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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竣工总结范文1
为使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能明确各自在平时收集归档工作中所承担的职责,确保一流的工程,一流的竣工档案。在工程建设之初,项目建设单位就要在档案管理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档案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制定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档案分类方案,明确各种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通常我们将其简称为“三合一制度”,下发给各工程管理人员、承包商、监理单位,从而规范、指导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把竣工档案大量工作分散在平时收集归档过程中,这样就避免了竣工档案资料收集不齐全、不完整、缺失的现象,避免了由于平时标准不统一到交工验收前将资料全部打散突击重新整理的情况发生,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加快了竣工档案的交验过程,使档案工作与建设同步。
工程质量检测资料、各种技术资料贯穿于整个施工、监理过程中,必须确保每个分项工程、每道工序的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准确、齐全。由于公路项目建设规模大、周期长、涉及的部门多,大量的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测量记录和材料质量证明、购配件合格证书、检测报告等资料收集难度大、任务重,这部分资料是反映工程内在质量的重要内容,是今后工程项目合同决算,工程管理、维护、改造、扩建的基本依据。在隐蔽工程覆盖前我们要做到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三方共同现场签证,档案的收集归档与工程进度保持同步,才能保证原始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由于公路工程线长面广的特点,原始质量保证资料、测量记录和签证记录等受现场环境制约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使用“三色笔”现象、填项不完整和涂改的等情况,使得工程原始资料符合工程管理程序要求却不符合文件归档要求,给后期的竣工资料整理造成了极大的麻烦。现阶段工程项目都是实行项目法人制,为保证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的质量,项目法人不仅要对整个工程项目负责,还要将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整理工作切实纳入到工程管理中,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制定档案工作制度,设置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定期检查、督促档案工作进度,开展档案工作交流活动,强化各有关单位负责人档案意识。
二、公路工程档案的分类、整理
公路工程档案资料的分类必须遵循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有机联系以便于保管和利用。公路工程档案可以按文件材料的载体、形成部门和问题不同分类,把工程筹备、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交工验收按阶段问题分类整理,按保管期限长短排序,工程管理文件可按“机构―年度―问题―发文字号”进行排序,隔年批复的文件归入批复年度整理。
科技文件材料应保持其成套性和完整性。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交通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范和文件规定,公路工程档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项目筹备(立项)、准备(勘察设计)、实施、总结(竣工验收)等阶段收集就归档的文件材料。其中施工监理部分包括整个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所有现场检测记录施工自检和监理抽检资料,这部分资料内容最多,工作量最大,隐蔽工程验收和软基处理资料也在其中。该部分是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最重要、最真实的反映,不允许有任何人为的更改,在平时收集时则是零散地分散在工程的各个阶段,必须严格按照“三合一制度”科学组织、合理分类、规范整理。竣工图要按照工程实际发生情况单独成套组卷,每份加盖档号章。
三、公路工程档案的验收
公路工程竣工总结范文2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工程建设成果,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第五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项目法人负责。
竣工验收由交通主管部门按项目管理权限负责。交通部负责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其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应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竣工验收工作。
第七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二)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
(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第九条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与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七)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第十一条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运营、养护管理单位参加。参加验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各合同段参建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监理单位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项目法人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竣工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监理单位根据独立抽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当监理按规定完成的独立抽检资料不能满足评定要求时,可以采用经监理确认的施工自检资料。
