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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指导培训方案范文1
【关键词】 残疾大学生;就业;存在问题;就业指导;融合教育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通过高考迈入了大学的校门。他们毕业后与健全人一样有了平等参与社会竞争,为社会服务、实现自我价值的机会。同时,国家也对残疾大学生群体的学习生活给予了高度重视,制定多项支持性政策,帮助残疾大学生实现就业。但是,残疾大学生的就业与健全大学生相比仍然十分困难,他们的就业率、就业质量都远不及于同类和同专业的健全大学生,即使就业也大多学非所用。
影响残疾大学生就业的因素有很多,而高校的就业指导工作的落实直接影响到残疾大学生的就业,因此完善高校对残疾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残疾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本文作者对武汉理工大学残联相关老师进行走访,以武汉理工大学为例,对高校残疾大学生就业指导的现状、问题以及如何在融合教育的背景下推进残疾大学生就业指导进行分析。
一、现状
残疾人就业是全世界的一个焦点问题,我国也不例外。据了解,目前在普通高校和特殊教育学院的残疾大学生不足2万人,仅占我国残疾人群体的约0.2%[1]。目前,举办残疾人高等教育的形式有:(一)普通高等学校建立特殊教育学院或开设系,采取单独考试录取的方式,主要招收盲、聋生;(二)普通高校招收残疾青年,与健全学生共同学习;(三)一些独立设置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采取与成人高校合作办学的方式,举办一些残疾青年大专班;(四)通过自学考试、电视大学、网络等渠道进行[2]。具体状况如下:
1、没有针对残疾学生本身特点设定个别的培养计划
由于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残疾大学生数量比较少,采取随班就读的融合教育模式,并没有针对残疾学生本身特点设定个别的培养计划。残疾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由学校残联和就业指导中心负责。部分残疾学生毕业后进入政府政策支持的福利性企业工作。
以武汉理工大学为例,该校在2010、2011、2012年分别招收12、11、10名残疾大学生。残疾种类有听障、视障、肢残、腭裂几种。这些残疾大学生毕业后有三分之一就职于福利性企业,例如湖南精城特种陶瓷有限公司等。学校对残疾大学生采取随班就读,未针对残疾大学生自身状况制定“个别培养计划”。学校每年都会由残联和教就处定期开办就业指导,包括讲座、培训等形式,内容包括法律维权意识,就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心理辅导等。学校目前还没有为残疾大学生专门设置就业信息渠道,没有进行过残疾大学生创业指导。现有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实效性有待加强,需进一步加大创业指导工作的力度。
2、多数残疾大学毕业生面临着毕业即失业的尴尬局面
虽然我国劳动福利型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残疾人就业由计划向市场导向机制转轨,就业方式从集中就业为主向多样化发展,但残疾大学生就业仍然面临困境。以残疾人高等教育为例,据2006年的统计,全国有4148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986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2009年,全国有6586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196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3]。在越来越多的残疾儿童接受到教育的同时,就业的压力也不可避免。多年以来,残疾人就业率一直徘徊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上。入学率不断攀升并没有带动其就业率的攀升,多数残疾大学毕业生面临着毕业即失业的尴尬局面。
二、问题
1、就业率不高
虽然调查对象武汉理工大学的残疾大学生就业率达到百分百,但这只是个别现象。大多数高校的残疾大学生就业率只达到近70%左右,这一数字比普通大学生就业率的80%以上要低10多个百分点[4]。
2、用人单位歧视
社会扶助残疾人就业的政策效应明显,但是不少残疾人大学生就业仍充满曲折。国家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按一定比例接纳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一政策调动了用人单位的积极性。但仍有不少单位宁可交费也不愿意安排残疾人,更多的地方执行这一政策力度不够,用人单位既不安排人就业,也不交纳保障金。
3、待遇较差,同工不同酬
除工资低于同等学历的普通毕业生外,往往还附加一些普通大学毕业生没有的条件,如不准考研等。残疾人群体无法获得独立的工作空间,他们就业后和普通人群融合在一起。而与普通人相比,他们之间的劳动报酬存在较大的差距。
4、不同专业学生的就业情况差距较大,专业不对口率大大高于普通大学毕业生
例如,盲人针灸推拿专业就业率为100%,相比之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毕业生专业对口率较低。因为对听力的要求不高,聋人大学生入学时选择比例较高的是计算机专业,然而毕业后能够如愿从事计算机文字处理,编程和游戏开发的人并不多,很多计算机专业毕业的残疾人大学生,为了生存,不得不放弃所学专业,投入到印刷厂的生产线上从事简单重复的机械劳作,或者从事服务工作[5]。
5、用人单位的需求和残疾毕业生实际情况之间的矛盾
残疾大学生是否掌握了岗位的核心技能是用人单位录用人才的重要指标。以上海为例,从上海市2007年“助残成才就业”调研的结果来看,IT、多媒体等行业残疾大学生的岗位主要有动画设计、电脑上色,模型设计等等,各企业对员工的岗位核心技能要求各有侧重[6]。因此,残疾大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十分迫切。
6、高校教学形式与效果和就业指导不到位
在调查中发现,虽然高校有专门的就教处和残联来负责残疾人的就业指导工作,但是仍然有不够完善之处。如是否符合学生的需求;高校教学方式与学习效果是否达到了最佳优化配置。有的高校对残疾大学生采取随班就读教育的方式,却没有为他们提供“个别培养计划”。有的高校在教学内容上重理论教学,轻实验实习;重学科知识传授,轻应用能力培养。这些高校主要采取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残疾大学生在校期间,很少有机会走向社会。
总的来说,残疾大学生的就业之路十分坎坷,面临许多困境。社会、用人单位、高校和残疾大学生自身四个维度都影响着残疾大学生的就业。要想改变目前的种种现状,高校作为培养输送残疾大学生进入社会各个岗位的基地起着直接并且十分关键的作用。而高校对残疾大学生开展合理有效的就业指导工作对于残疾大学生提高就业能力顺利就业就更为重要。
三、如何在融合教育下推进残疾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
融合教育是基于满足所有学生的多样需要的信念,在具有接纳、归属和社区感文化氛围的邻近学校内的高质量、年龄适合的班级里为特殊儿童提供平等接受高效的教育与相关服务的机会。目前普通高校对所招收的残疾大学生都是采取融合教育下的随班就读形式,随班就读让残疾大学生可以和普通大学生在同等的环境下接受同质量的专业知识的学习,有利于残疾大学生专业水平的提高。但是残疾大学生毕竟有其特殊性,和普通大学生完全一样的教育形式和就业指导不能很恰当的满足残疾大学生的需要,就业指导工作也因根据残疾大学生的特点有别于一般形式。这就需要普通高校在融合教育的前提下根据残疾大学生就业所处的困境制定特殊的就业指导方案。
1、高校就业指导中心针对残疾大学生特点制定“个别就业计划”
针对残疾大学生的就业指导不应只是一些零散的讲座、培训,应该对残疾大学生系统的制定不同的就业计划。通过了解他们具体的残障状况制定最适合他们的就业规划,为残疾大学生毕业后立即融入社会,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应用技能型人才做准备。
2、高校为残疾大学生设置专门的就业信息渠道
在当今高速发展的信息化时代,就业信息的流通渠道是否畅通颇为重要。单独的就业信息渠道可以及时的把相关就业信息传达给残疾大学生。另外,单独的就业渠道可以更好的把更全面的就业信息集中在一起,既节省了时间也提高了效率,让残疾大学生有更多选择的机会,对当下社会招聘信息有更全面的了解。
