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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范文1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州卫生执法监督所和县卫生局的指导,切实加强学习党的十及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省、州、县卫生会议的各项精神。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高效的法制实施体系、严密的法制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加强作风整顿,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工作。领导班子带头,党员干部带头,认真执行各项政策,遵守规章制度,履行承诺,做好各项工作。
四、加强卫生监督体系、信息化与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
1.加强与上级沟通,积极开展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不断推动完善卫生执法监督工作。
2.继续全面推行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并全面投入使用,初步实现卫生监督工作信息化管理。
3.继续全面推行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大对协管员的培训和指导,充分发挥基层监督协管工作整体效能,提高基层卫生监督覆盖率。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以适应卫生监督工作要求,依形势发展需要,制订、修改、完善内部各项相关工作管理制度。
4.协助开展本乡镇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并督促整改。
5.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和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配合卫生监督员调查处理。
6.协助处理涉及本单位的不良执业行为及非法行医案件的调查处理,并对本单位发生的不良执业行为,及时、主动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卫生监督所。
7.强化、规范内部管理。继续开展卫生监督员业务学习培训、六五普法教育学习、公务员道德教育、责任意识、廉政教育、政治思想、服务宗旨、做官做人做事的品格操守教育,提升卫生监督队伍整体素质。
五、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和州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并按照县卫生局制定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步骤,全面进行清理整顿和坚决打击。本着规范、发展的原则,全面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监督到位。
1.坚决打击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违法行为,特别是重点加强个体诊所、行医药店等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医疗安全。
2.进一步掌握辖区内铁路施工单位内部医务室基本情况,清理有无无证行医行为,督促其完善合法手续。
3.继续加强清理农村、学校非法行医的诊所或医务室。严厉打击巫医、游医在农村串医行骗行为。
4.加强医疗机构相关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意识培训,规范其执业行为。
六、继续加强环境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管理。
1.扩大对公共场所监督覆盖面,严格把好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关,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对存在公共卫生安全的单位,要求其限时整改。
2.继续加强宾馆、旅店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与卫生监督,指导宾馆、旅店必备硬件合理布局并全面完善,指导宾馆、旅店加强软件建设,做到专卷专档,卷内字迹清晰,档案摆放整洁。
3.继续全面推行美容美发店、沐浴场所、宾馆、旅店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不断推动公共场所监督管理工作向规范、科学方向发展。
七、加强职业、放射卫生监督管理。针对我县职业卫生危害实际情况,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宣传,加大职业卫生监管力度,做好预防职业病和职业危害中毒防控工作,积极争取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工人健康检查,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教育。
八、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
1、继续做好生活饮用水的监管工作,督促供水单位加强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2、本着保障安全的服务态度,加强对学校校医室、饮用水等涉及学校卫生项目的监督管理,对存在卫生安全问题的学校,提出限时整改意见,确保校园不发生重大卫生安全事件。
九、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传染病防治日常卫生监督工作规范》、以医疗废物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为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指导、探索与总结,推进传染病防治日常监督工作。
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范文2
一、根据市卫生局的要求,凡列入市级监管的各类市管单位,每年覆盖面要达到100%。
二、各类监管单位监督频次要求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频次要求。
依据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年版)》,餐饮业食品卫生分为A、B、C、D四个等级,对被评为A、B、C级的餐饮单位分别采取简化监督、常规监督和强化监督。
进行等级评定的餐饮单位监督频次要求:
1.A级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年;
2.B级监督频次不少于2次/年;
3.C级监督频次不少于3次/年;
4.D级餐饮单位,限期改进,并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频次要求。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卫生监督执法,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住宿、美容、洗浴、游泳池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频次要求:
1.A级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2年;
2.B级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年;
3.C级监督频次不少于2次/年;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频次要求。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卫生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四)医疗机构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频次要求。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采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医疗卫生监督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实施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5号)的要求,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医疗机构监督频次要求是:
1.A级监督频次不少于1次/年;
2.B级监督频次不少于2次/年,每半年一次;
3.C级监督频次不少于3次/年,每季度一次。
(五)职业(放射)卫生监督频次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对管辖范围用人单位进行分级监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
三、本规定中“次/年”指连续12个月内的监督次数。
