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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应急预案范文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各单位要加强矛盾纠纷和隐患的排查工作,全面掌握不稳定因素;对矛盾纠纷和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确保不发生新的重大重复访户,彻底解决一批复杂疑难问题,化解积案,减少存量;按照“大事不出,小事减少,管理严格,秩序良好”的要求,确保实现到区以上非正常访和集体访“双零”指标。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预防
1、源头预防,评估风险。各村、各单位在研究重大决策和实施重点工程建设前,做到工作前置、关口前移,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深入分析论证,评估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反映不同群体的合理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发生。
2、超前排查,提前化解。坚持基层周排查、镇月排查和重点敏感时期天天排查相结合,将矛盾纠纷和隐患全部纳入工作视线,建立台账,挂账处理。对确定的重点矛盾纠纷及隐患逐级实行领导包案,加大解决力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化解不留积案”。
3、加强办理,妥善解决。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工作,对一般性的问题,要专人负责,按程序办理;对影响较大的问题,要实行领导包案,成立工作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办理,确保初信初访一次性解决,避免发生重复访。
4、完善预案,积极稳控。对突出问题的重点人员、缠访人员,责任单位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制定稳控预案,明确责任人,加强动态监控,严密盯防,死看死守。按照“谁包案、谁负责”和“一包到底”的原则,研究制定积案的解决方案,加大化解力度,确保年内妥善化解。
5、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大力宣传《条例》等法律法规、学法守法先进典型、促进社会和谐的经验做法等,适时对非正常访典型案件进行曝光,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相关部门要加强奥运宣传,增强群众特别是非正常访人员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意识,自觉规范行为。
(二)处置化解
1、加强信息预警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发挥镇三级调处工作网络中信息员的作用,加强信息预警报送工作,做到信息灵敏。一旦发现访苗头,要立即向镇党政办、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报送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加强处置和劝返工作,将访群众稳控在镇内。
2、对发生到区以上集体访的处置工作
发生群众到区集体访或围堵区委区政府大门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及时赶到现场与公安、综治、等部门做好现场处置。
3、对发生越级访的处置工作
发生群众越级访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必须赶到现场,与公安、综治、等部门共同做好处置、劝返工作。发生问题突出、情况紧急、规模较大的越级进京集体访时,镇主要领导要及时赶到现场,做好处置、劝返工作。
4、对非正常访的处置工作
派出所要依法将群众劝离;对到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集体访,要对组织、煽动、幕后操作人员进行训诫谈话;对到国家重点地区的非正常集体访,要逐一进行训诫谈话,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加强对非正常访重点人的防范,避免发生重复访。
5、对到区以上集体访、联名信和隐患、苗头性问题的化解
派出所、综治办和办等有关部门与责任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对集体访、联名信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合办理。对隐患、苗头性问题,要采取“双向承诺”和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把矛盾纠纷控制在基层。能当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群众讲清原因;不能解决的,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
6、建立工作平台,加强相互沟通
每月5日前,由镇主管领导牵头,组织镇“无重大重复访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分析矛盾隐患,研究会商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解决方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基层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实行月汇总、月通报制度,对发生的突出问题形成工作动态,及时报镇主要领导和区相关部门,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镇办:负责实现“无重大重复访户”的牵头工作;组织协调全镇各部门、各村、各单位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负责对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建立台帐,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工作职责;督办各部门、各单位的控制化解工作;对于发生的越级访和非正常访,负责启动劝返预案,开展劝返工作,并负责与区有关部门协调,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影响。负责对领导包案及重大重复访案件重点督办,确保案件办理落实到位。
镇纪委:负责对群众反映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农村干群矛盾和两委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对因工作不利引发突出问题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镇组织部:负责抓好全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解决好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农村两委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提高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调查处理农村干群矛盾及两委干部违法违纪问题。
镇宣传部:负责宣传《条例》等法律法规、学法、守法先进典型和做好工作的经验做法;加强奥运宣传,增强群众特别是非正常访人员的爱国热情和民族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形象。
农发办:负责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负责涉及农村政策问题的排查化解工作。
