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责任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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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安全责任制度

建筑工地安全责任制度范文1

为了加强建筑工地及燃气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各平台部门的作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鉴于当前行政管理职能下移至平台,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建筑施工及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的监管工作

㈠落实主体,明确职责

根据管理职能,我镇的建筑施工及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由镇建设管理中心扎口管理,并按照“属地管理”,“谁建设,谁主管”的管理原则和镇安委会领导下的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制,明确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主体为各村(社区)及镇经济平台、相关职能部门,其职责为全面负责各辖区及条线、行业内集体投资、村民参股、社会事业、政府实事工程项目,以及外资、民资投资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包括旧房、危房拆除工地)安全管理。

镇建设管理中心作为全镇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管责任主体部门,其职能主要是加强对全镇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的指导、督促和监管。

㈡加强领导,成立班子

为进一步强化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工作,镇成立建筑安全督察领导小组,由分管建设的领导任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任副组长,建管中心、镇安监办负责人,各村(社区)及其他经济平台、单位分管领导或负责人等为成员,主要负责全镇范围内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监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管中心,由建管中心主任兼任主任,负责全镇的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具体日常工作。

各村(社区)及经济平台等应及时组建建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各自辖区及条线的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㈢建立制度、强化监管

为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施工,防止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应严格建立:

1、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村(社区)及经济平台、建设主管部门应全面建立各自辖区、条线、行业内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网络,逐级落实责任人,并建立属地管理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同时各责任主体对中标的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严格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和责任,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法规的规定,切实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管理,规范操作程序和制度,全面落实施工安全责任。

2、辖区、行业、条线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各自辖区、行业、条线建筑企业的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各管理层的安全施工意识。对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有效操作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违规操作。对项目经理、专职人员须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

3、建筑工地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的长效管理机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防止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要督促施工企业建立严格的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切实加强自行监管和内部检查,把隐患和问题解决在第一道门口;二是各村(社区)、经济平台、条线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对辖区或条线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镇建设管理中心,对发现问题,要及时责令整改和停工。

4、安全管理例会制度。镇建筑安全督查小组及办公室在加强检查和督查的基础上,每月召开一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例会,听取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建筑工地安全措施中存在的问题,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涉及多个部门的,将由镇城市管理委员会进行协调。

二、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由于我镇外来人口多,私房出租户大量增加,随之带来了瓶装液化气需求量的增大,从而导致供气场所混乱,安全事故隐患增大,并发生了液化气爆炸等事故。因此,各单位要在镇建设管理中心的指导和协调下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做到:

1、各村(社区)、经济平台等应组建液化气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做好分管辖区内液化气站点的管理工作,并做到有专人管理,有分管领导督促。

建筑工地安全责任制度范文2

关键词:建筑施工;火灾隐患;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 A

引言

近些年,我国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的步伐非常迅速,相应配套的公共、居住、生产等标志性建筑越来越多,建筑工地也随之增加,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也广泛的应用与现代建筑中,建筑施工现场出现了大量的火灾隐患,如不加以监督整改,一旦发生火灾,不仅会烧毁未建成建筑物和其周围建筑物,而且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势在必行。

一、建筑工地的火灾隐患及其成因

(一)建筑物密集、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蔓延速度快

因为施工现场有一定的局限性,大部分施工现场内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或者成陈列出“一”字型,而且这些建筑大部分都是临时性的,结构太过简单,耐火等级大多都是三、四级。除此之外,有的职工宿舍与重要仓库和危险品库房相互毗连,更有甚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对临时建筑物进行分隔,再加上安全出口只设置了一个,如果发生火灾,人员疏散非常困难,很容易出现火烧连营的局面。

(二)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首先是施工现场放置了很多易燃可燃的材料。有的建筑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不能够及时拆除消防车道堵塞;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占用,甚至有的工地没有划分明火作业区,也没有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及其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使得发生火灾的机率增加。

其次是用电量大、铺设的电气线路不够规范。伴随目前施工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有了增加,临时性用电多,安装非常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普遍存在,尤其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随处都能看到电线接头,因为电线频繁移动,使得绝缘层严重破损,容易引起短路和火灾,甚至在可燃木制构件上随意安装很多配电箱。

