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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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法治社会建设

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范文1

一、健全工商行政执法体制,实现职能工作转型。

多年来,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以监管执法与征收“两费”并存,造成机构重叠,各自为政;事权不明,多头执法、交叉执法;工作管理制度不能与时俱进且大多流于形式等现象。为此,*市工商局抓住工商工作转型的有利时机,推行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着力解决法治工商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清除“弯道”上的各种障碍。

抓住收费体制发生变化的契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我们将*个对市局独立核算的市场巡查中队全部划归*个分局、所直接管理,将巡查中队改为巡查队,设置综合室、巡查队、经检队,按“一室两队”模式运作。在机构整合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合理,权责明晰,能放则放,易于操作”的原则,对局属各单位事权进行了重新划分,出台了《*市工商局局属各单位事权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按照“大经检”格局的要求,重新界定了公平交易分局、专业分局、商广科的职能,向基层分局(所)下放了企业登记和年检初审权、个体执照发放权、案件处罚权、户外广告监管权、合同属地监管权等监管事权,有效提高了基层监管服务效能。

同时,在市局机关和基层分局共设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岗、法制岗等*类执法岗位,为每一名执法人员统一制作了行政执法岗位牌;分别编制了市局机关内设机构和各基层分局(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将所有职权分层、分类分解到每个执法机构、岗位和人员,对工作职责、权限和办事程序也相应予以了明确。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岗位人员分布图、执法流程图上网公示。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事关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为做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审批、公布、备案、监督和解释工作,制定了《*市工商局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事前均按要求经法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得。两年来,市局制定的*件规范性文件,无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无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规范性文件,及时通过工商红盾网站向社会公布。

在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同时,认真进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今年初,对系统内*年以来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由于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时间跨度长、任务难度大,市局成立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专班,指定相关业务科室实行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继续适用的*件规范性文件重新上网公布。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全市工商系统*名在岗公务员进行了执法证件资格审查、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了动态化的执法证数据管理库,加强执法证件管理,落实了行政执法人员主体资格制度。明确规定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二是推行说理式书,转变执法理念。为了树立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实现合理行政、人本行政、科学行政,切实体现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准确性、严肃性和权威性,最大限度保证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去年*月份,*市工商局下发了《关于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对法理、情理、文理的阐述、消除当事人疑虑,达到以理服人顺利接受处罚的目的。同时规定,凡不能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办案人员,不得申报*市局办案能手,对不达标的单位,不得申报办案先进单位和办案进步单位。由于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要体现叙事完整、层次清晰、说理充分、逻辑严密的要求。在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实践中,市局选定商广科、公平交易分局为试点单位,通过抓思想发动、抓组织领导、抓试点推广、抓培训、抓督查考核,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我们采取专题培训、印发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文字综合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法律应用能力和执法办案能力,促进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整体提高。同时充分发挥法制员作用,确定法制员负责本单位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写作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办案人员在制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行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以来,市局已开办专题培训*期,培训法制员*人次;组织人员到基层分局开展骨干培训,授课*期,培训办案骨干*人次。同时,我们还根据基层的实际需要,利用局域网将本局或外地具有代表性文书发到各单位,供一线办案人员学习借鉴。到目前为止,市局商广科、公平交易分局制作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达到*%,基层分局达到*%,得到了法院、政府法制办和行政相对人的一致认可。

三是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处罚质量。我们严格执行国家总局、省局有关自由裁量权规定,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市局规定对于案情复杂、影响较大、处罚金额超过*万元的案件,须经过案审委员会集中审核决定。对于擅自下达处罚告知或处罚决定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同时规定,凡对*市委、市政府重点挂牌企业或招商引商企业监管执法,须事前报市局领导批准;对年产值和销售额*万以上的企业和重点纳税大户,涉嫌违法违章行为的,立案须报市局主要领导批准,行政处罚须报市局案审委员会审批,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实施行政处罚。

在执法办案中积极推行“七书四制”。即提示通知书、预警通知书、责令改正通知书、执行劝告书、案件回访书、行政建议书、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制、案后回访制、自由裁量权类比制、行政处罚执行劝告制。

四是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贯彻执行《*市工商局关于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全民创业的意见》,按照能宽则宽、能放则放的要求,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通过委托的方式向基层分局(所)下放了企业登记和年检初审权、个体执照发放权、户外广告登记权、合同属地监管权等事权;严格执行《认真落实行政审批流程管理,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的意见》,按照相对集中、高效便民的要求,我们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登记注册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积极推行“一审一核制”、“首办负责制”,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开展了网上年检。逐步实现了工商监管执法的网络化、信息化。

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体系。我局继续加强*网络建设,完善*工作规范,创建*消费维权和行政执法品牌,充分发挥其消费维权和执法监管功能,形成“即时响应、快速受理、统一调度、依法处理、信息反馈、绩效评估”的工作机制。推进消费维权进社区、进乡村、进市场、进商场、进景点、进学校、进医院等活动,构筑立体式、全方位、广覆盖的消费维权网络。