四、实施卫生监督检查要认真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填写《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监督检查评分表》。在检查中发现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产品和场所依法实施行政控制,发现违法行为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范文3
2006年,××县卫生监督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卫生方针政策,围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卫生监督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这一目标开展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调整服务功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执法水平,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依照《县卫生监督局规章制度》,加大卫生行政管理执法力度,确保完成上级行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指标
(一)食卫、公卫卫生许可证办证率95%;
(二)健康证办证率95%以上;
(三)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90%以上,餐具消毒合格率85%以上;
(四)医疗机构消毒监督覆盖率95%以上,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回收率85%以上;
(五)卫生监督信息上报及时完整率100%;
(六)行政投诉、处罚案件结案率100%;
(七)放射卫生许可证审、换、发证率100%,健康证办证率100%;
三、工作重点
(一)综合卫生监督工作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
1、加大宣传力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全年设立宣传咨询点,出动宣传车巡回宣讲宣传活动不少于4场次。及时收集全县卫生监督信息,全年发表信息、新闻稿件20篇以上,并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完整、及时率100%。对违反《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通过电视新闻公开曝光,对好的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
2、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做好卫生许可证申请受理及证件发放工作,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的设计审查和现场审核工作。严把审核换发证关,严格按许可程序发放卫生许可证,做到“谁发证、谁负责”。
3、加强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工作,建立严格的培训制度。业务学习由各职能股(室)负责,要有学习笔记备查。
4、规范卫生执法监督与稽查工作,提高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建立严格稽查制度,每月稽查一次,将稽查情况收集反馈各业务科室落实,提高办证率、卫生学审查率、监督监测频率,每月将工作进度及各种监督监测数据书面报办公室。
5、受理各种卫生投诉案件,及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督导各职能科室调查处理。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与行政赔偿提供相应法律法规依据,建档率100%,结案率100%。
(一)、食品卫生监督
1、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办证率。加强对餐饮、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监督力度,办证率要在2005年基础上有所提高。加强体检工作,对检查出的传染病从业人员坚决调离。
2、严把卫生许可审查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是不具备基本卫生条件的一律不办,对进行整改后仍达不到卫生要求的坚决取缔。实行发证责任追究制,谁签字谁负责,彻底改变重许可轻监督的工作作风。
3、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地段、分乡镇,划片包干到人,责任人定期到责任区进行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95%以上。
4、加大抽检力度。古夫镇每季度,其他乡镇每半年进行一次餐具消毒效果监测,奶制品、卤制品、调味品、糕点、油料、豆制品每年监测1-2次,纯净水每季度进行一次监测。监测结果在电视上进行公告,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工作。食品从业人员在健康证发放之前,进行一次培训,对大型宾馆、超市各学校食堂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工作,并与大型食品单位签定安全责任书。
6、将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工作。根据《关于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审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加大食品量化分级工作力度,将量化分级纳入日常工作中。
7、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加大食品专项整治力度。开展奶制品、豆制品、集贸市场、学校食品、生活饮用水等专项整治活动。
8、及时处理各种举报、投诉案件。对群众举报的投诉案件,及时进行处理,做好案件记录。
9、做好食物中毒预防工作。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进行检查、指导、培训,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食品抽检,节假日专项整治力度,实施食品安全预警制度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依照《全国卫生监督工作规范》认真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建立公共场所本底资料。
2、对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条例》及《实施细则》,进一步对我县公共场所行业的“硬件设施、卫生管理、公共用具消毒”等加强管理,严格卫生许可条件,把好公共场所发证关,提高核、发证质量。
3、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和公共场所用具的监测力度,对公共场所公共用具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监测,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全年监测收入达到2万元。
4、加大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管理力度,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经营者的卫生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5、加强公共场所化妆品使用的卫生执法检查工作,杜绝假冒伪劣化妆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6、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专项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计划。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对全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及涉水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卫生监督。
1、建立健全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档案。
2、加强供水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
3、严把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关,负责对核、换卫生许可证的单位进行现场卫生监督审核。
4、依法对供水单位开展经常性卫生监督和抽检工作,对县自来水公司全年监测18次以上,对各乡镇及其他水厂全年监测2次以上,并将抽检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5、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体检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四)、职业病防治
