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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欠薪应急预案范文1
根据农民工工资清欠的时效性要求,涉及农民工工资的维稳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和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责任。
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杜绝违法分包、违法转包、违法开工、工程款不到位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发生。根据管辖范围,凡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路水运工程、农业和水利建设、矿山开发、煤矿企业等五大领域出现的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分别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区煤管局等部门牵头协调处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仁和分局、区工商局、区总工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
二、构建防范机制,坚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注重防范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建设领域、矿山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全区建设项目、矿山企业必须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先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后,才能核准开工、开采。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金额由区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定,适时调整。严格督促用工企业按月支付工资,凡拖欠工资发生或被投诉拖欠工资三次以上的生产企业、餐饮服务企业纳入缴纳工资保证金企业名单,按企业工人月工资总额的两倍缴纳工人工资保证金。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已开工项目和矿山,由区主管部门清理和督促涉及企业缴纳。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实施程序:1.由区财政局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2.由项目(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建设用工单位、矿山企业按核定金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入账后,由财政局为缴纳单位出具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款凭证、文书。4.建设用工单位、矿山企业凭财政局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缴款凭证、文书向主管部门申请开工建设和矿山开采,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备案。5.工程完工、矿山停采,建设用工单位、矿山企业支付清工资后向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退回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15天后无投诉,经区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社会保障局签署同意退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意见后到财政局办理财务手续,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若建设用工单位、矿山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经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认定后共同出具支付农民工工资认定文书,由区财政局从区农民工工资专户中,在该单位、企业所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内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过程动态监管制度
进一步落实区级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主管行业项目、企业农民工工资过程动态监管制度,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监管工作方案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全力组织落实和督促检查。坚持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全过程动态监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强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监察执法和仲裁调处力度。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安排和督促推进,区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对所主管行业用工单位、企业开展三次以上工资支付情况检查清理,处理小、处理早,坚决杜绝欠薪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农牧局、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区煤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分管行业(项目)用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加大对工程款支付的监管力度,强化过程动态监管,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牵头处理因工程合同纠纷、劳务承包费用纠纷、工程劳务计价等引发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公安仁和分局要坚决打击各施工领域的黑恶势力,受理、处理欠薪逃匿案件和涉嫌诈骗犯罪的工资拖欠案件,并对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堵塞交通、围堵政府机关或用人单位等突发性和,及时派员维持现场秩序,配合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区司法局负责指导基层大调解机构协调处理农民自建房拖欠劳务费问题,疏通非企业拖欠劳务费的解决渠道。
南山循环经济发展区管委会会同区级各部门根据职能职责,积极开展沟通和协调,加强对产业园区的行业管理,防止监管缺失和不到位。积极引导并把企业有关农民工工资问题纳入我区相关部门日常管理范畴,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铁路、高速公路、水电工程等建设项目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协调部门负责督促建设项目施工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企业用工的动态掌控工作,要主动协调处理辖区内涉劳纠纷,及时化解矛盾。
