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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安全整治方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市场和宣传等手段,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明确各方环境保护责任,严把环境准入关,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努力实现工业集中区产业结构合理化、区域布局集聚化、企业生产清洁化、环保管理规范化、执法监管常态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善工业集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工业集中区现有环境敏感目标搬迁,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到2020年,实现工业集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及风险防范体系基本健全,循环化、生态化、低碳化、清洁化水平明显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单位产值能耗明显下降,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工业集中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任务分工
(一)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
1.科学规划工业集中区布局。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建设规划须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工业集中区规划环评和地下水现状监测调查工作。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国土局
2.严把环境准入门槛。按照建设规划环评要求布局相关产业,入园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得引进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企业,对达不到卫生防护距离、不能满足总量控制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得引进。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环保局、工贸局、安监局
(二)加强企业污染防治
3.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业集中区污水产排企业要按照环评要求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外排废水必须达到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化工和涉及重金属污染物产排企业必须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规定,进一步完善废水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做到“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4.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业集中区废气、粉尘排放企业要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废气、粉尘收集和处理设施,加强对物料和固体废物堆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并确保正常运行,外排废气、粉尘必须达到环评批复的排放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规定,设置废气排放口。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5.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工业集中区内企业对环评批复中明确为危险废物和暂按危废管理的固体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严格管理。转移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不能自行利用或处置的危险废物,须交有资质的经营单位进行处置,不得擅自倾倒、转移和处理处置。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6.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要求,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环境项目。对污染严重、职业病危害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应依法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工贸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能源局、兰炭产业服务中心
(三)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7.乌兰色太、何家塔等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工业固废处置场、垃圾填埋场于2017年底前完成选址及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大柳塔试验区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
8.上xx树峁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设施及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于2017年内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西沟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
9.加快推进工业集中区污水收集管网建设,2017年底前完成前期规划,2018年底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国土局、水务局、林业局、环保局
10.统筹推进工业集中区绿化工作,探索实施“一区一类”园林式绿化,切实将工业集中区打造成为绿色型、景观型、碳汇型生态园区,不断释放工业集中区的生态效应,力争2018年底完成工业集中区环境提升工程绿化任务。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林业局、住建局
11.加快集中供热设施建设。积极推行工业集中区集中供热,逐步关停供热范围内的分散燃煤锅炉。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局、环保局
(四)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12.开展环境保护大排查。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会同环保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集中区内所有企业进行一次环境保护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依法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要求,督促落实到位。企业应制定详实的整改方案,按时保质进行整改,直至达标排放。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生产条件的坚决不能允许生产,落后的、污染严重的必须依法关停。
整改时限:2017年底前完成排查,并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整改
责任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发改局、工贸局、能源局、兰炭产业服务中心
13.加大环境监测力度。加大对工业集中区企业的环境监测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放状况。依法查处工业集中区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对工业集中区内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14.加大惩处力度。依法综合运用按日计罚、限产限排、停产整治、停业关闭、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手段,对工业集中区内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环境问题突出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实行区域限批。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公安局,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五)强化信息公开
15.加大工业集中区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工业集中区相关企业落后产能淘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排污费缴纳、行政处罚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等环境信息。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工贸局、安监局,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16.畅通公众参与渠道。积极向社会公开环境污染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通过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对涉及工业集中区的环境、投诉案件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人或举报人。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立行立改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上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为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工业集中区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业集中区污染整治工作。各工业集中区所属镇(办)要切实担负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履行对环境实施统一监管的职责,加强工业集中区污染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工业集中区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市发改局、环保局、工贸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监管责任,认真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景区安全整治方案范文2
