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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应急预案范文1
1.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制订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本预案涉及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应根据属地管理和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3.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坚持以人为本,把科学安全处置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贯彻落实好“打早、打小、打了”工作要求和安全扑救规程,确保扑火安全。
二、基本目标
采取疏堵结合方式,最大限度地杜绝××山发生火情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火情、火警,能够快速安全有效处置,确保××山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措施
1.清明节期间,4月2日至8日,通往××山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上坟扫墓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山。防火执勤公务车辆、他腊鸭子坝专线公交车辆和他腊坝村委会、鸭子坝村委会群众生产生活用车经检查并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通过,但不得在××山段停留。
2.在××山脚设立临时停车场(殡仪馆生活区旁),供上坟扫墓车辆临时停放。除经许可通行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只得停放在临时停车场。
3.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在××山指定地点待命,一旦发生火情,根据命令作出快速反应,安全处置。县林业局机关、*镇机关、*镇机关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警力,根据命令加强对××山上坟扫墓行为的巡查,发现违反规定携带火种上山和烧钱纸、燃放鞭炮、点香烛等用火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4.杜绝火种上××山。在××山各个入山路口设立防火检查站,对上坟扫墓人员进行实名登记,进行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严禁携带火种、钱纸、鞭炮、香烛等物品上坟扫墓,一经发现,作没收销毁处理。不听劝告、不服从检查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制定清明节期间××山森林防火公告,在石屏电视台进行滚动播出,并在*湖面山沿线村寨、××山入山路口进行张贴,将相关规定宣传到千家万户,充分发动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6.清明节期间,由县林业局准备15000株柏树苗木,无偿提供给上坟群众,动员和支持群众用植树的方法代替烧纸、烧香的传统上坟方式,大力倡导文明祭祀行为。
四、部门职责
*镇政府、*镇政府:做好××山脚沿线、*湖面山所属村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家喻户晓;做好护林员监督管理工作,明确其工作职责及管护责任区,清明节期间护林员要在各个路口检查站(点)就位把守,并配合相关人员做好巡查工作;政府机关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全体待命,轮流上山巡查、设站(点)检查;作好扑救森林火灾必要物资储备及相关后勤工作。
县林业局、县防火办:制定清明节期间××山防火公告,抓好县森林消防专业队建设,并配备相应扑灭火机具和物资,清明节期间全体队员在指定地点待命,随时听从现场指挥部命令,及时安全有效处置森林火灾;县林业局机关森林消防半专业队队员全体待命,协助*镇和*镇开展上山巡查和设站(点)检查等工作;县防火办实行24小时全员值班及领导带班,做好信息收集、统计、报告及工作。
县公安局: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命令抽调警力,维持好清明节临时停车场及××山面山沿线公路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抽调警力配合有关乡镇及部门做好入山路口检查站(点)执勤工作。安排一辆消防车在××山临时停车场值勤。
县森林公安局:抽调警力协助有关乡镇及部门做好清明节期间××山巡查和设站(点)检查;积极做好火案查破工作,根据新修订的《森林防火条例》严厉追究违规用火行为,对引发火灾肇事者进行严厉打击。
县交通局:协调公交车辆在清明节期间运送上坟扫墓人员,方便群众出行。
县广电局:清明节前在石屏电视台《石屏新闻》前后××山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公告,做好森林防火相关宣传报道工作。
县气象局:向县防火办及时提供清明节前后××山区域气象信息(4月1日至10日),××山清明节期间一旦突发森林火灾,要及时增派技术设备及力量,适时提供火场风力风向等重要气象信息。
县电信局:做好通信应急保障准备,××山清明节期间一旦突发森林火灾,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县人武部:抽调*镇、*镇应急民兵待命,根据现场指挥部命令调动参与森林火灾扑救。
五、响应机制
县人民政府清明节期间××山森林防火现场指挥部根据火险等级情况适时调度和统一指挥。*镇政府、*镇政府、县林业局各抽调机关森林消防半专业队队员30名,*镇、*镇沿山全体护林员,县森林消防专业队队员20名,县公安局抽调警力20名(其中:交警10名),县森林公安局抽调警力20名,县人武部安排*镇、*镇应急民兵各30名待命。
4月2日至8日共七天,每天上午8:00至晚上7:00,启用临时停车场和实行××山公路交通管制,*镇、*镇按责任区设立入山路口防火检查站,县公安局民警、森林公安局民警、护林员、森林消防专业队半专业队全部上岗就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应急民兵在乡镇政府全体待命。
六、组织领导
成立县人民政府清明节期间××山森林防火现场指挥部,全面负责清明节期间××山森林防火及火情处置组织领导和指挥工作。成员如下:
略
七、保障措施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到岗工作情况按责任制进行考核,涉及车辆、经费等各自负担。
县林业局要提前准备好植树用苗。
清明节应急预案范文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清明节应急预案,建立政府牵头,民政、公安、交通、林业、工商、市容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做到处置及时妥当,措施得力有效,确保清明祭扫文明、安全、有序进行。对因工作不力,引发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群众财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清明祭扫安全
