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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法规范文1
关键词:相对主义;民族文化;体育;发展策略
文化相对主义一词来自博厄斯(Franz Boas,1858~1942)的作品,它鼓励人类学家从每个文化自身出发认识该文化,而不是做进化论的或种族中心主义的理论概化。其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从文化相对主义的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出,文化相对主义的范畴是人文主义学科的,并不是自然学科的,它是保持民族文化多样性的理论依据,同时,文化相对主义也是一种价值观,倡导多元共存,各美其美的价值理念。
1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落后论质析
贵州省偏安西南一隅,自古以来就少被世人所知,历史文献中留下来形容贵州的词语大多都有贬义,譬如“夜郎自大”,“黔驴技穷”“落后”“野蛮”“多瘴气,善蛊毒”之类,贵州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被贴上种种诸如此类的标签,据此,在此贫瘠的文化土壤中成长起来的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也必然是落后的,不堪入目的。体育最本质的功能是强身健体同志曾经说过:“体育之效,在于强筋骨,进而增知识,因而调感情,固而强意志。筋骨在,吾人之身;知识、感情、意志在,吾人之心;身心皆适,是谓俱泰。”同志对体育本质的认识,是十分深刻而准确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大多数就地取材,器材简单,对场地要求不高,比赛无关乎输赢,减少了竞技体育的残酷比拼性,真正体现了体育强健身体的本质功能,此外,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更强调和谐性和普适性,如侗族的抛拍纱球,抛拍纱球的竞赛方式不是比双方的球技而是以拍球成功的次数论输赢。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真正实现了强健体魄,娱乐身心的功能,在这一点上竞技体育是无法超越和媲美的,在此本质功能上衍生出来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核心价值具有平民性、非公利性和和谐性。
2“现代竞技体育文化中心论”批判
现代竞技体育文化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宗旨,在快节奏高效率的竞争社会里受到各阶层人民的追捧。甚至有人认为,现代体育文化才是主流文化,少数民族体育文化则是乡土的、粗俗的、草根的非主流文化,是不值得一提的。诚然,中国从昔日的“东亚病夫”到如今的体育大国,现代竞技体育文化的贡献功不可殁,现代竞技体育文化的建构极大的提高了我们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但片面弘扬现代体育文化并不可取。
现代竞技体育文化以奥林匹克文化为主要内容,主要强调竞争性,突显个人色彩,轻过程,重结果,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精神,这些表征在竞技体育中尤为明显,导致现代体育文化的异化,缺少人文内涵。有学者曾指出:若真要大张旗鼓的讨论现代竞技体育,恐怕当今之竞技体育早已死无葬身之地了,譬如:为争金夺银,教练员给运动员长期高负荷的训练,为圆冠军梦,不惜使用兴奋剂药物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则不同,它强调参与者的身心愉快,崇尚和谐自然,带有自娱自乐的意味,关注大众参与性和普适性,注重表演性和娱乐休闲性,冯胜刚先生通过对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项目的挖掘整理发现,贵州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大多是休闲型的民俗游戏,其对娱乐的追求大于对健康的追求,展现少数民族部落原始质朴的原汁原味的生态美。如苗族的迁徙舞――木鼓舞,跳芦笙,侗族的抢花炮,土家族的摆手舞,这些传统体育项目无一不是展现本民族大众狂欢的场景。
21 世纪的到来,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多样性得到世界范围的认同和尊重,这给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带来了复兴的机会,文化多元化运动,源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1980年发表《多种声音,一个世界》的报告。文化多元化的前提:多元中的每一元趋于成熟;多元文化之间可以平等地学习和讨论;多元文化有共同遵从的基本原则;基于人的发展的价值评判;任何一元文化都服从于个体人的自由选择和个体人的幸福的考虑;以人的进步为社会进步的衡量标志;多元文化共同致力于人类进步和人的自由和幸福。虽然目前以竞技性为代表的奥运文化在全球依然占据统治地位,但也面临着文化单一性所带来的危机。越来越多的民众不再追求奥运竞技项目带来的单调刺激,而是希望看到丰富多彩的体育运动项目,感受多元的体育文化刺激,所以奥组委也积极倡导多元的体育文化。在当今世界,体育的价值观出现了异化,黑哨、兴奋剂等一些现象频发不断,形成了错误的价值观,背离了体育的本质,丧失了人文价值,在这样的环境下,找回缺失的人文价值,确立正确的体育内在标准显得尤为重要。体育的出发点是对人性的尊重,蕴含人文精神。
在现代化的浪潮中,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可避免的深受其影响,如何在众多体育文化交融碰撞中保持本民族的独特性显得尤为重要。第一:积极接受外来体育文化元素,吸收其精华,丰富本民族体育文化的内涵,比如用现代竞技体育中的拼搏,公正,公平原则来改造某些民族项目,比如龙舟竞赛,舞龙舞狮竞赛等,第二:顺应时代潮流,摒弃本民族中落后的体育文化,比如某些民族表演项目祭祀部分中封建,迷信思想及鬼怪神灵说,以适应时代的发展,第三:主导调整本民族体育文化结构,重构各文化结构的各子系统以增强文化自身的适应性,第四:拓宽民族文化的传播途径,如各级民族运动会,旅游文化节,民族文化交流会,将民族文化搬上舞台,让更多人了解和接受本民族的文化。体育文化作为众多文化活动中的一员,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更应为全世界所分享,为世界文化的繁荣和多样性贡献自己的力量。
参考文献:
[1]何 萍.文化相对主义:历史演变及内涵 [J].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7.
[2]冯胜刚. 贵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理论与方法[M]. 贵州民族出版社, 2011.
