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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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如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范文1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1.突出党的十精神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党的十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党的十精神统揽、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国”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3.突出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立足当前社会和广大公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重点开展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新颁布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采取安排自学、集中培训、举办讲座、巡回宣讲、阵地宣传、组织考试和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强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4.突出服务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法制宣传。围绕我镇各项工作事业目标,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建设更水平的美好新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推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1.强化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并健全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的经常化、制度化。着力提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深入开展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并将其纳入公务员年度培训内容,加大对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公务员每年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镇机关开展“一月一法一考”工作,不断提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3.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和法制副校长“五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法制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提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实效。

4.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重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新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化企事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提权利义务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5.加强社区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全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大力开展村、居“两委”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培训,加强农民工的普法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和社区居民积极学法用法,增强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三、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有效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镇”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机制,规范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途径和方式,立足群众需求,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积极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拓展服务领域,广泛开展法律进社会组织、进院落农户、进集贸市场、进公共场所、进建设工地、进寺观教堂、进网络等活动,根据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层面延伸,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全覆盖,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有效地服务群众,调动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普法效果。建立完善“法律六进”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继续推进法治创建,促进各项工作法治化

1.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估标准,明确创建目标,努力提创建实效,推进法治建设。要将创建活动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为民办实事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在维护群众利益中的作用,使群众真正从法治创建中得到实惠。

2.深化依法治理。以创建“法治”为载体,结合实际,大力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一是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不断提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二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继续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丰富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内涵,不断提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阵地建设。加大大众传媒普法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加强普法窗口场所建设,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公示栏、法制宣传橱窗、普法长廊、乡村少年宫、法律图书角等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4.打造法治文化。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推进本土法治文化产品创作,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法制文艺发展繁荣,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文化需求。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乡村文化等有机融合。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路径,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传播。组织筹划法制宣传教育重要节点宣传活动,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五、组织开展中期督导检查,推动“六五”普法深入实施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下半年在全镇组织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科学制定督查方案和考评标准,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务求“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自查,及时查漏补缺。做好全国、全省、全市、全县先进的推荐工作,树立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六五”普法规划更加全面、深入、有效实施。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1.强化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普法和法治创建工作保障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普法工作指导、督查、考核。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建立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坚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利用普法网站、简报等,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学习交流和指导。

如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范文2

【关键词】法治新闻;社会管理法治化;发展策略

一、法治新闻概述

当前,新闻界出现了“法制新闻”和“法治新闻”两词并存混用的局面。一般来说,“法制新闻”是指新近发生的具有受众及时知晓意义的法制信息。

作为一种专业性新闻,法制新闻是以1980年《中国法制报》的创刊为标志,伴随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而蓬勃发展起来的。而对于“法治新闻”,虽然理论界至今还没有做出科学的界定,但通过对“法制”和“法治”的辨析,我们可以肯定,与法制新闻相比,法治新闻更注重对公平、正义等法治精神的宣传,更关注普通人的公民权利。如果我们采用法治新闻这个概念,则可以提醒新闻工作者时刻把“法治的价值追求”作为新闻写作的指导思想,从而拓宽报道题材,在新闻报道中将法律与社会大背景联系起来,尊重人的价值,表达人的呼声。通常来说,法治新闻具有以下三大方面的社会功能。

(一)正确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

在新闻实践中,法治新闻通常会陈述和描述法治事件或案例,以案说法,教育和引导民众以此为鉴,汲取法律的营养,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处事的能力。事实上,人们在阅读法治新闻时,并非纯粹消遣,往往会触动神经,进行思索,受其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引导自己合法地处理事务。

(二)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扶弱助困

社会上有不少弱势群体,当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少数强者侵害时,往往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新闻媒体要自觉关注这些弱势群体,除了协助和配合相关法律和社会职能部门为他们开展司法援助活动外,还要在新闻报道中注意听取他们的呼声和疾苦,通过各种相关的新闻援助活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抑恶扬善,弘扬社会正气

作为社会舆论公器的新闻媒体,报道打击犯罪的新闻,在字里行间传递社会和民众正义的共鸣,这会让读者在阅读后备受鼓舞,让犯罪分子和试图以身试法者在强大法律威慑面前望而却步。

