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生态环保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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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生态环保

乡镇生态环保范文1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我镇将环保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制定环保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为确保目标的实现,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和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经办人员,保证了组织机构完整。

(二)加大宣传,提高对环保的认识

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我镇利用多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通过广播宣传、张贴海报、分发传单、拉横幅等方式对环保知识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提高了群众的环保意识。

(三)齐抓共管,加强目标管理

在工作中,我镇严格按照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抓住重点,齐抓共管,有效实施,强化管理,使环保目标责任的各项内容和指标落到实处,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1、对集中饮用水源进行保护

认真配合协调水务、林业、农业等部门做好辖区内涪江水源地和太乙饮用水源地保护与宣传工作。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一切影响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活动、工程等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得滥用化肥,不得使用炸药、捕杀鱼类。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宣传力度,增大群众知晓率。同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改工作,通过宣传发动,目前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整改工作有机取得初步成效。

2、严抓秸秆禁烧工作

2020年以来,我镇针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把秸秆禁烧工作列入了当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为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目标,我镇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作为今年最后三个月的一项中心工作之一,在前期努力基础上,再接再厉,全力以赴,严防死守,疏堵结合,想办法,添措施,多措并举,推进秸秆禁烧工作:

一是在镇村干部大会上具体安部署秸秆禁烧工作,并与各村签订《镇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二是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宣传秸秆禁烧工作:各镇村组干部结合脱贫攻坚、党风廉政社会满意度走访及其他日常走村串户田间地头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农户秸秆禁烧工作宣传;通过新媒体如网络、微信、微博等方式宣传秸秆禁烧工作;在人群聚居区、村委会宣传公示栏、镇政府宣传公示栏张贴秸秆禁烧相关宣传画册、广告标语。三是各村镇村干部结合脱贫攻坚、党风廉政社会满意度走访及其他日常走村串户田间地头工作的开展,重点做好秸秆禁烧的宣传、劝导、止及收取焚烧卫生处置费工作;同时,镇上成立巡查组,每天不定期由镇值班领导率值班人员和镇环保办工作人员对全镇秸秆禁烧重点区域施行全镇沿线)巡查,巡查过程中做到现场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广播,做好宣传、劝导、制止、处置等工作。四是大力配合市环保、农业、城管等部门对本镇辖区内重点区域的宣传、巡查、劝导、制止、查处,加强工作对接和相关信息上报等工作。五是在全镇各村公路沿线、生态环线沿线、各村传统农业种植集中区张贴秸秆禁烧和集中利用宣传标语30余幅和警示牌20余个。六是通过家家户户发放《秸秆禁烧宣传单》和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使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焚烧危害及罚款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按上级要求,落实厕污共治工作

我镇扎实推进”厕所革命”相关工作,全面提升乡村人居生活环境,全镇厕所建设工作紧扣上级部门卫生厕所和无害化厕所建设标准,全程专人跟踪督导指导施工工作,并组织施工方参与建设前标准培训会参加集中培训,对照标准逐条解读,答疑解惑确保施工质量。对照上级部门的标准规范,分管领导牵头到户考察按照何种方案施工,准确分类实施改造,同时按照相关卫生厕所、无害化厕所补助标准,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把钱花在刀刃上。各村按照各户实际情况建立一户一档台账,选择适合各户的施工方案,由各户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并对每户改厕情况从开工、施工到完工的每一个阶段由镇上安排专人亲自参与督导,确保施工质量;并对相关照片、资料进行收集并分类整理统计。截至目前我镇建设完成卫生厕所13609户,无害化厕所7500户,新建公厕7座。

4、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促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对全镇散乱污企业进行集中摸排,建立散乱污企业台账,对登记在册的散乱污企业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由镇环保办牵头,加强对全镇散乱污企业的巡排查,针对辖区内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群众意见比较大反映比较突出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不同情况下发整改通知书。同时,协作配合市环保、发改、工商质检、国土、水务等部门,各司其职,联合执法,采取“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恢复原貌”的工作标准,对环保不达标的“散乱污”企业彻底取缔关停,大气污染物排放有效减少。通过对这些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和有效监管,使我镇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得到了有效促进。

5、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加强群众环卫意识

结合新村聚居点管理工作的开展,各村组落实并加强环境保洁人员工作责任,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强对卫生死角的治理力度,对积存在路边、房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全部清理,保持清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积极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农户卫生意识差,不能完全理解厕污共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接受改厕意愿不强,对新修建无害化设施接受度较低,认为有储粪池就不该修建化粪池;

