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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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范文1

【关键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现状;对策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了我国建设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明确了政府与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中的权力与责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能使各方参建主体充分发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主导作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现状

(一)验收备案不及时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必须在15日内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将对建设单位处以高额罚款,而目前就我市按规定办理的工程不足50%,造成原因主要是建设单位到规划、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办理验审手续不能及时,而且还存在地方性的法规与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存在办理时间上的矛盾现象,如工程结算备案工作等,影响了备案工作的及时性。

(二)备案工作认识不到位

有部分责任主体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认识不够,忽视验收备案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这些责任主体在签署结论性文件的时候,没有经过认真审查就随意加盖公章,而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责任单位基本上不组织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工程情况基本不了解。工程质量,百年大计,工程验收备案是作为政府监管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道关,是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一环,是关系老百姓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人员意识淡薄,业务水平不高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但大部分建设单位对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存在认识上的不足,对于备案工作不是很了解,都是交施工单位办理,而施工单位经办人员(资料员)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不重视备案资料的收集、管理,造成备案材料的缺失,或者存在业务水平低,收集整理的资料结论不符合规范、标准等现象。而作为市场化后的检测机构,为片面追求利益,出具虚假报告,这些致使验收备案一次性通过率较低,备案时间延长。

(四)部门缺少交流

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并不是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他需要多个部门机构相互协作,共同完成。但在具体的工作中,部门与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交流配合,存在着各自为政的现象,使经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出现部门与部门之间存在先后办理的矛盾,这样使得验收备案工作无法有效的开展,甚至导致验收备案工作不能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重要性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使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模式发生了的转变,使得工程从立项开工到竣工验收备案的整个过程都能得到有效的监控,从根本上保证了国家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情况的把控。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规范了各级政府对工程监管方式,实现了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宏观监督、全程监督,使得各级政府对于建设工程的监督责任落到实处,避免了在建设施工中“乱指挥”的现象,充分发挥各责任主体的自主性。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把对于工程建设质量的验收工作交给了工程的建设方,在保证其自主性的情况下,使得工程各责任主体能够更好地履行质量责任,从而减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使得工程责任主体成为了安全质量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取消了以往的验收模式,使得广大消费者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了法律的依据。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对策

(一)改变思维模式,增强备案意识

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后,工程质量验收由原来的验收等级核定变为验收备案的转变,由原来以政府对工程质量的认定为主,改变为以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评定为主的转变,这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这就要求参加各责任主体充分认识到自身的权利和责任,认识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确保质量安全所处的重要位置,而政府监管重点转为监督抽查和对责任主体履职行为的监督,因此,各参建单位要改变以往的思维模式,增强验收备案意识,认识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把工程验收备案工作落到实处。

(二)备案人员专业化培训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一项以业务为主的技术性工作,部分办理人员对于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具体工作不是很熟悉,因此,对验收备案经办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培训,加大对新的规范、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这样才可以能使办理人员熟悉工作流程,规范所填写的备案材料,以提高验收备案工作的效率,增加验收备案的一次性通过率。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整体工作,它不是单一部门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相互协调配合才可以完成。但由于这些部门的独立性,使得信息交流很困难,影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及时性,因此,要建立一个以住建局为主,多部门相互配合的体系,以工作流程的形式,使申请备案的建设单位知晓,依照各自的责任,形成相互协助的模式,使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验收备案管理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已实施十五年,是国家的一项政策法规,但违法违规行为仍存在,尤其是未验收备案,先投入使用的现象较为普遍,因此,防止这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一是要加大对建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二是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与企业资质审批相结合,严格审批条件;三是要建立诚信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入档,制定相关制度,严格限制违规企业进入建筑市场。通过这些手段,有利强化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

(五)建设备案信息平台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验收备案信息平台也在不断完善。信息平台不仅使得备案手续的办理得以公开,也能使资料审核及整改的具体情况更为详细透明。通过工程验收备案数据的录入,简单便捷的对备案数据进行核对,使得工作效率得到较高的提升。

结语

要想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这需要各级政府及建设单位的共同努力,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强化备案管理水平,让验收备案工作在工程质量监管中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从而促进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窦红艳.如何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1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范文2