民政部门要立即对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要指导和督促殡葬服务单位抓紧制定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引导群众有序祭扫;殡葬服务单位要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价格管理措施、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公安部门要制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并协助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维持秩序,及时处置祭扫活动中的治安案件。交通部门要加强运力调度,合理增加前往祭扫场所和重点祭扫地区的车辆和班次,延长车辆运营时间,满足群众出行需要;各客运站和码头要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旅客出行安全。森林和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要组织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密度,及时森林、草原火险和火灾信息,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发现火灾及时扑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集中清理打击非法销售冥币等封建祭祀用品的活动。城市市容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建成区内流动商贩非法销售殡葬用品和群众随意焚烧祭祀物品的行为。
清明节应急预案范文3
一、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动情况
整个假日期间,我稽查人员分4个组,重点的地区、城区及各重点区乡进行道路运输稽查工作,3天共出动稽查人员51人次,出动执法车9台次,查获非法营运车辆3辆。
二、落实责任、强化源头管理
1、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我单位在节前已对各企业及客运站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要求企业对隐患排查制度要形成记录和总结,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责任考核,形成制度化、经常化并形成长效机制。
2、加强资质审查。一是对参运驾驶员的资格审查,通过对驾驶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的审查,我县所有参运驾驶员都是符合所驾车辆资格的。二是对参运车辆的资格进行了审查,通过车辆安检及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保险证等的审查我县所有参运车辆保险、二级维护、五证等齐全有效,杜绝了“带病”车辆参加运输。
3、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三关一监督”的安全监管职责,及GPS监控情况。严禁客运车辆晚上10点至次日凌晨6点在三级以下的山区公路上运行。加强了对重点时段、重点线路的运行监控。
4、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值班制度。针对我县节日期间的运输特点,我单位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同时要求单位稽查人员24小时不得关机,保证通讯畅通。并要求各企业和客运站配齐安全行车实施设备,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通过以上工作的落实,奠定了我县2015年“清明节”小长假期间运输工作的顺利开展。
清明节应急预案范文4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17〕x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2017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早完善应急保障措施
清明节是广大群众缅怀先人,传递亲情的重要节日,清明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要从迎接党的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
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提前深入一线实地检查,完善清明祭扫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安全隐患排查中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大力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
三、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积极推行文明生态殡葬
要把握清明节祭扫和安葬契机,深入宣传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14〕x号)和市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x民发〔2016〕x号)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要在清明前后,对公路田头尤其是国道、省道沿线明坟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平坟还田、迁坟入园。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推广实施生态奖补等激励措施,组织开展树葬、花葬、骨灰撒海(江)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以及周围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陈规陋俗,自觉接受现代文明低碳的祭扫理念。要积极引导群众开展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大力倡导家庭追思、集体共祭、网络祭奠、踏青遥祭等现代文明追思活动。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通过发放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思念墙”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提供便利,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
四、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面宣传和回应群众关切
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把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宣传到位,为移风易俗营造良好的氛围;把惠民殡葬政策和殡葬工作好的做法宣传到位,凝聚共识、提升民政形象;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在认真调查处理的基础上要及时反馈到位,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清明节应急预案范文5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确保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安全顺畅,文明有序,有效避免意外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减轻灾害影响。
