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制度建设情况汇报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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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制度建设情况汇报

国企制度建设情况汇报范文1

一、企业集团财务监管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我国企业集团还处于发展和规模扩张时期,在经营管理上还没有形成系统的控制机制,仍以计划经营指标、内部审计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进行企业集团财务监管,这些财务监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具体执行中,尚存在不足。

(一)财务监管认识存在偏差 许多企业集团及子公司对财务监管的认识还停留在比较简单的阶段,认为财务监管就是对成本、资产、会计制度的监督和管理。因而重视追求计划经营指标表的利润数,忽视实际存在各个环节的漏洞,从而对企业集团的长期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重视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忽视对实物的管理和对行为者的监督;重视制度的形式,忽视制度的落实,造成有些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

(二)预算管理不规范,缺乏统一、全面的预算制度 目前一些集团公司没有统一的财务预算,没有将所属子公司的经营纳入预算监督范围,导致子公司的财务预算与集团公司的全面财务预算不相符合。特别是有些经过改制重组而产生的企业集团,由于企业集团对下属子公司缺乏全面预算的监督和控制,子公司的经营者往往考虑自身原因,追求效益最大化,实现经营业绩,导致集团利益受损。如果不建立统一、全面的预算管理体制,不能有效地解决这些矛盾,必将影响企业集团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未建立财务经营风险控制制度 影响企业财务经营的风险因素较多,如财务政策以及经营策略所形成的风险、执行财务政策以及行使经营手段所形成风险,信息风险、环境与法律风险、灾害风险等。而针对如此多的风险,部分企业集团缺乏相应的控制,缺乏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人员和适当的控制活动,造成风险失控现象。

(四)财务监管缺乏系统程序,未建立完整的制度体系 没有实行有效的财务预算管理、没有对预算管理的执行情况作系统地分析、缺乏有效的财务分析体系、没有建立与预算体系相适应的考评体系以及财务监督体系等。

二、企业集团财务监管方法分析

对企业集团进行财务监管的通用方法主要包括:

(一)财务会计系统监管 企业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集团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明确的会计凭证、账簿、报告等会计处理程序,完善各种档案的保管制度,建立财务人员岗位责任制,以便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二)预算监管 财务预算监管要求企业加强预算编制、控制、执行、绩效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的各项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目标的最终实施。根据企业内部管理层次和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授权和分权制度,落实内部责任制,形成事前控制、事中考核的企业内部监控体系,确保预算的执行。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三)风险防范监管 任何企业必须具备风险防范意识,控制每一个风险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监控系统,通过风险的预警、识别、评估、分析、报告等措施,对企业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四)内部报告监管 为满足内部管理的需要,形成报告管理体系,及时反映企业经济行为的各个方面,对收入、成本、利润、资金、资产、投资等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并形成规范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五)委派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制度 企业集团向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或按公司程序任命相当于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职位的人员),强化对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控制与监督。

(六)内部审计监管 企业设立专门审计机构,负责对企业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重大经营决策和执行程序、经营绩效、经营者离任、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会计信息准确性等进行审计。

三、企业集团财务监管完善建议

按照“完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会计监督体系”的要求,把加强财务监督作为在集团化管理的重要一环。构建“以强化财会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保障,以委派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为载体,以实施预算管理为主线,以推行资金集中管理、开展专项财务检查、加强内外部审计为重要手段”的行之有效的企业集团财务监督管理体系。

(一)加强财务制度建设,通过财务运作制度化促进经济行为规范化 应以国家财政部颁发《企业会计制度》和一系列会计准则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为契机,狠抓财会制度建设。制定涵盖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财务监督、资金管理、成本管理、价格管理、存货、固定资产、工程项目核算及管理、物资采购及付款、产品销售及收款、融资担保、对外投资、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管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委派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营造凭制度说话,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以财务运作制度化引导经济行为规范化、可控化和有序化。进一步规范会计报告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按财政局、国资委等部门的管理要求,充分利用月报、快报、年度决算报告、专门事项报告等载体,制订规范、科学、实操性强的企业集团内部财务报告制度,规范和指导下属企业完成完整的财务分析和财务报告。制度化建设是进行财务监督管理的根本所在,应该在细化和完善制度规则、强化制度执行上进一步提高。

