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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应急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1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四大奋斗目标”和“五气”新要求,树立干部新形象,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重点解决“看病贵”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全县卫生工作呈现了新的局面。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半年工作总结
(一)农村卫生工作
1、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实施第二轮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要求,我县新招聘了6名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2、今年争取到第一批扩大内需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100万元,三汇镇、涌兴镇中心卫生院各50万元。
3、对白兔,鹤林,静边镇,清溪场镇,三板,土溪镇,岩峰镇等七个卫生院扩大内需建设,总投资633万元,预计八月底主体工程竣工。
(二)城市卫生工作
1、县医院外科大楼改建,系香港政府灾后援建项目,待香港政府提交立法会通过后实施。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完善。**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四川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开展工作,在基线调查、慢病管理、疾病控制等方面均按规定的方案进行,先后派出15名医护人员到省市培训全科医师、全科护士。
(三)公共卫生
1、加强了疾控中心和县医院传染科的设备装备,加快了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
2、进一步落实了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先后印发了《**县卫生系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县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县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工作计划》、《**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对和疫情处置预案》、《**县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甲型h1n1流感预检分诊会诊转诊制度》、《**县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修订了《**县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真正做到了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
3、加强了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了医疗救护、救灾防病处置等组236个,落实县、镇、乡应急人员共340人,同时组建了卫生应急专家组数据库共49人。对机关工作人员、县属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应急办主任以及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人或公卫科长共100余人,进行了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和考试。
(四)新农合医疗制度稳步完善
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解决“看病贵”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收到较好效果。
(五)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措施有力
1、圆满完成了与我省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我县公民闫勇和与其接触的有关人员的医学隔离观察和居家观察任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好评。
3、对结核病、艾滋病、霍乱等重点传染病加强了宣传、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管理,落实了责任。
(六)妇幼卫生工作成绩显著。
2、新生儿疾病筛查2300例,筛查率达到42.15%;对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妇幼医生68人进行了妇幼卫生报表网络直报培训。
3、努力降低
(七)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为提高乡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今年对乡村医生业务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考试、考核,为全国首次乡村医生换证、注册奠定了基础。
2、加强医院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开服务承诺,公示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加强医患沟通与交流,尽可能地让病人来则安心,走则高兴。
3、抓继续医学教育。今年上半年已发放好医生网卡563张。对乡村医生远程教育学员进行了模拟考试,为毕业考试打下基础。其他进修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八)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
(九)卫生执法力度加大
乡镇应急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2
一年来,地震局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开拓进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积极建立健全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全面推进防震减灾工作。
一、2009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软硬件建设,为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1、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随着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更加艰巨。要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就必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与时俱进,使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业务知识等不断有新的提高。为此,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通过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保证政治上的坚定,工作上的创新。认真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使干部职工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在工作中,讲大局、讲原则、讲团结,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关心。三是加强廉政建设。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放在了自身建设的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身体力行,严格执行各级党委廉洁自律的规定。
2、建立健全基本制度。注重基本制度的建设,先后制定并出台了县级和本局地震应急预案、值班和上下班制度、震情会商、财经纪律等一系列基本的规章制度,为实行严格规范的管理打下了基础。同时,注重从点滴抓起,抓养成,抓示范,从接一个电话、报一份材料等细微之处着手抓,使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