再次是违章使用明火。施工过程中,有的电焊、气焊工作人员无证上岗,电刨、电锯、切割机、电焊等使用的比较频繁,缺乏保护措施,有的存在边营业边施工现象。施工、住宿人员用火用电等管理不严,在现场使用火炉、液化石油气等生活用火设施较多,存在很大的火灾隐患。

最后是忽略了对火源的管理,对于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和意外火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不按施工图纸和消防要求进行施工,随意降低防火技术标准

有的建筑工程没有经消防部门审批就擅自施工;虽然有的是经过审批的,然而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对局部平面设计进行更改;还有的单位为了减少成本,选用低价位的可燃材料,使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大大降低,加重了建筑的火灾荷载,偷工减料现象严重,选用的电线、吊顶、龙骨、室内家具、地面铺设材料、墙布等完全没有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且擅自减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从而遗留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四)消防安全意识谈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

在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大多数施工负责人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觉得的消防管理与自己关系不大,不舍得投入资金购置消防器材。建筑工人流动性大,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于消防安全知识不够了解,存有侥幸心理。此外,因为工人从事重体力活,下班疲劳,如果有火灾发生,不能及时发现,易酿成大灾。

(五)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

有些工地只有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在中、小型工地,都没有任何消防器材,有的施工地人员为了方便起见,随意堆放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堵塞了消防通道。如若引发火灾后果将会特别严重。

(六)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和接触电阻过大引起可燃、易燃材料起火

主要是施工人员随意乱拉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开关和配电箱电阻过大,电气线路线径与用电负荷不匹配,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电线接头处理不当而引发火灾。

二、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对策分析

施工现场存在的火灾隐患,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针对建筑工地存在的消防安全现状及隐患特点,为确保建筑工地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好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应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主要负责方,总承包单位应该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监督与管理,将消防安全责任制具体落实到位,并签订责任状,从而明确各单位对于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责任。

(二)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应该具备最基础的防火、灭火知识,会报火警,能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对于外出打工的人员,各地在进行技术培训时一定要加入消防常识内容,提高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从而减少人员流动对消防宣传教育带来的不利影响;大型建筑工地一定要对员工和管理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将消防培训当作重点工作来抓。专人分管,严格人员管理,制定科学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成立必要的义务消防队和安全组织,定期对各工地的消防安全状况督促检查,总结考评,纳入考核范围,与经济挂钩。

(三)加强施工现场平面规划布局,曾强消防安全意识

依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具体情况,合理的对各作业区进行划分,尤其是明火作业区,堆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场地,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对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设立专用仓库储存,并且要与其它建筑物保持不小于15m的距离,不可以超量储存,同时派专人负责收发登记。要尽可能的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降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禁止堆放建筑材料堵塞消防车道,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不能少于两处,且宽度要大于4m。

(四)加强消防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

首先要对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加以限制,尤其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一定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审核。其次要对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是否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再次是要做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工作。主要是防止因为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最后是要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检查。在施工的时候,对于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五)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首先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不可以混纺氧气、乙炔瓶,在焊接的时候要派专门的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且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将其周围的可燃物清理干净,以防焊珠四处喷溅;其次是要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禁止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情况下还应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六)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1、电气焊割场所。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焊割作业现场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对装过易燃、可燃液体和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焊割前应彻底清除。

2、用电场所。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临时用电应符合防火规定。

(七)配备消防器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

为防患于未然,建筑工地无论大小,都应配备灭火器材,针对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大部分文化较低且民工较多的现状,施工单位要针对这些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自防自救培训,并从加强管理入手,工地重要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和防火宣传标志,并加强工地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

总而言之,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又繁杂的工作,它不但需要建筑施工单位管理层给予高度的重视以及消防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个施工人员都增强防火意识。只有这样才可以减少火灾隐患的产生,保证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建筑工地安全责任制度范文3

【关键词】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近年来,全国许多在建工程(正在建设尚未竣工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改造工程)因电焊、电线短路等原因引起火灾的案例屡见不鲜,造成了重大的财产和人员伤亡,有的甚至造成极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如央视新建大楼火灾、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楼工地火灾等都属于典型的在建工程火灾事故。笔者通过深入在建工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普遍存在较大的消防隐患和管理漏洞。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分析近年来在建工程火灾案例,结合笔者参与孝感在建工程的检查,在建工程的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