项目法人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定进行审定。
第十三条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采用所含各单位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工程各合同段交工验收结束后,由项目法人对整个工程项目进行工程质量评定,工程质量评分采用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的加权平均值。即: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程质量评分值大于等于75分的为合格,小于75分的为不合格。
第十四条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向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它公路工程按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
第十五条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
第三章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公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后;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工程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四)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
(五)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六)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报告;
(七)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第十七条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听取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
(三)听取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四)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查有关资料;
(五)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并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六)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
(七)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八)形成并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大中型项目及技术复杂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国防公路应邀请军队代表参加。
项目法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接管养护等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第二十条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职责是:
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项目法人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
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2,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权值为0.6,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质量评定得分权值为0.2。
工程质量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为优良,小于90分且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竣工验收委员会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参建单位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好,大于等于75分为中,小于75分为差。
第二十三条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综合评分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得分权值为0.7,参建单位工作评价得分权值为0.3(项目法人占0.15,设计、施工、监理各占0.05)。
评定得分大于等于90分且工程质量等级优良的为优良,大于等于75分为合格,小于75分为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的交通主管部门对通过验收的建设项目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签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按照交通部规定的格式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五条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不具备交工验收条件的公路工程组织交工验收,交工验收无效,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六条项目法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并予以警告处罚。
公路工程竣工总结范文3
关键词: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
工程竣工文件,是工程建设施工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完成和履行合同的一部分,应得到参建各方的高度地重视。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必须从工程建设一开始就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按照竣工资料的相关规定进行整理、编制、组卷和移交归档。现结合工作实际,谈谈我对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的一些粗浅体会。
