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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报告范文1
关键词:建设工程 竣工测绘 成果报告 工作内容提高质量
引言
竣工图是反映建筑工程的竣工总成果,是为满足工业企业、房屋开发和城市建设在运行管理中实际需要而进行编制的。也是生产和建设单位必须长期保存的技术档案资料。本文就做好建(构)筑物竣工测绘工作,获得高质量的竣工测绘成果,结合公司近年来进行建设工程竣工测绘的实际情况,与大家一起讨论学习。
2、竣工测绘成果的内容和校核方法:
(1)竣工地形图
竣工图应完整地表示范围内测量控制点、建(构)筑物、道路、绿地、水系、管线及附属设施等各种地形、地物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在此基础上,根据需要标出各房角坐标,征地界线,标出围墙各角点坐标,如建筑物外轮廓线包括墙面抹灰、镶贴块料、装饰性幕墙等装饰面的,需另加以注明。
将竣工地形图与建设工程放样资料、规划审批的总平对照,以确定该项目是否存在移位、扩建、加层、不按设计图纸施工等违规建设行为;
(2)建筑物占地面积及建筑密度
计算每幢建筑物占地面积即建筑物的基底面积,并累加计算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以计算建筑密度。建筑密度计算公式是:建筑密度=建筑物占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建设用地面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设用地界线所围合的用地水平投影面积,不包括代征地的面积。
(3)建(构)筑物高度及层高测量
建(构)筑物高度及层高测量的主要内容包括:室内地坪、室外地坪、各层相对层高、女儿墙高度、楼顶平台及檐口和建筑最高点的标高及各层地坪高。
在绘制建(构)筑物高度及层高测量实测图时应结合北立面、东立面等影响日照的竣工剖、立面图进行绘制。比高位置参照竣工立面图,±0位置需绘出,并标注其绝对高程。±0位置以下的加“―”标注。
(4)建(构)筑物面积测量及容积率
建(构)筑物面积测量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水平投影位置,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m以上(含2.2m)的建筑,一般采用实地量距法测算,以建筑物各层单体测量为依据,逐层测量。
(5)绿地面积
目前我公司结合《浙江省城市绿地植物配置技术规定(试行)》规定中,地下车库、地下建筑覆土顶面高相对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不大于1米,平均覆土厚度不小于1米,绿地率按100%计算;平均覆土厚度小于1米,灌木及地被配置为主,绿地率按30%折算。其余屋顶绿化绿地率按绿地面积的20%折算(铺装地摆盆花不列入内),草砰砖绿地率按绿地面积实际面积的20%折算的方法进行绿地面积测算。
(6)地下管线竣工测量
建筑工程地下管线测量是实测该工程用地红线内埋设于地下的给水、排 水、燃气、热力、工业等各种管道、管沟以及电力、电信电缆、人防工程。采集用地红线内地下管线数据主要是为了检核地下管线埋设位置、深度、路径、用料等是否与规划相一致。
3、解决校核过程中遇到的几点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案
(1)将竣工测量的结果与建设工程放样资料、规划审批的总平对照,如图1,建筑物以西北角为基点向北旋转,且向西缩进,这时候除在报告中详细说明外,需要画附图。
图1
如图2,现代建筑物的外形形式多样,建筑物外轮廓线包括墙面抹灰、镶贴块料、装饰性幕墙等装饰面,使得占地面积变大,我们采用的方法是按地形图的要求实测建筑物外轮廓,标明放样线距实测外墙的距离和设计时放样线距外墙的距离,并注明建筑物外墙干挂大理石。
图2
(2)绘制建(构)筑物高度及层高测量实测图时,当一个立面不能表示清楚时,应加绘其它立面图,并注明所处的竣工图位置。(如图3)
图3
另用作水、电、暖、卫生等设备安装的技术层,建在自然层内的,不计层次,但要标明其实测高度。
4、结束语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无论在我市的城市规划管理,还是在保障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质量方面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成果必须完整、准确地表达出城市规划管理的要求。相信随着制度的完善和各项措施的不断建立,竣工测量也必将由平面发展到立体,达到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的目的。
参考文献:
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报告范文2
【关键词】房屋建筑;工程;验收
根据建设部的[2000] 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及建设部令第7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核验制改为备案制,沿用多年的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的工程进行质量等级核定,改为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竣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办理备案手续得到确认。但在实际竣工验收过程中,有些现场工程师还不了解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不熟悉《暂行规定》及《暂行办法》,不清楚施工单位要做的工作以及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评估报告的内容,因此,很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1. 工程验收人员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每项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丈量、验收。为工程决算提供第一手资料。作为一名合格的验收人员,验收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徇私情,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合理公正的验收。要多用数据说话,能用尺子量的尽量用尺子丈量,尽量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