四、强化督促检查,落实用人单位清偿主体责任
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清偿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责任主体。各类企业要按月依法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施工企业不得以支付生活费方式拒绝执行国家按月支付工资的规定,不得以工程款拖欠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企业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工程分包单位违法用工或者负责人携款潜逃等原因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分包单位承担支付责任,分包单位无力支付的,总承包单位先行垫付,并在分包款中予以扣除。因总承包企业拨付分包工程款不及时或因转包、违法分包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由总承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总承包企业无力支付的,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并在总承包工程款中扣除。工程发包企业与工程承包企业或班组存在工程款纠纷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工程发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或使用工资保证金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将总承包商负责制落到实处,农民工工资事件的处理由总承包商负主要责任,发包方和其它承包商相互配合。将农民工工资发放纳入企业信誉评价体系,并作为企业年审、参与招投标活动的重要依据,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理不力引起的应记入诚信档案,实行一票否决。
坚持“黑名单”制度,凡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或恶劣影响的,经区行业主管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定列入“黑名单”,坚决拒绝黑名单内企业在仁和辖区内承揽承建工程。具体认定细则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文予以明确。
五、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对企业和用工单位的引导,督促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和企业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核算,细化工资管控措施,强化工资发放过程的动态管控,化解矛盾,化解涉及工资不稳定因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区司法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总工会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涉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解决工资问题的社会氛围,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主动维权。工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工作的法律宣传和情况监督,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推动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
六、加强协调配合,解决拖欠工资突出问题
加强对跨乡镇项目、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管和协调工作。按照劳动用工所在地落实管辖责任,及时受理、有效处理外地企业在管辖区域内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积极协调、督促企业配合劳动用工所在地的案件调查处理。
加强与直管系统的沟通协调。有高速公路、输变电、水电工程等建设项目的,区相关主管部门要主动与相关建设单位联系,了解掌握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的情况、使用施工单位的情况,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取、支付的协调机制,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履行业主责任,疏通解决问题的途径。
积极应对、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及欠薪逃匿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司法联动,加大工作力度,切实防止、有效处置恶意欠薪及欠薪逃匿问题。有关部门发现恶意欠薪及欠薪逃匿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查处恶意欠薪及欠薪逃匿者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要引导、帮助农民工和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利。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民自建房修建的引导和管理,防止修建工程中发生工程款和劳务费用纠纷。要将农民自建房项目发生的劳务费用争议纳入大调解工作范围,通过调解机构组织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
七、增添工作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区级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大河中路街办要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引发的,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疏导工作,引导农民工用理性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建设单位欠薪应急预案范文2
2012年月12日。再次召集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分管领导、各区县人社局负责同志,省、市政府先后召开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大会。时隔一个月后的今天。紧急召开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大会,这表明了两点:一是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非常重要;二是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面临的形势仍然较为严厉。为了进一步增强这项工作,下面,着重讲三点意见。
