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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建设相关制度范文1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192号)精神。全面提高企业平安生产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平安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平安投入,提高企业平安技术水平;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切实加强部门监管,夯实平安生产基层基础,促进全县平安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建材、消防、机械制造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形成企业自我约束、继续改进的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加快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提升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平安保证能力;实行全员平安培训教育,建设企业平安文化;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健全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严格执法检查,强化政府“一岗双责”目标考核、打非治违”等监督管理职责,形成强有力的平安生产推进机制。
(三)工作目标。企业平安生产水平明显提升。全县平安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2015年,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事故死亡率等各项指标控制在市控指标以内,平安生产工作处于全市先进水平。
二、严格企业平安管理
(一)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企业要进一步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平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高危行业企业员工平安生产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工资总额的20%管理层的平安生产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年收入总额的30%高管层的绩效工资不低于其年收入总额的50%对一般企业绩效工资,县有关部门要提出指导意见,推动企业执行平安生产绩效工资制度。企业要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平安设施“三同时”平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外包工程平安管理、平安生产许诺、预警等平安保证制度。企业要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超速、超载、超限运输,凡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实施企业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分。对拒不执行政府平安监察指令、拒不整改隐患以及屡改屡犯的由县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二)健全企业平安管理机构。企业要健全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并切实保证其工作开展。从业人员在30-100人的企业应配备专职平安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立平安生产管理机构。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物品生产、经营、贮存和运输单位,以及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其他企业,应设立平安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
(三)实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厂矿企业要制定领导带班制度实施方法。并建立考勤制度。企业未制定领导带班制度的按企业不履行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处分;无企业领导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分;发生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强化企业全员平安教育培训。加强县、乡两级安全培训。要制定平安培训计划和方案,员工必需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建立企业员工平安培训档案。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员工转岗、轮岗前,进行平安生产专题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平安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需按国家有关规定持执业资格证书、平安考核合格证书、操作资格证书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依法实施停产停业整顿;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平安培训教育,或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五)完善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机制。企业要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监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班组日查、车间周查、作业区域旬查和企业月查等制度,并建立排查治理档案。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企业内全面的平安检查。企业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建立以平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估制度,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和举报奖励“六到位”企业要定期统计分析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以文字表格形式上报所在乡镇或开发园区安监机构。对停产停工整改逾期未完成而复产复工的隐患整改不力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六)开展平安达标升级活动。企业要自觉执行《企业平安生产规范化基本规范》AQ/T06-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平安生产规范化建设。开展建筑工地、客货运输、渡口渡船平安质量规范化达标升级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机械、轻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平安评价。非煤矿山、尾矿库须在2011年底前至少达到平安规范化最低等级;2013年底前。制定企业平安生产规范化建设推进措施。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未达标的由县政府依法关闭。
(七)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与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平安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重大危险源要报县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备案。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尽快实现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电子实时监控。重大危险源发生隐患的要将隐患部位、隐患内容、防范和治理措施等向企业全体职工和周围群众公开警示,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平安的要暂停使用,撤出作业人员。对未按规定进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检测、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和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给予责任单位、责任人规定上限的经济处分。
(八)加强班组平安管理。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切实加强车间、班组、工段等作业现场平安管理。严格实施平安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保证平安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建立班组长岗位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和落实班组平安责任。企业、车间、班组、工段全面开展“零事故”活动,推进企业平安文化建设。
(九)落实紧急撤人避险制度。企业要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调度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的不论现场是否发生事故。要落实平安审批和活动平安方案备案制度。各类物流企业要加强对场站(货场)货物运输及装卸环节的平安管理,严禁擅自经营超许可范围的货物。
