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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1
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加强我区消防监督检查,加大消防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素质和消防安全意识,我区*年月至*年月联合小组对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综合进行综合治理整治,在此基础上,根据支队《在全市学校及周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于月开始再次对存在火灾隐患学校进行整治,现将我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动员部署。
*年月日下午,区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召开了*学校周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部署会,会议由区政府副区长主持,区安监局、教科局、文体局、公安分局、城监局、消防大队、卫生局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会议听取了《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当前我区学校教学楼、宿舍及周边环境存在的问题,决定分成两个检查组,分别由教科局、文体局主要负责人带队,对府城镇、国兴街道办事处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和下面其他乡镇部分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全面整治,要求各检查小组认真组织、全面细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年月中旬,根据支队《在全市学校及周边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前次专项治理的成果,大队主动联系教科局,联合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幼儿园再次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复查,重点检查“学生寄宿所”,特别是对校外寄宿学生住宿所的检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检查,加强整治。
根据要求,联合小组对我区府城镇、国兴街道办事处家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了检查、清理整顿和登记。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多数学校存在不同程度的火灾隐患,“学生寄宿所”普遍存在没有三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意见书),没有配置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疏散设施,从业人员基本没有持证培训上岗,用火用电随意,各种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安全隐患。部分学校甚至存在教学楼只设置一个疏散楼梯,幼儿园设在层及层以上情况。小学周围米米范围内设有一个加油站。针对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人员现场办公,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消防条件的场所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我大队也依法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份。卫生部门还针对两个严重不符合卫生条件的寄宿场所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取缔,停止营业。对三门坡小学附近的加油站,联合小组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搬迁。通过这次检查整治,检查小组对各个学校有关人员进行了一次广泛深入的安全教育,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加强复查,力求长效。
为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卓有成效,按照限期整改时限,我大队主动联系教科局联合复查。从复查情况看,各学校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基本上已经整改完毕,三门坡加油站也已经按要求搬迁。但个别单位仍存在一个疏散楼梯、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等火灾隐患未能按时整改。月中旬,对“学生寄宿所”检查的同时,我们再次联合教科局对未能按时整改的单位检查,根据目前学生上课等实际情况,经与教科局、整改单位联合研究决定,由教科局和我大队共同把关,要求各整改单位利用暑假期间整改完毕,由消防大队负责复查,复查结果作为该单位办理年审的一个重要条件。
四、主要好的经验做法。
⒈积极配合,齐抓共管。这次对中、小学及幼儿园的联合检查,由区政府组织,文体局、教科局带队,各职能部门联合现场办公,充分发挥了各职能部门联动机制。
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隐患决不放过。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我大队及时将检查、复查情况抄送教科局。在整改期间,教科局有关人员主动上门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整改单位遇到比较难以整改实际问题,我大队主动与教科局、整改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⒊联合监督,共同把关。针对目前我区私立学校、幼儿园数量多、管理比较混乱等问题,经与教科局研究,决定今年私立学校、幼儿园办理年审必须出具《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否则不予办理年审手续,坚决取缔。
五、存在不足。
⒈管理混乱。目前我区个别学校、幼儿园的主管单位是市教科局,未通过我区教科局审核及未经过消防安全检查已经开办,容易造成失控漏管的局面。
⒉一些学校、幼儿园的领导对消防安全不引起足够重视,消防安全责任不完全落实。
⒊一些学校宿舍消防管理防范意识较差。由于男女宿舍共楼层,为了方便管理,都设置了铁门。万一发生火灾,如不能及时打开铁门,后果不堪设想。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降低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数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督导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除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专项整治的范围
1.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
2.学校、幼儿园周边建筑。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1.学校、幼儿园的各类建筑物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以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
2.学校、幼儿园周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3.建筑物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的,建筑物的住宿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4.应设而未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和灭火器材的;
5.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6.学校、幼儿园的教师、职工未接受系统的消防安全培训的。
三、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和集中治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12月2—8日)。各县(市、区)要召开由公安、教育、消防等部门参加的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12月9—15日)。各县(市、区)要提高学校、幼儿园管理者对本单位火灾危险性的认识,督导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开展自查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12月16日—年1月10日)。要充分发挥公安消防部门和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执法职能作用,协同有关部门,按照治理重点,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逐一进行检查和治理。各县(市、区)在检查中要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隐患要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故意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处罚,并责令单位停业整改,或者采取临时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校消防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工作极为关注,一旦发生校园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事故,将会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幼儿园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整治消除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坚决杜绝校园亡人火灾事故,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崔保连为组长,公安、教育、卫生、消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存在的问题。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李家甫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联合检查和系统内部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围绕重点,全面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3
