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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行政管理制度范文1
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规范、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今年来,XX市场监管所开展了以严厉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截止目前,全所共出动执法人员XX人次,检查相关企业X家。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所结合XX区域内的特点,将工作重点集中在旅游、房地产等行业,查看是否存在不规范、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严厉查处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通过摸底排查,加强行政指导,强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等多种手段,依法纠正问题条款,规范合同行为,确保专项整治落到实处。
二、开展宣传培训,加强上门指导,今年来,我所对掐区内的旅行社采取上门检查指导的方式,现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其次是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加强宣传,增强企业的自律意识。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积极参与。
XX市场监管所共检查各类企业X户,未发现违规格式条款,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X余份。
工厂行政管理制度范文2
乙 方:XXX服装制造厂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参与乙方经营生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联营合作的条件
1.乙方以现有厂房 平方米以及设备投入供甲、乙双方合作使用;
2.甲方根据乙方经营生产的需要投入足额的流动资金,确保乙方正常生产,并提供承接乙方生产任务。
二、联营合作的组织机构
1.联营合作期间,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担任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甲方予以协助;
2.联营合作期间,乙方的原法定代表人担任 ,负责工厂的生产、质检及内部的行政管理工作,甲方派专业人员协助、监督;
3.联营合作期间,工厂的财务人员由甲方派驻,负责工厂的成本核算、会计报表的编制等财务工作。
三、联营合作的方式
1.乙方按甲方认可的方案,完成厂房的装饰,设备的安装,由甲方验收通过;
2.上述第1款验收通过后,由甲方负责招聘生产人员,并进行业务的培训;
3.甲方负责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员工奖惩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生产流程表、工艺流程表等运作机制,乙方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切实履行;
4.乙方的生产任务由甲方负责提供、承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承接业务;
5.乙方负责工厂的日常生产和员工的日常管理。
四、联营合作的盈利和亏损的分配
1.扣除人工工资、水电、税赋等一切成本后的净利润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进行分配;如工厂亏损亦按上述比例进行分担;
2.
五、联营合作的期限
联营合作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联营合作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六、联营合作终止的财产处理
1.联营合作终止后,乙方享有现有厂房、设备的财产所有权;
2.除第1次的财产外,甲、乙双方按甲方 %、乙方 %的比例对其它财产进行分割。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擅自终止履行本协议,退出联营合作,应承担违约责任,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 违约金;
2.乙方擅自承接业务或拒绝生产甲方提供、承接的业务,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均可免除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除方式
本协议发生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厂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其它
1.乙方承诺在联营合作之前, 没有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单方面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工厂行政管理制度范文3
一、加强所属员工政治思想教育
一年来人事部在组织实施工厂各类政治教育活动的同时,不断加强了本部门政治思想教育,切实将做好政治思想教育视为做好人事管理工作的基础,通过利用每周、每月开部门例会和工作不忙的情况下,以总结工作,查摆和纠正不足,开展学习酒店行政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各项酒店政治理论学习内容的方式,不断提高了所属人员的政治修养,教育所属员工树立爱岗敬业的工作思想,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十足的信心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当中,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认真做好工厂招聘工作
工厂行业属人员密集性行业,人员流动性较大,有时因人员不能及时招聘到位,势必会影响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今年人事部重点抓好招聘工作,通过在晨报招聘广告、户外放置招聘水牌、以及与技校取得联系,签订实习协议等方式进行人才的选用,并对应聘资料进行筛选、储备,除此之外,人事部加强与各部门员工之间的联系,鼓励员工推荐身边的朋友到工厂工作,这是一种人才来源途径较广的方法,也起到了良好的效果,通过以上的举措,保证了各岗位工作的正常开展,与此同时,对各工作岗位深入进行分析研究,进行合理定员,确保工作效率化。
三、认真抓好员工薪酬管理工作
薪酬是单位对员工的贡献包括员工的态度、行为和业绩等所做出的各种回报,是员工比较关心和敏感的问题,今年人事部在员工薪酬管理方面,首先根据总经理的指示,在年初xx月份开始对全体员工的工资水平进行了重新调整,结合工作岗位分析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重新制定了各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在员工工资调整和职位晋升的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员工及时上报总经理给予调整工资和职位晋升。