(二)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还做得不够,群众环保意识有很大提升,但还不强;

(三)部分村组干部对环保工作不重视,环保意识不强,落实不到位,影响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最大的短板就是秸秆禁烧工作目前无有效的既治标又治本的措施来全面禁烧秸秆,而且在巡查中逮到的秸秆焚烧人员多为老年人。

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努力改进,更好地服务于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在2021年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坚持党政同责制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切实把环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压紧责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更为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观念,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实现发展惠民和生态惠民的有机统一。

乡镇生态环保范文2

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和实际,确定我县乡镇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年,乡镇饮用水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乡镇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低毒高效农药使用率均提高10%以上。年,乡镇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乡镇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高。

围绕这一目标,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乡镇环保要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确保乡镇饮水安全。要以建设“清洁水源”为目标,把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全方位地抓好乡镇地下水资源污染的防治工作。

(二)控制面源污染,发展绿色无公害农业。要以建设“清洁田园”为目标,加强土壤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护土地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加强对基本农田、污灌区、废弃工矿源址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管,严格控制污水灌溉,重点防范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污染。坚持测土配方施肥,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农膜,尽量减少投放量。加大秸秆焚烧监管力度,促进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积极发展生态效益型农业和绿色无公害农业,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加强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推进社会主义新乡镇建设。要以建设“清洁家园”为目标,以生活污染治理为抓手,稳步推进乡镇环境综合整治,整体提高乡镇环境质量。以生态功能区划为基础、以规划为龙头,根据环境承载能力、调整和优化乡镇产业布局和小城镇建设;推进乡镇改水、改厕、改厨、改圈,切实改变“脏、乱、差”状况,促进村容村貌的整体改善。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废物循环利用,促进太阳能、风能和秸秆等自然资源的开发应用,推广秸秆过腹还田、粪便制沼等链条生产模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务求价廉、实用、有效,让建设成果惠及群众,提升村屯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治理畜禽粪便污染,加快生态养殖小区建设。近年来,畜禽养殖业污染已成为乡镇污染的主要来源,大部分畜禽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已成为水源地、江河、湖泊富营养化、乡镇饮用水源水质逐年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所有新上规模化养殖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现有养殖场要限期治污改造,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要科学指导,合理规划布局,建设标准化生态牧业小区,实现人畜分离。大力推广生态养殖方法,实现科学养殖和清洁生产。

(五)深化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提高乡镇人居环境质量。认真实施《市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继续抓好生态示范区建设,提高我县生态示范区创建水平。目前,镇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已通过验收,下步要完成乡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编制和论证工作。

二、抓好乡镇环保工作的基本要求

为全面抓好我县乡镇环境保护工作,必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提高对乡镇环保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加大乡镇环境监察力度,全面开展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管理“三下乡”活动,环境管理要入乡进村到户,加强稽查、巡视和指导、服务工作。要加大乡镇环保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乡镇干部、村民和学生环保知识和技能培训,环境教育要进村屯、进乡企、进农家、进课堂,提高群众生态道德素养。要倾听农民的意见和诉求,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好农民的环境权益。

乡镇生态环保范文3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为载体,引导农民树立清洁生产理念,提高农村经济发展质量,建设生产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一)协调发展,互惠共赢

正确处理农村环境保护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与建设新农村的关系,把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融入到新农村建设大局中去,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这一重点任务,优先解决农村地区突出的饮用水环境污染、土壤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工业企业污染、生活垃圾污染等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重点保障农村污染防治必需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饮用水源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进一步搞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要求,统筹规划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重点规划“十一五”农村环保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以项目作支撑,把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优先解决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的问题,分步实施,扎实推进。

(四)因地制宜,政府主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和措施,重点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与环保能力建设。

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财政对农村环保的支持力度,制定有利于农村环保工作的相关政策,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三、工作目标

到2010年,初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农村地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农村饮用水环境得到改善,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展开,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基本达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目标。

——建设1个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在全县选取并基本完成20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和30个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项目。

——建设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建设4个环境优美乡镇,4个生态村。

——加强我县的环境监测、监管和宣教基础设施建设。

——完成3处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设。

四、主要任务

根据我县农村存在的环境问题和近期治理目标,重点要完成以下4项任务。

(一)加强生态保护

1.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特别是农村人口相对密集居住区的集中饮用水源;防治农村工业和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开展农村饮用水源水质调查与评估工作,建立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制度。

