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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生命安全为中心,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严厉打击非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集中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避免涉及学生和儿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任组长,市教体局、市交管大队、市交通局等单位及相关乡镇场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谈华众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行动方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三、整治时间
年5月6日--6月5日
四、整治内容
校车是否按规定喷涂粘贴专用校车外观标识;乡镇场、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校车驾驶员等情况建立档案,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警、运管部门备案;学校、幼儿园是否实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学校、幼儿园是否对校车管理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超速、严禁超载、严禁“超龄”(严禁使用报废车、拼装车);学校、幼儿园租用的校车是否具有客运营运资格,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是否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与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校车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学校、幼儿园是否与有关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家长、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学校、幼儿园是否建立防范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学校、幼儿园是否按照规定对自有校车驾驶员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校车是否办理登记入户手续,是否在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五、工作措施
(一)狠抓落实工作。由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场街道开展联合开展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做好校车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校车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对于使用的校车,要签订《校车安全运行目标管理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位,保证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到位。整治行动结束后,必须研究建立长效校车监管机制,逐步把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集中严查整治。由教育、交警、交通等部门单位及有关乡镇场街道安排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执法队分南中北片4个小组(具体分组情况附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三)加强路查路检。公安、交通部门要组织人力在校车通行的路段查控,严查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和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校车严重超载、超速的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新闻曝光并依法严肃处理。
(四)严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的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及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各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发现情况要立即向公安、交通、教育等部门反映;教育、交通、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这种行为,要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道路管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完善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校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情况,除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还要定期向教体局和校车使用单位通报,由教体局督促驾驶人使用单位对违法、肇事人员进行处理,对交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学校,促使教体局对学校进行整顿,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学校的责任。
(六)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教体局负责督促校车使用单位落实设立跟车安全员制度,检查校车使用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情况。公安局和教体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醒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特别是校车的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学校师生要自觉拒绝乘坐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和超载车辆。公安局要按照定岗、定人的原则,配备交通民警,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各乡镇场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对本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校车的安全管理力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场街道、各级各类学校务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做到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教育、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场街道要密切协作,确保接送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教育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学校是否按整治内容进行逐一落实,并定期对整治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严格执法,坚决禁止拼装、报废和有故障车辆上路接送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交通运管部门负责加强对接送学生营运车辆的管理,要经常对载运学生的交通工具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客运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行为。各乡镇场街道负责本辖区内校车安全监管工作。
幼儿园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学生和儿童的生命安全为中心,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严厉打击黑校车和电瓶车非法营运,集中整治校车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避免涉及学生和幼童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黑校车和营运电瓶车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李蔚任组长,副区长严国益、王清华任副组长,区政府督查室、教育局、交管局、综治办、局、法制办、安监局、城管局、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各街道(乡、局)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和联络衔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国开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交管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实施步骤