四、员工用餐管理
工厂行政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成品粮油;质量安全;监管;辽宁新民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成品粮油质量安全问题是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国计民生之本,让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粮油,始终是党和政府关注的头等大事。然而随着粮食购销市场的全面开放,粮食流通主体多元化,成品粮油市场鱼龙混杂,销售混乱,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现象时有发生,“有毒大米”、“面粉增白剂”、“地沟油”等令人心悸的事件在各种媒体上频繁出现,粮油质量安全问题形势严峻[1-2]。加强成品粮油市场质量监管,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是粮食监管工作面临的重要任务。
1新民市成品粮油市场现状
从经营场所上来说,成品粮油作为一种较特殊的商品,在销售和存储过程中对存储条件、环境条件、卫生防疫等方面均有十分严格的要求。而市内40余家销售成品粮油中除有10几家专营外,其余粮油、副食混合经营,各方面都达不到要求。存在储存变质、生霉、生虫和再污染粮油的现象,最终将使消费者利益受到损害,粮油质量安全得不到根本保证。
从经营管理上来说,除3家大型超市外,其余经营者没有固定的进货渠道,不索要证、票和生产厂家的出场检验单,也没有成品粮油经营统计台帐。经调查,大米进货多为新民当地加工厂生产,其稻谷来源复杂,生产加工大米质量难有保障,2009年市场上发现了销售黄粒米超标大米情况。面粉多从外埠进货,抽检中有含沙量、水分超标现象。食用油多从外埠进货,发生过氧化值和溶剂油超标现象,也不排除有“地沟油”现象,粮油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从质量监管上来说,粮油市场的成品粮油市场属多头监管,存在谁都管、谁都不管或管不了的现象,以及错位、越位、缺位等问题。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粮食部门都有监管职能,工商、物价、卫生部门对粮油市场成品粮油一般只监管产品的包装、商标标识、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保质期、价格合理性、卫生状况等,而对成品粮油质量没有检测能力。质监部门质量检测多在生产环节,涉及该市生产行业的产品质量监测,对成品粮油市场质量监管多是以点带面,其检测人员技术能力、仪器设备、工作量等都不能满足管理要求[3]。粮食部门有监管职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有对粮油市场成品粮质量的监管职能,但质量监管大部分条款不是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单独执行的,而是根据职能由工商、质监、物价、卫生等多个部门共同执行。粮食行政部门一旦发现问题,大多需要移交到工商部门、物价部门、质监部门或卫生部门等来执行,但粮食行政部门对处理结果不得而知,影响了执法的延续性与直接性,久而久之就会影响到粮食行政部门的执法积极性。有的执法工作需要几个部门一同参与,而往往因为涉及部门多,难以协调,很难形成经常执法的局面。联合执法的次数少之又少,缺乏对经营者有效的法律威慑。
2加强成品粮油市场监管的措施
根据目前成品粮销售市场这一发展现状,加强成品粮油市场粮油质量监管势在必行。为确保粮油质量安全,让百姓在成品粮销售市场买到安全、可靠、放心的成品粮油,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立法部门或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在政策法规上明确成品粮质量监管细责。《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是在2004—2005年实行的,与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式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迫切需要重新修订或作修改。上述3个法规多数条款是针对粮食收储环节制定,对成品粮油经营监管涉及条款极少,特别是2个“办法”中的法则没有明确对经销不合格粮油的处罚,会造成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执法监管成品粮油经营中没有充分依据。
(2)要充分发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职能作用。成品粮油销售市场质量监管应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主体,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有多年的管理经验,检测设备先进,技术先进,人员素质高,在监管粮食质量、确保粮食食用安全方面有着明显优势[4]。
(3)要建立成品粮油销售准入制度。成品粮油销售市场经营销售活动应经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准入条件审批,方可进行经营活动,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能够充分掌握辖区内成品粮油销售最基本信息和市场动态,才能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有效质量监管[5]。
(4)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应提高对成品粮油经销市场质量监管的自身认识。相关粮食监管条件或办法赋予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管职能,因此,粮食部门应加强监查力度,确保粮油供应的质量安全。
(5)从成品粮油监管的建章定制等基础抓起。①实行成品粮油经营者在进货时必须索要证、票的制度,必须携带本批次或本车次成品粮油质量检验报告,并随货同行[6]。②对大型批发成品粮油经营者建立报验制度。鼓励经营者自建自检机构,加强自身复检能力。同时,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场成品粮油要建立定期检验和不定期抽检制度[7]。③定期将检验检测结果向社会公布,对经销粮食质量、粮食卫生质量不合格的经营者或有经营违章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同时移交工商、质监部门严肃处理,以维护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利益。④成品粮油应建立台帐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者的台帐是准确监察市场的基础。对所有经销成品粮油经营者要实行统计台账管理,以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掌握经营成品粮油的质量和数量信息。发现质量问题才有可能进行追溯,否则市场监督就无法进行[8]。⑤实现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和资源共享,以利于做到监管部门之间相互协调和监督。
3参考文献
[1] 麻玉娥,刘莉.浅谈粮油质量安全问题[J].科技信息,2008(6):323,304.