截止目前,我局已在全市*%以上行政村和*%以上的城区宾馆、超市、学校、社区、医院以及旅游景点建立*维权联络站。同时在电信、移动、联通、电力、自来水、烟草、公汽等*个公用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维权联络站(点)。

二是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化解消费纠纷。今年*月份我们在*乡开展了*维权网络与农村综治*平台对接的试点工作,在*村组统一悬挂了公示承诺牌,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消费维权网络,维护农民权益,聘请了*位农村维权监督员,乡政府统一领导下,及时受理涉农申诉、投诉,及时跟踪督办处理,及时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

*月*日,*市中洲农场林某销售的“*”牌硫酸钾型复合肥料存在质量问题,*户农户在西瓜等农作物上使用后使农作物受灾。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牌硫酸钾型复合肥料不合格。因其涉案金额较大且受灾农户损失较重,我们一方面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当事人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积极组织多方协调沟通,最终为农户挽回经济损失*.*万元,维护了农民利益,保持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月*日,*乡*村*户农民反映当地农资经营户张某销售的“鄂豆*号”黄豆种有问题,农作物没有按时获得收成。我局*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派员调查走访,经有关部门检验认定张某销售的黄豆种无质量问题,而是张某错将八月豆种当六月豆种销售,造成农户收入减少。经工商部门调解,张某按每亩*元标准赔偿*农户共计*.*万元。今年*月止,已受理消费者咨询*件;申诉*件,申诉调处率达*%,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万元。其中,成功调处涉农纠纷*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三是认真做好*工作,充分运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手段,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化解行政争议。经过多年来的普法宣传,公民的法治意识有大的提高,通过*或提起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事项不断增加。我局高度重视群众*举报工作,建立了*举报登记制度和电话举报登记制度,对来人来电,本着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调解矛盾的工作原则,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对每起*件,均做到填写《受理情况登记表》、有*人书面申请,向*人发放《受理告知书》和《*案件回告表》,尽快给予*人满意答复。对上级组织的转办*件,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及时、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结合的原则,积极市局党组汇报工作进展。*年以来,共受理各类*件共*件,涉及执法行为*件,查办率达到*%,对违规执法实施责任追究,无重复*和越级*的现象。

今年*月,我局*分局分别对辖区黄某、李某无照从事服装加工行为进行查处,黄某、李某同时向我局申请行政复议。法制机构及时受理,经过对案件的审查,认定案件事实确凿、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只是由于黄某、李某对国家政策不完全了解所至,通过复议案件承办人的政策法规讲解,黄某、李某主动撤回了复议申请。

五、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制”。在全市工商系统深入推进和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执法评议考核制、执法责任追究制。我们印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市工商局行政执法工作若干规定》、《*市工商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根据机构整合、人员变化情况,将*个对市局独立核算的市场巡查中队全部划归*个分局、所直接管理,及时调整了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职责。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将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单独制定和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部门规章作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执法依据进行调整,编辑了《工商行政管理实用法规汇编》下发给系统每一名执法人员。

二是开展评议考核,规范执法行为。为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市工商局组成评议考核专班,按季度在全市系统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对照《*市工商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对局属各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调解等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评议考核,重点查看受理的行政许可资料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按标准征收登记费,已结案件在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办案程序上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程序处理消费者申斥,各类案卷、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规范,各种台账、经济户口登记齐全。从*年实施执法评议考核以来,已*次组成评议考核专班对局属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评议。采取听汇报,看档案,查案卷,现场点评等方式,查看各单位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方面的台账、档案和案卷*件,对发现*件不当行政行为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期限整改,在全市系统内通报检查结果。

同时,市局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核制,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对基层分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结合起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三是实施责任追究,树立执法权威。面对收费工商向监管服务工商转型的特殊时期,系统内少数干部存在不注重执法行为规范,视规章制度为儿戏,有禁不止、有令不行,还有的同志把存在的问题归究于体制上的缺陷,不从主观找原因,执收执罚不顾行政风险,责任意识淡薄,政治敏锐性较差,与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背道而驰,出现了*分局原开发区中队违规收取广告备案保证金、*分局*中队和*分局跨辖区收费及违反票据规定等违规行为,其结果损坏了工商部门的执法形象。*市工商局发现问题及时组成专班立案调查,查处*名违纪违规人员;对*分局拒不整改有关督察问题的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同时,并上述案情和处理结果在系统内公开通报。旨在警示和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缺陷,堵塞制度上的漏洞,以此加强*工商法治建设,促进工商工作新转型。

六、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我们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正确处理监管与发展的关系作为法治工商建设的工作目标。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方面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另一方面坚持系统内干部职工全员培训。年初制定了《*市工商局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开展年度法律考试活动,建立工商干部培训中心,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加大干部队伍培训工作力度。我们定期组织机关科室、基层分局(所)负责人进行工商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通过现场规范、现场点评、现场指导等举措对系统法制员、业务骨干、执法办案能手,进行了有针对性地培训,现场解答、相互交流执法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对基层执法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通过讨论、交流形成指导性意见。我们还分期分批选派基层分局(所)法制员到机关业务科室学习锻炼,一同研究业务,一同参与办案,一同跟班作业。两年来,我们举办法制员、登记注册员、执法办案等业务培训*期,培训各类业务骨干*人次;集中组织全局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和普法考试*次。

