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运输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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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运输管理制度

冷链运输管理制度范文1

由于冷链物流环节多,交接条件变换,技术要求高,还要考虑节能措施,降低成本。作为整个运营体系来把握难度较高,除了温度外,影响冷链食品品质和安全的还有卫生、包装、环境和时间等管理因素。因此,食品冷链物流技术和管理规范化显得更为必要。

而当前国内食品冷链物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类食品冷链物流没有科学明确的统一规定;冷链运营和管理不当,操作交接马虎,效率与效果较差;冷链设备与设施不足,技术性能欠优,选择有限,总体开发创新不够。因此,大力推进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化是当务之急。

一、食品冷链物流中各类商品温度要求

不同温度带流通是食品物流的核心概念,流通的基础,冷冻冷藏食品更是如此。千百种低温食品根据各自保藏要求,除一些特殊商品之外,都必须有严格标准来执行

二、食品冷链中几个需要规范的操作温度波动控制范围

冷冻冷藏食品生产加工过程(包括食品原料采集)各环节温度控制,每个生产厂都有严格的规定。但出厂商品在流通中虽有名义基准温度要求,由于环境变换,交接需要,温度会有起伏波动,需要统一操作规范。

1.冷冻食品冷链名义基准温度为-18℃以下

(1)运输过程温度的回升限度为-15℃,并要求尽快降至-18℃。

(2)冷藏车装载货物前,车厢内温度应预冷到-10℃以下。

(3)冷库应建有15℃以下的封闭式站台。

(4)冷库昼夜温度波动不超过±1℃。

(5)冷冻食品温度超过-12℃,拒收。

(6)冷冻陈列柜上货后要保持-15℃以下,短时间温度回升不得高于-12℃。

2.冷藏食品冷链名义基准温度4℃以下,冻结点以上

(1)运输、商品交接、食品品温回升温度限度均为7℃(有些果蔬除外)。

(2)冷藏陈列柜短时间温度回升不得高于10℃。

3.冷冻与冷藏食品预包装环境温度实际情况15℃以下为宜;冷藏陈列柜外部空气温度不超过24℃和55%RH

综上所述:操作温度波动控制范围,参照依据:CAC/RCP08-1976《速冻食品加工、处理操作规范推荐性国际法典》、WFLO(世界食品物流组织)《成功的冷藏》(2004版)、JAFIC(日本食品产业中心)《标志与食品运输、配送管理指南》(2001版)、卫生部卫监督发〔2005〕260号《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及我国已经颁布的各类冷冻、冷藏食品行业标准。

三、完善冷链各环节设施,健全相应管理制度

食品冷藏链各环节均需投入必备的设施和设备作为基础保证,加以先进的技术支撑和严格有效的管理制度,冷链各环节共同密切配合,才能把握冷链整个运营系统,保全冷冻冷藏食品的品质,否则难以达到预期效果。保证品质的关键如下所示。

1.冷藏运输

必备各种冷藏运输工具,如冷藏车;测温记录仪;清洁消毒器具等。必要的车辆保养维修制度;装卸货规定和交接手续以及车辆调度制度等。

2.冷藏储存

必备冷库及封闭式站台;测温记录仪;装卸运货车辆等。必要的冷库清洁、除霜和维修制度;交接验货手续;食品贮期管理规定等。

3.销售终端

冷链运输管理制度范文2

1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主要修订内容

旧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对药品冷链管理、药品经营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计算机方面的要求不完善。在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规定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流通的各个环节的冷链管理并对购销存软件的提出要求,全面推行网络化管理方式,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2 新版带来的影响

2.1 药品冷链管理条款给药品经营企业带来的影响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冷链管理硬件标准以及药品储存运输和运输风险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冷链是指对于温度敏感产品,从生产、包装、分发等物流过程中温度均处于不间断的维护中。冷链质量管理体系是指为了保证医药产品在供应链(分销、储存)全过程中保持在符合温度范围内(2~8℃或-20℃),使用经批准的、被验证过的系统和程序对温度敏感药品的物流全过程进行控制管理。目前多数企业的冷链设施设备都达不到新版GMp要求,这意味着企业需要全面提升药品冷链管理的硬件设施。同时,定期对冷链过程中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冷链培训和培训签到记录予以存档。培训至少应包括:SOP、岗位责任、安全知识、法律法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运输冷藏药品的设施与设备应符合药品温度控制的特性要求,能保证在运输过程中符合规定的温度;具有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设备,以及外部显示、观测温度的设备。冷藏药品到货时,应当对其运输方式、运输过程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对不符合温度要求运输的应当拒收。

