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制度建设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国有资产制度建设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国有资产制度建设范文1

一是加强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的管理,基本建设程序是基本建设工作过程中合乎科学规律的工作程序,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的前期工作是整个基本建设程序的开始阶段。它包括从建设项目的酝酿提出到列入年度计划和开工建设以前所进行的一切工作,这是个决策阶段,必须要严加管理。近期来,有许多项目热衷于“一年准备,三年建设”,没有对建设项目认真地进行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的分析、研究、评价,把主要注意力集中在抓开工后的组织施工上,结果“欲建则不达”造成浪费很大。

基本建设前期工作内容主要有:

1.由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说明建设项目的意图和必要性,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2.项目建议书获准后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是论证建设的先进性和可能性。研究的结论应对如下问题有明确的意见。

(1)建设和生产的条件如何?即:建设中所需的建材、设备和动力以及施工力量能否保证供应?工程地区的自然和社会条件能否支持建设与生产?生产所需的资源和原材料、能源和运输能否满足建设的需要?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熟练工人的来源及其素质能否满 足建设的要求?同步建设的配套设施是否落实相适应?

(2)建设项目的工艺方案是否先进与合理?即:对专利技术能否消化与扩展?与正在进行同类生产的国内外向行业进行类比的结果如何?

(3)需要多少投资?资金筹集的渠道和承诺是否可实现?如是引进项目,还必须考虑外汇的来源和进口器材的从属费用。

(4)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如何?收益与技资的函数关系如何等。

3.在可行性研究结论可行的基础上编制设计计划任务书。这是进一步交付编制设计文件的主要依据,需进行报批方可执行。设计计划任务书的主要内容有:

(1)建设的目的和依据;

(2)建设规模、生产方法和工艺原则;

(3)工程地质、原料、材料、燃料、供水、运输等条件;

(4)建设的地点及占地面积、征地的可能性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5)环境影响的评价,资源综合利用,“三废”治理;

(6)投资估算、资金来源、投资回收年限;

(7)工程和建设进度;

(8)技术经济总评价;

(9)其它尚未解决的问题和对策。

4.随同设计计划任务书交付设计的还应有选址报告、资源报告,各种试验研究报告以及原料、燃料、动力和外部配合工程协议等文件。

5.做好工矿区和城市规划,以解决工业性建设与非工业性建设的配合比例问题。

前期工作至此可以制定建设总进度计划,进行设备定货、征地拆迁、落实施工力量,施工场地始“三通一平”转入开工阶段,从而保证施工忙而不乱,最少限度地降低浪费损失。

二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概(预)算的管理。

1.关于概算所列项目的审查。列入概算项目除了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通用公共设施、治理“三废”环卫设施、生活设施等外,是否还有超出这些范围的项目,成为“吃大户”的现象。所谓“吃大户”即一个大项目获准后,各方面都挤进来立项,而不遵循国家关于协作配合工程投资划分的明确规定。如为了获得当地建材部门的支持,为其修建堆坊、仓库;为了获得港口码头起卸设备材料的方便,为其添置航政设施、船舶等等。审查人员对此最简便的审查方法,就是核实这些项目建成投资交付给哪个生产单位使用,财产的所有权为谁,所增固定资产所制造的经济效益纳入哪个渠道。如果负责建设项目的主要生产单位都管不了这些,那就是“吃大户”。那么,审查人员就必须把这些“吃大户”的项自从概算中剔除出来。

2.关于概算所列投资数额的审查。初步设计中编制的概算是将基本建设计划付诸实施的投资分配,所以概算总额不应超出设计计划任务分配控制数,否则初步设计脱离基础,就不能成立。确需超过,应说明原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不准确,需另行申请调整,按原程序复议。

审查概算的第一步是弄清编制概算所依据的定额、工资、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施工机械、管理费定额以及各项费率是否经过国家或者地方主管部门批准,是否相互配套。例如各种费率应与预算定额配套使用,施工机械管理费定额与工程定额配套,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概算的编制工作,往往将定额与工料单价组合成扩大的结构单价,称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必须由设计部门编制,并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按程序是先有详细的预算单价――单位估算表,然后才有综合单价,否则“综合”无依据,不可信。

在定额、单价、费率查明以后就需核查工程量。在初步设计中,对工程的建筑结构类型已作出方案,并基本上明确丁项目的工程量,如果此时还不明确或者很不明白,概算的盲目性就很大,就不能保证符合原拟的投资数。

建筑、安装费用概算审查结束后,紧接着是对设备费用的审查。凡是国内供应的设备都应以国内机电产品目录的出厂价为核价基础,如果是引进的设备必须经过询价、谈判与外商初步接触,索取报价。至于非标准设备及各种预制构件制作,则按实际耗费计算。

将单位工程的概算按土建、管道、采暖、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汇总起来就是工程项目综合概算。综合概算一般都有技术经济指标可以比较,如土建每平方米的造价、电气照明每平方米的造价、机械设备每吨的安装费等,一经对比,就能对该建设项目有一个初步认识。

