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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救灾应急预案范文1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辖区内发生的台风、风雹、洪涝、地质灾害、破坏性地震、干旱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救灾工作。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级负责的原则。
(三)启动预案的时机。
出现下列灾情之一时,立即启动预案:
1.预报9级以上台风在我市正面登陆、日暴雨量达100毫米,可能造成严重山体滑坡、重要小(二)型以上水库出现垮坝等险情,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2.市内发生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周边地区发生强烈地震,对我市造成较大影响,或有强烈震感,可能造成破坏的;
3.因灾伤亡等于或多于3人的;
4.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等于或多于100人的;
5.因灾倒塌房屋等于或多于5间的;
6.市、区政府指令其他需要启动预案的。
二、组织指挥
(一)街道成立以为总指挥(A角),(B角)为副总指挥,党政办、街政办、财经办、综治与城管办、计生办负责人及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救灾应急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并设立应急值班室,由街道干部24小时值班,处理辖区自然灾害救援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指令。街道值班应急电话:值班传真:
(二)救灾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自然灾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相关指示,统一指挥辖区内的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明确有关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的职责和任务,做好应急物资的落实、调度工作。
3.掌握灾情数据,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支援抗灾救灾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职责分工
1.街道自然灾害应急救灾工作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街道办主任负总责。
2.街道救灾应急指挥部领导所辖区域内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灾工作。应急指挥工作A角指挥不在B角指挥负责。
3.各社区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在灾害发生后的1小时内上报街道救灾应急指挥部;各社区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自然灾害应急救灾工作,并承担救灾应急指挥部所部署的各项任务,各社区之间要互相配合,服从街道救灾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三、启动预案的程序
街道有关人员接到各社区灾害信息员的灾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的预警或新闻媒体及其他途径传递的灾情或预警后,立即与有关方面联系确认,迅速评估灾情,并立即报告指挥部副总指挥,建议启动预案。
指挥部副总指挥接报告后,迅速审核,确认灾害程度,初步启动预案,立即报告总指挥。
总指挥接报告后,决定启动预案;全街道进入救灾状况,并报告区民政局、区政府;指导各社区抗灾救灾。
四、通讯保障
利用本街道现有通讯设施报灾和指挥救灾。
五、应对措施
(一)街道救灾应急指挥部:根据灾害损失程度,立即按程序启动预案,进入应急状态,落实值班制度,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二)各社区:成立救灾应急指挥小组,落实值班制度,进入应急状态。
1.迅速了解掌握灾情,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灾报灾,在灾害发生后的1小时内上报街道救灾应急指挥部,每日8时之前将截止到前一天24小时的灾情进行统计汇总上报街道。灾情稳定后,应在1日内完成人员伤亡、家庭财产(房屋)、林业、工业、商业损失的核查,填报台账,上报街道。
2.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对受灾害、次生灾害发生威胁或房屋倒损的灾民实施紧急转移安置,紧急转移路线要选择远离灾源,快速安全;就近、安全的选择临时集中转移安置点,鼓励受灾群众自救互救,设立临时安置点应急指挥中心,确保临时安置点的秩序。
社区救灾应急预案范文2
为了确保辖区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河道等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防洪等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
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为办事处防汛指挥部。其职责是:接受党工委、办事处关于防洪救灾的各项指令;根据实际情况,对启动防汛应急预案提出论证意见,领导、指挥、部署、协调超标准洪灾害应急工作;部署组织实施抗洪和救灾工作;执行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其它任务,配合上级防汛指挥机构的应急行动。
各社区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组织本辖区各单位采取措施做好防洪抢险和救灾工作。
二、各社区居委会职责
光彩社区负责洛洼水库的汛期值班及辖区三里河段巡逻、物资储备、100人抢险队伍组织、护堤,同时做好预警联络信号(呜锣),一遇险情立即组织群众转移。榆树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榆树庄水库及河坝、辖区防汛;小铁路社区负责辖区河段、辖区防汛;刘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防汛及辖区防汛;西华社区负责辖区河段防汛、辖区防汛;工业路社区负责辖区河段及辖区防汛,大官庄社区负责辖区河段、辖区防汛。沿河社区遇大雨时负责河堤的巡查值班、物资储备、50人抢险队伍组织、遇险情组织群众转移。华盛社区、白庄社区负责辖区防汛和辖区背街小巷下水管道清淤疏通、紧急情况组织群众转移。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职责
(一)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对办事处防汛工作负总责,统一指挥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服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执行上级调度命令。
(二)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在指挥长的领导下指挥办事处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对指挥长负责。
当河道水位接近保证水位,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副指挥长应到防汛办公室带班,参加汛情会商和重大问题研究,并报指挥长决策。
(三)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在指挥长、副指挥长领导下做好辖区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包社区领导主动到所包社区进行防汛检查,了解分包社区防汛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督促社区搞好除险加固、河道清障、背街小巷下水道清淤疏通和各项度汛措施的落实。按照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及时掌握汛情,指导督促各分包地点及早作出部署,与社区共同组织指挥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
指导各分包社区在洪水发生后迅速开展救灾工作,安排好群众生活,尽快恢复生产,修复水毁工程,保持社会稳定。
四、防洪调度及超标准洪水应急抢险准备
(一)水库防汛
洛洼水库正在进行除险加固,光彩社区按照《卧龙区小型水库2009年汛期限制水位表》控制运行,由区防汛指挥部统一调度,任何单位无权变更。光彩社区认真落实防汛责任制,要加强管护,密切注意其运行情况,同时要做好预警联络信号(手摇报警器和鸣锣),一遇险情,立即组织群众按照规划好的撤离路线安全转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二)河道防汛