镇司法所:负责法律宣传、教育和援助,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访;在各村设立法律工作站、调解室等,配备调解员,使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镇社保所:负责摸排全镇劳务用工情况,严格执法,确保不出现企业恶意拖欠、损害职工利益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镇村建科:负责对违反土地政策行为的查处和纠正;负责土地权属管理,依法化解土地权属纠纷;协调化解土地纠纷的历史遗留问题。
镇社会事务管理科:负责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掌握部队退役人员的思想动态,按政策妥善安置,避免引发退役人员访;排查化解社会福利、农村自治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和隐患。
派出所:负责维护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加强对围堵镇、区政府大门集体访和进京非正常访的处置、劝返工作;与责任单位配合,做好重点访人员的稳控工作。
经济管理科:负责对全镇村级财务、土地收益使用分配、土地承包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村干部任职期间的审计,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好农村土地承包、集体资产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隐患。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范文2
关键词:公路;项目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公路工程建设一般包括规划、测设、施工、养护等生产过程。要使公路建设活动能有序地进行,各个阶段都必须进行严格管理。但在我国目前公路项目管理的实际工作中,很多公路工程项目管理采用的是以项目管理为核心内容的管理运作模式。这种传统的管理模式在目前的工作实际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以下笔者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提出常见问题,并就应对措施提出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我国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一)工程项目管理人事管理体制不规范
1.用人模式仍然沿用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人事安排因人设岗。有时难以做到人事相宜。如有的项目经理部责、权、利划分不清晰,存在大锅饭的现象。
2.缺乏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硬性指标约束不完善.存在一些不合理、不公正、不科学的现象。对人才能力的激励机制比较单一,措施不利。职务晋升、收入分配、福利待遇等方面的激励作用难以实现。
3.职工培训机制不健全.职工不能及时的接触新知识、新技术、新经验、新思想,这样职工个人的价值取向与企业的经营理念、发展战略不易形成一致,人才潜质得不到充分的发掘。
(二)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不规范
1.有的实行成本管理的粗放化管理.项目经理部以经济承包基数为基准.实际上是以竣工结算为制造成本的根据.这种成本管理实际工作证明实效不好。
2.成本管理虚拟化。这种模式的特点主要是有成本控制计划,但运作时以经济承包为主,结果是以竣工核算为准.也就是“事后算账”。造成了成本控制的虚拟化。
(三)工程项目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够。目前.我国公路施工企业的管理实质还是一种传统的常规性管理.而现代化管理是一种更具创新性的管理。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管理手段己远远不能满足需要.电子计算机尚未广泛用于各种管理活动中.信息资源利用不畅.对不确定的管理环境日益不适应。企业大多采用只注意基本目标的模式化管理方法.无法达到多元化的状态。
(四)工程项目管理中对劳务相关问题关注度不够
1.劳务分包合同的条款过于复杂,不便于理解,而且有些条款的内容不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有的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理解、掌握与运用不够,对《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缺乏了解。
2.不少工程项目出现超额支付的现象。项目管理中普遍存在按施工产值将资金整笔支付给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没有监控劳务队伍资金的使用情况,也没有让劳务队伍提交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落实。
(五)工程材料的管理存在漏洞。劳务队伍领取或签认材料领用手续不规范,领用签认人不足合同约定的签署人。某些项目存在劳务队伍施工中大量浪费工程材料,造成使用的工程材料超出设计数量,给企业利益带来较大的损失。
二、应对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策略
(一)劳务分包合同规范方面
1.对公路施工企业现行采用的劳务分包合同范本重新进行修订,进一步简约且符合《台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分包合同中应进一步明确解除合同的约定,并集中写在同一条款中。
2.对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条款应进一步进行细化,明确何种程度的违约,应扣除多少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同时,由于处罚是行政部门的行为,不适合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应将罚金转换为违约金。
3.项目经理部不宜签收劳务队伍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足需收集备案并审核即可。还应及时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合同知识,项目经理上岗前必须通过与合同有关的法律知识闭卷考试,作为上岗的前提条件。
(二)劳务队伍的资金支付方面
1.完成施工产值的核定。由项目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核定劳务队伍完成的施工产值和计量产值。
2.编制项目劳务队伍资金分配计划表。根据劳务队伍完成产值、计量、借款、领用材料的费用和项目经理部总体的计量资金收入等情况以及合同的有关约定,编制项目劳务队伍资金分配计划报表,提交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3.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提交其资金使用及分配计划表。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及各二层劳务队伍和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商的债务情况编制本次资金的使用及分配计划报表,提交项目经理部审核。该报表内容应包括各二层承包商、供应商截止报表日时,累计应支付款项数额、累计已支付款项数额、尚未支付款项数额和本次计划支付的资金数额。