3、改善办公条件。为使干部职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在注重软环境建设的同时,克服办公空间拥挤、设备落后、经费十分短缺的困难,努力争取上级的支持,积极向县委政府反映实际困难,极大地改善了办公条件。
4、积极争取地震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该项目已列入省级规划中,有望在2012年组织实施。
(二)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防震减灾工作
1、做好震情监测跟踪工作。一是做好地震前兆数据的观测、分析和上报工作。二是积极做好震情会商跟踪工作。坚持月、季震情会商制度,有异常情况紧急会商;及时编写震情简报向上级业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报告。编写震情会商意见,震情简报;三是建立了防震减灾联络员和地震宏观观测员工作制度,对地震的影响和地震前兆异常情况进行及时核实和上报。全县每个乡镇确定了一名防震减灾助理员,乐育水井、俄垤水库各确定了一名宏观观测员。
2、积极稳妥处置好地震事件。2009年,我县发生的最大地震是9月30日的2.0级地震,但人没有震感。县地震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作了报告,并积极稳妥地作好处置,耐心细致地做好人民群众的释疑答疑工作,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百姓安定。
3、加强地震应急系统建设工作。一是起草并报县政府下发了《××县地震应急预案》,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也得到不断完善,地震局内部也制定了详细的地震应急预案。二是加强应急装备的准备工作。为地震应急提供基本的设备保障。三是收集建立了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对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学校、医院、民居、交通、重点危险隐患点、地图等基本情况进行了搜集整理,全面推进防震减灾工作。 5、切实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涉及全县所有乡镇,事关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做好该项工作,有利于改善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县地震局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按照要求严格实施480户拆除重建和1200户加固改造任务,确保质量,使加固和重建的农村民居真正成为地震安居房。
(三)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2、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县地震局把信息宣传作为提升地震工作社会影响力的一条有效途径,年初制定工作目标责任,明确宣传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年末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写作的积极性,撰写信息,宣传工作取得了
明显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局在防震减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防震减灾有些工作需要进一步理顺、规范。二是专业技术力量十分薄弱,工作人员少,而且来自不同的专业和岗位,需
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培训。三是工作经费十分紧张,地震应急装备的配置、监测设备的运行和维护、日常的业务培训、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等工作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2012年工作计划
回顾2009年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效,但离党委、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2012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力度。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明确目标责任,使每一位工作人员都尽职尽责工作。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勤俭节约,廉洁办事。
(二)做好震情监测跟踪工作。在做好地震前兆数据的观测、分析和上报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震情会商跟踪工作,坚持震情会商制度,及时编写震情简报。加强对防震减联络员和地震宏观观测员的培训和指导。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地震应急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自身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建设,完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搜集完善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探索组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
(四)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严格依法办事,不断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提高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保证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六)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采取各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地震科普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和农村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应对地震灾害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明确宣传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激发干部职工参与信息写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
(七)组织实施好县级地震机构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乡镇应急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3
根据赣政办字〔2013〕126号《关于印发赣县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我镇于2013年5月开始筹划“***镇应急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截止当前,镇应急办各项工作都如期开展,运行正常,现将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办事机构。
镇党委会议讨论研究,成立了***镇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张继山同志任组长;党委组织委员吴玉梅、副镇长曾振华、镇综治办副主任刘乔森三位同志任副组长;镇财政所所长谢江山、镇派出所教导员谢长霖、镇水管站站长朱开椿、镇民政所所长曾纪福、镇安监员彭浪平、镇林管站站长张才亮、白鹭湾社区主任刘华七位同志任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事机构),负责创建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玉梅兼任,具体办事人员为彭浪平、刘华、朱长明、郭小兰、李惠萍等同志。
二、精心谋划,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应急管理工作方案。
我镇通过 “三送”干部下村组、聘请有关专家召开座谈会、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制定了符合我镇实际情况,相对合理、完善的《***镇创建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工作方案》,经镇党委会讨论通过并报县政府办审批。
三、合理配置,切实提高应急整体能力。
为了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精心部署,合理规划,整合我镇辖区公安、消防、水利、民政、安监、气象、卫生、教育等部门在基层的应急资源,实现资源共享、队伍联动、装备物资统一调配,避免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切实提高应急整体能力。