流经我辖区的2条河道,由于行洪标准偏低,大部分堤防为十年一遇防洪标准,都要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加固,切实搞好培堤、清障和备足麻袋、编织袋等防汛料物的准备工作。
梅溪河、三里河流经的社区要求在汛期密切注意水情、雨情,做好防汛抢险和安全转移等项准备工作,并各自组织不少于50人的抢险队伍随时准备抢险,保证正常泄洪。各社区5月20日之前拿出防汛应急预案,上报办事处办公室并及时将防洪预警方式、群众转移路线和组织人员通知给居民。
五、防范工作
1、办事处防汛值班制度
(1)每年5月15日至9月30日为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2)值班人员责任与要求
A、做好电话记录。清楚记录来电时间、内容、地点、单位、姓名。有紧急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
B、做好上传下达;
C、做好值班保密,保管好值班室的资料;
D、坚守岗位,遵守纪律。做到不漏岗、不脱岗;
E、按时交接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
F、完成领导交办的事情。
2、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通过安全大检查评定水库、河道安全等级,落实安全度汛措施。维护通信、信息网络,补充防汛抢险物资。
3、落实防汛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社区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第一防汛责任人;由所在辖区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防汛责任人的工作职责:熟悉所负责水库、河道的基本情况;了解所负责水库、河道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组织处理;汛前要对所负责水库、河道进行检查,落实安全度汛措施;预报有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影响时要在水库现场值班,指挥、领导防汛工作;当水库、河道出现险情时要及时组织抢险,及时组织下游群众安全转移,并向防汛部门报告。
4、制定防洪预案,各社区负责制定本辖区防洪预案。
5、做好河道清障、背街小巷下水道的清淤疏通。汛前,各社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和“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抓好河道清障工作,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防洪安全。
六、防洪工作规程
1、街道防汛指挥部要密切注视气象动态。当接到气象部门24小时内有暴雨(降雨量50——100毫米)时:
(1)办事处指挥部应立即把上级气象信息和防范工作要求以电话的形式通知社区居委会。
(2)各社区居委会电话通知,认真落实精神、检查防洪预案的准备情况,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各社区要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时刻保持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联络。
2、当接到上级24小时内有大暴雨或特大暴雨(降雨量大于100毫米)时:
(1)由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提出具体的措施,用电话的形式向各社区发出通知。
(2)办事处行政首长要上岗并坚守岗位,到防汛指挥部坐镇指挥,部署辖区的防洪抗灾工作,包社区领导到分包社区,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指挥。
(3)各社区要按照通知精神,立即行动起来,检查落实各自的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处于临战状态。对低洼易涝地带的居民、仓库、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安全转移准备,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4)加强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必须到位,办事处和社区领导要全天候开机,确保通信畅通,时刻保持联系。
(5)办事处、各社区的一线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要完全落实,责任人要到位,一旦出现险情,做到随调随到,迅速投入救灾。
(6)出现灾情时,各社区要按照自制定的防洪预案组织实施。
七、规范报告内容
办事处在报告有关防洪抢险救灾情况时,都必须规范报告内容:
1、防灾行动情况。主要报告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划定防洪重点范围、派出工作组、制定措施、行动效果。
2、水情。主要报告内河洪峰水位和水库蓄水、来水、水位的情况。
3、灾情、主要报告受灾范围、受灾人口、受淹程度、倒塌房屋、死亡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减收粮食、死亡大牲畜、水产养殖损失、停产企业、铁路公路中断、损坏输电线路、损坏通讯线路、损坏水库、水库垮坝、损坏堤防、直接经济损失。
4、抢险救灾措施。主要报告抢险救灾工作的开展情况。即投入资金、物资、设备,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机关干部、群众),抢收农作物,抢修交通、通信、电力设施设备,安全转移群众,做好卫生防疫,安置灾民生活等。
八、决策方式
1、授权决策。在防洪抢险的紧张情况下,办事处主要领导根据防洪的需要,授权包社区领导,社区领导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2、会议决策。在防洪抢险的紧急情况下,办事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根据防洪的具体情况,召开防洪紧急会议,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3、请示决策。在防洪抢险的紧急情况下,办事处防汛指挥部领导做不了决策、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事情,必须请示上一级领导后,才允许作出防洪指挥决策。
九、防洪应急处理程序
办事处值班人员根据上级防汛指挥部的防洪警报和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立即向办事处防汛指挥部进行通报,并迅速通知社区领导,要求即做好防洪准备,及时加强各险段工程的监测。
当上级部门通知洪水标准超过现有工程防御标准时,办事处立即防洪临灾预报,并宣传启动防洪应急预案。办事处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包社区领导立即到达各自防汛指挥岗位。
社区在接到启动防洪应急预案后,立即组织本辖区的相关人员立即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防洪抢险准备,及时动员受洪水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各辖区发生的灾害损失应及时统计并根据规定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和防汛主管部门。
因防洪抢险及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设施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林木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十、其它有关事项
未按照规定编制防洪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防洪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义务的,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洪涝灾害灾情的,或者不执行防洪抢险指令、的,将根据《防洪法》第七章第六十五条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社区救灾应急预案范文3
关键词:自然灾害、城乡居民、应急
一、赣州自然灾害主要特点
赣州,地处江西省南部,位于赣江上游,东以武夷山脉为阻,西以罗霄山系为障,南凭巍峨的南岭,北临低矮的雩山,形成一个周高中低,向北开放的地形。由于这种特殊的地形,北方强冷气流极易侵入该地。因此,赣州地区自然灾害主要特点为:
1、自然灾害种类多,甚至连其他地区少有的灾害也经常发生。如,赣南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所致的恶劣天气春寒、瘴疫等。