在综合概算以外还有其它基建费用,例如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施工准备费、建设单位管理费、技术资料、出国联络费等。这些费用有规定的费率,但大部分是根据实际需要列编的。审查这些费用就是核实必需的人数、时间、数量、开支标准、市场价格等,并审查其合理性。

未预料工程费,又称不可预见费用,为预备性费用,一般预留总概算的5%~7%。

为确保审查的准确性,还必须作综合分析、其内容主要是:

(1)与同类型或相似规模的建设项目进行对比,分析出人在哪里。

(2)计算单位生产能力投资,诸如吨钢投资、吨煤投资、每千瓦发电量投资等,与相似的投资价格类比,看区别在哪里。

(3)概算是否存在“钓鱼”问题。是否为了易于审查通过,故意把概算压低,在建设半途、欲罢不能的情况下,不得不追加投资,或者把一些可以预见的因素,如材料价格的调整、利息支出、工资调整、进出口物资的附加费等故意漏列,这样的概算是不合理的,应予“打实”。

三是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管理。竣工决算是建设项目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工程费用的含水成份几乎都在这个环节中反映,施工单位或施工承包人偷工减料,高估冒算为侵吞国家资财所做的手脚集中体现在这个环节中,所以特别需要加强管理和监督。具体内容主要是严格工程竣工的决算审查。

工程竣工决算审查的目标有四个:(1)证明工程竣工决算形式的完整性;(2)证明工程竣工决算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3)证明工程竣工决算内容的合规性;(4)分析和评价项目的建设效益和效果。

竣工决算审查是通过以下主要内容来达到管理目标的。

1.审查竣工决算的编制依据。审查决算编制工作有无专门组织,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编制的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对遗留问题处理是否合规。

2.审查项目建设及预算执行情况。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批准的初期设计进行,各单位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按批准的预算内容执行,有无预算外项目和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3.审查交付使用财产和在建工程。审查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符合交付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挤占成本、提高造价、转移物资的问题,还可结合主要材料(钢材、木材、水泥)消耗的概算与实际对比,评价建设单位在节约与降低消耗方面所作的努力;核实在建工程投资完成额,查明未能全部建成及交付使用的原因。

4.审查转出投资和应核销投资及应核销的其他支出。审查其列支依据是否充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有无虚列投资的问题;通过从总投资支出中计算交付使用财产的价值,核销不应列支项目,了解投资效果。

5.审查尾工工程。根据修正总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尾工工程的未完工程量,留欠投资,防止将新增项目列作尾工工程项目,新的工程内容和再行消化投资包干结余。

6.审查结余资金。核实结余资金,重点是库存物资,防止隐瞒、转移或挪用或压低库存物资单价,对之应采取抽查点验的方法;防止虚列往来欠款,隐匿结余资金的现象。查明器材积压,债权债务未能及时清理的原因,揭示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7.审查竣工决算报表。审查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看其是否所列明细有无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提高取费标准和多计多算管理费用。

8.审查投资效益,从物资使用、工期、工程质量、新增生产能力,预测投资回收期等方面全面评价投资效益。

国有资产制度建设范文2

关键词:高校固定资产 管理 解决方案

高校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极为复杂系统的工作,也是学校管理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为了提高高校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必须要了解固定资产的概况,必须要正确认识当前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要采取合理的措施改善这种现状。

一、高校固定资产概况

(一)高校固定资产概念

高校的固定资产是学校运行的基础,是学校外在的载体,固定资产作为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校开展教学,生活,科研等工作的基本保证。根据《高校会计制度》规定,高校固定资产是指高校的一般设备的单位价值超过500元,专用设备的则在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且设备使用在一年以上,并且保证高校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资产价值。例如高校的课桌,图书馆里的图书,教学仪器,实验仪器,办公用具,机房里的电脑等等。教学楼、宿舍楼等这些房屋,主要还是要看学校是否是以租赁形式租入。总之,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学校的话,那就是学校的固定资产。

(二)高校固定资产的分类

第一类:房屋土地,主要包括教学楼,学生老师公寓以及校园所占土地。第二类:教学仪器,例如教学多媒体设备,实验科研器材等。第三类:电教设备,主要是指学校计算机设备等,第四类:医疗器械。第五类:交通工具。第六类:生产设备。第七类:图书。第八类:办公设备家具(最大)。第九类:文体设备。第十类:其他。

二、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现状

(一)高校资产制度建设滞后,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人员缺乏

有些时候由于工作人员的不断更替,在不断地更替中,会对固定资产的移交,但是在移交的时候,有些会出现移交手续不全,损失严重。

有些国有的资产被一些单位或者本单位的一些职工长期的无偿占有,不能按规定将其收回。或者在一些干部在退休后不能将为他们工作时候配备的办公用具积极上交,占为己有。

有些人员借助机构改革之机或者工作调动时,私自的将国有资产分配出去,将国有资产变化为私人财产。还有的就是在安排和分配修缮及基建资金时,没有参考人均的资产比率,这样就造成各个部门之间的办公条件不均,让一部分资金没有发挥出它的应有的作用,使得资金的利用率较低。