(十)加强职业平安健康防护。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岗位要依法开展职业危害申报、评估和治理。配备作业人员防护用品,组织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每年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少于1次。做好职业病防治,建立职业危害定期分析和评估通报制度,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凡不在规定时限申报,或未按规定配备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和监测设备,或发生2人以上职业病的依法予以重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冒犯刑法的依法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设坚实的技术保证体系
(一)强化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平安职能。对可能危及生产平安的技术问题负有处置决策权,对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演讲企业主要负责人处置。因平安生产技术问题疑惑决发生重大隐患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处分;发生事故的依法按规定上限处置。高危行业企业要配备或聘用注册平安工程师,其他企业应聘请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或人员提供技术支撑。
(二)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专用运输车辆、承压移动罐车、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和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建筑沙石资料运输车要在2年内装置卫星定位装置。新建企业要实行计算机集中自动控制;推进加油站储罐阻隔防爆装置、撬装式加油装置、车用CNG气瓶电子标签管理系统建设。对逾期未装置使用并实现达标的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车辆运营证等相关证照,实施停产、停业、停运。县有关部门要制定强制推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的具体方法。
(三)加强企业平安生产技术研发应用。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必需确保必要的平安投入和技术装备升级换代经费。
四、强化平安监管措施
(一)强化一岗双责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平安生产全面负责。分管平安生产工作负责人负平安生产综合监管职责。县政府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平安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建立领导干部检查平安生产工作档案。
(二)完善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制度。健全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增加对事故控制、平安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一票否决”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目标管理考核优秀的地区、单位和企业予以惩办和奖励。建立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单项重点工作与基础管理工作、行业管理工作与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的考核制度,改进考核方式方法,提高考核的效能。
(三)细化部门平安监管职责。县平安生产监管部门对平安生产进行综合监管。县发改、经委、公安、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建管、交通运输、农业、水务、商务、工商、质监、教育、文化广电、卫生、食品药品、畜牧水产、乡村管理、房管、旅游等部门负责各相关行业(领域)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县财政、科技、法制、监察、宣传、环保、工会、科技等部门,依照平安生产职责规定履行职责。
(四)加强建设项目平安管理。县有关部门负责其主管行业(领域)内建设项目的平安监管。应包括平安监控设施和防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防尘、防火、防爆、排水等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平安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同时设计的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备案,未同时施工的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未同时投入使用的不得通过验收、颁发平安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并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县发改、经委、交通运输、规划、建设、建管、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制定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
(五)强化属地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负有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依照职责分工。消除监管盲区,组织对企业的平安生产状况进行平安规范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报请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开。
(六)加强平安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县、乡(镇)开发园区平安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一类乡镇和开发园区安监机构监管人员不少于5人,其他乡镇依据监管对象实际状况配备3名以上监管人员和相应装备,人员在乡镇和园区编制总额内调剂。设立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平安生产信息员。各乡镇和园区安监机构的平安生产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须在5年内达到国家平安监管总局规定的规范要求。负有平安生产监管职责的县有关部门,应当配备必需的监管人员和技术装备。
(七)加强外包工程的平安管理。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机构和租赁单位的平安责任。承揽工程必需具备相应资质。发包方履行平安生产协调、管理职责。或者在承包(租赁)合同中约定有关的平安生产管理事项。未签订平安生产管理协议、未约定平安生产管理事项、未对承包(租)单位履行平安生产协调管理职责的发生事故追究发包单位的责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企业建设项目不得转包、分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结构施工;依法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对在项目建设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要立即依法实施停工停产整顿,同时追究项目业主、承包方等责任。
(八)实行重大平安隐患治理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县政府对重大平安隐患进行分级挂牌督办。并在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县政府安委会对跨区域或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平安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挂牌隐患治理后要进行验收销号,并报市政府安委会备案。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应责令隐患所在单位停止使用、停产或停业治理。
(九)严格执行平安生产约谈制度。辖区内发生一起死亡1人以上生产平安责任事故的未完成平安生产工作目标任务或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乡镇和园区、相关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向县安委会作书面检查。并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十)严格执行城区地面挖掘平安确认制度。县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城区地面挖掘平安监管。完善有关审核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管线、管道业主单位应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加强管线、管道巡查和管理。挖掘城区地面前,施工企业要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线、管道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平安的维护措施和作业规程,并严格依照平安施工要求作业,严禁在不明情况下进行地面开挖作业。项目建设单位负有督促监管责任。管线、管道业主单位要对地下管线、管道情况进行现场交底,明确标识,必要时在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确保地下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平安。