3、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帮助残疾大学生寻找实习机会
实习机会对残疾大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意义尤其重大,能有效地帮助残疾学生将所学的知识运用于实践。高校应该为残疾学生提供单独服务,帮助他们寻找合适的实习机会。高校可以派专人与实习单位取得沟通,帮助学生寻找适合个人特点的实习机会;在实习初期积极与实习单位沟通,获取残疾学生工作表现的反馈,以帮助学生克服困难。高校就业指导工作应加强残疾学生职业决策能力的培养,并专门帮助残疾学生制定个人职业规划[7]。
4、高校加强对残疾大学生的创业指导工作
当今社会重视个体的自我发展及其内在价值与社会价值的体现,大学生创业者正不断涌现出来。残疾大学生在身体条件、经济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也可把创业作为就业的途径之一。由于残疾大学生创业比普通大学生需要更多的指导和帮助,高校的创业指导工作也就显得更加重要。学校可以从一年级起对残疾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和指导,对他们进行创业教育。另外,高校还可以邀请历届有过创业经历的残疾毕业生回母校与在校的残疾生分享经验和教训。学校应真正的将创业深入到残疾大学生的内心,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就业方式。
【注 释】
[1] 王娅萍.探析残疾大学生就业之困境与对策[J].法制与社会,2008.7.
[2] 刘志敏.残疾人大学生就业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残疾人,2005.5.
[3] 许敏.残疾大学生就业创业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及措施[J].白城师范学院学报,2012.6.
[4] 庆祖杰,周春梅.聋人大学生就业现状、影响因素及对策[J].中国特殊教育,2002.6.
[5] 庆祖杰.残疾人大学生就业问题及对策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论文.
[6] 上海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高科技行业中可以容纳残疾人就业的岗位现状及岗位技能要求调查报告.2007年“助残成才就业”暑期调研社会实践活动报告集,2007.8.
[7] 闫晶晶.影响残疾大学生就业的因素研究—以上海市三所高校为例[D].华东师范大学,2008年硕士论文.
【参考文献】
[1] 李阳.西方宗教教育对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J].经济视角,2011.10.
残疾人就业指导培训方案范文2
关键词 美国 残疾人 支持性就业 启示
分类号 G769
1 引言
残疾人就业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残疾人只有通过就业才能摆脱贫困,改善生活质量,才能以平等的姿态真正参与社会生活,提高社会地位。然而长期以来残疾人被认为劳动能力低下甚至丧失劳动能力,他们只能依靠国家、社会的救助来生活,即使有部分残疾人就业,也是被安置在隔离的、庇护式的就业环境中,他们无法获得与其他普通员工同等的工作待遇,无法真正融入社会。支持性就业(Supported Employment,简称SE)就是针对这些问题而提出的一种就业模式,倡导社会融合,符合社会模式的残疾观,肯定了残疾人的潜能,主张为残疾人提供融合的安置环境以及更丰富的就业机会,帮助残疾人自立。经过近30年的发展,支持性就业已经成为美国残疾人就业的主流模式,支持性就业在美国以及欧洲已经形成了许多比较成熟的实践经验和理念,但同时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2 美国残疾人支持性就业的发展
支持性就业起源一个哲学认同,认为应该为残疾人提供一个融合的就业环境,残疾人在融合的环境中自由地选择一份符合自己能力、兴趣的工作。20世纪80年代早期,美国联邦政府特殊教育和康复服务办公室(Office of Special Education and Rehabilitative Services,简称OSERS)的研究显示,许多残疾人在离开学校后没有得到使他们实现成功就业所需的服务,结果他们无法顺利地从学校转衔到工作,这使得他们感到沮丧甚至绝望。1984年,美国联邦政府特殊教育和康复服务办公室提出三种使残疾人从学校到工作的转衔服务方式:无辅助的转衔服务、有限时间的转衔服务、持续支持的转衔服务。在持续支持的转衔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支持性就业模式。为了使残疾人顺利实现就业,特殊教育和康复服务办公室开始制定政策鼓励州立机构将他们的工作重心从日间照料(clay centers)、庇护工场(sheltered workshops)转移到支持性就业上,实现了残疾人就业从传统的“训练一安置”(train―place)模式转向了“安置一训练一维持”(place―train―main-tain)模式的支持性就业。
1984年美国联邦政府在《发展障碍残疾人援助和权利法案》(the Developmental Disability Assistance and Bill of Rights Act of 1984)首次确认支持性就业为残疾人就业的一种新形式。1986年联邦政府在修改《康复法案》时确定为支持性就业提供专项资金支持,这次修改第一次确定支持性就业为职业康复的组成部分,并确定各州职业康复机构应该为残疾人提供支持性就业服务。根据1987年美国联邦政府法规,支持性就业包括三个要素:竞争性工作(competitive employment)、融合性工作环境(integrated work setting)与提供持续的支持(the provision of ongoing support services)。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支持性就业形成了模式化的服务流程,它主要由以下几个不同的阶段组成:评估、工作搜寻、工作分析、工作匹配、工作设计、工作准备、在工作现场外的支持以及持续的支持。与此同时,美国支持性就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明确了基本原则:(1)零拒绝原则(Zero Exclusion),(2)职业康复、精神疾病治疗同时进行(Integration of Vocational Rehabilitation and Mental Health),(3)竞争性就业(Competitive Employ―ment),(4)快速搜寻工作(Rapid Job Search),(5)持续的支持服务(Time―unlimited Support),(6)尊重残疾人意愿(Attention to Consumer Preferences)等。
随着残疾人就业数量的增加,残疾人对就业质量的要求也不断提高。自我就业(self―employment)逐渐受到残疾人的青睐。自我就业是指残疾人不再成为别人的雇员,而是通过一定的支持服务来自己经营自己的企业。美国政府高度认可自我就业对残疾人实现就业的有效性,《1998年职业康复法案修正案》从法律上确定自我就业为残疾人职业康复的形式,与此同时许多州开始调整自己的政策以促进自我就业的发展,同时为了帮助残疾人实现自我就业,政府提供大量的支持服务。随着自我就业的发展,自我就业的残疾人数量不断增加,研究显示在美国选择自我就业的残疾人是非残疾人的两倍,大约有20%的残疾人把自我就业作为他们就业目标。同时由于乡村地区企业少,残疾人很难找到工作,所以乡村地区残疾人自我就业的发展要好于城市地区。自我就业的发展除了与残疾人的要求有关外,还与以下因素有关:(1)美国经济由工业制造业向高科技、信息化和服务业方向发展,这为残疾人实现自我就业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2)尊重残疾人选择和自我决定运动的发展使残疾人有机会根据自己的喜好做出决定;(3)高科技的发展,如元障碍设施设备、无线通信技术、电子商务以及计算机的普及一方面减少了残疾所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为残疾人实现自我就业提供了便利条件;(4)与其他就业形式相比,自我就业受到的歧视更少,同时自我就业的发展也与美国人的“美国梦”――拥有自己的企业密切相关。
3 美国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取得的成绩
自1984年联邦方案正式提出之后,残疾人就业形式有了非常显著的变化。支持性就业迅速成为主流就业安置模式,在美国支持性就业使成千上万的残疾人实现了就业。
3.1支持性就业规模不断扩大
