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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职工培训方案范文1
【关键词】地区高校 人事管理系统 探究方案 数据库管理系统
人事管理在任何工作单位都是不可或缺的,以往我们采用的传统的管理方式进行人工的管理在当前来说已经显得效率低、保密差,不适用于大量的数据和信息的采集和管理。随着计算机技术以及网络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智能化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地区高校的人事管理系统,可以利用计算机来进行高效并且智能、安全的管理。
1 高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需求分析
1.1 系统目标
(1)建立一个同一个地区高校人事信息数据库,实现数据的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共享性以及一致性,提高查询数据的效率和人事部门工作的效率;(2)实现人事管理的各个业务功能,比如招聘工作、教职工信息管理、工资管理、职称考核、培训功能等等,提供便捷的网上服务平台;(3)规范业务流程,全面科学地进行高效管理,发挥系统功能,完善人事管理在工作中发生的不足之处;(4)采用现代化的手法,要求系统界面清晰简洁,易操作,针对用户身份取得不同的操作权限,并且提高系统安全性。
1.2 业务分析与功能需求
(1)人事管理:招聘――通过系统在网上来招聘的信息,公开流程管理,其中有应聘者的简历投递到笔试和面试的过程,最后公布录用情况;培训――学校应当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各面的培训工作,做好知识技能的储备,利用系统制订综合培训目标,以及具体的计划实施;考核――学校还必须有对教职工人员的定期考核项目,制订考核标准,评定考核结果;评定职称――主要是对职称管理人员、教职工人员以及职称评审委员会提出要求,这个过程涉及到报名并提交材料,参与评审,最后得出结果。
(2)教职工信息管理:这部分信息在整个系统中应该是很重要的角色,要求系统能实现对基本信息的收集、查阅、维护与统计,还可以导入数据并进行批量操作,灵活性强。而人事管理人员要具有所有的操作权,能够对数据进行添加和删减、修改、统计、查阅,但是教职工自己无法修改数据,部门领导则可以统计与查询信息。
(3)岗位管理:系统能够按时对岗位的信息进行采集和管理,定期维护数据信息,统计人员数据和岗位信息。
(4)工资管理:具体项目有收录工资、查询、修改以及统计数据。这些权限必须由专门负责的人员来管理,主要应用于学校管理人员以及教职工人员。
(5) 系统的管理与维护:设置系统内的所有用户角色并进行管理,分别有部门管理员、系统管理员以及普通用户,角色不同也对应着不同的操作权限。其中,系统管理员是本系统的主要负责人员,有最多的权限,可以分配用户角色并进行数据的普通操作等等;部门管理员则是针对本部门的教职工信息,而且不能任意添加和修改数据;普通用户则只能对本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和修改密码的操作,不能修改信息。
另外,系统还要具备备份策略和恢复功能,要能够保持业务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具备不同级别的备份并制订详细的备份方案。这些数据都要进行日志记录,提供查询等操作功能,可以随时对模块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解。
1.3 非功能需求
(1)数据处理问题:系统应该不定期的自动备份数据,拥有多重数据的输出格式,能够灵活快捷的在各个系统中传输,保证数据在损坏或者丢失的情况下通过备份寻回并恢复。
(2)系统稳定性:对软件的工作时间要求较高,保证运行时间较长还能拥有良好的稳定性、一致性、完整性,准确率也要有保障,对用户输入的数据进行检测,如果产生错误能够及时纠正处理。
(3)响应时间:普通不要超过5秒,统计不超过100秒。
(4)界面轻松:要求工作的流程灵活,采用自由定义和配置的方案,结合图文声像的信息方式让用户轻松使用,并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2 高校人事管理信息系统设计
2.1 总体要求
(1) 保持良好的先进性和开放性,最主要的是针对用户的类别,实用性要好。采取组件化的优秀设计思维,按照相应的标准和法律法规来实现系统设计的规范和良好操作,在系统内部模块之间的接口保持规范化,要能够与其他用户进行数据之间的交互。
(2)功能灵活,操作简单,保证系统维护的灵活,方便扩展与移植,采取面向对象的软件设计方案,综合多媒体技术等信息手法,让用户使用轻松,更自如。
(3)安全、可靠、稳定是重要原则,这些必须得到保证,在保密上做到安全可靠,防止信息泄漏和篡改,对网络用户实行分级管理,提高抗干扰能力,实现内部系统的安全性,能够保证高效办公。
2.2 部分功能模块
(1)人事管理模块:主要有三个部分――公开招聘模块:信息、审查、管理简历、考试部分(面试+笔试)、公布录用信息;考核模块:定义考核标准、制订考核目标、实施计划、评定结果;职称评审模块:通知报名、材料审核、评定奖励制度。
(2)教职工管理模块:主要以树形模式来显示各个机构和部门,添加教职工的角色和功能,提供修改参数的链接,提供查询服务,并且可以批量删减,修改。
(3)工资管理模块:这个模块主要包含了录入、查询、统计与修改,必须得到权限才可以进行操作。模块内可分为:工资录入-工资修改-工资计算-查询工资-参数设置。
(4)岗位管理模块:管理岗位的信息,其中有:统计部门人员数量和岗位信息的相关操作。
(5)系统管理与维护模块:主要是有三个部分:系统管理、数据库应用管理以及用户管理,这三个部分的操作权限也是不同的,针对用户的身份进行公开或者半公开,达到良好的维护环境。
3 总结
由于目前信息的高度发达,高校人事管理也需要采取现代化的手法来进行信息的管理,采用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应用程序作为开发工具来实现模块化的管理,设计出一个良好的高校人事信息管理系统是极为重要的,这样方便了人事部门对信息的各方面操作和管理,更有利于高校全体员工对信息的掌握与了解,极大地提高和增强了校园的办公效率和管理效率。
参考文献
[1]王虎,张骏.管理信息系统[M].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
[2]熊才权.数据库原理及应用[M].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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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蒋绍武.构建高校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的思考与实践[J].现代大学教育,2003.