[3]胡小明. 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多元价值[J].体育学刊,2007.
传统文化法规范文2
1.文化产业对中华文化丰富的资源开发不足我国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文化资源。从国际上看,中华文化具有极大的影响力。从孔子学院的影响力,到全球盛行的“汉语热”,更不用说京剧、功夫、杂技等文化的受欢迎度。而另一方面,这些丰富的文化资源很少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本来是中国的故事,但把它们搬上屏幕,制作成电影《卧虎藏龙》、动画片《花木兰》的却是美国的好莱坞,这是很值得我们深思的。经过开发的中国传统文化必然会走向世界,为世界的文化产业发展提供重要的文化资源。但如何通过发展文化产业等途径,把这些文化资源优势转变为文化产业优势,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2.文化产业整体发展水平较低相比经济发达国家,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一直不到3%。而经济发达国家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点和支柱产业,占GDP的比重一般超过20%。如图1所示,国际市场的数据资料显示,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占世界文化市场的比重太小,不足4%,而美国占43%,欧盟占34%,日本占10%,韩国占5%。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文化产业是典型的弱势产业,世界竞争力差,必须谋求像我国制造业和体育业那样的跨越式发展,力争“建设文化强国”。否则我国必将长期处于无国际竞争力的落后状态,拖累、迟滞整个国家产业升级。
3.文化产业领域人才匮乏文化产业不同于制造业,它是集智能、知识、科技创新等先进要素为一体的产业。文化产业想要突破和创新,人才是其关键。目前,我国缺乏各类文化产业人才,尤其急需文化产业研发、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高级应用性人才,特别是人才的引进、激活、培养、激励机制还没有建立或完善。就高校和科研院所来说,目前,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设立文化产业方面的人才培养专业较少,对文化产业的研究力量还较为薄弱,只有北京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33所高校设有文化产业研究院。2010年文化部在武汉大学建立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这是文化部在高校建立的首个国家创新文化研究基地。文化产业领域人才极度匮乏,培养文化产业专业人才任重道远。
二、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
1.文化产业发展存在区域差异我国文化产业发展中呈现出明显的区域不平衡,东部经济基础好,很多文化产业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而中西部传统文化资源丰富,当地重要经济增长点之一就是文化产业。东部以广东省为例,2012年广东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2706.5亿元,同比增长14.8%,约占全国的1/4,连续多年保持全国第一。新型文化业态发展迅猛,多个领域领军全国,如2012年广东数字出版产值近300亿元,约占全国的1/5;动漫和网络游戏总产值近300亿元,约占全国的1/3。中部以山西省最为突出,山西省提出“文化强省”战略以来,寻求通过拉动文化消费促进文化产业投资,进而带动尚显弱小的山西文化产业发展。除了东中西部的区域差异外,还存在城市和农村的发展不平衡。农村文化思想观念落后,并且很多艺术团、图书馆、博物馆都建在城市里,农村文化基础薄弱、形式单一的状况仍没得到根本改变。
2.文化产业市场管理体制不健全基于市场经济环境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应该是统一、开放、竞争、合理、有序的,我国各地大多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文化产业发展机制。文化企业产业结构基本上侧重于传统工艺技术、传统文化资源的再加工,文化产品生产分散,缺少创新和创意,科技含量偏低。在文化市场的管理中,政府部门缺位和越位现象非常明显,特别是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执法职能交错,破坏了文化产品生产、出版、市场营销等产业环节,造成文化市场管理体制的无序,未能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和积极性作用。
3.国家财政投入不足从公共财政的视角来看,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还有很多缺陷。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首要问题就是财政资金的短缺。历史实践证明,任何一个新兴产业的起步和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文化产业作为21世纪第三产业中的新兴产业,其发展迫切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文化投资培养周期、回报周期长,风险比较高,因而常常出现市场失灵的情况。但是从现阶段财政支持力度来看,政府对文化产业的财政拨款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一直维持在0.5%以下,对文化产业的支持强度是远远不够的。这与“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是不相称的,对文化产业的资金积累和未来长期发展是极其不利的。