1986年,美国确定支持性就业为职业康复的组成部分并为支持性就业提供资金支持,到1988年仅仅两年时间参加支持性就业的人数翻了3倍,到1995年美国参加支持性就业的残疾人由1986年的不足10003人增加到1995年的140000人,十年间支持性就业的人数增加了14倍。
到2002年不包括其他地方就业,只安置在社区就业的残疾人达11800人,与1993年相比就增加了64%。同时期提供支持性就业服务的机构也在大量增加,1986年美国共有支持性就业机构324家,到1988年仅仅两年时间增加到1877家,当然其中许多机构是隔离式就业机构转变为提供支持性就业服务,到2006年美国50多个州共有4000家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支持性就业服务。与此同时,支持性就业服务的残疾类别也不断扩大,支持性就业在最初提出的时候主要针对中重度智力障碍残疾人,但随着支持性就业的发展,其服务的残疾人种类也越来越多,一项对2005年到2010年参加支持性就业的44272残疾人的调查显示,参加支持性就业的残疾人主要包括:智力落后、精神疾病、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肢体障碍以及学习障碍人士等,这基本包括了主要的残疾类别,在所有的参加支持性就业的残疾人中精神疾病人士所占比例最多(44.38%),其次是智力落后人士(32.64%)。
3.2残疾人的生活质量逐渐提高
支持性就业有力地促进了美国各类残疾人就业,到2009年美国残疾人的就业率达到64.5%,其中80%属于全职工作,参加支持性就业的残疾人中智力障碍占70%,精神疾病患者占20%,其他的还有感官障碍(主要是视觉障碍)、脑损伤、身体残疾以及其他残疾类别。
支持性就业大大地增加了残疾人的经济收入,调查显示与其他隔离式就业相比,参加支持性就业的残疾人收入能够增加500%,他们的平均工资也高于同时期美国最低工资水平,同时参加支持性就业的残疾人每周工作时长与隔离式就业相比有了大幅增加。2011年,研究者分别对美国5000名参加隔离式就业的残疾人和5000名参加支持性就业的残疾人士进行对比,发现不管是工资还是工作时间,支持性就业明显优于隔离式就业。在工资方面,参加隔离式就业的残疾人周薪为118.55美元,而参加支持性就业的残疾人周薪比隔离式高近20美元达137.2美元。在工作时间方面隔离式就业残疾人每周工作22.44小时而参加支挣性就业的残疾人每周工作24.78小时。同时,2012年的一项研究也显示参加支持性就业的残疾人即使失业之后他们再就业的可能性也远远高于那些参加隔离式就业的残疾人。此外,支持性就业将残疾人安置在融合的环境中,残疾人通过劳动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提高了他们的自尊心、自信心,改善了他们的社会关系,使他们积极融入社会回归主流。
3.3就业安置经济效益显著
许多人都担心支持性就业的花费会比隔离式就业花费高,其收益会比隔离式就业低。事实上随着残疾人在工作岗位上逐渐稳定,支持性就业花费越来越少,最后当残疾人完全可以独立工作的时候,支持性就业的花费就接近为零,而隔离式的就业费用会一直维持最初水平不会减少。对于中重度残疾人来说支持性就业的花费要比其他职业康复模式花费少。调查显示美国其他职业康复项目的残疾人平均花费是4000美元而支持性就业残疾人的花费不足3000美元。同样,支持性就业的费用是其他庇护工场或者活动中心费用的40%到80%。Cimera(2011)对2002年到2007年104213名参加支持性就业的残疾人的经济效益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支持性就业的成本收益率为4.20和月净收益为475.35美元。这要高于隔离式就业的收益率。2011年Cimera对参加支持性就业的自闭症人士进行了调查,发现其收益率为5.28,月平均净收益为643.2美元。这些都表明从投入一收益来看,支持性就业模式经济效益显著。
3.4政府实现了节约开支
支持性就业降低了残疾人对联邦援助以及社会保障的依赖程度。康复服务管理局(the Rehabilitation Services Administration,简称RSA)的数据显示在参加支持性就业前至少有3/4的残疾人领取联邦残疾保障金,例如:安全补助金(Supplement Security Income,简称SSI)以及社会安全残障保险(Social Security Disability In-surance,简称SSDI),其中61%的残疾人是SSI的受益人,超过四分之一的人是SSDI的受益人。而在参加一段时间支持性就业之后依赖联邦补助的人数减少到30%,接近23%的残疾人可以完全依靠自己的收入维持生活而不需要国家补助。由此可见,支持性就业明显地降低了残疾人对SSI和SSDI的依赖程度。同时,支持性就业对当地社区的经济贡献巨大,美国支持性就业残疾人每年向联邦、州和地方缴纳超过1亿5千万美元税收。同时,在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花费中,支持性就业的花费要少于其他形式的就业,这会为政府节约大量的资金。2011年调查显示,每安排一名残疾人参加支持性就业所需花费为4542美元,而安排一名残疾人参加隔离式就业所需花费比安排支持性就业花费高3352美元达7894美元,这就意味着安排一名残疾人参加隔离式就业所需的费用差不多可以安排2人参加支持性就业。此外,其他调查也显示参加支持性就业的多重障碍残疾人的花费与只有一种障碍的残疾人所需花费差不多。
3.5企业不断认同残疾人就业
支持性就业是残疾人融入社会的里程碑,当残疾人参加工作后,人们更多的是关注其生产效率而不是他们的身体缺陷。残疾人参加劳动后成为劳动大军中的一员,他们不仅能为企业提供劳动力,而且对于企业其他方面的发展有很大的好处。雇主普遍反映,通过支持性就业参加工作的残疾人雇员,其劳动能力和忠诚度超出了他们的预期,残疾雇员与其他雇员相比更能胜任长时间的重复性劳动,他们的缺勤率、事故率更低。同时他们工作比较稳定不会轻易更换工作。再者,残疾人参与工作,对于企业文化的建设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残疾雇员坚忍不拔的意志对于其他雇员有很好的激励作用。此外,通过与残疾人相处,健全雇员会更加倾向于接纳残疾人,帮助残疾人,这对于融合社会环境的建立有重要意义。
3.6自我就业颇受青睐
与其他就业形式相比,残疾人可以从自我就业中获得许多好处,所以自我就业越来越受到残疾人的青睐。首先,通过自我就业残疾人可以获得经济利益,他们不但可以实现自身经济独立,同时可以为家庭提供经济支持。例如在2007年美国自我就业的残疾人平均周薪是396美元,自我就业的薪酬明显高于其他形式就业的薪酬。其次,自我就业能够提高残疾人的自尊心和自信心。随着收入的增加,残疾人逐渐减少对政府的依赖,有的甚至可以成为纳税人,他们为可以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一员而感到高兴。再次,自我就业可以使残疾人享受工作的乐趣。与其他就业相比,自我就业的残疾人更能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自己从事的工作,同时在工作的过程中残疾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控制自己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他们也有时间从事自己喜欢的娱乐活动。最后,自我就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社会对残疾人的偏见,当社会大众购买残疾人的产品或者接受残疾人的服务之后,他们会改变残疾人只能依赖社会救助的观点。
4 美国残疾人支持性就业存在的问题
支持性就业在实施的过程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以至于支持性就业模式已经成为美国残疾人就业的主流模式,但在发展的过程中美国支持性就业也出现不少问题。过去几十年,美国残疾人的就业呈下降趋势。据统计,1987年男性和女性残疾人的就业率分别为44%和37.5%,而到1997年这个比例下降到35.5%和31.9%。与此同时,支持性就业的增长趋势也因政策的调整、资金的缩减、经济的下滑而减缓。庇护工场和其他隔离式就业重新发展起来。
4.1就业质量不高
支持性就业与庇护工场以及其他隔离式就业相比,显示出很大的优势。但是其就业质量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首先,残疾人所获得的工资与社会生活水平相比还是很低,绝大多数参加支持性就业的残疾人仍处于贫困线下。例如,一项对2005年到2010年支持性就业残疾人工资的调查显示,支持性就业残疾人的工资大约为每小时7美元;而2008年联邦最低工资标准是6.55美元,这说明支持性就业残疾人的工资只能保障其基本生活。其次,工作职位低,绝大多数残疾人仍然从事着一些简单的、重复性的劳动,他们的工资提高的较慢,职位很少会提升。Zafar(2012)调查显示支持性就业中从事简单生产的残疾人约占49.79%,而从事相对专业工作的残疾人只占6.99%。再次,融合问题,支持性就业使残疾人更加融入社区、社会。但是许多研究显示,这种融合只是工作环境的融合,而不是社会的融合。残疾人虽然能够与非残疾人一起工作,但是他们之间的社会交流、互动仍然很少。最后,支持性就业残疾人维持工作时间短,大约2/3的智障人士能维持工作6个月左右,1/2的人能维持一年,大约1/3的人能够维持2年。同时,参加支持性就业的残疾人每周工作时间仍然较短。此外,即使就业的残疾人也很少有机会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