4.劳务队伍资金的支付。项目经理部根据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提交的资金使用及分配计划表和收集到的各二层承包商、供应商合同,对各劳务队伍资金分配细日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让劳务队伍合同负责人办理有关手续,项目财务人员直接将资金按分配计划表支付给最底层的承包商和供应商。民工工资须支付到每一个民工的手中,并签字按手印存档。
(三)材料管理方面
1.项目经理部限定材料价格的约定。一般来说,为了控制主要材料的质量,主要材料如钢筋、水泥等都由项目经理部统一采购。若采用限价供应模式,主要材料的限价供应必须在分包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如果需分包队伍承担市场风险的,项目经理部与材料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得到分包队伍的签字认可,有条件的应请分包队伍参与材料采购合同的谈判。
2.规范调拨材料的签认手续。项目经理部必须规范调拨材料的签认手续,劳务队伍的签认人必须是合同规定的负责人或合同委托人,避免出现损害企业利益的纠纷。对于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的材料拉到施工现场时合同签认人不一定在现场的情况.必须及时追加签认,完善手续。
3.对调拨材料使用数量进行有效的监控管理。项目经理部调拨材料使用数量超支现象已经在个别项目出现,超支数量惊人,这种情况的出现,集中说明了项目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对材料的管理理念没有得到提升,从根本上就是“以包代管”,基本没有进行过程管理与过程监控。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劳务队伍调拨材料使用核定管理报表,每月对每个劳务队伍使用的调拨材料进行盘点核对,对劳务队伍进行监控管,对核查中发现可能超支的现象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4.建立材料纠纷应急预案。项目经理部应依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材料纠纷应急预案,明确处理纠纷的工作程序和应对措施,以便处理纠纷时有方案可依。
(四)项目管理工作的监察方面
企业的各级职能部门应定期对项目经理部管理程序运行的规范性进行指导和监察,以保证项目经理部管理程序运转的正常性,并帮助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管理的警惕性,最终实现企业的管理目标。
三、结语
随着我国公路市场的逐步完善,加强公路工程项目管理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以上本文中对我国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做了一些论述,主要详细的论述了人事管理问题、材料管理问题等这些与大家工作息息相关的问题,并提出几点自己的意见,以期给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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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纠纷应急预案范文3
二、区城乡建委负责统一“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标准,规范内容,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实施。区人力社保局要切实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畅通投诉渠道。有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农民工投诉后,应及时处理。
三、区城乡建委、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总工会要利用各种渠道对农民工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和维权意识。区城乡建委和区人力社保局要适时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建立农民工年龄、文化程度、培训情况、技能水平、就业及现场行为表现等基础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监管,提高其自我约束能力。
四、区城乡建委负责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进行评价打分,实时公布评价结果,并纳入招投标评分,实现市场与现场联动。加强合同履约监管,主动了解参建各方主体履行合同情况,变投诉上访为主动下访。督促项目参建各方制定清欠维稳工作应急预案,配合区人力社保局处置因拖欠工程款和工程款结算纠纷导致欠薪引发的集访、群访等突发事件。
五、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并监督农民工工资支付,经核实确有拖欠的,可动用保障金予以解决;负责督促检查用工主体劳动合同签订、考勤统计、工作量(含工资)审签、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制度落实情况;负责制订建筑领域劳务用工简易合同,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纠正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负责会同区城乡建委、区公安局、区办、区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成立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联合处置工作组,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加强联动,采取有效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因欠薪引发的集访、非访等各类突发不稳定事件。农民工工资拖欠应急联合处置工作组要对集访、非访等各类突发不稳定事件,作出责任认定书,作为限制、处罚责任单位的依据。
六、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交委、区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规范各专业工程市场秩序,继续做好专业工程领域清欠维稳工作,配合区人力社保局健全完善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范文4
【关键词】破解;难题;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人力资源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本着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原则,通过对用人单位宣传、监督、教育等手段,维护和谐劳动关系[1]。但是仅仅是人力资源部门实行劳动监察,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还必须联合建设部门、监察部门、发改委等政府职能部门,共同建立长效机制,才能从根本上破解农民工工资难题[2—3]。
随着武昌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特别是建立国家中心城区步伐的推进,武昌古城、滨江商务区、中央文化区等一批重大项目都先后纳入市级层面进行规划和部署,这意味着建设工程将全面铺开。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经济成分多样化、多元化,劳动关系也表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特别是建筑领域“粗放型的农民工用工形式”,带来一个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那就是农民工讨薪事件频发。近两年来,武昌区讨薪事件呈高发态势,且讨薪手段日益极端。如有的聚众堵大桥、堵政府、堵马路;有的爬塔吊、爬楼顶、开煤汽瓶以生命相威协,有的劳资双方聚众持械准备拼命、软禁劳动监察队员的等等,社会的和谐稳定遭遇严峻挑战。