(二)施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强化过程监管 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以加强业务指导和财务监管。为适应发展的需要,集团公司应创新财务监管模式,依据集团范围内产权关系,按下管一级的原则,实施财务经理委派。委派的财务经理归属委派方管理,负责派驻企业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为加强委派财务经理的管理,应专门制定委派财务经理管理办法,考核评价及工作报告制度等文件制度,并建立财务经理月度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检查和布置工作,畅顺信息反馈和信息沟通的渠道。财务经理委派制的突出优点在于具有较强的独立性,能较好地满足集团公司管理当局强化大集团财务运作,加强财务监管的要求。实施财务经理委派有利于委派方更快捷、准确的获取财务信息,有利于规范财务会计运作,强化财务监督管理。要对财务经理委派进一步的探索,对例如整体定位、薪酬管理等问题进行研究,将财务经理委派制更加规范,更加完善。

(三)狠抓财务结算中心建设,强化资金集中管理,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在企业集团的集团化进程中,大集团的资金管理和运作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例如:资金管理相对松散,出现“用钱者不担风险,担风险者对资金很难监控”的现象;资金调剂乏力。集团内有较大部分资金在结算中心以外循环、沉淀,造成了资金浪费、融资成本偏高。各企业各自融资、结算,品牌资源和集约优势未能得到很好利用。针对这些问题,集团公司应施行以“结算中心为依托,网上银行结算为载体”的大集团资金集中管理。通过结算中心开发应用资金网上结算系统,实现与各大银行及集团所属企业的网络联接,搭建资金网上收付、归集结算的平台,由结算中心在各银行开立母账户,集中管理资金,各属下企业在该银行开立子账户,属下企业的资金收入必须通过子账户与母账户的对接,实时转入母账户,集团内所需临时周转资金可通过结算中心调剂解决,引入银行的存、贷款管理机制和结算功能,定期考核企业在结算中心的存款和结算情况,防止集团内资金外流和闲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滚动效用。大集团的资金集中管理,较好地盘活存量资金,调剂资金余缺,降低资金成本,实现动态监控属下企业的资金流量和流向,防止资金体外循环,控制和规避财务风险;增强属下企业的资金成本意识,促进资金的合理有偿使用,提升了企业的融资及还贷能力。

(四)定期开展财务检查,促进财务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企业集团应建立一年一度的财务检查制度,每年由财务部牵头,会同审计部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属下企业进行财务检查,重点检查财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落实、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核算等会计基础工作情况,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受检单位管理当局进行沟通,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并建立回查制度,对是否按要求进行整改进行再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受检单位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集团予以推广应用。通过检查、整改,加强大集团运作的财务监管,提高企业财务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建立并实施定期的财务检查机制,本身就是对违规行为很好的威慑,是对属下企业财务运作的警示。通过财务检查,及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不规范行为可能带来的资金、财务、税务风险,强化财务及业务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的能力。

(五)构建内部审计与外部独立审计相结合的审计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经济审计在财务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近年来,集团公司加大了审计在企业监管中的作用,一方面通过内部年度绩效审计、工程审计、中层人员离任审计等各专项审计业务,根据不同的审计目的和经济内容,对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评价,从而保证企业的各种财务监管制度更加完善、严密;另一方面集团所属企业的年度决算审计、经济事项鉴证等,由集团公司统一选择和推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在正确行使出资人权力、防止虚假舞弊的同时,要求事务所在做好报表审计的基础上,出具管理意见书,对被审单位的财务工作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更重要的是通过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职能管理部门三方面的沟通和信息交换,有效发挥外部审计在财务监管中的积极作用。

(六)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在现有预算管理基础上,按照财政部有关文件的要求,稳步在集团范围内推行全面预算管理,构建“目标明确到位,指标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考核管理到位”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首先,明确经营目标。以集团年度经营预算为纲,明确规范出资者和经营者的关系,围绕年度预算制定配套措施。然后,加强过程控制。在年度总预算的基础上,编制月度滚动分预算,逐月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并逐月进行考核,对预算执行过程出现的重大例外事项和异常情况,及时组织专项调研,予以协调解决。其次,加大绩效考核激励力度。根据年度总预算,结合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与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流沟通,制定科学的考核财务评价指标体系和奖罚制度,完善和加强财务考核,以保证全面预算目标的实现。最后,应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建设企业集团财务监管信息平台,创新财务监管手段。通过定制、开发应用财务监管软件,及时、准确地收集、掌握和反馈所属企业重要财务信息、重大资金流动、重要资源出入等关键信息,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快速反应。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集团的财务监督管理将会不断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企业集团对属下企业的财务监管工作要想真正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发挥作用,就必须更新观念,面对现状。通过各项财务监督和管理制度降低企业风险,保证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实现。各级企业管理人员要提高加强企业集团财务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将加强财务监管、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变为各级企业的自主行为,积极配合企业集团财务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参考文献:

[1]邹光华:《构建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探讨――基于财务监管的角度》,《财政监督》201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