联合整治时间为2012年7月15日-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7月15日至7月31日)
各成员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与交警大队、交管局、教育局配合,组织开展摸底调查。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7月31日至8月15日)
各成员单位组织各类媒体对黑校车非法营运电瓶车的危害性进行集中宣传,形成宣传攻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第三阶段:自行退出阶段(2012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由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以交管局、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为主,组织力量逐车、逐人上门宣传,分别做好黑校车、营运电瓶车从运人员自行退出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力争从运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退出营运。
第四阶段:整治取缔阶段(2012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
由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交警大队、交管局、城管等部门联合开展取缔行动,根据黑校车、营运电瓶车违法行为性质,在10月底全面取缔区内黑校车和所有场外运营的电瓶车。
四、工作任务
(一)区政府督查室
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不定期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各单位的不作为行为,确保各成员单位分阶段、按步骤完成工作任务。
(二)区法制办
做好开展黑校车和营运电瓶车联合整治的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及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三)区教育局
1、加强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宣传教育,提高对黑校车和营运电瓶车的思想认识。
2、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进行全面摸底,实行一车一档、规范管理;与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并与校车驾驶人逐人签订安全责任状,确保全区所有学校、幼儿园严禁聘用、使用无校车资质的车辆运送学生。
3、对辖区内幼儿园进行全面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对未办理合法经营手续的幼儿园,要进行整治查处;对发现使用黑校车非法营运的,要及时向区交管局、交警大队通报,由区交警大队、交管局依法依规进行联合整治查处。
(四)区交管局、城管局
制定本系统《黑校车和营运电瓶车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对路面行驶校车、营运电瓶车的检查整治力度,联合交警大队,组织开展黑校车和营运电瓶车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查处和取缔黑校车、非法营运电瓶车。
(五)区交警大队
1、制定本系统《黑校车和营运电瓶车联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制、发放整治黑校车和非法营运电瓶车的各类宣传资料、摸底调查表格,宣传资料应明确参运人员、车辆退出营运时限,明确集中整治的要求和查处措施。
2、加大对道路巡控力度,加大对路面行驶校车、营运电瓶车的检查整治力度。
3、组织开展黑校车和营运电瓶车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重查处和取缔黑校车、非法营运电瓶车。
(六)综治办、局
1、对上访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政策宣传教育。
2、指导、组织、协助各街道做好可能发生的群体上访疏导化解工作。
(七)领导小组办公室
1、制定《黑校车和营运电瓶车联合整治宣传工作方案》,牵头策划、组织宣传报道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确保黑校车和营运电瓶车联合整治的内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和工作调度会,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3、制定工作进度表,对照每个阶段的任务目标,进行检查督促,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市整治办和区领导小组。
4、完成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各街道(乡、局)
1、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分社区(村)对现有校车、电瓶车数量、状况等情况进行调查(调查表件附件),掌握黑校车、非法营运电瓶车的数量、状况等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力量发放《关于禁止营运电瓶车上路行驶的通告》等宣传资料,确保本辖区市民人人知晓。
3、安排专人逐车、逐人上门宣传,做好营运电瓶车从运人员自行退出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争取从运人员在规定时限内退出营运。
4、配合交管、交警、城管等部门对辖区内黑校车、非法营运电瓶车进行综合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开展黑校车和非法营运电瓶车的集中整治行动是落实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工作的具体措施,是确保学生和幼童出行安全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务必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积极加强联系、协调,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规范执勤、文明执法。在调查摸底和执法过程中,各单位要教育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勤政为民、执法为民思想,严格规范工作、执法程序和语言、行为,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和爱民形象。
幼儿园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平安校园,创建人民满意学校的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集中整治,进一步推动职能部门和学校、幼儿园各项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重大隐患排查、整改率达100%,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完善、上报备案率达100%。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秩序,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提升安全工作水平,遏制一般事故,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乡镇学校由乡镇政府牵头,市直学校由市教体局牵头,教育、安监、建设、公安、文化、卫生、工商、交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整治活动。
学校、幼儿园的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由校长(园长)直接负责,明确处、室人员岗位职责,确定重点整治内容,落实经费,坚决治理各种隐患。 四、整治内容
(一)学校、幼儿园公共安全责任制 、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况。
(二)对冬季防火、防煤气中毒、防溜冰溺水、防拥挤踩踏等安全教育及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
(三)学校、幼儿园各类教学设施、供电、供水、运动场体育器材等重要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四)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在校园实验室、仪器室安全存放及安全管理情况;校园周边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接送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存在的隐患及交通安全管理情况。
(六)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的安全问题。
