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旱工作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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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旱工作应急预案

抗旱工作应急预案范文1

一、指导思想:

街道防汛抗旱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精神为指导,以减少财产损失和人民生命安全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务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思路,制定和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本着以防为主、救助为铺的工作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健全机制。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充分发挥人的主观性、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群众,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灾害的有效机制。

(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制定本单位预防灾害工作应急预案、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落实街道、社区预案、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落实街道、社区应急预案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指挥权限。

(三)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对预防灾害事件信息要及时准确,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充分发挥街道应急抢险队的力量在处置灾害中的重要作用。

三、组织领导机构:

街道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设在:街道办事处

四、街道值班制度:

(一)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由街道书记、主任总带班,街道机关干部实行24小时每天轮流值班工作。

(二)突出重点、落实到位:一是建立街道、社区三级报告网络;二是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报告,做到防患未然;三是做好各社区防灾巡查工作落实;四是广泛宣传发动及时做好预防救灾措施到位;五是落实打更人员到位,使社区群众及早发现险情,采取防范措施。

(三)值班人员不得私自离开值班岗位,遇到情况要及时报告街道有关领导,并启动应急预案,由街道领导统一安排协调救灾。

五、街道下段包社区人员情况:

(一)社区

(五)应急抢险队

(六)后勤保障组

抗旱工作应急预案范文2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贯彻上级防汛抗旱工作会议精神,抓好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防大汛、抗大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是全省有名的“旱包子”,抗旱是农业生产的永恒主题;同时,防汛工作也是点多线长面广,任务十分艰巨,防汛抗旱已成为我市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但从目前情况看还是有少数地方对这项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近些年来,我市相继发生了、年大洪水和07年的洪涝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损失。今年汛期刚至,光化办事处徐眼水库就发生险情,虽然通过全力抢险,有效控制了险情,但也给我们的防汛工作敲响了警钟。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认真从历次灾害中吸取教训,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切实把防汛抗旱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居安思危,常抓不懈。从目前情况来看,今年全市防汛抗旱工作依然面临着非同寻常的严峻形势,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㈠气象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全球气候变暖,极端天气事件增多。去冬今春,我国大部分粮食主产区发生了严重干旱,降雨明显偏少。据全国气候趋势预测分析,今年夏季主要雨区位于华北南部至江淮北部,流域降水可能偏多。加上今年入梅晚、出梅早,梅雨期虽短但降水集中,极有可能发生极端强降水。今年4月18日至19日,我市就发生了一次较强降雨过程,降雨量超过60毫米。各种迹象表明,今年不会是风调雨顺的太平年,发生水旱灾害的几率很大。

㈡水利防洪工程薄弱。在全市57座水库中,有39座小型水库不同程度的存在大坝欠高、溢洪道欠宽、输水管断裂、起闭设备失修等诸多隐患,其中有26座水库为三类病险水库,经不起山洪和“坨子雨”的袭击。全市堤防有5处,长3.9公里的险工险段还没有整治,经不起防大汛、抗大灾的检验。特别是堤防城区霞满楼段驳岸长100米,基脚淘空,成为悬堤;仙人渡镇水厂堤段长500米,崩岸严重。

㈢在建工程令人担忧。在建工程度汛安全历来是防汛工作的重点,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据统计,今年我市在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处,分别是孟桥川水库溢洪道续建工程、唐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冯营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和新黑龙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是我市水利建设历史上最多的一个年份。从目前的建设进度来看,这些在建工程中有大部分不能确保在主汛期前完工,都要跨汛期施工,甚至带险度汛。特别是水库在汛期进行溢洪道施工和输水管启闭设施改建,安全隐患很大。

㈣保障措施力度不够。一是防汛物资储备不到位。按照水利部《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标准》和《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的要求,目前我市防汛物资实际存储总量不到应储量的三分之一,特别是中小水库、堤防险工险段防汛备汛物资种类不全、数量不足、老化严重、储用制度不规范的问题十分突出;二是水库“三通”没有全面到位。一些水库“通路、通电、通信”问题没有得到全面解决,大部分中小型水库防汛道路晴通雨阻,对外通讯联络不稳定,一旦遭遇突发状况,信息反馈不灵,物资运输不畅。特别是一些小(二)型水库没有值班场所、通讯电话,没有专门的报灾报险人员,一旦出现险情,不能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极容易出现防汛安全事故。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

市委、市政府对今年防汛抗旱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人的生命安全和用水需求放在首位,统筹城乡防洪保安和抗旱减灾,科学防控、依法防控,高度重视和全力抓好和水库的防汛工作,特别要重点抓好中小水库防汛,在建水利工程管理,努力实现“四个确保、一个减轻”:即在标准洪水内,确保不溃一堤、不倒一坝、不损一闸(站),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城乡和交通干线防洪安全,确保水利工程控制范围内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兼顾生态用水;出现超标准洪水和严重干旱,要奋力拼搏,千方百计保安全,最大限度减轻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围绕目标,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强化各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牢牢把握防汛抗旱的主动权。

第一,确保水库江河防汛安全。从现在开始,要再次对全市的水库和堤防进行一次拉网式的大检查,特别要对26座三类水库隐患风险进行逐库排查。根据检查的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人。一是要迅速制定安全度汛的措施。对一时难以脱险的水库,要严格控制汛期水位,必要时适当降低水位运行,病险严重的要空库度汛。要坚决杜绝小型水库无人管理的现象,已经承包、拍卖或实行股份制的小型水库,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必须把防洪放在首位,严格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防汛措施。二是要抓好防汛工作。对霞满楼段和仙人渡水厂段尚未整治的堤防险工险段,进行突击整治,要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完成脱险整治任务;对于其他未整治的堤段,要加强监视,在险点附近储备相应物资,以备不时之需;针对一些严重病险水库和堤防险段遇暴雨天气,要加强雨水监测,发现情况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避灾。