一、重视竣工文件的收集整理
交通部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规定:竣工验收时,在工程质量综合评分及施工管理综合评分中,竣工图表资料的分值,均占总分的10%,而在监理工作综合评分中,文件资料则占总分值的20%。由此可见,竣工文件在工程竣工验收中起着重要作用,大量竣工文件和资料,不仅是工程验收文件的组成部份,而且是工程全过程的实录,亦是投入使用后管理、养护、改建扩建决策的重要依据,更是国家科技档案的组成部份。
在建设同时,各参建单位一开始就应充分注意编制竣工资料的重要性。把该项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使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与工程建设得到同步全面有序的进行。如在现阶段建设的各个项目中从开工至竣工,始终安排专职资料员负责工程文件、资料、图纸的收集、整理和编制。如在施工资料收集整理中按:桥梁主体工程按桩基础系梁墩柱盖梁T梁预制T梁架设桥面铺装(防撞护栏、湿接缝)收集资料;每道工序按施工放样施工前准备钢筋模板安装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成品检查中间交验施工交验证书收集。这样会使得内业资料系统、真实、完整、规范,能准确反映施工全过程的情况
二、按技术档案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编制方法
各公路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都对编制竣工文件有不同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各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职责和分工并对竣工文件资料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对所有图表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系统;确定卷、册、分册、本册四个层次的编制内容和体系;规定字体、数据、线条、图框、图号、纸质、纸张尺寸、文件装帧、每本厚度等具体要求;统一封面、扉页、附表的格式并复印、装订示例。对不同项目的竣工资料编制工作,文件进行了认真、仔细的阅读和揣摩,把具体的实施细则应用到实际的编制工作中去。比如在审核别注意各种材料的检验合格证、资质证、抽验单必须齐全。
其它注意事项经过归纳总结大致有以下几方面:案卷封面填写;封底备考表填写;关于总目录填写;案卷目录填写;卷内目录填写。另外还有其他要求:工程竣工文件一式四份;目录要求电子版,版面设计要按市城建档案馆的样板尺寸设计,不得随意放大缩小,影响外观;监理工程师抽检的材料质量检查报告原件要放入档案中;在有变更设计案卷中要注释清楚,要做到案卷、图纸、备考表清楚,相应可查;资料整理完毕后,要根据《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小结大纲》的要求,编写“工程竣工验收小结”并附在第一卷施工总结后面,属于施工管理文件。
三、重视协作单位对竣工资料编制工作的密切配合
编制竣工文件,需要收集的文件、资料、图表等内容面广、量大,需有设计、施工、质检、监理、协作单位各方面的密切配合,每个部门都必须认真负责地完成各自的任务,特别是施工和监理两者间的关系甚为密切,大量的施工资料都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手续才算完备。
在诸多竣工文件中,施工和监理两方面的资料所占比重最大,必须在施工单位撤离现场前把资料收集齐全,以免遗失。由于协作单位多(外购钢材、水泥等厂商),为了及时完整地收集好各部份资料,应指派专人全面负责资料的收集编制工作。成立竣工档案小组,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协作单位资料没有交齐者,暂不予结算工程款;
对本公司人员也要用严格的奖惩办法进行监督。另外,工程建设中购置的设备产品说明书、合格证、各类试验报告、材质证明、工程变更、监理指令、生产会议纪要、业主与协作单位往来函件等原件必须作为竣工资料的组成部份移交齐全。
四、切实做好竣工文件档案的保管工作
为规范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公路工程技术档案质量,必须按国家科技档案的保管规定切实保管好。竣工文件除按业主要求规定移交外,本公司还要保留一份,并将所有竣工文件资料做成电子文档,作为永久技术资料交给业主统一保存。这使得竣工档案的保管工作较以前更具系统性和永久性,方便查阅。
为了做好竣工文件的保管工作,各项目经理部都应建立了档案室,明确专职档案管理员工作职责,增强档案管理员的档案管理意识。经常组织内部交流、观摩学习,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在硬件方面,配置专用的密集架、底图柜、空调机。文件资料的包装和案卷目录、封面等均是统一制作,争取做到档案资料既有好的内在质量,也有整齐美观的外貌,使其与优质工程相协调。
公路工程竣工总结范文4
【关键词】施工项目;成本管理;意识;对策
一、施工项目成本的影响因素
1.1人员技能 施工项目部的工作人员水平、效率,施工团队是否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以及适应能力等都会对施工项目造成影响,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高底特别是关键。
1.2施工组织方案 施工组织方案具体包括了方法、进度、计划、材料、机械设备、现场勘查、组织、安全管理等。
1.3机械设备状况 机械设备状况主要考虑到机械设备在施工过程中能否满足施工需求,设备的各项检查是否到位,有否机械窝工现象。
1.4原材料供应 如果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供应不及时,就会影响整个工期安排,也有可能因为某些原材料不合格,导致某项工作停止工作或作返工处理,直到材料供应合格才能进行工作,这样也会使工期延后。
1.5施工质量 严格控制工程施工质量,避免因施工质量问题返工而造成成本增加。
1.6组织管理 合理投入管理人员,公路工程施工项目部的工作人员配置应与工程规模以及完成项目所需的时间相吻合,人员的数量会使项目部的管理费用产生变化,最终导致成本受到影响。
1.7施工进度 公路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施工进度与成本是否成正比。应该在合理的成本范围内按照预期的工程进度完成施工作业。
二、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的管理问题
2.1成本的管理意识薄弱
目前来看,许多公路工程项目关于成本控制的意识还比较薄弱。在项目投标阶段成本预算就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成本预算很可能决定企业是否中标,某些公司为了能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分一杯羹,竞相压价进行投标。公路工程在未正式进行施工的组织阶段中某些企业又很容易忽视施工准备工作,一个工程项目如果未进行计划组织安排,施工前的准备工作不充足,在正式施工的过程中就会发生问题,例如:材料进场不合理堆放,机械设备配置不合理等问题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某些企业在施工阶段为了追赶工期提高效益从而忽略生产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在施工后期忽视成本分析。
