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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安全生产预案范文1
被告:中信宁波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公司),住所地在宁波市江东北路29号。
被告:扬州荣光电池总厂(以下简称荣光厂),住所地在扬州市南通东路140号。
原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于1988年11月26日更名为上海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继又于1995年11月24日更名为上海轻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1989年5月3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将“IDEAL”(理想)注册商标(注册号为303422)转让给上海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上海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又于1996年3月28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准转让给原告上海轻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有效期限至2007年11月19日止。1996年3月14日,上海轻工公司就该“IDEAL”注册商标的使用权、生产权、销售权与荣光厂签订了一份商标借用协议书。该协议约定:上海轻工公司同意将“IDEAL”商标已注册的15类干电池商品的生产权无偿借给荣光厂;借用期限从1996年1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为期一年;荣光厂在任何时候无权将该商标有偿或无偿转借给任何第三者;凡是使用上海轻工公司商标的商品,只能供上海轻工公司出口,不能供任何第三者出口,等等。同日,上海轻工公司就“IDEAL”注册商标许可荣光厂在指定的干电池商品范围内使用,与荣光厂又签订了一份商标借用协议书补充条款。该条款约定:荣光厂被许可生产标有“IDEAL”商标的出口产品,除上海轻工公司可收购出口外,不能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第三方供货;该补充条款的有效期与商标借用协议书等同。协议签订后,上海轻工公司与荣光厂就该两份协议书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备案和向当地工商局备查。该协议到期后,上海轻工公司口头许可该协议自动延期。荣光厂生产的“IDEAL”牌电池上未注明荣光厂的厂名和其产地,产地只注明中国上海。
1996年10月至1997年6月,宁波公司与荣光厂在未经商标权人上海轻工公司的许可情况下,就购买“IDEAL”电池多次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宁波公司在荣光厂处所购买“IDEAL”外销电池共计3400箱(每箱为24打,每打为12节)。宁波公司购买后共出口“IDEAL”电池2600箱,获利共计人民币47903.61元。1997年7月16日,南京海关根据宁波公司的报关资料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宁波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800箱,即19200打,总价值为16512美元的电池配件实际为“IDEAL”牌电池,经南京海关查阅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资料,发现“IDEAL”牌电池商标是上海轻工公司的注册商标,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宁波公司的行为已构成侵犯上海轻工公司的商标专用权。1997年10月5日,南京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没收宁波公司的该批侵权货物19200打电池。1997年10月20日,上海轻工公司以宁波公司、荣光厂共同侵犯其商标权为由,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上海轻工公司诉称:“IDEAL”牌电池在南美地区声誉甚佳。被告宁波公司指名求购被告荣光厂只供我公司的“IDEAL”牌电池,并以低价销售到南美,严重冲击了我公司正常的销售市场,造成我公司巨大损失。两被告的行为明显地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于被告宁波公司的行为,致使我公司1996年12月11日签订的96LH??6812合同无法执行,时隔数月后不得不削价出售该合同项下电池。被告荣光厂是我公司“IDEAL”牌电池的定点生产厂,我公司与其签有“IDEAL”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对该厂有多方面的约束。荣光厂的行为是显然违约。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在浙江日报等报刊上赔礼道歉;判令宁波公司赔偿我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45万元,荣光厂赔偿损失96000元。
被告宁波公司答辩称:本公司在1997年7月被南京海关告知“IDEAL”牌电池商标是上海轻工公司的注册商标之前,根本不知道南美客户求购的荣光厂生产的外销电池系原告注册商标,更不清楚荣光厂只是原告的定点生产厂,且他们双方还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荣光厂从未向我公司介绍过其生产的外销电池用的是原告的注册商标。因此,对于初涉电池外销业务的我公司不可能从主观上去应知荣光厂专业生产的电池是使用了他人的注册商标。鉴于此,我公司经销荣光厂产品的行为,并不存在明知或应知是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事实。我公司因南美客户的求购,一共陆续销售了三个20尺集装箱的荣光厂外销电池产品,其中涉及1996年的只有11月份一个集装箱。但这个1996年11月份的外销集装箱与原告提到的1996年12月11日签订的96LH?6812合同无法执行并无任何因果关系。综上所述,原告对我公司的指控和索赔缺乏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对我公司的诉讼请求。
被告荣光厂答辩称:我厂系原告定点生产“理想”牌电池厂家,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使得“理想”牌电池在外销市场有一定声誉,且较畅销。1996年底,由于市场的变化原因,原告方要货量下降,加之内销启动缓慢,使我厂库存的内销“理想”牌电池积压有所增加,我厂为了启动销售,采取尽可能拓宽内销市场方式,减少库存量。1996年11月,因宁波公司向我厂求购“理想”牌电池,我厂当即回复:“理想”牌电池是上海轻工公司的注册商标,我厂无权作外销,如果坚持购买该品牌电池,我厂只能卖内销“理想”牌电池给宁波公司。但宁波公司提出只要我厂提供货源以内销形式供货,卖到什么地方与我厂无关,无需我厂提供商检,并表示出了问题由其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我厂才同意与宁波公司成交。在该批电池被南京海关扣押后,宁波公司在承认自己有一定责任的同时,要求我厂能够赔偿其被扣押电池一半的损失,我厂当然不能接受。我厂认为对由此引发的商标侵权纠纷主要责任不在我方。但从对原告负责这一点出发,我厂由于未能坚持审慎的态度和与原告事前达成的有关约定,忽略了对方这样做可能形成的后果,特此向原告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将吸取这一教训。为了珍惜和巩固我厂和原告业已存在的友好合作关系,我厂特向原告方提出和解,恳请原告应允我方的请求。