(二)关于房地产权没有明确的指示

当今社会各个高校都在不断的发展,在这一期间,有些高校会为了更好的发展,从而实行高校间的强强联合,但是为了达到双赢,就必须要保证资产的产权的清晰,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房地产权。还有就是在基础建设的决算造价的不完整性,导致基础建设竣工后往往会出现已经办理过竣工决算的基础建设项目仍在追加投资的现象。

(三)高校固定资产的原值与现在的价值严重不符的现象

现在高校固定资产账面的原值与现值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是由于一些高校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严重脱节,再加上一些人员的素质以及责任心的不强,有些甚至连固定资产的明细账都不加以设置,这样就更加的谈不上对固定资产的核对,导致固定资产反映的情况和实际上的情况不符。对实物资产管理缺乏严格的验收以及使用和保管制度。责任不落实,造成财产损坏,丢失无人追究。

(四)对于闲置的固定资产处置不当

对于高校中的闲置资产可以分为这样几种:一是由于高校内部进行整合或者一些部门进行合并,导致一些办公用具的闲置以及房地产的闲置;二是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导致一些老旧的教学用具淘汰而闲置,这一点在电子设备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三就是由于一些违规的购买一些帐外的固定资产,但是这些资产却没有发挥出效益而闲置。对于这些闲置的资产,一定要积极的加以盘活,在处理的过程中要注意资产的流失。

三、根据上面的问题,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出发

(一)要制定并且完善监管制度

要建立和完善高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以及责任制度,各高校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些内部的规章制度。高校要建立起一套从入到出的内部管理制度,日常监管细化,并管理到人(或部门)。按“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对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记录日常使用过程中的转移、维修、调拨、报废等内容。

(二)实行固定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率

学校要积极的打破各院系、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界限,加强对资产的调控,合理的布置。发挥出经济杠杆的作用,对于闲置资产要进行积极的盘活,这样就可以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效率。

(三)对于固定资产工作要严抓管理

首先要在意识上树立国有资产的意识,在思想上就对这一项工作加以重视。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政策法规大力度的宣传,使得高校内的各个人员从思想上就正确的认识到国有资产的重要性,以及国有资产的不可侵犯性。

(四)建立完善的资产盘点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资产进行局部或全部盘点。把控好资产的入口。各级部门在购买固定资产时由总部负责,或总部负责入帐,确保资产帐目清楚。

国有资产制度建设范文3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主要问题

(1)部分单位资产管理水平低,职责分工不明确,制度不健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家底不清,账实、账账不符,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2)资产管理意识淡薄,重复购置、长期闲置问题较多;资产有偿使用、处置行为不规范;资产缺乏有效整合,使用效率低下;低价出租、随意处置等现象屡禁不止,国有资产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3)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脱节。一直以来,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是财政部门关注的焦点,却往往忽视了对资产形成的监管;而单位关心的是能否购置资产及资金来源,对资产购置后的使用效益则很少顾及,资产绩效更无从谈起。

2.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的必要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的基本物资保证。其资产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运行效率。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制度,对于科学分析、评价国有资产的规模、结构、效益,从源头上控制资产形成,降低单位运行成本,规范资产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意义重大。

(1)建立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是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的客观需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与之配套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必不可少。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公共财政,就是要将财政从重钱轻物转向既注重资金分配又注重实物管理,从增量、存量管理脱节向二者并重过渡,这势必对原有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模式产生一定的冲击。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的实施,统一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推进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强化了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有效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2)建立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是财政精细化管理的内在要求。将规范化考评引入资产管理体系,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必然趋势,也是建设节约型政府的客观要求。通过建立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可有效促进财政预算资金的合理分配,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源的整合与共享共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建立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能有效确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大多处于非竞争性领域,不直接投入生产经营活动,其用途一般属于公益,不以盈利为目的。因此,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重点。鉴于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在使用及管理中存在一系列问题,抓紧建立与之配套的规范化考评机制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的基本原则、内容及指标体系的确立

1.基本原则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是监督、考核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手段,它是考评主体(财政部门)运用科学有效的评估方法、评价标准及量化指标,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管理效益及信息化程度所进行的评估、比较和分析,综合评价资产使用和管理成效。其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被考评行政事业单位的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务报告、资产盘点表、资产清查及统计报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等。考虑到我市行政事业单位数量多,构成复杂,为了确保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体系简单易行,可操作性强,设置上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的基本原则。公平原则要求指标设置科学合理,考核程序严格规范,考评结果公平公开;效率原则要求考评工作可操作性强,考评结果真实有效,既有助于促进各部门加强管理,提高资产配置和使用效率,又充分调动其在规范化考评中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将考评工作引向深入。