2.2 质量管理体系条款给药品经营企业带来的影响

新修订药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要求企业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或者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并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记录、凭证等一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提出详细要求[5]。质量管理体系的组成要素主要有管理职责、采购验收、储存与养护、出库与运输、人员与培训、设施与设备、销售与售后服务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含的范围:质量方针和目标、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的工作程序、各有关部门和工作岗位的质量职责、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质量管理记录和原始凭证。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要求大学本科、执业药师、三年以上质量管理工作经验。药品经营主要监管要求有《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局令第29号)(2007)、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2006)、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26号)(2007)、电子监管实施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2007)、许可证管理办法等。质量风险: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中存在的可能导致发生质量事故的缺陷,包括管理性风险和硬件风险。质量风险要求:药品流通全过程中采用前瞻或回顾的方式,对质量风险进行分析、评估、控制、沟通、审核。

2.3 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给药品经营企业带来的影响

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全面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着重规定计算机管理的设施、网络环境、数据库及应用软件功能要求.对于信息化管理,企业应积极与计算机软件公司沟通,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满足质量基础数据的管理、采购环节的功能要求、销后退回的控制功能、验收环节的功能要求、出库及复核环节的功能要求、收货环节的功能要求、运输环节的功能要求。企业计算机系统应当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器和终端机,有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的局域网。计算机信息系统应满足依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总部系统管理员将授予相关岗位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系统管理员有权根据各部门人员配置的变化而收回或更改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

冷链运输管理制度范文3

关键词:生鲜蔬菜;冷链物流;物流系统

蔬菜是城镇居民生活支出和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蔬菜生产和出口大国,但我国蔬菜物流系统一直处于物流研究领域中一个被忽略的角落。如何将新鲜蔬菜及时、准确地送达一个最需要的地方便成了一个十分重要和值得关注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 就必须对传统的蔬菜物流系统进行研究,从而提出新的思路。

一、蔬菜物流的概念和特点

1.蔬菜物流的概念

蔬菜物流是指围绕蔬菜进行的运输、包装、装卸、搬运、仓储、流通加工、配送及相关信息处理等各种功能而形成的特殊物流活动。

2.蔬菜物流的特点

(1)保鲜要求和敏捷性要求高。大部分蔬菜, 尤其时令蔬菜, 如空心菜、大白菜、茄子、青椒、西红柿等都是非常典型的鲜货易腐品, 采摘后如果不经过恰当处理, 特别容易腐烂变质。因此,蔬菜对物流提出了一个极高的保鲜要求和敏捷性要求。

(2) 季节性特点突出。每种蔬菜都有自己的季节性特征。有些蔬菜是一年四季都有,有些蔬菜只能是在某个季节才有。因此,蔬菜物流还必须考虑到蔬菜的季节性特点。

(3) 地域差异明显。由于北方冬季气候偏低, 故只适合种植如大白菜等特别耐寒的蔬菜。因此,这个季节, 北方蔬菜市场必须从南方调运大量蔬菜。

(4) 成本高,利润薄。蔬菜物流的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蔬菜易腐却便宜, 故物流成本高但经济效益低。因此,大多数时候只能靠薄利多销, 快运快销。

二、我国生鲜蔬菜物流体系现状

1.生鲜蔬菜物流链分段现象严重

这是由我国目前生鲜蔬菜的物流过程决定的,我国生鲜蔬菜物流过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生鲜蔬菜的采摘以及简单的整理工作,参与的主体主要是农户,他们对采摘的蔬菜进行分拣、清洗等简单的初始物流作业。第二阶段是生鲜蔬菜的储运阶段,主要由贩运商、加工企业等生鲜蔬菜物流中间商来完成,他们参与物流运作的设备和技术含量较第一阶段要高,包括运输、储存、流通加工等物流功能。第三阶段是生鲜蔬菜的零售物流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由个体贩销商、集贸市场以及连锁超市等零售终端完成。主要涉及配送以及包装加工。而在生鲜蔬菜的三个物流阶段中,产地和销地批发市场将蔬菜物流链分割成两个部分,批发市场成为了物流链的断裂点,使得三个间断各自孤立,信息传递不畅,物流费用较高。

2.生鲜蔬菜在物流过程中损耗较大

由于我国生鲜蔬菜冷链物流发展还很落后,致使生鲜蔬菜在物流过程中的损耗率达到了25%~30%,而同样在一些发达国家,他们生鲜蔬菜的物流损耗率基本控制在5%以下,像美国、日本等国家,他们更将生鲜蔬菜的物流损耗率控制在2%左右,可以看出,我国在控制损耗率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我国在生鲜蔬菜流通过程中,物流的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达到了60%以上,甚至更多,其中在物流成本中比例最大的是运输费用。因此发展冷链物流、控制损耗、降低运输费用是优化我国生鲜蔬菜物流链的关键因素。