「审判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关于“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规定,原告上海轻工公司所享有的“IDEAL”牌商标的注册手续完备并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关于“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经销明知或者应知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的规定,被告荣光厂系上海轻工公司生产“IDEAL”牌电池的定点生产厂家,双方签有“IDEAL”牌电池的商标使用权、生产权、销售权商标借用协议书及补充条款,荣光厂明知自己仅有生产权,无权将上海轻工公司许可其生产标有“IDEAL”牌电池的外销产品向第三方供货,却擅自向宁波公司供“IDEAL”牌外销电池共计3400箱,荣光厂的销售行为构成了对上海轻工公司所享有的“IDEAL”注册商标的侵权。1993年10月5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布的《关于在收购出口产品中加强商标管理的通知》规定,“(1)外贸公司为出口而收购(或销售等)生产企业的产品时,要严格检查产品所用商标是否属该企业所有,以注册证为依据。对滥用他人商标的企业产品不得收购(或)出口。(2)生产企业用于产品上的商标属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的,但在使用许可合同未规定生产企业有销售权或只规定有内销权的,外贸公司不得收购(或)出口其产品”。宁波公司理应根据电池上印有的“中国上海”字样查明商标权利人,并征得其同意出口使用,然却私下从荣光厂购买“IDEAL”牌电池,并采用规避法律行为以电池配件的名义向南京海关申报出口,其行为亦明显构成了对上海轻工公司的商标侵权。据此,该院于1998年8月11日判决如下:
一、被告宁波公司、荣光厂立即停止对原告上海轻工公司所享有的“IDEAL”注册商标的侵权。
二、被告宁波公司赔偿原告上海轻工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47903.61元,被告荣光厂赔偿原告上海轻工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9584元。
三、被告宁波公司、荣光厂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在浙江日报上向上海轻工公司登报赔礼道歉。
一审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
「评析
本案是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正确处理本案在于审查如下四个问题:
一、审查本案所涉及的商标是否属于受法律保护我国对商标权取得采用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应当及时办理商标注册申请,以取得商标专用权,求得国家法律保护。不注册就不能受到保护,甚至丧失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机会,失掉已经开拓的商品销售市场。商标注册标志着商标专用权的产生。商标一经注册,即为注册商标,注册人便享有商标专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经查,本案原告所享有的“IDEAL”牌商标是注册商标,该商标应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审查本案被告荣光厂是否有权将标有“IDEAL”注册商标的电池产品销售给被告宁波公司经查,被告荣光厂系上海轻工公司生产“IDEAL”牌电池的定点生产厂家,双方协议约定:上海轻工公司同意将“IDEAL”商标已注册的15类干电池商品的生产权无偿借给荣光厂;借用期限从1996年1月1日始至1996年12月31日止,为期一年;荣光厂在任何时候无权将该商标有偿或无偿转借给任何第三者;凡是使用上海轻工公司商标的商品,只能供上海轻工公司出口,不能供任何第三者出口,等等。补充条款约定:荣光厂被许可生产标有“IDEAL”商标的出口产品,除上海轻工公司可收购出口外,不能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向第三方供货,等等。该协议及补充条款符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属有效协议,应受法律保护,上述协议及补充条款行为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根据上述约定,荣光厂显然不具有将标有“IDEAL”注册商标的电池产品销售给被告宁波公司的权利。
三、荣光厂将标有“IDEAL”注册商标的电池产品销售给被告宁波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何种权利?是违约还是侵权?
商场安全生产预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深入剖析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查找薄弱环节,强化整改措施,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和治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整治重点
1、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保机构设置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情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演练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商场、超市是否进行消防验收;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及防火卷帘门周边(特别是地下商场、超市和市场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等为一体的“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变配电室、电气设备及电源线路的使用管理维护情况;
7、安全指示标志的设置和连续性情况;
8、应急照明配备数量及完好情况;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
9.商场、市场出租餐饮场所的气、火、电“三源”使用管理及排油烟管道清理情况;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安全,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
10.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等。
三、整治分工及时间
(一)整治分工。采取企业自查与检查督导相结合。
1、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根据整治的重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项落实,对能及时整改的马上整改,对一时达不到要求的要明确整改的责任人、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限,限期整改。
2、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办事处要组织对辖区内每个商贸流通企业深入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大检查,对检查中存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该关的要关,该停的要停,直到达标符合经营要求。
3、城区内规模以上商场、超市,市商务局会同有关街道办事处、消防、安监等部门进行检查督导整治。
4、财贸系统所属商贸流通企业,由主管部门(商、粮、物、供)负责整治督导。
5、市商务局安全生产网格化内的所属网格单位,由市商务局会同有关街道办事处监管整治。
(二)整治时间:8月3日至8月9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商贸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握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结合实际,统筹安排,认真研究制订方案,严密组织开展活动,认真扎实全面地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要亲自过问、亲自参与、亲自指挥;各企业要配备好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要有专门的科室抓安全生产,有专门的队伍做好安全生产,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南政发〔2011〕10号),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工作岗位,真正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关系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要配强干部和管理人员,确保有人负责、有得力的人负责、能负得了责。凡单体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必须制订和落实网格化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体系,将经营范围内的每平方米面积、每台设备、每条通道、每部电梯、每个标志的安全生产要求逐一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班组(科室),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