[5]孙绍芳.高校校园网络环境下的人事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中山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
高校教职工培训方案范文2
一、高职院校绩效工资实施的现实困境
绩效工资制与前几次的工资改革很不相同,最重要的区别是下放部分自,各省市都有权利自定实施方法。以往高职院校只按照明文条款执行改革措施,而此次改革却在规范了津补贴以后构建出绩效工资总数。比较而言,各省市的绩效改革只在奖励性比例和基础性比例上存在差异,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共通的。本研究以问卷和座谈的形式对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调查研究,该校出台了《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基本确立了绩效评价的方案,但依旧存在着较多的问题和不足。
(一)绩效工资实施的适应性、公平性差,绩效考核机制不科学
在高职院校中,教职工岗位分成三种,即专业技术、管理和工勤岗位,如何保证绩效工资向高层次人才、一线教师倾斜,又能兼顾其他队伍的公平是一个难题。1965年,美国心理学家约翰・斯塔希・亚当斯(John Stacey Adams)提出公平理论,该理论认为:“员工的激励程度来源于对自己和参照对象的报酬和投入比例的主观比较感觉。”[2] 他提出员工不仅关心自己收入的绝对值,也关心自己收入的相对值,他们会不自觉地把自己付出的努力和所得收入的比例与他人的这一比例进行比较,若自己付出收益比例与他人的大致相等,则会产生公平感;若付出收益比例与他人的差别太大,则会产生不公平感。调查显示,72%的教职工对目前的工资收入水平表示基本满意,感觉工资虽然有所提高,但是工作内容比过去繁重,个人对工作的投入比过去多,压力增加。在与学校内部其他教职工比较时,普通教职工与担任行政职务教职工的收入差距较大,感觉到不公平。与同城、同类学校相比,绩效工资差别大,地区间的差异又进一步拉大了教师收入差距,部分教职工产生了不公平感。
国务院对高职院校绩效工资改革时,要求绩效工资体现出教职工的贡献和实际业绩。怎样体现教职工的贡献和实际业绩,重点在于绩效考核机制是否科学合理。高职院校是提供高等教育的机构,与社会中的其他企业不同。尽管高职院校有一部分归市场经济配置,但性质属于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教师工作有较高的自由度、智力密集性和创新性,除了完成一定的教学与科研业绩及其投入的职业情感和态度,还要为社会、企业提供培训、技术服务和技术支持。目前,部分高职院校盲目参照普通高等院校的绩效评价制度或套用企业绩效考核机制来考核教职工业绩,客观上否定了高职院校教师工作投入和产出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这必然对高职院校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的绩效评价中,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占80%,教学建设与改革考核占10%,教研科研占10%,凸显了高职院校特色,但是在实践教学环节缺乏科学的薪酬系统和考核办法,出现了实验设备闲置、教师积极性差的状况。在教研科研方面的考核比重低,导致教师对校企合作以及产学研合作项目的开发热情不高。此外,该校于2012年9月开始正式实施绩效评价,由于实施时间不长,高职院校对教职工进行绩效管理的系统还没有正式形成,现有的绩效管理系统缺乏完整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配套设施不完善,教学经费不充分。高职院校近年来大多扩大了学校规模,具有较大还贷压力,因此用于改善教职工待遇的经费相对压缩。实施绩效工资制,是为了激励广大的教职工。教职工并不是只注重工资待遇,他们还注重参与学校的重大事务、工作环境、科研设施、培训进修机会、住房福利等,这一类的激励绩效也是教职工关注的方面。但是,高职院校在这方面不够重视,使得教职工获得的成就感和满足感低,不利于完善激励机制。
(二)岗位设置不规范,津贴规范难度大
高职院校绩效工资实施的基础在于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将岗位和薪酬联系起来。高职院校需依据学校的功能、规模、特点确定发展目标,并确定好部门的岗位和目标。高职院校应建立全员聘任制度,让优秀教职工在待遇高的岗位中,实现人尽其用。规范化的岗位设置是实施绩效工资制的基础,岗位设置包括各岗位等级的控制、岗位总量的设置、岗位结构设计等。我国高职院校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时间很短,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因此,岗位分类管理中,各高校不能脱离传统管理的制约,不能有效地将实际贡献、工作业绩以及岗位职责机制相结合。所构建的收入分配激励制度也不够规范。教职工选择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都会牵涉到最终核定的工资数目,需要慎重地进行设定。
高职院校实施津贴制度,能够发挥和调动学校教职工的积极性,确保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但我国多数高职院校的津贴名目复杂,缺乏规范管理,占总收入比重差异大。各高职院校的区域政策、创收能力、科目设置都不相同,其津贴分配也会受到影响。高职院校发放教职工津贴有多种形式,有的是折价形式,有的是实物形式。我国规定,开展绩效工资制后,除国家规定岗位津贴之外,不允许有其他名目的津贴存在。而怎样将原先存在的津贴移到绩效工资制中,又不会出现社会矛盾,这是绩效工资实施中的难点。
(三)对绩效工资认识不到位,激励效果不明显
目前,很多高职院校管理层并没有将绩效工资改革视为提高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的有效措施,而仍然将其看作是传统的行政命令式考核,使其失去对教职工应有的激励作用。访谈发现,一些高职院校领导者认为,绩效工资评价体系耗费了学校管理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加大了管理成本,但是激励效果并不明显。由于国家制定的改革方案只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所以在绩效工资制的认识上也存在许多分歧。对绩效评价方案的公开和宣传不到位,部分教职工对绩效考核方案的知情度低。在调查问卷中关于“目前学校是否有系统的绩效考核方案”的回答中,普通教师选择“不清楚”或“没有”的占到23%,而有行政职务教师的比例为2%,两者存在显著差异。
绩效工资是以教职工的工作业绩为依据的一种激励性、奖励性工资制度。但是,我国高职院校的基础绩效多是以教职工职务和职称等级进行分配,很难起到激励作用。奖励绩效工资对提高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有重要作用,但奖励绩效工资不可能超出总绩效工资的一半。一些高职院校甚至从教职工总绩效工资内拿出奖励绩效,即将教职工该得的工资待遇作为绩效奖励,这样并不能起到激励的效果。访谈中了解到,部分高职院校依旧遵循以往的收入分配方案,形成了校内津贴和国家工资并重的薪酬分配形式。实践中,薪酬激励手段不够。高职院校多以物质激励为主要激励手段,更注重教职工的行政职务、教龄和资质,而忽视教职工的教学科研能力。有时,教职工收入与身份紧密联系,是当期收入。这就使得教职工不能预料到其他稳定性的收入,激励效果不显著。
二、高职院校绩效工资制实施困境的解决路径
(一)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制度体系
