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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运输管理制度范文1
9 生产过程管理
9.1 生产管理制度
9.1.1 应按产品品种分别建立生产工艺和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车间、工序、个人的岗位职责,并定期检查、考核。具体内容在各类食品厂的卫生规范中分别制定。
9.1.2 各车间和有关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工艺卫生管理人员,按照管理范围,做好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9.1.3 应教育、培训员工依照制生产工艺及管理制度开展生产,使能符合生产、卫生及品质管理的要求。
9.2 原材料管理
9.2.1 原辅料的采购需符合采购标准,购入的原料,应具有一定的新鲜度,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香、味和组织形态特征,不含有毒有害物,也不应受其污染。投产前的原辅料应做感官检查并经过严格检验,不合格或过期的原辅料不得使用。合格原料与不合格原料,应分别贮放,并作明确标识。
9.2.2 某些农副产品原料在采收后,为便于加工、运输和贮存而采取的简易加工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应造成对食品的污染和潜在危害,否则不得购入。
9.2.3 盛装原材料的包装物或容器,其材质应无毒无害,不受污染,符合卫生要求。
9.2.4 生鲜原料,必要时应予清洗,其用水应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用水若再循环使用时,应适当消毒,以免造成原料二次污染。
9.2.5 需冷冻的原辅料,储存温度应保持-18℃以下,需冷藏的原辅料,储存温度应保持0℃~4℃。
9.2.6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9.2.7 原料使用应依先进先出的原则,冷冻原料解冻时应在能防止品质劣化的条件下进行。
9.3 生产过程
9.3.1 按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应将原料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清洗、消毒、成品包装和检验、成品贮存等工序分开设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9.3.2 各项工艺操作应在良好的情况下进行,应严格控制物理条件(如时间、温度、水活性、pH、压力、流速等及制造过程(如冷冻、冷藏、脱水、热处理及酸化等),同时确保不致因机械故障、时间延滞、温度变化及其它因素使食品腐败或遭受污染。
9.3.3 用于输送、装载或贮存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设备、容器及用具,其操作、使用与维护,应使制造或贮存中的食品不致受污染。与原料或污染物接触过的设备、容器及用具,除非经彻底的清洗和消毒,否则不可用于处理食品成品。盛装加工中食品的容器不可直接放在地上,以防溅水污染或由器底外面污染所引起之间接污染。由低洁净区进入高洁净区应有适当的清洗与消毒措施,以防止食品遭受污染。
9.3.4 加工中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冰块,其用水应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并在卫生条件下制成。
9.3.5 应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金属或其它外来杂物混入食品中。
9.3.6 食品添加物的秤量与投料应建立重复检核制度,确实执行并作成纪录。
9.3.7 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应完好无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9.3.8 成品应有固定包装,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包装;包装应在良好的状态下进行,防止异物带入食品。包装上的标签应按GB 7718的有关规定执行。成品包装完毕,按批次入库、贮存,防止差错。
9.3.9 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场地等在使用前后均应彻底清洗、清毒。维修、检查设备时,不得污染食品。
10 品质管理
10.1 品质管理制度
10.1.1 工厂应由品质管理部门制定品质管理制度,缁经生产部门认可后实施,应包括本规范10.2、10.3、10.4、10.5的内容。
10.2原料的品质管理
10.2.1 应建立其原材料供货商评价及追踪管理制度,并详订原料及包装材料的品质、规格、检验项目、验收标准、抽样计划及检验方法等内容,并确实实行。
10.2.2 选择资质齐全的合格供应商,每批原料须经品管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厂使用。
10.2.3 各种原料应在有效期内使用,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空瓶(罐)及瓶盖经清洗消毒、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0.2.4 食品添加剂应设专柜贮放,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使用量和使用范围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10.3 加工中的品质管理
10.3.1 应找出加工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并制定检验项目、缁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并进行实施。
10.3.2 加工中的质控结果发现异常时,应迅速查明原因并及时纠正。
10.4 成品的品质管理
10.4.1应规定成品的品质、规格、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抽样及检验方法等内容。
10.4.2 成品检验:产品出厂前应抽取具有代表性的样品,依照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做到检验合格后出厂。
10.4.3 每批成品应有留样。
10.5 检验状况
原材料、半成品、最终半成品及成品等的检验状况,应予以适当标示及处理。
11 仓储与运输管理
11.1 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成品库不得贮存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11.1.1 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11.1.2 要有防鼠、防虫等设施,定期清扫、消毒,保持卫生。
11.2 运输工具(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应符合卫生要求。要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11.2.1 运输作业应避免强烈震荡、撞击,轻拿轻放,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装、混运,作业终了,搬运人员应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11.2.2 生鲜食品的运输,应根据产品的质量和卫生要求,由专门的运输工具进行。
12 客户申、投诉与产品回收
12.1 应建立客诉处理制度,对顾客提出的书面或口头抱怨与建议,品质管制负责人(必要时,应协调其它有关部门)应即追查原因,妥善处理,同时由公司派人向提出抱怨或建议的顾客说明原因(或道歉)与致意。
12.2 应建立成品回收制度,以迅速回收出厂成品
12.3 顾客提出的书面或口头抱怨与建议及回收成品均应形成记录,并注明产品名称、批号、数量、理由、处理日期及最终处置方式。该记录应定期统计分送有关部门参考分析改进。
13 记录处理
13.8.1 记录
13.8.1.1 品质管理人员除记录定期检查结果外,还应填写卫生管理日记,内容包括当日执行的清洗消毒工作及生产经营人员的卫生状况等。
13.8.1.2 品质管理部门对原材料、加工、成品所实施的品质管理结果应有详细记录。
13.8.1.3 生产部门应填报生产记录及生产过程的管理记录。
13.8.1.4 各项记录需用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字迹材料填写,并由执行人员和有关负责人签字。
13.8.2 核对
所有生产和品质管理记录应分别由生产和品质管理部门审核,以确定全部作业是否符合本规范,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13.8.3 保存
食品运输管理制度范文2
为落实本店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店应当自觉遵守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产销挂钩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条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店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存档备查。
第三条
重要食品协议准入制度。
本店经营的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禽类、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重要食品,应当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等管理规范的供货商建立产销挂钩关系,签订协议,明确食品质量安全责任和准入、退出等有关规定,做好供货方的主体资格和产品质量证明的审查把关工作,建立优质食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条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店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负责食品进货查验等工作,确保营业时间内坚守岗位。
本店采购食品,应当查验或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口食品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等内容。
本店采购按规定必须检疫的家禽、牲畜及其产品,应向供货者按批次索取《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牲畜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并在显眼位置公示,留存记录备查。