(一)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单位应负责建筑工地的防火安全工作。但是在实际中,许多施工单位重视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而忽略消防安全,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的施工单位多层转包或转包给多个施工队伍,造成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脱节,致使制定了消防安全措施也无法贯彻落实。

(二)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在建工程工作人员由于多系临时工,多为市区附近的农民工,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管理人员赶工期,忽视消防安全管理,随意随意让无证电工、焊工等操作人员上岗,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全国发生的在建工程火灾多为此类原因引发。

(三)易然可燃材料多,存放不符合要求。在建工程存放可燃易燃物多,现场使用大量油毡、油漆、塑料制品及装饰、 装修材料等易燃、可燃物品。一般来说,这些可燃烧易燃物品存放在临时搭建的简易用房内,而这些简易用房的耐火等级本身就不符合要求。同时,一些工地受场地制约,没有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放在消防车通道上,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极大的损失。

(四)用火用电不规范,易引起火灾。新时期,在建工程多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建造,各种用电设备多,临时线路多,线路纵横交错点多,一旦发生跑电或漏电,极易酿成火灾事故。在施工过程中,也存在随意动火动电或在没有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动火动电的现象,电焊、气焊等火花飞溅到可燃装饰物或防保网等可燃物品上极易引起火灾。

(五)未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不能满足扑救初期火灾需要。对于在建工程来说,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建筑灭火器,消防安全警示标志、临时室内、外消防给水设施。从在建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是相当数量建筑工地未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未设置消防车通道;二是虽配备了消防设施但却不符合使用要求,不能保障消防车通道畅通。

二、加强在建工程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的建议

(一)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在建工程的消防安全管理不仅是施工单位的职责,也是建设和监理单位的职责。新《消防法》第九条已明确规定,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也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进一步强化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特别是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改善消防安全条件。以笔者所在的孝感市为例,根据湖北省总队的《全省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察方案》和《在建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察记录表》,明确了在建工程责任体系,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坚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二)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在建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制订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要开展定期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行严格管理。

(三)强化在建工程人员岗前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消防意识。要加强对工作人员上岗前的安全培训,使其了解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具备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加强在建工程现场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消防部门要加强在建工程的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保障在建工程具备以下安全使用条件:1、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畅通;2、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3、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在明显和方便取用的地方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4、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当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总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预防的作为新时期消防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主要部分,只有督促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强化对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制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人员岗前培训,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妥善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才能逐步消除火灾隐患,减少火灾的发生。

建筑工地安全责任制度范文4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中图分类号:TU198 文献标识码:A

社会经济的发展让人们的物质生活需求有了极大的满足,同时,对居住、娱乐、环境等方面也有了新的要求,从而也提供给建筑业更多的发展机会。如今,城市建筑工程越来越高档,规模越来越大。但是,随着建筑工程的复杂化和大型化,也给施工单位带来了不小的施工难度和安全问题,尤其是消防安全问题。因此,我们在建设过程中,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减少安全隐患的存在。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在建筑工程中,施工现场临时招募的人员较多,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工程管理人员往往只注重赶进度,将消防安全置于脑后,随意让无证电工、焊工等操作人员上岗,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如前些年合肥市新华书店违章电焊引发火灾即是如此。

(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

由于建设单位的领导认为对工程实行承包后,施工安全就会随工程转包而转嫁到施工单位,对安全工作撒手不管,疏于督促;监理单位往往只重视施工质量,忽视施工安全;施工单位为了缩短工期,只求施工进度,消防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层层分包,但消防安全责任制却没有逐级落实,且有的分包单位甚至无施工资质,施工单位往往把办公室、施工人员宿舍设在建筑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火灾隐患。

(三)工地违章用火、用电导致火灾发生

施工现场一般都离不开电焊、气割等,由于施工人员缺乏对消防基本常识的掌握,导致火灾隐患较多,表现在:①违章用电,不按电气安装使用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极易引起电线短路;②不根据用电设备功率大小选择相应的电线规格和任意增加用电设备,形成电线负荷过载而发热起火;③在焊割作业中,炽热的金属火星飞溅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焊割作业时的热传导,也会引起火灾,施工人员焊割前不对焊割作业的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清理,也极易引起火灾。