3.生鲜蔬菜物流链过长,物流环节过多

欧美等国家生鲜蔬菜的生产具有规模化的特点,流通模式以直销为主导,即从产地到配送中心、超市以及团体购买者得流通渠道。我国的生鲜蔬菜生产分散,流通中的主要渠道也是通过批发市场,但我国生鲜蔬菜物流中的批发环节大都需要经历两个环节,即从产地批发到销地批发,在冷链运输发展不完善现状下,使生鲜蔬菜的总的物流成本大大提高。

4.我国生鲜蔬菜物流主体组织化程度低

近几年,我国蔬菜合作组织的数量在大幅提高,但是合作组织在生鲜蔬菜物流中发挥的作用还不大,与蔬菜种植农户的联系度不高,制度化程度较弱。生鲜蔬菜物流的中间商的组织化程度也较低,众多批发商、蔬菜贩销户基本都是个体经营户,运输商、配送中心的规模较小。同时我国生鲜蔬菜流通中商流与物流不分的显现严重,第三方物流企业缺乏,生鲜蔬菜物流主体间的合作化程度、资源利用效率低。

5.我国生鲜蔬菜物流链技术水平落后,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弱

我国生鲜蔬菜物流链技术水平较低主要体现在冷链物流技术和信息技术等方面。在国外许多国家生鲜蔬菜的冷链物流已经相当普遍,而我国生鲜蔬菜基本上都是常温下进行运输和保存,个别需要冷藏运输的蔬菜品种,只是通过简单的“置冰”处理。信息技术主要包括生鲜蔬菜安全质量信息和生鲜蔬菜供求信息。我国生鲜蔬菜产销信息不对称,农户主要通过蔬菜批发市场或收购商那里获得信息,而消费者对蔬菜质量安全的信息获得难度更大,生鲜蔬菜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物流信息平台建设缓慢,其发挥的作用有限,很多生鲜蔬菜的配送企业还未建立面向客户的生鲜蔬菜信息管理系统。

三、发达国家生鲜蔬菜物流发展现状分析

1.美国生鲜蔬菜物流发展现状分析

美国生鲜蔬菜的生产具有高度的专业化和区域化特征,蔬菜的种植区域主要集中在西南部的加利福尼亚州、中南部的新墨西哥州、和威斯康辛州。这几个区域的生鲜蔬菜产量约占美国生鲜蔬菜总产量的90%,同时美国生鲜蔬菜的生产过程基本实现了机械化操作,部分作业更实现了自动化操作,从而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美国有着非常先进的生鲜蔬菜远销体系。美国生鲜蔬菜流通渠道主要有两条:一是生产者通过批发商在批发市场上出售;二是不通过批发市场,而是通过稳定的购销合同与大型零售商、批发商直接交易。 美国生鲜蔬菜的生产者很少直接销售产品,依托生鲜蔬菜物流的高度信息化,使得其与工厂或分销商建立着长期合约的关系。分销公司有完备的冷藏设备和运输工具,有先进的管理,与菜农和市场紧密结合,实施HACCP 认证,采用电子交换数码(EDI 代码)、标准化代码PLU(产品检查)和产品信息化管理,生鲜蔬菜物流由计算机监控。这样一种服务体系使得生鲜蔬菜生产与市场之间构建起了一套信息流通体系、生产组织机制,进而推动生鲜蔬菜物流体系更加完善。

2.日本生鲜蔬菜物流发展现状分析

日本已建立起以批发市场流通为主的生鲜蔬菜物流体系,批发市场的管理与经营制度极其规范,管理先进,拥有先进的生鲜蔬菜物流设施,承担着日本生鲜蔬菜物流中心和区域物流中心的角色。据统计,日本生鲜蔬菜总量的约90%要进入批发市场销售。日本农业协会也是日本生鲜蔬菜物流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农业协会对生鲜蔬菜进行统一分级、加工、包装、储运。其中生鲜蔬菜供应链的主要收益通过农业协会回到菜农手中。

四、发达国家生鲜蔬菜物流发展的经验借鉴

日本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对生鲜蔬菜物流发展高度重视,已形成较成熟的物流模式,其在理论和实践的探索给我国生鲜蔬菜物流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启示和可借鉴的成功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加大政府对生鲜蔬菜宏观调控的力度

美、日两国为促进生鲜蔬菜物流的发展,制定了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来对生鲜蔬菜物流进行规范。我国在生鲜蔬菜宏观调控领域需要借鉴的有以下几点:做好生鲜蔬菜市场的信息服务;加快新型生鲜蔬菜物流装备的引进和研发;生鲜蔬菜行业龙头企业发展迅速;推进生鲜蔬菜市场体系的发展和生鲜蔬菜企业的改革;制定法律法规,规范生鲜蔬菜市场行为;促进与国际生鲜蔬菜物流与配送技术、管理、教育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快发展生鲜蔬菜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设备投入。