绩效工资制若要取得实效,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制度,增强其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指标的内容,主要涉及教师的业务工作量、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以最大化地表现出教师的绩效能力。薪酬制度化设计旨在解决支付多少、如何支付以及支付效果等问题。支付多少的问题涉及薪酬水平和薪酬结构两个方面。如何支付的问题折射出组织的战略定位,即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两种支付方式。支付效果则涉及绩效工资制度能否真正降低监督成本,实现激励相容的问题[3]。高职院校的绩效考核要从以往的单人完成教学量改变为团队整体和个人的考核模式,实行分类管理,平衡好教学岗、管理岗及科研岗之间的关系。在高职院校内设有学术团队,将学术团队的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绩效的依据,团队成员绩效分配以内部的二次考核为依据。如此,便可以用相关政策支持学术团队获得学术水平的提升,并且可以提高教职工的工资待遇,提升教职工的科研水平。除此之外,高职院校教师的劳动质量和数量都不能获得全面的认可。有绩效成绩评价权,便可以决定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因此,监督制约机制可以保证公平、公正的绩效工资。
(二)设定绩效工资的结构比例,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水平
高职院校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绩效工资中的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的比例关系,在绩效工资设计与绩效考核时遵循四个基本原则,即战略目标导向原则、外部均衡性原则、系统均衡性原则、有效激励性原则[3]。调研发现,基础绩效占70%的总绩效工资比例分配不但没有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反而形成了集体化形式。因此,要科学合理地安排绩效工资的结构比例。如果该高职院校教职工工作稳定,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那么就可以在工资体系中发挥出保障性质的功能,基础绩效适当占多,超出50%。如果是高职院校期望多一点绩效工资激励,基础绩效不能超出60%。绩效工资的结构比例最好在50%~60%之间,高职院校级别不同,还需区别对待。
高职院校中的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的核定方法。可根据事业单位特殊的收入分配点,调控收入差距,并根据经费来源和单位类别因素,分类设置托底线和控高线,严格控制偏高收入的单位。关于控高线,可按照150%的基准线执行。高职院校应突出职业教育的特征,将教师参与企业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社会服务等纳入绩效工资考核内容,向密集型知识技术和层次人才倾斜,注重中青年教师队伍专业成长。
(三)实现单向透明公示,培育正确的绩效管理理念
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必须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要充分发挥教职工的参与职能,通过教代会等形式对绩效工资的收入分配进行监督和民主管理。二级院校的绩效工资分配要通过教职工大会、党政联席会的审核,并由学校备案再进行实施。学校所有教职工的校内收入,要建立透明的内部信息共享网络,对一些教职工的特殊奖励绩效要进行情况说明。如果教职工对自己或他人的绩效工资存有异议,可直接和学校领导商议,经核实再确定具体解决方案。此外,还要宣传绩效工资管理理念,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使教职工客观全面地看待自身与他人的贡献与报酬,帮助教职工获得公平感。目前,许多教职工感觉绩效工资等同于涨工资。但实施绩效工资后有的教职工的工资薪酬不但没有涨,而且出现了下降,便会抵触绩效工资制。绩效管理理念不是极端功利性的,而是为了激励教职工继续投身于教育事业中。因此,需大力宣传绩效工资的管理理念,通过使命感召、意义挖掘、愿景引导、自我主导、行为自律、文化熏陶等方式,建立以人为本的校园文化,激发教职员工的奉献意识,使广大教职工将个人收益增长与院校良性发展结合起来,理解高职院校的处境和行为,赢得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高校教职工培训方案范文3
(一)对个人所得税筹划认识不足一提到个人所得税筹划,一般人会理解成单纯少交税。当前很多教职工抱怨交纳的个人所得税过高,认为相关部门人员应该通过少报收入来达到少缴税的目的,把偷税、漏税等同于纳税筹划。有的甚至认为纳税筹划只是财务部门或是人事部门某一部门的责任。纳税筹划的主体是单位中能够决定收入分配总量,能够制定分配政策、分配标准和发放时间的人事部门,财务部门配合人事部门完成税收筹划工作,在分配的时间、分配的额度也需要得到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二)现行工资福利发放方式的税负弊端学校由于教学工作的特殊性,现有工资福利发放方式是除教学酬金外其他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金每个学期发放一次,高等学校由于教学酬金由于教学作量存在不确定性,没法按月均等发放,未纳税绩效工资总量的其他收入发放方式存在随意性,且发放酬金的部门不统一,由此造成月发放金额的不均衡,给纳税筹划加大难度,且未能充分利用年终奖利用商数确定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现有高校实行财政统收统支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这种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单位使用的每一笔支出需要得到财政的授权审批,且授权额度要相对均衡,使得税负筹划的难度加大。
二、绩效工资制度下的高校个人所得税筹划思路
(一)明确绩效工资制度下教师收入构成根据绩效工资改革文件,高校教职工的收入构成有以下几项。(1)财政统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2)奖励性绩效工资:包括基本津贴、绩效奖。(3)其他津补贴:包括实践教学酬金、教学成果奖励、辅导员津贴、值班补贴、科研劳务费、监考费、加班费、精品课程建设费等。只有厘清收入构成和收入发放方式,才能测算出每位教职工年总收入,并测算不同方案的税负,为纳税筹划打好基础。
(二)讲求事先筹划原则事先筹划是发生纳税义务之前,通过对工资等个人所得的支付进行事先规划和控制。因此学校在年初就必须对工资、津补贴、奖金的发放,涉及教职工的各项经费的报销制度、福利费的支付,进行事先规划和设计,并以制度的形式规范化。人事部门应熟悉相关政策,统筹教职工的工资发放金额与发放方式,在考虑常规性工资、课酬等其他变动因素的基础上,尽可能精确提供每一教职工下一年度的工资数,为纳税筹划打好基础。