(四)施工现场没有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由于施工队伍大多只重经济效益、求速度,而忽视安全,一般施工现场均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的即使配备了消防器材,大都是个摆设,灭火器材也大都失效、过期,根本无法使用。许多建筑工地都没有落实临时水源,最多就是利用周围道路的市政消火栓,但往往有些市政消火栓离建筑工地距离有几百米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及时取水扑救。此外,消防水源、消防车道被占用或堵塞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齐抓共管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总责,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对分包工程的消防安全承担连带责任。设计单位在施工技术交底时,应根据工程特点,对旋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监理单位要依法按规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

(二)公安消防部门应发挥专业消防管理力量的优势

从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消防监督管理、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及演练等方面来抓好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要抓好建筑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素质.在全社会全面构建“防火墙”工程.以提高“四个能力”为契机,这其中要抓好对建设行政部门的质监,安监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发挥他们经常深入工地进行安全检查的优势.能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认真地对建设场地的火和电等进行管控

一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其次在工人的住宿区和库房等区域要设置非常显著的安全提示信息,比如严禁吸烟等规定;第三,做好场地所有的工种和区域间的配合活动,确保不会因为重叠活动而导致灾情出现。同时,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随时查看线路和装置等的运作状态,防止出现不合理的拉扯线路的情况发生。

(四)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外部监督和管理

首先,相关建设管理部门应在源头加强控制管理,对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在建设单位审核通过后颁发许可证,还应对工程建设应具有的安全保障举措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公安机关的消防机构应落实监督,对辖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特别是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不满足施工安全条件的情况,消防部门必须勒令施工单位根据安全责任制和相关法律依法整改。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是很容易产生消防安全问题的,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问题防范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做好这项艰巨的工程它不仅需要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安全部门的督促检查,还需要每一位参加施工人员防火意识的增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参考文献:

[1] 温坤艺.施工现场火灾隐患与防范管理措施分析[J]. 价值工程. 2010(06)

[2] 孙睿.浅谈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的管理[J]. 科协论坛(下半月). 2011(01)

[3] 程军廷.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若干问题的探讨[J].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08(12)

建筑工地安全责任制度范文5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安全与文明施工,是建筑行业的大势所趋。近年来,政府在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上面下了很大的力气,相关部门也研究和推广了一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和措施,有效的该变了建筑工地的旧形象。本文结合在建筑施工中的一些实际经验,谈一谈对文明施工的认识。

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在同一工地可能需要多个单位一起工作,多种工作人员协同作业。政府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要做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协调管理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在严密的组织计划控制下,解决建筑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不文明因素,是施工过程始终处于可控的状态。文明施工的管理,主要由政府部门、施工单位和各作业处的管理组成。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做好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使我们一直坚持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人们普遍追求经济效益的当下环境中,安防方针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政府部门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建筑施工行为的申报审批管理;动态监督和现场勘验制度;对施工建筑竣工的评审制度以及对建筑单位追究事故责任等。文明施工主要包括:卫生制度、防火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医疗健康制度、宿舍制度、门卫制度等。

安全文明施工的一些措施

1、封闭式管理

对建筑项目实行封闭式管理,是现代建筑业中普遍采用的安全管理办法。其具体操作为:市区内工程项目,设置高于2.5m的连续围档。郊区或野外工程项目,设置高于1.8m的连续围档。围档使用硬质材料坚固美观,可采用薄板,颜色一般为蓝色。临近道路和居民区的建筑施工,一般以巨大的广告墙来遮挡,起到美观、降噪、安全的作用。施工现场主要进口要设置大门与门卫,建立门卫制度,门卫制度一是用来保护现场财产,二是对进出工地的人员进行安全问题的检查,如安全帽,工作服的穿戴情况等。在大门入口处要设置项目说明,包括项目名称、平面图、建设单位介绍以及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筑物在施工中要以脚手架加绿色幕布遮挡,可有效的解决高空重物坠落事件的发生,给工人施工带来安全保障。

2、场区设置

场区设置主要包括: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等。场区设置要本着施工方便、干净卫生、生活便利的原则。依照施工组织设计设置办公、住宿设施,并在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中标明。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有明显划分,并单独封闭。现场办公室应采用彩钢夹芯复合板轻钢结构,地面用水泥化,并有标准的照明设施。职工宿舍设置单人上下双层床,每舍居住不能超过10人。办公室内卫生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各种制度图表位置得当。建筑现场复杂多样,各种材料、机械的堆放需要有计划的进行。要按照总的平面设计规划,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堆放。建筑材料堆放的位置要合理选择,交通方便,便于运输,场地要开阔,避免高峰时段材料过多无处堆放的问题。堆放地要设立围栏,醒目的标识牌,标明品种、规格等要求。对于需要特别注意的危险物品及需要特殊保护的物品,要做好防晒防雨的措施,有专人进行看管和负责,保证建筑材料堆放环节在满足建筑需求条件下的安全文明。