四、统一调度,确保创建过程中各项工作如期推进。
自启动创建以来,领导小组根据创建工作标准的要求,建立各项工作“倒排工期表”,全力推进组织机构建立、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建章立制、应急队伍组建等各项工作,每月对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由专人负责将每月的自查情况于每月26日前报县政府应急办,创建工作于11月顺利完成。
五、注重实效,紧密结合我镇和谐平安乡镇建设工作。
1、办公制度健全。制定了***镇应急管理日常值班制度、办文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等,制度上墙,严格执行,确保日常运转正常;
2、应急预案合理。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建立了《***镇应急管理预案(总)》和应对防汛抗旱、消防火灾、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动物疫情、公共突发事件、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事故等十个应急预案,严格执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要求,科学、合理、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
3、应急救援队伍精干。资源整合以后,从镇村干部、公安民警、城管中队、民兵预备役、卫生院、消防中队等部门中选调精干人员编入***镇应急管理救援志愿者队伍,签订志愿救援服务承诺书,建立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确保救援队伍战斗力。
4、广泛开展专业培训。自启动应急管理创建工作以来,我镇先后组织开展学习了消防安全培训班、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班、地震灾害理论学习培训班和火灾紧急疏散演练、地震灾害紧急疏散演练等,切实提高了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民众在紧急情况下开展自救的能力。
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性的工程。为提高我镇应急管理工作水平,2014年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建设
按照县应急办的要求,开展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完善应急管理的各类专业工作机构,加强人员调配,做到机构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同时,通过整合资源、明确任务、强化职责,真正形成“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和高效运转机制。
二、不断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切实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预案体系。一是在完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同时,继续加强对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二是实行预案动态管理。根据我镇的社会形势和中心工作的变化对已制定完成的预案实行动态管理,扎实推进各类预案的组织实施和应急演练,并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订和完善,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继续加强预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工作
突发事件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是及时做好应急准备、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前提。一是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进一步明确风险隐患的监管主体,把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作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加大对全镇公共危险源、安全隐患、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建立各职能部门隐患排查及治理档案,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督办整治、整改制度,努力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和降低事件发生后的影响程度。二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切实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应急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任务主体,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日常应急值守,认真做好信息的查询、研判、跟踪和汇总工作,并及时预警信息,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得到及时、准确上报和妥善处置。
四、大力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坚持“专群结合”的原则,按照“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要求,充分发挥城管中队、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镇村干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骨干作用,继续加强各类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确保在紧急状态下能拉得出,打得赢,并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信息库,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形成统一高效、上下联动、协调一致、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体系。
五、努力建立健全应急保障长效机制
按照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对我镇现有专业救援队伍的装备进行补充、完善,重点装备骨干应急救援队伍。同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储备必需的防灾救灾应急物资,规划建设必要的应急公共设施和备用系统,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有力开展。
六、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教工作
进一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进行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平安乡镇”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应急能力。同时,深入开展应急预案和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大力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使群众了解和掌握自救、互救及配合政府救援的正确方法,提高居民应急管理综合素质,从而全面提升我镇应急管理工作综合水平。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应急办的关心指导下,我镇应急管理工作将更上一个台阶,为实现“实力、宜居、平安、生态”新***的打下坚实基础。
乡镇应急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4
一、20xx年主要工作实绩