(七)食堂环境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学校周边饮食店管理中的问题。
(八)校园周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等危害情况。
(九)校园周边治安状况:交通秩序、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室、录像厅、歌舞厅,违规经营的音像书刊、饮食摊点、出租屋,违法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的经营场所,以及违章建筑、占道经营管理情况等。
(十)学校、幼儿园卫生防疫、卫生保健、甲型h1n1流感和各类传染性疾病的防控情况。 五、部门职责
(一)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并进行集中整治。
(二)教体局 :对各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学生宿舍、教学附属设施以及实验室安全等进行整治;配合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三)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治安乱点,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侵害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整治;对校车交通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对学校、幼儿园附近交通秩序进行整治。
(四)消防大队:对学校、幼儿园及各类社会职业文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进行集中整治。
(五)工商局:对擅自设立的互联网营业场所进行整治;对校园周边经营的营业场所进行整治,职缔违法经营。
(六)交通局 :对接送学生的运营客车进行集中整治。
(七)文化局 (新闻出版):对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网吧、歌舞厅以及音像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对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营业场所进行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场所的监管工作。
(八)卫生局 :对学校、幼儿园卫生及食品安全进行集中整治;强化对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管,落实防控措施。 (九)建设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建筑安全的管理;加强对校舍安全的监督检查。
(十)城管局:对学校、幼儿园周边流动商贩和占道经营进行整治。
(十一)质监局:对学校、幼儿园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进行整治。
(十二)安监局:对校园周边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等安全隐患进行整治。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2月14日—16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成立集中整治组织,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扎实有序开展各项工作。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和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主管领导亲自抓,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学校,扎实有效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在整治过程中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全面整治,不留死角。
幼儿园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4
通过集中排查整治,使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学生接送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学生接送车辆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特别是杜绝涉及学生接送车辆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力求做到“三个百分百”:所有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包括专用校车、非专用校车和社会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等)百分百符合标准并纳入管理;凡是有寄宿制学校要百分百开通周末学生班车,周末学生班车要延伸到所有通客车的行政村;所有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要百分百符合客运资质要求。
二、整治重点
加强校园周边道路、学生接送车辆运行路线的交通管控,强化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的巡逻检查,严查集中接送学生车辆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或未按规定进行校车登记、非法改装、违法经营、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以及报废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搭载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深入排查摸底,健全管理档案。由区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交警大队等相关部门组成“全区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教育局。工作小组应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所)学生接送车辆数量、所有人、驾驶人、安全管理人、接送时间和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逐校、逐车建立健全管理档案,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严格落实户籍化管理,做到不漏一校、一车、一人。区教育局、交通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要根据排查摸底情况,逐一确认车辆是否有登记信息、是否进行校车备案登记、是否逾期未检验、是否已达或临近强制报废标准,确认驾驶人的驾驶证件是否有效、资质是否符合要求。凡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不消除隐患的禁止上路行驶,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并将检查结果记入管理档案,
(二)严格登记备案制度,抓好源头管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校车登记备案制度,对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核定载客6人及以上)学校、幼儿园(所)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必须按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不同车辆属性分别登记备案。对学校自购的非专用校车,区教育局、交通局、交警大队要及时签注审核意见,办理校车备案登记。整治之日起,凡学校需要自购学生接送车,必须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方可登记备案。其他非专用校车,区教育局、交警大队凭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营运资质许可证受理,签注审核意见,办理校车备案登记。凡未经备案的车辆作为校车使用的,坚决予以制止,并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
(三)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开展防御性驾驶技术培训。区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交警大队等部门要督促辖区学校、幼儿园(所)、客运单位的学生接送车辆,全部安装使用带有卫星定位和视频监控功能行驶记录仪,区交通局、交警大队要加强监控管理。严格驾驶人的资格审查与聘用管理,对下列行为的驾驶员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①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②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③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④饮酒和醉酒驾驶的。要健全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督促学校、幼儿园(所)、客运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行学生接送车辆“六定”:即定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或人员,定固定班次;定固定学生座位;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固定接送线路;定固定接送时间的管理模式。要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采取见机动车、见驾驶人、见安全管理责任人、见校长的“四见”措施。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及时以组织培训学习、手机短信告知等方式,通报近期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高安全营运、规范营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守法驾驶,安全出行,自觉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区交警大队、交通部门要结合驾驶证审验和营运许可管理,组织对校车驾驶人进行防御性驾驶技术培训。