(2)共性与个性相结合原则。为了充分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共同属性,便于分析、比较不同考评对象的资产管理状况,必须要设置标准统一的共性指标。但由于行业的特殊性,资产性质复杂多样,还应根据各部门特点设计相应的特性指标,以反映某类部门或专用资产的运行状况。个性指标不是共性指标的简单细化,而是要突出部门、行业的特性。

(3)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各种经济资源的物质体现,具有统一的价值。它所提供的管理、服务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不以盈利为目的,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往往难以用具体的数据加以衡量,单纯用定量或定性标准进行规范化考评,都会影响资产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因此,规范化考评指标应遵循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动态与静态相结合原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范化考评指标应在较长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不易频繁变动,但随着经济环境、政策依据、单位自身情况等的变化,指标体系也应随之调整。以静态指标反映现状,动态指标反映发展,二者结合起来考核则更为合理。

2.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的内容

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范化考评是提高资产使用效率的重要途径。该考核机制的构建除了要遵循指标设置的一般原则外,还应充分考虑我市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即要求资产规范化考评机制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运行绩效,具体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国有资产配置情况;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国有资产处置情况;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实施情况。

3.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的指标体系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指标体系的确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整个考评工作的关键环节。指标的选取尽可能全面、完整,既要考虑数据的来源渠道,又要避免指标的重复计算,要尽量采用现有的评价结果,做到简单、省力,减少指标总量。

(1)资产管理体制指标以定性指标为主,主要考核单位对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和管理水平,从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方面对使用单位作出评价,具体分为机构设置管理、资产制度管理、资产配置管理、资产使用管理、资产处置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化等二级指标。包括考察资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到位;资产账目设置是否齐全;资产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完善;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是否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资产出租出借及处置收入是否及时入库;能否定期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等等。

(2)资产管理效益指标以定量指标为主,主要考核单位资产管理的使用效益水平。具体分为资产配置合理指标、资产安全完好指标、资产利用效率指标等二级指标。资产配置合理指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车辆、设备等资产总量和人均固定资产配置状况,考察单位资产配置是否超标或者不足,包括固定资产率,人均总资产、人均办公面积、人均车辆、人均通用设备占用率,购置计划执行率,固定资产增长率等三级指标。资产安全性指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完好、完整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完好率,年更新率等三级指标。资产利用效率指标反映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情况。包括资产调剂使用率,固定资产利用率,固定资产收益率等三级指标。

4.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职责分工及工作流程

(1)职责分工。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制度、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重大资产的规范化考评;对各单位资产的规范化考评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开展相应业务培训。行政事业单位是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工作;定期向财政部门等汇报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情况;改进资产管理工作。

(2)工作流程。财政部门组织成立规范化考评机构选定考评范围确定考评内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拟定考评工作方案下发考评工作通知收集数据,审核资料现场核查打分、测算考评指标分析评价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5.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的应用

为了更好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工作的实际效用,可通过运用一定的评价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资产的使用效益、效率等进行评价,一是及时了解资产配置标准是否科学,单位年初预算安排的资产类别、数量是否合理,以便不断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将资产规范化考评结果与单位资产预算挂钩,按照资产使用效益来配置资产,调整资产购置预算,激励单位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二是便于对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控制,督促单位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将固定资产的静态管理动态化,实现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对综合评价分值高,资产管理成效突出,特别是具有示范效应的单位可适度予以表彰奖励,并把好的管理经验加以宣传和推广;对资产管理水平低的单位,提出相应改进建议,并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必要时可适度削减资产配置预算。

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的实施

1.实施步骤

(1)深入调研。2013年年初,市财政将构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机制纳入研究范围,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探讨研究实施的可能性。

(2)制定办法。市财政资产处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办法,建立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考核指标体系,拟定考评工作方案,在征求局内业务处室、相关部门及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进行了修订完善,力争使考评结果客观公正。

(3)组织试点。市财政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管理规范化考评试点。

(4)考核打分。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考评试点单位的资产管理状况评判打分,考核和评价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2.试点及成效

国有资产制度建设范文4

一、破产逃债行为存在的原因

1、地方保护主义。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一些地方法院出于各种考虑或迫于某种压力,不顾债权人地位平等原则,对异地债权人有意刁难,对本地债权人故意偏坦,给破产逃债创造了机会,从而损害异地债权人的利益。

2、部门保护主义。一些企业债务负担比较重,因此政府有关部门为减轻本地或本系统的下属企业对本地财政的压力、就业压力,指使企业采取以假破产的办法来逃避债务。另一方面根据我国的破产法,对申请破产的企业进行清算,而清算组的成员来源于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其他的相关部门,则更容易在破产过程中出现欺诈的行为。