二、社会管理法治化背景下的法治新闻

党的十报告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十六字方针中增加了“法治保障”。这意味着党的十明确了要实现“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思路,并表明中央已将“社会管理法治化”作为我国法治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指引与基本方向。

社会管理创新的本质是以人为本,实现善治良政,达到社会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社会管理创新要求我们不断破解社会公正、公共服务、公共安全、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制度、保障性困扰和机制性束缚,实现“三个转变”,即:管理目标由“为民做主”向“人民民主”根本转变;管理主体由“政府大包大揽”向“多元社会主体协同治理”根本转变;管理方式由主要依靠政策管理向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根本转变。可见,实现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重要一环,为此,要全面推进我国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进程。

在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过程中,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既处于战略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大众传媒由平面媒体拓展到影视媒体、网络媒体,信息和意见随时被捕捉与放大;社会结构由单一党政系统发展到公权力系统、企业系统和公民社会系统并存。在面临这些变化和挑战时,有的地方政府在社会建设、管理、服务过程中,呈现重行政手段轻法治手段、重个人权威轻法治权威、重政策应用轻法治规则的现象。这些都严重阻碍了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进程。因而,在全面推动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最终形成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氛围,普遍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的水平。

但是,当前在社会管理实践中存在着一种错误的倾向,认为加强社会管理就是加大管理力度,主张采取严厉措施,严管重罚。这种倾向具有明显的“人治”色彩。从这一错误认识出发实施社会管理行为,不仅无法达到有效的社会管理,反而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而这种错误倾向的存在,充分表明在社会管理创新进程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此,应大力发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政府、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法治意识。通过提高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法治氛围,不仅能够减少乃至防止政府对社会生活的盲目干预,确保政府在社会管理中正确发挥作用,而且有利于形成社会组织、公民等社会主体自主管理的空间,规范各类社会主体的行为,进而促进社会和谐。

法治新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一种重要途径,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促进法治新闻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的发展,通过法治新闻的宣传和教育作用,使社会普遍形成法治氛围,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推进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各项制度体系建设,从而更好地为社会管理法治化服务,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三、法治新闻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的发展策略

通过前面对法治新闻所具有重大社会功能的描述,我们发现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法治新闻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治新闻将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得以全面发展,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五方面展开。

(一)法治新闻应因地、因时、因事制宜

如何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更好地发展法治新闻报道,从而充分发挥“以案说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笔者认为,基于法治新闻的复杂曲折性而易滑向新闻娱乐化,法律内容的严肃性和表述严密性而易滑向新闻说教化,以及法治新闻报道实现传播效果最优化,我们可以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从实际出发,选择适当角度进行报道。这就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让报道成为犯罪事实展览和犯罪教科书,因此,精心策划报道,选择合适的报道角度尤为重要。第二,抓住恰当的时机,优先报道。新闻事件报道越及时迅速,新闻传播价值就越高,否则,就失去新闻报道的意义;同时,不必从事件发生到结束连续不断地追踪报道,应有所选择,有所侧重,通过报道事件关节点,满足受众的信息需求。第三,把握重点内容,因事而宜。这要求把普法学法作为法治新闻报道的出发点和归结点,让报道充满人文关怀,不仅关注物质层面的人,而且关注精神层面的人,强调人的价值,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社会权益,注重人的和谐发展。

(二)法治新闻应适应市场需求

在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的过程中,法治新闻如何突破“同质化”竞争形势,把法治新闻做得令广大读者喜闻乐见,以达到最好的普法效果呢?那就是要适应市场需求,走受众定位之路,走法治专业报的专业之路。作为受众,按个人需求获取最大量的有用信息,是人们的普遍愿望。对信息各有所需、各取所需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因此,法治新闻报道不能停留在就事论事的层面,要选取典型事例挖掘其发生的社会环境和社会背景,去寻找事件发生的症结。另外,法治新闻要带着读者的兴趣,深入到普通读者一般不可能直接接触到的社会管理层中的各个领域,反映法治进程和法治建设中的新现象、新趋势。

(三)明确自身的角色定位

法治新闻的发展必须在明确自己基本定位的基础上,树立“公益为本,经营为用”发展的理念,应当把追求社会公正作为最终的价值。司法通过公众同意的公共准则——法律来解决纠纷,以追求法律上的公正;传媒则通过激发公众内心的价值标准——道德来评判是非,以追求道德上的公正。但在实践中,应当划清界线,否则很容易导致“媒体审判”现象出现。而“媒体审判”与“无罪推定”、“罪刑法定”原则相悖,妨碍、干预和影响司法的独立和公正。因此法治新闻在发展过程中,要做好角色定位。