一、思想再统一。
一是必须直面当前的严厉形势。刚才。7个区县和4个市级部门分别作了发言。从刚才大家的发言中,市人社局对全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感受到这一个月以来,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县都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市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仍面临较为严厉的形势。前段时间,人社、公安、住建、财政、国资、监察等部门和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发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从对全市864户重点用人单位检查的情况来看,共清理出94户企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拖欠工资总额12557万元,涉及农民工0.94万人。截止昨天,已清理兑现5114.6万元,涉及农民工0.49万人。目前尚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7442.4万元,涉及农民工0.45万人。此外,部分区县、单位、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拖欠问题。可见,当前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面还比较广、总金额仍然很大,如果解决不好,一旦形成大规模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是必须直面存在突出问题。随着春节即将来临。部分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尤其是农民工工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农民工正在逐步集中返乡。特别是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较为突出。其中的原因,既有国家宏观调控收紧资金闸门,造成流动资金短缺,也有建设方与承建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承建中增加工程量、工程峻工后不及时结算的问题;既有承建方层层分包、转包,资金不到位、不算帐,又有保证金不到位等问题。这导致农民工不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有的甚至采取过激方式寻求解决,由此引发或上访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比如2012年12月31日纳溪到叙永高速公路开通时,就出现了较大规模的群众阻止通行事件。近期,纳溪区、叙永县都先后报告,仍然存在群众阻断公路的隐患。这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部分农民工工资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同时也有对农民的赔付不到位的问题。近段时间还有一些农民工因为拿不到工资,市政府和相关部门上访。可见,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已到刻不容缓的时候。
三是必须认识到做好支付工作的重要性。目前。必须全力保证“两会”期间的和谐稳定。即使不考虑这样的特殊时期和背景,省上正在召开“两会”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近期都明确要求。农民工辛辛苦苦一年,连拿自己应得的工资回家团圆过年都不能保证,企业如何心安?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如何向广大人民群众交待?大家都经常在讲要“以人为本”要“改善民生”做好当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就是最迫切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所以,大家务必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主要工作,采取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措施再增强。
一是要层层落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按照“属地管治、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保证工作不留空白。一要明确职能职责。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要责任,保证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扎实推进。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前期相关大会和文件的责任分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其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牵好头,加强对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解力度;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工作。二要落实清偿主体,杜绝推诿扯皮。凡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凡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三要采取灵活措施,突破难点问题。对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己拖欠的工程款,要由本级政府限期予以清偿,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政府工程项目,不论何种原因,都要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对于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拖欠的工程款,要督促建设单位限期还款;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对于不具备还款能力的项目,可采取资产变现等措施筹措还款资金。对于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等资金渠道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对因建设单位破产等特殊原因,致使拖欠工程款成为“死账”造成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由有关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妥善解决。