1、防汛抗旱:一是汛前检查。在x月份,组织开展了对x公里xx河堤防、x公里xx河堤防、沿河险工险段、x座大中小型水闸、x座泵站等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处理,确保堤防坚实、闸站启闭灵活、险工险段安全。二是成立组织。汛前,及时调整充分了太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明确了县领导防汛责任分工,以确保灵活,责任明确。三是储备物资。结合我县防汛工作面临的形成和实际需要,及时补充必要的防汛物资,以备应急抢险之需。四是完善预案。为确保及时科学有效防御水时灾害,进一步修订完善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制定了险工险段防守抢护方案。五是组建队伍。为确保xx河防汛安全,与县人武部密切联系,组建了以沿xx河六个乡镇的民兵预备役为主要防汛抢险应急队伍,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拉得出抢得住。六是明确责任。为使每一段堤防、每一处险段、每一座工程都有责任人,汛前以文件的形式进行了明确。
2、应急水源工程建设:20xx年度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包括xx镇的3座水闸、xx镇的1座水闸、xx镇的1座泵站,为确保工程按照保质保量完成,我办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工程建设,顺利完成了20xx年度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并按程序进行了工程验收。
3、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方案编制:为进一步提高防汛信息化水平,迅速、及时、科学、有效地预报预警气象、水文、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以便迅速组织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物资撤退等,国家、省安排了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工作。为早日完成该工作,我办在接到任务后,立即按程序开展了工程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按要求圆满完成了方案编制任务。
4、日常工作:完成了防汛值班、工程调度、信息收集报送、防汛抗旱统计、日常巡查等工作。
二、20xx年主要工作计划
1、防汛抗旱:一如既往地做好防汛抗旱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应对各类雨情、水情,科学调度各类水工程,全力防御抢护各类险情、灾情,认真负责地当好领导的参谋。
2、应急水源工程验收:做好应急水源工程建设的验收准备工作,随时迎接上级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
乡镇应急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5
1.1编制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本县各地及有关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准备充分、反应及时、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上级森林火灾处置应急预案对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4基本原则
1.4.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办法。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预案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森林火灾发生地乡镇政府的作用,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制。
1.4.2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协调下,各乡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森林火灾的快速应急能力。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在应急处理工作中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1.4.3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把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火灾扑救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森林危害。
1.4.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预防为主、常抓不懈,预防与应急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5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报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1)火场持续燃烧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2)对林区居民地、重要设施构成极大威胁;(3)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4)乡镇政府请求援助或县政府已有明确指示。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本预案启动后,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领导下,由所辖地森林防火指挥分中心立即成立森林扑火前线指挥部,具体承担森林火灾应急处理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的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配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1森林扑火指挥部
2.1.1森林扑火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分管副县长
成员单位:政府办、林业局、监察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广播电视台、教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局、卫生局、工信局、电力局、气象局、大峪林场、联通公司分公司、移动通信公司分公司、人武部、公安局、县公安消防中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2.1.2职责任务
(1)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2)后勤保障。协调交通部门,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指导火灾事发地乡镇政府的扑火救灾后勤保障工作。
(3)现场督导。深入火场一线,对有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和指导火灾事发地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事发地乡镇政府在扑火救灾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2.2县政府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2.2.1组成
县森林扑火指挥部成员单位(不含乡镇政府)。
2.2.2职责
(1)县武装部及驻迁武警中队: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和有关规定,组织部队、预备役队伍、民兵参加扑火救灾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火灾事发地公安派出所积极参加火灾扑救,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及火案侦破等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保持火灾事发地交通部门管辖的公路设施完好,保障扑火物资和扑火救灾人员快速运送。
(4)县民政局:负责协调灾民临时安置、生活保障和灾区重建工作。
(5)县财政局:负责为扑火救灾提供经费保障。
(6)县卫生局:在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负责紧急医疗救助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7)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扑救的相关工作。
(8)县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协调森林火灾的新闻报道工作。
(9)县气象局:及时提供火灾事发地的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的制作和工作。
(10)联通公司分公司、移动通信公司分公司:确保森林火灾应急处理通信畅通。
(11)县监察局:负责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因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力引发森林火灾,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
