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作风建设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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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作风建设制度

机关单位作风建设制度范文1

一、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阶段工作安排

全市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2006年4月上旬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范围包括全市乡镇以上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上旬—5月中旬)。主要任务是,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认真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出台开展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具体安排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工作。动员部署阶段要着重抓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做好安排部署。一是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议,对机关效能建设作出安排部署;印发《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成立全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4月上旬);以上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实施。二是制定下发《关于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4月中旬);三是督促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研究制定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方案(4月中旬),以上工作由市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强化学习教育(4月上旬—5月中旬)。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和市委领导同志在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讨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明确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增强参与机关效能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积极参加所在机关组织的学习活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推动机关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

要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做法,组织开展好主题学习教育活动。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好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由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组织宣讲团,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巡回宣讲(4月中旬—5月上旬)。教育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把“八荣八耻”作为机关工作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二是精心组织开展好学习贯彻主题教育活动。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分别在市县区机关举办学习贯彻主题教育报告会(5月中旬—6月上旬)。使学习、遵守、贯彻、维护成为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自觉按党性原则办事。三是由市纪委牵头负责,精心组织开展好宗旨观、权力观和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6月中旬—7月中旬)。教育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种理念,即加快发展的理念,服务至上的理念,讲求效率的理念,争先创优的理念。四是由市人事局、法制局分别牵头负责,精心组织开展好民主观、法制观学习教育活动(8月上旬)。组织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通过学习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自觉做到依法办事。

(三)组建工作机构。一是抽调人员组建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开展日常工作。以上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纪委负责实施(4月上旬)。二是组建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制定投诉处理的具体办法,公布投诉监督举报电话,建立监督员队伍并开展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效能办负责实施(4月中旬—4月下旬)。三是督促各县区和市直机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信息联系通道。以上工作由市效能办负责实施(4月中旬)。

(四)开展调查研究。一是组织部分领导小组成员深入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调研,了解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各方面对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反映,了解和掌握机关效能建设中需要研究解决的重点问题。以上工作由市效能办负责实施(4月下旬)。二是组织开展第一次问卷调查,听取各方面对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以上工作由市效能办牵头负责,市直机关工委等有关部门配合实施(4月下旬)。

(五)抓好宣传报道。一是研究制定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宣传报道计划,组织各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督促武威日报、武威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落实专兼职报道人员。以上工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实施(4月中旬)。二是通过新闻宣传和简报交流,促进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定》和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全面启动集中开展效能建设工作。以上工作由市效能办负责实施(4月中旬)。

市效能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召开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汇报会,总结第一阶段工作,安排部署第二阶段工作。

第二阶段:整改提高阶段(5月下旬—10月下旬)。主要任务是,认真查找突出问题,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切实改进机关作风;转变机关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工作活力;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机关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依法行政;改善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能,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各级机关和广大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的满意度。整改提高阶段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查找问题(5月下旬—6月下旬)。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在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提高认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督促检查等形式,面向基层和服务对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在服务态度、机关作风、依法行政、执行政策、工作效率、办事质量、廉洁自律、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研究制定整改方案。

(二)集中整改(7月上旬—10月下旬)。集中整改,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机关效能建设的关键环节。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从各自实际出发,确定整改重点和主攻方向。要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结合当前全市机关实际,要重点在解决六个方面的问题上取得实效:

1、在解决“事难办”问题上取得实效。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强化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密切与群众的联系,着力解决服务态度“生冷横硬”和“吃拿卡要”问题,尽职尽责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削减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加快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各县区年内建成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健全完善审批监督机制。三是优化机关服务。大力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彻底克服“四难”现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创新体制机制。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在做好“四加一”改革工作的同时,着重抓好水利管理体制、文化旅游管理体制、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农口事业单位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整合机关资源,优化组织结构,提高行政效率。五是树立创新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力克服思想性、体制性、机制,把中央和省上精神与武威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版权所有

2、在解决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上取得实效。一是加大效能监察力度。认真执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关于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二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执法监察,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促使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把追求效率与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深化政务公开。特别对项目审批、办证审照、专项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公务员录用、执法处罚等,要进一步公开政策依据、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办事标准和办事结果。并利用天马网站,探索电子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试行政务通报、政务听证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四是推行党务公开。公开机关职能设置、管理服务范围、责任主体、监督渠道,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五是建设信用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诚信武威的意见》,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加强法规、道德、监管三大体系建设,加大对不良信用的披露力度,鞭挞失信行为,努力做到诚信理政。