2.加强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美国和日本的农协组织的运作体系给了我国很好的借鉴,绝大多数农民和农场主加入到农协组织,农协组织为他们提前、产中、产后服务,提高了农户参与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效促进生鲜蔬菜物流发展。现阶段,我国的农户仍主要以分散经营为主,如何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一直是理论界和政策制定的焦点。

3.加快生鲜蔬菜物流的信息化建设

国外发达的生鲜蔬菜物流都是建立在信息技术基础之上。我国要建立现代化得生鲜蔬菜物流信息系统,实现生鲜蔬菜物流信息化需要加强生鲜蔬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我国现有的生鲜蔬菜网络的整合力度,改变小而散和重复建设的局面,加强硬件、软件的建设,提高网络服务质量。

4.加强对生鲜蔬菜物流技术的研究,借鉴先进的物流管理方法

我国应加快引进先进的生鲜蔬菜物流技术,逐步实现生鲜蔬菜物流的信息化、自动化。许多发达国家的包装和加工技术非常先进,如日本在港口附近就建有很多生鲜蔬菜加工工厂,当进口生鲜蔬菜运抵到港口之后,会马上被转运至各个加工工厂进行加工包装,之后再通过冷链物流运输到零售环节,在加工包装的过程中,大大增加了生鲜蔬菜的附加值。我国应借鉴国外先进的生鲜蔬菜冷链保鲜技术,为生鲜蔬菜物流提供技术支持。同时要加快提高生鲜蔬菜加工能力,努力提高生鲜蔬菜的附加值。

5.注重生鲜蔬菜物流人才的培养

西方发达国家在 20 世纪70 年代就开始发展物流教育,据调查,美国物流管理者中约有92%具有学士学位,41%具有硕士学位,22%具有配送工程师和仓储工程师的专业资格证书。我国应加大对物流人才教育培训的力度,建立生鲜蔬菜物流人才培养体系。

6.发挥批发市场在生鲜蔬菜物流中的重要地位

我国生鲜蔬菜生产规模小且散,单个农户进入市场比较困难,大多城市生鲜蔬菜消费量的 70%~80%又需要靠外地调入,因此建立以批发市场为主体的生鲜蔬菜物流体系,仍然是生鲜蔬菜物流发展的重要环节。 所以完善我国批发市场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服务设施尤为重要,应建立完善生鲜蔬菜质量检测体系、金融结算体系、加工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信息网络平台等。我国应加快完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政策法规,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轨道。

五、结论

从我国生鲜蔬菜冷链物流的发展现状可以看出,目前我国生鲜蔬菜冷链物流还很不成熟,存在着硬件设施建设不足、冷链物流体系不够完善、整体规划缺乏、市场化程度不高、第三方物流企业介入少以及软件技术落后等问题,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为完善我国生鲜蔬菜冷链物流市场,企业要加大对冷链物流的投入,开发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制度;另一方面,更需要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从整体上把握我国食品冷链物流的发展动向,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构想。

参考文献:

[1]张京卫.发达国家农产品物流发展分析及启示[J].农业经济,2007(7).

[2]周敬.中日蔬菜供应链比较研究[D].成都:西南交通大学,2009(50).

[3]蒋侃.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分析及其优化[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6(1).

冷链运输管理制度范文4

医院免疫规划工作计划一20XX年在院领导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下,在免疫规划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免疫规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各项业务工作运行良好,免疫规划工作保持在较高水平,相应的可免性疾病得到有效的控制.为保证我院免疫规划工作不滑坡,制定20XX年免疫规划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免疫规划宣传,提高群众对免疫规划的认识让群众主动支持,配合我们的工作及主动给儿童接种.

二.加强责任心,严格做好免疫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告知询问接种前的禁忌症,避免错种、漏针,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三.按上级要求,完成五苗接种率和四苗覆盖率,使新生儿在一月内建卡、建证,接种率达到100%,控制相应传染病发病率为零.

四.加强流动儿童管理,居住3个月以上建证、建卡,接种疫苗工作,严禁计免死角出现.

五.一类疫苗决不收分文钱,二类疫苗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条例的规定购买.

六.按照上级的要求计免已实行信息化管理,所录儿童信息及时上报.