第二,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目前,全市在建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有4处,是防汛工作的薄弱环节之一。要正确处理工程建设和防汛保安之间的关系,做到建设施工必须服从防洪保安。凡是汛期不能施工的项目,必须坚决停工,保障安全度汛;常年施工的项目,必须要有保安措施,决不能因为施工影响防洪安全;有围堰的项目,决不允许降低标准施工,形成防洪隐患;跨汛期的在建工程必须编制防洪抢险应急预案,出现情况要应对有策;施工现场必须要有专人24小时值守,防汛物资器材必须到点到位;未经验收的水利水电工程,不允许擅自蓄水运用。

第三,修改完善各类防汛预案。根据国家颁布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新规定,要进一步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要明确不同等次的应对措施,既要有低级别的应急响应,更要有高级别的应急响应。要明确应急响应的工作程序,根据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决定采取不同级别的应急措施。一是对审定实施的预案,要组织专人深入研究,尤其对预警级别、响应等次、调控手段等重点,做到精确掌握,当好决策参谋。二是针对扩大内需涉水项目点多面广的新情况,逐一督促完成防汛应急预案的编审,既要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腐败工程。三是切实抓好乡镇、城区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努力构建从县(市)到基层乡镇社区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做到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水旱灾害。

第四,抓紧落实防汛抗灾保障措施。一是要抓紧增加防汛物料,特别是防洪的重要部位、薄弱部位,相关物资要保质保量到点到位。要按照堤防每公里2000条编织袋,200方砂石料,200方块石;大型水库1.5万条编织袋,1600方石料;中型水库1万条编织袋,800方石料;小型水库400条编织袋,500方石料的标准储备防汛物资;二是加强防汛抢险专业队伍建设。依托现有的水利专业施工企业的设备、技术优势,组建专业的防汛抢险队伍,人武部要按民兵建制落实抢险劳力,组建民兵预备役抢险队,搞好登记造册,进一步做好军民联防、警民联防,务必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三是对于不通路的工程,要迅速修通简易道路,为应急抢险提供便利;继续抓好通信设施、预警预报、遥测监视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防汛信息及时传递;四是要落实信息报送保障措施,务必保证信息报送渠道畅通,及时掌握水雨工险灾情,为指挥调度和抢险抗灾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服务。

第五,依法加强河道管理。要继续加强河道管理,严厉打击砂霸、石霸等黑恶势力和牟利的违法采砂行为。要严格划定禁采期和禁采区,在禁采期间和禁采区内,禁止一切采砂活动。要狠抓依法清除洪障,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坚持分级督办,限定时间、明确责任,进一步加大清障力度。

第六,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我市不仅是洪涝灾害易发区域,而且十年九旱,干旱对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影响很大。要及时做好抗旱灌溉工程整治,确保水库可蓄水、渠道可输水、泵站可提水。加强专业抗旱服务队伍建设,实现技术指导、设备维护、物资储备等多功能发展,做到有旱抗旱,有汛防汛。要根据灾害特点、规律和分布情况,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器材,添置必要的抗旱灌溉机械,以满足抗旱工作的需要。要抓紧编制、修订、审批抗旱预案,规范抗旱预案的动态管理,加强对旱情的预测、分析、沟通,达到应急标准,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抗旱工作,确保大旱无大灾,小旱不出灾。

第七,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都要加强办事机构建设,配备强有力的专门人员,编制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规范应急处置工作程序,满足新形势下防汛抗旱工作需要。一是根据备汛进度,编制汛前检查方案,建立风险隐患数据库,及时分析问题、处理隐患,整改薄弱环节。入汛后,要强化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抓好防汛抗旱值班,及时掌握情况,上报信息。二是针对汛情旱情,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和建议,当好决策参谋。按照预案和会商意见,准确预警,规范响应,有序应对,把握预测预报、统筹调度、布防巡查、督查督办、技术指导和决策指挥六大关键环节,不断提高洪水的可控可管可用度,减少或避免水旱突发事件风险。三是加强防汛抗旱信息管理,切实做到上报和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三、明确责任,严明纪律,确保夺取防汛抗旱全面胜利

㈠要严格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政府的主要领导要对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担当起第一责任人的指挥重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今日》网站上公示了全市水库、堤防和电站的各类防汛责任人。各地要根据人动情况,进一步落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市、乡、村三级指挥全覆盖网络体系,各乡镇办要将重点堤防和重要防汛单位的责任人落实情况报市防办备案。今天提到的各个险工险段,指出的各个问题,涉及到的单位要组织专题研究,在月底前必须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在本月底前报市防办。对不能按要求解决的,要执行责任追究制。会后,各级防汛指挥人员要到分管的区域,认真开展全面检查,查找薄弱环节,解决实际问题。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行政首长要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及时果断处置,确保万无一失。对因情况不准、指挥不灵、调度不力、贻误战机,在标准洪水内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㈡要严格落实防汛抗旱分级负责制。防汛抗旱工作需要各地各部门分工协作,高效配合,共同抗御灾害。市防办作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办事机构,统筹协调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各地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办发出的调度指令;各乡镇办党委、政府负责各自责任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城区两个办事处是城区防汛抗旱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会同水利、堤防部门做好堤防城区段的防汛备汛工作;城建部门担负城区防洪排涝的重任,要积极编制防汛预案并做好排水泵站、涵闸的检修和排污管道的疏通,确保正常运行。