4.文化领域法律法规不完善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法制建设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改革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在文化保护领域我国制定了《文物保护法》和《著作权法》,但还没有制定和颁布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文化法典,一些与文化建设、发展密切相关,必不可少的文化基本法律,如《影视法》、《出版法》、《艺术演出法》、《新闻传媒法》等仍停留在部门制度或行政法规等较低的立法层次上。由于文化产业在我国起步较晚,法律法规建设远远落后于产业实践,人民群众的文化法律意识淡薄,严重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1.继续深入文化体制改革首先,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成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这是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培育符合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全新的市场主体,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其次,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以产业内部均衡发展、资源优化配置为基本原则,加强我国文化产业的生产功能,使我国文化产业作为中间产品和最终消费品存在一个合理的比例,拉动文化消费增长。再次,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完善政策保障机制,明确界定各部门执法职能,转变政府职能,由主要“办文化”转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最后,牢牢抓住文化产业发展的双翼:市场和科技,以科技为切入点对文化产业进行研究,以通讯技术、数字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市场推动传统文化产业发展升级。
2.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城乡面积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社会属性是文化产业的两个基本属性之一,要想实现文化产业的社会效益,必须提高群众的文化素质。建立健全覆盖城乡面积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在农村,困难也在农村。文化产业发展应面向基层,向基层发展,坚持把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和农村。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以解决农民文化生活贫乏为重点,以提高农村群众文化思想意识为出发点,以基层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为突破点。坚持统筹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加大投入、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着力改善基层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根本、最直接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全面提高群众文化素质。
3.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为了解决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因素,政府部门必须加大财政文化投入的比例,提高文化产业占文化事业总额拨款比例。第一,财政加强支持文化资源保护、文化服务条件和文化服务设施的改善以及文化创意、创新等。第二,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在财力分配上要倾向于经济发展落后地市以及偏远的农村地区。第三,对非营利性的文化机构和文化基础设施,政府应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第四,对于中小型文化企业的初期发展给予贷款优惠、专项奖励、暂缓税款等鼓励。第五,继续设立文化产业专项资金,大力扶持游戏、娱乐等产业的发展。总之,强化各级政府对文化投入的政治责任,确保财政文化经费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幅,建立财政文化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
4.完善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体系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要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就必然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支持。一方面,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并确立其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法;另一方面,有步骤地推出《网络文化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图书馆法》、《博物馆法》、《美术馆法》等文化专门法律。通过应该完善文化产业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传统文化法规范文3
一、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全力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1、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学法实施方案,强化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促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常态化。将宪法法律列入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党委中心组宪法法律专题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组织法治专题培训及普法考试,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意识,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际效果。探索推行全局各单负责人述法制度,将述法与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德一并考核,“四述”同步。
