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建筑整改方案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建筑整改方案范文1
一、目标任务
通过清理整治,全面制止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行为,查处一批非法交易土地和违法建筑的典型案件,拆除一批严重违反规划的违法建筑,分类处理各种违法建筑,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非法交易土地和违法建筑行为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
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总指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县法院院长
县检察院院长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横水镇党委书记
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房管局局长
县城管局局长
县文广局副局长、新闻中心主任
横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指挥部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清理整治组。
领队:
副组长:
工作人员由县征地拆迁指挥部、城建局、国土局、房管局、城管局、供电公司、公安局及所在地村干部组成。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两违”建筑的调查摸底、现场制止、下发停建通知书、宣传教育、案件办理、依法等工作。
根据强制拆违需要,整合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县建设规划执法大队、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公安消防大队及征地拆迁工作组力量,形成强大合力对严重违法违章建筑实施。
(二)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有关会议准备、综合性文字材料、后勤保障等工作。由征地拆迁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三)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的日常宣传报道、专题报道和新闻曝光等工作。由同志任组长,人员从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县新闻中心等部门抽调。
(四)安全保卫组。主要负责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惩处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人员。由同志任组长,工作人员从县政法委、县公安局等部门抽调。
(五)案件侦办组。主要负责查处违法违章建设中涉嫌构成非法经营、侵占国有和集体土地等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由同志任组长,工作人员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局、县城建局、县人社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抽调。
三、清理整治范围和重点
范围包括:县城规划区内横水镇七个行政村内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清理整治的重点是:
(一)侵占公共用地、政府已收储土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章建筑。
(二)非法买卖、转让、租赁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等方式进行的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三)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
(四)主次干道两侧、城市出入口、重要公共设施及国家机关周边等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和居民生活的违法违章建筑。
(五)严重影响规划红线、绿地、水系、高压线走廊及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的违法违章建筑。
(六)其它被认定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四、工作步骤
整个清理整治工作从2011年11月20日开始至2012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11月20日至11月25日)
1、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周报》、《手机报》等媒体,采用宣传车巡回宣传、通告、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电视游字广告、电视专题片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大力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全县上下营造依法建设、违法必究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违法违章建筑对城市建设的严重危害和人居环境的严重破坏,形成声势浩大的控违拆违舆论环境,使清理整治工作决策部署家喻户晓。
2.调查摸底。清理整治工作组负责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筑逐户进行排查,全面掌握每处(栋)违法违章建筑的详细情况,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调查摸底结果经核查无误后予以公示,并将摸底情况上报指挥部。调查摸底期间,实行组长负责制,除全面准确掌握情况外,要确保不再有新增非法买卖土地行为,不再新增违法违章建筑,不再新增违法开挖地点。
3.自查自纠。参与违法违章建设人员,要主动向有关部门申报,并按规定自觉停止违法违章建设行为,争取从轻处理。特别是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有关表格,积极配合清理整治工作;对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的,是党员、干部的可免予党纪政纪处分。
(二)联合执法,集中处理阶段(11月26日至2012月1月31日)
1、自拆助拆。有违法违章建筑的,要主动自行拆除。对自拆的,依法免于处罚。在下发有关通知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自拆或自拆确有困难的违法违章建设户,由清理整治工作组组织有关人员帮助拆除,助拆费用由违法违章建设户承担。