(三)突出重点,切实加大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各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全员动员、全员参与、全面对本企业进行一次隐患排查整治,要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各项隐患,要认真分析,详细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完成时间,确保隐患及时整治。凡这次排查不认真,经检查发现仍有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或虽然排查出问题但整改不认真、不到位、不及时的,给与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通报批评;如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仍不达标的,协调有关部门给与企业停业整改。
商场安全生产预案范文3
一、人防商场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工程师,实行双向选择的聘任制度。
使具目前,人防商场安全工作,特别是我省人防商场的消防有执业资格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人防商场的安全管理工安全管理,居于行业管理的先进水平,很多是当地安全管作,发挥专业优势,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商场内部员工可理的先进单位。但根据调查,仍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问题, 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到安全管理岗位工作,能保持岗主要有以下几点: 位稳定,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可以从社会招
1、根据消防安全的规定,人防商场安全管理实行安全聘专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加盟人防商场,协助安全责任人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制度。安全责任人负责重大事项的决开展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策;安全管理人协助责任人,提出问题、意见和反馈。在三、建议对策人防商场中,安全责任人是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他们大国家要求,生产经营等单位必须设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多是行政干部,而且经常调换和轮岗,不可能都具有综合工程师。从人防商场看,通过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管理才能和专业能力,也不能保持稳定;而安全管理人也将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面临着轮换、调动、晋升等因素,同样不能保持岗位的稳1、在1-2年内,各人防商场都要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靠行政手段管理安全工作较为师,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以安全管理工作普遍,靠专业技术管理安全工作则不足。这是较为明显的为中心,负责人防商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从机构设缺陷。置、宣传教育、设备设施管理、隐患检查整改到应急预案
2、人防商场的安全工作是广义的,它不仅仅是消防安编制和演练,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使人防商场安全全,还包括其它可能发生的治安等突发事件。人防商场应管理从常规化向科学化转变。针对这些事件编制可行应急预案,达到能随时启动的程2、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给以相应的待遇,把责任和利益度,但目前普遍存在差距。按现在的管理模式,一旦发生挂钩。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与行政职务重合,也可单设技术突发事件,后果难以想象。因此,应在人防商场配备具有岗位。在人防商场内部,可以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和奖综合安全管理能力的人员。罚,最大限度地调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积极性,为实现人。
3、人防商场存在先进的设备设施和落后的管理能力的防商场长久安全做出努力。矛盾。人防商场的建设,从设计、施工到验收,都比较严3、人防商场要重视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建议所有从事格,能满足法律法规和安全要求。但在设备设施日常运行安全管理及相关专业的人员,都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中,却存在如何发挥保障能力,发现隐患并及时解决,发业资格考试,要给参考人员一定的鼓励和支持。这样做,挥最大效能的问题。一是管理者来源于行政人员,对安全可以从人防商场内部解决注册安全工程师来源问题。通过设备不甚了解;二是缺乏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和专业技术准备考试,也使应考人员不断丰富了安全管理工作的知的全面融合,管理水平单一;三是关键部位的工作人员不识。人防商场要把组织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作为人才能保证数量和质量。如消防控制中心,要求24小时人员在培养战略的组成部分来抓。岗,按正常排班,再考虑休假、请假、夜班的频次安排等4、把人防商场是否设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作为年度考核因素,需配备持证工作人员至少应在六人以上。而目前, 的指标之一,推动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在人防商场的实大多数商场都难以满足此项要求。现。建议由上级人防部门提出要求,确定时限,做到每个
二、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单位、每个部门的安全管理岗位都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这2002年,国家人事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了《注是期望的目标。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综上所述,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国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对生产经营单位中安全生家对此重视、生产经营单位需要、人防商场同样更需要。产管理、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只要抓住机遇,就能在较短的时间里取得成效,推动人防度,并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使商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向更规范、更科学的方面发展。安全工作有了执业人员队伍,同时为人防商场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提供了法律法规依据。
1、从2004年开始,举行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使符合报名条件而又有学习愿望、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有了施展才华的机会。从此,每年将有相当数量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走上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岗位。