2.2缺乏有效的控制机制
成本控制应采取激励制度,这样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如果工作人员对成本的超支现象或者是结余情况分析不明确,就会导致项目经理以及总工对成本的运行状况难以掌握,很难进行成本控制以便做出决策。部分项目成本的支出情况非常混乱,损失和浪费的现象非常严重,导致整个项目产生巨大亏损,而之前的承包风险抵押金对于项目经理起到的制约作用非常小。有些项目在成本支出上弄虚作假,扩大成本费用。
2.3忽视对各项成本的分析
公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很多工程项目部都忽略了原材料采购以及资金和质量成本的分析工作,因采购工作不在施工现场完成所以很少受到重视,因此采购成本和质量很容易被忽视。工程施工结算的主要依据是根据工程进度来进行,基本做到了对上对下计量,所以,施工成本相对于其他方面会受到重视。公路工程竣工之后的结算工作只是要求完成预期内的各项指标任务,很少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不分析利润产生的原因以及总结成本管理经验,在公路工程竣工后也不进行量差和价差的对比分析。
三、完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成本的管理对策
3.1施工前成本的控制
3.1.1工程投标阶段
投标决策意见的提出是依据公路工程整体概况说明以及招标文件,然后再根据建筑市场的整体情况和竞争对手的情况作出成本预测。企业在中标之后,应该根据整个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建立起项目经理部门,按照标书中的成本预算和成本目标转达给项目经理。
3.1.2在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人员按照设计的图纸和相关资料,针对施工中所采用的方法以及施工顺序和机械设备使用情况等一系列措施进行分析研究,运用科学的技术原理制定出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按照公司下达的成本目标分部分项的来完成施工中各项作业,编制成本计划做到具体、明细,按照上级部门的目标指示对每项工作进行分解,做到节约成本,将各部门的责任落实到实处,为今后的成本工作做好充足的准备。
3.2施工阶段成本的控制
3.2.1加强各项单据真实性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在每项工作结束后单据的验收情况,认真核对实际工作中的人工数量、消耗的材料数量,以确保施工任务单据和领料单据的结算工作正确无误,为施工阶段成本的控制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
3.2.2施工中的领料单以及任务单的结算资料应与施工成本预算之间进行核对,然后针对每项工程的成本计算差异,然后分析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修正。
3.2.3应把关于成本的相关资料按照月度进行整理工作,计算出月度成本,如果与实际成本产生差异应分析其原因,然后在月度成本核算的基础之上实行责任成本。
3.2.4定期对成本的控制情况进行检查,明确各部门对成本的责任制,确保成本的控制工作落在实处,最好每个月为一个检查周期。一旦发现成本差异出现偏高或者偏低的情况,应及时找到相关责任部门询问产生差异的原因,并监督责任部门作出相对应的解决措施。
3.3竣工阶段的成本控制
3.3.1公路工程竣工后的收尾工作应及时、利落。由于工程收尾工作的范围较小,应免去不必要的人员浪费,利用少数的人快速的解决收尾工作,把竣工后的工作时间缩短到最低。
3.3.2施工单位应重视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工作,以确保工程顺利交付使用。在工程进行验收之前,应准备好即将验收中所需的各项资料送到相关部门准备检查,对于工程验收中相关部门所提出的各项意见,应按照合同中的内容认真处理,如果是关于费用使用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签证并把费用列入到工程结算款项中。
3.3.3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工程结算一般根据原有的施工图加上预算增减额来进行核算。在办理工程结算之前,成本核算人员应与整个项目的预算人员进行全面的核对工作。在公路工程项目保修年限未满期间,应由项目经理制定好保修单位及保修人员,一旦保修责任人确定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提交保修计划书,并以此作为各项保修费用的依据。
四、结论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是监控整个工程项目各项费用支出的重要依据,各相关部门应着重对成本进行分析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公路施工企业应针对不同的施工项目制定不同的成本预算,对于成本的控制其主要目的就是避免不必要的支出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使工程按期保质完成。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意义在于它首先对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工作质量起到关键性作用,施工项目成本的降低就说明各项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及消耗材料已受到制约,其次是节约成本可以有效的提高企业利益最大化增加利润的积累经验。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价格一定的前提条件之下,成本越低所获得的利润就越高。对施工项目成本进行控制,就必须做到计划、预测等相关手段进行控制工作,不能单单依靠一种方式对施工项目成本进行控制。此外还有对材料成本的控制应作为成本核心,材料的好坏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成本乃至整个工程质量,材料成本也是体现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效果的重要途径,所以施工单位加强对材料采购以及其他各环节的管理工作是降低施工项目成本以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所在。
参考文献
公路工程竣工总结范文5
第一条为了搞好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和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大修和改善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公路工程验收的依据。
1、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批准的工程设计、概算、预算文件;
3、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及图纸;