第五条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本店应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和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第六条 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本店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食品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本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检测信息、退市食品清单和处理情况等。
第七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对自行检查、检验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门抽检以及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货者和消费者退货,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不合格食品,并记录好停止经营等相关情况。
经营者:
时
间:
年
月
日
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帐;
(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工商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食品运输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大家知道,在奶牛场从健康奶牛内挤出的生鲜乳,由于受到挤奶设备和人员操作等因素的影响和污染,其内在质量安全只会是变得越来越不理想。因此,在奶牛场如何最大限度地确保生鲜乳的质量安全,确保进乳品加工厂的生鲜乳的质量安全,将会越来越受到社会、政府和加工厂的密切关注。因此,为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奶牛场生鲜乳生产的实际情况,以及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从牛只的安全管理措施方面谈些个人意见。
一、饲料与饲养管控制度
配备饲料检测室,常规检测设备齐全。对于内部种植饲料,从饲料种植、收获、加工严格的作业流程,并执行《饲料原料检测标准》;外部采购原料一律执行《饲料原料检测标准》,合格后入库,饲料配方师按照营养标准制定配方,加工成混合日粮,不饲喂违禁饲料和添加剂。
二、水质管控制度
奶牛日常饮用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GB 5749-2006),不允许使用没有经过检测或受污染的水。同时做到每年取样送相关部门进行检测1次~2次水质,确保奶牛饮用水的安全卫生。
三、兽药使用管控制度
严格执行兽药使用规范,抗生素使用执行GB16568-1996《奶牛场卫生及检疫规范》,使用抗生素治疗牛只必须单独挤奶,抗奶一律废弃。
四、环境卫生管控制度
执行《奶牛场卫生规范》(GB16568-2006)。执行日常卫生操作制度,重点是挤奶厅卫生和场内各死角卫生清扫状况。
五、动物防疫管控制度
牧场生产经营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牧场所在地不属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建场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疫病。执行牧场防疫措施,按制度执行免疫接种、两病检疫、肢体保健,场区、车间定期消毒,外来人员、车辆必须消毒。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从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者,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体检,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上班必须着整洁工作服,挤奶前清洗、消毒手臂。做到每年必须坚持所有牧场人员100%健康体检,合格上岗,不清楚情况的坚决不上岗,每天进场人员100%采取适当的消毒预防措施。
七、挤奶过程管控制度
保证挤奶设备正常运转,严格执行挤奶操作流程,不允许私自更改挤奶挤时间,发现患炎牛只,进行单独挤奶,集中收集后废弃。重点是:挤奶前后药浴,一次性纸巾擦洗,挤头三把奶和观察异常奶,抗奶和异常奶牛只单独挤奶,集中收集后废弃。
八、挤奶设备清洗管控制度
清洗设备齐全,执行挤奶机使用操作规范和挤奶厅管理制度,重点是挤奶机、制冷罐、输奶管道、地面、墙壁卫生、清洗水温、酸碱比例,并进行日常维持。
九、生鲜乳质量管控制度
配备生鲜乳检测实验室,每班次奶进行取样检测,执行GB 1930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重点是酸度、抗生素、理化指标、微生物,装车前奶温必须控制在3-4℃。
食品运输管理制度范文4
1、检查范围: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校车、交通运输、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2、检查方式: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自查;镇政府、各村(居)及主管部门组织对所辖区域、所属企业、单位检查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一)交通运输安全。重点检查交通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超员,驾驶人无证驾驶、无从业资格、疲劳驾驶车辆或者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二)消防安全。加强对车站、学校、医院、商场、游戏室、网吧、超市、农贸市场、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并组织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等情况。制定有严密的安全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作好重点部位火灾预防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液化气、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非法充装、倒灌、运输液化石油气的,加油站则重点检查其安全运行和安全管理情况。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必须责令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督检查,加强路检路查,防止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
(四)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点检查节日食品市场的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五)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防范和监控情况,外包工程队伍安全管理情况,凡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要责令停产整改或予以关闭取缔。
(六)特种设备安全。主要检查锅炉、气瓶充装站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校车安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校车超载超速情况,随车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车辆消防器具配置情况等
(八)工贸企业安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九)水务、电力安全。水务、电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情况(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成员:____
每组由牵头负责同志组织落实,组成单位配合,每个检查组要明确检点内容,做到责任到位、到人和建立检查记录。
4月27日至5月5日。
(一)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县安全生产第一次例会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隐患要抓住不放,制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坚决消除不安全因素。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按照整改责任、期限、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认真落实到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力戒形式主义。
(二)各检查小组对照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具体的检查工作方案,确保每个企业、每个单位、每个环节都排查到,真正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严格执行”五一”期间领导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快报制度。“五一”期间,各村(居)、各单位要安排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能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食品运输管理制度范文5
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1.安全管理责任制
2.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3.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6.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7.安全检查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9.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