抗旱工作应急预案范文3

一、防汛抗旱形势分析

(一)气象水文预测

突发性、灾害性气候事件有增多趋势。随着全球变暖,从气候变化情况看。气候变化越来越复杂,区域性集中降雨、干旱、低温、沙尘暴等极端天气事件频发,应对突发性气候事件难度增大。

全省降水总趋势较常年偏多12成。空间分布上,据省气象部门预测:2010年夏季。沈阳、铁岭、抚顺地区偏多23成,向阳地区偏少1成,其他地区偏多12成。时间分布上,6月份偏多1成,7月份接近终年,8月份偏多2成。7月至8月,将有一个台风或热带气旋北上直接或间接影响我省,辽河干流中上游可能出现区域性洪涝,影响铁岭、抚顺、沈阳地区。

(二)防洪综合减灾能力评估

县防洪抗旱减灾综合能力还不足。一是穿堤建筑物、河道兑岸险工、砂基砂堤段较多;二是一些新建工程未经大水考验;三是排水站长期带病运行,1.从工程情况看。水工建筑物年久失修、老化,排水能力逐年降低;四是县城排涝规范偏低,排水水网梗阻较多,极易形成大面积积水;五是抗旱综合能力不强。现有抗旱工程设施年久失修、老化坏损严重,抗旱手段单一,资金投入低。

基层干部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经验缺乏,2.从人力和物力上看。群众自救互救、自我维护能力差;防汛抢险、救生队伍缺乏主力人员;防汛抗旱经费筹集困难,物资器材贮藏品种单一、更新滞后,救生设施手段落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滞后,办公、通讯设施落后,缺乏完善的防汛工情数据库和决策支持系统。

应急管理环节单薄,3.从机制上看。联动机制不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水平低,严重制约高效、有序、科学地组织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多年干旱少水,4.从思想上看。干部群众防灾抗灾意识较为淡薄,普遍存在麻痹侥幸心理;个别群众毁堤平沟种地,致使农田排水系统不畅,遇强降雨极易导致局部内涝;私设道口、倾倒垃圾、侵占河道、毁堤种地、乱采乱挖等妨碍工程设施运行平安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县今年的防汛形势仍然严竣。各镇场区、各部门必需充分认识防汛工作中存在有利因素,上述情况标明。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备而不来,不可来而不备”思想,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防汛形势估计得严峻些,把工程隐患估计得充分些,把应急建设准备得扎实些;要立足于早分析、早检查、早准备、早动员、早部署,从细、从实、从严”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上、预案上全面做好防汛防旱工作,随时迎战可能发生的水旱灾害。

二、防汛抗旱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平安;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确保辽河、浑河、绕阳河三条大河及十一条中小河流度汛平安,努力保证县城排涝平安,做到规范内洪水不决堤,城镇不受淹;确保主要交通干道、企业、重点产粮区安全,做到规范内暴雨农田不涝地、交通不受阻、企业不停产,通讯、供水供电不中断;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努力满足生产、生态用水需要。遇超标准洪水,采取应急措施,科学调度,奋力抢险,努力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防汛抗旱主要任务

各镇场区、各部门要明确各自工作重点。根据分级管理原则。

(一)省属三条大河:辽河、浑河、绕阳河的防洪调度由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上述河流流经的镇场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日常防洪准备和抗洪抢险等工作。具体防洪任务:辽河保证流量5000立方米/秒;浑河保证流量4000立方米/秒;绕阳河保证流量1770立方米/秒。如发生超标准洪水。坚决服从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指挥、调度,确保重点堤段平安。各镇场区及城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在主汛前做出易淹地区群众平安转移方案,做好避险准备。

(二)小柳河、外辽河、旧绕阳河、辽绕运河、贺家排干等回水支流防汛工作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

(三)农田除涝:遇现有工程除涝设计标准的降雨不涝地。

(四)城区防洪:如遇暴雨、大风时。确保社会稳定。其他有防洪任务的镇场要落实切实可行的度汛措施,确保城镇平安。

(五)抗旱保粮食安全:本着有汛防汛、有旱抗旱的原则。要认真做好抗旱的思想与物资准备工作。有抗旱设施和水源的地区,要保证遇设计保证率的旱情正常灌溉。水利条件好的地区,要保证3050天无雨不旱。水利条件差的地区,力求大旱时人畜饮用水不发生困难。

四、防汛抗旱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传。

依法动员组织社会资源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镇场区、各部门要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编制预案简本、科普读物、影像资料、知识讲座、培训教材、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重点面向社区、镇村、企业、学校、医院、敬老院、暴雨中心区、重要经济目标、人口密集区,深层次、全方位地开展防汛抗旱宣传,使公众掌握逃险避险基本知识,增强群众自我维护意识,形成全民防灾抗灾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责任。

逐级落实以行政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印发的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工程建设、汛前准备、队伍组织、工程管理、防洪调度、抢险救灾等各个环节。并贯穿于防汛抗旱工作全过程。要落实汛期平安管理责任制,建立巡查制度,及时巡查排险。各类险工险段要逐一落实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抢险责任人、平安监督责任人,不留遗漏和空缺,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省、市水利部门。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要真正肩负起防汛抗旱保平安的职责。

接受社会监督。1.各镇场区行政主要领导为外地区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要张贴公布或现场插牌标记。

镇场区领导包村组、包责任段、包重点险工险段、包排水站等岗位责任制。2.实行县级领导及县直各部门领导包镇场区。

3.城镇防汛工作按部门、行业、区域落实包片责任制。

4.各行业、部门、企事单位主要领导为本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防汛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