医院免疫规划工作计划二20XX年我院将继续贯彻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疫苗贮存与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根据《20xx年长武县疾病控制工作要点》要求,重点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免疫接种

1、积极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抓好春、秋季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规范资料管理。

2、做好乡级冷链运转条件下的预防接种工作,确保全年12次冷链运转。“九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两脑” 接种率提高到95%以上。

3、 做好流动人口等常规免疫难以覆盖人群中儿童的 免疫接种工作,进一步巩固免疫屏障,消除“免疫空白”。

4、提高麻疹疫苗及时接种率,对于15岁以下儿童麻疹疫苗开展麻疹疫苗的补充免疫接种工作。

5、进一步提高乙脑和流脑疫苗及时接种率,特别是加强免疫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二、针对传染病监测、调查处置

1、继续做好维持无脊灰状态和麻疹消除工作,加强AFP病例监测,确保无麻疹暴发 。无白候,破伤风病例,其余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低于往年水平。

2、新生儿破伤风、白喉和百日咳监测: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破伤风监测方案》的要求,加强新生儿破伤风疑似病例的个案调查和主动监测工作,防止病例漏报;做好白喉和百日咳病例个案调查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做好适龄儿童百白破疫苗常规免疫工作,提高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三、计划免疫管理

1、建立计划免疫儿童个案信息网

(1)20XX年实现儿童接种资料个案管理信息化,出生儿童接种卡发卡率达到100%。

(2)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全部录入计算机。

2、继续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对20XX年幼儿园、小学入学新生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要求幼儿园、小学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到100%,漏种疫苗补种率达到100%以上。

3、进一步加强接种门诊管理工作。规范接种程序,搞好接种环境卫生,为群众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接种环境。

4、疫苗及冷链管理 继续贯彻执行条例和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做好疫苗管理和冷链系统管理。加强疫苗的计划、使用和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专帐管理;继续做好疫苗微机化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其管理水平。及时制订和上报第一类疫苗的年度使用计划,确保第一类疫苗有计划的分发和使用,避免疫苗浪费。严格冷链使用管理制度,完善疫苗贮存、运输温度记录和库存管理等冷链运转机制,要按要求做好配发冷链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工作,保证专物专用。

5、预防接种管理 正确处理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的关系,必须在优先确保第一类疫苗接种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开展其他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决不允许因开展其他疫苗的预防接种冲击和干扰免疫规划项目的正常实施;二类疫苗必须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自行选择使用,不得强制使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常规免疫的日常管理,在做好基础免疫的同时,切实将加强免疫接种纳入常规冷链运转的免疫服务工作,提高加强免疫的合格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提高常规接种率报告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统一使用《陕西省儿童预防接种证》,加强接种卡、证的管理,提高卡、证相符率。

6、预防接种安全及异常反应监测 要加强预防接种前接种人员的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操作,减少和避免预防接种不良事件的发生。在预防接种积极使用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加强注射器使用后的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工作,按照工作规范相关要求,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进行报告和处理。

冷链运输管理制度范文5

1 现状

1.1 疫苗的流通模式

在《条例》颁布实施以前,作为全市疫苗供应的主渠道,市疾控机构的疫苗来源主要是省疾控机构,再按规定逐级向县级疾控机构、市区接种门诊、乡镇卫生院调拨分发供应。但一些县(市)疾控机构和部分乡镇卫生院为了自身的利益,也存在违反规定从其他非正规渠道购进疫苗的现象。

从近年的监督情况看,一类疫苗政府保证了充足的数量、且接种时不允许收费,因无利润空间可言,未发现有无证经营的现象;二类疫苗因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就存在不规范或无证经营、接种的现象,近年来市卫生部门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查处了多起接种单位和个体诊所从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购进、接种二类疫苗,从中牟取暴利的事件。

1.2 疫苗冷藏运输与贮存的情况

我市从疾控系统内分发供应的疫苗能保证冷链的完整,具备符合规定的冷藏贮运设施和条件。但从药品公司购进的疫苗,存在着疫苗在冷藏贮运环节上不能保证或不能完全保证冷链完整的状况。

1.3 疫苗监督管理

《条例》的颁布实施以前,卫生系统一直履行对疫苗的监管职能,具体工作也主要是由疾控机构承担,工作依据是《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且主要是依据后者开展工作,并据此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他们的监管对象主要针对卫生系统内的疫苗使用单位。《条例》的颁布实施后,对疫苗的监管工作有一定改变,药监部门负责对疫苗流通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对疫苗使用的监管,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开展疫苗的监管工作。

2 当前疫苗流通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疫苗流通监管问题

《条例》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可以向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销售疫苗,也允许具有疫苗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这意味着疫苗流通由各级疾控机构逐级供应的局面被打破,基层接种单位有了一定的自主疫苗购买权,这无疑对疫苗的应用及新疫苗的推广具有积极意义。但这是一把双刃剑,新问题接踵而至,其中,对疫苗流通的监管尤为困难。