(三)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一般来说,纳税筹划的主体为能够决定收入分配总量和标准的部门。在高校,人事部门负责制定薪酬福利政策,因此,人事部门是纳税筹划的主体。由于高校是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每个月资金使用必须经过财政授权,加上高校的特殊性,教学工作量需要由教学部门提供,监考费由考务部门提供,培训课酬由培训部门提供等,这些工资福利提供部门要跟人事、财务部门密切联系,做好预算,并报人事、财务部。人事部门应熟悉相关政策,在考虑常规性发放项目的基础上,尽可能精确提供每一位教职工的工薪预计数,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在强化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在新的年度到来前将可实现的奖金、补贴预计数提交人事部门,人事部门统筹规划教职工的年收入的发放数和发放时间,再提交财务部门请拨资金。
三、基于绩效工资制度的高校个人所得税筹划策略
(一)合理筹划月工资、年终奖的发放金额在个人所得税法中,工资薪金收入与年终一次性奖金收入的税收扣缴政策存在差异。国税发[2005]9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月工资收入高于年终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则可以适当降低月工资收入,提高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比重。如果月工资收入低于年终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则应提高月工资收入发放金额,降低年终奖适用税率。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要密切合作,尽可能精确计算每一位教师年总收入,通过确定工资薪金所得工资区间对应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表1),从而确定最佳月发放数和年终一次性发放数,使教职工的全年总税负达到最低。备注:这里假定教师税前可以扣除的社保、公积金合计为1000元。假设某位教师的年收入为12万元,有两种发放方式:方案1:每月收入为7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为36000元,则该教师年应纳税额为:月工资收入应纳税=[(7000-1000-3500)*10%-105]*12=174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36000*10*-105=3495元全年应纳税=5235元方案2:每月收入为58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为50400元,则该教师全年应纳税额为:月工资收入应纳税=[(5800-1000-3500)*3%]*12=468元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50400*10*-105=3495元全年应纳税=3963元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节税1272元(5235-3963)。
(二)将职工薪酬福利化,以降低税基高校还可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增加职工福利费项目的支出范围和金额。根据税法规定,员工的工资福利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因此,职工除绩效工资外的补贴或奖金尽量不以货币形式发放,改为由教职工报销方式支付,可以降低税基。高校通常可以为教师支付交通、通讯、用餐、网络费、书报杂志费等消费支出,提供学习培训费用,相应地降低其税前工资,减少计税依据。具体筹划时,学校应建立实报实销(或限额报销)制度,明确各职别教师的报销方式及限额,并依据合法的报销凭证处理。教师的科研经费、精品课程建设费用及相应的奖励也通过报销方式支出,而不通过制表发放形式支出。
(三)合理划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由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计税方式不同、税率不同,见表2、表3。通过表2、表3的比较发现,由于应纳税所得额在20000元以下时,劳务报酬统一税率为20%(实际税率为16%),所以如果工薪收入适用税率高于劳务报酬适用税率时,可以把部分工薪收入划分为劳务报酬收入。当然,不是所有教师收入项目都可归入劳务报酬,只有类似监考费、课酬项目才可划分为劳务报酬。一般来说,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集中发放便意味着税负的增加,收入的分散便意味着税负的减轻。因此,教师取得劳务报酬时可以通过增加费用开支尽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通过延迟收入、均衡分摊收入等筹划方法,将每一次的劳务报酬所得安排在较低税率区间内发放。
高校教职工培训方案范文4
一、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改革的现状
广西高校从2012年开始推动绩效工资改革,从2013年1月起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各高校基本上形成了本校的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及其配套的绩效考核办法。据对广西8所本科院校和10所高职院校绩效工资实施情况的调查统计,截至2013年10月,以上18所学校80%的院校仅兑现了绩效工资基础性奖励,奖励性绩效工资未能真正兑现,仍采取平时按月预发、年底结算的方法过渡,并未真正意义上的完全实施绩效工资。广西高校实施绩效工资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困难重重,裹足不前,绩效工资改革的激励效果并未显现,某些高校反而出现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下降的现象。
二、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改革激励不足原因分析
(一)对绩效工资理解偏差,改革受阻
由于工资的刚性,历次的工资改革都是涨工资,例如之前的公务员阳光工资改革,薪酬也得到大幅度提高。因此,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职工普遍会想当然地认为“绩效工资就是要涨工资了”,加上近几年来物价的飞快上涨,教职工对涨工资了抱着极大的期望,这是对绩效工资改革的理解偏差和误解。从广西目前的绩效工资改革政策来看,在职人员实施绩效工资后不太可能涨工资,反而由于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致使职称较低人员和新进人员的薪酬水平有所下降,这是绩效工资改革受阻的主要原因。
(二)政府财政支持不够,改革欠吸引力