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进行职业病防治宣传;在安全咨询月期间在街上进行一次咨询活动,并深入厂矿企业发放宣传单,对企业领导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2、做好职业危害企业卫生学审查工作。加强对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的卫生监管力度,做好职业危害预评价工作。未经职业危害预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建设,对已经生产而产生职业危害项目的,要加强整改。
3、加强与各部门配合。通过与安全局、建设局合作与协调,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明确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形成强有力的监管链,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的发生。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职业病防治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举办一期企业负责人培训班。
5、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护工作。对全县电站、煤矿、石材企业工人进行职业病健康检查,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全年监测收入达到2万元。
(五)、学校卫生监督
1、进行春秋两季开学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与食品经营店的周边环境、内部环境、”四防”设施、消毒情况、食堂采购与贮藏、学校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状况、卫生许可证办理情况世界秘书网版权所有,、传染病防治情况。
2、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工作。认真督促各学校完成本校学生的健康体检,做好资料的统计、汇总、分析工作。
3、做好两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在中、高考期间,严格按照重大活动食品保障预案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派驻卫生监督员到现场进行监督,保证两考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4、做好学校卫生培训工作。举办两期学校负责人培训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校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等。
5、与学校负责人签定责任书。在春秋两季开学时,与全县以各学校有关负责人签定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书。
6、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在县直职学校及乡镇中心中小学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六)医疗卫生监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2、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规范执业活动:
(1)、每半年对县医疗中心、妇幼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各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执业活动进行一次检查;
(2)、每季度对全县个体医疗服务机构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3)、每年对全县各村卫生室的医疗卫生服务、传染病防治、疫情报告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
(4)、每次检查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书面总结、整理上报工作;
(5)、对医疗机构在执业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取证,并对调查属实的案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罚意见。
3、加大非法行医打击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2005]21号)及《宜昌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精神,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并认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努力净化医疗服务市场。
4、加强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建立相应规章制度,加大对医疗废弃物的监管力度,特别是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监管力度,结合实际做好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回收处理工作。
5、加强对全县医疗机构、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托幼机构的消毒监测工作:
(1)、元月至六月份对县医疗中心、疾病控制中心、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各乡镇卫生院进行一次医院消毒监测;
(2)、六至九月份对全县部分村卫生室进行一次消毒监测;
(3)、十至十二月对县医疗中心、疾控中心、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全县个体诊所、托幼机构进行一次消毒监测;
(4)、消毒监测结果将在××新闻媒体上和××卫生期刊上进行公示,并在卫生系统内进行通报;
(5)、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将加大监管力度及时进行指导整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卫生行政处罚;
(6)、热情接待、及时处理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来信来访、投诉案件;
(7)、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工作:
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 传染病控制;食品检查;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服务
【中图分类号】 G 478.2 R 1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8)09-0833-03
为了解四川省学校现有卫生资源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对策,进一步完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2007年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开展了全省范围内的学校卫生相关情况调查工作,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自行设计并下发学校卫生报表,内容包括学校卫生基本情况、传染病管理、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要求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学校开展调查,对全省19个市(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学校卫生基本情况 大学、中学、小学开展学生体检的分别有87.50%,61.66%和36.41%,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745.28,P<0.01);城市与农村中小学开展学生体检的分别占75.58%和37.95%(χ2=827.87,P=0.000)。学生健康档案建档率大学高于中学,中学高于小学,分别为64.42%,39.57%和23.37%(χ2=407.209,P
2.2 传染病防治管理情况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学校校医院、卫生室进行检查。大学、中学、小学设有传染病防治管理机构和建立制度的分别占89.29%,81.30%,72.13%(χ2=71.642,P
2.3 食品、饮用水卫生情况 依据《食品卫生法》、《学生集体用餐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对学校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测检查。大学、中学、小学食品从业人员持证率分别为99.23%,84.16%和75.97%(χ2=1 315.193,P
对4 294所学校进行了生活饮用水调查,市政供水合格率为93.68%,二次供水合格率为44.95%,自备供水合格率为45.08%(χ2=1 220.452,P
3 讨论