2、健全交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普法责任,推进全民普法教育。按照局党委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理清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加强指导考核。根据我局担负的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职责,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新形势下交通运输法治宣传工作的有效开展。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优势,鼓励运用执法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逐步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各执法机构、交通企业要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健全普法宣讲和普法联络员制度,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新形势下的普法能力。
3、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创建内容。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把尊法、学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情况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实现法治建设和文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4、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健全完善“法律六进”工作制度,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交通运输系统法律知识集中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深化“法律六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律知识宣传月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尊法学法用法浓厚氛围。
二、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5、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按照全国、省、市、县普法办下发的通知要求,以“遵从法律,崇尚法治”为主题的基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作为重要载体,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宪法教育,着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积极参加全国、全省网上宪法知识竞赛和宪法宣传的微电影、微故事、公益广告、警言等征集展播活动,推动宪法意识深入人心。
6、积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立足培育全社会法治意识,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基本内容和重要意义,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教育党员干部带头崇尚法治、厉行法治,引导社会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维权靠法。
7、突出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局党委工作重心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稳定、科技进步、交通安全、改善民生等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法治精神在全民中内化为自觉观念,外化为自觉行为,养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习惯,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法治环境。
8、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德结合,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守诚信、求大同的时代价值。积极学习借鉴“法德结合”、“法德并举”和“法德共进”等经验,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努力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实现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三、深化“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9、深入开展法治、法治交通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法治建设区域行业创建标准及评选办法》,继续组织开展法治、法治交通创建活动,加强宣传发动、督导检查、命名表彰,以创促建,不断提升法治创建工作水平。要把法治创建与创新社会治理相结合,广泛动员组织群众参与交通运输相关事务,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
传统文化法规范文4
关键词:社会;诚信档案;建设
全球化的经济背景之下,我国的经济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许多外来的价值观传入中国,市场经济滋生出拜金主义、制假售假等现象,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下,弘扬诚信这一传统美德显得愈加重要。社会诚信档案的建设作为监督诚信的体系,能够通过一系列的奖惩机制,让诚实守信的人得到生活的便利,同时让不讲究诚信的人得到一定的惩罚。因此,社会诚信档案体系的建立,在一定的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实现讲诚、践诚的有力保障,是建设文明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1 诚信档案的形成和内容
诚信档案的内容由不同的职业和需要决定,一般而言,能够构成证明个体诚信评价标准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诚信档案的内容。比如员工入职时,需要入职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即评价,如果是应届毕业生必须由学校提供证明;比如贷款,需要银行信用证明等;这些资料形成了诚信档案的原始资料,统一交给档案局保管。为了完整和系统的保存这些诚信档案,为国家和个人积累门类合理的诚信档案资料,需要切实的将诚信档案的服务和归档工作做到位。根据不同的需要进行诚信档案的归档。例如,政府诚信档案的归档要包括机构设置材料、资质凭证材料和职能发挥材料等等。