《条例》施行前,疫苗流通渠道很简单(省疾控-地、市疾控-县疾控-接种单位),冷链运输、储存整个过程记录都很完整,接种单位的疫苗是从哪里进的、哪个供销环节出现了问题,都可以查得很清楚,监管起来也比较容易。但疫苗市场放开后,供应渠道多头,接种单位和生产企业是“自愿结合”的方式,基本是谁的价格低,就买谁的。由于利益的驱使,一个接种单位使用的同一种疫苗,很可能从一家或多家销售单位进货,这样就会给监管体系造成一定的困难,倘若发生了问题,也会因为进货渠道复杂、痕迹管理资料记录不完善、环节不透明而造成调查处理的困难。

2.2 接种单位直接从疫苗经销单位购进的疫苗存在质量隐患

一些基层疫苗接种单位直接从疫苗经销单位购进了疫苗,有相关证明和手续,从表面看,是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事实上,在疫苗的冷藏贮藏和运输上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据了解,疫苗经销单位一般只在向购进量较大的单位供应疫苗时,能按规定确保冷链的完整,这个过程的成本是比较高的。而作为基层疫苗接种单位购进疫苗的量是比较小的,疫苗经销单位因考虑成本不能否保证疫苗的冷藏冷运,也不能在运输过程中开展温度监测。另外,一些规模较小或挂靠这些药品公司的个人,因为没有冷链完整的成本花费,疫苗的单价确实比保证冷链完整的供应单位的低,并以此作为竞争手段向接种单位供应疫苗。但是,这些疫苗存在着较大的质量隐患。

2.3 疫苗经销单位(个人)向一些无接种资质的个体诊所提供二类疫苗。

按照规定,从事疫苗接种的单位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目前,我市的部分医疗机构和所有的个体诊所均无疫苗接种资质,但我市仍存在无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开展接种工作的情况,尤其以接诊犬伤患者,注射狂犬疫苗的现象较为突出。这些单位和个体诊所冷藏条件普遍较差,疫苗质量难以保证,且人员未经过专门培训,不按接种规范处理,不做接种效果和异常反应监测,仅仅是注射疫苗,收取费用而已,导致了许多无效接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2.4 少数疫苗供应商缺乏职业道德,只讲商业利润,不顾产品质量。突出表现在气候炎热的夏季,在无任何冷藏的条件或冷藏条件完全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通过火车、汽车托运,向购货单位发货。另外,少数疫苗经销人员业务素质低下,尤其少数经销单位的外聘业务员,对专业知识一窍不通,又不进行严格的培训,不知道疫苗的储存运输有严格的温度要求,只要把疫苗销售出去就了事,而购货单位又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一收了之,致使受种者接种效价降低或完全失效的疫苗,严重损害了受种者的利益。

3 对策

3.1 深入学习,大力宣传贯彻《条例》。

卫生部门、药监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以更好地适应疫苗监管工作。同时,广泛开展以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为主要对象的《条例》宣传活动,使其自觉遵守《条例》要求,参与《条例》的贯彻实施。

3.2 加强对疫苗流通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

3.2.1 严格疫苗批发的市场准入。《条例》明确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从事疫苗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经批准后可以经营疫苗。各级药监部门对辖区内申请疫苗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应严格对照《条例》第十条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完全符合标准的,才能确认其疫苗经营资格。

3.2.2 严格执行疫苗接种单位资质审核制度,从事预防接种的医疗单位,必须具备冷藏疫苗的条件,接种人员必须培训合格。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并取得资质的接种单位应将资质证书悬挂在显著位置,以利广大消费者识别。

3.2.3 规范疫苗购进渠道。各级卫生、药监部门要定期开展疫苗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的疫苗购进渠道,以及不具备接种资质的医疗机构或个体诊所是否接种疫苗。检查中若发现地下疫苗非法交易及其他违法行为,要依据《药品管理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严厉打击疫苗贩子,杜绝地下疫苗非法交易。

3.2.4 加强疫苗的采购、冷藏运输储存、分发供应和使用等环节中的疫苗质量监督检查。结合我市实际,卫生、药监部门应定期的对本辖区取得疫苗经营资质的药品公司和各级使用疫苗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药品公司及使用单位疫苗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逐批验收、是否做到帐物相符;疫苗采购存储、运输等各环节能否保证冷链的完整;药品公司及使用单位对于过期疫苗是否依据规定作报损处理等。从流通环节确保疫苗的质量安全。

3.3 建立齐抓共管、部门协作的疫苗监管机制。

按照《条例》的规定,药监部门、卫生部门均有各自的监管职责,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的成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的通力配合。两部门在认真履行好自身监管职责的同时,应加强协调、通力合作。当前,为更好的加强疫苗监管,应尽快建立齐抓共管、部门协作的疫苗监管机制,确保本地区疫苗市场日益规范。