(十一)加强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工矿企业和建筑施工、水上运输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的事故。对事故调查演讲有权出具结论性意见。严格依照事故“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对发生生产平安责任事故造成死亡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事故查处实行督办制度,并实行严格的备案制度。县监察部门应会同县平安生产监管部门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追究不落实的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十二)强化社会、舆论宣传和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作用。开展平安生产宣传教育。完善平安生产举报奖励方法,公开举报电话及处理结果,疏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平安生产问题和隐患。对群众、舆论举报和反映的平安生产问题,应迅速查实、整改和反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件和存在重大平安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新闻媒体要加强平安生产社会宣传,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平安的舆论氛围,普及平安生产基本知识,提高全社会平安意识和群众事故防范自救互救逃生能力。
五、建设更加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一)加强应急救援保证能力建设。进一步整合现有应急装备和队伍资源。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中小企业,除安排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外,应依托大型企业和专业救援力量,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加强区域性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高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加强应急救援装备投入,应急投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完善县应急救援资金和物资贮藏机制,加快建设县、乡级救灾物资贮藏库,分区域贮藏救援物资。配备性能可靠、机动性强的装备和设备,保证必要的运行维护费用。健全应急资源管理数据库,建立社会资源征用弥补和应急救援有偿服务的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
(二)完善企业应急预案。企业特别是高危企业要加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练、评估,及时修订完善预案。对事故发生可能危及周边群众的应急预案应同时抄送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并协同开展针对性演练。学校、幼儿园、宾馆饭店、大型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单位,非煤矿山、冶金以及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贮存、使用和运输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活动。企业要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贮藏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配齐相应的救援器材、设施和装备,建立健全初始事故处置工作机制。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应急预案数据库,2012年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单位预案备案率要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企业平安生产预警机制。企业要建立完善平安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每月进行一次平安风险分析、评估。发现事故征兆要立即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要报当地平安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气象、国土、林业等部门要及时暴雨、大风、雷电、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极端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县有关部门落实应急值守工作机制,接到预警信息及时制定并落实工作措施,预防、控制生产平安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六、严格行业平安准入
(一)严格平安生产准入条件。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县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平安生产许可法。不准立项、审批、提供场地等,要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平安技术规范、专项平安技术作业和岗位平安操作规程,把符合平安生产规范要求作为高危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严把平安准入关。高危行业企业及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在立项和竣工投产前应分别进行平安评价,未经平安评价、未通过平安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营;对已经建设和投入使用的应立即停止建设、生产和使用,履行平安评价、验收手续。凡不符合平安生产准入条件违规建设,或拒不履行平安评价、验收手续的由县政府依法关闭。实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等企业平安规模、条件限批,提高准入门槛。对降低准入规范造成平安隐患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平安生产专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定期开展平安生产现状评价和平安规范化等级认定。企业内部平安检查和定期平安条件论证。发现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的应依法依规报请上级机关从严追究相关人员和机构的法律责任。
七、不时完善平安生产政策措施
(一)鼓励和引导平安生产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落实鼓励企业研发、应用平安生产先进技术以及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开展平安科技研发,加快平安生产关键技术和装备的换代升级。
(二)加大平安生产专项投入。县财政、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将平安生产专项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对政府有关部门平安生产、职业健康工作的经费支持。用好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技术改造、重大隐患治理补助资金,落实配套资金。县级平安生产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平安监管队伍和装备、平安教育培训、重大隐患治理、职业危害防治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
(三)落实企业平安费用提取政策。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平安费用。计入本钱,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平安生产。平安费用提取不能满足平安生产实际投入需要的局部据实在利息中列支。加强对企业平安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提取和使用的要立即责令纠正,依法予以经济处分。
(四)建立事故预防费用提取使用专项制度。积极推行平安生产责任安全。用于平安生产社会宣传教育、先进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平安生产规范化推广、平安管理水平分级分类评估、平安生产奖励支出。
(五)严格执行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规范。从2011年1月1日起。对因生产平安事故造成的职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规范依照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同时,依法足额及时发放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六)加强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滚动使用。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使用方法,规范基金管理。利用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伤者抢救费用逾越责任限额的未参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平安或肇事后逃逸的进行局部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垫付。
(七)建立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制度。制定社会力量水上搜救奖励和补偿办法。
(八)建立平安生产工作惩办奖励制度。县政府每年将对全县在平安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负责人、平安生产专家、应急救援队伍、政府各级平安监管人员。
八、更加注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制定落实平安生产规划。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要将平安生产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确保平安生产总体规划和重点行业平安规划的实施。企业要依照各级政府平安生产工作要求,制定和落实企业发展的平安生产目标、规划和年度计划,保证平安投入和各项平安措施到位。