根据新形势工商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我们及时把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成《工商行政管理实用法规汇编》和《案例分析》分别印发给全局每个执法人员,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法律保障和依据。

二是开展争创“岗位能手”活动。*年*月停征“两费”后,随着工商体制的不断转型,行政执法显得十分突出,为了全面依法行政、充分履行工商职能,提高我局执法办案人员工作能力,我们制定了《*市工商局关于开展争创岗位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开展争创登记注册、执法办案、市场监管、消费维权、财务管理、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等“岗位能手”争创活动。通过开展不同形式岗位练兵和“五比五看”,即:比学习法律法规,看谁掌握和运用本业务口法律法规熟练;比业务技能,看谁专业技能娴熟及公文写作、微机操作等通用技能水平高;比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看谁能正确分析、处理实际工作中的复杂、疑难问题;比工作质量和效率,看谁完成工作任务质量好、效率高;比工作业绩,看谁成绩突出、贡献大。促使干部职工加强学习、提升素质,培养一批业务精通、技能过硬、作风优良、业绩突出的岗位能手,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和工商转型需要,不断推进职能到位,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为了进一步全面落实“五五”普法教育工作,深入推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提高全民法制意识,我们按照上级普法宣传工作要求,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知识为主要内容;以“法律六进”活动为主要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红盾夜校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等形式,加强了对干部队伍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网络平台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送法上门,加强了对企业负责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定了*市工商局年度“五五”普法工作要点,组织全系统人员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考试,为“五五”普法教育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保护日”、“*·*法制宣传日”为契机,上街设站宣传工商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材料,在市局机关和基层分局办公场所开办宣传栏,面向各类市场主体、面向广大消费者、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工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份,现场提供咨询,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人次,营造民主法治环境。

四是开展“十比十看”活动,提高执法效能。为了推进全市系统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深化“大经检”格局,促进全面依法履职,加强法治工商建设,今年*、*两个月,在全市系统开展“行政执法月”活动。通过大力开展“大清查、大立案、大处罚、大执行、大评查”等“五大活动”和行政执法工作“比零距离监管,看是否有行政不作为现象;比程序规范,看是否有行政执法程序不到位现象;比执法评议,看是否有效落实行政执法三制。比推行说理式处罚文书,看是否注重法理论证;比大要案办理,看是否体现执法办案权威;比案件质量,看是否有行政复议改处或行政诉讼败诉现象;比执法范围,看是否有新领域案件;比自由裁量,看是否有违反规定重责轻罚或轻责重罚现象;比廉洁公正、文明执法,看是否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和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等不文明现象;比案件执行到位率,看是否有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现象”等“十比十看”,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树立执法权威,全面适应工商转型。

七、当前法治工商建设存在的不足及解决办法

随着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进一步增强,工商行政管理监管领域的进一步拓展,新时期法治工商建设与当前存在的不足并存。一是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执法人员思想上没有树立依法执政的理念,有的对停征“两费”新形势认识不足,对实现转型新要求理解不透,仍沿袭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搭车收取会费,粗放管理,强势执法等工作惯性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二是执法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当前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仍较低,执法水平良莠不齐,一线办案人员年龄结构老化,存在“能力席位”意识不强,不学习、不钻研,大事做不来,小事干不好,无法适应岗位履职需要。三是执法能力不强。有些执法机构人员连基本的执法程序都搞不清楚,有的自由裁量权使用、行政处罚文书使用不当,案件定性不准以及法律适用不准确,咨询解答不到位等。

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范文2

[关键词]农民;科学;素质;新农村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民是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现代化的主体,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出路在于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一 农民的界定及科学,素质的内涵

(一)农民的界定

农民---这是个古老而现代的称谓。如同其他事物一样,也经历了和正在经历着许多变化。在商业出现之前,农民实际上就是从事采、猎、耕作的劳动者。商人出现以后,农民就是指农人,在城市出现后有了市民,那么农人就变成了农民(相对于城市而存在);当有了户籍后,城里人为市户,村里人为农户,农户也就是农民;发展到此,可以说农民的界定是比较清楚、确定的;也就是要么就是农村,而且是农户,并从事农业生产的人。

随着城乡差别的逐渐缩小,城乡地域距离逐步缩短,城乡联姻结亲的情况逐渐增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工流”的涌动和出现,使得农民这一古老称为的内涵发生了很大变化,小城镇建设规模速度的扩大和加快,到目前为止,很难说“农民是谁”,“谁是农民”。既不是以地域划界,也不是以职业划界,还不能以户口划界,更不能以城乡划界。

但是,农民总是我国公民的一大组成部门,而且《科学素质纲要》还把这一成分当作重点人群(重点人群即:未成年人、农民、成镇劳动人口和公务员)施以重力,加快其素质提高。鉴于此,农民只是按“是否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去定位,即“在农村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的公民”(不含农民工)。