(四)不失生动的情况下,正确使用法言法语

法言法语是具有法律专业特色的、体现法律规定内容的、特定的法律规范用语。法治新闻报道,无论是人物称谓还是表述法律行为,都必须严格使用法律专业术语,例如“书”和“状”是就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所以,不可随意使用、自造滥用法律用语,产生错误的引导。但是,法治新闻面向的是普通百姓,因此在采写过程中,要做到通俗易懂,增强其可读性,避免局限于法治领域报道的做法,改变法治新闻报道的视点,拓展延伸法治新闻宣传报道的范围,用社会的各种视角和观点解说法律现象。

(五)积极融入创新思维

当今,在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面临新的情况,新的举措,要敢于发散思维,开拓创新。法治新闻报道就是在数不清的案例中取舍,在取舍中,要有创新精神,不要满足于报道一些曲折离奇的案例,而是要从案例中挖掘深层次的东西。一些看似普通的案例,如果经过认真分析,去伪存真,挖掘其真谛,可能会有好新闻产生。

参考文献:

[1]殷修林.“法制新闻”笔谈.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1

[2]王更喜.由“法制新闻”到’法治新闻”.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3

[3]祥耘.法制新闻的社会功能.洛阳师范学院学报,2012,1

[4]徐汉明.全面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湖北日报,2012,11.27

[5]顾华详.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治建设研究.重庆邮电大学学报,2012,2

[6]林凌.论法治新闻报道的优化策略.传媒观察,2009,7

[7]李丽.浅谈法治新闻中的策略传播.新闻实践,2010,12

[8]唐欢.如何突破法制新闻发展瓶颈.新闻世界.2012,4

[9]韩少冲.浅谈对法制新闻的几点认识.东方企业文化·策略,2010,8

如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范文3

〔论文关键词〕法治政府;依法行政;三大机制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落实党的十七大“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中之重。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7年来,我国依法行政工作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如何从体制机制上找准抓手和平台,是新时期依法行政工作面临和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 我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成就与困境

1.建设成就

我国在推进依法行政的征程上,不断探索与创新,政府法制工作从无到有,不断规范与完善,尤其是在《纲要》颁布实施以后,法治政府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机制日渐完善;政府立法工作从粗到细,逐步覆盖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逐渐形成;政府法制监督工作由弱到强,有力地保证了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应该说,我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目前已经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也是到了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 

2.现实困境

虽然我国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征程上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体制机制不成熟、不健全,推进力度不稳定。实际工作中“概念法治”、“形式法治”和“两张皮”现象比较突出;建设法治政府的推进动力单一,主要依赖于“人”的自觉性,存在以“人治”推动“法治”的特殊现象;法律制度在保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相对滞后,立法与改革的关系不够衔接;以人为本和保障民生方面的制度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部门利益的倾向仍然比较突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职能缺位、越位和不到位的情况仍然突出;行政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行为不规范的情况仍然突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不理想。有的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有畏难情绪,对依法履职底气不足,被动作为的情况比较突出;政府法制工作还比较被动,服务大局的思路和办法还不多,能力还不强。机构建设欠账太多,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很不适应,严重制约了政府法制工作的正常开展。这样的状况,很难担当起繁重的依法行政的工作任务。

二、建设法治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机制问题

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要实现健康、有序、持续地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从机制抓起。机制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抓机制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侧重于对事物发生、发展内在规律的把握;同时,抓机制也是一项关键性的工作,能够把握事物的运动机理,更加能动地、有效地驾驭事物。抓机制不仅有方法学上的意义,更能体现我们对法治政府本质的认识和对建设法治政府过程的认识。