4.2就业机会不足
支持性就业的初衷是为重度、极重度残疾人服务,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随着支持性就业的发展,对支持性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数量不断增加,但是由于资金以及其他原因支持性就业的门槛不但没有降低反而越来越高。重度、极重度残疾人参加支持性就业的机会很少。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重度、极重度残疾人的就业率也没有实质性的提高。支持性就业并不能满足所有智障人士的需要,许多成年智障人士希望在融合的环境中得到工作机会,但不得不等待数月甚至数年。一项调查显示,参加支持性就业的残疾人中重度智障人士不足10%。据估计,至20世纪末,全美大约有7.5万至10万智障人士在等待就业机会。2009年重度精神疾病的就业率不足20%。受经济衰退的不利影响,约三分之一的美国残疾人失业或就业不足。
4.3法律政策冲突
尽管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1992年《康复法案修正案》以及《发展障碍援助和权利法案》规定给予社区基础上的融合的、真正的工作是美国的联邦政策,然而庇护式就业仍然受到联邦及各州法律和资金的支持。政府对支持性就业和隔离式就业都提供资金,甚至有的州对隔离式就业的投资多于对支持性就业的投资。政府在强调支持性就业重要性的同时也为隔离式就业提供大量资金和政策支持。冲突的政策使得隔离式就业和支持性就业都在争取资金,结果支持性就业的资金更少。同时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使得隔离式就业方式安于现状,不再寻求向支持性就业转变。所以,支持性就业的发展速度、规模以及质量都大打折扣。早期支持性就业的“领头羊”康涅狄格州、威斯康星州和科罗拉多州等都纷纷从就业转向替代服务(al-ternative service),而且残疾人事业的滑坡不仅仅表现在支持性就业上。
4.4各种资源利用有限
与传统的就业方式相比,支持性就业强调雇主的作用,为雇主提供资金支持、技术支持、服务支持。此外,在支持性就业的过程中强调残疾人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调制定以残疾人为中心的个别化服务计划。但是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对与残疾人就业相关的资源利用不足,首先表现在过分依赖于工作教练以及其他服务人员,对雇主及社区资源的利用相对较少。在就业过程中,缺乏与雇主及社区管理人员的充分沟通,结果许多社区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这无疑会影响残疾人的就业。其次,对残疾人自身资源利用不足,由于受观念的影响,人们都认为残疾人无法做出决定,无法独立就业,所以在支持性就业实际实施的过程中残疾人往往没有机会根据自己的喜好、长处自己做出决定,他们往往遵从工作教练或者雇主的决定,结果,对残疾人的安置不符合其能力和爱好,支持性就业的结果并不理想。残疾人就业首先是自己的事情,然后才是工作教练的责任,所以在实际就业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充分利用残疾人自身资源,只有利用好了这个资源,支持性就业的质量才有可能提高。
4.5自我就业阻力重重
虽然自我就业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是在发展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首先,是资金问题,一方面残疾人自我就业的资金一般来源于家庭以及朋友的支持,但在许多情况下残疾人家庭并不富裕,因此来自亲人朋友的资金支持有限;另一方面,对于非残疾人来说他们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获得资金,但是对于残疾人来说银行很少会为他们提供贷款支持,结果许多残疾人只能依赖于一些机构,如社区小企业发展组织、残疾人职业康复服务组织等提供的资金来发展,但是这些资金既不充足也不稳定,故很难满足自我就业的需求。其次,自我就业会为残疾人带来经济收益,但这些收益从目前的政策来看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残疾人在获得收益之后,政府的补贴以及医疗服务会减少甚至会没有,而自我就业的收益有时并不稳定,残疾人会担心自己的收入低于政府补贴而难以维持生活,因而对自我就业持犹豫态度。再次,社会对残疾人的消极态度阻碍自我就业发展。大多数情况下当残疾人提出自我就业的时候,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家庭都会持怀疑态度,他们可能认为残疾人根本不可能实现自我就业,结果在别人的质疑声中,残疾人放弃了自我就业的想法。同时,即使残疾人成功实现自我就业后社会偏见也不会消除,例如,当残疾人努力工作时,别人会认为这是残疾人在掩盖自身的残疾而不是喜欢这份工作。这无形中会打消残疾人自我就业的积极性。最后,对残疾人自我支持就业不足。一方面在学校教育中教师可能认为残疾人无法自我就业,所以会缺乏相关的教育指导,另一方面,许多就业指导员缺乏自我就业的知识,他们可能无法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支持服务。
5 美国支持性就业对我国的启示
支持性就业在国外已经有30多年的历史,而在我国支持性就业只有10多年的历史。尽管支持性就业理念引入我国时间较短,但是支持性就业在我国的发展为我国残疾人就业注入了新的活力。当前我国支持性就业的发展呈现出以下特点:第一,提供支持性就业的机构,参加支持性就业的残疾人越来越多。例如,到目前为止广州市约有2.9万名残疾人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约5500名残疾人实现支持性就业或庇护性就业;第二,支持性就业由各地自主实践走向国家统一协调。2013年4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征集智障人士支持性就业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残联总结自身在开展支持性就业的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这对于我国下一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提供了理论和实践指导。第三,支持性就业模式逐渐创新,网络就业成为一种新的模式。例如,深圳市民爱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在深圳市残联指导下建立的“民爱商城”()。“民爱商城”是一个残疾人创业、就业平台,残疾人作品、产品展销平台,民爱商城展销的商品均为残疾人自己生产的产品、创作的作品,所有销售收入均为残疾人团体或个人所有。第四,支持性就业受到重视。2012年10月18日上午,残疾人支持性就业服务产品推介会暨湖南师大慈善公益研究中心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揭牌仪式在长沙市开福区博爱凤亭家园举办。推介会是2012年湖南省残联延伸服务活动之一,旨在探索成年智障人士职业能力康复和支持性就业。2012年12月28日,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召开座谈会探讨开发残疾人支持性就业项目。尽管我国支持性就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需要根据美国支持性就业的经验与教训采取有效的措施结合我国的国情来促进支持性就业的健康发展。
5.1利用各种途径推广支持性就业