2、。集中整合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县建设规划执法大队、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公安消防大队、森林消防大队及征地拆迁工作组力量,形成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在县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坚决依法拆除一批违法违章建筑。按照“六先拆”原则,凡侵占国有及收储土地的违法违章建筑先拆;凡党员领导干部(含非党)在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上顶风抢建的违法违章建筑先拆;凡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妨碍道路及重大项目建设,严重阻碍供电、供水等公共设施管线走向,影响防洪安全,挤占消防通道的违法违章建筑先拆;凡有非法土地交易行为及县城规划区外村民到县城规划区内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先拆;凡下发停建通知后仍在突击抢建、以前被强拆过又在建设的典型违法违章建筑先拆;凡不法商人为获利建设的典型违法违章建筑先拆。通过先拆带动自拆,以点带面,滚动推进。
3、分类处理。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违法违章建筑进行分类,按照坚决拆除一批、没收一批、处罚一批的原则,对违法违章建筑处理到位,使违法违章建设者不能在违法违章行为中得到违法利益,铲除违法违章建筑的利益基础。
(三)堵疏结合,建章立制阶段(2012年2月1日至3月31日)
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县城规划区危旧房改造和农民建房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加强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后的巡查监管,坚决防止违法违章建筑反弹。进一步建立健全清理整治违法违章建筑的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防微杜渐,使城市建设走上规范有序的正常轨道。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充分认识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配合,抽调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人员,做到任务、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整个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联合整治,齐抓共管。横水镇和有关部门要对照自身工作职责,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横水镇党委政府:对县城规划区村组干部进行教育和管理;提供违法违章建筑及非法买卖土地的线索,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详细台帐。
县城建规划执法大队、县国土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监察制止和强制拆违工作;提供违法违章建设的有关证据和法律、法规;扩大宣传,营造严厉打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的强大声势。
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有关乡镇和部门的履职情况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汇总上报县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
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严肃查处;从严从重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非法买卖土地及参与违法违章建设的行为。
县委宣传部、县广电新闻中心: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的宣传报道和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严格审查管理,不得为违法违章建筑提供有关广告服务。
县公安局、县检察院:负责查处涉嫌犯罪的违法用地、违法违章建筑案件,坚决制止、查处、打击各种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维护执法秩序。
县法院:负责依法及时受理、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违法违章建设案件,集中力量依法一批违法违章建筑。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查处占用防火距离,或者挤占、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县公安交管大队:负责查处超限超载和无牌无证运输建筑材料的车辆,对县内外运送建筑材料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
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负责查处县城规划区占用、毁坏林地违法违章建设的行为。
县水保局:负责查处县城规划区内未取得规划用地许可证乱挖山地、破坏表土造成水土流失的行为。
县工信局:负责督促县预拌混凝土供应商严格执行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提供混凝土材料,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县城管局:负责协助城建部门查处县城规划区内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和违法占道建设行为;对私自在户外设置买卖房屋和招租广告进行严厉查处。
县房产局:负责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受理业务,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证作为产权登记的必备条件,一律不得为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房屋产权登记。
县供电公司、县清泉水业公司、县水利局:负责查处私自接电、接水行为;严格执行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理供电和供水手续的规定,不得为违法违章建设户提供接入服务。
县工商局:负责查处利用违法违章建筑从事经营和生产的行为;对无法提供经营和生产场所合法性的一律不得办理有关证件。
县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公司:负责查处私接信号、通讯网络的行为;严格执行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通讯网络服务的规定,不得为违法违章建筑提供通讯网络服务。