3、在解决执行政策不到位问题上取得实效。对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认真解决执行政策不到位的问题,坚决反对和纠正“上边红灯、下边绿灯”,令不行、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特别要加大对财税政策、教育收费政策、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农资价格政策、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涉及下岗职工、城市低保、离退休干部职工等人员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采取得力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4、在解决作风不实问题上取得实效。大力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真抓实干的精神,抓落实、抓项目、抓发展。尤其要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上学难、上学贵,环境污染治理难、困难群众脱困难等突出问题上,在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实效。一是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通过加强行政效能投诉电话、“行风热线”投诉电话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做好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及时受理和处理群众反映的急难问题。二是认真实施各类“暖民心”工程,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活动。三是加强社会应急处理系统建设。通过提高对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5、在解决纪律涣散问题上取得实效。一是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对机关干部职工实行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彻底克服上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溜岗串岗等不良行为。要严格执行“四条禁令”,对少数违反“四条禁令”的干部职工,依据有关纪律规定,按照具体情节,分别做出严肃处理。切实加强纪律教育,规范机关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二是抓典型带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牵头负责,借鉴外地经验,组织开展“人民满意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活动,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树立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6、在解决队伍“不适应”问题上取得实效。一是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开展“三树一创”活动,即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打牢求真务实的思想基础,不断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二是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认真贯彻中央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大规模地抓好干部培训。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政策法规、本职业务知识和现代科技知识,努力改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知识素养。三是加强实践锻炼。采取建立基层联系点、下派农村工作指导员、到基层挂职、蹲点调研、到企业开展帮扶等方式,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强化锻炼,增长才干。

(三)建章立制(7月上旬—10月下旬)。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单位,建立健全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在认真做好地方性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要重点抓好以下制度建设:

1、民主决策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健全完善党委(党组)、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2、效能建设制度。由市纪委、市监察局、市效能办负责研究制定《行政效能监察办法》、《武威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机关效能告诫、诫勉教育、函询办法》、《武威市机关效能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3、机关工作责任制度。紧密联系各自实际,按照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相关制度。科学、合理地划分各个岗位和环节的事权,并切实抓好落实。

4、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扩大党内外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由有关部门负责,分别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政务通报、政务听证会、政务发言人制度,以及审判公开、检务公开等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评议考核制度。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研究制定《武威市机关效能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由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研究制定《武威市机关评议工作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

6、其他相关制度。由市政法委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武威市司法过错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武威市社会治安、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由市综治办、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分别负责研究制定,并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效能建设相关配套制度。

(四)民主评议(5月下旬—10月下旬)。由市纠风办负责,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方案,组织社会各届代表,对行政执法部门、综合管理和服务部门开展民主评议和测评活动,推进部门行业作风建设。在整改提高阶段后期,对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要聘请社会各界代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11月上旬—12月底)。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经验,组织考核评议,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机关效能建设走上正常化轨道。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环节的工作:

(一)建立效能建设长效机制(11月)。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进行“回头看”,看学习教育是否扎实有效,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看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和得到落实,在认真总结集中开展效能建设活动的基础上,要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上下功夫,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运行机制。

(二)对建立和落实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并组织开展第二次问卷调查。(11月下旬)

(三)指导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搞好机关评议和机关效能考核(12月底)。

(四)结合考核评议,做好先进评选工作。对全市机关效能建设集中活动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效能建设的意见(12月下旬)。

二、机关效能建设方式方法

(一)坚持规定步骤与自选动作相结合。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分三个阶段,有步骤地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保持工作步调上的基本一致。同时要大力倡导从各自实际出发,积极进行探索,拓宽工作思路,把规定步骤与自选动作结合起来,创新效能建设载体,创新活动方式,力求抓出工作特色。

(二)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解决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注意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意见较大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出实招,见实效。要坚持抓主抓重抓关键的原则,着力研究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着力研究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紧迫问题,着力研究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建设的突出问题,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通过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影响和带动整个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序进展。