10.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和跟踪制度
11.技术管理制度、产品管理文件
12.烟火药安全性检测
13.原料购买、入库验收制度
14.余药和废药处理制度
15.设施和环境因素影响安全生产的规定
16.安全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
17.危险工房、车间的安全管理制度
18.原材料检测检验制度
19.厂内运输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责任制
一、厂长安全职责
1.厂长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重视职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批准、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
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按企业职工总数的1%的比例,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
7.组织全厂性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8.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厂长不在时,由者负责。
10.副厂长在厂长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二、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协助厂长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经营副厂长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组织制订、修改和审批计划经营系统的规章制度,要体现“安全第一”的思想,并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3.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专款专用。
4.负责本系统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
5.定期召开计划经营系统的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经营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6.把安全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中,承包各项经营工作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
四、财务副厂长安全职责
1.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3.按照“三同时”原则审批新、改、扩建项目,落实劳动保护设施,不留隐患。
4.审查各项安全罚款的出处,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法规。
5.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6.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总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2.定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3.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4.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5.主持或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食品运输管理制度范文6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了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方式
1、检查范围: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校车、交通运输、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
2、检查方式: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自查;镇政府、各村(居)及主管部门组织对所辖区域、所属企业、单位检查情况进行检查督查。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的主要内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一)交通运输安全。重点检查交通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超员,驾驶人无证驾驶、无从业资格、疲劳驾驶车辆或者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二)消防安全。加强对车站、学校、医院、商场、游戏室、网吧、超市、农贸市场、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并组织落实,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齐全等情况。制定有严密的安全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作好重点部位火灾预防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液化气、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非法充装、倒灌、运输液化石油气的,加油站则重点检查其安全运行和安全管理情况。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必须责令立即停业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监督检查,加强路检路查,防止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生。
(四)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点检查节日食品市场的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五)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施工安全防范和监控情况,外包工程队伍安全管理情况,凡未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的要立即责令整改;对不符合安全生产,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要责令停产整改或予以关闭取缔。
(六)特种设备安全。主要检查锅炉、气瓶充装站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七)校车安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校车超载超速情况,随车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车辆消防器具配置情况等
(八)工贸企业安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九)水务、电力安全。水务、电力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和隐患整改情况(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三、检查组成员及其分工
第一组:消防安全
组长:闫文合(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殷玉宝(副镇长、派出所长)
成员:派出所、中心学校、工商所、供电所各一人
第二组:交通运输安全
组长:白峰(镇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卞尔林(交警中队长)李润章(交管站站长)
成员:交警队及交管站人员
第三组: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安全
组长:王茂伟(镇委委员)
副组长:张振(质检中队队长)
高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员:高强、王战卢刚质检中队及工商所各一人
第四组:校园、校车安全
组长:马靖(镇委委员)
副组长:张谢民(中心学校校长)
成员:交警中队交管站中心学校人员
第五组:食品安全
组长:张瑞(副镇长)
副组长:张林兆(中心卫生院院长)
成员: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防保科人员
第六组:工贸企业、建筑施工和非煤矿山安全
组长:朱明亮(镇委委员)
副组长:闫勇(镇安监中队队长)
成员:王新红土地与村镇建设服务站一人
每组由牵头负责同志组织落实,组成单位配合,每个检查组要明确检点内容,做到责任到位、到人和建立检查记录。
四、时间安排
4月27日至5月5日。
五、工作要求
(一)各村(居)、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县安全生产第一次例会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隐患要抓住不放,制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坚决消除不安全因素。属于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按照整改责任、期限、资金、措施、预案“五落实”的要求,认真落实到位。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万无一失。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力戒形式主义。
(二)各检查小组对照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具体的检查工作方案,确保每个企业、每个单位、每个环节都排查到,真正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严格执行“五一”期间领导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快报制度。“五一”期间,各村(居)、各单位要安排一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做到对各种异常情况能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