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现状分析
基本情况:(1)武昌区农民工的分布(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建筑领域):截止2012年底,根据我们做的专项调查,武昌区域内551家企业(其中建筑企业273家、加工企业11家、住宿和餐饮企业111家、其他用人单位156家);涉及企业登记在册工人40823人(建筑企业22071人、加工企业10087人、住宿和餐饮企业3191人、其他用人单位5474人);其中农民工23520人(建筑企业17395人、加工企业356人、住宿和餐饮企业1680人、其他用人单位4089人)。调查证明,农民工占企业工人总人数的58%,而建筑领域农民工占农民工总人数的74%。由此可见,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建筑领域。(2)武昌区在建工程项目(集中在滨江区及水果湖片区):2012年底有273个,流动农民工10万人次以上。如大连万达公司仅楚河汉街、中央文化区在三平方多公里的范围内就投资550个亿,流动农民工在2万以上。2013年辖区范围内在建工程项目到目前为止有112个,面积884.41万平方米,造价193.74亿元,流动农民工10余万人次。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滨江及水果湖片区。(3)武昌区建筑领域农民工用工情况(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4—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工程作业依法分包给有建筑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俗称“劳务分包公司”。目前我区建筑总承包方主要采取项目负责制,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而建筑劳务(农民工)则由项目部分包给劳务企业招录和管理,项目部与农民工并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劳务分包公司与农民工之间订有一个简单的用工协议,均无规范的协议文本,用工不规范。在对273家在建工程企业调查中,即便是签订简单用工协议的农民工人数,也只占总人数的36%。所以,用工和合同的规范,将是对用人单位劳动监察中的重点。(4)武昌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欠薪问题普遍):①支付方式:总承包方支付给总工程款的30%给劳务分包公司,劳务分包公司每月向具体施工的代班班长(俗称“包工头”)支付一定的工资额(一般占每月工资总额的20%);再由包工头每月向每个农民工发放数百到一千五不等的“生活费”。到按照约定要求的时间节点(如节假日、开学前,工程结束前),再结算剩余工资。中途,若农民工确有需要,也可按一定数额向分包公司借支,除此之外,再无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保障。现阶段工程方和农民工方都已基本接受这样的工资发放模式。②欠薪情况:我们调查的273家建筑企业,2012年底拖欠工资的有8家,涉及农民工655人,涉及拖欠工资金额1122.16万元。2012年春节前后全区发生讨薪突发事件33起,全部为农民工集体讨薪事件。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及难点:①劳动监察职责: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赋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区劳动监察大队,一直恪尽职守,本着合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原则,通过对用人单位宣传、监督、教育手段,维护和谐劳动关系。②一般劳动纠纷类型:劳动监察所处理的案件,一般是用人单位缺乏管理制度、不签订劳动合同、非法使用童工、不遵守妇女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非法加班、违反最低工资标准、不给劳动者缴纳保险等劳动纠纷。③农民工工资拖欠引起的纠纷是当前主要劳动纠纷和劳动监察的难点。2012年,全区全年劳动监察案件592件,工资拖欠案件421件,占71.1%;社会保险案件112件,占19%;涉及押金案件35件,占5.9%;其他案件24件,占4%。2012年突发事件33起,全部为在建工程农民工欠薪引发的讨薪事件。由此可见,农民工工资拖欠引起的劳动纠纷已成为目前主要劳动纠纷,也是劳动监察的难点。④劳动监察大队以前处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基本方法。对于农民工工资拖欠,以前的做法,主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一是每年在年终统一进行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责令改正;二是利用对用人单位的年检,加强宣传教育和清理;三是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四是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成立全区的联席会议,联合建设部门、公安部门等其他行政部门在春节前后处理农民工突发事件。这些年,区人力资源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平息农民工讨薪突发事件。如:2013年1月22日-2月7日仅仅18天的时间里,武昌区劳动监察大队就处理突发农民工讨薪事件33起,涉及讨薪人数4269人,清欠金额高达9627.7万元,讨薪金额之巨大,前所未有。但是依然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此,我们积极地进行调研,走访了建设部门、建筑企业、社区以及工地的农民工,探讨其根源,努力寻找破解农民工工资支付难题的方案。
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分析:造成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根本原因,在于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审批和管理体制不合理、劳务分包的存在及用工不规范。这是我们对建筑领域实行劳动监察的难点。①工程管理体制度不合理:建筑领域中,工程项目运作,从上到下由“建设方总承包分包公司工种班组长(包工头)农民工”组成了一个复杂的工程运作链,也组成了同样顺序的一个资金流动链。在这样一个体制下,建筑方不直接与农民工发生用工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只与班组长(包工头)订立简单的工资协议,由包工头代表本工种的所有农民工在分包公司那里代领、工资。一旦总承包方与分包公司之间资金链接不畅,分包公司无力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到位,造成欠薪。建筑工程进度与合同约定付款存在时间差。通常甲方(开发商)只能按照合同约定预付一定的工程款(包括部分材料费、人工费),而这个款项必然滞后于工程进度。特别是赶工期、进度快的工地,人工费和材料费由分包公司垫付,分包公司普遍存在资金缺口,这就必然造成欠薪。②建筑领域用工不规范:建筑领域工程用工的特点,是没有自己固定的工人,一般根据工程的需要,委托劳务分包公司临时招录农民工,人员流动性、临时性大,造成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严格按月结清农民工工资的现实。因为,若按月结清工资,工程方可能会面临上个月还有农民工滞留,而下个月又无人做工的困境。所以才产生上面所讲的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方式,也普遍被建设领域接受。③劳务分包企业自身存资金漏洞:基于建筑工程的自身特点,其质量检测及验收的周期比较长,为保证工程质量及后续维护工作,也需要有一定的资金作抵押。因此劳务分包企业将承受来自各方的压力,一般需要垫支主材(模板及相关费用)以及人工费。为了弥补工程建设中的资金漏洞,一些劳务公司往往选择短期性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弥补。④农民工自身特点影响“按月发放工资制度”的建立:农民工素质普遍不高,自控力不强,缺少监督。面对大城市的生活方式,便容易乱消费。有的人甚至参与“黄,赌,毒”,影响社会的稳定。所以,包工头与农民工一般协议年终结算工资。