1.建设法治政府的机制保障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机制系统庞大,关系复杂,需要研究和完善的机制很多。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和完善“三大机制”,即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研究“三大机制”既是理论指导的需要,也是实践推动的需求。动力机制要解决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问题,建设法治政府能否被推动或取得预期的发展,很大程度取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因此,动力机制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机制。评价机制要解决法治政府建设评价的主观性、随意性。评价是一个基础性工作,是对工作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完善建设法治政府的评价机制,是科学、统一、客观、公正衡量一个地区依法行政法、建设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的前提。监督保障机制要解决的问题是发现和纠正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一切违反法律规定、法律原则的行为,防止和纠正出现的偏差和失误,确保行政管理活动全面依法运行,保障各项评价指标执行到位,推动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实现预定目标。 

2.“三大机制”的相互关系

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是有机统一、相互影响、互相促进的关系。动力机制的本质在于调动主体的积极性,通过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形成合力,以使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评价机制则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提供价值评判标准和检验依据,使法治政府建设可操作、可评判;监督保障机制目的在于通过遏制行政权力的滥用,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提升行政效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不动摇。没有动力机制,法治政府建设将缺乏动力而陷于僵化、停滞状态;没有监督保障机制,行政权力将失去制约,产生权力腐败,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此外,动力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是否有效运转,要依靠评价机制提供一套科学指标体系来判断和考量,从而检验法治政府建设的成效。总之,三者之间是互相配合、互为保障、相辅相成的关系。建设法治政府,不仅需要“三大机制”各自具备良好的性能,还需要它们有机的结合,协调稳定的发挥其总体功能。

3.“三大机制”的运行环境

建设法治政府机制的运行环境是指影响建设法治政府机制运行的各种外在因素和条件。建设法治政府机制的设计离不开环境的现实;机制的运行必须依赖于环境的协调与保障;机制的运行必然作用于环境,对环境的条件提出改变或者改善的要求;只有机制和环境相互协调,相互适应,建设法治政府机制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建设法治政府机制的运行环境包括法治环境、政治环境、社会人文环境、经济环境、国际环境等诸多方面。

三、建设法治政府的“三大机制”

1.动力机制

动力机制是关于动力的内部结构和形成机理,动力的形成、发生的原因、各种要素间的关系。建设法治政府的动力受动因、动能、整合三大要素影响。动因是动力产生的原因,归纳起来有政治因素、经济因素、文化因素、改革因素、法制因素等因素。动能是在一定条件下能够或者可能产生动力的各类资源的总称,主要包括人、政府、制度以及规划与计划、领导与指导、教育与培养、监督与考核、褒扬与批评等。整合是动因和动能作为机制系统内的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律相互之间的融合、联系。整合是动因与动能结合,并被激活后形成动力的过程,是动因和动能转变为动力的过程;整合也是若干动力叠加、融合,形成更大合力的过程。动力包括单一动力和复合动力。一种动因与一种动能的融合产生单一动力。一种动因与多种动能的融合产生复合动力。比如,将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调整政府管理职责作为动因,将制度建设作为动能,就产生政府机构改革的动力;将顺应民主政治发展作为动因,将领导干部作为动能,就会产生转变领导干部执政理念,恰当调整权力与权利平衡关系,提高领导干部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动力;将转变政府职能作为动因,将各级各类公务员作为动能,就会在广大公务员中产生转变行政管理理念,保障公权力正确行使的动力;将加强法治建设作为动因,将行政行为作为动能,就会产生规范行政行为、公开行政过程、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动力;将执政党关于加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决策为动因,可以同时在一系列动能上进行系统的、全面的融合,可以以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理念和能力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制度、制定规划与计划、监察考评等等为动能,产生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强大动力,使建设法治政府的速度大大提升,收到很好的推进效果。

现行的动力机制主要是“首长”推动型的建设法治政府动力机制和政府主导型动力机制。“首长”推动型和政府主导型的动力机制有其存在的现实基础,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目前特别需要建立其他社会成员参与的动力机制。一是要科学发挥党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核心引领作用。二是要扩大公众参与,构建“政府+公众”双引擎动力模式。三是要借助建设法治政府对政府公信力的提升,构建和健全法治政府公信力的内动力机制。四是要发挥非正式制度的动能作用,构建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复合动能体系,为法治政府的建设提供高效的、复合型的推动力。

2.评价机制

评价机制具有导向、尺度和监督功能。在设计法治政府指标体系时需要把握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阶段性原则;将人民满意度作为衡量法治政府建设的标准,正确处理好社会评价与自我评价和上级对下级评价的关系;充分考虑运行成本。考评指标的标准、内容要科学合理、简明扼要、易于操作。