广西绩效工资改革实行绩效工资总量控制,经上级部门核定后当年原则上不作调整,严禁超出总量发放津补贴。广西近3年来一直按2011年各院校津补贴的实际发放水平进行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没有建立增长机制。按照广西当前的政策,对于数津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已经超过了当地绩效工资水平控制线(2012年广西全区工资水平控制线为人均3.4万元/年)的绝大多数的高校来说,改革得不到财政的资金支持,绩效工资改革中需要的所有资金由各高校自筹,各高校均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由于绩效工资改革后基础性奖励强制统一标准,且较之改革前的生活性补贴有了大幅度增长,增长的部分财政不予以承担,导致各高校自主分配的部分减少,各高校用于课酬、行政坐班费、科研等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发放标准降低,大大挫伤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高校想再多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奖励绩优者和突出贡献人才更是难上加难,广西财政上的支持不给力致使各高校绩效工资总量没有得到增加,改革吸引力自然不够。
(三)编制严重不足,改革推进困难
广西高校普遍存在编制严重不足,师资力量紧缺问题,其中高职院校尤为严重。目前广西高校的编制数普遍是在2008、2009年按当时的办学规模进行核定的,近5年以来没有重新核编,广西高校在近5年间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现有的编制数已严重不足,编制瓶颈引发一系列问题。首先,为了维持学校的发展,各高校尤其是高职院校引进了大量的聘用人员,个别高职院校编制外人员甚至是编制内人员的2倍之多,由于巨大的资金负担,各高校普遍对编制内和编制外两类人员实行不同的薪酬管理制度,编制外人员工资水平远远低于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水平。这既不利于同工同酬的统一管理,产生不公平和内部矛盾,也为绩效工资改革埋下了隐患。其次,编制的不足进而影响到岗位设置各层级岗位职数的严重不足,造成大量获得职称晋升的教职工无法兑现所获职称对应的岗位等级工资,这类人员的收入在绩效工资改革中将受大很大的影响,教职工对此意见特别大。最后,编制的不足,导致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未能完成实现,进而影响绩效工资改革的顺利推进。岗位设置是绩效工资改革的前提和基础,大量编制外人员的存在,致使“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无法真正实现。绩效工资改革也仅限于编制内人员,对于编制外人员仍然无法做到一视同仁,要实现从按身份管理转变为按岗位管理仍然是任重道远,绩效工资改革也就困难重重。
(四)绩效考核难度大,教职工抵触
根据改革的要求,绩效工资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实绩和贡献,如何正确客观地衡量出高校教职工的业绩和贡献变得尤为重要,这有赖于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办法和指标评价体系。由于高校岗位类别多、岗位差异大,再加上很多工作难以量化和考核,目前广西各高校普遍感觉绩效考核办法的制度难度大,教职工对考核办法的认同度不高,抵触情绪较大。一是绩效考核指标偏重于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等容易量化的考核指标,而忽略对成果质量、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和付出等难以量化工作的考核,不能正确有效地引导教师的行为,容易出现功利主义。二是在绩效考核指标设计时,普遍对教职工所需完成的基础工作量标准设置较低,很容易完成,绩效考核的激励效果不佳。三是同类岗位所处部门不一,考核标准和考核内容差异大,难以统一管理,容易引发不公平感。
三、提升广西高校绩效工资改革激励力的建议与对策
(一)澄清误解,正确认识绩效工资改革
高校的绩效工资改革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进行的建立在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基础上的一项全新人事制度改革,实现由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以绩定薪,奖优罚劣,打破大锅饭格局,构建更具激励力的薪酬管理体系。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大类,兼顾了保障性和激励性双重因素。广西基础性绩效工资占全区控制线50%的比重,能很好地保障最低收入水平,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活的部分,体现各高校的自主分配权,高校应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设置科学适用的奖励性绩效分配方案,更好地发挥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力。在绩效工资改革过程中,针对教职工对政策的理解偏差和误解,应加强沟通和答疑,认真澄清和正确引导,在制定奖励性 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时做好充分的调研和数据分析,广泛征求意见,让广大教职工充分理解和参与,争取得到大家的一致认可,只有这样绩效工资改革才能顺利推进和成功。
(二)增加投入,科学管理绩效工资总量
高校绩效工资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够切实提高教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广西第一、第二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之所以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财政的大力支持,使得改革后的收入水平得以大幅度提高。因此,广西财政应加入对高校绩效工资改革的资金投入,至少应承担基础性奖励部分,使得教职工的收入切实得到提高,缓解目前生活成本快速上涨的压力,增强改革的吸引力,促进高校事业的健康发展。其次,广西应建立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增长机制,绩效工资总量应按一定幅度逐年增长,建立绩效工资总量年度内追加制度,以较好地满足广西高校事业发展的需要。最后,对于高校服务社会方面的收入不应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有利于更好地鼓励高校服务社会功能的发挥,也有利于绩效工资金总量的控制和管理。
(三)抓住症结,加快增编核编步伐
绩效工资改革离不开合理的机构编制设置、科学的岗位设置聘用管理等改革措施的支撑,广西高校普遍存在的编制问题是进行绩效工资改革的最大障碍。政府应高度重视,想方设法尽快解决广西高校编制严重不足问题。一是应根据各高校的发展状况逐年增加一定数量的编制名额,以解决广西各高校的燃眉之急。二是建立机构编制重新核定的常态机制,每3年重新核定一次编制数,更好地满足高校事业发展的需要。三是积极探索编制管理改革,借鉴外省的编制管理经验,例如湖北省的动态核编管理等。
(四)围绕激励,完善绩效考核体系