4、批准或确认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5、上级机关对工程的指示文件;
6、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标准、规范及国家有关规定等。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主要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和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工程质量等级建议。
竣工验收由交通部或批准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主持,主要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小型工程或简易工程项目,经主持竣工验收单位批准可合并为一次竣工验收。
第五条分段完成的路段或单项工程,具有独立使用价值,可分段交工,经交工验收后交付使用,全部完成后统一进行竣工验收。
第六条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均采取评分法确定等级。其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
综合评分85分及以上者为优良;70分以上、不足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不含70分)为不合格。
第七条未经交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交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报请竣工验收。
第八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负责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图表、资料,并装订成册,其编制费用分别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承担。
验收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九条验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通过验收对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作出恰当的评价,对有争议的问题,要从全局出发,充分协商,合理解决。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十条交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建成,具有独立使用价值;
2、按附录A第三、四部分要求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3、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已准备好总结报告材料;
4、质量监督部门已完成工程质量检测、检验并编写完成了工程质量鉴定书。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全面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核实具备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
交工验收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等单位代表参加组成交工验收组,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检验由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按以下规定分标段进行全面检查:
一、路线: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和坡长、最小视距的路段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的半径、纵坡、视距应检查总数的20%以上。
二、路基路面:高填深挖(填挖高度大于6米)和水文地质不良地段,对其稳定性、压实度、中心线、宽度、厚度、路拱、边坡、边沟、排水设施等,应逐一检查;其他路段每公里抽查1-2处,路面工程应每两公里抽查一个断面,检验其厚度、压实度。
三、大桥和隧道:要求对各部尺寸、标高、各部结构的施工质量、引道和导流、防护工程等应逐一检查量测。
中桥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小桥抽查总数的20%以上。
大桥和特大桥必要必要时应进行荷载试验。
四、涵洞、挡土墙及防护工程:应抽查总数的20%以上。其中,高度在4米以上的挡土墙和孔径在2米以上的涵洞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
五、互通式立交工程应按路基、路面、桥涵、挡土墙和交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分离式立交及其他交叉工程应抽查总数的50%以上。六、交通安全设施应抽查总数的30%以上。
七、沿线服务管理和养护设施、环境保护工程应检查总数的50%以上。
八、隐蔽工程和建成后不易检测的分项、分部工程,应审查施工、监理单位的原始资料。
九、对竣工图表、资料、文件、工程决算应全面检查核对。
第十三条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受检单位工程评分,按单位工程平均得分确定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再按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采用加权平均法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即:
工程质量评分值=∑(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该标段投资额)/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建安工程费总额或合同工程价款总额)(公式)
第十四条交工验收组应认真听取和审议以下报告:
1、建设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2、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
3、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4、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含变更设计)情况的报告;
5、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情况的报告。
交工验收组在听取报告、审查资料和实地察看的基础上,对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工程质量鉴定意见和评分进行审议和确认。