全面排查和治理人员密集场所各类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和长效机制,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人员密集场所各类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辖区各小学、公办幼儿园。
三、整治内容
(一)各类资料规范建档
1、学校、幼儿园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制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2、消防、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执证上岗并规范建立档案;
3、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是否开展到位;
4、应急预案编制、备案、论证工作是否规范,是否按照组织开展演练;
5、学校、幼儿园是否推进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双重机制”工作;
6、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二)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的管理
1、学校、幼儿园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消防控制室、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材料等方面设置是否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2、水、电、气等日常维修、检测检验等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3、配电室、电表箱、电源电路是否达到安全使用要求;其他投入使用的系统及设备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四、领导机构
由区教育局牵头,成立各学校、幼儿园为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安全科,具体负责日常信息收集及组织协调工作。
五、整治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1月13日至15日)。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号召全体教职员工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
(二)自查自改阶段(1月15日至1月22日)。各单位要有效开展全方位的自查自改,同时,还要成立检查小组对辖区进行“拉网式”排查,所检查的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特别是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力整改、无法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单位,上报区教育局。
(三)督查检查阶段(1月22日至2月9日)。区教育局督查组将对各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批评,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学校、幼儿园面临的严峻形势,提高思想认识、扎实有效地推进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提高政治效能。各单位在抓好安全专项行动的同时,要兼顾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4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有效防范、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全市各类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整治。通过整治,建立完善学校安全管理体系,充实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减少安全隐患,改善学校内部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社会对学生的安全保护程度。在上半年“学校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安全管理专项整治,促进全市教育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原平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工作组及办公室。
(一)原平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
负责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安排部署,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政教股
三、专项整治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四、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
(一)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的情况。
(二)对学校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对消防设施不齐全的要尽快补上,对电线、电缆等设施陈旧老化的要及时更新,对学生宿舍内的违章用电坚决取缔。要加强对校园内电网设施的
改造,彻底消除隐患。重点排查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三)对学校交通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施划人行横道线及交通安全设的设置完善情况。重点检查学校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师生
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师生的机动车驾驶员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超员现象。
(四)对学校各项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楼梯间挤压踩踏事故的发生。要经常组织对楼道、设施的专项检查,损坏的照明设备要及时更换,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学生人数需要的,要增加和建设新的通道。重点检查锅炉、燃气、水电气、体育场地与器材等重要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设施,以及实验室、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五)对学校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治安状况、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学校附近有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品的工厂企业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是否已提醒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这类企业该停产的停产,该停业的停业。
(六)对学校的危房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D级危房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校舍是否位于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危害的位置并采取了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七)对各项集体活动是否有安全保障进行全面检查。要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工作,开展大型体育活动及其他大型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须事先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方可组织。对学生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有严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决不允许学生从事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工作。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在开展各种实践活动中,必须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安全和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对于大型活动,必须遵守报批制度,编制安全工作预案。学校在组织外出活动时,严禁租用无证、无牌、车况差及非载人车辆,并严禁超载。