(二)科学的内涵

科学发展到今天,内容之丰、系统之多、枝叶之繁,很难为科学下一个准确的定义。词源上说科学的本意是知识。由于事物在不断变化,科学飞速发展,人们对科学的理解和认识也在不断变化。可把科学含义的变化简单地划分为:科学使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

是知识

是知识体系

是与此相关的事业,即“科学是科学知识与科学活动的总和”。

(三)素质的内涵

素质及能力。《科学素质纲要》将公民的科学素质界定为“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的思想,崇尚开心的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应用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农民的科学素质首先具有“四科”即: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科学知识包括生命科学、宇宙科学、环境科学、卫生科学、思维科学;科学方法包括“观察实验检验”的方法、“推理演绎假说”的方法、“传承―借鉴―创新”的方法、“统计分析总结”的方法、“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方法;科学精神包括追求真理的精神、而不合勇往直前的精神、敢于冒险敢于创新的精神、善于发现勇于探索的精神、一丝不苟专心致志的精神;科学思想包括物质是运动的思想、尊重客观规律的思想、以人为本的思想、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想、不计个人得失顾全大局的思想。

其次应有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能力的素质。生产中的问题包括:相信科学是第一生产力的问题;相信试验、示范、推广的问题;相信顺应规律、不唯神、不唯权的问题;相信科学生产、持续发展的问题;相信调整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的问题。生活中的问题包括:相信科学、破除迷信的问题;依靠科学、认识人类客观规律的问题;用科学认识自然现象的问题;用科学解决利己利人的问题;用科学认识诸多生理的问题。

二 新农村建设对农民素质的新要求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将新农村建设定义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大力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具备与新农村建设总要求相适应的综合素质。

(一)“生产发展”要求农民有较高的科技文化素质

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中心环节,是实现其他目标的物质基础。农业发展是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效率的过程,也是产业不断升级的过程,必须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的科学素质。科学素质高的农民,能将新技术、新成果迅速应用到农业生产中去,发展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的升级。

(二)“生活宽裕”要求农民有较强的经营管理素质

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农民生活宽裕,生活质量改善,新农村建设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当前农村农民自愿组织的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也要求农民提高经营管理素质,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方式,通过准确的市场信息、科学决策,合理生产经营,增强组织的经济实力。

(三)“乡风文明”要求农民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乡风文明,是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的反映,是新农村建设的思想基础,体现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推进乡风文明,需要农民有较高的政治道德水准,有较高的社会公德意识,有较高的科学创新精神和有较高的诚实守信观念。

(四)“村容整洁”要求农民具有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

村容整洁,是展现新农村的窗口,实行农村建设的最直观的体现,是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村容整洁应该是规划科学合理,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安居乐业的景象。这要求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爱清洁、讲卫生、重健康,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改善生产,改善环境。

(5)“管理民主”要求农民具有较高的民主法律素质

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体制保证,体现对农民政治权力的尊重和维护。必须使农民具有公民意识、维权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让农民真正当家做主,主动参与农村事务管理。

三 提高农民科学素质的途径

提高农民素质,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是一项需要各级部门配合,广大农民积极参与的系统工程。为此,应采取“三管齐下”的办法。

(1)加强素质教育

1 要明确素质教育的对象

面对几亿农民,必须突出教育培训的重点对象。当前农村的人员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已在小城镇或外地各类企业从事非农职业的人员;二是随着城市化和农村城镇化的推进,即将变为城镇居民的人员;三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四是老人、儿童和在校读书的青少年。其中,上述二、三类人员,使农民素质教育的重点,应针对他们不同类型进行分类施教。

2 要明确素质教育的任务

应围绕农民提高“应知应会”的知识和能力来进行。全面开展思想教育、文化教育、道德教育、生产知识教育,努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文化素质。对于即将变为居民的人员,应加强从农民到市民的素质教育和开展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3 要明确素质教育的形式

素质教育总体上可分为公益性教育和社会性教育两种类型。公益性教育由各级政府负责为农民免费提供(如阳光工程培训)。社会性教育则由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按照市场化运作(如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当前,迫切需要对农民开展公益性教育。

4 要加快农民素质教育基地建设

要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大投资力度,改善实训条件,把公益性教育和社会性教育纳入职业技术教育的范畴。

(2)改造农村环境

人可以改造环境,环境也可以塑造人。为此,必须把改造农村环境,作为提高农村居民素质的重要环节。一是改造农村生产环境,做到合理布局;二是改造农村生活环境,做到加强新村建设和老村改造,加强环境保洁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营造农村的创业环境,创业是提高农民素质的催化剂,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进步的原动力。