(二)强制淘汰职业危害严重、平安生产性能低下的技术和产能。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县有关部门要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对不符合有关平安规范、平安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平安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及平安保证低的落后产能,制定淘汰目录和淘汰计划。同时,招商引资时应防止类似项目的引进。凡是列入国家、省产业政策淘汰目录的一律停止生产、使用,依法予以强制淘汰。对存在技术装备落后、构成重大平安隐患的企业,由县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公布,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实施关闭。
(三)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编制非煤矿山、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平安发展规划。确保引进的项目符合平安发展要求。
九、实行更加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一)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有关部门年度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或年度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平安生产责任事故,实行平安生产“一票否决”取消被考评乡镇、园区和县直单位年度内各类评先资格。依照上级要求,凡受到一票否决”乡镇、园区和县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在下一年度内一律不晋级、不提拔。
(二)实行企业负责人任职资格终身否决制。企业发生生产平安责任事故。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较大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5年内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因事故受到刑事奖励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奖励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非法违法生产造成人员伤亡的以及瞒报事故、事故后逃逸等情节恶劣的依法从重处分。各级平安监管部门对不得担任有关行业企业厂长、经理的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监督,凡违反规定任用其担任厂长、经理的对任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给予奖励处分。
(三)实行企业平安生产信息披露和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及其负责人信息披露制度。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依据。对发生生产平安责任事故或造成人员死亡并负主要责任的企业,以及存有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平安生产严重违规、主体责任严重缺失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由县平安生产监管部门会同县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告,并及时向发改、国土资源、建设、建管、银行、证券、平安等部门进行通报,自通报之日起一年内对企业在新增项目核准、用地审批、产业扶持、证券融资、平安费率等方面予以限制,并作为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落实“打非”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强化县、乡镇(园区)两级“打非”工作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查处责任。明确“打非”职责分工,乡(镇)村两级主要负责摸排上报“打非”信息动态和协同配合工作,县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县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联合执法,履行查处取缔职责。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日常检查发现的本行政区域的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致使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存在根据情节轻重,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和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相关责任人,给予降级、免职或者开除等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事故的依法依纪从重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五)严厉惩罚瞒报、谎报和迟报事故行为。企业要严格按规定演讲生产平安事故情况。对事故发生单位瞒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的依法查处的同时。并依法从重予以经济处分;情节严重的暂扣或吊销事故单位相关资质,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瞒报或谎报事故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六)严格平安生产监管工作责任追究。为严格依法行政、查禁事故面前的腐败问题。
对企业生产平安事故应按而未按规定上限处分的
造成不符合平安生产许可条件的对平安生产准入把关不严、降低规范。
对企业“三违”三超”违反“三同时”规定等行为应奖励而未处罚的
暂扣或吊销平安生产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照或依法关闭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的对应停产、停业、停建整顿。
对将平安生产执法处分的罚款返回被处罚单位的
平安建设相关制度范文2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平安生产工作,十一五”以来。带领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安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广泛开展“隐患治理年”和“平安生产年”活动,不时深化平安生产“三项行动”全面加强“三项建设”不时强化平安监管,全市平安生产工作效果显著,各类事故逐年下降,平安生产控制指标连续5年低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为全市经济社会继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平安保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逐级落实责任。每年市及各县市区政府都按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平安生产工作,一是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平安生产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将平安生产工作列为各级政府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全市平安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多次带队现场督促检查;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规定,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平安生产职责。市政府构建以指标控制为核心的责任体制,按“分块分解、综合下达、分头监控、共同考核、统一奖惩”原则,把省政府下达的年度平安生产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到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各地将指标分解落实到部门、岗位、人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了平安生产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机构逐步健全。市政府先后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平安生产工作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平安生产职责规定》市职业病防治五年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性文件,二是平安制度完善。不时建立健全平安生产工作制度。各级各部门把平安生产工作与“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保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为经济发展发明了良好的平安生产条件。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平安生产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完成了市及各县市区平安监管机构的设置,全市所有乡镇均成立了安监站,基本形成了二级机构、三级网络”平安监管体系。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建立了平安工作机构;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平安监管力量不时加强。