3、行政干预。目前我国审理的企业破产案件,尤其是涉及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往往都有行政行为的因素在里面。有的企业并没有达到破产的要求,企业也并不想破产,而当地政府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要求企业做假帐申请破产,而有些企业已达到了破产的要求,而上级主管部门却不允许它们申请破产,从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4、破产法律规定存在漏洞。(1)我国现行的《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虽然规定了在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实施的一些隐匿、私分、无偿转让企业财产等行为认定无效,清算组可以申请法院追回财产。规定是为了防止企业以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利益。但在实践中企业采取的逃债行为较难掌握,有的企业将财产转移行为的时间提前在申请破产的前六个月,这种规避法律的行为法院就无法认定,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护。(2)破产法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不够。如在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中,首先用于安置职工,而安置职工的费用,应当是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而我国的破产法律却将其转嫁给债权人,由其承担了本应由国家承担的责任,减少了债权人应得的利益。(3)在企业破产过程中,政府机关干预企业经营,参与破产程序。虽我国的破产法中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都可以申请企业破产,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据此即使企业已达到破产的条件,如上级主管部门不同意该企业破产,债务人也不向法院申请破产。另外,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如未安置好企业职工的,就不能破产。因而债务人没有权利主动要求破产,完全取决于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企业改制重组中的逃债行为的表现方式

1、利用企业分立,设立全资、控股或参股子公司等企业公司制改造等方法将优质资产转移至新公司,而将债务留在破产企业,破产企业除了债务以外,无其它任何资产,宣告破产后,债权人也得不清偿。

2、利用产权交易,只转让权利,不转让义务,债务由破产企业承担。

3、控股公司虚设公司逃避债务。控股公司设立子公司时,资本不实,或在设立子公司后抽逃资金,以子公司名义与第三人交易,而子公司并无财产,所有的收益及资产均在控股公司,以子公司破产来应付债权人。

4、公司将财产私分给股东,而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以少量的资产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5、在企业改制重组中低估资产,特别是隐瞒、虚报、不报无形资产,评估中遗漏债务,减少企业的财产,损害债权人的权益。

三、企业改制重组中的逃债现象产生的原因

破产企业利用改制重组的机会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总结一下,主要存在法律及非法律方面的原因。

(一)法制建设方面的原因

我国的法制化建设发展较快,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也较多,但是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的连接仍存在不配套之处,使破产制度与企业法律制度不协调。我国现行的国有企业法中对国有企业的自问题未作具体的规定,国有企业并未享受真正的自,职工也未享受应有的自。国有企业法也并没有真正解决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以至于政府常利用行政权力干预企业的经营,有时为了地方或某些利益,要求破产或不破产,国有企业的领导与职工对企业的破产有很大的抵触情绪。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的不完善,企业破产后,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政府往往无法解决,政府只考虑社会的稳定因素,而采取用假破产的方法来逃避债务,以减轻政府的工作压力。故我国现有的破产法规规定企业破产要先安置好职工,而企业破产还债的清偿顺序也是先支付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本人认为,职工的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应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而不应由债权人来承担。

(二)非法律方面的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一些企业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讲商业道德及诚实信用原则,欠债不还,逃避法律义务,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救济企业改制重组中逃债现象的对策

企业改制重组是我国当前企业改革中的一项重大事项,是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战略目标,如何遏制企业改制重组中出现的逃债现象,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为企业重组开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笔者认为,可以从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加强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

虽然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但由于立法速度过快,及立法的滞后性,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的不协调之处也逐渐增多,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损害发法律的整体效力。因此,建议立法部门在加快立法速度的同时,也加强法律的研究,将法律作为一个系统来研究,既要考虑部门法内部的协调性,也要考虑部门法与部门法之间和协调性,使法律作为一个体系发挥出最大的社会规范作用。

1、建全破产管理人和检查人制度。我国现行破产法规定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往往存在一定的利害关系,政府部门往往把社会稳定置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之上,将破产企业的经济包袱转嫁给债权人,故政府部门有可能使破产企业的财产在清理过程中人为的制造流失,损害国家及其它债权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产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可以随即进行破产宣告成立清算组的外,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下,可以成立企业监管组,成员可从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议代表、企业原管理人员、主要债权人中产生,也可聘请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参加。笔者建议昌否可以在清算组中加债权人代表,另一方面,并不是在企业原管理组织不能正常履行管理职责时才产生监管组,而成立破产清算事务所,使其成为专门针对破产企业债权人会议的监察机构,以保障破产管理人正确行使职权,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2、建立债务公示制度和强制破产制度。破产制度是在债务人财产状况恶化,不能清偿全体债权人时,由国家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的管理与换价,对债权人进行公平的清偿为目的的制度。我国的破产法中虽对破产的条件和债务人申请破产前六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实施的一些转移财产及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无效,但在实践中,债权人很难掌握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而债务人完全可以把转移财产的行为时间大为提前,故建议是否有关部门在债务人负债达到资产的一定比例时,向公众公开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使得债权人可以随时掌握债务人的资产动向,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可以采取强制申请破产,使债务人无法利用破产来达到逃债的目的。