县局、县维稳办:及时了解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矛盾化解调处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三)严肃纪律,问责问效。
1、严肃工作纪律。全县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村组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这次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中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控违拆违工作,不准做不利于整治非法交易土地和违法建筑的事;带头做好本单位职工和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非法交易土地和违法建筑户说情、打招呼;带头拆除自己的违法建筑,不准拖全县清理整治工作的后腿。
2、落实经费保障。横水镇及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整治工作经费预算报县违法违章建筑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审定后,报县委、县政府审批,由县财政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整治活动中设备购置、拆迁费、清运费、车辆燃料、人员补助及工作日常开支。
建筑整改方案范文2
关键词:税负率;税制改革;建筑行业;试点区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经国务院同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已经明确提出了建筑业适用11%的增值税率,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将建筑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利于完善增值税的进一步转型,即表示未来企业外购不动产支出有望进入增值税进项抵扣的范围,而且可以消除重复征税问题。此次税制改革将在建筑企业税负、建筑企业毛利润盈利情况以及现金流情况产生影响,而不同的成本结构与资产结构将决定影响方向与程度。
1. 新旧政策规定及分析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税法规定,营业税税目中的建筑业,其征收范围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税率为:3%。建筑业营业税的营业额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即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
1.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规定
方案中已经明确提出了建筑业适用11%的增值税率,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虽然次方案还未明确将建筑行业纳入试点范围,但建筑行业将在未来逐步按区域纳入改革范围势在必行。
1.3新旧政策分析
通过上面的新旧政策规定的分析,作为建筑行业来说既是一个机遇,同时也是一个挑战。通过将建筑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的转型,使我们的增值税征收范围进一步的扩大,即表示未来企业外购不动产支出有望进入增值税进项抵扣的范围,而且可以消除重复征税问题。建筑企业应认真解读分析政策,以利于科学的经营管理企业。
2.针对方案的规定,对建筑企业提出几点意见
正如上述新旧政策分析,《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对作为建筑企业来说既是一个机遇,同时也是一个挑战。所以建筑企业应认真解读方案,分析对本行业有利有弊的政策,以做出经营战略的变动,提高企业抵抗政策风险和经营效益。
2.1积极享受结构性减税
所谓结构性减税是既区别于全面的,大规模的减税,又不同于以往的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结构性减税更强调有选择的减税,是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来削减税负水平。结构性减税强调税制结构内部的优化,强调贴近现实经济的步伐,相对更为科学。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意味着税收的基数和总量基本不变;而结构性减税则着眼于减税,税负总体水平是减少的。在2008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出。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指出的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就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所以我们建筑企业应该认真分析市场行情,积极通过抵扣向试点地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达到降低税负的效果。所以试点地区将成为购买应税服务的首选之地。
2.2积极在试点地区设立经营机构
对于某些建筑企业还未在试点地区设立经营机构的,应加快步伐,积极在试点地区设置经营分支机构。特别对于那些在试点地区业务比较多的企业,更加要加快脚步,抓紧时间在上海设置经营分支机构,以更多、更快、更早的享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带来的税收机遇。如果建筑企业在试点地区业务不够好,那应该好好的重新规划一下业务,着重考虑业务的整合,凸显本企业的特色,抓住机遇,做大试点地区的业务,以更多、更好的享受增值税试点改革带来的利好。
2.3合法取得和保存有用的抵扣凭证
由于建筑企业本来是缴纳营业税的,本存在增值税的抵扣问题,故对于能否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和保存往往是不引起重视的,许多会计就不把此事放在心上,敷衍了事。但现在从方案规定来看,建筑企业即将也要纳入改革范围,所以能否从供应商处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应该引起管理层的高度重视,特别是财务人员。即使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支出,也要看能否取得合法的抵扣凭证。财务经理应该多跟领导沟通,让其重视此事,以免不能取得供应商的合法相应凭证,就可能导致税负的增加。
2.4合理选择供应商,以顺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筑企业原本是以提供建筑劳务而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所以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他们来说不是考虑问题的重点,也是不作为选择供应商的依据(考虑供应商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故目前建筑企业的普遍存在以下2种现象:
一是为了降低原材料的成本,不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求供应商降低成本,而供应商为了少开发票,少缴税。在这种“互惠互利”的前提下,供应商就不开发票,只开收据,以不含税价进行了结算。
二是由于建筑企业不能抵扣增值税,所以在选择供应商时也会考虑一下进价成本低廉的小规模纳税人或者营业税纳税人。因为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在原材料成本上比一般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一定的“优势”。
正是由于上述2种原因的存在,故建筑企业普遍不把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选择供应商的依据。但现在根据方案的有关规定,所以建筑企业应该重点考虑这个问题,否则可能会造成抵扣困难,从而增加税负。
2.5业务重整,分别核算
如果建筑企业已经纳入试点地区的范围,但由于其多种经营,导致其业务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或者同时提供增值税和营业税应税服务,这时企业就应该认真分析业务,着手对相关业务进行重整。因为按照有关规定: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如果纳税人不进行业务重整,就可能因核算问题被从高适用税率,增加税负,给企业带来不利的经营结果。但企业在进行业务重整时,要认真分清兼营和混合销售,以免带来不必要的税收征收风险。
兼营是指纳税人既销售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同时还从事营业税的应税劳务,并且这两项经营活动间并无直接的联系和从属关系。税法规定兼营行为的征税办法是,纳税人若能分开核算的,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不能分开核算的,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这一征税规定说明,在兼营行为中,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劳务不论是否分开核算,都要征增值税,没有筹划余地;而对营业税的应税劳务,纳税人可以选择是否分开核算,来选择是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如果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则为混合销售行为。(除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3. 小结
通过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解读,结合对建筑企业经营特征分析,得出上述自己的见解,希望对广大建筑企业在经营管理上有一定的帮助。虽然2012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在上海市开展实施,而且方案也未明确将建筑行业纳入试点范围。但是按照相关主要税制安排,建筑行业将在未来逐步按区域纳入改革范围。而且方案中已经明确提出了建筑业适用11%的增值税率,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笔者认为不管是试点内、外的,不管是已经明确的还是尚未明确的,不管是已经在执行的还是即将要执行的,这个方案的影响都会涉及到。而且试点地区内外,地点业务与非试点业务之间的情况千变万化,所适用的增值税处理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建筑企业纳税人有必要要借此机会思考本企业目前的供应链设计是否合理。鉴于增值税扩围的发展趋势,建议建筑企业从增值税角度对中国区甚至全球的供应链进行整体规划,未雨绸缪,而不要仅局限于试点企业的供应链和税收影响。
参考文献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20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9
[3]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税法Ⅰ》,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1
[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影响的不只是上海纳税人,2011
作者简介:
建筑整改方案范文3
一直被誉为台山八景之一的台城人工湖,经历近半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后,公园用地被严重蚕食,周边建筑林立,与公园环境格格不入。为此,台山市政府把台城人工湖改造工程列入我市“十一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并于最近出台了《台城人工湖整改方案》,以加快人工湖的改造进程。
台城人工湖公园建于上世纪50年代末,近年来,人们在城市开发中对人工湖的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使台城人工湖公园用地被严重蚕食,周边建筑林立,直逼湖边。公园内乱建一些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建筑物,加上几十年来对人工湖投入不多,致使园内道路、建筑等长年失修,特别是北湖,昔日绿色的西北岸已变成二三米高的挡土墙。在不大的湖心岛中建起一栋湖心酒店,无论体量和风格上都与公园的环境格格不入,新加的曲桥、桥亭缺少园林建筑的美感。惟一值得欣慰的是,三湖水面基本保持原状,建园初种下的树木也已成大树,郁郁葱葱,绿化环境良好。公园与城市的联系削弱,环湖交通挤迫,使公园失去了当年的宁静。
《台城人工湖整改方案》指出,台城人工湖整改要以“恢复原貌、旧貌换新颜”为指导思想,把人工湖的保护和整改作为建设台城山水城市的一个重要环节来考虑。严格控制周边的建筑,拆除园内与公园功能无关的建筑物。采取总体规划,分期实施的方法,通过整改,使人工湖公园绿树环抱、湖水清澈、环境幽静、自然生态景观优美,成为台城城市景观的一个品牌。
有关专业人士认为,一是必须明确这次对人工湖是整改而不是新建,是在原有基础上去弊存利、补其不足,加以完善;二是由于公园水面占90%,所以整改中应该特别注意湖岸和沿湖道路的处理及临湖水景的营造,尽量做到生态化;三是园内慎建建筑物,特别是体量大的建筑物,包括园林建筑,新加景点要与现有的环境协调,以自然、生态、素雅为主,切忌大红大紫、人工味太重;四是对原有园林建筑可修复翻新,但切忌用现代手法加以改造;五是在整改中,绿化和绿化造景是重点,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大树和良好的绿化条件,注意树种、树型的组合,要考虑四季景相的变化及日后维护保养的经济性;六是整改中考虑经济成本,多用当地材料,低材高用,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据悉,人工湖分期进行,第一期整改共有4个项目,要求在明年春节前完成。这4个项目是:人工湖引水,从石化水库溢洪处引水;湖底处理,北湖排水,清理垃圾,湖底消毒;畔湖水亭广场及周边(从原门楼至台山宾馆一带),修建休闲小广场,进行绿化,修葺休闲长廊和观景亭,整治原门楼周边乱差现象;整改原园林处办公用地为绿化休闲区。