破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难题的建议
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①统一认识:农民工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进程中产生的特殊社会群体和新型产业大军,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区属各相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切实抓紧抓实抓好。②总体目标:在全区范围内对建筑工地开展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着力解决工资行为不规范、工资支付监控手段不完备、工资拖欠应急保障能力不足,企业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使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易发多发势头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十二五”期末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③统筹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由区政府牵头、区人力资源局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全面履责的关于预防和解决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武昌区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形成由区政府办统一领导、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协调机制,确保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6]。区政府应建立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目标责任制,各成员单位应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保障武昌区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7]。
完善配套制度,促进劳资和谐:①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应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用工管理,试行简易劳动合同范本,坚持先签合同后进场,依法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建立职工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管理台账;建立进出场登记制度,在街道辖区逐步推行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各工程项目部应设劳资专管员负责项目工程的劳动用工监管,并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局报备。②推行按月支付工资制度:武昌辖区建设施工企业为农民工申办个人工资账户和银行卡,在有条件的企业试行具备工资支付和施工考勤等多功能的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逐步实现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施工企业管理系统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用工监控信息系统的互联。③实行建筑工地信息公开制度:武昌辖区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在所有项目段的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信息告示牌和权益维护牌,明示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所在工程项目部、属地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维权电话等基本信息等,实现在所有施工场地的全覆盖。④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依托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施工企业管理系统和银行信息系统,对项目和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全面监控,就存在欠薪隐患的问题,及时形成月度报告,并上交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组织要依托企业法律监督员,定期了解企业工资支付相关情况,形成季度报告,并上交政府有关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要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定期采集企业工资支付相关信息,形成年度欠薪情况报告,增强企业工资支付监控针对性和有效性。
强化联动协调,提升执法效能:①加强工资账户监管: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要监控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资金流向,及时清理督办工程计量支付,确保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资金到位。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或结清工程款,造成工程总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对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承担全部清偿责任。②强化监察执法能力: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加快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管理信息化建设,采取领导督办、专人包案、案件会办等形式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企业用工指导,编发小企业劳动用工操作指南。③建立联动应急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合办案制度,在“两会”、“两节”等易发生群体性讨薪事件的节点,区政府办应统一调度,集中(公安、工商、建管、人资等)部门办公,减少投诉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定期通报工作制度,及时查处违法案件、完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刑事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健全劳动监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8]。