(八)对学校食堂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全面检查。对学校的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的管理情况,食品卫生许可证领取情况,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检查。要进一步改进学校后勤管理工作,重点加强食堂、水房、锅炉房、电工房等场所的管理。要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对变质、超期或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坚决杜绝进入学校食堂,同时要提高防范意识,采取相应的措施,严防不法分子投毒破坏。还要特别注意做好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
(九)对学校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教育的组织情况,开学第一周的“安全教育和防灾演练”活动情况,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学校“安全日”活动开展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中小学校长、教师安全培训开展情况。
(十)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稳定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报告制度是否完善落实;校园安全防控系统设备、设施运行是否正常;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是否健全和落实,“安全管理日志”的执行情况。
(十一)对学校门卫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是否配备了合格的保卫人员和相应的防卫器材,严格执行出入校园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了外来人员准入登记、检查、验证制度,能准确了解外人进入校园的意图和动机,严防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闲杂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严禁学生将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十二)对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进行全面检查。寄宿制学校是否针对学生年龄较小、防范意识不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管理办法,加强管理指导,严格实行夜间值班巡
查制度,确保学生安全。要切实做好防止食物中毒有关工作,积极预防各类流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对学校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管理机构、机制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情况。
五、工作分工
按照“教育局统一领导、有关股室参与联动”和“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联校、轩矿教育中心负责本联校内的学校的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市直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负责校内的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市教育局领导按照包片各负其责,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监督各联校、轩矿教育中心、市直各学校、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治工作。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8月):学校自查自整阶段
各学校要制订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部署,并认真对学校安全工作做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实行“编号登记、限期整改、专人负责、复查消
号”,并制订整改方案,进行全面整改。
各联校、市直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将本学校安全隐患分类登记造册,上报市专项整治检查组办公室电子档案一份。
第二阶段(9、10月):检查整治阶段
各联校要对所属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100%的检查。包片局领导要检查100%的市直学校和抽查50%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及民办学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治。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制订限期整改计划和应急监控预案,对自身无法解决的要及时上报专项整治领导组及当地人民政府。与此同时,要及时落实资金,明确责任,限期达到整治目标。
第三阶段(11月):督查整治阶段
专项整治领导组对30%的学校进行抽查检查,对重点问题学校进行100%的督查,提出分类整治意见和措施。
第四阶段(12月):“回头看”再检查及总结阶段
各学校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进行反复查、查反复,形成书面总结,并上报专项整治检查组办公室电子档案一份。学校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予以表彰奖励;对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学校,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校要在市专项治理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迅速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全面整治,确保落实,坚决不留死角。
(二)规范检查,严格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完善专项整治工作制度,严格检查程序,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问题或违法行为,立即上报。在学校安全整治检查中不认真履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为核心,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理顺幼儿园管理关系,摸清全市幼儿园底数;严格按照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坚决取缔无证幼儿园,限期整改不合格幼儿园,大力宣传示范幼儿园,通过此次专项行动,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引导、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肃对象、内容
此次整肃对象是在全市范围内举办的各级各类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整肃的主要内容包括幼儿园设置情况、园舍及设备情况、工作人员情况等8个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一)幼儿园设置情况。幼儿园(班)要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危险建筑,无严重噪音,无污染。幼儿园分布要合理(在同一区域有多所幼儿园的只保留1所)。
(二)幼儿园园舍及设备情况。园舍要坚固、安全、适用,园内无危房。园内有活动室,且通风、干燥、光线好,使用面积人均达1平方米以上。有适用的户外活动场地,人均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园内有1-2件大型玩具和必要体育活动设施,且安全、无锈斑。每班有风琴或手风琴。每个幼儿园有符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园(班)有适用于幼儿的厕所和便具。配备了与幼儿年龄相适应、安全卫生的教玩具,并有适量的自制玩具,人均达2件以上。
(三)幼儿园工作人员情况。幼儿园(班)设园长、教师、保育员、保健员。幼儿园园长应具有高中、中师以上的文化程度,教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60%达中专或幼师专业水平;保健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受过3个月以上幼儿保健职业培训。幼儿园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
(四)幼儿园(班)的卫生保健情况。园(班)内设有保健橱或保健箱,建立有餐具、用具等消毒制度。每个幼儿有一巾一杯,并装有流动水设备和饮水设备,保证每天有饮水供应。
(五)幼儿园安全保障措施情况。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门卫人员;园内出入活动场所安装有摄像镜头;配有防暴器械和消防器材;接送车辆经过交警部门审核,司机经过培训;有接送制度,有记载。
(六)幼儿园教育情况。办园方向明确;无虐待、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事件发生。
(七)幼儿园经费收支情况。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收取,有财务制度并接受有关财务审查。幼儿的膳食费保证全部用于幼儿膳食,账目向家长公开。
(八)幼儿园食堂管理情况。食堂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和培训证;食品采购建有登记制度;食堂内清洁卫生,设施齐全。
三、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整肃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委、卫生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为成员单位,负责专项整治的领导、督促和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详细名单见附件)
责任分工:
1、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幼儿园的条件审批及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工作。根据我市情况,城区原由市教育局管理发证的公办幼儿园,继续由市教育局管理、发证;其它各级各类幼儿园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审批、管理。