(3)改善农民结构

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范文3

建设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我们将强化依法行权,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争取省人大尽快颁布贵安新区条例;在实施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实行责任清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依法决策,坚持把“合法”作为行政决策的第一要件,健全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正确决策。强化规范执法,界定执法范围,明确执法责任,并积极申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探索设立行政综合执法机构。强化简政放权和政务公开,重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争取设立行政审批局,探索“一颗印章管审批”、“一个窗口管流转”、“一个系统管监控”、“一支队伍管到底”的新体制。同时,完善司法管理体制,积极争取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坚持司法公正和司法公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把坚持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区有机结合起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上率下,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从严管理干部,创新预防和惩治腐败制度机制,坚决防止“工程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的问题发生,打造“廉洁新区”。

建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我们将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探索民间资本进入特许经营权领域,支持外资、民资参与国企重组和股权多元化改革,促进各类营商主体公平竞争。推进公共资源高效公平配置,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政府所有公共资源进入交易中心交易;探索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的前提下,对科技研发、技术改造、对外贸易、产业扶持等领域的财政扶持资金,推行竞争性安排制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新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的创新示范。探索市场监管新机制和监管新方式,出台政策大力培育发展经济类、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推进行业组织自律体系建设,逐步推进政府向行业协会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并探索逐步建立社会组织参政议政平台。

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我们将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大力培养法治文化、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统筹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构建城乡均等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建立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制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积极开展社会治理创新综合试点,创新社会治理服务体系,全面提高社会安全感,建设“平安新区”。

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范文4

关键词:依法行政;公平正义;执法监督

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5-0-01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意义

政府能否依法行政,关系到法律能不能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这对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意义重大。加强依法行政,关系到法治政府的构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利益能否得到根本保障。

(一)加强依法行政是实现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公民享了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等的民利。现代法治发展要求对行政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行政相关法律、法规法制定行政责任制度,有效保证公民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行政行为在合法、合理的框架下进行。建立公平、公正的政府是人民的期望,也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二)加强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

在国家行政权不断扩大,行政权触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情况下,防范行政侵权,其意义就显得十分重大。行政法应强调对行政权的控制作用,行政法必须以防止行政权扩张,强调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不受行政行为不法侵犯。所以说,行政法的主要职能是限制行政权力。由于行政权几乎无所不在,政府行为不规范问题严重,这些问题已经直接影响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建设。因此,我们要加强行政法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这对于促进法治国家建设,构建法治政府,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的稳定,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社会公平正义的必要性分析

社会公平、正义的内涵、外延含义深刻,包括社会资源和机会的公正配置,矛盾调处和社会纠纷的公正解决。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公民之间的平等制度,也从根本上确立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在我国社会发展中的地位。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归根结底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从根本上说受社会物质生产方式的制约。我国现阶段分配方式还不能真正实现按需分配,而只能在促进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同时,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使全体人民在社会与经济发展的同时能够实现公平与正义,实现法治国家建设的本质要求。

社会公平正义是人类的共同理想。社会公平正义意味着分配的合理,意味着权利的平等,意味着机会的均等。保证利益分配的合理、减少不必要的冲突,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如何保证利益分配合理,关键就要加强依法行政。

三、完善依法行政执法程序,推行公平正义途径

政府一直致力于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政府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最高目标。但人民群众对当前社会公平正义仍然存在诸多质疑。目前,在我国行政执法中,依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而且就行政执法的程序问题无论在立法、执法、司法监督上都存在严重的缺陷。因此,加强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途径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快出台行政程序法

目前我国尚没有一部完整的真正意义上的行政程序法,尽快出台行政程序法,解决行政执法程序上的无法可依的状态。尽快制定有关行政程序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和完善调查取证制度、听证程序制度、权利告知制度、申请回避制度、重大行政事项合议制度、行政相对人权利时效制度等。在构筑行政程序的过程中,应当以程序抗辩作为构建的基础,通过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有效抗辩制度,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不足的问题,以保持行政权力与相对人权利的相对平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发展。

(二)强化行政执法特别程序构建

在行政执法中,将听证程序、行政复议程序作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等的必经程序,以最大限度的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同时,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紧急避险,紧急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条件,同时为防止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权的滥用,应制定完备的行政赔偿规则及程序。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

加强立法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要将立法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完善行政监察制度建设,明确监察机关的具体职责。实行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职能的分离,赋予监察机关独立的监督地位。将监察机关的权限序、责任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将消极监督转变为主动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发展,为保障社会公平与正义打下坚实的基础。

加快加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保证。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就没有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加强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对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执政为民精神的价值取向。随着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完善,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终将实现。

参考文献:

[1]董倩妤.行政执法公正问题研究[J].长春理工大学,2009.

[2]杨泉明,张洪松.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J].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298).

[3]徐晓阳.构建和谐社会,依法行政是关键[J].法制与社会,2010(09).

[4]吴建依.和谐社会的构建与行政法治[J].社会科学研究,2005(06).

[5]应松年.构建和谐社会与依法行政[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5(06).