狠抓专项整治。依照“平安达标,三是加强源头控制。顺序合法,兼顾发展”原则,严格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市场准入,严格实施平安生产行政许可,认真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平安生产“三同时”审查,未进行审查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未进行竣工验收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以排查治理隐患为抓手,继续开展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对13820家(次)企业进行了隐患排查治理,共排查出安全隐患29131条,已整改28386条,整改率97.4%排查治理市、县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29条,整改率100%各地累计落实整改资金2736万元。五年里共关闭退出小煤矿51对、非煤矿山220家、取缔不安全不环保的化工企业20家、关闭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企业41家(其中,仅2010年依照省政府烟花爆竹行业有序退出的相关规定,全省率先有序稳定完成了2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退出任务)通过狠抓专项整治和整顿关闭工作,提升了企业平安生产条件,促进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平安形势的继续好转。
实现科技支撑。各级平安监管部门的工作经费逐年增加,四是加大保证投入。专业监管设备逐年增配。此基础上,市财政每年还安排十多万元的奖励经费,用于奖励年度平安生产先进单位。本着“企业自筹、政府投入、争取贴息”方法,加大对重大平安隐患治理的经费投入;企业平安生产费用提取、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缴存得到落实。截止2010年末,全市共提取平安生产费用8376.8万元、缴存平安生产风险抵押金5346.3万元。政府、社会、企业通过加大投入来提高实质平安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通过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强化科技进步对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目前,全市已建成3个三级平安教育培训机构、1个乙级资质平安评价机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组建了平安生产专家组;宁国、宣州区、郎溪县已开通平安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同时,扎实推进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先后多次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议,不时推广应用非煤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和机械湿式除尘、地下矿山机械通风、加油站阻隔防爆、客运车辆GPS定位等先进实用技术,真正从源头提升了平安保证能力。
广泛开展培训。广泛通过各类媒体积极开展平安生产宣传活动,五是强化宣传教育。每年坚持开展“平安生产月”活动,以平安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等为主阵地,深入开展平安教育“五进”活动,普及平安知识,全社会营造了关爱生命、关注平安”良好氛围。广泛开展平安生产各类岗位知识培训,不时提高从业人员平安意识和平安操作技能。十一五”期间,全市累计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平安员、特种作业人员15000余人(次)
加强队伍建设。市政府高度重视生产平安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六是完善应急管理。把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作为平安生产监管的重要内容,列入了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签订的平安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进行年度考核。市直相关部门均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分管局长为副主任,各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市平安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统筹和组织全市平安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市大中型企业也均成立了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地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部门、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分级响应机制不时健全,各类救援力量初步实现整合共享,市及县市区、乡镇、企业以及社会联动的应急救援机制基本形成。以市消防支队为依托,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成立了广德、泾县两支专业矿山救护中队,大多数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均已成立兼职救护队,应急救援力量得到加强。
严厉责任追究。根据国务院493号令及《市政府平安生产职责规定》要求,七是严肃事故查处。依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责任事故,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奖励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十一五”期间,全市工矿商贸共发生事故142起,死亡164人,其中,较大事故5起,死亡15人。目前,已结案138起,事故罚款1545万元,追究事故责任人563人,对34名行政责任人做出了刑事、经济、党纪和政纪处理。
十一五”以来全市平安生产坚持了总体稳定、继续好转的发展态势,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实现了三个显著下降。一是事故总量显著下降。2010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平安生产事故760起,比2005年的1531起减少771起,下降57.1%二是事故死亡人数显著下降。2010年全市事故死亡人数201人,比2005年的285人减少84人,下降29.5%三是相对指标显著下降。全市生产总值比2005年翻了一番多的情况下,亿元GDP生产平安事故死亡率下降27.2%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下降37%煤矿山百万吨事故死亡率下降8.9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29.68%这些效果来之不易,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强领导的结果;全市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的结果。此,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平安生产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超前谋划,认清形势。统筹安排好“十二五”平安生产各项工作
全市平安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效果,过去的五年。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异。目前我市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处在生产平安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时期,平安生产领域各类矛盾、问题和隐患还很多,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示在一是事故总量仍然过大。较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十一五”虽然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但平均每年仍有220多人在各类事故中丧生,平均每年发生较大事故3起。二是平安生产基础仍然单薄。粗放的发展方式没有根本转变,大量潜在事故隐患亟待排查整治。虽然每年全市重点行业领域排查出各类隐患数千条,但仍有隐患尚未得到根本治理,已经治理的隐患,有出现反复的可能,新的隐患还在不时滋生,随时可能酿成平安事故。三是企业主体责任尚未落实到位。从业人员平安素质亟待提高,同类事故反复发生,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现象也时有发生。平安投入机制不健全,平安生产条件得不到保证,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产量,大量的小企业生产环境恶劣、技术装备水平差,缺乏必要的平安保证。四是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矿山行业的违规开采、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建筑施工方面的违法建设现象依然存在有的还酿成了事故,甚至还发生了较大事故。五是平安监管机构队伍不够健全,基层平安监管力量单薄。基层平安监管力量严重缺乏,目前,县级平安监管机构人员平均缺乏10人,乡镇(街道)平安监管人员近60%为兼职,难以适应高强度、广覆盖的监管工作需要。六是事故控制难度越来越大。经济在快速增长,平安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在逐年压缩,客观上增加了事故控制的难度。拉动内需、增加投资的背景下,市重点工程项目增多,建设进度加快,给平安生产带来一定的压力,特别是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平安生产的深层次矛盾不时显现,面临的压力不时加剧,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任务仍然繁重。
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和科学谋划,针对以上问题和困难。制订得力措施,不时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努力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明良好条件。