2 社会诚信档案体系建设的困境
社会诚信档案体系的建设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由于我国的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在诚信体系管理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社会诚信档案体系建设面临一定的困境。要想更好的建设诚信档案,就必须明确困境所在,进行有针对性的解决。就目前社会诚信档案体系的建设来说,个人和企业的银行信用诚信档案正在逐步建立,而个人的工作诚信和企业的用工诚信档案体系尚未建立,个人诚信档案体系建设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1、社会人员缺乏诚信意识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传统文化的关注越来越少,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诚信精神被更多的人抛诸脑后,更多的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择手段的进行利益的获取,造成了社会生活中的诚信缺失现象。例如,商人为了降低成本,获取更大的利润不惜使用不合格的原料;学生为了找到工作伪造假学历;银行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不及时归还等现象。这些不诚信的现象愈演愈烈,最后造成了信任危机,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且人们诚信意识的淡薄也给诚信档案的建设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社会诚信档案建设不完善
目前的诚信档案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虽然各大银行早在九十年代就建立了全国企业信贷咨询系统,一些政府相关部门也陆陆续续建立了相关的诚信档案,但是各个部门之间缺少信息沟通和交流,在信息共享上存在着一定的局限,在金融、社保、教育、医疗等各个单位有不同的查询系统,在查询和检索上存在着一定的延迟,导致在诚信管理的过程,无法判断其诚信缺失。
3、诚信档案法律法规的缺失
目前,我国的社会诚信档案建设在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将诚信纳入到法律轨道,强化法律的引导和规范作用。但是从总体的发展上看,我国关于诚信的立法还不够健全,失信的行为无法真正得到法律的制裁。这也造成了许多人在诚信和利益的选择面前,更多的偏向于经济利益。
3 完善社会诚信档案体系建设的对策
个人诚信档案体系建设迫在眉睫,倡议尽快建立。社会诚信档案体系的建设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针对其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个人诚信档案薄弱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发展和建设的对策。
1、强化诚信宣传,提高诚信意识
人们的自觉诚信意识是建立诚信档案体系的基础,因此,要通过各种途径宣传诚信的品质,培养人们的诚信意识。可以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宣传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将诚信的观念以公益广告等形式呈现出来,也可以通过移动终端、自媒体等形式,对于诚信的品质进行宣传,让更多年轻人体会到诚信的重要性,从而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营造社会诚信的整体氛围。人们的诚信意识提高之后,自然会规范自己的行为,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加深,在一定的程度上消解信任危机,更有利于诚信档案体系的建设。
2、统筹各个部门,加强沟通共享
建立统一的征信部门和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云计算,建立一个统一的平台,将每个人和信用相关的数据记录其中,银行、社保、教育等联合为一体,将个体的信用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并将其对社会公众开放,形成一个高校的诚信查询平台。通过这个网络,各个部门可以实现实时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对于个体的诚信记录有准确的记录,这能够在一定的程度上约束人们的诚信失范行为,促进人们在做事的时候考虑到是否会影响信用度。
3、从法律上着手,建立相关法律法规
全面建立社会的征信系统,建立起由信息采集、评估、管理为一体的诚信档案制度,对于诚信失范的行为进行惩戒,让社会诚信得以根植于法律的土壤之上。除此以外,广泛开展与诚信建设相关的法律宣传活动,普及诚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群众的诚信观念,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和体系,提高人们的诚信意识和法律素养,在全社会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不断增强人们的诚信意识。
4 结语
诚信关系到文明社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由于我国的人口众多,诚信档案的建设是一个十分繁复的过程,需要各个方面的配合。在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要从培养人们的诚信意识入手,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整合诚信档案资源,健全与诚信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加强监督和管理,才能够形成一套自上而下的完整、科学的社会诚信档案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梁守英. 关于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的思考[J]. 现代教育科学,2005,01:92-93.
[2]黄莉. 论高校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的现状与完善对策[J]. 兰台世界,2014,02:53-54.
[3]杨树力. 关于社会诚信档案管理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J]. 中国证券期货,2013,09:223.
[4]刘招兰. 社会诚信价值体系视角下的高校学生档案构建研究[J]. 城建档案2015,08:85-86.