2、根据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达到规定的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的时间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据调查,人防商场的员工大多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也满足要求的从业时间。所以,都有可能通过努力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
3、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科目为四科,分别是《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涵盖了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实践知识。参加考试的人员通过努力学习,丰富了安全知识,这不仅是考试机会,还是提高的机会。
4、注册安全工程师,实行双向选择的聘任制度。使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人防商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发挥专业优势,提高管理水平。一是商场内部员工可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到安全管理岗位工作,能保持岗
位稳定,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二是可以从社会招聘专职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加盟人防商场,协助安全责任人开展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三、建议对策
国家要求,生产经营等单位必须设一定数量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人防商场看,通过实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将推动安全管理工作。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在1-2年内,各人防商场都要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以安全管理工作为中心,负责人防商场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从机构设置、宣传教育、设备设施管理、隐患检查整改到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使人防商场安全管理从常规化向科学化转变。
2、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给以相应的待遇,把责任和利益挂钩。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与行政职务重合,也可单设技术岗位。在人防商场内部,可以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和奖罚,最大限度地调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积极性,为实现人防商场长久安全做出努力。
3、人防商场要重视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建议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及相关专业的人员,都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要给参考人员一定的鼓励和支持。这样做,可以从人防商场内部解决注册安全工程师来源问题。通过准备考试,也使应考人员不断丰富了安全管理工作的知识。人防商场要把组织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作为人才培养战略的组成部分来抓。
商场安全生产预案范文4
一是注重及时抓好工作落实。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及时就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同时,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对全县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协调,使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得以及时深入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年初县委、县政府专门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明确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及时调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也建立了专人负责的安全生产机构;结合全县实际,从上到下,制定和完善了三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构建起全县安全救援工作体系;制定实施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强化了工作责任,实行了安全一岗双责,县政府同各乡镇、局、总公司及中央及市属驻密单位,各乡镇、有关部门都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层层签定了安全责任书。三是强化了安全重要工作地位。把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抓好落实,并列入各有关单位及各级管理人员的重要工作内容和年底考核项目。四是强化安全工作的社会监督。建立起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监督,及时建立起社会监督管理机制。
三、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
一是初步建立了全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了覆盖各乡镇、主要企业的专兼职安全员队伍,形成了从上到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管理网络。二是狠抓了管理队伍自身建设。采取各种措施,对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进行及时、严格和有效的教育、培训及管理,提高了管理队伍的总体素质。三是引入了竞争激励机制。结合实际工作,每年对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强化了监督管理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为营造全县的安全生产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安全生产法》的宣传。举办“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月”活动,制作“安全管理”、“用电安全”、“机械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知识试卷并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宣传媒体及时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在电视台开设“安全曝光”栏目等,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和落实。
五、加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一是搞好全县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及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使各级干部能够学法、知法,熟练运用法律开展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加强职工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三是继续加大了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了关键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