2007年2月14日,国务院通过了《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颁布了《关于积极扶持残疾人个人或自愿组织起来从事个体经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同时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我国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的就业率有了显著提高,但实现就业是残疾人就业的首要目标并不是终极目标,残疾人就业的深层次目标应该是使残疾人能够完全融入社会生活,实现回归主流。支持性就业要求为残疾人提供融合的工作环境,这不仅能够提高各类残疾人的就业率而且能够使他们走出隔离走向融合。经过30多年的发展,支持性就业已经成为美国以及西方国家残疾人主流就业安置模式。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支持性就业起步晚、发展慢,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残疾人融合就业需求,所以我国需要加大对支持性就业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支持性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方式的多样化和融合化。
5.2通过立法明确支持性就业发展方向
近年来,美国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方式使残疾人能够完全融入社会,随着支持性就业的发展,支持或允许隔离就业的政策越来越不合理。政策方向决定资金方向,资金方向指导就业服务方向。现行的并行政策体系――支持融合就业同时也支持隔离就业――只会维持现状并不会使支持性就业服务得到扩展。如果想让重度、极重度残疾人能够获得很好的就业安置,那么停止为他们提供隔离的就业选择是一个不错的方式。在美国一些州已经做出承诺,以减少选择隔离就业的机会,从而增加残疾人在社区公开就业的机会。另外一些州设置了减少隔离就业的目标。我国也急需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一方面逐渐减少安置在隔离环境中的残疾人数量,不断提高他们的就业质量,另一方面大力支持鼓励融合的就业安置,增加参与支持性就业的残疾人数量,使支持性就业成为残疾人就业方式的优先选择。
5.3建立以残疾人为中心的支持服务网络
随着支持性就业的实施,人们逐渐认识到就业选择以及资源的控制必须由资金提供者和服务者的手中转移到残疾人自己手中。控制权的转变会发生很大的效果,首先,服务提供者必须尊重残疾人的意见;其次,支持性就业服务提供者必须创新服务体系,使残疾人的职业发展更为有利;再次,对资源的控制以及对决定的控制,意味着选择会反映残疾人的意愿。这会使服务提供者以及康复工作能够真正代表残疾人的利益。机构以及支持性就业服务者必须尽全力使每一个残疾人都有融入社会的机会。此外,雇主必须支持残疾雇员与非残疾雇员一起工作、交流。监督者以及残疾人同事应该鼓励和支持残疾人积极融合。同时应该根据残疾人的意愿建立个别化服务计划,使每个残疾人都能得到自己最适合的支持服务。
5.4做好残疾人的就业转衔服务
支持性就业服务应该与特殊教育成为一个整体,残疾人在离开学校进入社会时做好就业转衔服务。这就需要学校与支持性就业机构密切配合。学校应该注重对残疾人心理及人际交往的指导和支持,通过就业前的实习辅导,及时解决残疾人在以后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为了满足残疾人工作生活的需要,加强学校和工作单位的紧密联系,建立合理有效的学习――就业计划。残疾人就业前的个别化教学计划应该由学校、家庭、工作单位共同制定,提前为残疾人进入社会做准备。同时在就业转衔的过程中加大对残疾人的工作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的宣传,以获得同事的支持。
5.5制定灵活的残疾人福利和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是保障残疾人生活的重要体系,使残疾人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但是建立在残疾医学模式基础上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体系,只保障那些无工作能力的残疾人,这对于支持性就业来说并不适合。事实上,传统的社会保障体系不仅不能促进残疾人参与支持性就业,反而有可能阻碍他们进入劳动力市场。在有些国家,残疾人一旦就业就可能失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结果,残疾人由于担心就业之后工资所得无法维持生活,而又没有社会保障,他们有时即使能够公开就业也会选择继续待在隔离式的就业环境中。我国应该吸取其他国家在发展支持性就业中的经验教训,积极寻求制定灵活的福利和保障体系,一方面使残疾人能够积极主动参与支持性就业,另一方面使他们通过支持性就业能够增加收入,提高生活质量。
残疾人就业指导培训方案范文3
为深入贯彻中央、国务院应对金融危机、保增长、促就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稳定全市就业局势,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采取积极措施稳定和促进就业的通知》(鲁政发〔2009〕1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以保持全市就业局势稳定为中心,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稳定就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重点解决好城乡就业困难群体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残疾人的就业问题,不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科学、便民、高效的工作机制,促进全市就业工作实现新突破。
二、工作目标
(一)确保2009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6万人以上,其中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就业2500人,就业技能培训2.2万人,创业培训3000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500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二)从2009年开始,利用5年时间,对5万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实施就业竞争能力培训,对11万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实施职业转换能力培训,对10万进城务工人员实施转移就业能力和技能提升培训,对1万城乡劳动者实施创业能力培训,使15.6万人达到初级技能水平,7.8万人达到中级技能水平,2.6万人达到高级技能水平;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并使80%以上培训人员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三)力争到2010年达到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标准,2个以上县(市、区)成为创业型县(市、区)。
(四)2009年内完成城乡就业困难群体的认定工作,建立完善的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工作机制,确保城乡“双零”家庭,“出现一户、认定一户、帮扶一户、就业一户”,做到“动态消零”。(五)确保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内就业率达到60%以上,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内就业率达到90%以上。(六)实施《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全市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就业、失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就业实名制。(七)力争到2010年,建立覆盖全市、连接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全面实现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联网互通。
三、工作措施