建筑整改方案范文4
我局成立由统计局局长为组长,党组书记、副局长、综合抽样调查队队长等为副组长,和为成员的工作指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主要数据质量检查工作。工作指导组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主要数据质量检查,分别由局工业科、综合科和服务业科负责具体实施。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与使用情况检查由综合科具体实施。各科室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各镇(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和指导本镇(区)的检查工作。
二、检查内容
(一)2010年度和2011年1—3月上报的工业总产值和主营业务收入、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建筑业总产值、房地产投资完成额、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与本单位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财务、业务核算等数据衔接情况。
(二)“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专业字典库与名录库进行比对并适时更新情况;各项统计调查使用统一的名录库作为调查单位库或抽样框情况。
(三)主要统计数据质量控制、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基层单位上报数据与专业数据库相关数据衔接情况等。
三、实施步骤
检查工作分为工作布置、自查自纠、调研检查和整改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布置阶段(3月下旬)
各科室根据文件要求,制定专业方案,于3月下旬召开各镇(区)和有关单位会议布置主要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上旬)
对照检查内容,组织检查对象开展自查自纠,做到自查工作全覆盖,不留空白。对自查发现的一般业务问题,可以边查边改及时纠正;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和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方案,限时进行整改。
(二)调研检查阶段(4月上旬至4月中旬)
组织力量开展调研检查,指导和督促各镇(区)和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将组成工作检查组,对各镇(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
建筑整改方案范文5
【关键词】电网企业;火灾隐患表现形式排查方法;整改措施
什么叫火灾隐患?火灾隐患的产生原因、表现形式及如何排查并整改?现就这些问题结合电网企业消防管理实际谈谈个人的观点。
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火灾隐患包括下列6种情况:(1)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2)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3)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4)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5)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6)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火灾隐患具有隐蔽性、潜在危险性和动态性特点,旧的隐患消灭,新的隐患又产生,需要常抓不懈。分为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重大火灾事故确定分直接判定和综合判定两种方法。综合判定要符合判定程序,我们应防止工作中乱用“重大火灾隐患”这一概念。
1、火灾隐患产生的主要原因
1.1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工作开展以前的建筑。如建于80年代和90年代初的一些高层,很多只有一个楼梯或是没有防烟楼梯,没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这类建筑由于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把关,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先天不足。
1.2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弄虚作假。《消防法》第五十九条列举了具体行为和处罚规定。
1.3消防部门监督把关不严。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电力调度楼、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等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4建筑消防设施老化。消防设施需要维护保养,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规定》规定,建筑消防设施每年检测一次,一类高层建筑等,应当自系统投入运行后每一年底前,将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季度、其他单位每半年要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评估。
1.5消防安全管理不善。一是没有按照《消防法》规定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或没有全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二是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使用后,没有实施维护保养和值班管理,设施擅自关停或处于不正常工作状态。
2、火灾隐患的表现形式及排查方法
2.1从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方面排查
2.1.1建筑总平面布局不合理。一是功能布局不当,如消防控制室设在高层建筑内地上二层及二层以上,甲、乙类物品库房内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属于火灾隐患;二是防火间距不足,如两栋高层建筑主体之间的防火间距小于13米,两栋多层建筑之间小于6米,无特殊措施就属于火灾隐患;三是违章乱搭乱建,高层建筑周围的消防车通道被石柱封阻不能通行,在两栋建筑之间搭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占用防火间距。四是变电站环形车道不通畅影响消防车通行等。
2.1.2建筑使用性质不适应。一是建筑物的结构不合理,如办公楼内改变原结构的装修改建等;二是建筑物耐火等级不足,如高层调度楼二次装修采用木结构等;三是装修材料不达标,大量使用可燃材料等也会形成火灾隐患。