二是要采取有力举措。普遍检查的基础上,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一要大力排查。要持续深入发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专项检查。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建设领域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抓紧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逐一排查,发现拖欠工资问题或欠薪苗头及时督促企业妥善解决。对反映投诉的建设领域工资历史拖欠问题,也要认真加以解决。二要快速处置。要加强行政、司法联动,加大对欠薪逃匿行为的防范、打击力度,实现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快立案、快审案、快结案。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要开辟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当即立案,快速调处,力争在春节前办结。三要加强管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监管职能,加强对建设单位和用人单位的管治,尤其要努力改变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的问题,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依法解决。要认真研究和采取措施解决好建筑领域工程层层转包、分包问题,避免一些没有相关资质和实力的包工头充当用人单位和民工的中间人,造成工钱不能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要进一步加大各级各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起长效联动机制,形成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强大合力。四要严厉打击。要加大对重大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对拖欠金额大、涉及人员多、案情复杂的案件,以及上级交办、媒体关注的重大案件,要依法、迅速、从重处置。对违反刑法拒不支付劳动人的欠薪案件,要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重点进行侦察和审结。
三是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实行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值班。要实行欠薪举报首问责任制,提高案件快速处置能力。一要畅通投诉渠道。重点场所要设立“劳动保障权益告示牌”公示欠薪举报投诉电话和地址。接受举报部门必须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投诉举报案件,发现一起、过问一起、查处一起。二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要高度关注网络、报纸等媒体关于我市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言论和报道,发现有拖欠的苗头和问题,要及时快速反应,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避免事态扩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对建设业务量多,存在拖欠行为的企业,要实行黑名单制度重点监控,曝光那些不履行支付农民工工资任务的企业,以及在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方面发展不力的部门和人员,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监督的氛围。三要增强值班工作。今年的春节假期较长,要统筹安排,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农民工维稳工作。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和每天“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农民工投诉举报上门有接待、电话有接听、邮件有接收、处理有结果、权益有保障。
三、力度再加大。
一是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形成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有能力办事的工作格局。对工作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整合相关部门力量,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或召开联会进行认真研究和有效解决。各区县要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对辖区内所有企业、所有在建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要掌握清楚,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保证及时掌握支付情况,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尤其要对照前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大会与文件的责任分工要求,切实履好职、尽好责,抓出工作成效。
建设单位欠薪应急预案范文3
序 言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等规定并结合我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了《瑞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指南》,从工具化、定型化、规范化角度指导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本书由瑞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按照施工进程共分四部分:一、开工准备阶段;二、基础施工阶段;三、主体施工阶段;四、装修和附属阶段。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和排水治理、制度建设、主体行为等方面,从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入手,详细规定了各个主要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由于时间仓促,不足之处,望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一 开工准备阶段 开工踏勘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和排水治理4制度建设四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
施工用电:
1、编制现场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经总监审核通过并按方案设置。
2、施工场地内如有外电,需移除;
场地内桩机、塔吊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符合下表要求;
电压(KV)
<1
10
35
110
220
330
500
距离
(m)
垂直方向
1.5
3.0
4.0
5.0
6.0
7.0
8.5
水平方向
1.5
2.0
3.5
4.0
6.0
7.0
8.5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
<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0
6.0