2、发生频率高,几乎无年不灾。更有甚者,往往有多种灾害在某一时期内同时爆发,更增加了危害的程度。尤其是水涝旱灾特别严重。频繁的自然灾害,给赣南人们带来巨大的灾难。它不仅给农业生产造成极大的影响,而且使人们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例如,水旱风雹都是赣南极为常见同时危害性极强的灾害,每次灾害都使农业遭到极大损失。
二、当前赣州应对自然灾害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1、应急预案体系有待进一步具体化
横向来看,赣州市各级地方政府虽然已就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做了大量工作,编制了总体应急预案和众多针对性的专项应急预案,但是预案体系仍不系统、不全面,很多场所、部门的应急预案尚未制定,应急预案体系有待于进一步细化,以达到应急处置预案无缝隙化的目标;纵向来看,各级人民政府及农村、社区基层组织的应急预案体系也不健全,虽然很多地方政府已经建立了自己的应急预案体系,但是仍有较多地方政府尤其是乡镇一级政府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还十分薄弱。此外,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预案体系建设也难以适应现实需要。
2、各级部门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不足
目前,虽然各级政府、部门等应急预案体系已具雏形,但更多的是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常规来制定的,绝大多数预案尚未启动过,除消防、公安等少数部门安排演练外,其他部门尤其是基层政府部门并未对相应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模拟演练或者是进行相关培训。只有通过进行实际的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才能知晓编制的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切实可行,另外,对应急的具体运作程序也可进行了解。要真正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综合素质,培训和演练是最好的方式。有了忧患意识仅仅是第一步,第二步要掌握安全知识,第三步还要通过培训和演练变为安全技能和指挥才能。
3、救济物资储备以及公共财力不足
自然灾害的突发性特点, 要求应对自然灾害必须居安思危, 防患于未然, 做好救济物资储备非常重要。在调查中发现, 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储备足够的救济物资, 而是在灾害发生后, 紧急召开会议临时筹措资金,一定程度上延误了救济时机。在乡(镇)一级,普遍是保吃饭的财政,没有财力用于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也没有建立应急物资、装备的储备机制;在村一级,集体经济非常脆弱,还有一部分是空壳村,自我救助能力较低。一遇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只能是请求和等待上级调拨物资和装备予以支援和救助,难免渴近水远、捉襟见肘,影响减灾效果。除此之外,在调查发现, 虽然政府给予了及时的救济, 但是救济标准偏低。然而,科学合理的救济标准是救灾物资实现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标志。与此同时,救济覆盖范围有限。长期以来, 我国救济标准偏低, 救灾资金总量不足, 因此地方政府往往只能用有限的救灾资金保障重点对象的救济, 总体水平不高。
三、提高赣州市城乡居民应对自然灾害能力的有效途径
1、多举措强化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在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中,大多源于防灾减灾、自救意识的单薄或空白,因此首先要重视灾前教育。政府应加强对当地灾害的灾前征兆、灾害背景和防灾准备的宣传教育。要通过编制各类灾害的科普读物、彩页、张贴画,以及举办知识讲座、摄影展、专板专栏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宣传自然灾害和科技成果,普及灾害基本知识、防灾避险常识。其次,加强临灾教育。可针对灾害区域分布特点,分地区、分层次、分对象传授,特别要深入农村、学校、社区进行广泛宣传,把灾害常识宣传工作常规化、普及化,从而不断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使人人知道怎样防灾、抗灾,灾害来临时如何自救和互救,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三, 加强灾后教育。灾害发生后, 灾民容易走向心理极端, 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2、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综合减灾管理体系
各种自然灾害都有其各自形成、发展和致灾的规律,但从总体上看,各种灾害的发生都是存在着非常明显的关联性。我国长期以来采用的是分灾种管理机制,各涉灾管理部门之间缺乏灾害信息和数据的通道,这种情况限制了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提高。因此,各级政府应尽快建立相应的综合减灾管理体系,完善综合自然灾害监测网络,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和技术规范,加强灾害链的综合防御。
3、进一步完善各类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
针对现有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备的状况,继续完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形成完备的各级政府应急预案体系。特别是要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应急预案体系,要着重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使预案明确回答事前、事发、事中、事后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用什么资源做,而且需要通过必要的演练来不断完善,增强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科学性、时效性、完整性和经济性。
4、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
尽可能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将信息技术广泛运用到监测、预测、应急决策、资源调配等各个方面,坚持信息先行,快速反应。充分利用现有部门和地方公共安全资源为基础,以公共安全科技和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立足自主创新和强化科学管理为途径。■
参考文献
1、 邹春生、自然环境与客家人文特质的形成【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3
2、 张永领 基于应急管理阶段的应急能力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工业安全与环保 2010(9)
社区救灾应急预案范文4
一、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全力做好应对凝冻自然灾害的工作
二、牢记职责,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准备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工作的部署和总体要求,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结合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职责要求,为做好今年汛期的防汛救灾准备工作,预防和减轻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汛期救灾救济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把汛期的备灾救灾作为近期民政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建立从上到下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做好防汛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信息管理,确保灾情报告到位。要求各区、县、市民政部门发生突发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要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及时通报情况,认真开展核实评估,保证灾害信息快报及时、核报准确。