一、组织领导
为配合对世界地质公园中期评估检查的顺利通过,特成立我县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主任由同志兼任,同志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同时设立督导组。中期评估结束,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迎检整治工作方案
2、配合市政府做好相关迎检工作,确保评估的顺利进行
3、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职责落实整治工作
(二)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1、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好市国土局做好周边的地质遗迹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县工商局负责对景区内外山门经营企业、商铺的经营资质,“三无”产品进行检查整治。
3、县公安局负责景区内外治安、消防安全及交通秩序和无牌无证车辆进行整治。
4、县住建局负责整治景区外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占用及毁坏人行道、绿化带等行为进行检查整治,禁止任何时间段的占道经营行为。加强景区山门外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垃圾场的清理工作必须到位。
5、县旅游局负责督促景区周边星级宾馆硬件配套、服务质量达标进行检查整治。
6、县物价局负责对各店铺的明码标价进行检查整治。
7、县质监局负责景区内外食品生产企业如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及特种设备进行检查整治。
8、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景区内外的餐饮卫生进行检查整治。
9、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景区外营运车辆、客运交通秩序、景区水上交通安全进行检查整治。
10、街道办对山门前环境卫生进行检查整治,教育景区内外周边群众要合法经营、诚信经营,配合做好综治维稳工作。
11、县局、综治办负责做好评估期内全县的维稳工作。
12、县经信局负责对内外餐饮企业、商店酒类经营进检查整治。
13、县卫生局对景区外周边的公共卫生安全工作以及餐饮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检查整治。
14、县公安森林分局负责对野生动物保护、开山毁林行为进行检查整治。
15、县水务局负责对周田电站、河道治理进行检查整治。并通知周田电站于7月6日—16日停工。
16、县公路局负责对沿途323、106国道的环境及占道经营进行检查整治。
17、周田镇、黄坑镇负责赣高速周田出口至门沿途村庄按清洁美标准进行整治,以及加强对占道经营、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等行为进行检查整治。
18、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正面引导及报导。
19、县环保局负责对世界地质公园存在的影响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排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20、以上各项工作任务由县督导工作组负责督办。从本月9日开始督查,届时,将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进度进行通报。并每天将督查情况报书记及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二、工作及时间安排
(一)2013年7月6日——10日为整改时间。
(二)7月6日——8日各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进行自检。
(三)7月9日——10日综合职能部门意见再进行整改,县检。
(四)7月11日迎市模拟检。
(五)7月12日——16日迎世检。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世界地质公园中期评估事关国家、省及我市在世界地质公园网络的形象和声誉,是检验世界地质公园近年来发展成果、提升国际品牌影响力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加强地质公园保护、建设与管理,培育生态友好型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果不能通过中期评估,则会出现被取消世界地质公园牌子或予以黄牌警告的严重后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中期评估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抓好中期评估各项筹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验收。
景区安全整治方案范文3
一、整治范围
区建成区,特别是城区出入口、主次干道、车站、公园、广场、主要商业街区;农博园、王懿荣纪念馆等旅游景点周边区域;蓝烟铁路沿线、G204、G206、S210公路两侧500米可视范围。
二、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城市市容环境及公用设施整治。彻底清除城区主次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车辆、乱摆摊点等现象,消除卫生死角,清理占道经营,取缔露天烧烤,确保城市秩序井然;加大城区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完善和养护维修力度,保证道路完好无损、顺畅安全;合理设置休闲座椅和公共厕所,抓好日常管理维护;对城区范围内广告牌匾、灯光夜景、建筑物立面进行整治,发现有破损、缺字、漏字等现象,及时督查整改,全力打造城区特色夜景;加大对城区范围内的绿化养护管理力度,对绿化景观差、生态功能弱的绿地,及时进行加密补植和提升改造,对已经退化或影响观瞻的部分绿地、草坪进行更换,提升城市绿化档次;严格管理责任,加大城区范围环境卫生保洁力度,特别是对城区主次道路、城市居民区、社区居委会进行全天候、无缝隙卫生保洁,确保无盲区、无死角,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加强对城区范围内农贸(马路)市场的规范管理,落实市场管理责任,严格划线定位,确定市场范围,不得涨市暴市、影响交通,市场内部要保持卫生整洁、公用设施完好。
(二)公路沿线及客运服务整治。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合理设置、施划公路标识、标线;加强干线公路两侧和车站内外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对通往市区、景区的主要干线公路(G204烟上线、S210烟凤线)进行维护整修、植树绿化;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开展道路运输和城市公交安全检查,合理设置公交线路和站点;加强行业管理,抓好公路沿线、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提高交通运输和窗口单位服务质量。
(三)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开展铁路沿线环境整治,重点清除铁路沿线村庄出入口两侧、铁路涵洞口两侧可视范围内垃圾堆和卫生死角;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铁路沿线各类商户规范管理,确保经营场所物品堆放整齐有序,周边环境卫生整洁。
(四)饮食安全及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宾馆、酒店等餐饮单位食堂的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继续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增强餐饮业主自律意识,促进餐饮单位规范经营;落实重点传染病防控措施,抓好宾馆、酒店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定完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商业规范及管理。坚决打击强买强卖、欺客宰客行为;规范商业街区的广告牌匾;引导商业贸易、休闲娱乐单位按经营类型相对集中布局,促进服务业繁荣。
(六)环境污染整治。抓好重点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燃煤锅炉烟尘污染、餐饮业油烟废水污染、噪声污染以及企业“三废”达标排放整治,加强对医疗、交通运营垃圾管理,着力营造清洁舒适、运行有序的环境氛围。
(七)旅游景区(点)整治及服务规范。重点加强对旅游景区(点)内环境和周边环境整治;协助抓好旅游景区游乐设施安全检测,确保安全运营;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
(八)规劝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抓好日常救助,为街头流浪人员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护和资助返乡等服务。开展主动救助、巡回救助,定期主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发现带有组织乞讨性的犯罪行为,及时报请公安部门依法处置。搞好集中救助,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城区主要繁华路段、景区等地点开展集中救助行动,为亚沙会创造安定有序环境。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动员部署阶段(3月上旬)。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编制整治规划,确定工作重点,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运行机制。
(二)组织实施、集中整治阶段(3月中旬—5月中旬)。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深入扎实地开展环境整治活动。区政府将加强工作督导、调度,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三)检查考核、总结验收阶段(5月中旬—6月上旬)。区政府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迎接亚沙会开幕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区政府成立迎亚沙大干100天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负责抓好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服务和督查考核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确定整治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保证整治行动积极稳妥、扎实有效推进。