8.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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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用电设置做到“三级配电三级保护”,三级配电分箱设置符合要求,配电箱内电器设备参数匹配且完好。
4、总配电室结构应达到防火等级要求,配电室门材质符合防火等级要求且应朝外开启;室内应设置消防沙堆、灭火器(配备月检查卡)、铁锹、通风窗(配备铁丝网)、应急灯、总用电平面图、用电系统图、地面铺设绝缘材料、防鼠措施,配电柜四周需有操作空间。
5、配电箱设置符合要求,动力开关箱和照明开关箱分设,配电箱已设标识并编号。
6、配电箱有防雨设施,电缆线有过路保护、埋设或架空敷设符合要求。
7、配电箱的接线、进出保护、PE线连接等符合要求,重复接地设置符合要求,配电箱门接地跨接符合要求,开关箱必须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规定。
消防安全:
8、工地内应配备消防设施,并按要求在场地内设置消防及安全警示标志。
9、配电房、食堂、厨房、宿舍等重点防火部位按规定配备灭火器。
10、在合理位置设置电瓶车专用集中停放区、充电区,实行专人管理。
施工场地:
11、现场需设立水泥(砂浆)罐的,应提品合格证(罐体容量不得超过30吨)、基础设计图纸、安装后的建设施工监理及水泥(砂浆)供应商四方主体验收合格记录。
12、泥浆池按规范砌设,临边防护及防渗漏措施符合要求。
13、桩机应建立桩机档案,粘贴桩机编码并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施工企业验收合格挂牌。
(二)文明施工
施工场地:
1、设置工地大门、企业标志、五牌二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门卫室和施工人员实名制通道,建筑面积超过10000㎡的工程,应设置视频监控和实名考勤设备,并按规定接入温州市“智慧安监”系统。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围挡材料应采用选用砌体和彩钢夹心板、装配式钢板、铝板等硬质材料(建议同一区域内采用统一材料),市区主要路段工地围挡高度不得小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得小于1.8m,围墙上粘贴公益广告(面积达到公建项目占比不低于50%,房开项目占比不低于30%,公益广告内容规范,必须要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创文创卫内容)。
3、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宜分开设置。施工区域与办公、生活区域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并应设置相应标识。
4、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应设置交通疏导告示、行人绕行提示、文明施工用语等标志。临时改道应设置导向、减速设施及标志线。
办公、生活区:
5、办公、生活区的临时设施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彩钢房材质应有出厂合格证,彩钢房二层悬挑走廊下部应设置加固立柱,二层疏散楼梯设置应符合消防要求。
6、办公、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箱、桶)和排污系统。
7、办公区应设置民工学校、党员活动室、医护室(内配血压计、酒精测量仪、耳温枪,并建立工人健康档案)。
8、生活区应设置宿舍、食堂、厨房、厕所、淋浴室等设施。
9、宿舍内床铺不得采用通铺,每间宿舍应单独安装限流器和漏电保护器。
10、食堂贴面砖及防滑地砖,整洁卫生;病媒生物防治措施到位,有完善齐全的防“四害”设施;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卫生制度齐全并上墙,醒目位置贴有“禁止吸烟”标识。
11、厨房宜采用砖砌结构,且不得与宿舍混合设置,厨房内使用明火炉灶的必须设置独立的燃气罐存放间。
12、厕所不得为通槽式,应设置防蝇帘、纱窗、灭蚊灯等设施。
13、淋浴室应贴面砖及防滑地砖,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清扫,保持整洁,有灭蚊蝇和防止蚊蝇孳生措施。
(三)扬尘和排水
1、施工现场应做到100%围挡、沙土100%覆盖、施工道路100%硬化、出入车辆要100%冲洗。
2、现场道路与出入口必须采用砼硬化处理,并保持整洁,且砼强度、厚度能满足日常使用要求。
3、工地出入口处设置至少三级沉淀池、排水沟,并严格执行出入车辆冲洗制度。
4、施工围墙应安装喷淋降尘设备,并配备雾炮机;占地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应按规定安装PM2.5检测设备,并接入温州市“智慧安监”系统。
5、非管桩的桩基工程应签订泥浆外运合同。
6、现场有水泥罐的,必须按要求搭设防止扬尘的防护棚。
(四)制度建设
1、按规定分别在主要出入口或者其他显眼位置设置民工维权公示牌、危大工程公示牌、扬尘控制措施公示牌。
2、“无欠薪”六项制度上墙(工资保证金制度、维权牌公示制度、分账管理制度、银行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按月足额发放制度);应签订银行协议书。
3、按规定已支付缴纳安全文明措施费、已购买工伤保险。
4、建立实施电焊、气割作业等动火审批、消防检查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应急预案及演练落实情况、消防管理制度、义务消防队、消防检查制度)。
5、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应布置企业管理制度、员工岗位责任制度等图牌。
6、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扬尘治理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建立扬尘管理台账。
二 基础施工阶段
基础施工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和排水治理、主体行为四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
深基坑:
1、任何高差大于2米的部位临边应采取防护措施。临边防护应在 1.2m、0.6m 高处及底部设置三道防护栏杆。
2、基坑内作业人员上下专用梯道应按专项方案搭设。
3、基坑应进行分层开挖,每层挖土的深度不应大于1.5米,不得超挖。
4、深基坑2倍挖深范围内不得设置宿舍、办公楼。
5、现场材料堆场布置应按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布置,不得超载。
施工设备:
6、桩机应做好垂直度监测,并具备防倾覆措施,潮湿环境里使用的电线、电缆应做好防漏电措施。
7、塔吊的安装、检测、维保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在“智慧安监”系统进行安装告知后,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旁站见证,由安装人员执证上岗进行安装。
8、塔吊应在取得《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9、使用单位应对已投入使用的塔吊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塔吊的司机、司索信号工必须要执证上岗。
高支模:
10、模板支撑架高度不小于4m时,柱、墙板与梁板混凝土应分二次浇筑,且柱、墙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方可浇筑梁板混凝土。