健全服务体系,明确监管职责:①健全调解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加强街道一级调解组织、企业内部建设,将拖欠工资争议化解在基层、加大仲裁案件分类处理力度,采用集体劳动争议和涉及农民工劳动争议优先处理,小额、简单案件快速处理等方式,快速解决劳动报酬争议,推广流动仲裁、向争议多发地区派驻派出庭、现场立案、上门取证、短信送达等方式,为农民工仲裁维权提供便捷服务,建立健全重大集体劳动争议调解协调机制。加强仲裁机构与司法机关的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提升争议处理的权威性和公信力。②加大预警督办力度:加强欠薪预测和预警的信息收集;建立重大欠薪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规范应急管理和突发性事件处置工作,实行值班备勤和要情报告制度;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坚持因情施策、分类处理。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加强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建立相关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探索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增强政府应急保障和维稳能力。③建立诚信监督机制:建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社会公布制度,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信息进行定期定点公开。完善市场信用体系,把劳动用工管理情况,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在全区开展守法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对管理规范的企业实行奖励、通报,在招投标和项目审批中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对存在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在市场推入,招投标资格、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方面予以限制,加大市场清除力度。积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坚持正确宣传和舆论引导,丰富宣传报道形式,把握工作开展的主要节点,通过新闻播报、专题报道、人物访谈、维权案例跟踪等形式进行密集宣传,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氛围。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曝光违法案例,依法公布违法企业名单,加强社会监督。④明确职责严格追究:区人力资源局: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履行依法行政职能,负责全区农民工工资监察工作,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拖欠案例及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并按程序查处,对拒不支付的向公安机关移送。区局:做好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接待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答复。区监察局:监督联席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履行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职责。区发改委:认真审查各类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资金筹措情况,对资金准备不足的,不予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区司法局: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为依法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区财政局:通过财政资金建立政府欠薪应急周转资金,建立应急周转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将妥善解决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区建设局、区建管站:负责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清欠工作;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防止违法分包行为的发生,发放建设项目许可证的同时,必须明确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并签订责任书;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情况;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负责落实劳动合同的签订,对恶意拖欠职工工资的建筑企业按照《武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试行)》的规定予以公示[9],并记入诚信档案;妥善解决因拖欠工程款而导致的农民工讨薪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做到行业主管总负责,清欠专班包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实行上报制度。区水务局、区园林局:配合人力资源部门查处水务、园林建设工程项目拖欠工资案件。区公安分局:规定110报警电话直接受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争议,接警第一时间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责任民警、派出所所长和公安局领导的电话,向开发商、建筑企业和农民工公布,以方便农民工维权。及时依法查处企业业主欠薪逃匿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加大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区工商分局:加强企业的监管,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做好欠薪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的查询、调档等工作;将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区总工会: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及时掌握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要求企业纠正。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建筑工地综合治理和维稳的协调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责,对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区治庸办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参考文献
[1]合同法.
[2]劳动合同法.
[3]劳动监察条例.