5.重点险工实行“五落实”责任制(即:落实险工地点;落实险工性质;落实险工抢险措施;落实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落实工程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

(三)严格检查。

也是各级防汛责任人依法承当的首要职责。各镇场区、各部门要及早落实,汛前、汛中检查是保证平安度汛的首要举措。扎实开展好汛前检查工作。检查对象要全,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一处不漏。检查内容要细,包括思想发动、组织准备、责任制落实、工程平安、经费布置、器材储藏、队伍组建、预案落实以及清障等,要检查到位。检查效果要实,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明确责任人,限期处置到位,不留隐患。对重要防洪工程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实行汛前检查责任卡制度,确保检查质量。

认真检查各类险工险区的防汛责任人、抢险物资、抢险队伍、躲险避险安排等登记备案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1.加强重点河流上的排水闸站、砂基砂堤段、兑岸险工等关键部位排查。要及时提出处置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完全消除隐患,确保每一个工程、每一个环节不出纰漏。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需及时处置,汛前不能处置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度汛措施。

现场备足备齐抢险物料;做好宣传与督察,2.加强中小河道单薄堤段、道口等处巡查。严防群众随意在堤身堆积柴垛、倾倒垃圾、破堤开口、毁堤毁沟毁林种地,主汛前要将四级沟道与堤身违法耕种作物完全清除,坚持沟道畅通,恢复堤身原貌与植被。

特别是暴雨中心区、低洼易涝区的敬老院、学校、商店及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3.各镇场区要对老房、危房、险房进行排查登记。要切实加强防洪平安责任的落实和督察,制定抢修措施和撤离安排方案,杜绝发生防汛平安事故。城建、综合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要注意防范发生房屋、树木、灯箱广告牌等倒塌伤人意外情况。

(四)夯实基础。

强化业务服务功能。各镇场区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抢险知识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培训,1.完善公共保证体系。加强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要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防汛抗旱投资体制,各级财政用于防汛抗旱的预算内资金要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而逐步增加。要加强防汛抗旱队伍组织建设,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技术装备,发挥抗洪抢险和应急抗旱生力军作用。

落实防洪除涝措施。6月30日前,2.加强排灌水站检修。各镇场区要完成排水站检修、试转工作。要认真做好排(灌)水站穿堤入口水工建筑物及防洪闸的检查与维修,抓紧做好隐患处置,建立健全排水闸站值班制度。坚持“定人、定位、定任务、定时间”原则,做好排水沟道的清淤除障,全面整治田间排水沟道,打通所有埂阻,达到沟沟相通,沟河相连,并制定出易涝区超标准暴雨排涝预案。重点涝区要储备必要的机动排水机泵、输水管带、油料等物资以备急需之用,确保雨后田间无积水、粮田不受淹。要以雨为令,镇村干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排查积水情况,随时开车排水。各站、闸要安排专人日夜值班看管防盗,确保汛期每台机械正常运转。

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各镇场区、各部门要按照《防洪法》辽宁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辽宁省抗旱预案》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3.强化预案管理。不时完善防汛抗旱应急管理机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进一步提高预案质量,狠抓预案宣传和演练,重点防范区要设置警示牌,对预案中的预警、预报方式、避险路线以及灾民转移、安顿、救护、物资保证等具体措施,及时告之公众,提高社会公众自我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要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形成管理规范、协调有序、权责明确、步伐一致的联动机制,全面提高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能力。要结合工程状况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及时编制、修订完善适合外地区的防御洪水方案》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超标准洪水防御方案》等预案。城区指挥部要编制《城区防洪排涝应急预案》民政部门制定《自然灾害救助方案》人武部制定《民兵抢险预案》供电部门制定《电力供应预案》交通部门制定《水毁公路抢护预案》和《渡口应急抢险预案》卫生部门制定《医疗救护应急预案》教育部门制定《中小学防洪预案及重点地区学生躲险、避险方案》气象部门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电信部门要对各种通讯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制定应急情况调度方案;城建部门制定《居民应急供水预案》确保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粮食、农业等其他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编制完善本部门、本单位的相应预案。各部门、单位的预案要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组建抢险救灾队伍。依照满足防大汛、抢大险的需要和“谁受益,4.备足防汛物资。谁负担”原则,积极做好各类防汛物资的补充和更新,集中定点存储或就近联系供货商代为贮存。对市场代储的器材,要依照市场规律,完备手续,保证供应。采用号活树方法贮藏木桩的地区要严格划好地块、统一编号。各类物资要登记造册、合理摆放、专人负责,6月30日前必需全部落实到位,要落实运输工具,制定科学合理的物资调运预案,确保汛期抢险器材能及时送达出险地点。易受洪水威胁的镇场区要购置必要的防汛抢险应急救生设施,应对突发性洪水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转移。防汛器材、车辆、船只等物资器材,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要落实好各类抢险救援队伍和专用抢险车辆。

受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直接领导。各镇场区要按要求组织落实本级群众和专业抢险队伍(详见附件31抢险队:县人武部在各镇场区和城镇基干民兵中组织120人以上的防汛应急突击抢险分队。

负责汛期乡村社会治安和抢险现场秩序维护。2治安巡逻队:由县公安局确定人员。

负责汛期救护。3救护医疗队:由县卫生局组织落实30人以上的救护防疫队伍。

统一排号调动。县交通局、城建局准备80辆抢险运输车和10台挖掘设备,4防汛抢险车辆:县交巡警大队负责从县机关事业单位中抽调20台越野吉普车。农机局负责组织50台供运输或牵引用的拖拉机,随时听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使用。县公安局和卫生局分别落实治安巡逻车、救护车。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也要抽调必要的抢险车辆备急需之用。