《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是近年来四川在着力推进依法行政中的重要创新成果。该指标体系既具有理论上的意义,又具有推进依法行政的实际价值,最大的特点是指标简化,重点突出,贴合四川实际,并十分注意回应社会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期待。一是指向明确。指标的考评对象是市县政府,这样突出了依法行政的重点和难点,把握了工作的重心和大局。二是方式创新。是“评估”,不是“评价”,用较少的指标来估价总体情况,这既符合工作实际,又体现了客观规律。三是内容创新。突出了依法行政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等方面设定评估指标。四是建立配套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办法》,与《评估指标》相配套,保证《评估指标》运用得到落实。五是评估方式创新。评估采用上一级人民政府评价、被评估单位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上一级人民政府的评价结果在评估中所占比得自上而下逐级递减,社会评价结果在评估中所占比重自上而下逐级递增。2009年该指标首先被实际运用于四川省6个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县依法行政工作,发挥了很好的引导和考评作用。《评估指标》应当作为考核、任用、晋升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成为考核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行政工作的“硬指标”、“硬实绩”和“硬约束”。

3.监督保障机制

监督机制是一个庞大的制度体系。建设法治政府的监督既包括政府的层级监督,还包括政党、人大、司法机关、社会团体、人民群众对政府的监督;既包括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又包括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监督具有修正、反馈、预防和保障功能。

监督保障机制的运行应当围绕动力机制的实现进行。组织建设是监督保障的前提和基础,强化考核是监督保障机制的有效抓手,制度机制完备是监督保障机制实现的重要保证。要积极发挥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等专门监督的作用。以权力制约为突破点,进一步完善权力制衡结构,以权制权;科学分解内部权力,合理分权;规范权力运行程序,依法制权;推行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严密监督网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注重完善民主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推进民主监督制度化建设;逐步实现权力公开透明。监督保障机制要搭建有效平台:关键是行政执法机关内部制约;核心是行政权力的限制;基础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效能要靠政府信息公开;要进一步创新行政复议机制。

四、四川建设法治政府的纵深探索

如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范文4

关键词:法制教育;高职学生;“三位一体”法制教育常态化机制

中图分类号:G7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6)-03-0062-02

“四个湖南”已成为湖南省的新名片,其中“法治湖南”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关键软实力。法治湖南建设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湖南的具体实践,《法治湖南建设纲要》强调“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形式主义”。 湖南有70多所高职院校,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教育部门,应持久、深入地开展法制教育。

一、高职院校加强高职学生法制教育的意义

法治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是预防犯罪、提升公民法治思维、构建法治国家的重要措施。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党的十以来,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全国上下开展了广泛的法制教育,湖南的高职院校也不例外。

(一)践行依法治国思想,推进“法治湖南”从理论形态向实践形态转变

依法治国标志着我们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历史性转变,法治思想承载着正确的思维方式、行为模式和价值取向。重视高职学生法制教育对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以及法治实践具有重大的意义,有助于推进法治思想从理论形态向实践形态转变,有助于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使高职院校成为法制教育的有效阵地,为社会培养更多具有法律意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有效的法制教育将促进湖南高职院校践行法治精神,构建法治环境,以适应湖南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提升高职院校服务地方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有助于提升高职学生法律素养,让法治精神促其成才、发展

高职学生作为庞大的青年群体, 已成为法治精神重要体现者和传承者。高职学生的主流是积极、健康的,但高职学生群体有其特殊性,校园出现的种种现象说明高职学生法律素养偏低,例如缺乏纪律意识、秩序意识、规则意识。近年来,高职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增多,犯罪呈现出智能化、团伙化、突发性等特征,暴露出确实有一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漠、法律知识缺乏,这不仅影响校园稳定,还严重影响到高职学生的成才和发展。通过开展有效的法制教育,能促进高职院校把法治要求及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统一到法制教育活动上,帮助学生学法、守法、用法、护法,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从理论的高度和现实的角度帮助高职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制观,并内化为日常行为,正确对待和处理各种纠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为将来走向社会、服务社会打牢基础。