此项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县环保、水利、卫生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工作。

2.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积极开展生态示范系列创建活动,建设一批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努力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突出抓好县域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

此项工作由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县环保局及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二)强化污染治理

1.按照国家环保部部署,积极配合市环保局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工作。

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配合。

2.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科学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对超标排放的养殖污染企业进行治理。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生产沼气、建设有机肥生产厂以及堆肥、工艺处理等模式,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率与达标排放率。

此项工作由县环保局和农业局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3.治理乡村工业污染。在服从乡镇及行政村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制定乡镇及行政村环境保护规划,对乡村工业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对工艺落后、设施简陋、污染严重的乡村工业企业,予以限期治理、取缔或关闭;乡镇工业发展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有条件的地区,应建设乡镇工业小区,对污染进行集中防治。

此项工作由县城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县环保部门配合。

(三)开展创优活动

按照《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要求,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基础、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环境的村镇率先开展生态示范系列创建工作,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的标准。生态示范系列创建工作要着眼于以环境优化农村经济的增长,突出地方特色,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经济。一是发展生态农业。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二是提高乡村工业档次和效益。*乡村工业要实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秸秆等再生资源转化及循环利用,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水平。

此项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县环保、农业等有关部门配合。

(四)推进环境建设,要大力推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建设部门采用适用技术处理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强化农村环境监管。要在现有乡镇建保所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建设与人员配备。

此项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实施,县城建、环保部门配合。

五、重点建设工程

(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1.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示范建设

到2010年,完成20个行政村建设垃圾收集—转运设施。

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置:根据村庄规模和卫生要求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筒(箱),及时收集村庄生活区产生的垃圾废物。根据村庄人口规模、清运路程,配置一定数量、规模的垃圾转运工具、中转站。

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

到2010年,完成30个行政村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优先在我县农村水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工程,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选择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净化池、人工湿地、地埋式污水处理等技术模式,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二)生态示范系列创建工程

到2010年,创建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4个,生态村4个。

按照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考核指标要求,在具有较好社会基础和较强经济实力的乡镇、村,率先开展环境创优工作,建设一批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实行以奖代补,对获得称号的乡镇、村予以奖励。

(三)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示范工程

到2010年,完成3处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设。优先在饮用水源水质污染较重、对当地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农村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选取3处农村饮用水源地,建设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开展农村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调查与评价,布设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建设水源周边截污工程,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水源水质保护相关规定和办法。

(四)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

到2010年,完成1个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重点在工业企业污染较重的农村地区、污染治理基础设施不配套的部分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和完善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基础设施,鼓励、引导工业企业采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到2010年,完成3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在重点流域、区域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发展较快的地区,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根据养殖场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生产沼气、堆肥、各类环境工程等技术模式,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力求实现养殖污染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到2010年,我县要完成1—2个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

根据我县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因地制宜地选择生产有机肥、沼气、堆肥、粪尿处理及秸秆气化技术,综合利用各类环境工程等技术模式。

(七)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到2010年,完成建县绿色藠头基地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支持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编制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发展规划,开展产地水、土壤、大气环境质量定期监测。

(八)土壤污染与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根据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有关数据和结果,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复合污染等),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污灌区、固体废物堆放区、矿山区、工业废弃地等)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工作。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实施沃土工程,避免或减轻土壤污染,促进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农膜等,积极发展生态农业,搞好作物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妥善处理村镇生活垃圾和污水,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

(九)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

加强和完善我县的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农村环境应急预警系统。要在现有环保机构和装备的基础上,加强环保人员和环保装备的配备工作,使之与我县环境保护工作需要相适宜。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是一项具有综合性、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的系统工程,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城建、财政、卫生、民政、交通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行动计划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调度、协调和考核工作。

(二)政策措施与资金投入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研究制定有利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制定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有机)食品发展、有机肥推广使用等有关政策,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新农村的建设,引导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向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及时建立我县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专项资金,并制定具体可行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专项资金的支持计划。这些资金重点支持以下工程建设:

——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

——乡村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工程;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程;

——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

(三)宣传教育

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实施《行动计划》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广泛开展“绿色村庄”、“绿色学校”、“绿色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广大农民环境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生活和消费习惯。动员和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实施工作,通过树立和宣传典型,发展生态文化,弘扬生态文明。