(四)加强路面执法,狠抓秩序整治。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结合正在开展的“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活动”,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运行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部位的巡逻管控;依托护学岗,在校园门口周边地区或接送学生车辆必经路段设置检查点,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统一整治行动,严格依法查处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超速、饮酒和醉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使用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要大力开展对农村及山区接送学生的非法营运客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非法拼装车和摩的等集中整治与取缔活动,严防涉及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区交警大队对整治或执勤中发现的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要在依法查处、坚决纠正的同时,及时将查处情况抄告所属乡镇(街道)、教育、交通、安监部门和学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追究责任。
(五)深化宣传教育,提升文明意识。各单位要结合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查获的学生接送车辆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学生乘车安全,积极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共同推进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张贴宣传画和挂图、发放宣传卡片、举办讲座等形式,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教育引导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维护自身交通安全。各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会、学生班会及发放告家长书、发送手机短信等途径,教育家长不要擅自租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孩子,凡发现安全状况差、不符合标准以及没有校车标识的“黑车”接送学生时,要主动向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举报。集中整治期间,区教育局、交通局、安监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建立举报监督制度,及时公布整治行动举报电话或信箱、邮箱,广泛发动社会、学校师生及家长反映、举报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对学生交通安全情况进行社会监督,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排查阶段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迅速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细化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员、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二)集中整治阶段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查处车辆非法营运、驾驶员证照不齐、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营运、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涉校车辆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验收巩固阶段
由区安委会牵头,综治、公安、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工作落实好、整治效果明显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进行表扬,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五、职责分工
全区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区安委会牵头,各责任单位应加强协调和配合,按期完成各项工作,其职责分工如下:
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幼儿园(所)机动车辆营运秩序。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维护学校交通安全环境,检查督促并落实有关工作,协调解决中小学生(幼儿)用车难问题。
区交警大队:负责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证及驾驶人资质的审查,进行车辆安全综合性能检测。对车辆符合要求但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停驶,立即更换合格驾驶员后重新申报;车辆不符合要求的,车辆立即停止运行,不得作为接送车辆使用,如属报废车,必须限期送废旧汽车回收公司报废。将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纳入交警户籍化管理,核发“校车准运证”,做到“一车一档”;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学生乘用车辆的管控。特别是在中小学生(幼儿)接送车集中的校门口、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的路段,要充实警力加强管理,重点查处“病车”、“黑车”和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定岗、定人的原则,配备交通民警督促、协助校方检查涉及接送中小学生(幼儿)机动车辆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区教育局: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与中学校(幼儿园)签订安全责任书。负责校园周边安全设施、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督促学校(幼儿园)建立接送车辆档案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开设交通安全课、定期召开家长会。教育学生不要乘坐非法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及超载车;对用“病车”、“黑车”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以便有效组织专项整治。
区安监局:加强安全知识宣传;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会同公安、教育、交通等部门对各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各学校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区交通局:会同交警、教育、安监等部门加强对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专业客运单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协助市交通委对本区非法营运的涉及中小学生(幼儿)机动车辆进行严肃查处。协助市交通委对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上人员责任险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审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措施。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学生的生命与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和社会稳定,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学生交通安全管理作为加强和创新学校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当地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细化责任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幼儿园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5