第十五条通过交工验收的工程必须写出交工验收报告(其内容见附录B),由建设单位按隶属关系报请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核定。
对交工验收合格以上的工程,应安排养护管理。
对于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的工程及未完工程,应由原承包单位限期修复、补救、完成,其费用自理。
第三章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经过交工验收各标段均达到合格以上的工程;
2、对未完工程或交工验收时提出的修复、补救工程已处理完毕,并经监理工程师和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
3、按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和附录A要求已编制完成竣工文件;
4、按规定已编制好工程竣工决算;
5、施工、监理、设计、建设、监督等单位已编写完成汇报材料;
第十七条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收到建设单位申请验收报告后,应及时核查交工验收的工程及竣工文件,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及时组织验收。
竣工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建设单位、交工验收组代表、接管养护、质量监督、造价管理、有关银行、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的代表组成。大中型项目和技术复
杂的工程,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工作。国防公路应邀请军队代表参加。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委员会为全面掌握工程建设情况,应认真听取和审议如下报告:
1、建设单位关于工程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
2、设计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情况的报告;
3、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情况的报告;
4、监理单位关于工程监理情况(含变更设计)工作的报告;
5、质量监督部门关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报告;
6、交工验收组(代表)关于工程交工验收情况的报告。
以上各单位报告中应对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作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委员会在全面听取报告及检查有关资料、现场察看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附录C表中所列项目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十条工程质量的总评分值为100分,其中交工验收组确认的工程质量质量评分占70%、验收综合评分占30%(见附录C表1)。按第六条规定确定工程质量等级。
公路工程竣工总结范文6
公路预防性养护管理以公路养护规划为起点,以养护工程竣工验收为结尾,一共经历养护规划、综合检测、养护计划、养护设计、养护招标、养护施工、养护工程竣工验收等七个工作流程。预防性养护规划是在预防性养护理论的基础上,对公路养护工程进行长远、整体的考虑,并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公路养护工作进行科学的规划设计。可以说预防性养护规划是养护管理的核心,也是养护管理工作的起点。作为重要的养护管理工作环节,养护规划对公路未来一定时期养护工作做了具体的部署,能够为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筹备、施工方案等提供有力的依据。预防性养护规划是在公路生命周期内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的统称,通过预防性养护,能够提升公路的性能,改善路况,延长公路整体的使用寿命,降低在公路生命周期内的成本,但一切的益处只有通过养护规划才能够实现。一个科学的预防性养护规划由若干个公路预防性养护方案与措施构成,其根本的目的就是利用具备经济效益、技术的养护手段提升公路的性能,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对于养护计划来说,实质上就是对养护规划的细分,就是在预防性养护规划的基础上,对具体的工程进行科学而又具体的安排。为了保证公路养护计划的科学合理性,就需要经历综合检测阶段,准确的掌握公路各项技术状况,综合检测工作还需要包括对公路工程中涉及的桥梁、涵洞、隧道、通道、沿线基础设施等的监测。在综合检测阶段,重要以无伤检测为主,有伤检测为辅,提升综合检测的质量与效率。通过综合检测,能够为预防性养护计划、养护设计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其准确性直接关系到养护计划与设计的合理适用性。养护设计就是基于对养护工程的整体部署有针对性的设计,在整个预防性养护管理中容易被忽视。随着我国公路养护工程量的增加,对预防性养护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越来越多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逐渐应用到公路养护施工中。养护设计阶段需要完成公路养护施工图纸,经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施工单位后,由施工企业按照施工图纸进行预防性养护施工。竣工验收是预防性养护管理工作最后一个阶段,就是对养护工程施工的质量进行检验,也是保证养护质量的关键环节。现阶段,我国竣工验收交付都是针对新建工程而言的,对于公路养护工程并没有相关方面的验收标准与技术规范,常常出现套用其他标准与程序的现象,影响验收质量,不利于预防性养护管理工作的开展。这就需要相关人员尽快的制定预防性公路养护工程竣工验收标准,推行规范化的预防性养护管理。
2工程实例
某高速公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长24.520千米,双向6车道,全线包括了1个涵洞、18座中桥以及11座大桥。该工程通车年限距今15年,路面、基础设施、结构物等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病害,对行车安全以及舒适程度造成很大的影响。首先对公路性能进行全寿命费用收益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养护规划,然后通过无伤检测、有伤检测等手段对公路进行综合检测,根据监测的结果进行养护计划与设计。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养护工程施工企业,由其具体实施养护计划,在工程养护施工结束后经过严格的竣工验收,确保养护工程的质量。经过养护施工,该公路的各项性能得到了改善,路面、结构物中存在的病害基本上得到缓解,延长了公路的使用寿命。
3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