参 考 文 献

冷链运输管理制度范文6

关键词:农产品 冷链物流 标准

农产品冷链物流是指使肉、禽、水产、蔬菜、水果、蛋等生鲜农产品从产地采收(或屠宰、捕捞)后,在产品加工、贮藏、运输、分销、零售等环节始终处于适宜的低温控制环境下,最大程度地保证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减少损耗、防止污染的特殊供应链系统。[1]从社会风险的角度来看,农产品冷链物流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生产事故、食品质量等诸多方面的疏忽将会引发生命健康、社会风险等严重的社会问题,这也凸显了冷链物流标准的紧急性、必要性和特殊性。从政府角度来看,国家制定冷链物流标准的目的是实现冷链物流企业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从企业角度来看,标准化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企业通过找寻最佳秩序来实现利益最大化的过程。因此,实施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管理有利于系统地规范和评估企业的管理现状,引导企业加强与完善冷链物流管理,推动企业实现发展模式的优化升级,有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同时也对保证农产品冷链物流中的安全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现状

(一)农产品冷链发展促进标准出台

我国现代农产品储藏、保鲜技术起步于上世纪初,自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在生鲜农产品产后加工、储藏及运输等环节逐步得到应用。[2]进人新世纪以来,我国农产品储藏保鲜技术迅速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环境和条件不断改善,农产品冷链物流得到较快发展。同时随着城乡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对农产品提出了多样化、新鲜度、营养性和安全性等方面要求,农产品冷链物流的重要性进一步被消费者认识,全社会对“优质优价”农产品的需求不断增长,这些都对农产品物流服务规模和效率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在近几年下发的中央1号文件中均强调要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系统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一些冷链物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先后颁布实施,《食品安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逐步完善。然而从总体上看,在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过程中,优质优价的机制仍没有形成,统一的冷链物流的服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现有冷链物流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实力弱,经销规模小,服务标准不统一,具备资源整合和行业推动能力的大型冷链物流企业刚刚起步,规模化、系统化的冷链物流体系尚未形成,与发展现代农业、居民消费和扩大农产品出口的需求和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3]

(二)全国物流标准修订工作全面展开

2005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联合印发了《全国物流标准2005年――2010年发展规划》,将完善冷链物流标准体系作为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2011年,新的五年计划《全国物流标准2010年――2015年发展规划》出台,提出的“制定物流标准专项规划”任务,编制了《全国物流标准专项规划》。2011年《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为物流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至此以“物流技术、物流信息、物流管理、物流服务”为主体结构的全国物流标准体系确立起来。截至2011年,我国已物流标准267项,包括国家标准188项,行业标准79项。这些标准对于加强物流业规范化管理,提高行业整体发展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各级地方政府也展开了相关指导性文件和推荐性标准的制定工作。一些省市提出了物流标准化工作重点以及保障措施,一些的省市则通过加大资金投人,对标准化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还有一些地方结合区位特点,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中,以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为重要抓手,作为国标必要的补充。如,北京出台了有代表性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技术要求》、《道路货运及货运辅助业经营规范》地方标准。

(三)从产品标准向服务性和管理性标准推进

过去,标准化工作以产品标准为中心,服务和管理类标准十分缺乏。然而现代物流是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服务性产业,对信息、市场等服务和管理的标准化要求很高,也很迫切。因此,围绕信息化和市场化,物流标委会将制定标准的重点转移到物流服务和物流管理标准的制修订中。如在物流信息技术服务方面,公布了国家标准《数码仓库应用系统规范》。《数码仓库应用系统规范》是仓库的仓储业务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的标准。这类标准对于提高物流的科技含量,运用电子商务技术加快物流信息化,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物流通用设备服务方面,制定了《货运汽车厢体规范与安全》等标准。《库存商品融资作业规范》等一批重要的服务类基础类标准的制修订。

二、我国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存在的不足

(一)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相对混乱

规范冷链物流各环节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法规体系尚未建立,冷链物流各环节的设施、设备、温度控制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缺少统一标准,信息资源难以实现有效衔接。许多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在我国尚处于推广的起步阶段。2011年的新制定的《规划》从我国物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对13个重点领域的标准制修订任务。主要可以分为基础通用标准。公共类物流标准、专业类物流标准。上述《规划》中冷链物流标准仅仅是其中一个环节,数量较少、内容较为简单,见表1。然而,随着农产品冷链物流的不断发展和新时期电子商务平台在农产品冷链系统中的应用,对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另外,农产品冷链物流在整个冷链物流管理标准体系中也比较混乱,各规范之间并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而且各规范在体系内部也存在着严重的交叉重叠。从长远看,这些标准将会导致标准的各方主体在实施标准时无所适从。