(三)有助于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

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有助于将法治理念渗透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让法治精神成为校园时尚,净化校园环境,打造法治校园,用法治精神鼓舞学生,并充分发挥法制教育中高职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其接受法律教育和参与法律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把法治精神变成自己的行为标准和自觉行动,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知行统一,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和校风建设,提升校园文明程度,构建和谐校园。

二、高职院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有效性缺失

党的十明确提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的意识”。当前,各高职院校正积极贯彻中央及有关文件精神,不同程度地加大了高职学生法制教育的力度。但从现状来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还存在诸多问题,未达到应有的教育实效。

(一)法制教育形式化

部分高职院校在办学过程中重视的是办学规模、办学条件等硬指标,没有意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一味地强调学生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培养和学习,忽视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无论是学校层面、教师层面、学生层面都没有足够重视法制教育,导致法制教育形式化,雷声大、雨点小,法制教育方案只是为了应付检查。

(二)教育教学效果不理想

教育过程教条化,缺乏互动性,学生多是被动接受,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大多还停留在法律素养培育的浅层面,即法律知识的掌握层面,并且连这个层面的教育都未能达到理想效果,课时、教材没有充分班长,往往只是结合案例简单地讲解法律条文,加之很多院校采取大班上课,教师不能及时与学生沟通,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法律教学。

(三)法制教育目标不明确、缺乏针对性

部分高职院校没有经过深入调研,没有认真思考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任务,因此法制教育思路不清,未形成系统化的法制教育目标和方法,没有把法律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忽略了将法律素养的培育渗透到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等活动中去,导致法制教育缺乏针对性,难以满足现代社会对高职人才的要求。

(四)教师法律素质参差不齐

法制教育是一项政治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对法律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就目前高职院校的师资配备来看,很难象本科院校那样有一支理论水平过硬、实践经验丰富的法律教师队伍,极大地制约了法制教育的开展。现行的法制教育专任教师多数为“半路出家”,没有经过系统化的培训,对现实法制缺乏感性认识,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也存在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照本宣科、填鸭式教学,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为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这无疑直接影响到法制教育的效果,不利于法治建设,加强这部分教师的法律培训迫在眉睫。

三、基于法治湖南建设构建高职院校“三位一体”法制教育常态化机制

湖南高职院校数量较多,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教育部门。针对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缺失的现状,笔者结合中央精神精神和法治湖南建设的需要,积极探索创新高职院校学法制教育的途径,形成“三位一体”法制教育常态化机制。该机制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法律教学常态化机制

法律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法学基础理论、依法治国理念、基本法律常识和必备专业法律知识,目的是让学生掌握法学的基本观点,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从内心形成法律信仰,增强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目前课堂法律教学是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仍以教师灌输为主,且教材内容滞后,不能满足高职学生学习的愿望以及法治建设的需要。因此,高职院校要针对以上问题在法律教学、学科渗透等方面做出改革,以增强法律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①要明确法律教学对高职学生法律素养的培育的含义。一是将社会对高职学生的思想行为要求内化为其对法治理念和法律规范的认同,帮助他们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律权威,成为具有法治精神、人文精神、敬业精神的合格人才;二是使其了解自己在职业活动中将会涉及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具有哪些法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便于其在未来的工作中有效防范和依法妥善处理出现的纠纷,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②改革教学方法、运用新手段,创新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例如优化案例教学,可在以往单纯的案例分析中加入了案例表演,即在提出相关的法律纠纷后,让学生分不同的角色自由表演案情,根据学生的实际案情发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用相关的法律知识解决问题,以调动学生参与讨论的积极性。③多途径、多渠道实施渗透教育。全员育人,专业课教师在进行专业教学的同时也要适当承担起培养学生良好法治精神的责任,坚持把专业教学与法律素养培育结合起来,把教书与育人有机结合起来,有意识地把专业知识与法制教育衔接起来,同时把法律素养培育渗透到实习、实训环节,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素养培育氛围,使学生接受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