[4]建筑法.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6]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鄂政办电[2011]153号).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2011年1月28日发文).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范文5
建立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嘉兴市总工会副主席任组长,权益保障部、办公室、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课题组,重点对关于职工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劳动争议和法律援助、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劳务派遣以及职工队伍状况、工会维稳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研判分析。
各县(市、区)总工会、相关产业(系统)工会定期收集本地区、本行业劳动关系变化的相关数据和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嘉兴市总工会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课题组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同时,“三方四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收集和分析、判断,预先推测和把握劳动关系调整中的重点和难点,把动态预测、常规预测、重点预测和定向预测相结合,确定工作着力点,制定对策措施。健全预警网络。发挥县(市、区)、镇(街道)以及村(社区)、基层工会各自的优势,构建以市级职工服务中心为统领,县(市、区)职工服务中心为骨干,镇(街道)职工服务站为支撑,村(社区)和企业职工服务点为基础的四级预警网络,把劳动关系预警工作作为各级职工服务中心、站、点的重要工作内容,做到预警、调处“一站式”,实现劳动关系矛盾处理关口前移,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重大的突发事件,按照《嘉兴市总工会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组织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和善后处理。
加强预警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动态信息预报。建立了由镇(街道)工会、企业工会干部和职工组成的基层劳动关系预警信息员队伍,目前已有1万多人,并每年组织开展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劳动关系预警信息员身处基层一线,掌握信息快、准的优势,及时捕捉劳动关系发展中的敏感点、波动点,准确把握矛盾态势,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最大限度做到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和重大突发事件时,工会组织能够在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资料,在第一时间传递第一手信息,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党政妥善处理,避免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
二、完善机制,着力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发挥劳动关系和谐园区、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把企业内部和谐拓展到企业和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和谐。据统计,目前嘉兴市开展创建活动的园区68家,企业9637家,占已建工会企业的90%;突出区域性、行业性和世界500强在禾企业三大重点,深入开展“要约行动”推进月活动,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有9704家企业开展工资协商,23家世界500强在禾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嘉兴市签订区域性协议805份,覆盖29167家企业,签订行业性协议30份,覆盖企业3199家。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嘉兴市总工会主动与市司法、人社、中院等部门联系协调,积极探索由法院、工会、劳动、司法等四方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联动机制。与嘉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免费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目前嘉兴市已建立镇(街道)和开发区(工业园区)调解组织74个,聘请兼职调解人员169名。嘉兴市各级工会设立维权信息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10762人。去年,嘉兴市职工维权帮扶中心共受理来访、来电、来信651件,结案率100%。
劳务纠纷应急预案范文6
摘 要 伴随着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企业改革多年和转型升级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种新老问题和矛盾越来越突出,诸多不确定因素给企业工会干部提出了新课题和新挑战,工会组织所承接和承担的工作内容也发生着变化。
关键词 工会干部 五种能力
企业工会干部在具备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说服教育能力和学习能力的基础上,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应适时提升五种能力,妥善解决问题和矛盾的出现,维护好企业和员工利益,消除和规避企业运营风险是当前企业之要务,也是企业工会干部工作内容之一。
本人从工作实践中体会到,要适应新形势的工会工作,就要着力提升以下五种能力。