乡镇生态环保范文4

一、基本情况

*年为进一步推进生态市建设,确保生态省和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突出生态市建设重点,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

为确保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2003-2007)中确定的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2月份,我们在对各项任务指标自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将未完成的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并根据部门职责,对生态市建设任务指标进行分解。按照全市环保工作安排,将涉及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的有关内容分解到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之后,定期进行调度和督查,大大推动了工作的落实,目前,大部分任务指标已经提前完成。

(二)认真扎实地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

*年,我市有4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组织完成了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5个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申报工作。其中,博兴县博兴镇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已经公示,近期将获得命名。为保证创建工作不流于形式,我们在具体审核工作中,严格程序和标准。一方面,凡是到市环保局申请创建的乡镇,我们都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对创建乡镇的现场进行认真的勘察,并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细致的审查,对经现场勘察和材料审查不符合各级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标准的乡镇,一律不予上报。仅*年,我们就否决了4家乡镇的申请,从而保证了申报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严格申报程序。我们在工作开展之初,就要求各县区环保局及参加创建的乡镇,按照标准组织准备有关材料,凡是材料未经有关部门盖章确认或材料不全的,县环保局不得办理环保方面的证明材料;对未经县区政府审核的乡镇,一律不予审查和申报;在市环保局组织的审核过程中,严格按要求成立专家组,负责现场检查和材料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

(三)严把县区规划关,保证规划质量

为保证生态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从规划入手,通过严把规划评审关,提高规划编制水平。首先,成立专家组。我们成立了由发改委、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规划局和环保局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专家小组,专家都具有高级职称,其中3人是教授级高工,在滨州市范围内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很深的专业造诣,从组织上人员上为生态规划的把关提供了保证。其次,严格审查。我们要求各县区在申请市专家组论证前,必须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以及人大、政协、政府等的意见,申请论证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这一措施的落实,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纸上谈兵的现象发生。第三,认真论证。为保证专家对规划有所了解,所有的规划在论证前就发放到专家手中,并要求专家根据相对分工,重点对自己业务领域的篇章提出主导意见。论证结束后形成的专家论证意见,要求在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得到落实的前提下才生效,杜绝专家论证走过场的问题。

(四)强化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

我们非常重视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把建设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纳入了年度工作重点,并认真组织创建工作。经过能力,*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80480公顷,占我市国土面积的8.52%。

根据省环保局等7部门《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的通知》(鲁环字[*]176号)精神,我们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确定了把我市境内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作为本次检查的重点。在无棣县自查的基础上,对无棣马谷山地质遗迹省级自然保护区和滨州贝壳堤岛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从检查情况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对促进资源的保护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广泛支持。但是,在具体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自然保护区建设的投入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保护区的管护能力的提升;二是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三是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我们正在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二、主要做法

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了“五个结合”。

(一)生态市建设与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相结合。

根据省“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规划要求和我市实际,确定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为载体,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提高城市综合竞争能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持续协调发展。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核验收,把滨州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环境质量良好、资源利用合理、生态良性循环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目前,创建活动的各项任务指标正在积极落实中。

(二)生态市建设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相结合。

积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市、县(区)配套联动,突出检点,扩大检查范围,坚持日常检查、蹲点监控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了多次大规模的明查暗访活动,加大了对重点污染企业检查的频次,对有关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强化新建项目的环境管理,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关、“三同时”关,较好地控制了新污染源的产生。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狠抓新建热电企业的脱硫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在同步安装脱硫装置的同时,确保“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加快城区集中供热、集中供气设施建设,力争把所有城市建成区纳入烟尘控制区的范围,确保覆盖率达到100%,促进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生态市建设与发展循环经济相结合。

通过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积极引导和培育生态循环型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目前,我市已经有24家企业通过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7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计,涌现出一批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成功实现社会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典型企业。山东西王集团、鲁北企业集团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全国环境友好企业。今年,又有1家企业申报国家环境友好企业,7家申报省级环境友好企业,12家企业被命名为市级环境友好企业。

(四)生态市建设与实施“六河水变清工程”相结合。

通过大力实施六河水变清工程,带动了全市小流域水污染防治等工作的开展。一是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今年又规划建设了10个区域污水处理厂,已先后有4家日处理2万吨以上的乡镇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动工。二是六河沿岸防护林带建设初见成效。经过全市上下两年多的努力,在六河两岸建成生态林1.5万亩、经济林2.6万亩,完成植树220多万株,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基本完成了六河沿岸防护林带的建设任务。同时,根据六河均发源于城区的特点,把城区段河道整治与城市景点建设密切结合起来,把城外河道整治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密切结合起来,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先后对部分河道进行了清淤、疏浚。

