要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由区效能办实施。

(四)阵地建设标准化

1.场地:各乡镇(街道)应本着便民的宗旨,将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场地集中设在一楼,实行开放式办公。一类乡镇中心的建筑面积要达到200平方米,二类乡镇中心的建筑面积要达到150平方米,三类乡镇和两个街道中心的建筑面积要达到100平方米。

2.标识牌:便民服务中心标识按省上标准统一为“xxx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标识统一按照白底蓝字、宋体字制作,在办公地点正面显著位置横排固定。结合我区实际,仍保留“四合一”中心的牌子。

3.窗口设置:便民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可分为民政窗口、计生、国土城建窗口、劳动和社会保障窗口、综合服务窗口等,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窗口设置,对审批服务事项业务少、频率低的项目,可整合纳入综合服务窗口办理。每个窗口要有明显的窗口标识牌。

4.办公设备:原则上每个窗口配备一台电脑;各便民中心至少配备一部电话,用于咨询、投诉、联系业务等;配备必要的档案柜。购置相应设备。加强电子政务系统标准化建设,逐步建立电子监察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行政审批系统。

5.人员配备。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从现有人员中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善于协调服务的同志到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要充分授权给窗口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窗口人员原则上2年内不得变动。

6.便民措施:有方便办事人员的休息椅、饮水机、纸张、笔等。

7.公开设施:有服务指南,有固定的公开栏。

8.办公时间:按照规定的机关作息时间,实行完全集中办公。原则上实行每周一至周五工作制,办件量少的乡镇(街道)经区政府批准,可采取每周固定至少3个工作日集中办公,对外服务。

9.有群众意见反馈箱或意见簿。

(五)服务规范标准化

1.文明用语,热情主动,耐心地宣传解释,不准与办事人员争吵。

2.工作时间不准在窗口炒股、聊天、看视频、玩游戏、吃东西、大声喧哗、串岗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一次性告知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主动提供格式文本或式样等,在承诺时限内尽可能早办件、快办件。

4.工作时间窗口无空岗现象。

5.办公场所卫生整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6.工作人员无“吃、拿、卡、要”现象,廉洁高效、公平公正。

三、工作步骤

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于2010年6月启动,2010年9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按照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很抓落实,全面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各乡镇(街道)要本着“规范、便民、实用、节俭”的原则,充分利用乡镇现有的办事场地、硬件设施,给予相应必要的投入,使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能充分发挥作用。

(三)加强指导,强化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务必于201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2010年7月30日前,区效能办和政务服务中心将对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2010年8月30日前,市效能办和市政务中心要组织专项检查,对进展缓慢、推动不力的乡镇(街道)要通报批评,对先进典型要加强宣传,总结推广经验。

附件: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基本服务事项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1.劳动就业

2.社会保险(城镇医保、社保;农村新型合作医疗)

3.劳动关系协调

二、人口和计生部门

4.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5.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席和特别扶助制度对象的申报、审核和办理

8.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申报、审核和发放

9.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审批

三、建设部门

10.农村村民住宅占用耕地、农用地的选址意见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核上报

11.乡镇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审批审核上报

12.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村规划区内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审核上报

13.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核上报

四、民政部门

14.申请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临时困难救助、救灾救急、农村五保供养、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审核上报

15.优抚对象申请定期抚恤金、定期定量补助金、优待金审核上报、发放

乡镇建设意见范文5

一、缺乏执法能力,执法力度不强

现行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员的组成都存在着一定问题,就严重的制约着畜牧兽医工作全面规范的开展。畜牧兽医工作受多个法律法规的约束,如:畜牧法、动物防疫法、草原法、种畜禽管理条例等等,这些法律法规必须要有合法的组织机构、合法的人员进行运用,由于现行的机构设置不合规、人员编制不合法、专业技术水平低,从而造成执法能力差,执法力度不强,影响执法效果。

二、强化乡镇畜牧兽医机构设置的建议

1、建立合法规范的畜牧兽医机构

《动物防疫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根据目前动物防疫工作的实际需要,应该建立县、乡、村三级动物防疫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按乡镇或区域设立畜牧兽医站,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县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职能”。各地应严格执行规定,真正把兽医体制改革落到实处。规范建立乡镇级畜牧兽医站,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乡镇畜牧兽医站,必须接受乡镇政府和畜牧部门的双重领导。村建立村级畜牧兽医室,村是最基层的组织单位,养殖户是最基层的饲养者。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从基础抓起,基础工作是整体工作的奠基石,只有基础牢固,整体工作才能完美。