2、市公安局:交警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车况;消防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园舍、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市住建委:主要检查幼儿园的房屋设计、建筑质量等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市卫生局:卫生监督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加工、饮用水等是否符合要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在园幼儿预防接种查验及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妇幼保健部门主要检查幼儿园硬件设施是否符合卫生安全标准,是否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书,卫生保健人员是否取得任职资格证及卫生保健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5、市民政局:主要负责民办幼儿园的登记发证工作。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检查幼儿园工作人员报酬待遇等基本权利的保障情况。
7、市物价局:主要检查幼儿园收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同时,市宣传部门要配合做好相关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市综治部门要配合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0-5月20日)。各县市区要明确整治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对所管辖区域内幼儿园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制订需要整改和取缔幼儿园名单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所有幼儿园举办者和幼儿园负责人进行一次教育宣传,明确整治工作目标和工作意义,使举办者依法举办,自觉规范办园行为。
(二)清理整顿阶段(5月21日-6月5日)。各县市区对辖区内所有幼儿园逐一进行排查,对举办不规范的幼儿园,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无办园许可证,又没有到教育部门申办的,坚决取缔,并在媒体公布。被取缔的幼儿园在园幼儿由教育部门、辖区内街道办事处和举办者做好幼儿家长工作,就近协调安置。
(三)验收阶段(6月6日-6月20日)。市整肃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清理整肃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行动迅速、经整治后办园行为规范的幼儿园予以表彰,对清理整治工作不重视、不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给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整肃规范工作,把这次专项行动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议程来抓,各地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幼儿园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范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杜绝超载、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及报废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车辆管理规范有序,车辆驾驶人、学生、教师、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增强,达到不发生交通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镇党委副书记、王镇长
副组长:镇党委委员、王副镇长
成员:镇派出所赵所长
历城交警大队仲宫中队王队长
镇交管所李所长
镇安监办主任、公路管理站王站长
镇教育办杨主任
镇综合执法办张主任
镇宣传科刘副科长
镇办事处总支李书记
李家塘办事处总支张书记
窝铺办事处总支陈书记
闫家办事处总支党书记
突泉办事处总支许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办,杨志忠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时间
年12月19日至年1月6日。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时间从12月19日至12月27日。
1、乘车车辆排查
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各单位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各村要成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由村主任牵头负责组建并对各村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举报制度,切实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的源头治理,减少安全隐患。对于学校、幼儿园和各村摸底排查情况要按照“一车一档一照片”建立台账,内容包括车辆照片、车辆信息、所有人、驾驶人信息、违法信息、行驶路线等情况,最后将检查结果一并记入车辆档案,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位驾驶人员”。各学校、幼儿园和各村将车辆调查摸底情况于12月27日前一并报教育办备案。教育办将摸排情况汇总后及时提交交警部门登记、建档。
2、道路路况排查
交通部门要对全镇各条道路路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无缝隙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偏僻山区接送学生车辆沿线道路,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排出整改时间表,逐项予以解决。
3、制作安全警示标语。各学校、幼儿园要在醒目位置制作并悬挂安全乘车警示标语,切实加强学生安全乘车的意识。
4、落实各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联合各相关部门与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阶段:时间从12月28日至1月6日。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所、安监办、教育办、综合执法办、宣传科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采取不定时上路拦查和到各校专项督查等方式,在学校、幼儿园周边路段、接送学生车辆通行重点路线和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布置警力,严查接送学生车辆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报废车、私自改装车、大货车、拖拉机、三轮车等非法载客的车辆接送学生。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整治内容为:
1、查车辆资质。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接送学生车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车辆使用单位限期整改。
2、查车辆驾驶人的资质。对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全面审验。车辆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扣满12分记录、未存在违法记录未处理、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要责令车辆使用单位坚决清退。
3、查车辆维护保养和安检制度的落实。严禁车辆使用单位利用安全技术不合格车辆、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接送学生,严禁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搭载学生,违者依法从重处罚。
4、查车辆上路情况。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报废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车辆严重超载、超速的行为,并依法严肃查处。
5、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及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发现情况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要切实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这种行为。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广大村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车辆的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定期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召开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教育家长监督和拒绝子女乘坐违法车辆,实行学生相互监督机制,引导学生对乘坐超载车和不合格车的学生及时向学校汇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从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对整治接送学生车辆行动的认识,采取各项有力措施,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