一、领导高度重视,全员积极参与
根据县政府[2004]62号文件精神,教育局及时制订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兴教字[2004]33号),召开了由乡镇教育干事以及县直学校负责人参加的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作了全面安排部署。各教育单位都制订了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体教职工会议和学生动员大会,分析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师生人人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参与安全工作,实现“防范安全无空人,管理安全无空当,安全教育无空地。”为使全县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到有章可循,教育局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和小卖部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兴教文[2004]60号),要求学校、幼儿园严格对照《兴山县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评估标准》进行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根据全县保育寄宿制学校增多的实际情况,教育局出台了《兴山县保育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兴教字[2004]33号)。各教育单位根据自己的实际,也相应制订了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峡口镇的《校园安全工作八十条》,对事关学校学生安全的方方面面,都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促进了校园安全工作的规范化。方案和制度的出台,保证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序开展,同时强化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安全责任意识。
二、责任落实,整治行动不走过场
1、实行安全管理负责制。为了搞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小学、幼儿园都严格实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内部安全管理负责制。县实验中学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为副组长、学校其他校委会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分管校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启动了护校队。强化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负责协调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工作,负责起草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召开师生安全工作会议及安全常识培训等工作;学校工作专班负责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校园内部推行安全“四包”责任制和“八制”方针。即值周领导包全周,值周教师包年级,班主任包全班,科任教师包课堂。谁领导谁负责,谁值周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谁辅导谁负责,谁管处室谁负责,谁管年级谁负责,谁带班谁负责,谁组织活动谁负责。从而保证了责任落实,避免相互推诿。县一中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落实了三级管理、层层负责的目标责任制。由校长挂帅,统一指挥、协调各处室和个人的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指示、任务,研究制订行动方案;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领导成员,负责活动方案的实施;由部门岗位责任人和各班级班主任具体负责一线安全管理,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在管理上,由领导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在制度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都分别成立了乡镇、学校两级领导小组,确定整治重点,明确整改工作责任目标,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得力、机构健全、组织周密、运转有序。高阳镇中学把学校食品卫生、学生管理、校舍安全以及与其他单位配合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等工作详细分解到行政、政教处、总务处和保卫科,明确了各自的职责。高阳镇中心小学成立了环境设施、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学生活动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共6个工作小组,并在学生中确定了18名义务安全工作员,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各学校围绕安全管理这一重点工作,建章立制,从根本上保证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
2、严格奖惩制度。为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形成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各教育单位都实行了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将安全工作纳入各部门、教职工的责任书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
3、家校结合,争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理解、支持。在此次专项整
治行动中,学校、幼儿园注重与学生家庭的联系和沟通,召开家长会,宣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与家长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了家长、教师、学生、学校各自的责任,有效的解决了学校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此同时,中小学、幼儿园积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以取得全社会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近两个月以来,全县各校邀请公安、卫生、文化、工商等部门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260人次,形成了校园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态势。
4、强化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在此次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中,教育局把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作为整个行动的重点内容之一,要求各教育单位突出这一重点,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防患未然。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校园广播、板报、讲座等多种形式,在学生中大力宣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验小学、实验中学和一中组织学生观看了“珍爱生命、拒绝”的图片展,师生深受教育;并邀请县防保中心疾病预防专家以及省专家讲授如何预防艾滋病;召开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宣讲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常识。榛子乡中小学共书写安全标语17条,办专栏27个,贴宣传画14张,校园广播16次,召开师生动员大会8次,与会2760人次。水月寺中心小学把安