(一)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1.落实困难企业扶持政策,引导企业和职工共渡难关。认真落实《关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劳社〔2009〕7号)精神,规范企业裁员,稳定困难企业就业岗位,阶段性降低和协议缓缴社会保险费。2009年内,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县(市),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参照《市就业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向困难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补贴或者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失业保险金使用计划,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意见经当地政府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困难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在岗或转岗培训的,按人均不高于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参加技能培训的,按职业资格等级给予适当补助,补贴资金按有关规定从就业资金中支出。对2008年底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职工暂缓报销的医疗费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实行分期分批报销。2.阶段性降低缴费费率,协议缓缴保险费。在保证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前提下,在2008年基础上,2009年内统一下调20%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4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费率,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降低缴费费率方案,由当地政府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经费状况协议缓缴部分社会保险费。
(二)围绕创建创业型城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1.启动创建工作,充分激活民力。积极推动2009年“全民创业年”活动,全面启动国家级和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实施“十千万”全民创业工程,即十大产业集群带动工程、千家中小企业培育提升工程、十万能人初创业工程。选择部分工作基础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基层单位,探索性开展创业型县(市区)、创业型乡镇、创业型社区和创业型农村试点创建活动。2.培育创业品牌,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德政办发〔2009〕9号),逐步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从优势产业、特色行业着手,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创业型企业、创业带头人,打造特色“创业品牌”。实施创业助推“1+3”行动,以信用社区为依托,完善“信用社区+就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的工作机制,提升创业服务水平。
(三)发挥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力,全面扩大就业
1.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保增长促就业。加大基础设施、工业投资和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力度,建设一批基础设施、自主创新、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方面的重大项目,发挥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加快城区、城乡公路改造,加大高速公路、铁路、便民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创造工作岗位,吸纳城乡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服务业对就业的拉动作用。鼓励发展轻工、纺织、建筑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社会服务、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服务业,重点开发社区服务岗位,加快在建批发市场、商城、酒店等服务业项目建设进度,使服务业在扩大就业中发挥更大作用。
3.活跃县域经济,不断拓宽就业渠道。实施工业强县和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农村工业化进程,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农产品深加工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培植一批支柱产业。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促进生产要素聚集,提升城镇承载力,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空间。
(四)突破难点,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1.努力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认真落实上级有关措施,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等基层就业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强化就业指导,提供有针对性就业服务。2.加大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建立动态管理、认定发证、就业服务、落实政策一体化的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工作机制,开展好“就业援助系列活动”。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就业困难群体调查”,摸清情况,分类建档,专人动态管理。制定就业困难群体人员认定管理办法,把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纳入就业帮扶范围,在发放《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时予以标注。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优先安排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和未就业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落实好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稳定灵活就业的各项促进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就业的扶持政策。3.切实做好农民工就业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有关政策,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指导,畅通市、县、乡三级信息渠道,为农民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岗位信息,促进返乡农民工尽快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实施劳务“南融北接”工程,巩固已有劳务基地,开辟新的劳务合作领域,培育壮大“德字号”劳务品牌,形成示范效应,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组织实施《2009年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计划》,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保障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4.