3预警、监测、信息报告与处理
3.1森林火灾预防
县、乡、村三级护林防火组织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有计划地清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隔离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火险预测预报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部门的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有关地区可燃物含水率及火源、地形、可燃物类型等情况,对可能发生火灾的乡镇火险形势预测预报。
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应对事发地的天气进行适时监测和预报,及时为森林扑火指挥部提供决策参考信息。
3.3火情监测
县、乡、村各级森林防火组织要对县内林区实施火情监测,并按规定及时、逐级报告。
3.4人工影响天气
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5信息报告与处理
各基层护林防火组织对辖区内火情要及时上报,一般火情,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下列重要火情之一时,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县人民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受害森林面积超过5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本县与邻县交界地区发生的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火灾扑救
4.1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森林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4.1.1Ⅰ级响应
当发生火场持续燃烧8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10公顷以上,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县区交界地区的情况,需要跨区支援扑救的火场时,报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4.1.2Ⅱ级响应
当发生火场持续燃烧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或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或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或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发生在乡镇交界地区的情况时,县森林扑火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情况,调动扑火力量,同时,县森林扑火指挥部指挥长赴火场组织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4.1.3Ⅲ级响应
发现火情,当地乡镇政府先行组织扑救。一般情况下,发现火情后2个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由县森林扑火指挥部和事发地乡镇政府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组织扑救。
4.2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乡镇防火组织立即成立临时扑火前线指挥部,先行组织和指挥扑火救灾工作,待县森林扑火指挥部到位后交接指挥。扑火前线指挥部设立扑救组、后勤组、保卫组、医疗救护组等工作机构。
参加扑火救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相关部门的负责人靠前指挥,火场范围较大时可以分片、分段安排扑火任务,落实扑火责任;火情蔓延速度较快趋于严重时,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作相应调整,并坚持由上到下逐级指挥。
4.3扑火原则
4.3.1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中,把保护灾区群众和扑火救灾人员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把保护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作为重要任务。
4.3.2在扑火战略上,要尊重自然规律,加强科学技术研究,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在扑火战术上,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
4.3.4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方法,建立扑火、清理、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4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根据天气和火势的变化情况,合理安排,科学部署,确保扑火救灾人员的安全。
4.5居民点及群众安全防护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事发地乡镇政府、相关单位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在居民点受到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的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
4.6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时,积极开展救治工作,伤员由卫生部门组织救治,死难者由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4.7扑火力量
4.7.1扑火力量的组成。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为主,以经过专门训练的应急扑火队伍以及火灾事发地群众组成的扑火力量为补充。火场直接扑打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经过专门训练的武警部队应急扑火队伍为主。负责火场清理和看守的单位、人员由火灾事发地扑火前线指挥部确定。严禁动员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员和孕妇参加扑火工作。
4.7.2扑火力量的调动。发生森林火情后,事发地的专业扑火队伍应当迅速控制火势、扑灭火情。在火情不能控制造成森林火灾时,事发地的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经过专门训练的武警部队的应急扑火队伍共同完成扑火任务。
4.7.3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在森林火灾事发地扑火力量不足,需要增援扑火力量时,根据事发地乡镇政府的申请,县森林扑火指挥部调动其他乡镇的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扑火。增援的灭火力量原则上以乡镇专业扑火队伍为主,县武警中队为辅;以就近增援为主,远距离增援为辅。
4.8火案查处
森林火灾案件由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
4.9信息
4.9.1森林火灾的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人心安定和公共利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有关森林火灾的信息和传言。
4.9.2重、特大森林火灾及其扑火动态信息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森林火灾及其扑火动态信息的,由县森林扑火指挥部。
4.9.3森林火灾的信息形式主要包括:授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会。
4.10应急结束
重、特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需要宣布结束应急状态的,依照《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请县政府批准后,适时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5后期处置
5.l火灾评估
火灾扑灭后,基层防火组织及相关技术人员要及时测量火场面积、森林受灾面积,绘制火场面积图,评估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并将有关材料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