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范文5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前的紧迫课题

法治文化是法治建设的根本内驱力。当前,在我国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不仅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党的大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十多年来,我国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也毋庸讳言,在农村现实生活中仍存在大量与法治社会相悖的现象,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没有在全社会建立起深入人心的法治文化,则是最深层的、最根本的原因。可以说,离开了法治文化,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13亿人民有9亿生活在农村,要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已成为当务之急。

(二)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基于扬弃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实需要。

产生于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根本上来说是“人治”文化,是与现代法治观念相悖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主要特点是:重礼轻法,重德轻刑;“人治”高于“法治”;重刑轻民,重义务,轻权利等等。这些传统法律思想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仍然在阻碍着我国法治的现代化进程,特别对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产生着阻碍作用。要消除传统法律文化的不良影响,就必须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进行扬弃,并借鉴国外现代法治经验和整个人类文明成果,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

(三)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和谐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必然是法治社会,离开了法治的保障,和谐社会就不可能实现。农村法治文化作为和谐文化的组成部分,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内容。首先,法治文化与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一致性。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其价值和目的就在于裁判世间纠纷、惩罚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和谐社会追求的也是矛盾、冲突得到有效化解,使社会归于和平与安宁,所以两者在目标上具有根本的一致性。其次,法治文化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力。法治文化有助于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助于营造诚信友爱的社会氛围,有助于保障充满活力的新农村建设,有助于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二、当前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现状

多年来,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法治水平正在向建设较高层次现代法治文化的方向提升。但当前农村有的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治文化的建设还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调整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方面还未能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法治化的程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当前,阻碍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影响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的因素主要有:

(一)长期人治历史造成了人们畏法息讼的心理和行为习惯。

由于我国传统人治理念的根深蒂固,农村一些地区至今还缺乏现代商品社会所具有的那种民主政治的传统,有一些农民的权利和平等竞争的意识比较淡漠,重传统礼俗而轻法律规范。有的农民受封建社会“法即刑”观念的影响,片面视法为惩罚的工具,视寻求司法诉讼为畏途,每遇纠纷和冲突,往往依凭“乡下事乡下了”的传统,寻求“私了”或纠缠于行政解决的途径,还不习惯也不善于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有的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村大量的复杂事务时,常漠视法律,依然习惯于用传统的办法息事宁人,一味以不扩大事态为目的,丢弃法治原则,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必要性和权威性尚未被人们所接受。

(二)落后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文化建设产生消极影响。

农村地区的法治文化形态是整个社会文化形态的一个重要构成,两者息息相关。作为乡村文化活动中心的乡镇所在地,其社会文化环境对法治氛围的影响十分明显。局部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相对滞后,造成乡村文化生活贫乏苍白。在一些社会文化环境较差的地方,文化设施还较为缺少,文化活动的品味不高,有的地方赌风盛行,迷信成风,不健康的书刊、音像泛滥,并处于无人过问的状态,因而严重地毒害了社会空气,戕害了青少年的心灵,导致有的青少年因此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三)少数地方政府的随意行为造成农民对法律信仰的缺失。

有的农村地区,由于农民传统上对地方行政长官的尊从,使得乡镇区域常常是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区域而存在的,这就使得乡镇执法主体的行为对区域内法治文化的状态发生重要影响。在一些社会文化欠发达、法治环境较差的地方,有的乡镇干部因自身文化和法律水平的局限,未能依法正确有效地行使行政权力,有的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区域内依然是传统的人治氛围;有的公款吃喝成风,参与赌博成癖;有的受地方势力、家族利益所左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想方设法谋取私利;甚至有的干部自身违法乱纪,贪污受贿。其负面效应所及,污染了一方的社会空气,致使部分农民对法律的信仰难以养成,对法律正义的期待难有信心。

三、加快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的对策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城乡一体化的实践中,如何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以法律手段来规范、引导、保障农业和农村持续稳定协调发展,逐步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

如何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步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建设,笔者认为可把以下几方面作为工作的着力点:

(一)加强农村法治文化宣传,营造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

“五五”普法规划首次将农民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为此要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培育农民的现代法治意识,引导他们尊重法治的理念和价值取向,营造出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使依法办事成为人们思维和行为的自觉,使法律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可缺少的武器。法制宣传教育所具有的增强公民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功能,在推进法治的过程中正是承担着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职能。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启动,在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村镇规划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的招标投标、城乡流通体系有序构建、农民工权益的切实保障、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等,都与法律法规息息相关。因此,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要有效地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农村“大普法”的格局,结合当地农村的特色和实际,以“关注民生,普法惠农”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梓、丰富多彩的农村普法活动,把法律真正交给农民,使农民了解法律,使法律的公平正义原则深入人心,使法律能够在广大农村扎根开花。在普法过程中,首先要满足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要求,从“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出发,树立人文的普法理念,从法律对农民的思维、道德、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入手,通过法治文化的传播提高农民的法律文化素质,从而形成一种依法办事、循法而动的行为定势。要以村级“两委会”成员、党员、村民代表为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注重选择农民身边需要的法律,开展普法互动活动,让农民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关注转变,把事关农民切实利益的《合同法》、《婚姻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摆在突出位置。要利用村级服务中心的农民法制学校、法律图书角、法制宣传栏、新闻媒体、法制文艺等平台,大力宣传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优秀成分,并使之与现代法治精神相融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法治文化,让农民对普法宣传效果看得见、摸的着、记得住,并从中尝到甜头,得到“实惠”。