景区安全整治方案范文4
一、工作责任
责任领导:
主要责任单位:区安监局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监察局、区质监局、区供销社、区交委、区教委、区劳动保障局、区邮政局和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
二、工作目标
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销毁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清理,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要结合全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求。全面掌握隐患存在节点、部位,剖析存在隐患的原因及危险性,制定措施,治理安全隐患,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经营零售点安全条件核查合格率100%杜绝死亡事故。烟花爆竹经营企业2010年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三、工作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时间从年7月20日至12月15日。
一)制订工作方案,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8月10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有关单位职责,层层分解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做到一个不漏,大排查阶段(8月11日—8月31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针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零售等环节认真开展自查。彻底到位,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开展大整治和大执法的相关工作。
三)进行整改治理,大整治大执法阶段(9月1日—11月15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对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烟花爆竹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回头看”总结成果,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6日—12月15日)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政府督查室组成督查组。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内容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重点内容
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搬运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2烟花爆竹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和防雷、防爆、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及电气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安全警示标语和安全标识牌是否符合要求。
4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超员作业、超核定品种储存及违章作业现象。
5产品流向登记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6否存在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或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二)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重点内容
1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情况。
2烟花爆竹零售点专店、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3零售点安全距离、安全通道、安全设施及零售场所面积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4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超标准和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
三)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工作检查督查
1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以下简称“打非”责任是否落实。
2否制订了打非”方案、建立有效的收集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信息系统、建立并落实了定期排查和“打非”例会制度。
否及时组织了打非”活动,3打非”经费及各项保障是否落实。当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现象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副区长李燕强任组长,区政府成立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区安监局局长罗雯盛任副组长,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监察局、区质监局、区供销社、区交委、区教委、区劳动保障局、区邮政局的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安监局,由罗雯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全区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日常工作。
或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负责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区安监局:牵头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不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
区公安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侦办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区监察局:依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对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察。
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等违反工商登记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区工商分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管理。
依法查处流入辖区的伪劣烟花爆竹商品。区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监督管理。
规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经营点的经营行为,区供销社: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日常安全管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打非”工作。
区交委: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运输烟花爆竹车辆及非法携带烟花爆竹进入车站、港口、码头、搭乘车辆、船舶的违法行为。
教育中小学生不参与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区教委:负责在中小学生中开展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教育。
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查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中的非法用工行为。
区邮政局: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邮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充分发挥村委会、居委会的作用,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执法大整治工作,无权查处执法的及时报告相关区级主管部门。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把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作为预防事故、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机制,切实推进。
抓好落实。各镇街、园区(新城、风景区)和区级有关部门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经营零售点切实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阶段、重点部位的安全事故防范,二)突出重点。严防死守,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三)重在治本。开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标本兼治。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排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条落实,坚决处理到位;对不再具备经营许可安全条件的经营零售点,要及时吊销经营(零售)认可证;要着力推进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营零售点负责人对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四)落实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是烟花爆竹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的责任主体。进一步落实整改资金,对本单位隐患进行认真、细致、全面的排查治理,做到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资金和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街安监部门和区安监局报告。