落实召集人及联系方式。针对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增多的实际,巡查队、医疗队要统一登记备案。对防汛人员逐一登记造册,不能挂空名,要切实将一、二、三线群众防汛抢险突击队、预备队落实到位。安排好集结地点、通信联络方式及交通运输方案,适时组织抢险队伍演练,增强实战经验。承办单位要将落实的防汛车辆和抢险人员数量、存放地点、负责人和调用顺序等情况,于7月10日前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公办室备案

落实查险整修任务。各镇场区要加强巡堤检查,5.加强堤防检查。对降雨过程中出现的雨冲沟、较大塌陷、脱坡等情况,要做到及时发现并修复。要合理安排堤顶预备土、整修雨冲沟、灌洞穴、打坝草等工作。堤顶、险工、道口处要准备一定数量的抢险备用土,不准以旧翻新,统一放置于背肩侧后整平。各镇场区要以水为令,出现水情后迅速组织巡堤队伍打好坝草。

确保信息渠道疏通。气象、水文部门要切实做好洪水灾害预警预报,6.加强观测预警。提高时效性和准确性,保证超标准暴雨洪水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特别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的监测预报,不时提高预报精度、灾害预报的超前性、预见性,延长预见期,及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群众及时准确掌握预报效果、提前平安转移提供优质服务;要根据洪涝灾害发生发展情况,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加密防汛会商频次,增强决策科学性。要及时了解掌握防汛突发险情灾情信息,努力提高险情灾情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保证突发险情灾情信息报送。农业、民政等部门依照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的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演讲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突发险情灾情信息管理和演讲工作制度,明确工作顺序,理顺报送机制,保证防汛抗旱突发险情灾情信息第一时间报送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直有关单位协作,7.加强城区防洪、落实应对措施。县城防洪任务由县城建局与台东区、台南区、台西区、台北区承担。确保城区防洪排涝平安。要立足于防大雨、排大涝、抗大灾,落实防御暴雨措施,编制切实可行的排涝预案,全力做好城区排涝各项准备工作。要做好低洼学校、住宅区等关键区域的危房、险房排查,暂不能维修加固的危房要制定应急方案,落实躲险措施,杜绝造成人员伤亡事件发生;要定期清理疏通城区易受淹区域下水道,特别注意城乡结合部位转为暗沟的干沟,以及因乡村改造拆迁引起排水沟道堵塞、排水流向改变等突出问题,确保城区下水道疏通。排水维护人员要做到以雨为令、降雨到岗”及时清除雨水井箅上的阻水物,降雨量大时可打开排水井盖加速排出积水,并派专人看护好井口、井盖,积水排除后要立即盖好。各泵站在大雨降临前要抽升排空管道。低洼地带要配备临时机泵、发电机组和油料,及时进行强排路面较深积水。

狠抓日常工作管理。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紧紧围绕“组织、筹划、监督、指导、协调、指挥”工作职能,8.加强能力建设。建章立制,切实加强能力建设。要强化信息管理,努力提高信息采集、整理、上报质量和时效性;及时掌握突发性重要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的发生和发展动态,做出符合实际的分析和判断,并及时统计上报;要适时参谋,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领导提出顾问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全面做好灾害防范。保证各类抗旱机械正常运行和沟渠畅通。要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9.防汛抗旱齐抓。合理利用河道、方塘、井窑水资源。旱情严重时,要努力发掘地下水。依照“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抗旱原则,统一指挥、统一开机、统一用水、统一负担,首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其次保证高产高效经济作物和水稻等农作物生长用水。水源紧缺地区,要因地制宜种植耐旱高效作物,尽量减少干旱缺水的影响。要加快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引导、扶持单位和个人兴办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加强防汛值班值守。入汛后各镇场区主要领导、各级防汛办公室负责人要坚持通信疏通,10.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发生突发险情灾情反应迅速,处置突发洪水灾害事件及时。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演讲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主要领导要亲自上岗带班,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准确向社会通报汛情、灾情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为防汛抗洪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严格失密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透露有关防汛工作的任何信息。

(五)加强执法。

重点整治河道内建房、违法排放和河道内阻水林木等问题。坚决依法清除河道内行洪障碍,各镇场区要对河道清障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已废除的套堤绝不允许再恢复。如发生较大量级洪水,严禁抢修套堤。如遇危及大堤平安等重大险情时,各镇场区要无条件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命令,随时拆扒套堤,确保护岸工程和大堤安全。如因清障不力或清障后再恢复,以及抢修套堤、民堤导致护岸等治河工程损毁,或危及大堤平安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六)明确职责。

涉及面广,防汛抗旱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情况复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镇场区、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防汛抗灾一盘棋思想,各负其责、齐心协力,共同应对。镇场区之间、部门之间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团结抗灾,坚决执行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调度指令,积极主动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加强防洪工程检查和管理,1.县水利局: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制定各类防汛预案,为领导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2.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中队:负责县防汛抗旱抢险队伍的组织和抢险救援工作。

确保供水、供气平安;落实城区危房、险房、低洼积水带排查,3.县城建局:负责汛期建筑施工平安及城区防汛工作。定期检修、更新泵站、排水管网等设施,及时抢排积水。

保证防洪排涝、抢险救灾的电力供应。4.县供电局:负责电力设施运行平安;负责水毁电力设施抢修;负责紧急状况时提供临时供电设施。

指导各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5.县教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的平安度汛和抗洪抢险工作。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6.县安监局:负责督促、指导汛期各有关单位、生产企业落实防汛的各项平安措施。