2.1.3安全疏散不符合标准。一是关于出口数量,一般每个场所要求设两个安全出口;二是关于疏散宽度,楼梯间、疏散走道的宽度和建筑用途有关,办公楼、住宅分别设置了最小净宽,总体疏散宽度是根据计算而来的;三是关于疏散距离,房间门到最近出口或梯间的距离,也因建筑用途而异,娱乐场所比办公场所严格;四是调度楼在门窗或疏散楼梯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门等障碍物的。
2.1.4调度楼避难层管理不善。一是防烟楼梯没有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二是避难层没有专线电话、没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三是避难层没有独立的防烟设施,没有应急广播和照明。四是避难层的净面积没能满足避难人员5人/平方米的避难要求等。
2.1.5调度楼救援登高的车道不符合规范。一是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二是消防车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消防车上空4米以下范围不应有障碍物。三是消防车道与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2.2从消防设施方面排查
一是调度楼未按“四个能力”建设要求张贴疏散指示标志或标示错误的;二是室外消火栓被埋压、圈占、遮挡、损坏的;三是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不足或不符合规定。四是未按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已经设置但存在故障未及时整改的。五是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已经设置但存在问题和故障未及时修复的。
2.3从防火分区管理方面排查
2.3.1防火墙、隔墙和楼板等不符合要求。一是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二是管道穿过隔墙、楼板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缝隙堵塞密实。三是高层建筑内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且不宜留缝隙。
2.3.2电梯井和管道井封隔封堵不符全要求。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2.3.3防火门、防火窗和防火巻帘不符合规范。一是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用于疏散的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双扇和多扇防火门,还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二是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当采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h。三是设在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卷帘的两侧设置启闭装置,并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
2.4从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方面排查
根据消防法的规定电网企业与该场所类似的只有大会场、食堂等,这类场所应防止用电、用火、储油等方面存在隐患。
2.5从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方面排查
(这类问题较少,不做叙述)
2.6从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排查
结合电网企业生产、运行的特点,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排查火灾隐患。
2.6.1电气安全防火方面。(1)线路敷设达不到标准。一是保护措施不到位,未按规定穿金属管、金属线槽,涂刷防火保护层,或未按规定在电缆井、电缆沟和墙体内进行敷设;二是电线截面积不足,与负荷不匹配,导线发热可能引燃周围物品、也可能烧毁绝缘层导致短路,易引发火灾;三是线路连接不规范,如接头松动,用电量增加时可能因接触电阻过大产生电弧、电火花;四是选型与环境不配,特殊环境要求使用特殊的电线类型,有防腐蚀、耐高温和防受潮等,要与环境适配;(2)灯具使用不符合要求。如蓄电池室、油库使用普通照明灯,未使用防爆灯;物资仓库内使用大功率白炽灯,与可燃物距离小于50CM等;(3)配电设备选择不合理。如用木质可燃材料制作配电盘;在配电盘内使用裸导线连接,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熔断器的额定电流过大;多位插座三无产品质量不合格等;(4)变配电装置安装不当。如油浸变压器、断路器、互感器未设置事故油池;变压器距离建筑物四壁的太近,不利于通风和检查;将变压器直接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或疏散通道附近,威胁生命安全;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在同一房间内,其距离小于1米;(5)电缆封堵不规范或施工后没有及时补封。电厂、变电站和调度大楼内凡穿越墙壁、楼板和电缆沟道而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及仪表盘、保护盘等处的电缆孔、洞、竖井应用防火堵料严密封堵;110千伏以上变电站的电缆层及电缆竖井、保护室、开关室等应按照规范要求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变电站电缆从室外进入室内的入口处、电缆竖井的出入口处、电缆接头处、主控制室与电缆夹层之间以及长度超过100m的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应采取防止电缆火灾蔓延的阻燃或分隔措施;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当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或通信电缆敷设在同一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内时,应采用防火槽盒或防火隔板进行分隔;电缆夹层、隧道、竖井和电缆沟以及火灾报警装置是否建立巡视检查和缺陷隐患整改报修制度等。
2.6.2明火作业管理方面。生产调度场所和高层建筑内的防火重点部位动火应执行《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规定。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是否批准公布;是否符合动火工作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规范填写、合格标准等。
3、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3.1火灾隐患的整改方法