积极推进残疾人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就业工作。把残疾人就业纳入就业工作总体规划,按照集中就业和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通过开展就业援助,提供免费就业培训、就业服务,助推残疾人就业。按照国家现行安置政策及自主择业政策规定,妥善做好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的安置就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失业登记,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帮助其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
(五)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
积极培育“德字”培训品牌,优化师资配置,实施特别培训计划,落实培训补贴,健全培训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就业与创业能力。
(六)加强就业失业管理,完善公共就业服务
1.建立全市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按照《省就业失业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由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向所属行政区域内符合登记条件的就业、失业人员免费发放《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作为劳动者进行就业和失业登记、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的凭证。2.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充分发挥现有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公共服务的优势和职能,强化两个市场的合作与衔接,逐步实现资源整合。严厉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机构和非法职业中介行为,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的良好秩序。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统计分析,提高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指导水平。3.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城乡一体的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实现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服务信息网络互通,建设全市共享的岗位信息库、求职信息库,逐步实现就业服务的全程信息化。联合全市知名供求网站,组建“就业网络联盟”,定期举办大规模的“网络招聘”活动,免费提供岗位需求信息、求职登记、政策咨询等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稳定全市就业形势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要把落实上级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与促进就业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通过发展增就业,围绕就业谋发展,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要充分发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系会议作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到位,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就业目标任务。
(二)强化失业调控,建立预警机制。要把城镇登记失业率、长期失业人员比例、失业人员增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等作为重要监控指标,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情况,合理界定失业预警线,制定失业预警应急预案。在受当前经济形势影响明显的行业、企业,要设立监测点,实行动态监测,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认真分析分析岗位流失原因,研究判断岗位流失趋势,对有可能出现较大规模岗位流失的行业、企业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在规模减员情况出现时,及时启动失业预警应急预案,采取加强人员疏导、落实失业保险金、提供就业岗位等措施,迅速缓解社会失业压力。
残疾人就业指导培训方案范文4
关键词:就业工作,企业用工,排忧解难
近年来,随着山东省沂水县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一大批有实力的企业不断前来落户,为该县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据调查,全县招商引资企业用工缺口较大,69个5000元以上项目缺工4049人,平均每户缺工59人,其中一户企业缺工1000人,企业招工难问题进一步显现。作为就业服务的主要部门,开好头、起好步,积极做好招商引资企业用工服务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服务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全方位、多渠道地解决招商引资企业招工难、用工难问题,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稳定就业局势,为全年就业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显得尤为重要。
1.强化服务,明确责任,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
沂水县总面积2434平方公里,辖19处乡镇,1040个行政村,33万户,110.88万人口。目前,全县农村总人口数为992724人,劳动力人数633265,在校生人数47229人;已经从事非农业人198609,其中市内转移就业91564人,市外转移就业107045人,目前需就业人数为12987人。
1.1 建立企业用工服务责任制度
凡是招商引资引进的企业,要优先保障用工问题,劳动保障部门是负责全县就业的主管部门,作为就业服务工作牵头单位,经贸、教育、人事、财政、工会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配合劳动保障部门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
1.2 建立招商引资企业用工服务联席会议制度
县就业工作联席会议要在正常会议制度的基础上,每月召开一次企业用工专题联席会议,交流工作经验,议定工作措施,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用工中出现的问题。
1.3 建立农民工就地就业绿色通道
要引导农民工转变外出就业的观念,对在县内企业就业的要在职业介绍、免费培训、社会保险、合同鉴证等实行上门“一条龙服务”。同时,在人力资源市场建立专门的就业服务窗口,为进城务工的农民解决子女入学、户口迁入等优惠政策,有关部门凭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签发的《山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相关手续。