[2] 白献晓,马强,韩蕴,等.监管的国际经验比较与启示[J].河南农业科学,2006(12):102-105.
[3] 邱.对加强粮油食品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思考[J].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8(10):91-92.
[4] 史豪.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的对策与建议[J].河南农业科学,2004(5):35-36.
[5] 我国将全面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J].河南农业科学,2003(7):49.
[6] 曹志英.粮油食品安全必须全程控制[J].粮食科技与经济,2001,26(6):3-4.
工厂行政管理制度范文5
作为当代求职的必要手段,简历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业务员个人简历,以供大家参考。
业务员个人简历一:姓
名: 刘女士 性
别: 女
婚姻状况: 未婚 民
族: 汉族
户
籍: 湖南-常德 年
龄: 26
现所在地: 上海 身
高: 158cm
希望地区: 广东-东莞、广东-深圳
希望岗位: 销售类-人员-销售代表
销售类-人员-客户代表
贸易类-业务跟单员
贸易类-国际业务员
销售类-管理/商务-商务专员
寻求职位: 业务员、跟单员、外销员
教育经历
2007-03 ~ 2009-07 上海电视大学黄经贸分校 物流管理 大专
2002-09 ~ 2005-07 湖南省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国际贸易 中专
培训经历
2005-12 ~ 2006-03 ISO***质量管理体系 质量手册
**公司 (2011-03 ~ 2013-03)
公司性质: 其他 行业类别: 贸易、商务、进出口
担任职位: 业务员 岗位类别: 销售代表
工作描述: 主攻南美市场的五金和工具:
1、客户开发:根据公司制定的销售计划和客户群,通过信息查找,E-MAIL等方式,进行沟通,了解需求,结合公司产品特点制定相应的开发方案,积极协调整合内外资源以实现销售,完成客户开发目标。
2、合同签订:通过及时处理客户的询盘,沟通细节并确定最终的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期、交货方式等,并最终签订合同。
3、订单生成:按照公司订单流程,做好定金确认,样品确认等环节的工作,制作订单,并通过相应的订单审核。
4、发货前准备:配合质检做好产品品质跟踪,生产情况跟踪等工作,并及时向客户反馈相关信息,协调船务做好出货前相应工作。
5、发货:配合储运核对出货清单,办理验货,确认单据等手续,并通知客户结汇。
6、资料归档与客户服务:整理相关资料文件并做好归档工作,以备查用,做好售后客户跟踪与客户信息反馈工作,及时处理客户投诉,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市场占有率。
工作心得:对于各类五金工具等很繁杂的产品,需不断巩固和发展产品,产品引导市场,大客户引导小客户,业务间资源共享,共同学习。通过完善的产品管理系统,发挥外贸公司优势努力发展产品的深度和广度。对于客户要勤勉,高效,有耐心,专业,有计划,多交流。多总结多思考,注重细节,保持对工作的热爱激情和同海绵般吸收学习的心!