3、思想与文明建设

建筑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文明意识教育。施工现场要设立宣传栏,加强对安全、卫生、文明施工现场的积极宣传,定期进行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包括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如进入工地必须佩带安全帽、建筑物必须搭建脚手架、上岗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带等防护措施等。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安全操作技术水平,从每个员工开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

4、安全生产责任制

设立责任代表负责制,是保障文明生产、实现目标管理的重要组织措施。在现场施工的各个环节明确责任与责任人,使现场管理者在经营决策上必须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建筑安全文明摆在重要的位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可以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是安全管理与组织结构相结合,协调协作,共同努力。安全责任制一般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助长、工人等各个级别以及后勤、生产、技术、机械等各个部门。

5、环境保护

施工现场的道路与地面要进行洒水处理,参与施工的运输车辆要进行遮盖防护,现场存放的易飘散物要入库存放或掩盖,在建筑材料的运输过程中严禁高空抛洒现象发生。这些措施都是针对建筑施工现场尘土较大现象的处理,防治大气污染。此外,施工现场也要防护水污染和噪声污染。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污水处理排放系统,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生活区域的污水也要及时的处理,引入市政管网或做除尘洒水。大型机械施工的油污、废旧材料要及时收集处理,避免遗留对水资源和土地资源造成污染。噪音污染也是建筑施工的难题,大型机械噪音大,工地车辆众多,成为噪音的主要来源。要控制噪音污染,要对噪音较大的施工现场进行封闭隔离,要严格控制施工的时间,避免在周围群众休息的时候发出噪音,影响正常生活。

6、文明施工单位、企业的建设

在现阶段,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的建设,以受到社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近年的整改和进步使得管理措施已不是难点,最重要的难点转移到施工单位自觉执行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的关键点上来。因此,如何建设文明施工单位成为文明施工发展的关键:一是思想上要重视,建设文明安全的施工环境已是大势所趋,建筑行业相关单位要及早认识这一趋势,从而将企业的发展与国家政策相结合,加强和提升企业管理,使文明安全生产成为公司自我发展的规划和方向;二是政府要监督,根据建筑在施工过程中以及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积极进行“优秀施工单位”的审核评选,促进施工单位为、自我提升;三是要实现建筑技术革新,新形势下的文明施工建设要求我们,要发展新的更合理更人性化施工技术,要发展出可进行更复杂施工的新机械,用技术的创新改变工人的工作状态,这就需要建筑机械和建筑材料研究部门为建筑业提供更多更好的产品。文明施工单位的建设以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来带动文明安全工地的建设,施工单位由被动监督到主动执行,为打开文明工地建设的新局面奠定坚定的基础。

总结:

建设文明工地就是建设安全工地,文明施工保证了施工的安全,安全施工体现的文明施工的要求,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本来就密不可分,他们几乎包括了建筑施工现场的方方面面,共处一体,互相促进。强调文明施工是比安全施工更高的施工要求,它是建筑施工文化发展水平的体现,是现代化建筑事业发展的必然之路。

参考文献:

[1] 江淋. 浅谈企业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J]. 铁道工程企业管理, 2008(02)

[2] 姚邦松. 施工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浅议[J]. 中国建设教育, 2011(09)

建筑工地安全责任制度范文6

关键词:在建 火灾 识别 对策

1.引言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一幢28层高正在翻新维修的高层居民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火灾系电焊工违章操作引起。起火建筑虽不是在建建筑,但当时由于正在进行外墙节能改造,整个建筑完全被脚手架包围,实际等同于在建建筑。而近几年来,国内在建工地建筑火灾事故频发,由此引发笔者对在建工地火灾隐患识别及整治对策的思考。

2.火灾隐患识别

2.1对在建火灾案例进行分析(案例分析法)