(2)验收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对所验工程要会用计算公式,做到合理计量,为臼后结算提供准确明了的计量依据。
(3)尽量多走验收少走签证。对于~ 些验收时看不到的地基、拆卸等隐蔽工程,只能通过签证结算。验收时通过采取一定的方式对所谓的隐蔽工程尽量通过现场验收获得数据,以便将来定额结算。
(4)验收员验收时要多走细查、不厌其烦。对于一些零星、琐碎的工程要多走细查、尽可能逐项查看,尽力做到丈量数据的准确性。对于不按图纸要求施工的工程,要责令施工方返工整改,符合要求后再予验收。
2. 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单位及协助建设单位的职责
组织和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要求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并在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及工程竣工报验单上签署意见,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除此之外,在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也应该积极地配合工作,需要做的工作是:就竣工验收的程序和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议及咨询,协助建设单位制订竣工验收方案、确定验收组成员名单及竣工验收程序;协助取得城乡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用文件;协助通知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助组织竣工验收;记录、归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的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情况的汇总材料;协助审阅上述各参与方的工程档案资料;协助组织实地工程质量查验;协助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协调各方意见,起草竣工验收意见;协助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3. 竣工验收程序
3.1工程竣工之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具体到房屋建设,在工程竣工后应做到八点:
(1)办理雨污水管道接纳手续。
(2)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委托具有资质的测绘勘察机构进行项目的测绘,根据项目所在地规划局要求的出图比例出具项目竣工地形图;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规划、用地竣工验收申请表,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资料,到项目所在地规划局规划管理科办理规划验收手续,规划管理科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3)建设工程绿化验收:根据规划要求的绿化率并按绿化施工图施工完成后,邀请项目所在地市政绿化管理处工作人员查看现场,确认绿化种植满足要求后出具单项专业验收证明。
(4)建设工程环卫验收:根据规划要求建设垃圾房后,邀请项目所在地市政绿化管理处工作人员查看现场,确认垃圾收集房建设满足要求后,出具单项专业验收证明。
(5)建设工程城管验收:邀请项目所在地城市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查看现场建筑垃圾清理情况及户外广告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确认合格后出具单项专业验收证明。
(6)建设消防验收:配合工程部及检测人员,现场进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检测合格后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办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7)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到项目所在地环保局窗口领取并填写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预验收卡,准备雨污水接纳申请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意见提供给环保局,邀请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预验收卡。
(8)建设工程文档验收:办理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至项目所在地文档中心领取并填写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申请表,并准备以下资料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经文档中心验收合格后,出具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办理建设工程档案接受证明书,领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报告范文3
在城市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中,有一些房屋因为历史原因而遗留诸多问题,这些各种各样的问题给房屋登记工作带来不利和瓶颈,严重影响房屋登记的顺利进行,特别是给房屋所有人带来烦心与苦恼。
如何解决好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是房屋登记机构必须完成的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维护所有人权益、依法办事”的工作要求就能够妥善解决房屋登记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一、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形成