一、建筑工程档案资料的内容

1.土建工程及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交底记录及材料代用单等文件材料;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工程例会纪要等;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或试验资料;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比及试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沉降拉移、变形等观测记录;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文件材料;工程质量事故记录及处理的文件材料;施工技术总结等。

2.竣工图等。主要包括总平面布置竣工图;室外各种管线竣工图;建筑工程竣工图;装饰工程竣工图;结构工程竣工图;给水、排水工程竣工图;强电弱电工程竣工图;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以及其他特殊专业工程竣工图。

3.综合性文件资料。主要包括上级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地震等文件资料;征地、拆迁安置等文件资料;项目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资料;规划、消防、环保、卫生等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工程施工、监理中标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文件资料;工程竣工结算及其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工程有关的照片、录像、录音、光盘等。

二、当前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化,国务院、建设部分别颁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增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但是由于我围建筑企业的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单位的管理人员档案管理意识比较淡薄,致使工程竣工时不能整理出完整的竣工档案,造成了工程竣工档案不能及时的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如一些建设单位注重工程进度、重资金管理,忽视编制工程竣工档案管理体系,在工程验收完成时,工程竣工档案都无法正常完成,造成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滞后。

2.档案材料填写不真实

建设工程档案由于其本身的复杂性、特殊性与多样性,决定了在收集整理的过程中难度打,容易出现失误等问题,加上有些建设单位未建立工程竣工档案管理体系,很容易造成管理不严,或对工程施工现场不了解,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不完整的资料编写竣工档案,这样的档案只是为了应付交档而做的,不能做到与工程同步进行,所以往往采用虚假数据,导致建筑工程竣工档案与事实不符,竣工图产生误差,由于不能与工程进度同步,造成了各种建材的质保书和合格证不全,不能全面的反映工程的建设和质量。

3.竣工档案移交不及时

由于施工到了后期,大多的技术人员都撤离到了别的地方,加上很多施工单位没有按照竣工档案管理的要求在施工中整理必要的资料,造成工程竣工后不能按时完成工程竣工档案,造成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不及时;有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建材供应单位之间存在工程款拖欠的情况,致使工期延长,造成档案归档停滞,材料残缺不全,严重影响了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有些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进行部门重组,档案管理人员更换,致使材料分散、缺失,在工程验收后无法收齐,这些原因都会造成了施工档案移交不及时。

三、建筑工程档案有效管理的措施

1.建立健全档案打理制度是做好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的基础。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各阶段档案资料的有序管理,保证归档资料及图纸的准确、齐全、规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初期(从工程立项开始)就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同时要明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招投标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及档案人员在工程档案形成过程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规范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保证工程自立项开始与档案跟踪管理同步。完整的先期文件很重要,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方面有重要的依据、凭证作用。

2.严格把好竣工验收档案资料质量关,使工程竣工验收档案充分发挥其凭证作用。

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要会同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按照建筑工程档案归档范围的要求,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全部文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补缺补漏,务必使得竣工材料做到真实、完备、及时,归档范围符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的有关条文,把好竣工验收关,把竣工档案的验收、移交作为整个工程验收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内容,做到工程竣工验收与档案验收同步。

3.加强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是做好工程档案工作的重要保证。

4.加强施工管理,强化档案材料编制工作。按照标准编制工程档案材料,是施工单位最基本的业务条件。一个施工队不会编制工程内业材料,就不具备承包工程的资格。工程档案材料的质量,关键在于编制形成过程。施工单位应明确自己的责任,加强对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档案材料的训练,不断提高编制工程档案材料的业务水平。开发公司要加强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检查工程档案材料编制情况,按照标准形成档案材料,给后人留下宝贵的财富。

5.及时做好传递和变更记录。在管 理过程中,频繁传递和变更,容易使档案的完整性、有效性发生变化,各部门只有及时的对档案的增减变动及传递情况做出相关记录(如传递情况记录、变更情况记录、修改情况记录、作废情况记录等),才可能有效地了解档案的来龙去脉,防止其丢失、损毁、失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部门获取及时,有效档案资料或信息。

6.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多角度、多层次开发建筑工程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档案信息统计工作。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范文3

关键词:建筑工程; 档案管理; 处理措施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file is truly reflect the panorama of enterprise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file management, enterprise's foundation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management. To ensure the project file complete, accurate, not only for the enterprise is the basic construction of cultural inheritance fortune, but also for enterprise future construction of the follow-up service and the file using also provides an important basis. So,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the project file, is both the need of file management itself, but also the need of basic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This paper construction project file management problems and treatment measures are analyzed.