坚持平安发展理念,十二五”时期全市平安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平安生产全局。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平安生产执法、治理、宣教活动,不时加强平安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证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推进平安规范化建设,强化责任制落实,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实质平安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推动平安保证型社会建设,促进平安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规范的平安生产法治秩序基本形成,总体目标:2015年。平安监管与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平安生产法规规范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政策保证体系、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生产平安事故和职业病得到有效防范。初步打算:2015年亿元GDP生产平安事故死亡率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工矿商贸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平安事故死亡率下降20%以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30%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30%以上,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年均2起以内,力争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各项控制指标不突破省控指标。
推进平安生产长效机制建立;着力加强企业平安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着力加强平安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提高实质平安水平;着力推进平安科技进步,提升平安生产技术支撑能力;着力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平安整治,有效防范生产平安事故;着力加强职业危害监管防治工作,创建平安健康作业环境;着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事故灾难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着力健全和完善平安生产政策体系,发挥经济政策的支撑引导作用;着力加强平安生产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不时提升平安监管行政执法效能。
三、狠抓落实,强化监管。确保实现“十二五”平安生产良好开局
建党九十周年大庆之年,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实现全市平安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目标的起步之年。今年全市平安生产工作总体思路是以全面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市政府《实施意见》为核心,以强化企业平安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继续深入开展“平安生产年”活动为抓手,加强基础工作,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力争事故总量、事故死亡人数、较大事故起数持续下降,实现全市平安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围绕今年的目标任务和全省平安生产会议精神,要着力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针对当前平安生产中存在突出矛盾和问题。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平安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必需充分领会和掌握《通知》主要精神,突出企业责任主体,全面加强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政策措施、推进技术进步、健全救援体系、严格平安监管、严肃责任追究、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企业平安保证体系,努力预防和减少事故,切实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平安生产有可靠保障的基础上,促进全市平安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二)抓基层强基础深化三个延伸。班组、社区和行政村是平安生产的前沿阵地。向班组延伸。把平安生产工作重心下移至现场、关口前移至班组。今年要深入组织开展创立“平安班组”和“平安示范企业”活动。向社区延伸,要以创建“平安社区”活动为抓手,强化社区平安意识,推进社区平安能力建设,争创由国家命名的平安社区”向行政村延伸,要健全和完善行政村平安生产信息员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年底评选一批“优秀乡镇平安监管干部”和一批“优秀村平安生产信息员”予以惩处,引导基层强化平安监管工作,完善平安监管网络。
(三)积极开展平安达标升级活动。省政府要求今年全面组织开展企业平安规范化达标升级活动。市2011年相关行业企业平安达标指标已经下达给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今年年底前我市要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达标企业90家,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标25家,完成非高危行业达标企业9家,这项工作已纳入了今年的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刚才已与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正式签订了责任书。必需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依照国家公布的企业平安生产规范化基本规范》和省、市开展达标升级活动实施意见,制定外地具体达标工作规划,实施分类指导,严密组织,规范评审。根据国家规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平安生产许可证并责令限期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对其予以关闭。
(四)深化监管。以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平安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奖励力度,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处罚的坚决处分到位,该追究法律责任的就决不姑息。特别是要以“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抓手,继续抓好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工作。去年我全省率先完成了任务,今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有序退出指标1家,已分解下达给广德县政府,请广德县政府按时限要求完成有序退出任务。除此之外,省政府还有具体要求,就是对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下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一次死亡l人及以上平安生产事故的立即实施停产关闭;对年销售收入1500万元及以上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平安生产事故的立即实施停产关闭。也就是说今年烟花爆竹行业不能发生生产平安事故,发生事故就要关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一定要切实落实责任,加强平安监管和检查,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平安稳定。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平安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和预案,减少平安隐患。煤矿行业要始终抓住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防治这两个重点,强化工程技术措施和严查严管,着力推进煤矿整顿关闭,继续完善地方煤矿正常退出机制,落实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非煤矿山要加快淘汰落后,关闭整合一批小型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强制推行规范性化开采。烟花爆竹行业要对暂时保留的企业推广新技术,改造旧设备,减岗减人,关键工序做到自动控制、阻隔防爆。突出开展以防“三超一改”反“三违”和查禁违规使用氨酸钾为重点的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行业要严把平安准入关,消除危及公众平安的重大隐患,加快危险工序的自控化改造步伐,强化运输、仓储环节的监管。职业健康工作要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加强队伍和装备建设,对重点行业、重点工艺按规范进行生产,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建筑施工行业要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平安质量规范化工作,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平安监控。民爆行业要全面推行从设计、试验、生产、运输到贮存、销毁等各环节的平安生产闭环管理,突出抓好高危工种和易发事故环节的平安监控。交通运输要强化遏制较大以上道交事故的对策措施,下功夫解决影响交通平安的重难点和“瓶颈”问题。消防平安要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工地等的火灾隐患,努力构筑“防火墙”工程。此外,教育、旅游、质监、水务、农机、电力等部门都要结合行业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六)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事故查处和“问责”制度。凡工矿商贸发生一起3人以上较大事故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向市政府作书面检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所有较大以上事故查处结果都要向社会公告,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更加注重总结各类事故中的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有效防止同类事故的反复发生;要更加注重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读职和腐败行为,有力推动平安责任落实。