(二)完善农村民主制度,构筑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要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强化村民自治,实现从“人治”向“法治”、“制治”的转变。要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利,扎实推进村级事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让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村社会管理的主人,成为民主制度的直接受益者,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从而不断促进广大农民群众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的提高,实现农村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做到“民选干部为人民、民选干部受监督”,同时要求村干部主动带头守法,使村级决策管理和财务活动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的轨道,还政于民,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

(三)加强道德文化建设,构建和谐农村的精神支撑。

构建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不仅要从法律制度上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还要提供教育和引导,从道德文化上营造谅解宽容的和谐意识,提供和气、和睦、和谐的精神支撑,为法治和谐农村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和坚实的社会基础,形成社会进步的凝聚力。要建立起以法律为核心的农村新道德体系,推动法律与道德走向统一。要强化《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八荣八耻”及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的宣传教育,同时,还要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在农村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净化农村社会环境,促进农村形成学法律、讲道德、树新风的文化氛围。

(四)加强涉农执法力度,打造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

加强对农民的司法保护,依法切实维护农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为此要合理设置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机构,降低农民的诉讼成本。要建立高素质的农村司法队伍和涉农执法队伍,保证其独立、公正,依法行使职权。要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的犯罪活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和非法吸收农民存款、集资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要落实村“两委会”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建立健全村组干部监督制度,推动村务财务公开。要落实农民群众工作,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非诉类问题。强化执法监督,完备执法监督机制,严肃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严、执法违法行为,定期对执法、司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有效实施,树立法律的权威。

(五)健全利益协调制度,建立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

建立和谐法治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必须注重建立健全规范有效的法治机制和利益协调制度。

一要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慈善救济、优抚福利、社会帮扶相结合的救助机制,完善农村贫困家庭就业、就医和子女就学资助制度,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利益驱动而形成的不稳定因素。

二要建立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积极为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使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能通过法律途径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济。

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范文6

一、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成就与困境

1.建设成就

我国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征程上,不断探索与创新,政府法制工作从无到有,不断规范与完善,尤其是在《纲要》颁布实施以后,法治政府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机制日渐完善;政府立法工作从粗到细,逐步覆盖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逐渐形成;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由弱到强,有力地保证了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应该说,我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目前已经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也是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

2.现实困境

虽然我国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征程上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体制机制不成熟、不健全,推进力度不稳定。实际工作中“概念法治”、“形式法治”和“两张皮”现象比较突出;建设法治政府的推进动力单一,主要依赖于“人”的自觉性,存在以“人治”推动“法治”的特殊现象;法律制度在保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相对滞后,立法与改革的关系不够衔接;以人为本和保障民生方面的制度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部门利益的倾向仍然比较突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职能缺位、越位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突出;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仍然突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不理想。有的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有畏难情绪,对依法履职底气不足,被动作为的情况比较突出;政府法制工作还比较被动,服务大局的思路和办法还不多,能力还不强。机构建设欠账太多,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很不适应,严重制约了政府法制工作的正常开展。这样的状况,很难担当起繁重的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

二、建设法治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机制问题

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要实现健康、有序、持续地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从机制抓起。机制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抓机制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侧重于对事物发生、发展内在规律的把握;同时,抓机制也是一项关键性的工作,能够把握事物的运动机理,更加能动地、有效地驾驭事物。抓机制不仅有方法学上的意义,更能体现我们对法治政府本质的认识和对建设法治政府过程的认识。

1.建设法治政府的机制保障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机制系统庞大,关系复杂,需要研究和完善的机制很多。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和完善“三大机制”,即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研究“三大机制”既是理论指导的需要,也是实践推动的需求。动力机制要解决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问题,建设法治政府能否被推动或取得预期的发展,很大程度取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因此,动力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机制。评价机制要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评价的主观性、随意性。评价是一个基础性工作,是对工作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完善建设法治政府的评价机制,是科学、统一、客观、公正衡量一个地区依法行政法、建设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的前提。监督保障机制要解决的问题是发现和纠正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一切违反法律规定、法律原则的行为,防止和纠正出现的偏差和失误,确保行政管理活动全面依法运行,保障各项评价指标执行到位,推动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实现预定目标。

2.“三大机制”的相互关系

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是有机统一、相互影响、互相促进的关系。动力机制的本质在于调动主体的积极性,通过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形成合力,以使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评价机制则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提供价值评判标准和检验依据,使法治政府建设可操作、可评判;监督保障机制目的在于通过遏制行政权力的滥用,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提升行政效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不动摇。没有动力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将缺乏动力而陷于僵化、停滞状态;没有监督保障机制,行政权力将失去制约,产生权力腐败,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此外,动力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是否有效运转,要依靠评价机制提供一套科学指标体系来判断和考量,从而检验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总之,三者之间是互相配合、互为保障、相辅相成的关系。建设法治政府,不仅需要“三大机制”各自具备良好的性能,还需要它们有机的结合,协调稳定的发挥其总体功能。