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火灾隐患的整改做出了两种规定:当场改正和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3.1.1当场改正。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企业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违反规定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3.1.2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企业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采取三种措施:(1)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2)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3.2火灾隐患整改的其他措施
3.2.1存档备查。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建筑整改方案范文6
在解放思想大讨论第二阶段工作的活动中,我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处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及通知要求,认真积极地组织学习讨论活动,并围绕实施方案中列出的几个方面,结合公司工作实际,把握正确导向,努力在“找”、“查”、“改”三个方面下功夫,深挖根源,揭摆问题,把边查边改贯穿活动始终,真正做到问题找准、找实、找全,整改措施抓住要害,切实可行,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学习部署到位,进一步提高认识,找准着力点
第二阶段活动伊始,公司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按照我处“关于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对解放思想大讨论第二阶段活动进行了学习部署,并就单位、个人如何深化大讨论活动,提出相应的着力点:要着力在广泛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思维方式、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公司工作实际找出有效解决问题有力措施等方面。通过开展讨论学习,大家明确了方向,理清了思路,对开展此次阶段活动有了更深的认识,为活动的深入开展及取得新的成果奠定了基础。
二、力求广开言路,真诚纳谏
公司为更广泛、更深入地挖掘出单位和个人在思想、作风和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思想根源,采取“面对面”、和“自由讨论公开发言”等形式敞开纳谏:
1.由领导干部与职工面对面促膝谈心,征求意见。
2.职工群体在学习讨论活动中,广开言路,自由讨论,公开交流意见和建议。
3.公司领导听取和解决职工反映的问题。
4.解放思想大讨论从部署学习,到开展至征求意见、自由讨论、公开发表意见与建议、落实解决实际问题等各个层面,通过层层梳理,认真总结,综合考量,内容涉及加强学习、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交流、开展业务培训等多个与公司实际工作联系密切的方面。
三、落实整改方案措施,对照检查,积极整改
根据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措施,并确保整改方案措施落到实处:
1.改进和加强理论学习,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重点围绕理论学习不系统,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在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程度不够深入等问题进行整改。
2.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树立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理念,重点围绕公司内部管理尚不完善,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作风存在不够扎实之处,为职工谋求福利的服务思想还不够牢固等问题进行整改。
3.增强改革创新意识,积极开拓施工市场,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大力确保施工安全,争创更好的经济效益。重点围绕干部职工的改革创新氛围不够浓厚、开拓施工市场成效较低等问题进行整改。此项整改也是公司下一步寻求突破、开拓市场、争创经济效益工作的重中之重,整改气氛浓烈,整改方向:干部职工集思广益,激发潜能,增强社会交际,把握社会关系,找到出路。
4.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重点围绕干部之间、干部与职工之间、职工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够浓厚问题进行整改。
5.提高综合施工水平,改进工作方式,重点整改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存在出发点虽好但好急躁、好激动、情绪化,工作带头但作风欠深入、欠细致、欠沟通等问题。
四、整改方案措施的落实
立足常效,强化落实,是此次整改方案措施落实务必遵循的方向:
1.在解放放思想大讨论第二阶段活动中,通过征求的意见、自由讨论的建议、改革创新的观念、开拓施工市场的信心、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剖析成果等方面综合渗透到公司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方式方法中来,整改方向变得明确、清晰,卓有成效。
2.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活动严格出勤,做到心中有数。公司上下细致部署各项自查查整改工作,根据整改措施方案边查边改。
3.严格学习制度,将学习作为贯穿整个活动始终的重要工作抓住不放,难点问题进一步深入调研分析。
五、巩固成果,认真做好阶段总结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第二阶段是关乎大讨论活动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阶段,为认真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继续引向深入,查找出束缚干部职工发展观念、影响公司管理工作、制约我公司实现争先进位目标的重点及难点
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活动的成果归根结底就是要通过检查整改来体现。活动开展过程中,我公司干部职工,认真找差距,查摆问题深刻,整改措施到位,活动取得了切实的成效,精神状态和工作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