景区安全整治方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整体迁移的原则;坚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态格局。
二、工作目标
按照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构建和谐殡葬,本着尊重当地习俗,自2013年9月15日到2014年1月6日,对坟墓进行迁移。通过迁移,让视野可及、有碍观瞻的坟墓恢复生态植被,达到墓地生态和自然景观相融合的目标。
三、整治范围及实施时间
对夏郢组坟墓进行逐个编号、调查摸底、造册登记,桃蹊园区(路养鸡场对面)的坟墓231座,实施时间:2013年9月15日-2014年1月6日;
四、整治方式
整体迁移至村平房村民组的退耕还林林地范围内,由乡建设办统一规划设计、招标、施工建设,统一迁移安葬。
五、整治坟墓补偿
按规定时限自行迁移异地的坟墓补偿标准:单坟,每座补偿人民币400元;双坟,每座补偿人民币600元;
六、整治实施步骤
坟墓整治工作从2013年9月15日至2014年1月6日,分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9月15日至2013年11月8日)。
召开坟墓整治动员会和成员单位协调会,整治坟墓通告,利用标语、悬挂横幅、宣传车等手段。宣传专项整治的政策法规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登记造册阶段(2013年11月9日至2013年11月29日)。
自通告之日起,坟墓户主在20天内到坟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坟墓进行登记,办公室设在村。
(三)核实确认阶段(2013年11月30日至2013年12月20日)。
坟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坟墓户主登记的坟墓,对照调查摸底时的坟墓登记等原始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经坟墓户主签名确认。
(四)整治迁移阶段(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1月6日)。
对已核实的坟墓进行异地迁移,对查找不到坟墓户主的坟墓或逾期未办理整治的坟墓,以无主坟墓处理,由乡村组织人员强制平整,美化绿化。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
为加强对乡旅游风景区部分坟墓迁移工作的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乡旅游风景区部分坟墓迁移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同志任第一组长,乡政府乡长为组长,分管民政、建设的副乡长和村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乡党政办、社会事务办、村等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为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并相应成立宣传发动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宣传发动、迁坟公告等;调查搬迁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登记造册、调查核实等、规划建设组,组长:,成员:、,负责迁坟后的土地平整、绿化等;安全保卫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安全保卫、法律政策解释等;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车辆等保障,做好消毒、灭菌等;效能督查组,组长:,成员:,做好迁坟的检查督导工作。同时,实行乡、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包工负责,狠抓落实。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通力协作,齐抓共管
开展乡旅游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是一项移风易俗的工作,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政策性强,乡机关各部门和村要通力协作,确保迁坟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教育工作是迁坟工作的关键,村要站在发展的高度,加大宣传开展乡旅游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目的、意义和要求的力度,营造声势浩大的迁移工作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车、设立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并参与坟墓迁移工作,广泛宣传迁移工作,适时曝光阻碍迁移工作的行为。使殡葬改革和环境保护等政策法规以及迁坟工作目的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党和政府的号召真正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落实责任,严明纪律
乡党委、政府将把乡旅游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教育好乡村干部职工自觉执行有关规定的同时,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共同把迁坟工作做好做实。在迁坟工作中,按照工作职责及相应的奖惩措施,严明纪律,对表现积极、工作出色的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互相推诿的给予通报批评。使乡旅游风景区坟墓迁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景区安全整治方案范文6
【导语】以下是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旅游行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总结》,供您查阅。
根据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市消委字〔20XX〕8号)和市旅发委《关于印发<20XX年**市旅游行业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旅发字〔20XX〕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夏季消防工作会议以及《关于印发<20XX年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我委组织人员对行业管辖范围内的酒店、旅游景区、旅行社(含门市部)进行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县旅游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总体平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夏季消防检查研究部署情况
我委就此次消防检查工作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夏季消防工作,印发了《关于印发<20XX年**县旅游行业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并联合消防部门开展了专门检查,要求旅游企业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和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情况
今年6月以来,我委集中开展了“奋战90天、全力保平安”暨夏季消防检查行动,采取日常检查和专项治理相结合的方式,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以星级饭店、星级农家旅馆以及A级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为重点,主要检查旅游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做好大型团队游客和旅游节庆活动的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提示、消防安全工作。经排查,未发现各酒店、旅游景区、旅行社(含门市部)的火灾隐患问题。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情况
(一)在酒店、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LED显示屏、标语等形式,进行消防安全提示。各酒店也在酒店电梯等显目位置粘贴了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消防安全三提示等,切实提高涉旅单位人员及游客消防安全意识。
(二)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6月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县消防大队组织全县生产性企业开展了为期3天的全县生产性企业消防培训班,我委组织各涉旅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由县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员轮流进行授课,就不同的单位和企业提出了相应具体的基本要求,并就火灾基本知识、防火、灭火、逃生自救等方面进行了培训,着重强调了如何做好防火和安全生产方面工作。
(三)组织耀升国际饭店工作人员到县消防大队开展参观体验活动,并由县消防大队进行了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使用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涉旅人员的消防器材使用技能。
四、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标准管理工作情况;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消防器材配备,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一)各旅行社(门市部)均已按照要求配备了灭火器,我委也要求各旅行社(门市部)做好日常的用电安全管理,加强电路检查,避免因电路问题引发火灾。
(二)阳岭景区内大门区域的建筑、景区内的旅游厕所以及云华茶场、作家村茶艺馆、山顶小卖部等场所也按要求配备了灭火器。云隐寺旅游厕所原配置的灭火器被人为损坏,现已进行了更换。
(三)耀升国际饭店消防工作做的比较到位,未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我委已要求酒店进一步做好对住店人员的消防安全提示,并加强消防安全的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