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建立救灾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建立救灾应急机制,编制应急预案,在重大灾害发生前后,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严格执行预案各项规定。及时转移处于危险区域的受灾群众,帮助和指导当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及时下拨救灾应急资金,调运救灾应急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在安置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灾情基本稳定后,要积极做好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和抚慰工作,抓紧开展倒损房屋的恢复重建。建立救灾储备库,确保救灾应急物资准备到位;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库,并储备必要的救灾应急物资,联系供货商储备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加强与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紧急调度救灾物资的各项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物资能在第一时间启运,第一时间到达灾区,提前将所需生活物资准备到位,切实保障紧急避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切实做好全市春荒救助工作,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进一步完善备灾、减灾工作,提高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
五、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为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安排布置抗旱救灾工作,及时传达省、市关于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提高抗旱意识,重视灾区群众生活安排。二是组织市农委、气象局和水利局召开旱灾灾情会商会议,研判旱情发展趋势,研究旱灾救助工作。三是派出工作组到受灾较为严重的开阳县、清镇市、县、修文县查灾核灾,指导抗旱救灾。四是下发了《关于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旱灾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关于抗旱救灾安排部署上来,积极做好相关救助工作。五是切实加强与农业、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当前旱情及下一步发展趋势,及时掌握因旱造成群众缺水、缺粮等生活困难情况;六是认真落实各项救助措施、确保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各区、市、县民政部门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乡、镇、村指导和协助做好相关救助工作,采取调水、送水、买水、发放生活补贴等方式,确保解决重点优抚对象、敬老院和“五保户”以及饮水特别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七是严格值班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群策群力,确保抗旱救灾工作取得实效。八是市各级民政部门已投入929万元救灾资金,投入救灾物资折款87.5万元,用于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饮水和口粮困难问题,确保受灾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六、全力做好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调查工作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核查和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及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旱灾灾情核查和受灾人员冬春期间需口粮救助情况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布署,会上认真学习领会了相关文件精神,对核查统计涉及的有关表格进行了培训讲解;二是各区、县(市)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周密的调查工作方案,对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农作物受灾和绝收情况、家庭现有粮食、家庭收入、缺粮时段及数量、自救能力等情况作了深入调查了解,并组织村级进行了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按户填写了《省2011年旱灾受灾情况和冬春需口粮救助情况入户调查表》并建立健全台帐,做到了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三是市相关部门对相关数据进行了会商审核和评估。严格政策界限。在调查工作中,特别注意甄别受灾群众的自救能力,把握了缺粮时段,将外出务工半年以上和在冬春救助时段在外务工作员、非受灾人员、有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排斥在统计范围外。各相关部门对上报调查汇总的数据进行了逐项审核并逐级会商分析。严肃工作纪律。在调查工作中,坚持实地进村入户调查,坚决杜绝了自上而下分配指标,要求民主评议负责人、入户调查人员和审核人均在登记表上签字,在督促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返工。
(七)积极参与帮扶工作。今年我局计生三结合帮扶点是修文县乡村,为该村落实帮扶资金3万元,帮扶60户计生户发展生产,局帮扶联系点开阳县城关镇、乡共落实帮扶资30万元,抽水机5台。
六、明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全面落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市、县、乡、村四级预案;适时开展救助应急演练;加强涉灾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抗灾救灾协调机制建设,结合本市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救灾工作制度。
(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灾情的核查、统计、上报工作,全面推进全市自然灾害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运用。
(三)严格按照《国家综合减灾十二五规划》和《省综合减灾规划》的要求,健全减灾工作机构,完善减灾工作体系,积极推动“社区减灾平安行”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推荐全国第四批“减灾示范社区”的申报工作;建立或明确城乡避灾场所;广泛开展识灾、防灾、减灾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组织好国家“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减灾意识,增强全民防灾避险能力。
(四)认真落实全市冬春灾民生活救助政策,督促各区、县(市)加大配套资金的投入,对救灾、捐赠款物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不出现非正常情况。加强灾区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搞好规划,科学选址,提高了防灾避险能力。
(五)加大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进一步完善仓储管理制度,协助推进市级救灾仓库的建设,指导各区、县(市)救灾仓库的建设,确保救灾物资24小时运抵灾区。建立以粮食、商务、药监、质监等部门的会商制度,确保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救助物资及时到位,满足救灾要求,使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和灾民及时得到救助。
(六)全面落实《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应急预案》,结合灾情适时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加强捐赠款物管理使用和监督、规范捐助行为,严格捐助活动社会公告制度。
(七)积极探索人为灾害、城市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
社区救灾应急预案范文5
一、扎实做好震情监测预报