(二)标准内容过于抽象且缺乏前瞻性

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为了提升管理在自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往往需要对供应链的各个环节的特征与职能进行开发、维护、运而这些都离不开企业进行有计划的组织、协调、谋划等管理。众所周知,农产品冷链物流管理比一般企业的冷链物流管理风险更大,产品的采购、加工、仓储、运输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但是农产品相关标准并没有强调风险管理在其体系中的具体运用,这不得不说是一个缺陷。仅仅依靠一部《食品安全法》并不能完全控制农产品冷链物流各个环节所面临的潜在风险。风险管理措施也仅是在各自的冷链物流企业的管理制度或管理程序内部体现出来,这反映出标准的制定者对于风险管理标准缺乏足够的重视,同时也体现了标准体系缺乏前瞻性。

(三)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的实施存在严重的障碍

许多标准,尤其是地方性的标准是由与冷链物流关系并不十分相关的单位或者专家制定的,而制定标准时也没有进行广泛的协商。因此,标准颁布后,存在着科学性、权威性不够,这也严重影响到标准宣传、贯彻实施的范围和力度,同时给实施效果蒙上了阴影。上述地方标准在实施之前的宣传也存在问题,许多规范从颁布到实施之间期限很短,一般都不会超过半年,很难给企业足够领会了解的空间。加之,有些对风险管理的标准水平较为落后,很多标准都是对现状的反映,缺乏对未来风险与不确定性的预判和审视,缺乏相应的定性和定量要求,起不到应有的指导作用,也难以与相关的合格评定制度相结合。此外,一些企业冷链物流管理规范是推荐性标准,制定者往往对此关注度差于强制性标准,这些标准在制定过程中没有经过科学论证,被人为地制定出来,此类标准往往达不到社会需要,实施效果较差。

三、构建我国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管理模式

(一)农产品冷链物流管理体系的建立

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国家标准管理部门中,国家是制定者,是主体,但在具体实施国家冷链物流标准时,必须通过市场和市场活动主体――企业,予以实现。因此适时建立适应企业实施的农产品冷链标准化管理机制,才能有效帮助企业提高运营绩效和全面把握冷链物流标准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从而才能确保国家冷链物流标准实施取得成效。现有的农产品冷链物流管理标准体系框架中对供应链全过程的分析存在不足,都是一些描述性和指导性的标准,而供应链流程中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的研究,不利于企业可操作性,也不利于企业的战略目标的实现[4]和潜在风险的防御和应对。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只有建立全面的管理体系,针对冷链物流在企业经营不同阶段设置专门的管理流程,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才能高效率地将运营风险减少到最低程度,并且,标准化管理体系也应该体现出对冷链物流风险的审阅贯穿于冷链物流供应链计划、采购、制造、配送、退货的全过程。

(二)基于SOCR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管理框架

此处借鉴供应链参考模型(Supply-Chain Operations Reference Model,SCOR),结合现有的国家、地区、行业标准,帮助企业开发标准化管理,改进现有的管理机制。SCOR是一个跨行业的标准供应链参考模型和供应链的诊断工具,提供了全面准确地优化各种规模和复杂程度的供应链所必须的方法。[5]供应链的标准化流程管理运用于企业实践中,将使得企业可以使用通用的术语和标准的描述方式进行供应链层面的沟通,达到最优化的供应链绩效。在现有的冷链物流标准的基础上,通过构建相应的管理体系,针对管理要素,将管理环节和措施进行固化,对冷链物流管理进行规范,同时也能帮助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规避风险。因此,基于上述探讨,结合了SCOR模型的计划、采购、制造、配送和退货五个业务流程,构建了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管理体系框架,见图1。模型在套嵌冷链物流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经过筛选、识别影响企业运营效率和战略目标的关键因子,运用适宜的评价方法,确定标准化管理的核心指标,得以帮助企业实现战略目标,发现适合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商务模式,最终达到提高企业运营绩效和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目的。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基于SCOR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标准化管理模型是一个崭新的流程管理的工具,有助于监控农产品的安全质量,提高冷链物流风险应对能力,最终实现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持续发展,同时对保证国家的经济、国民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政府作为企业冷链物流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主体,为企业提供了规范性的标准,使得企业在标准化管理的过程中存在实施依据。然而,将分散的冷链物流标准转化为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建立起符合企业冷链物流工作实际需要的、可操作性强的、具有特色的企业冷链物流标准化管理工作体系,促进企业冷链物流工作科学、有序发展,增强企业的自我管理能力、提高其市场竞争力,才是农产品冷链物流企业持续发展的生存之本。

参考文献:

[1]Rediers,H.,M. Claes,L. Peeters et al. Evaluation of the Cold Chain of Fresh-Cut Endive from Farmer to Plate [J]. Postharvest Biology and Technology,2009,51(2):257-262.

[2]吴远开,朱俊,朱道立.全球物流环境下的冷藏链发展研究[J].物流技术,2003 (2):12-15.

[3]陈红丽,栗巾琪,刘永胜.生鲜食品冷链物流服务质量研究述评[J].物流技术,2011(19):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