及时向县领导、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和镇场区领导提供天气预报和即时降水短信。7.县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和预测预报工作。

根据洪水变化及时、全面制定并上报防汛预警预报信息,8.县水文局:负责水情测报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9.县公安局:负责汛期抢险救灾的治安管理和平安捍卫工作;紧急情况下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险区群众转移和抢险物资调运。

确保抗洪抢险人员和物资的及时运输。10.县交警大队:负责组织抢险运输队和车辆调动工作。

11.县发改局、财政局:负责防汛抢险、水毁修复资金的筹集、调拨工作。

确保汛期交通疏通。12.县交通局:负责汛期抢险救灾车辆的筹集调用;负责水毁公路、桥梁抢修。

优先保证防汛物资的供应和储运,13.县经信局、供销联社、商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业企业生产防汛物资。并协调交通部门组织调运。

14.县民政局:负责组织核查并上报灾情;组织灾民转移安顿、救济和灾后重建工作。

负责组织派出医疗队,15.县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医疗及灾区防疫工作;发生重大洪涝灾害时。并做好灾区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洪涝干旱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等工作。16.县农经局:掌握农业洪涝干旱受灾情况。

制定和落实储粮点的防洪、平安转移方案。组织贮藏一定数量的防抢险用麻袋。17.县粮食局:负责组织灾区粮食供应。

及时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公众暴雨、台风等紧急警报及防汛、抗洪、抗台通知。18.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负责开展防汛抢险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保证抢险用地。19.县国土局:依法优先料理防汛抗旱排涝工程征地手续。

做好抗灾机具技术服务,20.县农机局:负责组织抗旱排涝农用机具的贮藏和维修。协调农机油料供应。

紧急防汛期负责防洪抢险所需木材砍伐手续的操持。21.县林业局:负责林业防灾减灾工作。

优先保证防汛油料供应。22.县石油公司:负责所辖油库及设施的防洪平安。

及时安排信贷资金,23.中国人民银行支行:负责协调各金融部门依照国家信贷政策。协助农户、养殖户、遭灾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暴雨来临之前督促投保单位做好防范工作,24.中保财险支公司、中国人寿平安支公司、太保财险:及时做好投保单位受灾损失理赔工作。减轻损失。

做好汛期通讯保证工作;负责通讯设施的维护和抢修;紧急状况时提供临时通讯设施,25.联通、电信、移动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平安。确保通讯疏通。

积极提供有利条件,26.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防汛抢险需要。完成各自承当的防汛抢险任务。

协助解决物资、资金等问题。27.县直各包镇场区部门和单位要经常与所包镇场区沟通情况。

对汛前准备、防汛责任、防汛纪律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28.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监察等部门要深入一线。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违反国家有关防洪法律,,破坏防洪设施,阻碍防洪抢险,偷盗防洪器材等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抗旱工作应急预案范文4

1.1编制的目的及指导思想

本预案编制目的是为了提高桥水库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切实做好水库遭遇突发事件时的防洪抢险调度和险情抢护工作,力保水库工程安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减少损失。

本预案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灵敏运转、高效”的抗灾应急能力。

1.2编制的依据

本预案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经批准的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1.3工作原则

本预案编制应以确保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体现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成立镇桥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领导小组,在县防汛指挥部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长由分管农口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田段村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镇各单位人员。

1.4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镇桥水库防汛抢险应急处理。针对水库超标准洪水,水库大坝工程隐患等突发事件所引起的重大险情。

二、工程概况

2.1流域概况

桥水库座落于镇田段村境内,流域面积12.1平方公里,流域成带形,年降水量平均在1480毫米左右,流域内山峰叠障,植被良好。

2.2工程基本情况

桥水库工程等级为五级,属小(一)型水库,大坝坝型为心墙土坝,坝高22.027米,坝顶长84米,顶宽6米,坝脚宽138米,溢洪道底板高16.227米,宽12米,蓄水157.7万方,死库容2万方,放水涵管直径为0.7米,流量4.86立方米,手摇启闭机一台35吨启闭力,灌溉面积600亩。

2.3水文

桥水库所在流域的年降水量一般,暴雨持续时间长,洪水来势较猛,涨的快;根据历史资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山洪灾害临界雨量值分类划分,雨量在50—100毫米为三级响应,小组成员应到岗到位,负责日常工作;雨量在100—200毫米为二级响应,小组成员24小时值班;雨量在200毫米以上为一级响应,镇党政领导亲临现场指挥。水库报汛方式主要由镇、村两级以电话为联络信号,自然村居民以打锣为信号。一般情况下,每天上报一次,特大暴雨时二小时报一次。

2.4工程安全监测

桥水库工程监测主要是针对于溢洪道过水是否有堵塞;水库大坝是否移位,或者出现裂缝等情况进行安全监测。

2.5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桥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按县防汛指挥部小(二)型水库汛期度汛,调度方案执行。

2.6历史灾害及抢险情况

桥水库兴建以前,工程所在地流域在1938年、1954年的暴雨洪灾给当地群众造成损失严重,水库1977年兴建以来至今,洪水灾害没有给当地群众造成过损失。

三、突发事件危害性分析

3.1重大工程险情分析

根据目前桥水库的实际情况,最可能出现导致水库大坝溃决的主要因素是超标准供水引起大坝沙石土方流失,最终形成坝体坍塌。当水库溃决后,形成的洪水对下游的桥梁、公路、村庄、农田、通信设施、供电设施造成破坏,一部分设施会直接被冲毁。其影响范围见附图。水库溃坝对上游造成的滑坡崩塌的影响不大。