六、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是搞好交通安全整治。多部门联合行动,及时对县域内的客货运输企业和运营车辆及汽车修理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和严格整治。
二是对强化了对化学危险品的专项整治。结合实际,根据各不同时期情况,各职能部门按分工职责,密切协作,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杜绝了安全事故。
三是把非煤矿山作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针对我县非煤矿山企业采矿点分散的特点,采取了强有力措施,对县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并对现有的进行了严管严控。
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除各有关部门日常对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不间断执法监控外,我县还结合不同时期工作重点,进行安全联合大检查。各主管部门、执法监察部门坚持长期对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加强了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抓紧了用电和防火安全;对化学危险品安全情况及时进行了安全评估和重点监控;加强了对危害面广、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的重点检查和监控;对人群集中的商场、市场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了重点执法检查;及时对火炉取暖的单位、居民、经营场所、农村住户进行安全普查,煤气中毒预防工作进行顺利。
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总体情况还不错,但我们也清醒地知道,还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少数领导对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不严,监督不力。
二是出现了大量无主管部门企业,这些企业绝大部分是私营、个体企业,安全管理相对薄弱。
三是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缺乏人员、设备和技术,监督管理有死角。
四是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及时、缺乏针对性,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现象比较严重。
五是企业安全投入少,设备设施老化,安全作业条件差。
具体情况为:
一、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我县工业到目前为止,安全生产形势总体比较平稳,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比较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服装行业问题有:(1)大部分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车间人员密集,安全通道不畅通;(3)部分企业主要领导和职工安全意识较差;(4)车间用电管理不规范,有的电源线,没有安全保护措施;(5)安全出口未设门标识;(6)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有的是多年未经过有关部门检验过期失效;(7)部分企业电工用的还是供电公司发放的《进网作业证》,未按规定持特种作业证上岗现象严重。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
我县近两年,通过第一、二阶段的安全评估和专项整治,非煤矿山企业基本上达到了市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验收标准,逐步走上了标准化、规范化的道路。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1)大部分砖厂由外地人承包,短期行为严重,个别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工安全意识淡薄;(2)机器老化,设备陈旧,安全设备设施投入不够;(3)职工的文化素质和法律意识比较差,缺乏自我保护能力;(4)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不规范;(5)从业人员上岗前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三、危化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我县加大了安全管理,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整治工作。到目前为止,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了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成了安全评价工作,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过培训,取得了安全资质证书。存在问题主要表现在:(1)B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企业法人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不积极,在安全问题上侥幸心理存在比较严重;(2)危险物品经营单位,未办理各种手续和经有关部门验收,擅自施工,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四、建筑施工企业情况。
目前未复工建筑施工工地主要存在下面主要问题:
1、工程基建手续不齐,主要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无规划、土地手续。
2、施工现场主要存在(1)安全防护存在事故隐患。主要表现在脚手架、作业面、临边防护等达不到标准、规范的要求。(2)设备临时用电存在事故隐患。主要表现在施工现场配电箱数量不足,未达到三级配电三级漏电保护标准或设备外皮未采用可靠接零保护等。(3)大型机械设备无验收手续或安装方案投入使用等。
五、旅游业安全生产情况。
宾馆饭店安全生产工作在硬件设备设施上全部经过消防部门的开业验收,基本达到标准、规范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部分宾馆饭店未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3)从业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等。
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1)景区危险地段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设置安全标识、警示牌不足。(2)大部分景区电工操作证为供电部门发放的《进网操作证》,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3)部分景区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4)从业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等。
六、商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商场超市及家具城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问题:(1)经营者安全意识不强,未能摆正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利益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货物随意侵占安全疏散通道,造成安全疏散通道堵塞。经检查指出后,可保持一段时间的畅通,不久又出现货物随意侵占安全疏散通道现象。(2)个别单位乱拉乱接电线,安全标识不足。(3)个别单位建筑防火分区不符合规范的要求或自动灭火系统失效,不能正常使用。(4)部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5)从业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等。