县住建局(地震局)要按照市地震局制定的年度震情短临跟踪工作方案要求,明确监测重点,拓展监测范围和手段,加密观测频率,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和前兆变化。按照“一县一前兆台”要求,年内新增2处宏观观测点,并引导、鼓励每个镇、村建1-2处宏观观测点,稳定和壮大“三网一员”队伍,构建县域宏观观测网,切实做好前兆信息捕捉和宏观异常研判工作。
二、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一)及时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各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尽快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并负责指导所辖学校、医院、生命线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完成地震应急预案修订,简化流程,细化职责,规范地震突发事件应对程序,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县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决策指挥、力量调配、物资保障、社会动员、技术支撑等准备保障工作。
(二)制定应急准备工作专项方案。县住建局(地震局)负责制定《县地震应急准备工作专项方案》,经县政府审定后报市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镇及太白山旅游开发区管委会、霸王河工业园管委会、发改局、民政局、卫生局、教体局、供销商务局、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国土局、文广局、水利局、工信局、安监局、粮食局、县供电分公司、消防大队、武警县中队、电信县分公司、移动县分公司、联通县分公司等县级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制定符合实际、行业特点的应急准备工作专项方案,落实各重点环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报县住建局(地震局)备案。同时,各镇要指导所辖行政村制定应急准备工作专项方案,并报各镇备案。
(三)全面加强地震应急队伍建设。县人武部、武警县中队、公安局、住建局(地震局)要加强对驻部队、民兵预备役、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及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现场工作队、志愿者队伍的培训、演练和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县卫生局、安监局、工信局等部门要强化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安全生产等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各镇要做好各自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志愿者队伍的人员组织、物资装备、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四)切实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县发改局要做好应急物资统筹调配和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调配机制,县财政局要安排必要的应急救灾资金,县民政局要做好救灾物资(救灾帐篷、棉被、衣物、食品等)储备,县卫生局要做好医疗物资储备,县粮食局要做好粮油储备;各镇要按照实际需求建设规模适度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并储备一定的救灾急需物资。
(五)积极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县住建局(地震局)负责指导,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全县所有中小学校定期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普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以及地震应急基本知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交通、卫生、水利、燃气等重点行业要积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地震应急演练活动。各镇、县民政局要在农村和社区组织开展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演练,实现地震演练常态化、全覆盖。
(六)着力加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县住建局要把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一并规划、统筹布局,并逐步向社区、学校、医院、农村等人口密集场所覆盖。年内完成县城张载文化广场国家三类标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社区内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各镇完成一处以上面积不小于2000㎡的城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任务,同时要进一步加快已规划的应急避难场所和各类小型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功能,确保应急所需。
三、落实抗震设防要求
(一)加强抗震设防监管。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县住建局(地震局)要严把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建设关,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和管理。学校、医院、商场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设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并严格落实抗震设防措施。县域内公路、桥梁、水库、电力、通信、工业与民用建筑等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报批时或工程设计前,未在县住建局(地震局)进行抗震设防要求审批和备案,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不得进行项目审批。
(二)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交通、工信、文广、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升设施抢修保通能力。县国土局要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隐患排查和防范工作,水利、交通、工信、安监等部门要做好水库、堤坝、桥梁、道路、隧道、矿山等重大基础设施和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及次生灾害源的地震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制定计划措施逐步整改,全面落实抗震设防要求,将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县地震局备案。
(三)加强农村抗震能力建设。各镇及县住建局、卫生局、教体局要加快推进地震高风险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对城镇、社区及农村危旧房屋、医院、中小学校校舍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抗震性能及安全隐患排查,对抗震性能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抗震性能加固和改造。县国土局、住建局、民政局、扶贫办及各镇要加大移民搬迁、危房改造、重点镇建设等涉农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力度,着力提高农村抗震防灾能力。
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结合科技之春宣传月、防震减灾宣传月及“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活动,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消除宣传教育盲区。积极开展防震减灾示范县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年内要新创建1个科普示范学校、1个示范安全民居、1个示范社区。扎实做好镇村干部等防震减灾相关人员培训,全面普及应急避险、自救互救、逃生技能、应急决策、应急指挥与处置、应急救援等知识和技能。