工作原则: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及时应对、措施果断、科学决策、协调合作。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地区和高峰期
重点地区:县殡仪馆、福园及周边地区。
高峰期:年3月30日—4月10日。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临时指挥部负责应急情况指挥处置工作。
(一)现场总指挥及职责
总指挥:副县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清明祭扫期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副总指挥及职责
副总指挥:政府办主任
总指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三)指挥部成员及职责
成员:
主要职责: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充分准备。具体指导、现场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与处置工作有关的各项具体工作。
(四)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安监局局长、高庄镇镇长、口镇镇长兼任,成员包括民政、公安、工商、环卫、卫生等参与管理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内部工作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各种规范性文件;承接和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收集、编辑、分析、通报相关信息;对外宣传报道等项工作。搜集、整理有关突发事件处置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监督法规的贯彻落实。
(五)指挥部职能部门及职责
1、消防组:组长由县消防大队队长兼任,成员包括县消防大队10名消防战士,民政局2名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防火安全监督和现场消防车的配置及火灾的扑救工作。
2、交通组:组长由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队长兼任,成员包括交巡警大队16名干警,民政局2名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正常秩序下的交通疏导。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组织疏散祭扫车辆,疏通安全通道,防止交通阻塞。
3、治安组:组长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兼任,成员包括县公安局7名干警,民政局2名工作人员。
职责:防范和制止治安案件发生,防范敌对分子和不法分子的破坏活动。发生治安案件后,要及时联络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案件,保证祭扫活动顺利进行。突发事件发生,灾害威胁到人身安全时,负责组织祭扫家属和工作人员迅速疏散,撤离危险区域。
4、安监组:组长由县安监局副局长兼任,成员包括县安监局和民政局各3名工作人员。
职责:综合管理祭扫地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和监督检查事故隐患及整改等工作。
5、殡葬执法组:组长由县工商副局长潘瑞兼任,成员包括县工商局16名执法人员和民政局5名工作人员。
职责:合理设置销售丧葬物品摊位,严格控制摊商数量;加强对摊商管理,销售摊位不得经营封建迷信用品以及违禁用品,不得强买强卖,不影响市容,不影响周边车辆、人员通行;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对无照乱设摊点及时查处取缔;对清明群众扫墓期间出现骨灰格位传销或变相传销以及有关人员制造事端等情况,及时进行处置。
6、环境卫生组:组长由县环卫局副局长、市容监察大队队长兼任,成员包括市容监察大队和民政局各3名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县殡仪馆、福园周边及其他祭扫地区的市容环境卫生、违章占路、无照商贩的管理与处罚,保证祭扫环境卫生整洁。
7、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县民政局副局长同志兼任,副组长由县卫生局副局长兼任,成员包括县民政局、卫生局2名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应急设备、物资和技术装备的储备与调度,同时负责内部防护救治。在发生重大人员伤亡时,及时组织调度卫生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警措施
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种类实施各项应急工作,做到迅速出击,密切配合,果断处置。
(一)扫墓现场出现人员车辆严重拥挤、堵塞现象时:
1、现场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2、交管人员及时指挥疏导车辆和人流;
3、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4、县民政局负责对人员进行疏散,在墓区、骨灰堂采取单向进出、控制进入人员数量等措施,保持现场秩序;
5、通过广播宣传疏导群众。
(二)车辆停放困难,交通严重拥堵时:
1、交通组采取临时管制措施;
2、临时征用停车场地;
3、临时占用道路停车;
4、调配运力,设立临时停车站点。
(三)发现火灾险情或突发火情时:
1、现场工作人员就近利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2、消防人员迅速进入现场扑火;
3、向指挥部报告;
4、紧急疏散扫墓群众,将人员转移至空旷地带,远离危险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撤离危险场所、区域时要保持冷静,不拥挤,按照指示标牌选择最近、最畅通的出口撤离。
5、尽量减轻骨灰等贵重物品受损程度。
(四)出现突发事故,扫墓群众有挤伤情况时:
1、后勤保障组迅速联系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2、迅速向指挥部报告;
3、公安部门维持现场秩序,引导、疏散群众;
4、交通组及时疏导各种车辆,保证救援通道畅通;
5、配合做好善后事宜。
(五)发现不明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时:
1、发现可疑不明物品时,迅速报告指挥部,由安监、公安部门专业人员迅速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治安组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到场处置;
3、后勤保障组联系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4、向指挥部报告;
5、消防车辆到场扑救明火;
6、现场工作人员疏散群众到达安全地点。
(六)出现个别人借机制造事端时:
处置原则:迅速报告、迅速控制、迅速解决。
1、“”人员制造事端的,接待工作人员迅速报告指挥部,联系公安部门和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妥善处置;
2、个别骨灰格位传销人员制造事端的,由治安组联系工商、殡葬执法人员进行处置。
(七)突然发生矛盾纠纷时:
处置原则:及时化解、协调处理、避免不良影响。
与家属发生纠纷和矛盾时,接待人员要态度平和,保持冷静,耐心做好解释工作,避免矛盾冲突;必要时,治安组要联系公安部门协助解决。
(八)在祭扫重点地区聚集上访人员时:
1、治安组及时联系公安部门组织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2、尽快将上访人员带出扫墓现场;
3、指挥部办公室协调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解释工作。
五、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和善后处理工作。对认真执行上报制度、工作负责、重大事件处理得当的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对因不负责任、擅离职守、工作不力、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工作人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具体工作要求
1、清明祭扫高峰日,3月30日至4月10日每天7:30分至18:30分,指挥部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其他时间由县民政局安排值班,代指挥部行使职责。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成员必须快速赶到事发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工作。现场工作人员要沉着应战,服从指挥部统一指挥。
2、指挥部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必要的信息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物资储备调集制度;人员调配和支援等项制度。要建立严格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正常进行。
3、要保证监控系统启动;应急器材、经费落实到位;各种勤务车辆(消防,救护)、仪器设备全部到位并保持良好状态。
4、加强对指挥部各职能部门各工作组成员的培训,教育职工充分认清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思想,做好安全防范。要组织消防演习或培训,定期检点部位的灭火设备设施,排查消除隐患。
5、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信息上报及时准确,确保领导及时掌握动态。清明节期间,县民政局必须每天掌握当日工作情况,遇有突发事件,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各应急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行政,杜绝违规行为。
7、加强值班,向社会公布重点部门的值班电话:
清明节祭扫活动指挥部办公室:
福园:
县殡仪馆:
县环卫局:
县工商局:
清明节应急预案范文6
一、主要做法
(一)围绕重点,严格防控
清明期间,要求强化树立安全保障、生态文明、服务提升和应急值守“四个意识”,以确保清明节祭扫工作的安全有序,严禁一处陵园公墓燃放烟花爆竹。联合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现场值守到位,设专人值守。以陵园、墓地、十字路口、河流堤坝、拆迁工地内的孤坟为重点,加强巡逻,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全覆盖。对于周六、周日等祭扫重点时段,安排专人值守,对祭扫重点人群加强管控,确保实现“零燃放”。清明期间,开展文明劝导、咨询服务、卫生保洁等工作。清明节期间,公墓区未发生燃放烟花爆竹事件,全县未发生燃放烟花爆竹事件。
(二)加大宣传,生态祭扫
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倡导绿色环保,文明丧葬、祭扫新风。在公墓、陵园等场所通过张贴禁燃公告、告知书、倡议书、拉横幅等形式告知祭扫人员,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烟,提倡文明祭扫;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倡导家庭追思会、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祭扫方式,迅速行动,除运用传统的宣传形式和手段
外,还主动与当地宣传单位沟通协调,多侧面、多角度地进
行了宣传。同时还组织专人向前来祭扫的群众宣讲文明祭祀的方式和意义,引导群众逐步将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变到注重“慎终追远”的精神传承上来,进一步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弘扬时代精神,倡导生态安葬,低碳祭扫,从而在全县营造“文明祭扫、绿色清明”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突出主题,主动作为
为深入贯彻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精神,全县各级部门主动宣传,积极作为,为群众创造文明低碳祭扫的便利条件。同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和劝说群众放弃传统祭扫方式,为群众采取生态低碳方式追思先人,文明祭扫搭建平台,创造条件。积极制定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应急预案及倡议书,全天24小时值守处置各项突发事件,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四)专项整治,严格督查。
积极联合各部门重点整治殡葬环境治理、公募建设营运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殡葬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我县实现绿色殡葬、节约土地资源、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着力健全殡葬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要真正把殡改工作抓牢抓实,达到节约土地、厚养薄葬的目的,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要求各成员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认认真真地抓落实,同时管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确保本单位人员不出现违反殡改规定行为;二是强化属地管理,充分发挥各地乡(镇)、村等属地管理作用,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殡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大宣传,强化引导
着力破除传统丧葬陋习。一是切实加大《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深入持久地开展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宣教工作,曝光不良的殡葬行为,督促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作好表率。二是引导和鼓励群众实施生态安葬。按照民政部等9部门下发的《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行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鼓励骨灰抛洒或者深埋、不留坟头,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