传统文化法规范文5
1.网络文化传播和欣赏的成本极为低廉,其受众不断增加,使得网络文化的发展更为迅猛。
近十年,我国互联网的网民数、宽带用户、手机网民及域名总数飞速增长。加之当前互联网上自由、便利的条件,网络技术的高度发达,使得信息的传播者与受众的身份不再固定单一,打破了整合文化资源的主体大都是单位或组织的传统局面,为整合文化资源的主体注入了更多的不定性因素,使“人人都是文化资源的开发者、整合者、利用者”成为可能,使得整合文化资源的主体更加庞大。互联网上的海量信息构建了一个世界范围的“信息资源超市”,信息的选择权、改造权、传播权掌握在网民的手中,网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各取所需。
2.地域和区域的界限不断弱化。
网络的全球化特征使得网络文化在受区域文化影响的同时,更易于打破传统意义上的各种限制,相互融合。虚拟网络世界的出现使各种信息资源不再有国家疆域在信息上的明显划分,受区域地方文化影响的各类网络文化现象在传播过程中受到各国、各地网民的主观改造,必然形成更易于融合的网络文化。网络文化易于融合的特性,让更多的文化受众乐于接受网络文化并参与到其创造、改造和传播中来,成为网络文化的创造者和接受者,进而又进一步推进网络文化打破区域文化限制。网络文化与网络文化受众之间的这种螺旋式相互促进、上升赋予了网络文化的更加鲜活、顽强的生命力。
3.网络文化信息资源传播更加灵活,且使用便捷和成本的低廉。
互联网在世界范围的普及,让网络文化受众能够以多种形式向大众进行信息传播,从而实现了更广泛、更快速的双向互动,频繁而高效的大众接触度使得受众信息资源覆盖范围无限扩大。在网络文化中信息传者受者更加广泛、平等,信息资源的传播更加灵活、主动。互联网使用门槛较低、手机网民的快速增长,使网络文化信息资源传输的成本逐年大幅度下降,且无须再耗费其他的资源。尤其是掌上通信工具等便携式上网设备的普及,更是推动了我国网络文化资源的大幅度应用。互联网依托先进的技术和平台,将前所未有的海量信息、丰富内容以精彩纷呈的形式快速传递给大众,给现存的大众传播媒介造成巨大的影响,也为网络文化自身的发展赋予了多样化的新特征。
二、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背景下如何发展网络文化
物有利弊,网络文化作为一种新兴的文化资源,也有正反两个方面的不同影响。随着网络在全球的逐渐普及,原有的文化壁垒也逐渐削弱,为全世界纷繁众多的文化资源创造了更多共享和交流的机会,为世界各地人民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文化大餐,能够在不同程度上满足人们日益增长且需求不一的文化渴求。网络文化是一种日益成熟的新兴文化,作为文化的一种类型必然能够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发挥出巨大的作用。而其前提就是要实现网络文化资源的有效整合。在整合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科学整合、合理利用,积极发展、科学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的基本原则,以先进技术传播先进文化,促进文化建设和谐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最大限度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优质有力的网络文化资源。
1.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不动摇。
文化资源都有一定的价值取向,如何将这种价值取向变为现实,关键取决于社会怎么来整合与引导。发挥网络文化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作用,我们必须要抓住网络文化的民族性、地域性特点,使其为社会主流文化所主导和影响。我们所整合和塑造的网络文化,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符合时代和民众的需要,理所当然地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
2.优秀网络文化阵地建设不断推进。
网络文化阵地不是虚拟的,而是实实在在、影响较大的门户网站,这也正是我们要积极关注并不断推进建设的阵地。传统文化的浑厚是我们推进网络文化阵地建设的坚实后盾。我们要从整合民族优秀文化资源入手,有序地将优秀资源逐步推上网络,用体现民族特色的文化占领网络文化阵地,网络文化产业资源是助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最具优势和潜力的资源,我们利用不同的网络文化阵地推进网络文化的产业化。在推进网络文化产业化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推进网络文化精品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民族特色的网络文化品牌,为世界人民提供更多的文化产品,提升中华民族文化影响力和国家软实力、竞争力。
3.不断健全和完善网络文化建设管理体制,加强行业自律和公众监督,形成社会化管理格局。