一是协商谈判能力。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利益主体逐渐多元化的环境,不断更新和变化的劳动法律和劳动关系使我们工会工作的层面和出发点发生了变化,这就需要工会干部应当具备协商谈判能力。第一、要加强学习和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原则来源于法律规定,能力来源于执行法律的灵活性。第二、要加强协商谈判技巧的把握。既然是协商,难免双方都有妥协,需要找到利益平衡点,这就需要工会干部增强洞察力,比较准确地掌握双方的情况,掌握对方内心需求,适度和火候的掌握最为重要,做到知己知彼,张弛有力,运用各种技巧使双方能够和自己谈,能够接受工会组织等的主张。第三、要加强协商谈判成功经验的学习。应该学习借鉴先进企业工会组织协商谈判的成功经验,不断总结提升谈判的能力,对于同一个问题和谈判课题可以拿来应用。第四、专业知识的积累和学习。施工企业工会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需要掌握和熟悉一些与施工生产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不可避免地参与政府、企业、个人群体的沟通与交往之中,参与到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体验施工生产的真实感受,既要做到融入企业中心工作,又要融入到职工生产生活中去,既是难题,也是挑战,不可回避。
二是纠纷调解能力。目前施工企业经营内容呈多向性特点,涉及生产经营的工作内容越来越多,工作往来关系越来越复杂,因为经营性关系、利益分配等种种原因可能会产生很多纠纷与矛盾,这就需要工会干部发挥好“剂”和“融合剂”作用,协调处理好三种关系。第一,正确处理好企业内部的关系。这就需要工会干部要注重处理好三种关系,即职工之间的关系、班组之间的关系和部门之间的关系,要用好职代会、党员大会、班组会和生产调度会,及时宣贯企业和项目的规章制度,掌握和了解职工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注意倾听职工的利益诉求,关注职工的合理关切,运用好制度约束和思想正向引导,发挥好“稳定器”作用。第二,正确处理好与协助队伍的关系。协助队伍成为公司施工生产的重要参与者,正确处理好与协助队伍的关系成为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工会干部应该从源头上处理好与协助队伍的关系。首先生活关心到位。协助协作队伍不断改善农民工的食宿洗条件和改善后勤环境,吸纳协作队伍积极参与项目文化生活,有条件创造开放的图书屋、活动室,开办农民工夜校,聘请我们的技术人员讲课,不断丰富农民工工余之后的精神文化生活,不仅会使我们的企业文化得到延伸,而且会使我们之间的友谊得到深化,事半功倍的效果会出现。其次利益保障到位。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现实利益,是工会干部的责任。熟悉和掌握工程分包、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内容是第一步,关系到农民工工资条款要严加注意,监督和督促协作队伍老板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农民工利益不受侵害,一旦发生和发现拖欠现象第一时间对照条款规范,采取索要、停付工程款或委托付款方式加以解决。最后管理工作到位。行政管理水平的高低,能够关系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并非小题大做。企业要加强技术质量交底、安全生产交底和文明工地标准化建设等管理工作,执行程序和要求,分清责任,落实追究制,用细致的管控来影响协助队伍,达到共同进步的效果,凡事必防,不防必乱,凡事必做,不做必乱。第三,正确处理好与地方政府、业主的关系。工程项目在外施工,工会干部工作也越来越多涉及到处理与地方政府和业主的关系。得到业主和政府的支持是完成项目的关键因素。在和地方政府、业主交往时要分清主次,相互尊重和理解,经常性接触,从细节入手,及时在工作中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分歧,杜绝交恶,最大限度地取得舍与得利益的统一。
三是思想疏导能力。工会干部要常深入接“地气”,深入一线,及时全面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合理考虑其利益关切,并注重和利用心理疏导、人文关怀,有效解决职工群众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遇到的困难事、棘手事、闹心事,发挥好“连心桥”作用。第一,干好工程项目是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的根本保证,在推动生产经营和完成经济指标的同时,工会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要多开展送温暖活动,多组织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多为青年职工创造条件解决婚恋问题,多与职工谈心唠嗑,一点一滴会使职工心里踏实、工作热情,岗位稳定,职工才会拿我们是主心骨、娘家人。第二,要培养职工忠诚企业、爱企爱岗的奉献精神。注重典型引领,塑造榜样形成氛围和气场就是正能量。引领员工全员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来,心无旁骛才能聚精会神。制度建设引领,大力消除消极、颓废和不健康思想因素,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项目观。第三,建立职工情况底数清单,做到准确掌握职工家庭、个人健康、心理障碍等情况,从内心深处真正关心群众的合理需求,使职工切实感受到“有家”的温暖,感受到企业饱含人情味的终极关怀。
四是应急处置能力。针对企业面临的现场施工劳动人群密集、安全因素众多、职工利益诉求多样化、分包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等不确定因素,工会干部要加强应急处置能力锻炼,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维护多方面的稳定能力。第一,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加强平安工地和平安人生标准化建设,重点强化对职工和分包队伍员工施工中安全知识培训,降低风险。第二,工会干部要存在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对政策、法律条款、上级规定做到心中有数,程序到位,增强辨别处理突发事件的敏锐性,忙而不乱,乱而不慌,认真分析各类信息并作出准确研判,见微知著,防患于未然。第三,提高应急处置综合素质。面对突发事件,要提升决策指挥能力、注重沟通谈话技巧、积累成功案例。第四、建立严格遵循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程序。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一定要遵守程序,实事求是,有步骤有策略地进行应对,建立健全、科学、清晰、正确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流程是首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