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是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也是绩效工资改革成功的关键。在构建高校绩效考核体系时,应紧紧围绕激励做文章,以增强激励力为目的,从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出发,既要研究高校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又要研究教职工的复杂需求,在此基础上提炼考核指标和制定考核办法,只有这样才能增强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和正确性。根据弗鲁姆的期望理论,一种激励因素的作用大小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人对激励因素所能实现的可能性大小的期望;二是激励因素对其本人效价的大小”,即激励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实现目标的容易程度和达成目标后获得的收益对个人的价值判断两个方面。根据这一激励理论,首先在绩效考核结果运用设计中,要考虑教职工更关注什么,奖金、晋升、荣誉、培训学习机会等,什么样收益对他们更有吸引力,设计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其次,在设定各岗位最低工作量时应遵循“跳一跳原则”,即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和内容不是轻易能完成的,而是需要教职工付出一定的努力才能达到,而且这个努力程度是能被广泛接受的,这样才更具有激励效果。
四、结语
目前,广西高校正在逐项开展各项人事制度深化改革,绩效工资改革虽然存在许多不足,但仍有推行的必要性。在绩效工资改革有关政策支持、配套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多的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沟通和宣传,努力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进来,克服困难,使绩效工资改革顺利有效地推进下去。
【参考文献】
[1]何旭曙.高职院校绩效工资改革的实践和对策研究[J].经济师,2012(7)
[2]迟艳琴,郭景婷.管理学基础[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0
高校教职工培训方案范文5
关键词:高校教职工;绩效考核;优化方案
随着高校面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高校引进了绩效管理这种来自企业的先进管理手段,并创造性地结合高校自身的特点综合其中最为有效几种绩效考核方法,对教职工进行考评。因此,分析我国高等院校现行绩效考核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探讨相应的改进措施 ,对完善高等院校绩效考核体系具有积极的意义 。
1高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许多高校还没有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其运作仍然具有预性,市场经济中,行政部门很多的干预,造成了高校必须依靠行政部门的支持。因此,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都缺乏热情,人力资源的整体效应不能发挥作用.
1.1 考核指标模糊,标准笼统,可操作性不强
目前的考核评价标准对各系列人员进行统一化的德、 能、 勤、绩、 廉五方面考察,虽也提出了各系列人员的考核重点,但面对具体工作内容还是有所欠缺,使各系列人员绩效考评难以消除诸多主观因素的消极影响,造成考评可信度低,导致绩效考核流于形式,滋生了 "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的现象,不但不能激发全体人员的工作热情,甚至会戳伤部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1.2 考核等级划分粗放
按照国内高校普遍实行的考核措施,考核结果采用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结果的档次过于简单,大部分人都被定位于合格这个档次,使得考核结果流于形式,这些问题无疑成为制约高校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如何构建合理有效的教职工绩效考核措施,吸引优秀人才,已成为我国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
1.3 只注重年度考核,忽视平时考核
由于绩效考核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因此考核周期过短,会增加高校管理成本的开支。但是,绩效考核周期过长,又会降低绩效考核的准确性,不利于员工工作绩效的改进,从而影响绩效管理的效果。笔者认为,致使这种情况发生的关键原因在于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的关系没有明确,给大家造成平时考核与否都无关大局的误区。
2高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优化设计思路
绩效考核本身不是目的,通过考核而激发动机、引导行为,进而懂得如何改进自己的工作,提高教职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工作满意度,最终达到其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高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措施的建立 应与岗位聘任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高校应对考核原则、 内容、等级和标准、方法和程序、考核结果的使用等作出具体的规定 ,严格操作程序,确保评聘公平公正。
2.1 定量定性 相互结合
在考核内容和标准的设置上,我们将能量化的指标尽可能量化,做到客观准确,减少模糊度,避免考核内容的空洞。对于难以定量考核的,强化考核指标的可比度和可度量性,最大限度减少主观随意性,并合理确定各考核指标之间的权重。在绩效指标的设计上,主要围绕经济、效率、效益和公平四项内容展开。
2.1.1 管理和教辅岗位的考核
管理和教辅岗位的工作任务琐碎,难以量化,可以设计一个考核评分表,把"德、能、勤、绩、廉 "作为总的评价指标,下面再分设具体的分指标,并按其重要程度给每个指标赋予不同的分值。针对不同岗位和层次的教职工,在设计考核评分表时要区别对待。在考核过程中,要选取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人员对该考核评分表进行打分,比如,被考核人主管领导、同事、下属、服务对象及其本人。在统计各项指标的得分时,可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算出平均分,作为该项指标的评价结果,确定每个教职工的考核等次。
2.1.2教学和科研岗位的考核
教学绩效考核指标不仅应包括教学课时、授课对象人数等客观指标,而且还应综合考虑学生以及教学管理部门等主观评价指标,以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考核指标应包括论文数量及刊物级别、科研项目经费多少及项目性质、获奖数量及等级等。对从事基础自然学科 应用自然学科和人文学科研究的教师,其科研成果评价的内容要有所侧重。对前者主要从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和成果转让产生的经济效益来评价其科研成果,对后者主要从发表的科学论文方面来评价其科研成果。
2.2 以360度考评方法全面考核高校教职工