Keywords: building engineering; File management; Processing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G2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现代企业的发展需要企业档案工作提供全面的服务,企业工程档案真实记录了企业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反映了企业基本建设和发展的轨迹和过程。随着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过程的进行,建设工程档案就要实时记录,在建设工程档案的整理过程中涉及到了众多部门和人员,对日后工程维修、改建、扩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说做好建筑工程竣工档案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1.建筑工程档案资料的内容

1.1土建工程及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开/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交底记录及材料代用单等文件材料;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工程例会纪要等;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及成品的质量证明文件或试验资料;混凝土、砂浆等配合比及试验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沉降拉移、变形等观测记录;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文件材料;工程质量事故记录及处理的文件材料;施工技术总结等。

1.2.竣工图等。主要包括总平面布置竣工图;室外各种管线竣工图;建筑工程竣工图;装饰工程竣工图;结构工程竣工图;给水、排水工程竣工图;强电弱电工程竣工图;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以及其他特殊专业工程竣工图。

1.3.综合性文件资料。主要包括上级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地震等文件资料;征地、拆迁安置等文件资料;项目的方案及初步设计文件资料;规划、消防、环保、卫生等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工程施工、监理中标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鉴定文件资料;工程竣工结算及其审计报告等文件资料;工程有关的照片、录像、录音、光盘等。

2.当前建设工程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近年来,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化,国务院、建设部分别颁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旨在增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竣工档案管理的重要性,但是由于我围建筑企业的水平参差不齐,部分单位的管理人员档案管理意识比较淡薄,致使工程竣工时不能整理出完整的竣工档案,造成了工程竣工档案不能及时的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如一些建设单位注重工程进度、重资金管理,忽视编制工程竣工档案管理体系,在工程验收完成时,工程竣工档案都无法正常完成,造成建设工程档案移交滞后。

2.2档案材料填写不真实

建设工程档案由于其本身的复杂性、特殊性与多样性,决定了在收集整理的过程中难度打,容易出现失误等问题,加上有些建设单位未建立工程竣工档案管理体系,很容易造成管理不严,或对工程施工现场不了解,根据建设单位提供不完整的资料编写竣工档案,这样的档案只是为了应付交档而做的,不能做到与工程同步进行,所以往往采用虚假数据,导致建筑工程竣工档案与事实不符,竣工图产生误差,由于不能与工程进度同步,造成了各种建材的质保书和合格证不全,不能全面的反映工程的建设和质量。

2.3竣工档案移交不及时

由于施工到了后期,大多的技术人员都撤离到了别的地方,加上很多施工单位没有按照竣工档案管理的要求在施工中整理必要的资料,造成工程竣工后不能按时完成工程竣工档案,造成工程竣工档案移交不及时;有些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建材供应单位之间存在工程款拖欠的情况,致使工期延长,造成档案归档停滞,材料残缺不全,严重影响了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有些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进行部门重组,档案管理人员更换,致使材料分散、缺失,在工程验收后无法收齐,这些原因都会造成了施工档案移交不及时。

3.建筑工程档案有效管理的措施

3.1建立健全档案打理制度是做好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的基础。

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各阶段档案资料的有序管理,保证归档资料及图纸的准确、齐全、规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初期(从工程立项开始)就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措施。同时要明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招投标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及档案人员在工程档案形成过程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职责,规范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以保证工程自立项开始与档案跟踪管理同步。完整的先期文件很重要,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方面有重要的依据、凭证作用。

3.2严格把好竣工验收档案资料质量关,使工程竣工验收档案充分发挥其凭证作用。

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要会同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按照建筑工程档案归档范围的要求,对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全部文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补缺补漏,务必使得竣工材料做到真实、完备、及时,归档范围符合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的有关条文,把好竣工验收关,把竣工档案的验收、移交作为整个工程验收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内容,做到工程竣工验收与档案验收同步。移交合格工程档案的,由建设单位发给《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不按规定移交档案或移交的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不发给《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建设单位不结清尾款,以确保工程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3.3加强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是做好工程档案工作的重要保证。