(五)生态市建设与“北带”开发相结合。

北带开发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以盐碱地开发建设为主的宏大工程,覆盖面积4000Km,占我市土地面积的42.15%,项目规划了防潮坝与蓄水工程建设、滨海贝壳砂岛生态保护旅游带、150万亩潮间带养殖和盐及盐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带、潮上带盐碱地人工芦苇湿地开发带、200万亩梨枣经济林高产高效建设带、110万亩盐碱地低产田高产高效开发带等5个产业带,对拉动我市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沿海防潮堤基本建设完成,增强了防御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能力,扩大了可利用滩涂面积,为潮上带开发建设搭起了安全屏障。生态湿地开发带建设初具规模。无棣、沾化两县已经建设完成30万亩芦苇湿地。中低产田改造取得进展,甜高梁种植、汽油醇生产等工作进展顺利。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滨州生态市建设工作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有不少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经济发展不平衡,生态市建设存在地域性差异;生态环境建设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还相当严峻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生态市建设工作的氛围。

乡镇生态环保范文5

一、进一步认清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农村环境形势严峻,农村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等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面源污染日趋严重,农村饮水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村环境管理体制不健全,环境监管能力薄弱。农村环境保护既关系到农业和农村的发展,又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坚持不懈地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领域,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方面,是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全县上下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建设生态文明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二、农村环境保护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按照国家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总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题,以环境保护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各类生态创建活动为载体,实行“以奖促治”政策,认真落实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坚持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夯实工作基础,推广实用技术,健全队伍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着力解决危害农村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按照省政府意见要求,我县农村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严重危害农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管理进一步完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粪便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高,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处理率和资源化水平达到8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重点建制镇建有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农村土壤环境保护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得到加强,化肥和农药利用率提高5%;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安全处理率达到80%以上;生态示范创建活动迈出较大步伐,至少建成5个省级以上生态乡镇,每个乡镇要至少创建5个市级以上生态村;农村绿化美化稳步推进,60%以上的村屯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村生态恢复和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环境监管得到切实加强,农民的环境意识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着力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

(一)切实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环境保护。科学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周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保护区。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的监测,确保饮水安全。到2015年末,全县农村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都要按要求建成保护区,并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在生活污水的治理上,有条件的建制镇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建立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县城周边村镇的污水可纳入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统一处理。居住比较分散的村庄,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在生活垃圾的处理上,逐步实行县域垃圾处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积极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方式,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居住分散、距县城较远的村庄,建立就地分拣、综合利用、就地处理的垃圾治理模式。要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保障日常运行费用,使设施稳定运行。自2012年开始,每个乡镇每年至少建成一个符合上述标准的村。

(三)积极开展农村土壤环境保护。按照国家、省、市的总体部署,协助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建立土壤环境档案。环保部门要严格控制农业区和农产品产区周边的工业污染。环保、农业等部门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区和蔬菜基地污水灌溉,强化对化肥、农药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

(四)推进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和污染减排。要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同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结合起来,采取技术、工程、管理措施,在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同时,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要调整畜牧业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周边、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等敏感区域内发展畜禽养殖业。鼓励农民施用农家肥,提高土地可持续利用能力。环保、牧业、农业等部门和各乡镇要加强指导和鼓励各类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通过发展畜禽粪便制沼气、生产有机肥和堆肥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环保部门要以规模化养殖场(区)为重点,严格环境监管和环保审批。新、改、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对违规建设、不执行“三同时”制度和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养殖场(区)要实行限期治理。各乡镇要在环保、农业、牧业等部门的配合下加强对养殖专业户的管理,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鼓励其至少采取防渗、防淋失等措施,减少地下水等环境的污染。要确保完成省市环保部门下达的畜禽养殖减排任务。县政府将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予以支持。

(五)有效控制农村工业污染。结合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及产业布局,引导农村工业企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在构建循环经济链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同时,实现污染物集中治理。发改、环保、土地等部门要负起责任,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标准,坚决防止落后产能和污染向农村转移,严格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在农村建设。