360度考核法被称为全视角考评法,高校的年度绩效考评表也应从多个角度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价:教职工本人、 同事、部门负责人、学校领导及学生。而中层干部也就是部门负责人的考评表里还包括下属一栏。该考核表总分为10分,德能勤绩各占一定的分值;每类人员的评分取平均值占总分一定的百分比。以一名普通的教职工为例,本人评分占20%,同事评分均值占20%,部门负责人评分占30%,学校领导评分占30%,四项分值相加为该名教职工年度绩效考核评分总分。 当然,前提是学生全年没有任何针对该名教职工的任何投诉,如果存在投诉现象,据查确凿,年度考核直接降为不合格。
2.3 建立多种形式的绩效激励体系
绩效考核的结果必须与激励挂钩,否则就失去了评价的意义和必要性。首先,对于绩效优秀人才,要给予个人荣誉奖励,并且在待遇上给与金钱奖励,优先晋升职务,优先校内内聘高一级职称等。通过多种形式的激励政策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上进心。其次,对于绩效优秀人员要重点给予培养,如外派培训等,给予其继续教育培训等学习的机会,以便能学到新知识,在工作中做出更好的成绩。再次,对于绩效考评不合格人员不能一刀切,部门负责人要根据他的具体问题给予其帮助,以便其能及时改正自己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若是多次考评不合格人员,要降级或辞退,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退的竞争机制。
2.4 实行绩效考核体系的动态维护
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后不是一成不变的,应定期对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评审。由于单位目标和管理工作重点都要随着学校政策规定与自身的发展变化而做出相应调整,因此,高校教职工考核指标、绩效评价标准也必须做出相应调整。另外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评审,也是确保绩效管理体系有效性、适用性和科学性的重要证。为保证考核稳定性与适应性,笔者建议绩效考核体系评审工作至少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进行。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应对绩效管理的实施情况行全面分析总结,其中应重点审核绩效考核体系,即根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预期目标的比较,以确定考核指标、权重分配、考核标准等设置是否合理,并进相应调整。其次是绩效考核体系执行状况和考核结果信度调查,即在全局范围内,行绩效考核体系可操作性、适用性等方面的调查,将调查结果提交绩效考核领导组,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成员对绩效考核体系进行评审,并提出调整、改进、完善意见。
3小结
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活动中,绩效考核是一个重要的管理平台。随着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很多高校以此为契机,推行岗位聘任为基础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岗位津贴制为核心的分配制度改革,按照绩效考核对工作业绩进行评定奖惩,激发教师的积极性,掀起了探索高校教职工激励措施的热潮。
但由于高校教育体制的深入改革以及教职工绩效价值多元化等原因,导致了教职工绩效考核一直存在许多问题和弊端,如考核主体单一、责任不明确,考核指标模糊、操作性不强,考核办法陈旧、形式化严重,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不足等,这些问题往往导致目前的高校教职工考核体系难以操作和有效运行。
通过观察和分析我国一些高校绩效考核的实际办法和措施,结合自己学校的办学特点,笔者认为,教职工绩效考核存在的问题是可以通过逐步的探索和研究来解决的。
参考文献:
[1]刘浩宇. 高校绩效考核改革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 , 2010
高校教职工培训方案范文6
【关键词】高职院校,绩效工资,绩效考核,问题,对策
一、高职院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义
1.高职院校绩效工资实施背景。高职院校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会从收入分配上推动高职院校的绩效管理机制的建设。2006 年6月,人事部、财政部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通知及实施办法》,要求事业单位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提出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2006年11月人事部公布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按照规定,高职院校将教师岗位分11个等级,工资按照所聘任的岗位级别设定。2009 年 9 月 2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 2010 年1月1日起,普通高校将实施绩效工资制度。2010年以来,各高职院校开始陆续实行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目前绩效工资具体实施方案,如绩效考核方法、绩效工资考核指标的设计等还在进一步制定与完善中。
2.高职院校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意义。绩效工资是依据员工个人绩效而发放的奖励性工资,它是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进行有效考评并与薪金挂钩的一种工资制度。实行绩效工资制的目的是要建立完善高校的绩效管理。绩效管理的核心旨在提高组织绩效和员工绩效,注重组织与员工绩效的衡量和改进,实行绩效工资,其作用体现在激励和制约上。高职院校是培养高级技术人才的摇篮,其在教育事业发展及社会人才培养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教职员工作为高职院校培养人才的主力军,其薪资水平的制定将直接影响高职院校的未来发展。通过实行绩效工资,有利于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提升工资效益的杠杆作用,可促使学校内部形成良好的竞争环境,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整体发展,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并为国家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奠定基础。
二、目前高职院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1.绩效考核指标设计不合理,教职工满意度低。目前高职院校的绩效考核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绩效考核指标设计过于简化。大部分高职院校绩效考核中,针对教师主要将课时和论文课题等量化后作为考核指标。而量化指标考核重数量和结果,轻质量和过程,这引导了教师重视教学科研数量,而不注重教学科研质量的提高。针对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因其工作属于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服务,重点在于服务质量高低,而服务质量考核体系缺失,工作也难以量化,不同行政部门职工工作强度差距也较大。在高职院校像招生部门和学生管理人员工作量较大,但职工数量上常常配给不足,导致这些部门职工劳动强度大,但工资水平和其他部门相同。这使得绩效工资改革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导致教职工对绩效工资改革存有意见。