3.4加强施工管理,强化档案材料编制工作。按照标准编制工程档案材料,是施工单位最基本的业务条件。一个施工队不会编制工程内业材料,就不具备承包工程的资格。工程档案材料的质量,关键在于编制形成过程。施工单位应明确自己的责任,加强对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档案材料的训练,不断提高编制工程档案材料的业务水平。开发公司要加强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检查工程档案材料编制情况,按照标准形成档案材料,给后人留下宝贵的财富。

3.5及时做好传递和变更记录。在管理过程中,频繁传递和变更,容易使档案的完整性、有效性发生变化,各部门只有及时的对档案的增减变动及传递情况做出相关记录(如传递情况记录、变更情况记录、修改情况记录、作废情况记录等),才可能有效地了解档案的来龙去脉,防止其丢失、损毁、失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部门获取及时,有效档案资料或信息。

3.6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多角度、多层次开发建筑工程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档案信息统计工作。

4.结束语:

要做好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不仅需要加强对工程档案人员的培养,更需要施工单位和档案管理人员共同努力来建立健全的工程竣工管理体系,我们应以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经验的态度,充分发扬我们已有的优势,重视加强建筑工程档案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机制的完善,不断总结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的经验,使建筑工程档案更好地为我们的经济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参考文献:

[1]徐英浩.浅谈施工档案在工程管理中的作用[J].工海煤气,2004(5):87-88.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范文4

据统计,住宅工程质量投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

①房屋裂缝;② 渗漏;③ 抹灰层脱落;④ 房间内几何尺寸和门窗几何尺寸。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 投诉

中图分类号: TU198 文献标识码: A

建筑工程作为一个特殊的商品,由于其施工周期较长,使用的材料物理性能存在差异,施工工序繁杂和手工操作,以及工程和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发生质量缺陷的可能性客观存在,且质量问题的发生也不是固定在一个时期。所以,发现质量问题,有关责任方应认真、及时、有效处理。本人作为一个长期从事监督一线工作的工程质量监督人员,曾处理过各种各样的质量投诉问题。下面,就在处理投诉过程中用户的一些疑点和对今后投诉工作的管理做一些探讨和分析。

1、商品房要经过怎样的验收程序后方能交付给用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②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③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④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⑤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从以上看出,开发单位自己对自己的商品房进行工程验收,这个说法不对。

近年来,有很多用户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工程还没有进行竣工备案,开发商就交房了,这样是不是不合法?对于这个问题,我认为很有必要讨论一下。刚才提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那么,什么才是验收合格呢,对此,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未做出明确的解释,使得在此方面有很多的理解和争议。按照常规的做法,工程组织竣工验收后,验收组和监督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全部落实完毕,各方达成了综合的验收意见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上签章,建设单位将《工程竣工验收意见表》报送至监督部门并经监督部门接受后,工程才可交付使用。

2、对于验收合格的工程,如何对待用户提出的质量问题

不少用户提出这样的疑问: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了,为什么还有质量问题?对于这样的质疑,我认为开发单位有责任也有义务向用户作出解释:工程评定为合格,并不表示工程就不能存在质量问题,国家的验收规范规定出现严重质量缺陷不能评定为合格,而一般质量缺陷点不超过总检查数量的20%时,可以验收通过。并且质量问题也不是固定在一个时期出现的,竣工验收时可能没有出现,但在使用中出现了。所以,对于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国家实施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履行保修义务。

用户发现质量问题,如果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应向开发商或物业反映,由建设单位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修。如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用户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由政府部门协调解决。遇到用户反映质量问题,相关责任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首先应该察看并进行初步判断,是否是质量问题,若是质量问题,应进一步判断是一般质量问题还是严重质量问题,若是严重质量问题,经处理后工程应该重新验收,若是一般质量问题,则应及时进行维修。3、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质量投诉问题

投诉率居高不下,是有很多的原因造成的,这是全国各个城市都存在的问题,这也反映了我国的一些保障制度的社会评价制度还是不健全的,如何解决,现在谈一下个人看法:

1)应建立工程质量保险体系。房屋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不像其他的商品,可以做到全面机械加工,而房屋是用人工建起来的,偏差较大,精确度达不到机械加工的精度,这也是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用户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可以保修,那在保修期以外呢?房子属于贵重的商品,一套房子的价格动辄就是几十万、上百万,如果质量保险体制建立起来,那无论什么时候出现质量问题都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目前,这种制度在发达国家已经日趋完善。

2)要建立开发企业的信用体制,对于不诚信的开发单位要媒体曝光,使用户可以擦亮眼睛,不去选择那些开发商开发的房子。目前来说,政府对开发单位的诚信体制建立还不完善,对不诚信的开发单位还缺乏有效的制约,只有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联动起来,才能起到较好的效果。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范文5

【关键词】城建档案;接收与收集;方法与措施

城建档案的接收与收集,是城建档案馆、室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通过归档、移交、征集等手段,将城建档案收集起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这是档案馆的基础性工作,由于城建档案是由许多单位,在城市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建设单位又有系统内外的区别,就造成了档案资源的分散状态,为了维护城建档案的齐全与完整,国家规定了“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建立以城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区、县为网站,各城建档案形成单位档案馆(室)为基础的网络管理体系,把分散的城建档案资源接收、收集起来,集中到档案馆统一管理。这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业,其中的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影响整个系统的协调运转,特别是在城市经济转型时期,一些撤并、转产的单位,更容易导致城建档案的遗失。在“专业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指导下,各建设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基层档案管理机构(室或组),负责本单位城建档案的搜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和向城建档案馆移交。这既然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就必须确立一套统一的业务操作规程,来规范系统工程的协调运转。

1.城建档案馆的档案收集

城建档案馆是依据国家城建档案管理的法规、政策,把凡是属于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所有立档(包括即将撤消的)单位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全部接收进馆统一管理。 城建档案馆收集工作措施主要有:

1.1宣传行业法规,提高各界人士的城建档案意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多管齐下,理顺、疏通各种接收渠道来收集档案

鉴于城建档案的形成特点是分布面广、形成量大、种类多样,又涉及到各行各业,直接接收比较困难,往往须要依靠本系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的行政和业务部门的配合,请他们在审批报建手续和竣工验收时协助把关。例如,现在实行的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制度,就是在建设单位办理审批时,就明确告知建设单位,工程档案的归档要求;在竣工验收时,档案不符合标准,不完整,将不给予验收签证。如果行政手段不行时,有的时候甚至还要采用法律措施,或是经济制裁手段,以确保档案按照进馆规定,完整、准确的移交、报送城建档案馆。

1.2发挥城建档案管理网络作用

城建档案馆要与有关部门广泛建立信息联系,采取多种形式搜集信息来源,发现城建档案的形成,就主动进入超前控制。在网络建设上,城建档案馆要树立为基层档案人员服务的思想,帮助解决工作上的实际困难,为他们提供法律性的援助,和技术上的帮助;激励基层档案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共同搞好档案收集管理工作。

1.3深入基层单位进行业务指导,主动上门接收集档案

城建档案馆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基层档案人员收集、整理档案,还要坚持参加工程竣工验收,这样即可以使档案馆做到超前部署,提前指导,又能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城建档案能完整、准确地报送进馆。

1.4向社会广泛征集城建档案资料,弥补档案的不足

对散存在各机关、团体、单位及个人手中的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具有参考价值的城建档案资料,应采取有偿或无偿的办法,向社会广泛地收集、公开征集,以调整馆藏结构,丰富馆藏。

1.5建立健全补报制度

当档案已经接收进馆,又发现档案记录的实物与档案发生了变化,应要求原移交单位,或现行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补报所变更后的材料,确保档案的真实性。

1.6提倡城建档案工作创新

城建档案馆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档案接收手段,把任务指标尽量地细化,要体现出具体标准尺度,目标职责明确,实行有奖有罚的激励制度,激励城建档案的接收、收集。

2.基层档案室的收集

基层档案室的收集工作,是复杂而细致的工作。因此,各建设单位的基层档案管理机构(室或组),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坚持常规的档案工作秩序,把城建文件材料的归档、立卷工作纳入档案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根据城建活动程序,把档案形成、积累、归档、整理、报送城建档案馆的整套操作规程都纳入工作程序,制定具体的档案归档范围和时间限度,按制度接收城建文件材料。另外,还要通过各种方式,注重对零散的城建文件材料的收集,确保归档和报馆的档案齐全、完整。基层单位的城建档案收集方法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2.1基层档案室的建档工作要与工程建设实行“四纳入”、“三同步”