11、立杆必须按进入工地批次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搭设支模架脚手架,现场搭设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12、模板支撑架的立杆支撑点要牢固、平整,不得支撑在软土上。
消防安全:
13、宿舍内不得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煤气灶等现象。
14、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并记录。
15、对电瓶车集中充电实行专人管理,严禁在办公室或宿舍门口充电;
16、施工现场应单独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二)文明施工
施工场地:
1、建筑材料、构件、设备、机具等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分门别类进行存放,材料堆放处的地面采用砼硬化处理,防护搭设要美观、封闭,并设置统一的标识牌。
办公生活区:
2、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要分类投放;建立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每天定期清运,确保现场无积水和卫生死角。
3、宿舍实行统一管理,宿舍人员信息上墙制度落实到位,宿舍内整洁有序,防暑降温设备以及疏散楼梯设置符合要求。
4、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临时设施应定期做好消杀工作。
(三)扬尘和排水
1、施工现场应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宜在施工现场场区道路沿线安装喷淋降尘系统控制施工扬尘,并有专人负责,要定时开启。
2、未施工区域的土方、未能及时外运的土方、垃圾、粉尘类的建筑材料(如:水泥等)和其他易飞扬的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不能密闭存放的应做到100%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3、土方开挖和支撑体系拆除时,应及时开启可移动的喷淋设备(如:雾炮机、塔吊喷淋等)达到降尘效果。
4、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并落实冲洗制度;出入车辆应100%冲洗。
(四)主体行为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基坑工程、支模架的搭设、塔吊的安装等专项施工方案,报送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报送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2、开挖深度不小于4米的基坑工程、搭设高度大于4米的支模架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监测单位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则和监测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3、基坑工程、支模架工程实施前,应向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4、基坑工程支护体系完成后,应由五方主体签署基坑支护子分部验收合格意见,由总监签署开挖令后,方可开挖;模板支撑架的支撑体系完成后,应组织验收,并由总监签署准浇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5、基坑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第三方单位按照专项方案的要求进行观测,并严格实施一日一报的快报制度。
6、深基坑施工时,位移大于预设警戒值后,施工、监理、设计应严格按《瑞安市深基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紧急处置后,方可继续施工。
7、基坑的支护体系施工、开挖期间和塔吊的安装、检测、维保期间,监理人员、施工安全员要进行全过程旁站,并形成旁站记录。
8、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对现场工人的健康、酒后上岗等进行专项管理,并形成台账。
9、项目部应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查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到位。
10、企业应严格领导带班检查制度,每月对项目现场进行检查,检查记录、整改落实应闭环。
11、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要对进场设备、机具进行报验,签认,不得使用淘汰的设备、机具。
12、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部人员及作业人员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3、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
三 主体施工阶段
主体施工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和排水治理、主体行为四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
施工设备:
1、起重机械的安装、检测、维保、拆除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在“智慧安监”系统进行安装告知后,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旁站见证,由安装人员执证上岗进行安装。
2、起重机械安装好通过验收后,应在一个月内申请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3、使用单位应对已投入使用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塔吊的司机、司索信号、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的司机必须要执证上岗。
4、起重机械在达到最终使用高度(即其附着的主体结构结顶)后必须进行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起重机械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6、物料提升机的安装高度不得超过30米,严禁施工现场两个单体工程共用一台物料提升机。
7、物料提升机操控室应单独设置,应符合消防要求,视野良好,且结构安全,严禁一人同时操控两台物料提升机。
支模架:
8、模板支撑架和外脚手架应按方案搭设,基础应夯实、硬化,立杆支撑点要牢固、平整。
9、模板支撑架高度不小于4m时,柱、墙板与梁板混凝土应分二次浇筑,且柱、墙板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方可浇筑梁板混凝土。
10、模板支撑架和脚手架立杆底部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扫地杆距钢管底端不大于 200mm。
外脚手架:
11、外脚手架应高于作业面1.5m。
12、连墙件应采用刚性连接;连墙件间距应水平方向每3跨必须设置一道,垂直方向每层必须设置一道,建筑物转角两侧第一道立杆必须设置。
13、悬挑脚手架的悬挑层数不应超过4层,且总高度不得超过18m。
14、悬挑梁必须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钢梁截面高度不小于160mm,钢梁锚固应采用螺栓钢压板等定型化锚固方式,锚固点不得少于3处,后端设置2处,前端设置1处。