(三)坚持内部整改与开门评议相结合。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一方面要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改进,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要借助外力,动员群众广泛参与,虚心听取基层和服务对象的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要重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派、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要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评议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判机关效能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

(四)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影响和制约机关工作效能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多策并举的办法,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着重研究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和问责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又要积极研究影响效能建设的体制性、根本性问题。要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创新、业务培训和制度建设作为治本的主要措施,形成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坚持领导带头与发挥干部职工主体作用相结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要求干部职工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部职工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把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作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有效载体,对于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从自身和领导班子查找原因,敢抓敢管,带头整改;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是机关效能建设的主体,要自觉树立“处处都是窗口,人人都是形象”的思想观念,认真检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进行整改,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六)坚持正面宣传与加强舆论监督相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要运用典型引路的方法,注意总结和宣传推广不同类型、不同层面的先进典型。通过情况反映、现场交流等形式,使点上的经验转化为面上的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对效能建设工作中领导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部门和单位,要公开曝光,严肃批评,大力营造有利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加强对集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切实做到把思想教育贯穿始终,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把创新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把加强组织领导贯穿始终。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决定》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主要党政领导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负总责,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切实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效能建设工作,做到效能建设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反馈、具体指导的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确保组织领导、参加人员、活动时间、经费投入、建设成效“五落实”。

(二)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勤政廉政,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市、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常规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相结合,特别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进行跟踪督查。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从中发现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工作落实。按照有诉必理、有理必查、有查必果的要求,凡是群众有投诉的,一律追查到底;凡是查证属实违反规定的,一律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是对本单位效能建设抓得不力、问题严重的,一律要追究领导的责任。

机关单位作风建设制度范文2

1、为树立工业功能区投资发展公司的良好形象,加强员工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规范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圆满完成,根据丁桥镇机关工作制度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公司遵循竞争、激励、责任制及民主管理原则,以实现人力资源的有效开发及合理利用,确保工业功能区各项工作的优质、高效、有序进行。

第一章 请示汇报制度

1、对于公司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汇报其完成情况,若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当说明原因,提出工作建议,确定完成时间,做到事事有结果。

2、重要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准确地向领导上级汇报,重大工作决策和部署应事前请示。

3、公司人员平时出席上级有关会议及活动,应主动及时向领导汇报其内容和情况,并提出具体设想建议,遇重要会议和事件应当出书面汇报材料,递交公司领导。

第二章 行政管理制度

1、本规定所指行政管理制度包括:考勤制度、请假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文管理、印签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等。

2、考勤制度:公司实行双休日轮休制度,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时间根据镇行政办通知为准,公司工作人员每天在考勤表上填写考勤记录。

3、请假制度:请假者应填写《请假单》经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备案。档案制度:归档范围包括工业区规划、年度计划、工程建设、统计资料、科学技术、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决议、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上级文件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4、公文管理:凡上级机关下达的文件,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证、编号,填《文件批阅单》后,送公司领导阅处,对需处理的文件,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和领导批示,递交相关人员处理,并负责催办和反馈,相关承办人员要及时承办,承办人要写明处理结果并署名。

5、印签管理:公司印签由办公室指定专门人员保管,印签的使用一律由领导签字许可后方可盖章,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支出。

6、办公用品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根据实际需要负责办公用品的购买,同时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

第三章 首问与来电来访登记督办制度

1、首问制,即公司办事首问责任人制度。凡是来到公司办事的单位和个人,被询问的第一位公司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向来访者表明自己的姓名和身份,必须负责地为其引路,指明办事职能部门和解答有关问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回避、推委。

2、设立来电来访登记簿。

经办人员对外来电话、企业来电来访反映的有关事务,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反映事务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能答复处理的及时作出答复与处理。如遇职能部门经办人员外出,首问责任人要作好记录,并及时转呈、交办,如遇急事,要尽可能与经办人取得联系,并向分管领导汇报,协同处理。

第四章 财产管理制度

1、公司办公用品和公共生活用品,由办公室清点、登记造册,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2、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音响、摄像、照相设备及其他办公设施,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一律不得出借或出租使用。

3、凡有业务关系,必须使用本单位办公设备的,须请示公司领导,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五章 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实行帐款分离原则,一切现金管理由出纳员负责,严禁非出纳人员管理现金。