2.绩效工资年人均水平设置上限,造成院校间“大锅饭”现象。在某些省市,高职院校绩效工资改革后划定了年人均工资上限。这一规定导致同一地区,不同院校之间教职工人均收入相差无几,只是在同一院校内部教职工之间收入存在着一定差距。如果将每个院校看作一个个体,这样的 “大锅饭”将打击每个个体的积极性,公平性也无从谈起。例如两个在校生数量相等的院校,教职工人数少的院校平均每个员工的劳动量肯定要比教职工人数多的院校高,但人均工资却是相同的。在绩效工资改革后,某些招生较热、声誉较好的院校,教师的工资水平在绩效工资改革后明显下降,打击了教师授课的积极性,造成了教师不愿在校内多上课,而在校外多谋职现象。这明显违背了绩效工资改革的初衷。因为政策制定的不当,而导致了实施过程中“南辕北辙”。
3.岗位级别多,收入差距大,青年教职工积极性受挫。某些院校在制定绩效工资改革方案过程中,不能做到集思广益,而是采用高层领导协商,最后颁布制定好的方案,即使开会征求意见,但也是流于形式。这种方案往往设置岗位级别多,最高最低岗位之间的收入差距较大,中高层领导薪酬较高,而基层岗位的教师及行政人员薪酬较低。多数青年教职员工平时劳动量大,但收入最低,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大大削弱了了工作热情。
4. 负责绩效考核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员工业务能力较低。绩效改革方案、绩效考核内容和绩效考核方法等主要由人力资源部门研究提出,供大家参考最后决定出最优方案。方案制定好后,在实施过程中也主要是由人力资源部门来实施考核,计算工作量并进行工资的分配。可以说绩效考核属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但高职院校负责人力资源管理事项的员工一般并非人力资源专业科班出身,在绩效改革前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但绩效改革后,不能够适应新型的工作内容,缺乏绩效考核业务能力,导致绩效考核结果存在错误或偏差,不能真实反映被考核者的实际工作状况。
三、完善高职院校绩效工资改革制度的对策
针对绩效工资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高职院校应根据本身人才培养特点和学校发展方向,及时进行修正,发挥绩效工资改革的激励作用。
1.绩效工资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应尽量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进行绩效工资改革,应该首先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充分体现民主决策性。例如在制定绩效考评指标方面可以提供若干项方案,通过采取调查问卷的方式,供教职工从中选择,让教职工参与到绩效考评方案的制定过程。通过集思广益得出最优的方案,这是大多数人能够接受和理解的方案,可以减少在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因为薪酬的差异而导致的不公平感。在考评结果出来后,应进行公示,通过考评结果的反馈,使每位被考评对象能够了解自己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为下一步的工作指定努力方向,使绩效评价工作真正起到预期的效果。而针对认为考核结果不合理或考核过程存在错误的教职工,应给予申诉的机会,根据所提意见及时改善考核指标,纠正考核错误,使绩效考核制度更为科学和公正。
2.绩效考核时处理好教学和科研二者的轻重关系。针对高职院校普通教师的考核标准主要有两方面,即科研和教学。扎实的科研基础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同时认真教学、总结经验可为科研提供源泉,两者相辅相成。但在制定绩效考核标准时,两者之间的轻重比例如何权衡至关重要。制定标准时应该从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出发。高职院校旨在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这就要求教师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在日常教学工作中所教授的内容偏重技能,而非高深的理论。也不宜过于重视科研考核。从“一切为学生”这个角度而言,考评教师绩效是要看学生从中的受益量。因此高职院校绩效考核应将教学质量列为首位,重视教师的教学工作和教学效果,鼓励教师到企业一线进行顶岗实践,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技能,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实现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3.建立健全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高职院校要积极探索适合职业院校特点的绩效工资考核体系。首先针对教师岗位,按照职称级别制定的单位课时费差距不宜过大,绩效工资改革应去除原来的按照职称高低分配工资,重视个人业绩。例如具备教授职称教师基础绩效工资会高(激励普通教师提高教学科研水平,提高职称),但在奖励绩效工资核定时应主要看授课情况,如果上课质量差,那么就不应取得高课时费,这部分属于针对评上教授职称后教师的工作情况的激励。而绩效工资核定的依据主要看教师教学情况,科研应辅之。教学情况由质和量决定,量为课时量,易计算取得,而质要进行评价取得。教师的教学质量评价一看学生评价,二看教学督导组成员的评价。每学期应将教学评价情况公之于众,反馈给教师,以让教师从中吸取经验,向优秀教师学习,提高教学质量。其次针对非教学岗位,考核方法应能够体现工作强度和服务质量。针对直接服务于教师和学生的部门在对其考核时应注重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的考查,可规定挂牌上岗,通过投票或打分评价方式进行考核。应制定详细的岗位责任制,在所负责区域贴牌标示负责人姓名、电话、负责事项,让学生投票评价。而针对日常工作量大的部门应抽调人员及时给予补充,平衡部门间工作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派职工参与绩效考核相关的培训课程,提升业务能力。
高职院校在考核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杜绝形式化,同时也需要注意协调各方关系,避免矛盾激化。争取在绩效工资的实施过程中,能够做到以实际贡献作为分配基础,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使全体教职员工各尽其能、各得其所,以最大限度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和社会影响力,达到绩效工资改革的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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