主要业绩:通过阿里平台及展会资料,不断的努力和钻研精神,成功开发了7个新客户,同时老客户在维持的同时也开发了一些款新产品。
**公司 (2008-03 ~ 2011-01)
公司性质: 其他 行业类别: 贸易、商务、进出口
担任职位: 外贸跟单员 岗位类别:
工作描述: 主负责欧洲市场箱包,购物袋,手推车等产品的新老客户。
工作职责:巩固公司的各类B2B平台并处理平台上获得的新客户和公司原有老客户的询盘,向供应商询价综合比较后制作报盘,跟踪报价,确认订单。有计划的开发新客户,逐步稳固老客户,不断开发和推荐新的产品和供应商。并定期有针对性的开发些非常新颖产品推荐给客户和用于公司参加国外展会。
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各类腹膜类产品,如无纺布,编织和PET腹膜袋,电压和车缝类保温袋,PVC镜面革,西服套及附带超市手推车,篮子,衣架等产品。从询盘到确认定单,货物出运,收回货款,客户收到货物后的反馈意见,协助财务制作开票资料等全过程。
工作心得:先从网站开始着手了解客户并做相应的记录,主动定期的有针对性地推荐些新产品,无论客户是否会反映都要坚持,节假日都要发贺卡类的真诚的祝福客户,经常可以和客户讨论产品销售情况及新产品的IDEA。对于自己不是很了解的工艺可通过网路或相关书籍了解再实地去工厂学习考察。大部分工厂可能有的只提供原料,有的只提供印刷,有的只车缝要很好的将几者联系起来并对每环节都有基本了解,很好的组织起他们形成一条龙服务,加大外贸公司竞争力。对于自己操作的每个客户需要建议一个比较详细的操作指南,不断更新次客户的信息和注意事项。
主要业绩:开发了PP WOVEN,电压冰袋,棉苇布袋,沙滩包,PVC葱粉袋,复合棉布袋,镜面革,拉拉草等新产品。在巩固好了老客户的前提下,发展了5个新客户。
**公司 (2005-03 ~ 2008-03)
公司性质: 其他 行业类别: 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
担任职位: 外贸销售员兼销售经理 岗位类别: 国际业务员
工作描述: 主要负责欧州市场的销售工作.
工作职责:负责欧洲市场老客户的维护,新客户的开发及总经理交代的其他事情,另外完成本部门制定的销售指标。
工作内容:ERP系统的维护和录入,客户管理从一开始跟客人联系到建立合作关系收到客人询价,制作报盘或销售合同,到客户确认外合同,将内合同下给工厂,制作生产及包装合同,到最后货物按时出运,及客人对产品的反馈等中间的全部过程。此外还负责新品种的开发,新供应商的发现及其样本的收集。
由于05年工作表现突出,06年在做销售员的同时被选为兼职的销售部经理.作为兼职的销售经理:主要负责每月销售员的绩效考核;部门内部事物管理;每周会议记录;各销售员客户总体销售情况,特别是对公司两大客户的反馈工作.但主要的还是自己客户的销售工作.
销售心得:外贸公司一般做的都是很多很杂的,在发展其广度的同时应更注重其深度!不要放过客户提供的任何信息及细节。有计划,有效率,有耐心,擅于反思,多交流,用真诚和韧性感动客户。天道酬勤!
工作业绩:有几个老客户,销售额相比前面一年有明显增长,拓展了公司的工具市场如各式钳子和扳手及反光材料类和维修类工具和摩托车,自行车配件的一些新产品,另外经常负责客户来访的接待工作,在跟客户洽谈方面总结了一些技巧,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此外由于一直做此类产品积累了各方面不错工厂资源.
技能专长
专业职称:
计算机水平: 中级
计算机详细技能:
技能专长: 1.熟悉整个的外贸操作流程,擅长新产品的开发,老客户的维护,但在开发新客户方面也积累了一些经验,经常接待客户的来访工作,对于商务洽谈技巧的应用等比较娴熟。
2.操作和实践能力:
英语: 涵电书写流畅,口语流利,能较好的和客户进行商务沟通交流。
西班牙语:通过自学,会些简单沟通,并计划继续这方面的学习。
电脑:能熟练操作PHOTOSHOP,EXCEL,word等办公软件和各类B2B网上平台。
3.热爱外贸行业,课余时间喜欢自修不少与外贸有关的书籍并参加了相关口语培训。
喜欢保持不断进取和学习的状态。
语言能力
普通话: 流利 粤语: 差
英语水平: 英语专业 CET-4
西班牙语: 一般
求职意向
发展方向: 汽车,摩托车,自行车零配件,五金工具或箱包行业,外贸出口!