5.2善后处置
在对森林火灾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事发地乡镇政府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指导下,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救助灾民,切实解决灾民的饮食和居住问题,保证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群众情绪的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依照有关规定,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征用的劳务和物资、装备给予补偿,并及时返还征用的物资和装备。征用的物资和装备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损坏或者丢失的,进行修复或者依法予以补偿。
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被抽调参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的,其工资和奖金由原单位照发,原福利待遇不变;城镇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和农村村民参加应急处置工作的,可由事发地乡镇政府给予适当补贴。因参加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导致伤残或者死亡的,其抚恤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3恢复重建
森林火灾的恢复重建工作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事发地乡镇政府进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当地受灾情况、恢复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并督导事发地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5.4工作总结
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进行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扑火救灾的成功经验、应当吸取的教训和今后的改进措施。
6综合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有线和无线通信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县与各乡镇以及重要林区互通,反应迅速,灵活机动,稳定可靠的森林火灾应急通信系统。
6.2后备力量保障
县、乡、村三级护林防火组织要加强森林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建设,配备必要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在重点装备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同时,重视后备扑火队伍的装备工作,保证有足够的扑火力量参加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理工作。
6.3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并根据各乡镇实际,对乡镇防火组织配发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4资金保障
森林火灾应急处置所需的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财政预算。
6.5培训演练
有计划地开展对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以及林区干部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术战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工作,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向群众普及避火安全常识。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县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定期组织评估,并视情况及时修订后报县政府批准。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森林火灾应急处理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需要追认为烈士的,依据国务院《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7.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乡镇应急工作总结和计划范文6
(一)产量完成情况(2分):完成市下达的年度粮食目标指导性计划数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二)种植技术8分,其中农推、土肥、植保、种子工作各2分,根据业务工作完成情况评分。
二、农业产业化29分
(一)六大产业16分
1、畜牧业
(1)畜产品产量(15%)。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2)畜牧业产值增速(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3)品种改良(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母牛输配、推广杂交猪、杂交羊、良种禽及良种蜂完成情况,各项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况,各项与目标任务每差一个百分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5)规模场及小区建设(10%)。完成任务的该项计满分,未完成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标准化建设与管理任务的酌情扣分。
(6)项目管理(20%)。财政项目在下达资金文件后在一个月内未转下达项目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在省厅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批复后六个月内未开工建设、执行期内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在80%以下、项目监管数在98%以下、项目建设进度报表不按时上报的,每次•项扣除该项分值的10%。
(7)动物卫生监督与疫病防控(25%)。其中:①动物卫生监督15%,动物检疫开展面100%、动物执法办案不少于5个、能繁母猪保险开展面100%三项各占5%,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分;②动物疫病防控10%,国家规定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100%、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两项各占5%,完不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2、商品蔬菜、辣椒
(1)完成计划面积(40%)。完不成计划面积的,按比例扣分。
(2)集中连片标准化示范点建设(30%)。其中:①规范化程度占15%,据各地相互比较评分;②50亩以上集中连片情况占15%,据连片种植面积占蔬菜任务面积的比例评分。
(3)统计数据反馈及其它业务活动(30%)。据工作材料报送及其他业务开展情况评分。
3、茶叶
(1)新建茶园(30%)。新垦茶园完成计划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茶园管理(50%)。茶园规划科学合理,茶苗移栽规范、整齐,无缺株断行;有新垦茶园验收总结报告(自查报告)、花名册、图斑等档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3)信息报送及其他业务工作(20%)。按要求及时报送新垦茶园种植计划、种植进度等方面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4、红梁
(1)基地建设情况(80%)。其中:①面积、产量各占30%,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②示范办点情况(20%):示范点面积要求集中连片100亩以上,产量指标220公斤/亩以上(其中仁怀、习水要求达到250公斤/亩)以上。
(2)资料报送(20%)。按时报送项目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迟报、不报、资料质量差的酌情扣分。
5、中药材