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是怎样产生的,也可以说,哪些房屋登记问题可以视为历史遗留问题。
(一)历史遗留问题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其他必要材料。”
对于过去已经建成的房屋至今还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有些房屋已经建成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按照《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的刚性要件条件,不能完全逐项满足要求,自然就产生了房屋登记出现问题,由于是历史的原因就形成了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二)分析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要按时段划分
第一阶段,从1949年前(建国前)。
第二阶段,后(建国后)。
建国后也分不同时期:
1949年--1955年,为公有制和私有制时期;
1956年--1965年,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时期;
1966年--1978年,为房地产登记停滞时期;
1978年至今,为依法、依归,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时期。
由于各阶段和各个时期对房屋登记的政策、法律、法规都不相同,因此自然形成的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也不相同。这些遗留的问题带有鲜明的历史特征和时期特点,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就更需要遵循“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维护产权人利益、依法办事”的工作要求,对不同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用不同的办法妥善解决。
二、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处理
(一)建国前建成的房屋从1978年开始房屋登记按当时的政策和法规基本办法处理。
(二)建国后,从1949年--1978年之间建成的房屋,同样按照1978年以后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对房屋权属无争议的,按照房屋权属申请人出具《具结保证书》进行房屋登记。
(三)从1978年至今的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1.房屋所有权登记中相关证件资料不齐全的处理
(1)缺少房屋测绘报告。应由具有房屋测绘资质的机构提供。按《房屋测绘管理办法》(建设部、国家测绘局令第83号)的规定:房屋测绘的施测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截明房产测绘具备的《测绘资格证书》,并对其完成的房屋测绘成果质量负责。
(2)缺少房屋已竣工证明,也就是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申请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报请有关部门备案。
(3)缺少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4)缺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对于第三和第四种情况,要根据实际存留和可以查询到的相关资料具体分析。具有当时政府计划主管部门下发立项的房屋建设投资计划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也可以查找政府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执照》以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用地相关批复批件,就可以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为房屋所有权人办理房屋登记。(以上办法适用房屋类型包括商品房、换建房屋、自建房屋、合资企业房屋、非经营房屋等)。
2.对房屋开发企业更名、注销、吊销情况的处理
房屋开发企业因转制更名、企业更名或因经营不利、经营违法及不明原因等情况查找不到,但遗留的房屋没有办理房屋登记,给这些房屋登记的实施工作遇到了很多麻烦,特别是购房人不能正常办理房屋登记、拿不到《房屋所有权证》非常苦恼,有时不同程度上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和负面影响。
存在这样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商品房还是一小区,一般都是购房人进户入住多年,整栋楼或多栋楼房屋都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一般都是经过多方查找相关资料,确实证件不齐全,仅能查找到房屋在建设中取得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有的还有用地手续、规划手续等。有些更名的开发企业还要提供相关证件和提供转制或变更名称说明,对吊销或注销的开发企业要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的注销或吊销的相关证明;对下落不明、查找不到的开发企业由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明确书面意见或者当时的拆迁安置协议书,同时提供社区办事处出具长期居住证明及民政部出具的新编制门牌证等,经协调各相关部门联合会审,确定不存在房屋权属纠纷,房屋登记机构要为购房人或回迁户办理房屋初始登记。
对有些商品房无法换取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可由税务部门认证后启动司法程序,由房屋购买人申请法院判定房屋购买合同、发票有效及商品房的购买手续合法。同样可以为购房人办理房屋登记。