3.3影响范围内有关情况

桥水库如果发生水库溃坝事件,影响范围内的人口、财产等社会经济情况见附表一、水库下游田段村的1、2、3、4、5、6、7、12组、中小学等9个单位属受威胁区。

四、险情监测与报告

4.1险情监测与巡查

桥水库进入汛期后,主要针对溢洪通道是否堵塞、坝体是否漏水、有无移位、坝体是否有裂缝等情况进行监测;监测、巡查人员由水库所在桥村村干部及镇水利站、镇政府人员组成;晴天一个星期监测一次,一般情况一天一次,暴雨天二小时一次,特大暴雨要24小时现场值班。监测结果经汇总后上报镇防汛值班办公室,再由值班办公室汇总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4.2险情上报与通报

桥水库进入汛期后,一旦发生险期,主要上报的是降雨量、水库水位、溢洪超标准量、坝体移位、坝体裂缝等内容,主要是电话联系;水库值班人员以电话形式上报镇防汛值班室,防汛值班室汇总后形成书面材料再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三级响应,一天一次;二级响应,二小时一次;一级响应,二十四小时监测,上报。

五、险情抢护

5.1抢险调度

桥水库允许最高水位是21米,允许最大下泄流量为100立方米/秒,一旦发生险情,水库抢险调度以启闭机拉起24小时放水。

5.2抢险措施

桥水库一旦有险情,根据险情等级不同,执行不同的抢险措施;如果是溢洪道溢洪,无其它情况,则相关人员二十四小时对溢洪道、坝体、漏水点、降雨量进行监测,同时做好重大险情出现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险情,首先转移下游受威胁区域内的人员及财产,应急抢险突击队人员对坝体进行加固等工作。

5.3应急转移

水库一旦发生险情,各受威胁区域内的人员及财产转移安置任务由镇包村干部及田段村的村干部负责安置。田段村支书为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各组受威胁区域内的人员及财产原则上都后靠安置,人员转移警报由镇防汛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下达命令,当暴雨强度下达到临界值以上时,通知危险区群众待命转移。当出现重大险情时,不管水库是否溃坝,立即通知群众转移,转移后的人员及财产警戒由田段的包村干部、村干部及所在小组的组长负责。

六、应急保障

6.1组织保障

为了确保镇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重大人员伤亡,把灾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成立镇桥水库防汛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农口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田段村支书担任,成员由政府办、派出所、国土所、财政所、供电所、水利站、电信所、农技站、文化站、医院等单位的人员担任。下设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和保障组。

监测组由水利站、国土所负责监测水情、雨情、水库情况、堰坝、公路、桥梁是否安全,及时整理上报。

信息组由田段村包村干部及政府办人员负责作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掌握暴雨洪水、水库、堰坝、公路、桥梁的险情信息迅速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由田段村两委会成员负责,按桥水库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危险区人民的转移工作,按转移信号,转移路线,转移地点一个不漏的转移,并确保转移途中的安全。

调度组由政府办、派出所负责。

保障组由民政办、财政所、供电所、医院负责,确保受灾群众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伤病有人医,并确保对污染源的消毒,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6.2队伍保障

应急抢险队伍由镇政府各成员单位、田段村基干民兵组成,总人数50人,各成员单位的人员由镇政府办直接通知各单位召集;田段村基干民兵由镇武装部通知田段村召集;当水库出现险情时,应急抢险队伍将第一批开往水库进行抢险。

6.3物资保障

田段村应征集抢险物资:编织袋500条,砂石10方,预备土50方,木材2方,其它工具等应存放在离大坝最近的村民家中。

6.4通信保障

紧急情况下,水情、险情信息原则上以电话联系为传达方式,出现联系不上的情况下,由专人骑车上报镇政府防汛值班室。

七、《应急预案》启动与结束

7.1启动条件

桥水库防汛应急预案的启动,当雨量在50—100毫米三级响应时,应急预案开始启动;直至汛情结束后,预案才能结束。

抗旱工作应急预案范文5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汤浦水库总供水量小于每天90万立方米,在枯水期或连续干旱期间,向市区、县、上虞市及慈溪市各方向的原水应急调度工作。

总供水量超过每天90万立方米的,方案需另行制定。

二、工作原则

(一)区别情况,分别应对。根据汤浦水库不同库容水位和原水供应情况以及总体气候状况,分别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原水应急调度方案和各区域限量供水应急预案。

(二)保障民生,统筹兼顾。尊重供水现状,确保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其他各类用水,确保社会稳定。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相关职责,控制原水供应总量,科学合理分配用水。

三、组织指挥体系

市政府成立市汤浦水库枯水期原水应急调度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县、上虞市政府分管领导,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新闻办、市应急办、市气象局、市水务集团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原水应急调度的统一指挥,指导各级政府和部门制定完善相应的配套预案,协调各供水区域水量调配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务集团,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市水务集团董事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专家工作组由水利、气象、给水、水质监测、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为应急调度提供技术依据,并适时实施技术支持和支援。

四、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

(一)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应急期间因水权引起的财政补贴工作。

(二)市环保局:加强枯水期间水库库区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

(三)市建设局:负责制定市区限量供水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制定完善限量供水应急预案。

(四)市水利局:指导枯水期间水库水量的分配,组织开展替代水源应急供水。

(五)市卫生局:加强枯水期间水库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

(六)市应急办:负责应急处置期间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监督落实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应急事项;负责指导相关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协调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和信息等工作。

(七)市新闻办:负责枯水期相关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八)市气象局:准确预测汤浦水库流域近期天气信息,公布中长期气象监测信息;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九)市水务集团: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专家工作组开展日常技术研究,为指挥部调度决策提供依据;根据指挥部调度指令,做好应急期间的原水供应工作。配合市建设局做好市区限量供水应急预案制定和实施工作。