全知识编成儿歌、顺口溜发给学生,培养学生安全习惯。县直幼儿园将一些自救自护知识创编成浅显易懂的儿歌、故事,让幼儿在念儿歌、听故事的过程中潜移默化,树立安全防护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邀请消防官兵进园为师生进行消防演练,邀请交警近园为幼儿讲解“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才能回家”为主题的道路交通基本知识。不少学校通过自办安全小报的方式,让学生收集各类安全小知识,从中得到教益。县一中的安全小报版面漂亮,内容丰富,深受师生喜爱。古夫中学结合学校体育艺术节,举行了《珍爱生命》专场文艺晚会;古夫镇中心小学举行了全校性安全知识竞赛。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安全知识讲座计120次,办板报356期次。通过这些丰富多彩、生动形象的教育活动,学生的安全意识普遍得到了提高。
三、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确保校园安全万无一失。
10月27日,县教育局召开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要求各教育单位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进行严密排查,并写出情况报告。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于11月15日前完成了校园内部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向教育局上报了排查报告。通过自查,全县各教育单位共发现90余处安全隐患,有的已经进行整改,尚有一部分正在整改之中。县一中对校舍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维修,加固了教学综合楼的不锈钢栏杆,更换公共场所已损坏的灯泡,确保师生照明、通行有保障;维修了体育器材,强调了体育教师教案中要有保护措施,增设球场的防护网;对校园内山体滑坡等重大安全隐患做到每天观测记录。水月寺镇制订了“水月寺镇学校安全工作督查表”对照督查表逐校督查,并现场整改,弥补了管理上的漏洞,一些安全隐患得以及时整改。峡口镇把教学行为安全隐患、教学仪器安全隐患、学生行为安全隐患、交通安全隐患、学校设备设施安全隐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校内传染病控制等作为9大排查项目,要求学校进行严格排查,同时邀请县、镇两级防保中心、工商、派出所、交通等业务部门进校助查。可以由学校自行整改的隐患,由学校及时整改,学校力所不能及的,及时上报教育局,通过投入、协调等措施解决。通过排查,全镇中小学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建阳坪中学、小学分别筹措资金,对学生宿舍、楼梯栏杆、电源线路等进行了维修、更换;添置了食堂蔬菜保鲜设施,校园环境大为改观。高岚中学果断处理了原经销店门面遗留问题,将校内的所有经销门面迁到校门外,净化了校园环境。南阳镇针对学生乘超载车和摩的现象,加大整改力度。南阳中学采用分年级放学的办法,缓解交通拥挤矛盾;南阳小学、湘坪小学由教师组织学生乘车。水月寺镇大白果园小学建立了护送学生返家路队护送网点并与家长签单制度,效果显著。
11月12日,县教育局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兴教字[2004]35号),成立了督查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对全县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督点包括: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全面排查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食堂和小卖部食品卫生管理;保育寄宿制学校的安全管理;民办教育的办学资质及办学条件;配合其他相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情况。督查小组分赴全县50多个校点,对照《兴山县学校安全工作检查评估标准》,对校园安全管理进行认真严格的督查,并实行跟踪承包制,各小组所负责的乡镇没有达到整改目标的,督查工作就不能停止,以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校园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校园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已经接近尾声,但是,在此次行动中我们不难发现,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一是个别学校还存在管理上的疏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二是对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力度不够大,或者没有整改。三是校园周边环境治理难度大,游商摊贩禁而不止,黑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有抬头之风。
幼儿园交通安全整治方案范文6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央、省、市各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甄仔文副区长任组长,经贸、安监、农机、公安、交警、公路、交通、工商、技监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交警大队,翟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工作。
二、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整治的重点是:
1、非法制造、改装、拼装、销售报废车辆的个体经营户及相关企业;
2、无牌、无证、挪用牌证车辆违法上路行驶的;
3、已达报废年限车辆、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运输的;
4、农用车、拖拉机载客的;
5、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车辆。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26日-10月30日)
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加大集中整顿活动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和张贴公告、标语,悬挂过街帘等多种宣传形式将专项整治活动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传达到有关村居、企业和车主。争取群众对集中查处报废、拼装、无牌无证等非法车辆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强大声势和浓厚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20日)
各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深入辖区村居、企业、车主户进行调查摸底,各职能部门对主管行业进行调查摸底,托清报废拼装及无牌无证车辆保有状况和非法生产制造车辆网点情况,对整治范围内车辆的状况、生产网点、驾驶员基本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属于整治重点的单位和个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三)集中整治阶段(11月21日-12月26日)
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对不听劝阻继续非法生产、拼装车辆的经营户,依法吊销有关执照,没收非法生产和拼装的车辆。
二是加强路面巡查,对上路行驶的无牌、报废、拼装车辆和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拖拉机,一经发现立即暂扣,对违法驾驶员依法从严处理;对查扣的报废车辆集中停放,由交警、农机等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予以报废。
三是加强学校和幼儿园自备及单位自备专用车的管理。交警大队要加强与学校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强化对各类专用车辆的管理,对接送学生的专车要按规定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坚决报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无牌、无证、报废拼装车辆上路行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机动车辆经过报废、拼装后,车辆技术状况差,安全系数低,驾驶违法车辆的人员大都没有接受过正规的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培训、学习,驾驶技术不过关,安全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尤其是违法载人的农用车、接送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伤亡多,社会影响极大。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治理工作。
(二)文明管理,热情服务。要正确处理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关系,规范执法,文明管理,积极征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和理解,防止激发矛盾,保障整治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