妥善处理好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要在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维护所有人权益、依法办事的同时,政府相关各部门应加强组织协调,通力合作、联合会审、联合办公、密切配合,给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便利、简化、高效、合法的有力支持,这样不但使房屋产权人满意也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大量减少投诉和次数,政府相关部门也能赢得社会的尊重和群众的信任。因此妥善处理房屋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是房屋登记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需要充分重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
2.鞍山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
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报告范文4
关键词: 竣工测量、规划核实测量、公共服务
Abstract: the measuremen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is completed after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management procedure, but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as the basis of administrative examination and approval in accordance with law, also need more reasonable to its social influence for the evaluation. And verify work development is planning to meet this need. Planning to verify measurement as planning to verify the important composition part, only work out the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planning to verify measurement technology procedures, they can better meet the planning service requirements. At the same time, it will greatly promote the city surveying and mapping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the business expansion
Keywords: completion measurement, planning to verify measurement, the public service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 引言
竣工验收作为城市规划批后管理的一项重要程序,在1990年4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参加城市规划区内重要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以法律条文的形式体现出来。竣工测量的成果报告是规划竣工验收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竣工测量成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的审批监督管理。
竣工测量主要反映设计、施工的完成情况,内容一般包括竣工建筑物及周边现状图测绘,建筑物间距、与用地红线、道路、绿化、水系控制线的距离的测定等。我院实施竣工测量始于九十年代中期。当时其测量的主要指标包括:竣工建筑物的坐标方位、建筑物的占地面积、与周边建筑物、用地红线、道路、绿化、水系控制线的距离等。以后又随着规划管理部门的要求的不断提高,在竣工测量中又逐步增加了建筑物的层数和分层面积计算、引入了背景图和三维效果图等指标要素。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将竣工测量的指标结果与报建材料进行对照、以确定该项目是否满足规划需要。
但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规划实现城乡全覆盖。规划的重要性日益显现。传统的竣工测量的内容已经不能满足要求。在2008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这一法律条文的颁布,为我们开展规划核实测量工作提供了法律基础。也给我们测绘行业如何更好地为城乡规划服务提出了新的课题。本文通过对实施竣工测量的经验,并结合对编制我院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测量技术规程»过程中的体会,谈谈对规划核实测量的一些看法和认识。
1 对竣工测量和规划核实测量区别的认识
(1)两者适用的法律基础不一样。且在新颁布的城乡规划法中,对规划核实明确了行政主管部门,并规定了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这一更严格的要求。
(2)适用的范围不一样。规划核实覆盖了整个规划审批全过程,不但涵盖了建筑工程的放线、验线和竣工等环节,还可以包括了规划批前测量,如经济技术指标的测算(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等)、日照分析建筑测量、三维数字模型。而不是单单只是对城市规划批后管理。
(3)实施的对象和内容不一样。竣工测量仅仅面对的是建筑工程建设,而规划核实测量不仅要核实建设工程,还包括用地规划审批核实和市政工程规划审批核实等。其测量的要求随着核实对象不同而有着不同的要求。
2 对编制规划核实测量技术规程意义的认识