具体说来就是:(1)纳入技术管理。即工程一开始,就同步开展建档工作。企业的科技工作管理,必须包括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内容,并建立与项目相适应的档案资料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建设项目的文件材料; (2)纳入建设工程进度管理,把工程建设与竣工资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 (3)纳入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把工程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立卷、归档要求列入技术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要提交一套完整的施工图同步参与竣工验收,待竣工验收合格,便及时转变成归档的城建档案。如果档案不齐全、不完整,档案人员可拒绝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用印,或拒绝在档案上签字;财务方面可不予结算,不予报销费用等; (4)纳入工程计划管理。城建档案资料的形成是建设工程活动的记录,基本程序与活动规律离不开计划管理,档案的收集要根据工程的进度,预测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及其归档内容,有计划地、及时主动地做好档案的收集工作。

2.2采取多重方式相结合的方法收集档案

档案人员要了解单位基建情况,主动与业务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对档案管理较薄弱的部门,档案人员要协助他们做好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档案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的收集工作。还应深入工地现场,把档案接收、督促归档、业务指导与现场收集相结合;随时收集和集中收集相结合;内部收集和外部收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运用到档案的收集全过程中。对归档中遗漏、零散的材料,或因人员调动、移交,或因工程项目中断,或因故变化产生的设计变更的材料,要及时组织补充归档。对周期较长的项目,应根据基建活动的特点,定期接收。

2.3增强档案意识,端正服务方向,搞好档案法规、政策的宣传,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保证城建档案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及管理制度落实,做好档案归档材料收集的重要保障。

3.城建档案的接收与收集工作

目前,城建档案的接收与收集,主要是执行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和《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制度,这是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来认定建设工程项目档案是否齐全、完整、准确的法定凭证。档案馆根据国家规定的工程档案质量标准,“对报送的工程档案认真进行审查,符合规定要求的,颁发《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另外还规定:“各级规划、建筑管理部门在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时,要严格把关。未按规定签定《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的,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的,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查手续”。档案馆在建设主管部门的全力配合配合下,,按照国家《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标准,遵循城建档案的形成规律,从档案资料的形成阶段开始,就要加强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才能确保档案的收集工作顺利进行,达到归档的质量要求,真正实现档案的分类、立卷、编目、整理、等一系列操作规程的标准化管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范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的工程为在石庄镇镇域范围内由政府投资的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用设施工程、道路交通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下管线工程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其他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工程建设管理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及规范的规定。

第三条石庄镇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负责对镇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实施行业管理。

第二章立项、设计、招投标

第四条所有拟建工程必须由投资方组织对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分析论证,取得立项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五条所有拟建工程应根据批准的立项内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及工程设计。

第六条投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低于招标限额以下的项目应采用竞争性议标确定施工单位。

第三章工程建设管理

第七条施工单位须凭中标通知书、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等签订施工合同。

第八条施工单位须认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组织、技术、安全方案,明确进度计划。

第九条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须提供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任命书、总监证书、现场监理证书、专业监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业绩合同文件。

第十条监理单位必须认真编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旁监方案。监理工作实行月报制,即每月最后一天将监理月报等监理资料报工地质量负责人,再由质量负责人及时报送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所有工程开工前应由业主方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根据现行技术规范组织施工,完成的各分项、分部工程、隐蔽工程报请总监工程师初验合格后由总监组织各责任主体单位进行验收,不达合格标准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现场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对进场材料及砼试块进行现场见证取样封存,并由监理和业主委托人陪送到业主指定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第十四条政府投资工程确需进行变更的,施工单位应主动向总监和业主提出变更意见或变更请求,由合同总监、业主审查同意后通过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少量、简易变更可直接由业主出具工程变更联系单。

第十五条政府工程变更实行分级报批,单项变更数额伍仟元以下的由业主驻工地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同一工程两次以上变更或数额在伍仟元以上的报主要领导批准,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且在合同总价10%以内的变更应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并签订补充合同。