社区救灾应急预案范文6
为提高全县应对暴风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暴风雪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市应对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县除雪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我县所辖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暴风雪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活动,适应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暴风雪灾害应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军地联动,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共同完成暴风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对暴风雪灾害实行各级人民政府(管委会)行政领导负责制。县政府成立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城建、公安、民政、交通、农业、工业方面的领导担任,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主任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
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县城建局(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县交通局(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县委宣传部、人武部、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气象局、县农电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经济局、县农村经济局、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县旅游局、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县广播电视总站、中国网通公司*分公司等通讯部门、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自来水公司、县房产管理处。
2.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暴风雪灾害的防御和救助工作,研究解决抢险救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的灾害防御和救助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灾情并决定请求市政府支援等。
2.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指示和命令;具体协调处理应对暴风雪灾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暴风雪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对暴风雪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负责暴风雪灾害信息的接收、汇总,起草灾情报告;完成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负责综合协调全县抢险救灾资源,及时传达县暴风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负责灾情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城建局:负责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区除运雪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汇报灾情及除雪抗灾情况,适时提出抗雪救灾建议及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专业力量清除城市主要桥梁和交通干道积雪,确保城市交通畅通;协调保障城市供水、供热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对临时建筑物、工地塔吊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疏散人员,防止倒塌伤人。
县交通局:负责县除雪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公路除运雪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调配好足够的客、货车辆,并根据需要确定运营时间;安排调度好客运公交车辆,确保不因车辆滞留造成除雪阻碍;负责向被困在公路上的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
各地区除雪指挥部:要及时贯彻落实县除雪指挥部命令;负责发动本地区力量,调集足够的人力、车辆战胜雪灾;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各类事件和事故组织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县除雪指挥部上报;按照县除雪指挥部的要求,定时反馈所辖区域内的除运雪进展情况。
县委宣传部: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工作。
人武部:负责指挥所属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和地方政府(管委会)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救灾。
县公安局:负责消除灾区和除运雪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参加除雪联合执法队伍的检查处罚工作;负责交通疏导和调流工作;按照县除雪指挥部要求,对必要的桥梁、街路实施封道除雪。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救灾项目的安排,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县经济局:负责救援物资、药品和医疗器械储备的综合管理,负责组织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运,组织县农电局制定电力系统暴风雪应急预案。负责保证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情况;会同物价部门做好市场监管和平抑物价,维护市场稳定。负责统计中小企业的受灾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下拨、管理、监督;负责除运雪物资、机械设备资金的筹措,追加除运雪资金投入,并保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负责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县工商局:负责加强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对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掺杂使假、缺尺少秤、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县气象局:负责暴风雪的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为启动和终止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灾提供政策依据和建议;根据指挥部指示及时预警信息。
县教育局:负责学校险房、危房除雪加固工作,确保学生及学校的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负责协调中、小学校内除雪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灾民安置和灾后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核查和上报灾情;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参与灾后恢复与重建规划的编制工作。
县农村经济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农村雪灾应急预案;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受灾情况,分析雪灾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出措施建议;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统筹安排农业救灾资金;负责核实农业灾情,及时报县政府。