2.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城乡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
城乡失业人员就业能力比较差,主要原因就是缺乏相应技能和就业指导,要建立健全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的创业培训体系,扩大培训范围,逐步将有培训需求,创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失业人员城乡新增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纳入培训范围。
2.1落实免费培训政策,加强培训体系建设
整合培训资源,搭建政府免费职业培训平台。大力宣传免费培训政策,整合全县各类培训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设备,统一规划、建设高标准的培训基地,以满足广大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需要和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建立培训与用工的互动机制。
2.2大力倡导订单、定向培训
全县所有公办职业技术学校以及培训机构每年都要承担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用工任务,积极开展就业前的岗前培训、以稳定职工为目的的在岗提升培训,对企业新招聘的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厂纪厂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素质培训,提高员工爱岗敬业、诚实为企业服务的素质。提升招工用工质量。
2.3做好初、高中毕业生培训
由教育部门提供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人员名单、通讯地址等,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企业缺工岗位和用工条件、工作待遇等,上述两部门每年联合举办企业专题培训和招工洽谈会,更加有效地服务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就地参加培训、就地就业。形成培训机构与招商引资企业的有效对接。
3.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建立良性互动的长效机制
实行企业用工申报和岗位空缺报告制度,县内企业用工统一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进行,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资源配置服务。
3.1建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搞好县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以宣传贯彻《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和市就业办《关于加强职业中介机构管理的通知》为契机,组织各有关人员参加的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尽快纳入县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管理。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就业服务网络,实行就业服务全覆盖。论文参考。加强基层劳动保障队伍建设,搞好劳务信息员的专业化培训,提升基层劳动保障队伍的劳动保障业务水平素质,为本地劳动力转移提供零距离服务。
3.2做好用工信息的
搞好就业网站建设,专人维护,及时、更新信息。电视、电台、报纸等政府举办的新闻媒体也要定期向社会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对由政府组织开展的大型服务企业用工活动,实行免费宣传。通过多种途径搭建用工就业桥梁,畅通招工用工信息渠道。
3.3搞好用工跟踪服务
县级职业介绍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要建立用工跟踪服务网络,帮助企业转变用工观念,建议企业降低招聘人员门槛,同时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实行规范用工,招聘员工一律在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同时对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对企业需要的各类人才加以统计、分析,协助企业制定招工措施,帮助企业进行招工,确保及时解决企业的阶段性缺工问题,为企业发展服务。通过企业精神的塑造、团队精神的培养、职工精神文化的需要,增强职工对企业的凝聚力,做到用待遇吸引人、用感情留住人。
3.4落实好税费减免政策
认真落实各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较多的企业,实行阶段性降低税、费,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有序健康的发展,稳定就业岗位。
4.开展就业主题活动,以优质服务应对新挑战
“保增长、保就业、保稳定”是全年就业工作的目标,要积极搭建平台,提供精细服务,应对新挑战,不断完善服务内容和形式,改善服务手段,力争全年就业率再创新高。
4.1继续开展好“春风行动”
出台行动方案,制定宣传计划,延长活动时间,利用春节外出务工人员大量回乡的时机,做好用工信息宣传,开展好“三送”活动,做好宣传,将企业用工信息送到群众家门口。
4.2开展好“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
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网络向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求职者提供民营企业用工信息,在此基础上,召开专场招聘会,积极组织更多的用人单位参加招聘周活动,促进就业。论文参考。要通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促进再就业政策的落实,使民营企业的空岗信息与求职者的就业愿望实现有效匹配,搭建民营企业和劳动者对接平台。
4.3开展好就业伙伴行动
充实就业伙伴联系单位,与企业结对帮扶,按照责任分工与企业联系,签订《就业伙伴行动协议书》,督促他们每月走访一次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向企业宣传帮扶政策,指导企业开展培训,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行动成果,总结经验,找出不足,以更好的为企业服务。
4.4开展好再就业援助月活动
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共同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集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落实困难人员扶持政策和残疾人扶持政策,实施进家入户专项就业帮扶,促进其实现就业再就业。
4.5开展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共同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通过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和就业见习、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对登记失业、家庭或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
4.6实行定期招聘
劳动、人事、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安排好各类招聘服务活动的时间、场次,形成制度性的定期招聘。要举办好各类特定专业、工种或服务对象的专场招聘活动,为劳动力供求双方提供便利的平台。同时倡导“以工带工”。论文参考。引导企业利用现有职工资源,动员本企业员工利用亲缘、地缘、学缘、友缘等社会关系,为企业介绍职工,最大限度地解决企业招工难,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