其他要求:
自身情况
自我评价: 乐观开朗,积极进取务实,良好的主见和耐心,能沉着冷静的处理及对待问题,良好的沟通能力,拥有团队协作精神和强烈的责任心,能够独立快速的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希望能为一家公司长期效力,一起成长。
兴趣爱好: 旅游,看书刊杂志新闻及体育,摘录,爬山,剪贴收藏,音乐,睡觉
业务员个人简历二:姓名:
国籍:中国
目前所在地:郑州民族:汉族
户口所在地:郑州身材:165cm50kg
婚姻状况:未婚年龄:22岁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销售助理:销售、客户关系管理专员、客服代表/专员/助理:
工作年限:4职称:无职称
求职类型:全职可到职日期:一个月
月薪要求:2000--3500希望工作地区:郑州
个人工作经历:公司名称:赛立信商业征信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07-08~2009-08
公司性质:所属行业:
担任职务:客户服务经理
工作描述:本人在此职位主要负责跟进已合作客户下委托的全过程,以及处理客户提出的关于委托问题跟进工作。并且促进公司与客户的密切关系,增加销售额。本人在这工作期间深有体会的是“团结就是力量”,业绩不单只有一个人就能完成的,并从中锻炼了客户服务的技巧与能力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广州市印美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06-09~2007-07
公司性质:民营企业所属行业:机械制造与设备
担任职务:销售代表
工作描述:在此职位中,本人主要是负责广州区域里的耗材销售与客户售后服务跟踪,及时处理公司电话咨询及客户投诉的出现的问题,维护公司与客户的关系.以及开拓客户.其后因公司的框架的调整,本人担任运作一职,其职责在原工作中增加了文员工作职责.在这一工作时期,增长了我的交流沟通能力,销售能力,以及在人际关系的处理与协调能力.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广州格理展览策划有限公司起止年月:2005-10~2006-08
公司性质:私营企业所属行业:其他
担任职务:业务员
工作描述:我主要通过电话与客户沟通关于展览展台的设计和搭建,以及交流信息,透过我的联系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以及长期跟踪客户,并且负责接待访客,对外收发文件的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在此期间我学会了很多语言的技巧和沟通方法.也给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效益。
离职原因:
业务员个人简历三:姓
名:
国
籍: 中国
目前住地: 广州 民
族: 汉族
户 籍 地: 湖南 身高体重: 160 cm 43 kg
婚姻状况: 未婚 年
龄: 30 岁
求职意向及工作经历
人才类型: 普通求职
应聘职位: 总裁助理/总经理助理:文秘/助理、销售助理:经理助理、商务经理/主管:网站管理
工作年限: 6 职
称: 无职称
求职类型: 全职 可到职日期: 随时
月薪要求: 2000--3500 希望工作地区: 广州 深圳 东莞
工作经历: 公司名称: 起止年月:2010-02 ~ 2010-07***
公司性质: 外商独资所属行业:其他
担任职务: 业务员
工作描述: 国内客户的开发与维护。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 起止年月:2008-04 ~ 2010-02浙江春生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办
公司性质: 股份制企业所属行业:电器,电子,通信设备
担任职务: 高级跟单文员
工作描述: 国内中、大型老客户的维护以及新客户的开发,个别国际客户的跟进。
一、完成订单合同的签订以及新订单的生产-出货-交货全过程的深入跟踪。
二、往来帐目核对,货款回笼跟进。
三、客户管理以及客户关系维护
四、外购品采购
五、办事处库存控制
跟单详细内容:
1、与客户及公司相关部门协调深入沟通了解需求分析。
2、处理客户寻价,报价,以及报价跟进。
3、签定合同,确定交期回传。
4、订单的生产跟进。
5、工厂出货到办事处跟进与落实
6、司机提货安排与跟进
7、理货统筹安排与跟进,
8、送货统筹安排,协调与跟进。
9、处理订单售中异常事务。
10、订单帐目核对,以及货款跟进。
11、售后问题处理。
12、客户电话回访,登门拜访。
13、客户档案管理。