3、加强对企业利用破产逃债行为的打击利度。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刑法、公司法等法律都对导致企业破产的人员追究破产责任,对其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刑事处分、经济制裁,惩治对企业不负责任的管理者,及导致企业破产的违法行为,但对利用破产达到逃避债务目的的行为,并未作出法律规定,故本人认为,对以非法欺诈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破坏破产程序的公平进行,情节严重的,应构成犯罪,可以借鉴国外的刑事法律,规定“欺诈破产罪,过失破产罪,破产贿赂罪,渎职破产罪”等新罪名,震摄希望以破产逃债的不良分子。

4、加快与破产有关的相配套的法律法规与制度建设。破产程序的正常运作,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方面通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另一方面也应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大环境。我国应加快社会保障与社会救济法律制度,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为破产企业职工提供一个基本的社会保障,维护社会的稳定,减轻政府对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压力。

(二)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国有资产制度建设范文5

【关键词】 高校; 预算管理; 资产管理; 有效结合

资产是高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资产的管理,不仅仅是对国有资产的保全,更是提高公共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随着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资产无论是在数量上、结构上,还是来源渠道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强化高校资产管理,实现资源配置与利用的最大化?笔者认为,应跳出“就资产论资产”的“管理孤岛”,通过完善部门预算管理,将单位资产纳入部门预算,建立与预算管理有效结合的资产管理制度,实现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激活存量,才是解决高校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根本出路。

一、高校资产管理的现状

高校资产的形成主要是国家财政预算分配的结果,按公共财政管理的要求,资产管理的目标就是要使资产使用达到高效、合理、节约、效率。然而,在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高校资产管理也存在一定的盲区。

(一)资产购置环节缺乏有效控制机制

一方面高校资产管理普遍存在基础薄弱、档案不完善、“家底”不清、存量不实的现象;另一方面在部门预算的编制中,往往只强调经费的分配控制,对预算单位存量资产的多少、存量资产的分布和使用缺少明晰的信息。因此,在资产的投资计划中,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主管部门能够关心的可能只是项目可行性和增量预算的安排,难以对资产存量实行全面管理。这导致预算审核无法对增量资产投入或项目资金投入形成有效的制衡。

(二)资产使用环节缺乏共享协调机制

在高校内部,资产从形成到使用涉及到许多部门,但最终演变成“谁拥有、谁支配使用”的封闭式资产运行模式。资产的管理主要停留在财务管理层面,资产数据基本是静态数据。但受自身利益的驱动,使用单位也往往热衷于项目经费的争取和资产的购置。在这种封闭运行模式下,难以克服资产使用中的低效和浪费,也使资产使用缺乏系统的协调机制,导致资源短缺与资源闲置并存。

(三)资产配置环节缺乏统筹的激活机制

部门预算实施后,虽然已将高校资产的购置纳入预算管理的范畴,通过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方式,强化了对资产形成的监控,但预算管理模式仍是以投入控制为重点的传统管理模式,存量资产并没有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过程,编制侧重于控制支出的增长幅度和数量,执行强调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数额执行支出,以控制超支为重点。致使许多单位在决定购置什么资产、如何配置资产时,缺乏统筹存量资产的激活机制。

(四)资产处置环节缺乏预算监督机制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处置房屋建筑物、土地及单位价值在一定范围以上的仪器设备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处置。由于单位的资产管理脱离了预算管理的范畴,有些部门将资产当作部门自有资产,擅自处置;对应当经过资产评估的“非转经”资产,不经评估,不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资产“非转经”核准转移申报审批手续,低价处置或低价出租给关系人,使资产的减少、报废、调拨等过程不仅规避资产管理,甚至成为腐败的根源。

二、完善预算管理是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根本出路

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一个单位需要购置什么资产、如何配置和处置资产,应该充分考虑单位存量资产的现状及其履行的公共职能需要,对所需资产进行科学的匹配。这个匹配的过程既是编制单位资产预算的过程,也是编制部门预算的过程,还是强化资产管理的过程。

部门预算改革,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增加了预算分配的透明度,也强化了与资产管理的联系。这种联系突出表现在:首先,预算分配是资产形成的基础,单位存量资产是历年预算资金投入的结果;其次,保证资产的日常维持运转和价值补偿依赖当前的预算安排来实现;再次,对资产的处置变动、报废核销等规范管理实质是预算管理的延伸,两者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因此,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有利于运用资产预算和统计报告对资产使用进行分析,使资产的配置与单位的职责相匹配,单位资产的处置、使用与单位的预算执行相依存,从而实现资产购置科学、配置合理、处置得当。

绩效管理是深化财政预算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公共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手段。财务绩效作为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与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完善的部门预算管理,建立可行的财务绩效评价制度,不仅将预算单位所有的收入支出纳入预算管理体系,而且也将各类资产的运行结果体现在预算考核中,保证资产需求与资产处置收益形成一个完整的资产预算,有利于财政主管部门依此为依据,对单位资产管理进行有效的绩效考评。

三、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有效结合的具体思路

强化资产管理,关键就要构建资产配置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相统一,资产处置管理与预算执行相匹配,资产报告分析与预算报告分析相印证的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公共资源管理框架。使预算管理从传统的投入控制型管理模式向以产出和成果为导向的管理转化,从重点控制支出(投入)向重视资产使用绩效转变。