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

3、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各种收入不能“坐支”。收入现金要及时、全额存入银行,以确保集体资金的安全。

4、严格控制资金出借,不得擅自将集体资金出借给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确需出借的,由集体讨论决定,并报镇有关领导审核。凡需出借资金的,必须同时落实担保责任人并签订借款协议。

5、加强结算资金的管理,对各种拖欠款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催收并及时纳入帐内管理。

6、办公室有关人员因工作需要预领资金时,须经理批准。公务完毕后,预领款在七天内必须结清,不得借故拖欠占用。

7、健全支出审批制度,规范内部审批手续,凡资金划出及发票报销,按照审批权限,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8、凡属支出的凭证,必须写明用途有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做到三项手续齐全。

9、严格规范支出票据。各项支出原则上取得合法、规范的票据凭证,对确应客观情况不能取得合法、规范的票据凭证,须出具自制的内容齐全的原始凭证并由经办人说明事由方可入帐。

10、涉及工程款支付应根据合同约定由工程管理人员认定签字,在五万元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五万元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方可支付。

11、每季度的财务报表送党政主要领导。

第六章 计算机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本公司计算机及网络使用规则,未经领导许可,严禁外单位以及其他无关人员使用本公司计算机及网络;操作方法准确、规范,严禁违规操作,因违反公司计算机及网络使用规则造成计算机和其它相关设备硬件损坏、数据丢失、文件被窃取或保密文件泄密等,责任由相关使用人承担。

2、加强计算机及网络的维护,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修复。

第七章 工程管理制度

1、项目立项制度

凡所有工业区建设项目必须符合钱江工业区总体规划,根据发展需要,由办公室制订工程建设计划,确定具体项目,并报请镇主要领导批准后实施,重大工程和计划的变动报请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2、工程招标制度

全面贯彻国家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有关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凡建设工程项目超过五万元一律进入招投标程序,完全按照市场机制运行,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廉政建设制度

① 按照上级规定,所有建设项目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合同。合同双方应依法履行廉政合同的条款,镇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廉政合同的实施,并在工程完工时,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推行施工企业《廉政档案》制度,考核情况记入档案并作为企业资信考核的重要内容。

②加强廉政建设,自觉执行廉政合同规定,不接受施工单位邀请的旅游、宴请、赠送的礼品和有价证券,严禁索要和收贿赂赂及参加娱乐活动。

③ 镇纪检监察组对列入工业区工程建设的项目要参与全程跟踪,对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2、施工管理制度

④ 凡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立《施工告示牌》,各工程规模、工程质量目标、参建单位、参建负责人、监督电话告示于广大群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⑤ 全面规范建设工程管理行为,实行现场管理分项工程验收制度,凡涉及工程增减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联系,现场管理人员实地察看确定工程量,经园区办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施工。

⑥工程完工后由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3、工程给付制度

工程建设款项拨付按合同约定的支付办法,实行三级审核制度,即管理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

4、档案管理制度

所有建设必须实行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到资料齐全、内容详实、保管妥善。

第八章 保密制度

1、公司员工应遵守保密守则,注意内外有别,不乱议论,不乱传播,对因违反保密制度造成的一切经济与政治责任均由个人承担。

①不该谈的机密,绝对不谈;

②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③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④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⑤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⑥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⑦不在公共场所及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⑧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⑨不在普通电话、明传电报、普通邮局办理机密事项;

⑩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九章 廉政制度

1、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履行“为您服务、帮您创业”的服务宗旨,自觉底制不正之风,廉洁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到“十不准”:

①不准向工业区单位索要和收受赠送的钱、物;

②不准向客户单位索要和收受赠送的钱、物;

③不准向工业区单位报销发票和不合理的费用;

④不准向客户单位报销发票和不合理的费用;

⑤不准参加工业区企业纯粹的迎来送往的宴请;

⑥不准利用特殊身份向企业推销产品;

⑦不准拖欠集体的钱、物;

⑧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⑨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⑩不准做其他有损公司形象的事情。

建立礼品上交登记管理制度。对于在业务往来中,确实难以拒收或由他人代为收受转交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接受人必须在一个星期内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造册保管,并由公司统一安排处理。

第十章 督查制度

建立公司制度督查小组,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章 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