由监测结果可见,四川省各类学校卫生工作均存在校医和保健教师数不足和学生健康体检不能落实等问题。《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而四川省大学/大专的比例是999∶1,中小学约为1 200∶1,远远低于条例规定要求。尤其是还有很多中小学校没有设校医和专(兼)职保健教师,大学情况仅稍好于中小学校,其主要原因是社会重视程度不够,学校普遍存在重教学、轻卫生的现象,缺乏校医岗位编制,制约了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此外,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无专项体检经费保障,只有42.38%的学校能坚持开展每年一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27.26%的学校建有学生健康档案,大学高于中学,小学最差,城市中小学好于农村中小学。受教育经费“一费制”影响,加之健康体检缺乏专项经费,特别是农村学校经济条件较差,经费短缺,致使很多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处于滑坡停滞状态,学生健康档案不健全。
本次检查的各类学校中,约70%开展了有关各项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还有近30%的学校未开展相应工作,农村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比较薄弱,主要因为部分学校领导及校医对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意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工作流于形式,学校没有建立学生传染病、常见病及慢性病登记和报告制度,学校校医和保健教师不能及时掌握和了解在校学生的健康状况。因此,应加大卫生监督监测和宣传力度,督促和帮助学校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
食品卫生问题是各类学校存在的共性问题。从食品卫生监测结果可见,大专院校地处城市,食堂的各方面条件较好,管理比较完善,监测结果较好;中小学校情况较差,尤其突出的是餐饮具消毒效果监测合格率低。近年来,随着学校后勤制度的改革,大部分学校食堂实行私人承包经营。承包者卫生意识淡薄,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卫生状况,加之一些学校监管不力,给卫生部门监督监测工作带来了难度;还有个别学校食堂卫生设施简陋,存在发生食物中毒的隐患,不能确保饮食卫生安全。
在饮用水卫生方面,大部分市政供水的学校监测结果合格,但二次供水和自备供水的学校监测合格数不到50%。究其原因,由于二次供水与自备水源容易造成水体污染,如蓄水池未及时清洗或消毒环节未按规范操作,细菌学指标易超标;有些蓄水设施陈旧,材料老化,使二次供水中一些理化指标含量增高[1],也是导致学校饮用水水质不合格的一个重要原因。针对学校食品卫生和饮用水卫生问题,卫生部门应当加大监督和监测工作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学校应积极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工作,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安全,杜绝因饮用水污染引起传染病的发生。
根据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2007年对全省学校卫生的监测结果和情况分析,建议教育和卫生部门加强联系与配合,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的要求,设立医务室,配备校医,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学生因病缺课、晨检、慢性病、伤害登记制度,做好传染病防治和学生常见病监测工作,努力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
4 参考文献
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范文5
为确保师生集体用餐和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我市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今年4月份对全市各学校、幼托机构食堂的餐饮安全管理现状进行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分析如下:
1 基本情况
此次共调查各类学校和幼托机构113所共128个食堂,其中中学37个,小学43个,幼儿园29个,中专及职技校4个。除新建1所,其他学校都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其中A级49个、B级52个、C级26个,新建1个(未分级),ABC级食堂比例约为2:2:1,明显高于全市餐饮业总体水平,其中学校食堂A级数占全市餐饮业A级数的64%。
同时,对39所学校和幼托机构开展餐饮具消毒效果监督抽检,每家抽样10件,共390件,经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合格率为89。7%;对26所学校和幼托机构开展现场快速检测共计87件,其中紫外线辐射照度36件、餐饮具洁净度检测51件,检测结果合格率92%。
各学校在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方面措施落实到位,未发现明显问题,个别单位晨检记录不全。
2 现场调查情况
2.1 餐饮食品安全 一是各学校负责人非常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并落实校长负责制。建立了食品原料进货验证和台账登记、餐饮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强化日常管理。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比往年有所提高。二是多方面筹集资金,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学校负责人积极争取资金,尽力完善食堂设施。多个学校重建了宽敞、整洁的新食堂,设置了洗消专间和独立库房,增设了热力消毒、不锈钢保洁保温设备,定期更换紫外线消毒灯等。三是落实岗位职责,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多数学校制定并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做到定岗定责,强化责任心,从原料采购到食品上桌层层把关,避免因加工环节问题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四是强化培训和考核。各学校积极邀请卫生监督员上门开展讲座,定期组织内部考核和培训工作,进一步充实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强化食品安全意识。
2.2 饮用水卫生 我市所有学校生活饮用水均采用集中式供水,从源头上杜绝了二次污染事故。大多数学校提供开水,均做到加盖加锁并定期消毒茶桶,并有台账记录。部分学校提供桶装纯净水,索证资料齐全并做到定期清洗消毒和台账登记工作。
2.3 传染病管理工作 针对春季传染病高发季节,此次重点调查学校落实晨检工作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春季呼吸道、肠道传染病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预防接种登记情况等。综合调查情况,传染病防控工作在幼托机构和小学开展情况较好,严格落实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和信息系统上报疫情工作。幼托机构定期开展教师、午睡室的紫外线消毒和厕所的化学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台账登记。
2.4 健康教育工作 各学校都能开设健康教育课或健康教育讲座,大部分学校能利用宣传阵地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内容记录完整,部分学校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学校的创建工作。
3 工作亮点及存在问题
在本次调查中,发现不少学校创建A级食堂的氛围比较浓厚,有些学校力争尝试先进的“五常法”“六T法”管理模式。部分学校利用假期改造食堂条件,完善基本设施和布局流程。
但是,在调查中也发现在餐饮管理中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个别实行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的学校,对承包经营者没有建立切实有效的资格审查和监管机制,学校没有严格准入要求,食堂食品安全疏于管理。二是还有少数学校食堂硬件设施和卫生条件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卫生设施陈旧或缺乏,有的存在超负荷接待学生用餐的情况。三是目前我市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B、C级所占比例较高,虽然A级食堂和社会餐饮相比比例较高,但同行业相比,A级食堂的比例还是较低,仅为38.3%。四是少数学校现有的卫生设施不能正常运转,特别是个别学校的备餐间不正常使用,存在食品安全风险。五是部分学校晨检工作流于形式,登记不及时传染病防控制度没有很好落实。
4 下阶段工作措施
针对本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将会同市教育主管部门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再次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或不及时整改的将依法处理。