市场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存在问题:(1)部分市场吃、住、销一体,存在重大事故隐患。(2)市场内保安义务消防人员数量不足。(3)顾客在市场内吸烟现象严重,市场管理人员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3)部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乏可操作性。(4)从业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等。
商场安全生产预案范文5
XX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市安委会《关于印发XX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字【XXX】XX号)和省商务厅《关印发全省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XX字【XX】X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于2018年7月3号至9月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2017XX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此次活动工作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细心安排
成立由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XXX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任成员的“2017年XX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工作等。
二、检点
本次检查的重点是:对全市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住宿场所、成品油销售企业油库和加油站,肉、糖、厂丝等商品储备库是否建立安全责任制度;从机构、人员、资金、制度建设是否合理;督促企业排查治理隐患情况;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治理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应急预案;是否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等有关事项。
三、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对辖区内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三、安全风险管控情况;四、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五、应急管理情况;六、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好用;七、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等等;本次安全大检查,检查批发市场、商超、住宿、餐饮企业、加油站、物流仓储共37家,暂无发现任何安全隐患。
四 、下期工作打算
商场安全生产预案范文6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加大预防力度、安全监管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通过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国庆期间安全平稳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具体负责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工作。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分为16个工作组:
1.煤矿安全检查督查组:由煤炭工业局牵头,公安局、安监局配合,负责对煤矿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2.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督查组:由交警大队牵头,交通运输局、农机中心配合,负责对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
3.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督查组:由安监局牵头,国土资源局、水利局配合,负责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督查组:由住建局牵头,质监局配合,负责对各建筑施工企业、场所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5.公众聚集场所、民爆物品和消防安全检查督查组:由公安局牵头,消防大队、文体旅游局配合,负责对全县所有商场、宾馆、网吧等公共场所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6.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督查组:由安监局牵头,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配合,负责对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7.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督查组:由质监局牵头,住建局配合,对全县特种设备行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8.食品药品和医疗卫生安全检查督查组:由卫生局牵头,药监局配合,对全县食品药品和医疗卫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9.教育安全检查督查组:由教育局牵头,住建局、电力局配合,负责对全县中小学校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10.企业安全检查督查组:由工业发展局牵头,消防大队、安监局配合,负责对全县各工矿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11.电力安全检查督查组:由电力局负责,对全县电力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检修;
12.林业及森林防火检查督查组:由林业局牵头,消防大队配合,对全县林业生产及森林防火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13.水利安全检查督查组:由水利局牵头,住建局配合,对全县水利设施、水产品安全生产等进行监督检查;
14.文体旅游安全检查督查组:由文体旅游局牵头,公安局配合,对全县文化、体育、旅游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15.地质灾害安全检查督查组:由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全县地质灾害区域安全进行全面排查;
16.农牧系统安全检查督查组:由农牧局负责,对全县农业生产安全进行检查。