四、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各乡镇要积极争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资金,积极筹措配套资金,整合相关涉农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治理成效。要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的管理,在项目可研、环评、设计、招投标、验收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严禁浪费、挤占、挪用、截留专项资金,严肃查处渎职失职和行为。

五、深入开展各类生态创建活动

各乡镇要把生态示范创建作为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载体,紧紧围绕“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目标,积极开展生态村、生态乡镇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带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全面提升农民的环境意识,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县财政将对成功创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生态村的乡村予以补助。

六、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

按照国家及省的规定,农村环境保护将成为市、县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将以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减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创建、土壤环境保护等为主要内容,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指标体系、考核机制和问责机制,并将制定严格的奖惩标准。我县要据此实行乡镇政府农村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将重要指标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体系。县政府要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清楚、奖惩分明,充分调动各乡镇政府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工作局面。

七、开展环境宣传、环境监测、环境执法“三下乡”

在环境宣传教育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通过环保宣传进农村、环保知识进农户,倡导和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调动村民自觉、自治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环境监测方面,要积极开展农村饮用地下水源水质、空气质量监测,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土壤监测,全面掌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适时开展农村人口集中区环境质量监测,为有效开展农村环境保护提供依据。在环境执法方面,要严格农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禁不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定位、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立项。加大农村环境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使农村环境保护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

八、加强农村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

要推广适宜农村的生活污水、垃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环保实用技术。要培养专业化的农村环保技术队伍,以适应农村环保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九、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

县环保局要设立农村环保科,负责农村环保工作。各乡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一名副职领导具体抓环保工作,由乡镇建设助理员兼任环保助理员,具体承担辖区内的环境宣传、环境、生态创建、协助监管等职能,配合与独立开展工作;每个行政村确定由治保主任兼任环保监督员,村民小组长兼任环境管理员,配合乡镇与环保部门开展环境管理工作,形成县、乡、村、组四级环保网络。乡镇环保科员实行双重管理,人财物归乡镇管理,业务工作归环保局指导,共同开展工作,工资福利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环保局对其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并给予奖励补助。县环保局要加大对农村环保队伍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环境执法、环境管理能力。

十、以“联保共建”为载体,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村环保工作模式和管理机制

根据农村环境保护的特点,以“联合保护城乡环境,共建绿色宜居城市”为载体,建立政府主导、农民参与、部门协调、联合推动的工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县政府要成立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发改、财政、环保、农业、水利、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卫生、林业、畜牧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城乡一体化的环境保护规划,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制定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推进农业、农村发展方式转变。

乡镇生态环保范文6

农村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导致农村环境污染的因素很多,但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共服务及环卫设施配套不全。农村环卫设施配套不全,居住区公共绿地面积偏少,传统街巷空间与满足现代生活需求存在一定的矛盾,治污、防污、截污、去污设施不完善甚至处于空白状态。二是居住区及周边环境污染整治投资不足。经费困难是制约新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战线长、对象分散、条件艰苦、费用大,而投资经费少对队伍的稳定、工作的有效开展影响很大。三是尚未形成全民环保氛围,群众环保意识相对滞后。由于人力和财力方面的投入不足,没有形成全民环保的舆论氛围与社会环境,群众的环保意识相对滞后,环境法制观念和环保依法维权意识不强,对生产及生活污染的环境危害认识不足,日常生产、生活行为缺乏必要的环保指导。四是环保监管和环保执法能力不足。农村环保监管能力的基础薄弱,基层环保机构和队伍基本处于空白,农村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工作尚未开展。

综合整治措施

切实保护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进一步深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数据库,完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对不适合继续作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逐步取代,对确定的水源地实施保护,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进一步提高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实施质量按照《宁夏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九项制度》有关要求,监督指导永宁县各乡镇实施好2011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作到规范、高效管理,用好专项资金,建设成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发挥示范作用。狠抓目标责任考核,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按照自治区政府与永宁县人民政府签订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责任书》,组织实施好目标责任制各项工作,确保考核指标全面完成。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2012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各乡镇签订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年度任务书,定期开展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加快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结合,与特色小城镇建设结合、与中心村建设结合起来,继续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对已创建成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巩固创建成果,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册等载体,举办农村环境保护培训班,对永宁县乡镇村干部进行培训,提高社会各界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小康环保行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组织乡镇干部到外省、市进行观摩、调研,开阔眼界,学习先进经验,继续开展农村环保科普“三进”活动,鼓励和引导农民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农村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