平安建设相关制度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有关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推动我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大力加强综治基础建设工作
1.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坚持把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会议研究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相关事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形成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股室严格落实的工作机制。
2.大力加强综治工作力量。各有关股室根据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落实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进一步壮大工作力量,提升综治和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主动承担好维护国家安全、预防减少违法犯罪、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3.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深入我局挂钩村及共建社区,策划组织综治和平安建设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开展集中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覆盖面、渗透力和实效性,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综治工作和建设“平安”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真正形成浓厚平安建设宣传氛围。
(二)全力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4.加大防范打击力度。加强社会安全建设,充分利用展板、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反宣传力度。坚决遏制非法的宗教活动,加强法治观念建设,自觉抵制和。
5.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提高对各类决策风险隐患的洞察感知和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完善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广泛吸纳意见和建议,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6.全力防范化解重点风险隐患。加强动态监测和研判力度,健全应对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工作预案,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要求,全力配合县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风险隐患的化解工作。
7.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深化信息化建设,加大对网络安全的管理,落实网络安全检测预警、信息通报制度,重点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和别有用心之人在网上宣扬传播错误思潮,炒作社会热点和敏感案事件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综治队伍建设
8.加强思想教育。通过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普法教育、国家安全教育、反警示教育和综治、平安建设宣传力度,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综治、平安建设意识。自觉抵制防范组织等敌对势力。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消防措施,切实搞好我局安全防范工作。
9.激活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引导党员在平安建设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综治建设中,不断壮大综治建设队伍。将干部群众发展成平安志愿者,开展好志愿服务活动,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预防违法犯罪等公益职能,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工作。
(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10.加强内部安全防控。强化内部治安工作,明确治安防范重点部位,落实重点防护措施,加强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防止发生案(事)件。加强信息化能力建设,强化信息网络安全保障,提升网络安全事件处置能力。
11.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加强与县信息平台对接,定期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重要节点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积极报送专题信息,配合县相关部门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扩大综治和平安工作影响力。
12.配合做好专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推动网格化社会治理,防范重点行业安全风险。重视综治工作,积极参与禁毒工作,加大对黄赌毒黑拐骗等治安问题的重点排查,实施重点整治,创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明确责任人,细化综治平安建设的主管领导和负责人等,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检查具体工作,发挥带头作用,将综治工作与绩效、晋升、奖惩挂钩。各股室、中心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开展好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并取得成效。
平安建设相关制度范文4
一、成立学校平安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政教负责人严子坤兼任。
二、明确平安创建工作职责
1、组长尹*,负责学校平安创建的安排部署、指导并检查工作开展的进度,落实经费的需求。
2、副组长高*,督促并落实平安创建各项工作的完成。
3、a,全面负责庆寨点平安创建工作的落实及安排。
4、b,具体负责平安创建各环节工作的落实情况,搞好文明平安挂牌等工作。
5、c,具体分管学校安全、综治、后勤等平安创建工作。
6、d,具体负责职工文明、安全,做好防毒、反邪宣传教育,鼓励教职工家属积极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之列。
7、e、边成勇具体负责教育教学、教研师培、实验操作,药品使用处理,学校内外考试及试卷保密等涉及安全的工作。
8、f,负责学校综治、门卫、消防安全的管理工作,并作好相关的检查记录。
9、g,具体负责平安创建软件工作整理归档入册工作。
10、全体班主任负责各班涉及学生及财产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和做好学生的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接种等工作。
三、具体措施及工作要求
1、建立健全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坚持以校长挂帅负总责,其他成员分工协作,切实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把平安建设作为本年度工作重点之一,切实抓紧实施,保障经费,同时列入全体教职工期末和年终考核奖惩之列,确定平安建设有序开展,迎接九月份省市验收为合格。
2、强化监督,落实各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台帐,制定相关预案,加强检查力度,确保制度落实,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3、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氛围。通过学校广播、黑板报、墙报壁画,利用“五四”、“七一”的文娱汇演和师生演讲会,聘请公安干警来校进行法治、安全讲座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平安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提高师生认识,激发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活动的良好氛围。