(十)县、上虞市政府:负责制定完善本辖区限量供水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五、应急措施

本方案按照汤浦水库枯水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分为三级:重大事件(Ⅰ级)、较大事件(Ⅱ级)、一般事件(Ⅲ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一)一般事件(Ⅲ级)

水库水位在23.5米时,启动Ⅲ级响应。

1.汤浦水库原水供应、各地供水情况以及库区的水情、雨情、旱情等相关信息实行一日一报。

2.各相关政府及部门、单位配套预案启动响应。

3.相关部门开展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的情况和气象预测等信息实行三日一报,必要时实行一日一报。

4.公告供水形势预警,开展节水宣传,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节约用水活动。

5.启用人工增雨作业。

(二)较大事件(Ⅱ级)

水库水位在21.5米时,启动Ⅱ级响应。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实施原水供应总量控制,供应总量控制在各方向上年同期当月日均原水供应量的70%(汤浦水库各方向2010年各月日均原水供应量详见附件)。重点控制洗车等特种行业用水、道路洒水和园林绿化用水,限量供应耗水量大的工业用水,保证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用水。

(三)重大事件(Ⅰ级)

水库水位在18米时,启动Ⅰ级响应。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实施原水供应总量控制,供应总量控制在各方向上年同期当月日均原水供应量的50%。进一步加强对工业用水、基本建设用水的限量控制,确保居民用水和社会稳定。

六、经济补偿

实施限量供水时,根据市区、县和上虞市水权比率与三方实际供水量所占比率的差实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由相应市(县)政府财政支付。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超水权部分水量按每吨1元的价格进行补偿;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超水权部分水量按每吨2元的价格进行补偿。

七、信息传递

抗旱工作应急预案范文6

一、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概述

预案的编制关系着应急管理系统的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关系着能否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天津市以《国家突发应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指导,分别于2006年、2008年颁布实施了《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规定》。在编制预案的过程中,根据天津市相关领导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不断增强预案在编制过程中的时效性,加强与预案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保持预案的相互衔接,进而实现应急管理预案符合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实际,适应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做到相关部门能够按预案实施有效的应急管理,让应急预案真正成为天津市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平台。同时,根据应急预案体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横向”要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纵向”要延伸到区县、乡镇、街道及居(村)委会、社区、学校、企事业等单位。天津市政府部门将应急预案分为六大类: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部门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以便对突发事件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

二、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

应急管理体制主要是指应急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即综合性应急管理组织、各专项应急管理组织以及各地区、各部门的应急管理组织各自的法律地位、相互间的权力分配关系及其组织形式等。天津市应急管理体制充分体现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专业处置、部门联动,军地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原则。

天津市把应急管理组织分为横纵两线。纵线最高领导机构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并加挂市应急委员会牌匾。其中,由市长担任应急委主任一职,相关部门主官担任副主任委员,如市政法委书记、分管应急任务的副市长等。纵向常设办事机构为市政府应急办公室,加挂应急指挥中心牌匾,于市政府办公厅内设立。天津市下设区、县也依据市级组织架构,采用职责同构原则设立了相关应急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应急体系建设、日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两委等基层组织则不强制要求配备专职应急管理人员,大部分由其组织内部人员兼职应急管理工作。由此形成天津市纵线应急管理一体化无缝连接。

在横向组织上,天津市政府分别在各委办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并根据四大类型突发事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故、社会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的特点,在职能部门内部分别组建了19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如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等,负责领导处置专项突发事件,形成应急对接。与此同时,天津市政府下属各职能部门根据应急管理职能要求,分别划分应急管理责任分区,较好的避免了组织间推诿扯皮、九龙治水的现象发生。

三、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天津市对应急响应机制做了四级维度划分。Ⅰ级响应(特别重大),,需市政府或国务院参与应急响应,由天津市长担任应急总指挥,协调全市资源进行管理。Ⅱ级响应(重大)和Ⅲ级响应(较大)指需要市政府进行应急救援的突发事件,期间由分管副市长或专项指挥部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其余部门协调开展工作。Ⅳ级响应(一般)指区县政府能够自行处理的突发事件,由区县领导统一指挥。

在应急信息传递机制上,天津市应急委在应急指挥中心设立了专人值班24小时电话,要求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急速事件,慎报援引”的原则,必须在1小时内向市应急指挥中心电话报告,书面报告不得迟于事发后2小时,避免因瞒报造成的应急救援行动延误,导致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在应急管理地区联动机制上,随着现时突发事件复杂性增大、跨区域应急已成常态,“单打独斗”的应急管理方式已日渐式微。天津市应急办联合北京市、河北省应急办于2014年8月7日,共同签署了《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应急管理工作合作协议》。今后三方将密切配合,协同应对涉及跨区域突发事件,联合开展应急工作。三地联合有助于理顺应急管理机制,将进一步夯实天津市应急管理体系。

四、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制

相对于天津市预案建设,天津市市级的法制、法规建设显得较为滞后。目前,天津市应急管理法制主线借续于国家级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而天津本市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的应急法律较少,未能形成完整的法律法规范式。虽然天津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主体法律――《天津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已于2013年初进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规划调研阶段,但经过长时间的调研准备后,天津市至今依然未能颁布该应急管理条例。但毫无疑问,天津市近年来在延续国家应急法制下,也根据天津本市实际情况,相继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规条例,如《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等,对天津市应急管理法制化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 钟开斌.回顾与前瞻-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J].政治学研究,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