县物价局:负责灾区各类生活必需品的物价监管工作,维护市场物价稳定。
县卫生局:负责灾区的医疗救援和食品与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广播电视总站:负责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暴风雪预警信息和宣传报道救灾工作,恢复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等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向灾民提供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等物资保障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对因雪灾滞留在景区内的游客和工作人员的救援工作;负责向本行业雪灾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制定旅游系统防御雪灾应急预案。
县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畜牧业雪灾应急预案;组织因雪灾被困畜禽的紧急救助工作;负责组织力量向重点场户运送饲草、饲料;采取措施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对患病畜禽及时救治,对因灾死亡的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网通*分公司等通讯部门:负责通信系统的抢险和恢复工作,确保救灾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通信畅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的通信设施。
县农电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系统雪灾应急预案;负责电网供电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保障城市居民及工农业生产安全用电。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做好社会化除雪工作中的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除雪和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县自来水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自来水系统雪灾应急预案;负责自来水管网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工作,防止跑、漏水事故的发生;保障城市居民的正常用水。
县房产管理处:配合城建部门工作,指导住宅小区的除雪工作,对危房进行安全检查,防止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
3应急准备
3.1资金准备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应急储备金制度,一旦发生暴风雪,要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3.2物资储备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救灾物资动态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机械设备,为所在地除雪和道路除雪配备必要的专用车辆、专业除雪物资和设备,保证除雪工作需要。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购置和储备一定数量的除雪专用工具,为全民参加除雪行动提供保障。
民政部门要储备棉帐篷、棉被等必要的救灾物资,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交通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优先调用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到达。
能源电力部门要做好正常供热、供电所需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工作,确保在雪灾中供热、供电正常运行。
通信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应急通信设备,保障抢险救灾行动通信畅通。
3.3应急联络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建立联络员制度,明确联络员的工作职责、通信方式、报告程序、报告内容等,确保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沟通联络畅通。
3.4预警
气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系统,按相关规定及时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广播电视、网通等公共事业运营企业及城管等部门和单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无偿播报和转发暴风雪天气预警信息。
3.5应急队伍
公安、交通、城建、城管、电力、通信、卫生、农业、动物卫生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种应急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实施。
4预警级别
根据中国气象局2007年6月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与传播办法》,暴风雪灾害分为四个等级,按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依次分为暴雪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信号。
4.1红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2橙色预警信号
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4.3黄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6毫米以上,或者已达6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4.4蓝色预警信号
12小时内降雪量将达4毫米以上,或者已达4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影响。
5应急响应
5.1响应原则
暴风雪预警信息后,对可能出现的暴风雪灾害,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持先主后次、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密切配合,军地联合救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联动机制。
5.2响应条件
暴风雪预警信息后,各级政府(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充分预防和应对准备工作;雪情发生后,对雪情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5.3应急行动
雪灾发生后,县政府要及时预警信息,下发紧急通知,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除雪救灾工作。
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组织开展除雪救灾工作。
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掌握灾情信息,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协调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组织专家对灾情进行分析研判,汇总和起草灾害报告,编辑灾情专报,做好灾情评估总结工作。
各地区除雪指挥部要及时所在地除运雪预警,全力以赴做好除运雪的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及预警规定的各项工作。
城建部门要认真落实除雪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快速调集一切除运雪力量和资源,在48小时内打通城市主要交通干道。要迅速组织协调自来水、供热等部门及时抢修受损公共设施,保障城市供水、供热等市政设施正常运行。
交通部门要认真落实除雪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迅速调集人员和除雪机械设备,清除公路积雪,72小时之内打通辖区内国道、省道,保证主要交通干线畅通,对被困公路上的车辆和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