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范文6
一、尽职尽责,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开了一个好头
(一)职业卫生与三大高危行业监管有机结合
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分别依据两部法律,各有不同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为有效开展职业健康规范监管达标活动,我县首先在非煤矿山、危化品领域积极探索和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相融合的机制。凡进入非煤矿山和危化企业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必查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县所有在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都安装了除尘设备,在建危险品企业都按照要求做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
(二)认真开展了职业卫生执法专项检查
一是突出重点。对全县铅酸蓄电池、冶金、制鞋企业、木制家具等企业的员工体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卫生制度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铅蓄电池、冶金、制鞋企业进行了检查。二是抓好落实。严格按照检查工作要求,深入生产第一线,采用检查台账,当场抽检,现场询问的方式对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督促不合格的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检查企业60家,下达执法文书48份,发现隐患190条,责令当场改正96项,责令限期改正94项。三是加强学习,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全省县级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班。为了更好的掌握职业卫生执法工作,我局执法人员还参与了全市组织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查程序现场观摩执法。
(三)积极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今年四月底是第十四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此期间,我县在车站和广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通过横幅、展板现场咨询活动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宣传了《职业病防治法》、《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和国家安监总局避“一规定四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职业病相关知识。宣传周期间,我县一共出去宣传人员3人,企业宣传6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接受咨询人数500余人次。另外,我县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6月13日,在建设东路开展了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活动日当天,组织我局发放职业卫生宣传小手册、宣传资料800余份,接受咨询群众200余人。通过这些老百姓喜闻乐见又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使广大群众对职业病及职业病防治法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提高了他们职业健康意识和职业病防治能力。
(四)切实抓好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通过加强与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工商、税务、统计等部门沟通,掌握用人单位数量和基本情况摸清应申报企业底数,在去年己申报基础上制定今年申报工作计划,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申报工作,根据我县实际,选择对石材加工、制鞋、冶金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率先申报达标。力争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申报企业数不少于40家的任务。
二、几点体会
我县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深刻感到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依然面临巨大压力和严峻挑战。具体讲:一是有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多。存在职业病危害行业领域多、企业数量大、接触人数多。二是多数企业主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对职业病危害不以为然,职业病防治投入不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也不强,得过且过,给职业病防治带来了一定的阻力。三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基础差,有些领导对该工作思想认识有偏差,认识不到位,对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四是执法力度不够。五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水平有待提高。
三、创新方法,进一步做好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一)突出源头防治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
各类建设项目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执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并依法依规向安全监管部门报备或报批,确保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留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欠账”。对于未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责令整改。对不依法落实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建设项目将依法予以处罚。
(二)继续开展工作场所职业健康有效规范监管达标活动
强化用人单位职业卫
生基础工作全面开展,依法查处有关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纠正职业病防治过程中尤其是用人单位不规范行为,有效改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全面提高职业卫生监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实现职业卫生执法计划规范化、执法内容规范化、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处罚规范化,强化职业卫生监管的有效性。(三)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
开展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个宣传周活动,以《职业病防治法》修改6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宣教活动,各用人单位要运用企业墙报、黑板报和闭嘴电视、广播站等渠道,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利用入厂教育、日常学习的机会,向劳动者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让法律法规走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继续加强职业卫生信息统计和申报工作
继续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注重收集用人单位最基本的职业病危害信息,掌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接触人数,摸清本县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信息统计制度,及时、准确统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信息,掌握工矿商贸企业职业病危害及其预防控制总体情况,为职业卫生监管提供科学数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