编制划核实测量技术规程是测绘部门,特别是专门为城市规划服务的城市勘测院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只有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规划核实测量技术规程,才能更好地满足城乡规划服务要求。同时,也将极大地促进城市测绘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
3 我院规划核实技术规程编制的主要工作内容和技术指标
相比竣工测量,规划核实测量工作内容和技术指标应该具有更广泛的内涵,测量内容能够更好地服务建设规划主管部门的审批和批后管理的要求。因此,我院在编制规划核实技术规程时,设定测量及调查的内容主要有:
(一)建(构)筑物的使用性质、建设规模、平面位置、基地高程、层数、高度、立面造型、外装材料、外装色彩符合规划许可文件的规定;
(二)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按规划许可文件的规定同步建设完成;
(三)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停车泊位的测算
(四)到红线的退距、与周边建筑物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五)建设用地和代征用地范围内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已拆除完毕;
(六)地下管线的布设状况,包括测量管线中心线的位置、走向、坐标,管线的管径、电缆的孔数、材质、检查井,管线的埋设深度和架空线的高度等等。
(七)市政交通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桥梁、隧道、轨道交通,道路附属设施的空间位置,尺寸等等。
4 对编制我院规划核实技术规程的体会
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报告范文5
【关键词】城市建筑;竣工测量;三维激光扫描;GPSRTK技术
0.引言
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指以国家相关测量规范、地方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以及建筑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为依据,通过对建筑工程各项指标的测算、总平面勘测图测绘,进行建设现状与报建许可指标、分层平面布局、竖向布局和建设功能一致性核对比较。竣工测量的目的是为建筑工程批后监督管理、规划验收工作提供符合建设现状的测绘资料。因此竣工测量应该保证其精度。
1.竣工测量的主要内容
1.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
竣工测量成果应准确、全面反应建设工程的现状,因此竣工测量采集的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应按《城市测量规范》(CJJ8-99)中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主要包括:建筑物平面图形、建(构)筑物外轮廓的拐点及悬挑部分的投影点、架空过道等特征点,地下建筑物及出入口平面位置,内部道路平面位置和宽度,市政配套设施等的平面位置及规模等。
1.2规划审批要素
(1)建筑工程现状空间位置、几何尺寸、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住宅套型建筑、建设用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数量、出入口、建筑间距等主要规划控制勘测指标;(2)建筑物现状层数、层高、建筑高度、室内外地坪标高等勘测指标以及竖向布局建设现状;(3)建筑单元户型结构、楼间、门厅、公共过道、公建配套设施用房、设备用房、管理用房、停车位设置位置等建筑分层平面布局建设现状;(4)核对建筑物的建设功能;(5)市政公共配套设施现状位置、几何尺寸、规模;(6)建筑工程总平面建设现状。
2.工作流程
竣工测量工作分为4个阶段:准备工作、外业采集、内业处理、成果检审和归档。各个工作阶段应紧密衔接,逐步推进。各阶段之间关系,如下图所示:
首先,准备工作阶段,接受竣工测量委托后,施测人员应按照要求,确定施测范围及与竣工建筑有关联的周边待测地物点,尤其关注与规划审批相关的待测点。编制技术设计书或制定技术方案,为开展下一步外业测量工作做好准备工作。其次,外业工作阶段,主要包括:控制测量、平面位置及几何形状测量,规划要素测量、建筑物的高程、层高、层数、楼高测量,面积、比例及其他竣工相关要素的测量和信息采集等。第三,内业工作阶段,主要是对所采集的信息进行整理,绘制竣工图,编写成果报告书,形成竣工测量成果。第四,检查验收及归档阶段,测绘单位应对竣工测量成果质量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确保成果准确无误,各级质量验收人员应加强质量管理。
3.测量精度的主要方法
3.1三维激光扫描技术
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又称“实景复制技术”,是一种新型全自动高精度立体扫描技术,可以深入到任何复杂的现场环境中进行扫描操作,大面积、高分辨率地快速获取被测对象表面的三维坐标数据。与传统测量方法相比,地面三维激光扫描技术采集数据不需要接触目标,能快速、准确地获取目标体数据,具有密度高、精度高等特点,适合大面积或者表面复杂的物体测量及其物体局部细节测量,计算目标表面、体积、断面、截面、等值线等,为测绘人员突破传统测量技术提供了一种全新的数据获取手段。
3.1.1作业流程
主要内容包括:控制测量、外业扫描测量、内业数据处理、竣工图核对、三维建模、 建筑面积计算、平立面图绘制、竣工地形图绘制等。具体操作如下图所示:
3.1.2三维竣工测量数据处理
(1)点云去噪与修补。
获取的原始点云数据,会由于灌木丛遮挡,自身遮挡,玻璃透射等原因造成了大量的空洞和噪音,致使原始点云质量较差,需要进行去噪、补洞等处理。
首先在地面三维激光扫描仪的配套软件Riscan Pro中去除偏差较大的噪音后,后在Geomagic Studio中进一步去噪与交互式操作补洞。
(2)点云数据配准。
根据外业数据采集的两种方式,数据配准工作同样采用与之相对应的两种模式。一是后视定向配准,通过起始测站采用靶标进行配准,输入测站坐标和靶标坐标,采用RieGLRiscan中后视定向配准模块进行配准,从而确定整个点云数据的全局坐标。二是站站间配准,首先要进行粗配,可以采用两种方法:a、选择同名特征点的方法进行配准,该方法适用于同名点特征明显的,至少要选择4个同名点,同名点应尽量选择房屋角、线杆顶等尖锐地物点;b、根据人工交互式移动测站,使未配准站移动到已配准站的对应位置,匹配精度以能够执行自动精确匹配为准。
3.2 GPSRTK技术