3.“三大机制”的运行环境

建设法治政府机制的运行环境是指影响建设法治政府机制运行的各种外在因素和条件。建设法治政府机制的设计离不开环境的现实;机制的运行必须依赖于环境的协调与保障;机制的运行必然作用于环境,对环境的条件提出改变或者改善的要求;只有机制和环境相互协调,相互适应,建设法治政府机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建设法治政府机制的运行环境包括法治环境、政治环境、社会人文环境、经济环境、国际环境等诸多方面。

三、建设法治政府的“三大机制”

1.动力机制

动力机制是关于动力的内部结构和形成机理,动力的形成、发生的原因、各种要素间的关系。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受动因、动能、整合三大要素影响。动因是动力产生的原因,归纳起来有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改革因素、法制因素等因素。动能是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或者可能产生动力的各类资源的总称,主要包括人、政府、制度以及规划与计划、领导与指导、教育与培养、监督与考核、褒扬与批评等。整合是动因和动能作为机制系统内的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律相互之间的融合、联系。整合是动因与动能结合,并被激活后形成动力的过程,是动因和动能转变为动力的过程;整合也是若干动力叠加、融合,形成更大合力的过程。动力包括单一动力和复合动力。一种动因与一种动能的融合产生单一动力。一种动因与多种动能的融合产生复合动力。比如,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调整政府管理职责作为动因,将制度建设作为动能,就产生政府机构改革的动力;将顺应民主政治发展作为动因,将领导干部作为动能,就会产生转变领导干部执政理念,恰当调整权力与权利平衡关系,提高领导干部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动力;将转变政府职能作为动因,将各级各类公务员作为动能,就会在广大公务员中产生转变行政管理理念,保障公权力正确行使的动力;将加强法治建设作为动因,将行政行为作为动能,就会产生规范行政行为、公开行政过程、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动力;将执政党关于加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为动因,可以同时在一系列动能上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融合,可以以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理念和能力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制度、制定规划与计划、监察考评等等为动能,产生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强大动力,使建设法治政府的速度大大提升,收到很好的推进效果。

现行的动力机制主要是“首长”推动型的建设法治政府动力机制和政府主导型动力机制。“首长”推动型和政府主导型的动力机制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目前特别需要建立其他社会成员参与的动力机制。一是要科学发挥党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二是要扩大公众参与,构建“政府+公众”双引擎动力模式。三是要借助建设法治政府对政府公信力的提升,构建和健全法治政府公信力的内动力机制。四是要发挥非正式制度的动能作用,构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复合动能体系,为法治政府的建设提供高效的、复合型的推动力。

2.评价机制

评价机制具有导向、尺度和监督功能。在设计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时需要把握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阶段性原则;将人民满意度作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准,正确处理好社会评价与自我评价和上级对下级评价的关系;充分考虑运行成本。考评指标的标准、内容要科学合理、简明扼要、易于操作。

《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是近年来四川在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创新成果。该指标体系既具有理论上的意义,又具有推进依法行政的实际价值,最大的特点是指标简化,重点突出,贴合四川实际,并十分注意回应社会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期待。一是指向明确。指标的考评对象是市县政府,这样突出了依法行政的重点和难点,把握了工作的重心和大局。二是方式创新。是“评估”,不是“评价”,用较少的指标来估价总体情况,这既符合工作实际,又体现了客观规律。三是内容创新。突出了依法行政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方面设定评估指标。四是建立配套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办法》,与《评估指标》相配套,保证《评估指标》运用得到落实。五是评估方式创新。评估采用上一级人民政府评价、被评估单位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上一级人民政府的评价结果在评估中所占比得自上而下逐级递减,社会评价结果在评估中所占比重自上而下逐级递增。2009年该指标首先被实际运用于四川省6个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县依法行政工作,发挥了很好的引导和考评作用。《评估指标》应当作为考核、任用、晋升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成为考核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工作的“硬指标”、“硬实绩”和“硬约束”。

3.监督保障机制

监督机制是一个庞大的制度体系。建设法治政府的监督既包括政府的层级监督,还包括政党、人大、司法机关、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既包括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又包括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监督具有修正、反馈、预防和保障功能。

监督保障机制的运行应当围绕动力机制的实现进行。组织建设是监督保障的前提和基础,强化考核是监督保障机制的有效抓手,制度机制完备是监督保障机制实现的重要保证。要积极发挥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等专门监督的作用。以权力制约为突破点,进一步完善权力制衡结构,以权制权;科学分解内部权力,合理分权;规范权力运行程序,依法制权;推行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严密监督网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注重完善民主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推进民主监督制度化建设;逐步实现权力公开透明。监督保障机制要搭建有效平台:关键是行政执法机关内部制约;核心是行政权力的限制;基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效能要靠政府信息公开;要进一步创新行政复议机制。

四、四川建设法治政府的纵深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