本文列举了近年来发生在全国范围内的一些典型的在建建筑火灾的案例。

2004年6月9日,北京市京民大厦施工人员在大厦西配楼游泳馆内焊接二层平台的不锈钢扶手时,焊花引燃一层地面上的聚氨酯防水涂料,起火并蔓延成灾,火灾共造成12人死亡,9人重伤,4人轻伤,22人轻微伤,直接财产损失81.9万元;2005年1月17日15:00许,南京市最繁华地区新街口中山路一高层建筑工地因焊工作业时电焊火花落在下面电梯的油布上点燃易燃油布成灾;2005年6月7日1:53许,上海市江浦路、茭白园路路口,一幢在建高层建筑因电焊火花引燃尼龙护网发生火灾;2005年11月13日2:40许,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正在施工的财富大厦13层发生火灾,该大厦12、13两层被烧毁,据调查,12日晚24:00左右,有工人电焊作业; 2008年10月9日15时59分,位于哈尔滨市经纬街与田地街交叉口处的在建工程“经纬360”高层商服住宅楼双子座A座和4层裙房发生火灾。经查,造成本次火灾的原因是电焊操作不当,引燃该建筑外墙部位聚氨脂硬发泡保温层,蔓延成灾。

通过查阅了大量在建工地火灾案例资料,发现电焊作业引起火灾的占90%左右。

2.2对在建工地火灾隐患调研(专家调研法)

经组织市级以上的公安、建设、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专家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调研,总结分析当前在建工地存在的火灾危险性:

(一)建筑工地火灾负荷大。因工程需要,部分施工现场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作为安全防护物,特别是装修现场既堆放有大量的可燃性装修材料,部分建筑外墙采用易燃保温材料,又存放有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势必造成猛烈燃烧,迅速蔓延。多数工地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并且这些建筑大多为临时性,结构简易,且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有的甚至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严重后果。

(二)建筑工地防火分隔不到位。一些建筑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增加了火灾负荷,堵塞了消防车道;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未及时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更有甚者,未划分明火作业区,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导致火灾发生的机率增大。

(三)消防安全意识谈薄。部分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在进行在建工地现场检查时,大部分施工负责人认为消防管理是建设单位的事,与己无关,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同时,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流动性大,文化程度低,未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没有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不会利用灭火器扑救初期火灾,不会报警、不会组织人员疏散,自防自救能力较差。

(四)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建筑工地一般都为临时用电,但是用电量大、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违章安装电气设备、私拉私接电气线路现象较为严重,甚至直接将配电装置安装在可燃木制构件上。施工期间,违章使用明火的现象普遍。施工单位氧气、乙炔使用频繁,部分电焊、气焊工作人员无证上岗,保护措施缺乏,存有不清理现场的可燃物或边使用边施工现象。

3.在建工地火灾隐患整治对策

(一)通过改变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整治

施工现场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施工工地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建筑材料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必要的防火间距。施工现场要保障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除堵塞现象;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不能存在使用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的自制配电箱和乱拉、乱设临时用电线路;检查简易建筑等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消除火灾隐患;在建工地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器材等要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不能存在伪劣消防产品和不符合安全规范设置要求现象。

(二)通过改变环境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整治

在建筑行业, 改善作业环境对安全的促进作用应得到足够重视。主要的表现有两个: 一是应注重环境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在消防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中,应有总平面布置图, 使施工现场道路通畅, 材料堆放井然有序, 合理配置水电资源, 不仅可以提高作业效率, 而且可以大大降低安全风险。二是应重视文明施工。提高文明施工水平, 改善作业环境,对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 作业现场不良的微气候、噪声、振动、照明、粉尘等条件,会导致作业者疲劳、烦恼, 引起意识水平下降、反应能力降低而增加事故发生率,还会影响作业者正确感知信息的能力, 酿成错误判断而导致事故。

(三)通过改变人的安全行为进行整治

要对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经常开展灭火演练,要针对本工地项目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要确保职工掌握消防知识程度满足“三懂三会”要求,增强此类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尤其是要针对电焊工等重点群体开展严格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焊接作业时要派至少一人监护,焊接作业确定焊接的可行性,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

(四)通过改变管理上的缺陷进行整治

在建工程应按照规定办理了消防设计审核等手续,施工现场要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情况,确定各部门、岗位的消防责任人;施工现场按要求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值班制度和消防措施;要根据建筑施工中安装、装修各阶段的特点,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人员、材料等消防安全措施情况,要在工地加以落实;还要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05.01

[2] GB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