14、各种报表、统计图表的制作与分析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 起止年月:2006-03 ~ 2008-04广东星彩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所属行业:电器,电子,通信设备
担任职务: 市场总监助理
工作描述:
1、上传下达,负责市场部(国内销售组、国际业务组、商务组)的日常工作安排。
2、市场部的绩效考核
3、部门管理制度、方案的制订以及实施。
4、部门员工的招聘与培训。
5、市场部办公室日常管理。
6、部门重要文件、档案统一管理。
7、部门周例会安排与主持。
8、与相关部门联络沟通处理重要客户订单事宜。
9、重要客户电话回访。
10、来访客户接待。
11、全公司会议记录、部分标书制作。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 起止年月:2004-05 ~ 2006-03广州恒威建亿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所属行业:机械制造与设备
担任职务: 市场部总监助理
工作描述:
1、部门日常文书文件处理,部门日常事务处理
2、部门内部后勤工作,上传下达信息
。
3、公司产品网络推广、公司网站、网络的维护与管理。
4、公司宣传图片、图像的处理,公司宣传画册的制作跟进与更新跟进。
5、与相关行业报刊、杂志等宣传资料推广合作商联络沟通完成公司新品推荐与品牌推广。
6、所有展会安排工作跟进。
7、定期安排业务同事进行市场调查并收集整理进行图表等分析
8、业务同事登门拜访工作跟进,收集整理拜访报告。
9、客户数据库的建立与更新。
10、客户电话回访并处理客户抱怨和投诉。
11、定期电话客户满意度调查,并采取相关措施改进。
12、协助副总进行公司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实施方案的制订。
13、协助副总进行销售部门的管理及绩效考核工作
14、向生产部下达每月生产计划。
离职原因:
公司名称: 起止年月:2002-03 ~ 2004-05奇声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民营企业所属行业:电器,电子,通信设备
担任职务: 分厂厂长秘书
工作描述:
1、上传下达。
2、办公室日常事务处理。
3、管理人员的招聘、行政管理及绩效考核
。
4、工厂员工宿舍安排及管理。
5、生产部员工的招聘安排。
6、办公室日常文书处理
7、会议记录
8、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实施
9、所有受控文件与非受控文件统一管理
10、人事档案管理
离职原因:
教育背景
毕业院校: 国防科技大学
最高学历: 本科 毕业日期: 2001-06-01
所学专业: 计算机科学教育 第二专业: 计算机及应用
培训经历: 起始年月 终止年月 学校(机构) 专 业 获得证书 证书编号
1998-09 2001-06 岳阳师范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教育 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 10543120010691051
1998-09 2001-06 国防科技大学(自学) 计算机及应用 自考本科毕业证 65430601014196873
语言能力
外
语: 英语 良好
国语水平: 良好 粤语水平: 一般
工作能力及其他专长
有七年工作经验,从事过大型公司工厂人事行政与文控管理,有多年市场总监助理工作经验。销售行政、业绩管理、客服、以及跟单经验丰富,有采购与市场策划、新品推荐与品牌推广相关工作经验;办事干炼,执行力与抗压力强;工作认真、细心、忠诚、敬业、进取;善于分析、协调沟通和事务处理,擅长制度、方案拟定、标书制作等文案;精通OFFICE办公软件、文书处理,懂网页设计软件dreamweaver,懂网站、计算机与网络的基本维护,能熟练操作平面设计软件photoshop、会CAD基本绘图,coreldraw的基本操作。
详细个人自传
本人性格随和,待人诚恳,工作主动认真,适应能力强,做事细心,有责任感,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富有敬业精神.作为一个农民的儿女,朴实的农村生活造就了我吃苦耐劳的品质和坚忍不拔的毅力。我有足够的信心去挑战一切!我已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如果我有幸得到您的青睐,成为贵公司一员,我一定会忠实于您的领导,以我对工作的热忱和责任感,把工作干得漂亮!
我或许不是令您满意的,但我相信依靠努力,我将会成为最合适的!