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单位及时播报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广泛宣传抢险救灾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正面舆论引导作用,宣传和动员群众参加除雪救灾行动。
公安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部署警力,加强灾区的治安和交通疏导工作,维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秩序。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城区干道、高速公路、普通公路的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正常交通秩序,避免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气象部门要加强监测、预报、会商和研判工作,及时提出气象决策建议,按规定预警和防范信息。
财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灾害损失情况,根据县政府决定及时安排和下拨救灾资金,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报告和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除雪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开展社会化除雪执法检查工作,对拒不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发展和改革局要及时安排救灾项目,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工作。
经济局要制定实施物资保障计划,协调有关单位按时完成所需保障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拨。
教育部门要加大对校园的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对危房进行除雪加固,确保在校人员安全;根据灾情调整学校教学工作;组织学校师生参加除雪工作。
民政部门要迅速核查、汇总和上报灾情,及时向重灾地区下拨棉帐篷、棉衣等基本生活保障物资,解决因灾困难群众吃饭、取暖等问题;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对口申请专项救助物资和资金支持。
旅游部门要及时向旅游经营单位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妥善安置被困游客;组织协调有关专业力量对遇险游客实施紧急救助。
电力部门要适时监测电网运行动态,组织专业力量对受损电力设施进行抢修和恢复,全力保障电网正常运行,保证居民和企业正常用电。
通信部门要组织调动通信专业抢修队伍和电信运营企业,及时恢复雪灾损毁的通信设施,确保通信畅通。
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指导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开通饲草、饲料绿色运输通道,保障畜禽安全度灾。组织力量预防和控制动物重大疫病发生,及时消除动物疫情隐患。
经济局和粮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启动肉、蛋、菜和粮油等市场监测机制,密切跟踪上述商品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做好货源组织和调运,保证市场供应,维护价格稳定,防止出现断档、脱销。
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设施农业受灾和损失情况,组织力量深入农村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卫生部门要组织医疗救护力量,配备必要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救治受伤和冻伤人员。
需驻军部队支援的,由人武部协调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开发区)、村屯(社区)等基层组织,要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参加抗击暴风雪行动。
5.4响应终止
暴风雪天气结束、灾情和救灾工作稳定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并立即向社会。
6灾情报告和评估
6.1灾情的责任报告和评估单位
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暴风雪灾害报告的责任主体,县发改、公安、经济、教育、民政、财政、城建、城管、房产、交通、物价、工商、农村经济、卫生、广播电视、粮食、旅游、动物卫生监管、气象、通信、电力、自来水等部门,按行业归口调查、收集、整理、上报灾情评估报告。
6.2灾情报告时限要求
雪灾发生后,各级政府(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上一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并跟踪了解、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
灾情报告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6.3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电力、农业、通信等基础设施受损情况和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地区直接经济损失情况,当地政府(管委会)组织救灾的基本情况。
救灾工作结束后,各级政府要及时总结、评估灾害损失、救灾情况、经验教训,及时向上一级政府报告。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一)灾区政府(管委会)要尽快对房屋倒塌和受损居民、重点受灾企业、受灾农户、养殖户等实施有效救助,帮助灾民重建家园,恢复生产。
(二)民政、财政部门要全面启动灾情核查机制,统筹安排救灾资金,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
(三)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对损毁校舍进行修复,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发改、城建、房产、自来水、交通、电力、广播电视等部门要组织做好灾区供电、供水、供暖以及交通、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恢复工作。
(五)县经济局等部门要积极组织工业企业抗灾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六)经济、粮食、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做好粮油及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供应和调控工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正常的市场秩序。
(七)农村经济、动物卫生监管等部门要组织畜牧企业和养殖户开展生产自救,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饲草、饲料及时供应。要采取措施,有效控制灾区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
(八)卫生部门要做好因雪灾冻伤、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及受损医疗场所的恢复工作。
8附则
8.1奖励
(一)各级政府(管委会)对有效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因参与雪灾抢险救灾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8.2责任追究
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8.3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一)本预案是县政府指导暴风雪灾害救援工作的专项预案,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暴风雪灾害应急预案,并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
(三)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和乡镇(开发区)、村屯(社区)应制定雪灾应急行动预案和各类保障计划。
(四)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