三、工作重点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为全县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业,重点加强对煤矿、道路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公众聚集场所、民爆物品和消防、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煤炭工业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力度,以安全措施落实为重点,强化瓦斯治理、防治水、防火等措施的落实,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严防机电运输、顶板等事故的发生。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严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交警大队、交通、农机等部门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全面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车辆带病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等违规行为。全面排查营运班车、旅游客车、学校校车、公交车等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车辆的安全情况,检查农村道路交通特别是摩托车、农用车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三)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安监、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要检查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设施是否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越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住建、质监等部门要加强对建设项目业主、施工队伍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和安全许可制度,认真落实安全施工措施,突出加强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设备等现场安全管理,严防坍塌、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发生。严格落实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严肃查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
(五)公众聚集场所、民爆物品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对宾馆、商场、医院、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通道畅通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情况、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情况、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和配备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公安、煤炭工业等部门要深入亭南煤矿、胡家河煤矿,重点检查炸药库存放量、出入库登记、双人双锁库管制度、应急预案和消防设施的配备,确保安全无事故。林业部门要重点检查森林防火责任制和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消防协管员和林区值班,确保森林安全。各镇、发展服务中心、各部门要对本单位用煤、用火、用电设施进行认真检修,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明火取暖,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及电器设备,严防因用火不当、线路老化等原因造成火灾或人员伤亡事故。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增强互救自救能力。凡举办各类大型活动,要严格实行报批制度,必须做到安排部署周密、应急预案合理、保障措施有力,确保不发生拥堵、踩踏和人为破坏等事件。
(六)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安监、公安、质监、工商等部门要从经营、运输、储存、经销和燃放等环节入手,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经营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三违”现象,严肃查处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行为,坚决取缔危险化学品非法生产单位,严防危险化学品丢失、泄露、污染和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七)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质监、住建等部门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此外,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立足实际,针对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
四、阶段划分
此次安全大检查为期60天,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阶段(9月1日―9月15日)。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并针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各企业对检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重大隐患要上报主管部门和县安监局,并挂牌督办。
第二阶段:检查督查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各检查组按照职能划分,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参与单位密切配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国庆”节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情况,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县安委会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各工作组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全面开展“回头望”,对隐患整改情况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逐项整改,确保全县各行各业安全生产无事故。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发展服务中心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此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立即成立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人员,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要紧密联系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迅速行动,确保安全大检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镇、发展服务中心、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深入组织开展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绝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绝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生产安全实际情况,开展全员、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彻底排查安全隐患,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强化措施,认真整改。各镇、发展服务中心、各部门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的原则,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对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四)严格执法,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执法,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要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大检查工作不重视或因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