工厂行政管理制度范文6
第一条为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下简称无疫区)的建设、管理,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无疫区,是指达到无规定动物疫病的区域。其建设范围由市(州)人民政府申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本条例所称规定动物疫病,是指口蹄疫、猪瘟、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水泡病、猪繁殖与呼吸道综合症、猪囊虫病,牛结核病、布氏杆菌病、马传染性贫血、马鼻疽、鸡新城疫、禽流感、鸡传染性法氏囊病、鸡马立克氏病、鸡白痢、鸡白血病、鸡产蛋下降综合症、兔病毒性出血症、鸭瘟。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情况对规定动物疫病名录进行调整。
本条例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条例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生皮、原毛、、胚胎、种蛋以及未经加工的胴体、脂、脏器、血液、头、蹄、绒、骨、角等。
本条例所称动物防疫,包括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三条在无疫区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运输和动物产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藏以及与无疫区建设、管理相关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均须遵守本条例。
免疫区内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疫区建设、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施无疫区内的动物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乡(镇)畜牧兽医站实施无疫区内的动物疫病预防、诊疗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疫区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无疫区的建设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一规划、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动物防疫的科学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动物疫病诊断、防治科学研究成果。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规定动物疫病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将控制规定动物疫病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二章无疫区建设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无疫区的建设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市(州)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全省无疫区建设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无疫区详细建设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无疫区建设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规定动物疫病的控制,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稳定控制、扑灭和消灭标准;
(二)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上市动物产品附证率、免疫证明出证率、检(免)疫标识使用率均达到100%;
(三)实施强制免疫的规定动物疫病必须达到规定的免疫注射密度;
(四)具有对规定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的快速反应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配置用于扑灭规定动物疫病的指挥、消毒、无害化处理专用车辆并装置二类警示器具和通讯工具,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具有健全的动物疫情测报、信息网络体系、规定动物疫病监测体系和先进的动物临床及流行病学调查、诊断、试验手段;
(六)具有监督检查无疫区界线,控制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检疫管理能力;
(七)具有健全的动物防疫冷链体系,具备规定的冷藏设备、设施和专用运输工具。
第十条无疫区内兽医检验机构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规定动物疫病诊断、监测和实验检验能力。
省级兽医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对规定动物疫病快速诊断、疫情监测、兽药检验、饲料质量监测、动物产品有害物质残留监控能力。
市级兽医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对规定动物疫病快速诊断、疫情监测能力。
县级兽医检验机构应当具备对规定动物疫病检验论断能力。
第十一条无疫区内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收取动物防疫费的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收费。
第三章规定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十二条无疫区内的马、骡、驴、牛、羊、鹿、猪、犬、鸡、鸭、鹅等应当实行舍饲圈养或者定点放养。
第十三条无疫区内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行计划免疫制度,实施强制免疫,并建立免疫登记制度。
已实施免疫的动物,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为饲养者出具免疫证明,对猪、牛、羊同时实行免疫标识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省、市(州)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无疫区的动物免疫计划、程序和方法,报本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对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效果进行监督和监测。
第十五条种用、乳用动物必须经规定动物疫病检疫,检疫合格的,领取《种用乳用动物健康合格证》;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禁止作种用、乳用动物。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动物免疫所需生物制品的管理。
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免疫所需生物制品的供应。
具备条件的养殖场自用生物制品按照《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销售或者对外提供动物免疫生物制品。
第十七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当对无疫区内的动物进行疫病监测。
第十八条无疫区内生产、经营、使用的动物饲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疫标准,动物源性原料必须经检疫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规定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第十九条无疫区内执行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患有疫病或者疑似疫病的动物,应当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对及时报告重大动物疫情的单位和个人,当地人民政府或者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第二十条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授权,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无疫区的动物疫情。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或者公开报导动物疫情。
第二十一条无疫区内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并报告动物疫情的同时,必须立即停止经营、使役和放牧活动,并对患有规定动物疫病或者疑似规定动物疫病的动物以及同群易感动物进行隔离观察。
第二十二条省人民政府根据无疫区建设的需要,可以在无疫区边界设立或者临时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依法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第二十三条无疫区内发生规定动物疫情时,当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必须立即派人到现场,采集病料,调查疫源,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及时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对疫点、疫区封锁命令。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必须随时监测疫情。
第二十四条封锁命令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疫点、疫区采取以下控制、扑灭疫病措施:
(一)在出入疫区的交通道路设立检疫消毒点,对出入的人员、运输工具以及有关物品采取消毒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二)禁止染疫、疑似染疫和易感的动物、动物产品流出,禁止疫区外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疫区,役用动物限定在疫区内使用;
(三)禁止与疫情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的交易活动;
(四)对易感动物进行紧急免疫接种及相关检疫,对染疫、疑似染疫和病死、死因不明的动物,采取扑杀、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等强制性措施;