(一)完善预算编制内容,建立增量资产的有效配置机制

虽然部门预算反映了单位存量资产的信息,但由于缺乏存量资产使用效率报告和资产配置标准定额,致使资产信息意义弱化,部门预算简化为经费分配,客观上造成“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的现象,使单位只顾要钱,不想节支;只顾花钱,不问效益;只重购置,不重管理。预算信息只反映支出,不反映存量资产及其质量状况,使预算管理者只能关心资产的边际增量,很难对资产的存量实行全面的管理。因此,在编制部门预算阶段,要在全面摸清“家底”,建立资产配置定量标准的基础上,编制资产预算,使资产预算成为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的桥梁。通过引入“成本费用”理念,使大家认识到占用和购置资产不是免费的赠品,部门预算也不是单一经费分配活动。以存量资产为基础,使经费预算分配和实物资产管理不仅在管理环节上协调一致,而且在价值的配置内容上互为前提,从盘活存量资产和调控增量预算入手,以存量资产制约增量预算,建立存量资产与增量预算挂钩机制。

(二)强化预算执行监管,构建严密的资产处置程序

资产管理实质是经费的存量管理,资产的增量关和处置关是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的重要环节。加强制度建设是实现资产管理规范化的根本保证,通过完善的法制建设,促进资产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法的轨道,从而使从资产配置、变动到处置的全过程处于有效的监控体系之下。而信息化管理则是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将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清产核资、收入管理等环节都纳入到系统中,并将该系统与预算编制审核系统、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政府采购系统联网,使资产管理部门获得资产变化的实时数据,为预算调整提供信息支持。

(三)拓展财务决算报告的内容,构建与其相印证的《期末资产报告》

当前,部门决算的主要任务是向公众提供当年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所能传递的财务信息只是当年预算收支的现金流量情况。单位的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不能得到全面的反映,单位资产的会计核算信息也不能为管理部门和公众所了解,造成这部分资产的使用和管理缺少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因此,拓展预算单位决算报告的内容,使决算报告不仅反映单位的预算收支,还要全面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负债;不仅反映当年预算的执行结果,还要反映以往决策累计的财务效用和资产动态管理情况。同时,资产管理部门在全面分析单位资产的动态管理情况下,形成与《决算报告》内容相互印证的《期末资产报告》,真正实现资产管理的内涵。

此外,改革现行的预算会计制度,使高校会计除了具有预算会计的基础功能外,还应向财务会计功能扩展;除了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合规性的信息外,还应能够反映高校财务状况和绩效的信息。要实现这些功能,其关键是借鉴国际经验,在高校会计核算中实行权责发生制和固定资产折旧制度。

【参考文献】

国有资产制度建设范文6

【关键词】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问题对策

内部控制在事业单位管理中占据核心地位,但目前我国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还有一些问题未得到解决,本文以此为基础分析研究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从而加快事业单位的快速发展。

一、新常态下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当前,大部分事业单位实施的内部控制制度均不够完善,实际运行的都是国家的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制度,未构建适合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对财政控制进行管理时,也都是以国家颁布的政策以及长期积累的经验为依据,关于资金预算、成本核算等方面缺乏执行效率高的内部控制制度,直接造成事业单位运行时发生资金不足、资金利用率低下等问题。收支管理过程中,由于缺乏完善的制度支撑,使得单位的收入与支出无法保持一定的平衡,更有甚者需要申请国家财政补贴,有的作业人员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经常私自挪用资金。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相关制度,但未根据制度办事,运行成本核算不力,这样就无法科学高效的控制财务支出,给内部控制带来了诸多问题。

2.固定资产管理有待规范

在事业单位中,其固定资产涵盖在国有资产范围内,从内涵角度上分析,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与企业固定资产不同。企业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经常会涉及到计提折旧、计提减值准备等日常账务处理工作,然而事业单位很少进行这方面的事项,两者间的差距较大。比如存在固定资产重复购置情况,缺乏相应的管理;在固定资产明细账户管理上十分的粗放,未针对固定资产制定有效的使用、保管等措施。

3.内部控制执行率低下

虽然有的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但实际执行效率不高。由于单位部分领导者存在保守的思想及明显的官本位思想,尽管当前得到了相应的改善,但实际问题还是很多。简单举例说明,有的单位领导将自身的权威看得很重,而有的下属对于领导的指示言听计从,一味地完成领导安排的任务,未将单位制度放在眼里。当领导不按制度开展工作时,下属人员也随波逐流未将制度落实到实处。除此之外,部分事业单位实际执行的制度满足不了单位需求,盲目的搬用其他单位使用的制度,如此一来,执行部门就对制度的实用性打了大大的问号,削弱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制度无法贯彻落实到实处。