4、及时排查,化解矛盾。坚持开学、学期中和学期结束均会同上级职能部门,并组织学校相关人员对消防、校舍、住宿生、传染病、食品卫生、不稳定因素的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到位,制定出完善的应急预案,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
平安建设相关制度范文5
__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平安__”建设各项工作,研究成立了“平安__”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平安__”建设标准及开展“法治__”建设集中推进年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平安__”建设的目标和责任,确保了建设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多次开展对《条例》、《安全生产法》、森林防火、反腐倡廉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不断扩大平安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开展平安讲座,邀请区国土资源局同志就当前土地发展形势,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以及百姓关注的小产权房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讲课,收到了良好效果。举办了基层人民调解员(联络员)培训班,驻地60余名村、社区、居委会、企业的调解员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首先邀请区局一名副局长从当前形势,如何做好初信初访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分析、讲解。之后,由司法所“平安和谐共建”单位——__大诚法律事务所主任就人民调解相关法规政策、人民调解的作用意义、人民调解方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此次培训班,内容详实、易懂、实用,大大增强了人民调解员(联络员)的维稳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大局意识。对提高各基层调解员的调解业务水平、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能力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成立了__街道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各村、社区均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办公室。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制度规定成立由司法所、山东XX律师事务所、__XX法律服务所5名人员组成的__街道法律顾问组,主要对党工委、街道办及相关部门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招商引资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讨论和修改;受政府委托,担任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等。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督查督办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干部下访制度等7项制度。每月坚持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并建立台账,对列入台账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都落实责任人进行调处,每周调度一次调处情况。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都落实包案领导和包案责任人,结服率达90%以上。
继续深化“平安和谐共建”活动。司法所对辖区内所有村、社区、规模以上企业的法律顾问情况及对法律服务需求情况进行了调研摸查。以进一步扩大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对本辖区法律服务覆盖面,使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得以预防和化解。
关注和改善民生,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法治建设成果惠及更多群众,这是__街道办事处始终秉承的信念。
近几年来,__街道办事处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承诺为群众办的86件实事全部完成,使群众得到了实惠。投资300余万元完成了樵岭前、乐疃、北神头、马公祠等村水利设施改造,解决了群众吃水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8500余人,全面落实保障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4092人,参保率达96%以上,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为195户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办理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2户;及时足额兑现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24.83万元,申报发放家电下乡补贴1419户32.96万元,汽车、摩托车479户65.3万元,农机补贴4万余元;救助贫困大中小学生100名;全面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为符合条件的参合农民免费进行健康查体,建立了健康档案;投资80万元,完成乡村少年宫及中学理化试验室建设;深入开展“教学质量管理年”和“ 教师素质提高工程”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深入开展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稳定了低生育水平。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颜文姜的传说被认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抓好村级财政收支审计和财务代管,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工作,深化“法律五进”活动,好不放松的抓好安全生产,巩固发展了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大力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辖区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一种 “生活靠法律规范,纠纷靠法律解决”的新的农村生活方式正在__地区逐步形成。
开展“五个一”活动。辖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村都拥有一个法律图书室,图书室内备齐了各类农村常用的法律法规资料,供村民及时借阅、学习;设立了一个平安宣传栏,定期张贴普法宣传挂图及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使村民能够及时掌握立法动态;充实了一至两名基层联络员,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及时反映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组织在本村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聘用了一至两名法律顾问,全权处理本村的涉法问题;落实了一名包村民警,担任各村党总支副书记,帮助各村做好治安防范和管理,全力维护辖区稳定。
平安建设相关制度范文6
小村镇:学党史惠民生实事好事润民心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小村镇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砥砺初心使命的“磨刀石”,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把工作做到老百姓心坎上,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夜不闭户,路不拾遗”是我国老百姓千年的追求,保障辖区群众生活和谐安定,是我们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了推进“平安小村”建设,小村镇数管齐下,力作群众“守护者”: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全镇加强平安建设工作组织领导,采取镇领导包片,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成立治安联防队,实行平安夜查制度,日日巡、夜夜查,确保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成立矛盾调解委员会,全面排查村民矛盾纠纷,由镇领导干部牵头积极调解,把不安定因素扼杀在萌芽之中。三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村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微信群转发等线上加线下的方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及平安建设相关知识,同时广泛组织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平安创建中来,营造出全镇上下人人谋平安,处处求和谐的良好氛围。四是严格考核制度。将平安创建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任务中,镇平安创建工作组不定期对各村平安建设的入户宣传、村内治安等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突出的村进行表彰,对工作迟缓或对督查的问题整改不力的,由镇纪委视情节予以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
下一步小村镇将继续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平安建设常态化,助力平安和谐小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