网络文化存在于一个虚拟与现实相结合的世界,但是网络文化资源的管理体制是切实存在,而且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因而,不断健全和完善网络文化建设管理体制是一项社会任务。唯有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网络文化主体加强自律,社会发挥监管作用,才能把网络文化建设管理体制落到实处。同时,要积极开展网络道德教育,使网络虚拟空间变成道德普及空间,在整合网络文化资源的实践中推动形成良好的网络道德风尚。
三、网络文化发展的外在环境优化
网络文化发展的环境优化,就是网络文化发展的引导与管理,这是一个崭新的课题。如何通过对网络文化的引导与管理,促进其和谐发展,已经成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制约因素。加强网络文化管理,就是要充分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积极实施网络文化管理职能,建立多元化的网格文化管理体制和机制,推动网络文化的健康发展。
1.健全网络文化的法律法规。
健全网络文化的法律法规是推进网络文化法制化进程的前提。具体工作中,要把网络管理的立法工作纳入到国家整个法制建设的框架中去设计,加快立法进程,使网络文化拥有宏观层面的国家法规,同时又拥有切实可操作的地方法规,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2.提高网络文化技术管理水平。
网络安全技术和安全应急预案是对付层出不穷的网络文化垃圾的有力武器。网络文化的技术特性决定了其能否得到健康发展最终依赖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发展。随着网络文化的发展,制定网络文化安全应急预案必须提上日程。制定网络文化安全预案是涉及诸多部门的一项工作,因而需要在国家层面建立一个有效的联动机制。网络文化技术管理水平的提升,还有赖于构建并强化行业自律,形成政府管理、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网站依法运营的管理体系。在逐步完善的管理体系中,政府主要是做一些宏观性的工作,如做好网络文化建设的长期规划和法律保障体系。社会更是扮演了推进网络行业自律的重要角色,以文化受众的身份主动抵制低俗之风,营造并自觉维护各种文化的公平竞争,共同构筑网络诚信。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并不是完全依赖网络文化本身,而是要充分发挥专业人士在行业自律中的作用,督促网络文化主体切实肩负起自己的社会责任,自我管理,自我监督。
传统文化法规范文6
论文关键词:网络社会失范,制度供给,网络道德
一、网络社会失范的原因分析
1、网络世界的特殊性导致传统道德的社会功能不能得以发挥。道德本身是一种必要的恶,他是强加于人的本性之上,束缚人的言行举止,他是以社会舆论、评价等社会监督与处罚为主要保障手段的社会人群的约束机制。网络的虚拟性、隐蔽性、间接性、处罚的满后性等特点,使得传统的道德得以执行的保障体系失去了功用,加之传统的道德标准根本没办法去规范网络世界的新的社会行为,网络与现实社会的双重身份使得人伦关系有时都发生变化,网上发生过父亲与女儿网恋成婚的事情发生,单纯在网络上他们没有违反道德,在现实中他们也不存在其他的越轨,而当双方的双重身份透明化以后,他们却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地位。再如有成年人和几岁小女孩在网上恋爱,甚至网婚,生子等等,这种行为我们究竟如何去看待,是值得我们社会工作者深思的一个问题。
2、网络制度供给不足。网络制度供给就是为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而提供的法律、伦理或经济的准则、规则。网络制度供给是我国互联网有序发展、长期繁荣的需要。随着互联网事业的迅猛发展,网络制度供给相对不足越来越严重。我国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1996年2月,国务院第195号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997年5月国务院数字化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1997年12月公安部《计算机住处网络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1997年修改刑法时曾对网络犯罪进行过研究,增加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这些法律、法规在我国互联网运行过程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互联网事业的发展,网上活动内容的进一步丰满,网民人数的剧增,群体成份变得越来越复杂,现有的法律、法规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在网络发展的需求。
3、上网者的网络规范、网络道德等教育不够,知识缺乏,我们上网者中的许多人在上网之前并不知道在网上有哪些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对这方面一无所知就直接进入网络社会,他们自然不会去遵守什么东西,很容易成为网络社会规则的破坏者,就象是一群从丛林里的出来的原始人进入现代社会,他们违反文明社会制定的这些法律、规范是不可避免的,另一方面网络上如此众多的诱惑,也使我们眼花缭乱,如梅有一定的判别能力,恐怕会给我们带来意想不到的危害,网民如果不具备这方面的能力任其游荡于网络社会,这无异乎置羊与群狼之中,亦有脱身之理。最终成为网络社会的受害者。