15、悬挑梁的卸载钢丝绳应采用预埋U型圆钢拉环与在建主体结构连接,且每个U型圆钢拉环不得连接多条钢丝绳。
16、脚手架与主体结构之间的间隙每四步需设置一道隔离封闭到位,悬挑架第一挑底部应用硬质材料隔离封闭;外脚手架脚手片应每步满铺到位,不留空隙,且应4角绑扎牢固。
17、脚手架外侧应挂设密目式安全网,应牢固、严密、整洁,且应无破损。
高处作业:
18、施工现场搭设外架或在高处作业时应系安全带,安全带应做到高挂低用,挂在牢固可靠处。
19、任何高差大于2米的部位临边应采取防护措施。临边防护应在 1.2m、0.6m 高处及底部设置三道防护栏杆。
20、电梯井内应层层设置水平防护,电梯井口应采用不低于1.8m的定型化防护门,并设置180mm踢脚板。
21、楼层预留洞口应按规定覆盖并固定。洞口尺寸不小于500MM,均应设置防护措施。
22、建筑物周边防坠半径内,均应设置隔离防护措施,现场安全员要实时巡查;
坠落半径(R)分别为:当坠落物高度为2~5m 时,R为3m;当坠落物高度为5~15m时,R为4m;当坠落物高度为15~30m时,R为5m;当坠落物高度大于30m时,R为6m。
消防安全
23、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并记录。
24、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25、施工现场应单独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26、宿舍内不得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煤气灶等现象。
27、对电瓶车集中充电实行专人管理,严禁在办公室或宿舍门口充电。
(二)文明施工
施工场地:
1、建筑材料、构件、设备、机具等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分门别类进行存放,材料堆放处的地面采用砼硬化处理,防护搭设要美观、封闭,并设置统一的标识牌。
办公生活区:
2、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要分类投放;建立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每天定期清运,确保现场无积水和卫生死角
3、宿舍实行统一管理,宿舍人员信息上墙制度落实到位,宿舍内整洁有序,有防暑降温设备。
4、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临时设施应定期做好消杀工作。
(三)扬尘和排水
1、施工现场应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宜在施工现场场区道路沿线安装喷淋降尘系统控制施工扬尘,并有专人负责,要定时开启。
2、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不能密闭存放的应做到100%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3、现场有砂浆搅拌的,搅拌机必须搭设防止扬尘的封闭式防护棚。
4、现场进行易扬尘作业时应采取100%“湿作业”。
5、外脚手架工程施工至第一层悬挑架时,应在悬挑架处设置喷淋设备增强降尘效果。
6、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并落实冲洗制度;出入车辆应100%冲洗。
7、建筑垃圾应通过封闭式临时专用管道或容器运送至地面,严禁高空倾倒、抛洒建筑垃圾;场地内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覆盖防尘措施。
(四)主体行为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编制支模架、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拆卸以及外脚手架和卸料平台搭设的专项施工方案,报送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报送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2、搭设高度大于4米的支模架工程、搭设高度50米以上、分段悬挑高度20米以上的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监理细则,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
3、钢管扣件必须按进入工地批次进行抽样检测,合格后方可搭设支模架脚手架,现场搭设时,应做好防护措施。
4、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拆卸以及支模架、外脚手架、卸料平台搭设实施前,应向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5、支模架、外脚手架、卸料平台体系完成后,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起重机械的安装、检测、维保、拆卸期间,监理人员、施工安全员要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并形成旁站监督记录。
7、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对现场工人的健康、酒后上岗等进行专项管理,并形成台账。
8、项目部应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查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到位。
9、企业应严格领导带班检查制度,每月对项目现场进行检查,检查记录、整改落实应闭环。
10、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要对进场设备、机具进行报验,签认,不得使用淘汰的设备、机具。
11、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部人员及作业人员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2、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
四 装修和附属阶段
装修和附属阶段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和排水治理、主体行为四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
施工设备:
1、起重机械的检测、维保、拆除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在“智慧安监”系统进行拆卸告知后,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旁站见证,由安装人员执证上岗进行拆卸。
2、使用单位应对已投入使用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每月至少一次)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塔吊的司机、司索信号、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的司机必须要执证上岗。
3、起重机械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4、物料提升机的安装高度不得超过30米,严禁施工现场两个单体工程共用一台物料提升机。
5、物料提升机操控室应单独设置,应符合消防要求,视野良好,且结构安全,严禁一人同时操控两台物料提升机。
高处作业:
6、任何高差大于2米的部位临边应采取防护措施。临边防护应在 1.2m、0.6m 高处及底部设置三道防护栏杆。
7、电梯井内应层层设置水平防护,电梯井口应采用不低于1.8m的定型化防护门,并设置180mm踢脚板。
8、楼层预留洞口应按规定覆盖并固定。洞口尺寸不小于500MM,均应设置防护措施。