(二)第二课堂法制教育常态化机制

第二课堂有助于健全和完善高职学生知识结构,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全面发展的人才,高职院校应认识到第二课堂在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以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以法律文化建设为窗口,以主题活动为抓手,以社会实践为载体,积极探索高职院校第二课堂法制教育新途径,丰富法制教育形式,优化校园法律环境,培养高职学生诚信品质、责任意识、遵纪守法意识,提升其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服务高职学生的成长与发展。如何利用第二课堂开展法制教育呢?很多学校进行了积极尝试:①拓宽教育渠道。建立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定期邀请干警来校开展法制知识讲座;通过校园网、广播站打造法制教育专栏,大力宣传世界先进的法治文明成果和优良的法的传统, 介绍法治中国以及法治湖南建设的进程,使校园处处见法,拓展高职学生的法制视野。②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国家宪法日以及新法出台等机会,组织学生采取在全校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图片展、悬挂条幅等不同的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宣传氛围。③开展法制征文、演讲以及以法制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手抄报、黑板报比赛,在竞赛中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并锻炼学生各方面能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④加大法律实践环节,例如组织学生社会调查、参观监狱,旁听有关案件的审理,开设模拟法庭,让学生在法律实践中更加直观地获得法律判断,加深对“讲法律、讲程序、讲法理、讲证据”的理解,形成良好的角色意识和职业责任意识。

(三)法制教育常态化保障机制

法制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校各部门共同关注,通过保障机制形成教育合力,确保法制教育常态化,从而在高职院校形成践行法治精神、争当守法模范的生动局面。①制度保障:高职院校首先要从党委层面高度重视法制教育,让法制教育纳入依法治校的管理轨道;学工处、团委、教务处等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制定本部门的法制教育方案,形成法制教育体系,把法制教育层层落实、向纵深延伸。例如教务处要将法制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宣传部门要有具体的法治文化建设方案。此外,各部门要建章立制,依法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及时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审查,对同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或废止,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明确职责。②师资队伍保障:为了满足新形势下法制教育的需要,高职院校要加强和改进法律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创造条件加大教师培训力度;二是要积极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等教学研讨活动,相互帮助,共同进步;三是通过兼、聘等多种形式,形成一支具以专职教师为主体,同时聘请部分长期从事司法实务的兼职教师为补充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通过师资队伍建设以确保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实现高职学生法律素养培育的持续性。

四、结束语

“法治湖南”不仅是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一张名片,也是湖南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湖南建设已成为全省上下的共识和共为。高职学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是形势需要。针对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缺失的现状以及法治湖南建设的实际需要,地方高职院校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和改进法制教育工作,通过“三位一体”法制教育常态化机制,帮助高职学生提高法律素养,增强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确保法制教育坚持不懈、常抓常新,使法治精神成为校园时尚、校园追求,进一步提高高职人才培养质量。

参考文献:

[1]李赛红. 大学生法制教育之我见[J].科教文汇,2012,(03).

[2]彭军林.高职生法律素养培育探析[J].职业时空,2011,(03).

[3]彭军林,雷满丽.论新形势下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任务[J].文教资料,2015,(05).

如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范文5

关键词:党员干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15)-09-0028-02

努力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是摆在每一位党员干部面前的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

一、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大意义

(一)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革命蓝图的实现,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而关键还在于党员干部的态度、决心和行动,在于党员干部带头践行法治的过程。各级党员干部作为执掌国家权力和治国理政的重要主体,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担负重要责任,是党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中坚力量。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如何,直接决定着党依法执政理念的落实、影响各级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效果,也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成败。因此,只有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具有坚守法治的定力,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以上率下,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才能建立起法治国家。

(二)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解决当前现实问题的需要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而当前我们在法治建设方面还存在的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这些问题,违背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妨碍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而解决这些问题不仅要靠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和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仰,更重要是依靠有法治思维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的党员干部。作为执政党,党员干部应当是法治精神的践行者、捍卫者。唯有他们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唯有他们事先正己,用行动作出表率,才能将依法治国贯彻到治国理政的具体行为中去。

(三)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党员干部自身的需要

当前,广大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有了很大的提升,但相对于经济、金融等领域来说,法律知识的贮藏明显不足,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复杂的社会矛盾还不能得心应手。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法律规则意识不足,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水平不高。这些问题说明,有些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能力与依法治国的需求之间还存在相当大的距离。只有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履行职责行政权力所需要的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自觉的提高法治意识,提升依法办事的能力,才能解决这些问题,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更好的发挥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

二、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律知识欠缺。尽管法律知识是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的重点,但是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将法律知识学习流于形式,以致于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一些基层的党员干部对法律知识学习的不够系统、全面,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理解不够准确、深入,直接影响到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提高。