4、社会转型时期,现实社会中的道德体系也处在动荡调整之中,旧的道德体系已解体,新的道德体系尚处在创建之中。中国从20世纪80年代打开国门以后,西方许多优秀的文化传入中国,丰富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内容,但也不可否认,西方许多东西不适合中国,更有许多已经为西方国家所摈弃的东西也一并传入中国,对中国文化、伦理道德的冲击是巨大而深远的,处在工业化进程中的中国,新道德体系的构建依然需要很长时间,网民在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困惑、不解以至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失范行为,很有可能在网络社会里得到实施以至放大其破坏作用,
5、异质文化的冲击。互联网极大的丰满了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群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异质文化之间的交流、碰撞使各国传统文化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生变化,通过翻译“源文本在异质文化中的第二次生命使源文本文化在目标语境中延续,对异质文化或补足,与异质文化并存;或冲击,对异质文化实行改写;或侵略,对异质文化实现解构。”,
二、治理网络失范的措施
1、加强网络道德、法制教育。网络道德是传统道德规范在互联网环境中的一种特殊表现方式。网络世界的实质是现实人际关系的一种反映,因此,网络道德并非是孤立的,它不可能完全脱离开现实的道德框架。日益凸现的网络失范问题,对互联网的健康发展日益受到威胁,网络信息伦理道德教育也就显得更加迫切,对于目前网络伦理道德的现状的改善,信息伦理道德教育无疑是有效的途径之一,计算机相关的伦理道德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网络道德、法制教育是一全民教育工程,是整个道德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能够影响中华民族千秋万代的大事。
较之西方发达国家,中国信息伦理道德、法制教育严重缺位,首先是教育主管部门没有统一的教育规划,国家教育部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的伦理道德、法制教育方面的纲领性的文件,更没有统一的教材,全国相关的教育的也只有少数学校各自为战,无论是讲授计算机相关知识的老师,还是道德教育者都没有对信息伦理教育给予足够的关注与重视。
计算机专业从业人员的行业自律、伦理教育等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在这方面,美国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如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制定《计算机伦理十戒》,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制定《网络伦理声明》等,都 起到了教育与束缚专业计算机从业人员的作用。而相比之下,中国相关教育则差很多,我国由2001年11月22日教育部《全国青少年网络公约》是最集中和专门的一次表述,计算机行业、其他一些计算机爱好者协会、红黑客联盟等组织都是网络上的高手,他们自律对网络社会的和谐与安全、减少网络失范等不和谐因素十分重要。
2、加强涉网的法律、法规的制定。
网络道德自律中存在着监督的天然缺位,单纯依靠道德自律并不能有效解决网络道德失范问题。法律具有普适性、规范性和稳定性的特征,只有在以法律为主导的前提下的他律来带动网络道德自律,才能保证网络健康文明的发展方向,才能使网络发展从无序到有序,引导人们形成良好自觉的网络道德观,自觉约束自己的网络行为,切实履行维护网络空间秩序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现有法律法规在处罚网络问题上可以说是力不从心。网络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生事物,由此洐生出来的网络失范问题亦需要我们去研究,对于网络犯罪的法律研究,进而出台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应该说是以法治网的当务之急。
3、加强网警力量、强化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网络社会的犯罪的高科技特征,使得在网上警力严重不足,网络社会的许多犯罪行为都因为网警的缺位,而使得许多网络罪犯得以逍遥法外,在网上无法无天。一般的网络违法及流氓行为更是无力为之。现有的法律的执行也存在很大的问题,这一方面是因为网警的缺位;另一方面网络相关的法律专家相对缺乏,许多罪与非罪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廓清。要在网络上做到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还有很多事要做,政府在这一过程中要做好政策引导,法律部门加强网络警察力量,提高网警的业务能力,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三、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