(五)对疫点、疫区内的动物饲养或者运载工具、圈舍、场地等进行消毒,对动物粪便以及污染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五条受威胁区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第二十六条疫区内最后一头(只)染疫动物痊愈或者被扑杀后,经过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发现染疫动物,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合格,由封锁命令的人民政府解除封锁命令,并通报毗邻地区和有关部门。
第二十七条接受计划免疫或者强制免疫仍发病而被扑杀的动物,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动物所有者给予补偿。
第五章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二十八条动物凭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或者其派驻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动物检疫员,应当根据免疫登记以及免疫证明进行产地检疫。经检疫合格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证明。
第二十九条无疫区内对动物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
进入屠宰企业(厂、场、点)的待宰动物必须附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猪、牛、羊同时必须有耳标标志。
屠宰企业不得屠宰未经检疫的动物。
第三十条动物产品必须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检疫程序进行同步检疫。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加盖验讫印章或者加封检疫标志后,准予出厂(场、点);对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备查。处理费用由货主承担。
第三十一条无疫区内进入市场进行交易的动物必须附有检疫合格证明,猪、牛、羊同时必须有耳标标志;动物产品必须附有检疫合格证明和验讫标志。
经检疫合格分割包装的肉类及其制品,外包装上应当有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制定的检疫合格验讫标志。
市场管理部门应当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动物、动物产品查证验物,对无检疫证明、验讫标志或者证物不符的,禁止销售,并通知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处理。
第三十二条从无疫区外引进种用动物以及、胚胎、种蛋的,应当在引进前到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并须检疫合格。
从省外引进原种畜、祖代鸡的,应当在引进前到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第六章监督和管理
第三十三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可根据需要进入饲养、经营动物或者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场所进行采样、留验、抽验以及查阅、复制、拍摄、摘录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的证明、记录、合同、帐簿、运单、发票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隐瞒、拒绝、阻挠。
第三十四条无疫区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贮存、运输、收购、屠宰、加工、销售下列动物、动物产品:
(一)封锁疫区内与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
(二)疫区内易感染的;
(三)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
(四)染疫的;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
(六)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可以在无疫区内的铁路、港口、机场派驻机构和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
经无疫区内的铁路、水路、航空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托运人必须向承运入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承运人查验检疫证明后,方可办理承运手续。动物、动物产品运达后,承运人应当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派驻机构查证验物,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交付。
经免疫区内公路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托运人必须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承运人必须凭检疫合格证明承运。检疫证明必须随货同行。
第三十六条无疫区内的宾馆、招待所、饭店、食堂、熟食加工厂(点)、冷库等单位和业户,必须建立动物产品采购、贮藏登记管理制度;不得采购、贮藏和使用未经检疫或者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
第三十七条在无疫区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销售和动物产品加工、贮存、销售活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
第三十八条无疫区内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必须使用国家或者省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作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涂改、伪造动物防疫证、章、标志。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动物检疫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动物检疫员应当按照检疫程序实施检疫,并对检疫结果负责。
第四十条无疫区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兽医从业资格证》,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动物诊疗实行兽医病志和处方制度。严禁使用违禁兽药。
第四十一条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无疫区内动物产品的药残监控;动物饲料所用添加剂必须符合动物卫生要求。
第四十二条无疫区内动物防疫监督人员在执行监督任务时,应当着其整齐,佩带规定标志,出示合法证件。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代作处理,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一)对饲养、经营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免疫接种和消毒的;
(二)对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整料、包装物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洗消毒的;
(三)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的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的。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动物未实行舍饲圈养或者定点放养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作种用、乳用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使用的动物饲料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疫标准的,由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依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屠宰未经检疫动物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屠宰,没收未经检疫屠宰的动物产品,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规定,出售未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或者经营不符合国家动物防疫规定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收回已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未售出的动物、动物产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不执行凭检疫证明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对托运人和承运入分别处以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从事动物饲养、经营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转让、涂改、伪造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证、章、标志,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超过五千元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进行诊疗活动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责令停止诊疗活动,没做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不执行兽医病志和处方制度的,由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阻碍、拒绝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挤占、挪用和超标准收取动物防疫费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动物检疫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对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盖验讫印章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撤销动物检疫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