GPS-RTK技术是以载波相位观测值为基础的实时动态定位系统。其快捷高效的优势是传统测绘仪器无法比肩的,RTK技术直接能够实现在野外实时获得厘米级精度数据,因此,RTK技术可谓是GPS测绘应用的一个里程牌。RTK测量也被称为实时动态测量,它运用载波相位动态实时差分的技术,可以实时提供测站点在坐标系中三维定位的厘米级精确结果。
3.2.1 GPSRTK测量基本原理
GPS的高精度需要运用载波相位观测值,而RTK技术全称Real Time Kinematie,即载波相位动态实时差分定位技术,RTK能高精度的GPS必须采用载波相位观测值,在RTK工作模式下,基准站可将观测数据以及三维坐标信息通过数据链传送到流动站,而初始化完毕的流动站接收到基准站数据的同时,自身也在收集GPS观测数据,并在系统内建立差分观测值进行处理,在通过坐标转换以及投影改正,就可得出实时的达到厘米级精确度的定位结果。GPS所测的高程即该点在WGS―84椭球面上得大地高,所以,必须运用高程拟合的方法来获得正常高,而GPS大地高程转换成正常高的精度直接关系到高程拟合精度,也就是说,参与拟合水准点个数量以及分布情况和地形情况,一般情况下测区的地势起伏度越大,GPSRTK所测得的高程精度就越低。
3.2.2 GPSRTK技术在竣工测量中的优点
(1)提高测量作业效率。在常见的地形及地势下,一般高质量的RTK设站一次便可完成附近四千米半径内的测量工作,从而大幅度减少了了传统竣工测量所需要的控制点数以及仪器搬运次数,而且测量仅需一名测量人员作业,在一般电磁波环境下,获得一点坐标只需几秒钟,所以,测量工作速度非常块,能大大降低测量的劳动强度,从而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测量效率。
(3)定位精度高。测量数据精确可靠,RTK测量在有效距离以内(一般为四千米)平面精度以及高程精度均可精确到厘米,所以,RTK测量没有误差的积累。
4.结束语
竣工测量成果反映了城市建设过程中基础地理信息的实际变化,为今后的规划设计管理、使用提供了详细、准确有力的数据支持,作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重要依据,不仅影响着建筑单位的施工水平的评估,也关系着市政规划部门的相关政策的落实,有着非常重要的社会价值和法律意义。满足了规划管理的需要,促进了规划建设的落实,提高了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必将得到更加深入化的开展。所以,我们要严格控制测量质量,为城市建设和管理提供精确可靠的数据信息。■
【参考文献】
[1]伍盛仁.工程测量中精度控制的技术措施探究[A].科技部.2014年全国科技工作会议论文集[C].科技部,2014:1.
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报告范文6
建设工程档案是指建设工程从规划、设计、施工全过程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的有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建设工程项目从筹备到施工和竣工验收过程中形成并收集和整理的规划文件资料、建设文件资料、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图与竣工测量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等。
2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主要内容
2.1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文件资料
立项文件;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勘察、测绘、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开工审批文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机构有关负责人的信息资料等。
2.2 监理方面的主要文件资料
监理规划;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方面的文件资料;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方面的文件资料;进度控制方面的文件资料;质量控制方面的文件资料;造价控制方面的文件资料;分包单位资质方面的文件资料;监理通知;合同与其他事项方面的文件资料;监理工作总结等。
2.3 施工方面的主要文件资料(建筑安装工程)
(1)土建工程(建筑与结构)。施工技术准备文件;施工现场准备文件;地基处理记录;施工图纸变更记录;建筑材料、预制构配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复试试验报告;施工试验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等。
(2)设备安装工程(给排水、电器、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施工记录;施工图纸变更记录;设备产品质量检测、安装记录;预检记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记录等。
2.4 室外工程
(1)室外安装工程(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照明、电视、消防等)施工文件。
(2)室外建筑环境(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等)施工文件。
2.5 竣工验收文件
(1)工程竣工总结文件。主要有: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
(2)工程竣工验收记录文件。主要有: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包括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等。
(3)财务文件。决算文件;交付使用财产总表和财产明细表。
(4)声像、缩微、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缩微品;电子档案等。