(1)组织、经费保障(20%)。成立专门机构负责产业发展工作,对接省、市两级部门,并拨付匹配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开展。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2)基地建设(80%)。是否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完成基地建设目标任务,未完成任务的酌情扣分。
(二)农业产业化13分
1、龙头企业5分,其中:(1)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2分、新增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分,完成市下达计划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2)农产品参展及日常业务工作开展情况2分。
2、农业标准化1分,完成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产品认证、地理标志认证任务得满分,完不成酌情扣分。
3、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分,完成市级下达任务的计满分,未完成任务的,按相应比例扣分。
4、农产品加工业5分,
(1)组织管理0.5分
有分管领导、职责股室(站)和相对固定人员,缺项酌情扣分。
(2)加工业产值2.5分
加工业产值完成情况2分:其中完成产值获1.5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分解产值目标任务到乡镇0.5分,未分解下达扣0.5分。
(3)月报、年报表1.25分
上报及时、完成质量较好,有审核人或分管领导签字的获1.25分,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4)项目库建设0.75分
按时、按质完成项目库建设及项目入库更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更新。
三、农业行政管理10分
(一)法规方面:农业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持率达98%以上。“六五”普法和法律宣传工作扎实深入开展。(1分)
(二)执法方面:领导重视,有经费保障,执法人员到位,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办案设备,案件质量高。(3分)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农产品生产基地档案健全。干部挂帮农产品生产基地并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扎实。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兽药、饲料、农药及农产品抽检任务。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一票否决制。(3分)
(四)中央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3分。其中种植、畜牧、农机等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1分。
四、农业生产安全管理(农机与渔业安全,经核实无渔船的县不考核渔船安全)5分,
(一)共性分值(2分)
1、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得0.5分:(1)与乡镇签订少1个扣0.1分;(2)农机手、渔业船主等责任单位签订达100%,差1个百分点扣0.1分。
2、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运转良好,指挥得力的得0.5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3、召开专题工作会议0.5分;每年不少于4次,缺1次扣0.125分;
4、建立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的得0.5分,否则不得分。
(二)农机安全分值(1.5分)
1、农业机械年度检验0.5分:(1)有工作安排0.15分,有总结0.15分,否则不得分;(2)参检率达90%以上0.2分,每差5个百分点扣0.1分;
2、开展农机安全检查0.5分:(1)全年不少于4次,缺1次扣0.125分;(2)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工作总结任缺1项扣0.1分;未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扣0.1分。
3、建立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的得0.25分,未建的不得分。
4、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0.25分:(1)工作方案、组织机构、工作记录、工作总结任缺1项扣0.05分;(2)未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扣0.05分/次。
(三)渔业船舶安全分值(1.5分)
1、建立渔船管理台帐,及时查处渔业违法违规案件并录入“渔政指挥系统”0.7分,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2、成立渔业船舶检验机构计0.3分,未成立的不得分。
3、制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应急预案计0.5分,未制定不得分。
五、沼气池建设及管理4分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协调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得0.5分。
(二)按时限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1分。包括上级下达沼气池建设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以项目计划下达要求完成时限检查验收为准。
(三)严格项目管理0.5分。项目资金实行专户专存,封闭运行,资金足额按时兑现给建池农户;强化项目实施程序管理。
(四)加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0.5分。
(五)建立健全农村沼气后续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三沼”综合利用规模0.5分。
(六)按时报送相关信息1分。
六、新农村建设3分
(一)机构健全,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1分);
(二)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县级财政按市委市政府要求预算专项新农村建设资金(1分);
(三)积极配套、整合资源,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切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分)。
七、农机化工作4分
(一)农机总动力1.5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二)机耕面积1分,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分。
(三)水稻机械化插秧面积1.5分。县级示范点应占计划面积的10%,乡镇示范点应占计划面积的15%,不足示范面积的按比例扣分。
八、招商引资10分
(一)有招商引资工作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0.5分。
(二)完成市委下达招商引资目标任务5分,根据报表随机抽查,结合市统计局资料。其中完成签约资金2分、完成到位资金目标任务3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三)建立年度招商引资项目库1分,无项目库资料不得分,资料质量差的酌情扣分。
(四)上报招商引资项目简介1分,未完成招商引资项目简介上报任务的不得分,简介质量低酌情扣分。
(五)招商引资调度报表统计上报情况2分,一次漏报、错报和延报扣0.2分。
(六)招商引资年初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0.5分,无招商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不得分。
九、机关建设及管理20分
(一)党风廉政建设10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5分;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5分。
(二)信息宣传工作10分
1、统计信息5分。农情信息统计、畜牧季度报表、农经统计工作各1.68分。
2、宣传信息5分。信息获《农业》或农信息网采用的,1条获0.1分,2分封顶;农业农村工作宣传、调研文章获市农委主办《农村》采用的,每篇获0.2分,获日报采用的,每篇获0.3分,3分封顶。考核时由各县、区(市)提供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