二是法治思维淡薄。由于一些党员干部的法律知识不足,法律意识不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观念还没有很好的树立起来,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等现象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依法行政的水平。

如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范文6

[关键词] 依法治市 依法治国法治社会

中图分类号:D033文献标识码: A

一、依法治市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1.依法治市是法治的具体实践

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最终为人民服务,这才符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

依法治市是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有效途径。社会的法治化,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体现,是法治社会成熟与否的标准。伴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依法治市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依法治市在依法治国战略体系中日益显现出举足轻重的地位。全面推进城市的民主法制建设,严格依法来管理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生活等各项公共事务,最终实现市政活动的法治化,必将对规范市政行为、提高市政效能、维持城市社会有机体的和谐生存与良性发展,从而推进城市社会乃至整个国家的法治文明建设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局部实践。依法治市是城市文明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它是一种与市场经济,民主法治,社会文化紧密联系、互相渗透的社会现象。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是依法治国的必由之路,它反映了举国上下对法治的呼唤和迫切要求。依法治国不仅需要在理论上深入进行研究探讨,更需要在实践中去探索、不断总结经验,通过依法治市的法治实践可以不断丰富、完善依法治国理论,使其理论的指导作用更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更加符合中国的实际。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在地方行政区域的具体实施,它使依法治国方略得以启动和深入,使法逐步由纸上的条文融入了公民的生活中,从而为法治国家最基本的“制度与人”良性互动关系的形成奠定了现实基础。

2.依法治市是法治的具体化、地方化和基层化

依法治市是适合中国国情,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特色之路。法制建设有个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经历一个不断积累和渐进的历史发展过程。依法治国是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法制建设的渐进历史过程,只有通过各种形式的依法治理活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才能得以贯彻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才能逐步实现。可以说,地方的依法治市是在依法治国方略和区域依法治理之间寻求的一种承上启下的有效形式,依法治市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最直接、最重要的前提。

依法治市涉及的主体和范围是广泛的,它包括本原性主体——城市人民和执行性主体——市政组织,具体有从市到区到乡镇(街)到各行业、系统,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经济组织到各类基层单位,包括村、工厂,居委会,学校、商店、市场。要求其根据宪法、法律和各类法规,结合各级、各地区、各行业(系统)、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宏观上研究如何完善各自的立法或完善各类规章制度。而后有计划地制定法规或制度,使一切都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从而实现法治。这些包括工作范围的方方面面。宏观上有含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和社会的;具体涉及到人事、财务、党务、政务、业务、学习教育、宣传等事务。这些必须是合法的、全面的、科学的、规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符合实际的、有具体责任的。

总之,依法治市的范围和事项与依法治国的要求是一致的,它是依法治国的具体化、地方化、基层化。

二、依法治市的具体措施

在实践中,如何落实依法行政,如何在依法治市的过程中具体操作,这是依法治国中的难点,也是依法治市的核心和重点。在依法治市的过程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作到以下几个方面:

1、坚持以依法治国方略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委、人大关于依法治市的决定、决议,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依法办事为核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参与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权力的实现,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法制保障。

2、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政府除采取措施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外,还要在职权范围内,根据改革开放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结合城市发展的实际,加强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制定工作。同时,为了保证依法行政,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要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程序行使行政职权,建立科学的行政决策、行政管理制度。做到:信息接收的规范化、法律化;市政决策的规范化、法律化;市政执行的规范化、法律化;市政监督的规范化、法律化,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适当、有效,把依法行政、廉洁勤政、高效务实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

3、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要正确对待和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办事,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市的重要环节,但目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问题还很突出,各级政府、部门、各单位都必须坚持立法和执法并重的原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主体,界定执法范围,确定执法责任,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使权力,依法履行义务,提高执法效率,把执法行为和执法效果统一起来。

4、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努力把依法行政落到实处。除了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外,还要大力开展政务公开、建立行政管理公示制度,积极推行科学的行政决策和行政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完善行政处罚听证和罚缴分离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积极探索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执法新模式;建立行政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损害赔偿制度,健全行政机关内部的自我监督、层级监督制度;认真执行行政监察法和行政复议法,正确履行行政复议职责,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完善执法监督检察制度,建立检查执法的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对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决策的水平;全面贯彻公务员条例,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的资格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