3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不重视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是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纵观建筑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现在很多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只重视施工现场的管理,即:抓工期、抓进度、抓节约,就是不抓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管理工作,造成因工程档案资料滞后而致使影响竣工验收、影响竣工验收备案、影响工程移交、影响房屋产权证的办理等各项工作正常进行现象的发生。
3.2 “以包代管”弊端多多
目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档资料收集和管理实施“以包代管”现象较为普遍。由于建筑市场管理方面的原因,大部分施工企业的老板为图省事,将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承包给社会上的其他有关人员去做,造成了施工企业内部专职资料员形同虚设现象的发生。目前,这些社会人员承包“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已形成了一种职业,同时这些社会人员也成为了真正的社会“专职资料员”。
由于这些社会“专职资料员”无营业执照、无固定场所、无资质、无主管部门管理,所以他们收集整理的资料不规范现象较为普遍。
3.3 弄虚作假、不规范现象普遍
3.3.1 “资料员”不在施工现场
由于施工企业对这些社会上的“专职资料员”支付的承包费不是很高,所以就出现了一个“专职资料员”要承包若干个工程项目的现象。这些“专职资料员”不但每天要跑若干个工地收集资料,每天要跑若干个工地应付来自各方面的各类型的检查工作,更重要的是还要回到家里“做资料”,所以他们没有时间也不可能每天都固定在一个施工现场。
3.3.2 现场记录不真实
由于这些“专职资料员”不在施工现场,所需资料只能是在家“闭门造车”。如施工日志的记载:仅凭施工负责人的口述情况进行记录,造成施工日志过于简单,不连续,没有实质性的内容,只是对每天的日期、停水停电、现场施工的内容进行记录,而对当天施工中遇到的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隐蔽工程验收方面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时间要求等实质性的内容却没有记载。
3.3.3 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超前
根据社会“专职资料员”在家“闭门造车”的特性,笔者发现,几乎每个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记录资料都是在未进行检查验收之前做好的,且检查验收的内容也都是完全一样的,其验收结论也都是相同的。
3.3.4 检查验收记录填写不规范
例如:保证项目内容填写不详细不具体,验收意见均填写为“符合要求”、“满足规范要求”等一概而论,且不用文字说明,随随便便地用符号代替。再如:规范要求主控项目的合格率必须是100%,即不允许出现不合格的点和处,如现场发现不合格点或处应及时返工。但在有的资料里面会出现主控项目不合格评定记录的现象。
3.3.5 档案资料缺项不完整
例如: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缺项较多现象普遍。究其原因是:“专职资料员”认为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提供有全套资料,施工现场就不需要再留试块了,或者是每层留一组作为备用即可。这样不但造成了保证资料缺项的现象,而且还给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评定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因为在每一个楼层里最少要有三种(如:C20用于构造柱、C25用于楼梯、C30用于梁板墙等)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出现,仅有一组试块是无法对其进行评定的。
4 防治措施
4.1 提高认识,重视管理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机构都要共同重视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工程档案资料的重要性,只有准确认真的做好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才能够正确地评价工程质量等级,才能够保证工程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所以,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要亲自抓好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要协助和监督施工企业做好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主要参建单位齐抓共管,一定能够做好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4.2 加强政府监管,规范档案管理
根据目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实施由社会“专职资料员”对工程档案资料收集和管理的实际情况,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这部分社会力量引起足够的认识,要加强对他们的正确引导,组织有关专家对他们进行技术培训,定期不定期的对他们的工作进行互检和联检,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和服务质量,已达规范建设工程档案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4.3 齐抓共管,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城建档案馆要形成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他们正确引导、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其实施过程监督,城建档案馆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的档案资料预验收过程中、对竣工工程档案资料进行严格把关,使工程档案资料从施工全过程到进入档案馆入库过程中都能得到有效的管理,使其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