9、建筑物周边防坠半径内,均应设置隔离防护措施,现场安全员要实时巡查;
坠落半径(R)分别为:当坠落物高度为2~5m 时,R为3m;当坠落物高度为5~15m时,R为4m;当坠落物高度为15~30m时,R为5m;当坠落物高度大于30m时,R为6m。
10、高处作业时下方如有道路、通道时,必须设置警示线或安全护栏,并且在周围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巡检。
11、遇有6级(含6级)以上大风或雷雨、暴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登高焊接与切割作业。
外脚手架:
12、吊篮必须具有安全锁和超高限位装置,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标定期内使用,有效标定期不应大于一年。
13、高处作业吊篮应设置作业人员专用的挂设安全带的安全绳及安全锁扣,应使用性能好、安全可靠的安全带,不得使用尼龙安全带或尼龙绳。高处作业吊篮的任何部位与高压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 10m。
消防安全:
14、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高处焊接与切割作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手续,采取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高处焊接与切割动火。
15、焊接与切割作业点周围及下方火星、熔渣飞溅可能所及的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一般在作业下方地面10m范围内,应有隔挡设施,并设专人监护。必要时应设接火装置。
16、施工现场应单独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17、宿舍内不得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煤气灶等现象。
18、对电瓶车集中充电实行专人管理,严禁在办公室或宿舍门口充电。
(二)文明施工
施工场地:
1、建筑材料、构件、设备、机具等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分门别类进行存放,材料堆放处的地面采用砼硬化处理,防护搭设要美观、封闭,并设置统一的标识牌。
办公生活区:
2、临时设施齐全、整洁、卫生,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办公区和生活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容器,生活垃圾要分类投放;建立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每天定期清运,确保现场无积水和卫生死角
3、宿舍实行统一管理,宿舍人员信息上墙制度落实到位,宿舍内整洁有序,有防暑降温设备。
4、职工宿舍、食堂、厕所等临时设施应定期做好消杀工作。
(三)扬尘和排水
1、施工现场应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宜在施工现场场区道路沿线安装喷淋降尘系统控制施工扬尘,并有专人负责,要定时开启。
2、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不能密闭存放的应做到100%覆盖,严禁露天放置。
3、现场有砂浆搅拌的,搅拌机必须搭设防止扬尘的封闭式防护棚。
4、现场进行易扬尘作业时应采取100%“湿作业”。
5、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并落实冲洗制度;出入车辆应100%冲洗。
6、建筑垃圾应通过封闭式临时专用管道或容器运送至地面,严禁高空倾倒、抛洒建筑垃圾;场地内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未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采取覆盖防尘措施。
(四)主体行为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编制起重机械的拆卸和吊篮的安装、使用、拆卸以及外脚手架和卸料平台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报送企业技术负责人审定;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通过后,报送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
2、起重机械的拆卸和吊篮的安装、拆卸以及外脚手架和卸料平台拆卸,应向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书面记录。
3、吊篮完成安装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安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和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悬挂验收合格牌和限载牌,不得将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
5、吊篮使用单位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吊篮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起重机械和吊篮的检测、维保、拆卸期间,监理人员、施工安全员要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并形成旁站监督记录。
7、现场专职安全员应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对现场工人的健康、酒后上岗等进行专项管理,并形成台账。
8、项目部应每周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查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到位。
9、企业应严格领导带班检查制度,每月对项目现场进行检查,检查记录、整改落实应闭环。
10、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要对进场设备、机具进行报验,签认,不得使用淘汰的设备、机具。
11、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项目部人员及作业人员每年至少应参加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2、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并建立工作台账。
附件1:在建工程安监号编号规则
附件2: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
附件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附件4:建设工程开工告知书
附件5:监督(巡查)记录
附件6~附件15:相关检查表格
附件1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达标建筑工地阶段自评(评定)表
附件17:施工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
附件18:施工安全停工整改通知书
附件19:施工安全复工通知书
附件20: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
附件21: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