第十六条政府投资工程实行无现场定额外签证及合同外工程量签证制度,在招标范围内不允许发生现场签证。对合同明确可按现场签证、基础加固及个别不可预测的项目确须现场签证的,应由施工单位提交完整的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查后由业主组织建设、纪检、财政等部门进行审核,批准权限参照第十五条执行。

第十七条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不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监理和业主同意减少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由监理负责及时做好变更记录,经工地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由主要领导批准,在工程结算时按实扣除。对变更工程一经发现没有及时记录,在业主与施工单位结算时不论工程量增减,相应损失一律由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和监理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政府投资工程按照合同和现行定额及现行指导价规定应认质认价的材料、半成品,应在10个工作日内由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和业主组织的建设、纪检、财政等部门共同参加市场考察、询价,对现场确认的品牌、质量标准、定价等重大事项应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所有认质认价的材料进场由分管领导组织业主驻工地质量负责人、监理、项目经理共同验收,符合认质认价标准的方可使用,否则业主对工程不予组织验收。

第四章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九条工程竣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根据规定书面提出竣工申请;

3、监理单位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齐全;

5、有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构件、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

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初验发现的问题整改后监理签署的合格证明材料;

8、总监签署的住宅楼分户验收合格证;

9、其他相关文件。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由施工单位提前7天向业主提交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工程竣工验收由业主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及施工、监理、设计、勘察等单位参加,听取工程建设实施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工程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情况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审阅工程技术资料,实地查看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由工程建设实施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方可签署竣工验收单。

第二十一条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业主或物业公司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应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竣工文件整理归档,将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竣工图、竣工验收单、室外工程雨污水、自来水、道路、路灯、绿化、强弱电等公共设施施工图、竣工图等报建资料整理后报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存档。资料不全不予送审,不予结算。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应履行保修义务,对拒不履行义务或不及时履行义务的,由业主单位或物业公司代为履行,所需经费在施工单位保修费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1、所有建设工程开工前须将立项文件、报建批准资料、总平图、设计图、施工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原件报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备案,项目开工时由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按批准内容组织放线。

2、业主单位派驻现场的工程师、业主代表、质量负责人等全权代表业主对施工质量和进度、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以及监理工作进行现场监督,严格成本控制,并做好协调服务。

3、业主聘请的监理直接负责监督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成本控制和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每月应对镇区内在建工程的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至少组织一次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施工单位1000~10000元、监理单位1000~3000元罚款,并对检查出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合格。对进度严重滞后且没有补救措施或管理混乱、质量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工程,可以提出提前终止合同清退出场的要求。检查时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经理不在现场的分别罚款1000元,现场监理和专职安全员不在施工现场的每人罚款500元。

第二十六条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和监理必须不离施工现场。总监实行7、5、6到岗制,即每周7天须有5天在场,每天在场时间不少于6小时。现场监理实行7、7、8到岗制,即每周到岗7天,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8小时。

第二十七条各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现场监理、业主代表实行每天进场签到、离场签字、有事请假制度。未经业主代表同意,项目经理、总监、现场监理擅自离岗一天罚款500元,离岗一小时罚款100元。由业主驻工地代表进行考核登记、监督实施。业主驻工地代表不能严格履行职责的,发现一例罚款1000元。各工程监理月报每少一次罚款1000元。

上述罚款可在业主与工程建设实施单位费用结算时予以扣除。

第二十八条工程建设实施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石庄镇工程建设不良记录名单。凡被列为不良记录名单的,自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石庄镇承担相关工程业务。

1、设计单位设计质量差(含不考虑经济指标),不能满足时间节点要求,施工过程中服务不到位的;

2、勘察、检测单位弄虚作假的;

3、施工单位不按图纸和相关建设规定组织施工,非法转包和分包的,工程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使用劣质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现场管理混乱、整改不力的;保修期内不履行保修责任的;

4、监理单位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给业主或施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5、造价咨询机构与投标单位或施工单位串标的;

6、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管理相关规定的。

第二十九条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不认真履行本规定,工作效率低下,处理问题推诿扯皮、敷衍了事、处置不力,以及幕后操纵、支持阻工闹事的业主单位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发30~100%的年终

奖金或绩效工资,情节或后果严重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本规定与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