2、确定合法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

乡镇建设意见范文6

我们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落实省、市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如何把乡镇文化建设好、发展好,充分发挥乡镇文化站重要作用的问题。上午我们看了樊集乡、蔡桥镇两个文化站,樊集乡文化站“以工养文,以文补文”的工作路子,不仅解决了文化经费不足的问题,也稳定了业余文化队伍,丰富了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蔡桥镇文化站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成为当地党委、政府的得力助手,农民群众的精神家园。这两个典型都很有说服力和指导性,这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乡镇文化建设工作是分不开的。刚才,朱市长总结了今年以来乡镇文化建设的工作情况,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会上,*县委王斌书记作了热情的致辞,市文化局陈晓莲局长、*县政府、大丰市政府分别作了发言,他们讲得都很好。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充分认识乡镇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乡镇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的内在要求,是丰富我市广大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载体,也是构建我市整个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加快乡镇文化建设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础工程。乡镇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七大把文化建设提高到了空前的高度,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突出强调了加强文化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极端重要性,对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全面部署。在我市这样一个农业人口大市,只有实现农村的发展才能体现全市的发展,只有实现广大农民的富裕才能体现全市的富裕,也只有实现农村的文化繁荣发展才能体现全市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二是加快乡镇文化建设是“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的客观要求。文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显著标志,是推动小康进程的精神动力。文化的进步反映着社会的文明进步,文化的发展推动着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奔小康、建设新*,既需要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也需要丰富健康的文化生活。特别是在农村,人们精神文化需求日趋旺盛,求知求乐求美的愿望更加强烈,迫切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乡镇文化建设力度,加快文化发展步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

三是加快乡镇文化建设是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人民的迫切需要。乡镇文化是农村群众文化工作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乡镇文化工作承担着服务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思想实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的重要使命。加快乡镇文化建设,是我们培养和造就具有较高素质、较高技能的新型农民,实现和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服务好发展、服务好基层、服务好人民的必然要求。

二、努力把乡镇文化建设好、发展好

乡镇文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任务重,要求高,需要我们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大力推进,把这项工

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一是要大力推进农村文化实事工程,把乡镇文化建设好。建国初,在我市建湖的上冈、建阳,大丰的大中,阜宁的阜城等地就有了文化站(当时称为“大众俱乐部”,后称文化站),几十年来,乡镇文化站为农村文化发展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2006年12月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建设农村文化,在农村积极实施五大“文化实事工程”,即:“县有两馆、乡有一站、村有一室”的“211工程”,兴建一批农家书屋、农家书库、农家书店的“农家书香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和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进村的“三送工程”。几年来,这些工程的建设正在积极推进,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目前,我们要按照省、市工作会议的要求,把这些任务完成好,落实好。使各地的乡镇文化建设工程真正做到:有一个巩固的阵地、有一个能干的带头人、有良好的资金保障、有正常的文化活动。

二是要着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把乡镇文化发展好。发展乡镇文化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一是构建乡镇文化工作新格局。乡镇文化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贴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丰富广大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使乡镇文化工作在乡镇工作中少不了、离不开,充分展示乡镇文化工作的新作为。二是创造全民参与文化活动新形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要充分发挥乡镇文化主阵地的作用,更要广泛发动广大农民群众热情参与,创新活动机制,丰富活动内容,搞活活动形式,使乡镇文化活动方式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不断丰富,活动效果不断凸现,真正使乡镇文化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三是培育文化工作新亮点。要按照“政府扶持、政策激励、社会参与、村民自办”的要求,在乡镇文化建设中,创新机制,增强活力,积极鼓励扶持民办文化,使民办文化与公办文化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推动乡镇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三是要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作用。首先,乡镇文化站处于文化工作的最基层,面向群众,服务农民。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除了党委和政府重视外,乡镇文化单位和乡镇文化工作者要更加以主人翁的姿态,发挥自身优势,增强内生动力,发挥工作的主观能动作用。其次,要充分发挥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在提高农民群众文化水平、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中的作用。要积极组织农村文艺爱好者、文艺积极分子、教育工作者、科技人员,形成一支集宣传、教育、娱乐、科普为一体的文化生力军,提高对农村文化的服务水平。再次,要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与其它载体的合力作用。乡镇综合文化站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广播电视站、有线电视、远程教育网等部门合作,发挥整体效能,放大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利用各种有利因素,推动农村文化建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乡镇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乡镇文化工作,每年都要听取一次乡镇文化工作的汇报,研究确定当年的工作任务。市、县文化部门要重视乡镇文化建设,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形成乡镇文化建设的合力。各地要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每年文化事业支出增幅高于一般财政预算支出增幅”的要求,把乡镇文化建设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用于文化设施建设。同时,各县(市、区)每年对每个文化站要给予2-3万元的工作经费,使他们能够正常地开展工作。要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和推进乡镇文化建设。

二是要大力加强乡镇文化队伍建设。乡镇文化工作者要增强推动我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为发展服务

、为基层服务、为人民服务。乡镇文化站要有2-3人,已有编制的按有关规定落实好政治、生活待遇,临时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由当地财政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待遇。要定期对乡镇文化站长和基层单位同志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从事乡镇文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对乡镇文化工作者,要多关心他们的生活、多支持他们的工作,多为他们办实事,使他们能够免除后顾之忧,满腔热情地投身到乡镇文化建设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