4.缺乏科学的内部控制监督

有的单位忽视了内部控制监督的作用,更有甚者未建立内部监督。在传统行政文化的不断影响下,领导的地位成为了单位关注的重点,而作业人员仅仅扮演着办事员的角色,不了解内部控制对单位发展的重要性。而内部控制监督成为了单位领导一手掌握的权力,和工作人员没有过多的干系。财务核算过程中,由于相关的监管力度不足,管理人员与员工利用这一空子协作配合将单位利益据为己有,内部监督毫无作用。我们都知道,事业单位部分资金去向、财政状况并未全部公布于社会,外界无法系统监督单位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二、问题的解决措施

1.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对事业单位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规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缺陷问题,应制定高效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贯彻落实内部控制体制,发挥单位全员的职责权限,并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办事。构建制度过程中,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财务制度及会计制度,同时财务部门和其他部门应相互独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奖惩制度也必不可少,以本单位为出发点,构建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2.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力度

在事业单位开展的社会服务活动中,固定资产占据核心地位,所以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一方面,单位全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科学分配国家公共资产,并提高该项资产的利用率;另一方面,以本单位管理要求为出发点,构建行之有效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3.提高内部控制执行效率,营造积极的内部控制环境

当前,事业单位应加强提升内部控制执行效率,积极营造有助于内部控制作用发挥的环境氛围。实际中,由于制度和工作人员方面的缺陷,对内部控制制度的顺利执行造成了阻碍。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就要求单位领导与工作人员树立适应单位发展的观念,充分认识到内部控制是单位持续发展的主动力。此外,制度建设过程中,应深入实际中了解情况,确保制度满足单位需求,在此基础上建设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除此之外,还应做好单位人力资源的管理工作,针对员工工作开展相应的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内部控制重要性的认识,从而形成有利于内部控制高效运行的环境。

4.注重内外监督

事业单位对内部控制不仅要实行内部监督,一定的外部监督也很有必要。内部监督的任务是加强监管内部控制的执行效率、相关人员的作业情况、财务控制运行情况等,内部监督是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力,其不仅能突出内部控制的功能作用,而且还有效监管了与内部控制有关的人员,进而发现一些潜在的问题。如果事业单位只进行内部监督还远远不够,因为审计部门由事业单位管辖,内部监督的独立性未得到反映。因此,实施外部监督很有必要,其能够对内部监督的不足之处予以补充,与内部监督同等重要。所谓外部监督,指的是由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等外部监督机构对内部控制进行监管,其明确强调单位利用网站、公示栏等手段将对国家利益与公共利益无害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信息等内容公布于众。通过有效的内外部监督,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提供了重要保障。

5.科学构建相应的组织机构

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特点,根据不同的管理幅度确立不同的管理层次,科学构建各组织机构,对部分职能清晰划分,实现简单性、高效性、协调性,完成预期的内部控制目标。从责权利相结合的角度,准确划分各相关机构具体承担的责任义务,根据岗位特点安排相应的人员。综合考虑单位各经济业务流程,及时发现存在的业务风险,对流程的不足之处加以改善,通过信息化技术将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紧密联系起来,从而建立适合单位特点的内部控制手册,强化单位管理效能。此外,内部控制运行中,应突出财会、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部门的优势,成立联合工作小组,明确具体的牵头部门及人员,实现相关活动的一体化管理。此外,社会中介机构应发挥外部监督的优势,通过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将单位内部控制纳入到社会审计中,以加强对事业单位行为的规范,从而为全社会提供提供优质服务。

6.加强风险评估

众所周知,国家为事业单位提供了一定的财政扶持,尽管这样,开展相应的风险评估仍有必要。单位应加强内部控制风险评估,落实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推动单位快速发展。实践过程中,事业单位应综合总结本单位财务状况,同时强化来年的风险评估。相关管理者应注重全局性,结合具体的风险评估报告明确相应的工作范围,必须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开展经营与管理活动。此外,应科学树立忧患意识及风险意识,通过有效手段加强控制潜在的风险,将风险降到最低。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内部控制风险的发生,保障单位稳定发展。

三、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现阶段,我国事业单位发展过程中还有诸多未完善的地方,要想满足现代市场需求,单位就必须加强改革,发挥内部控制的作用。然而,事业单位现行的内部控制还有各类问题存在,为了有效处理这些问题,应构建并落实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执行效率,营造有利于内部控制发展的环境,强化内外部监督,科学开展风险评估。只有做到这些,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中的问题才能真正得到解决,从而保障事业单位管理效率,为社会提供良好的服务。

参考文献:

[1]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成因分析及建议[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

[2]缪艳娟、杨雄胜、王则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实施:进程效果建议[J].会计研究,2014(1).

[3]宗文龙,魏紫,于长春等.我国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现状与改革建议――基于问卷调查的分析[J].审计研究,2012,(5).

[4]杨家卫:做好新形势下的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刍议[J].中国内部审计,2012(9).

[5]樊行建、肖光红:关于企业内部控制本职与概念的理论反思[J].会计研究,2014(2).

[6]王丽英: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内控进入“备战时期”[N].财会信报,2013-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