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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范文1
[关键词] 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管理;监督
[中图分类号]R15 [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673-7210(2009)08(a)-198-03
Analysi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food hygiene management in the railway enterprise
LI Ming1, MA Lanyun2
(1.Ji'nan Railway Institute for Health Inspection and Supervision, Ji'nan 250031, China; 2.Ji'nan Railway Institute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Ji'nan 250031,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 To analyze the implementation of food hygiene management at different levels of quantitative factors in the railway enterprise, hope to provide a reference or hint to the policy-makers. Methods: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was conducted according to the problems found in health inspection and the status quo. Results: There were many favorable conditions and unfavorable factors to implement the quantify levels of food hygiene management system in the railway companies. Conclusion: The system can be successfully implemented by increasing publicity, evaluating the rank firstly and then improving the condition, strict hygienic permission examination, establishing an incentive mechanism and so on.
[Key words] Food hygiene; Public health management; Inspection
食品卫生涉及每一个人的健康,食品卫生水平的提高需要政府部门、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作。为了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鼓励企业自律,自2002年卫生部发出通知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来,铁路企业卫生监督机构就着手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相关工作,但进展缓慢。随着2007版量化评分表的公布和使用,量化评分的标准更加完备。近期个别铁路地区开始对旅客列车餐车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但是全国各地区差异很大,大多数铁路地区停留在只评A级单位的水平上,而且铺开的面不广[1]。其原因有多方面的因素,笔者对铁路企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有利条件、不利因素和对策进行了分析,以期给决策者提供参考或提示。
1 铁路企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不利因素
1.1 各方重视程度不够
首先,企业管理者主要注重生产效益和生产安全,对生活保障和服务水平没有放到突出的位置,致使卫生监督管理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也就没有具体的行动。其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有畏难情绪,企业效益不好,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需要一定的资金进行改造,考虑成本控制的问题,难度会更大,只好不再提出要求,致使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行受阻。另外,食品加工经营单位在铁路内部属于后勤单位,为生产一线服务,管理者认为服务到位就可以了,服务质量要求不高,从主观上不重视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最后,铁路卫生监督机构也没有足够重视或力不从心,辖区经营网点太多,每个点都要评级、改造、验收,工作量明显加大,现有监督力量有限,经费不足,认为应该先保证现有工作不出问题,所以对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采取了延后的做法。
1.2 宣传力度不够
虽然铁路卫生监督机构开设了培训班,对监督人员、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和一部分从业人员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并分发了宣传材料,但是,单位卫生管理人员学习不深入,企业主要负责人不知道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造成申请资金投入少和无投入,并且社会知晓率低,未形成社会普遍要求。北京市公众认知情况调查表明,公众对实施该制度总体认知率还很低[2]。
1.3 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
铁路企业本身就是一个以运输生产为主的单位,对于主业以外的部门管理革新缺乏积极性,管理者把主要精力放到运输生产上,在近几年运输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无暇顾及后勤服务性部门,加之宣传跟不上,监督机构的呼吁不及时,决策者认为虽然节约了监督成本,但是增加了食品经营投入,对整个铁路企业来说意义不大。
1.4 资金投入不足,效益不显著
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求进行软件、硬件设施的改造和更新,需要投入一定量的资金,而投入的资金产生不出直接的经济效益,反映在服务质量上也不明显,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短期效益不显著,也是造成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
1.5 不符合标准的单位难以取缔
在企业内部,考虑到职工群众的生活便利,尤其在偏僻小车站,若取缔了职工食堂,职工就无法就餐,无法保证运输安全。卫生条件差总比没有饭吃要好。铁路监督机构和餐饮经营单位有共同的上级领导,执行取缔难度很大。因此,监督人员也有懈怠情绪。
1.6 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求偏高[3]
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求偏高,铁路许多小加工经营单位难以达标,使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难度加大。它们是为了方便职工而设,没有竞争对手,也不以盈利为目的,分级与不分级对它们来说没有很大的关系,即使列车餐车分出不同等级,但是,每列列车只挂一节餐车,没有竞争者,也达不到让消费者对其进行优胜劣汰选择的目的。
2 铁路企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有利因素
2.1 政令畅通是实施的保证
铁路组织机构严密,管理严格,上级组织下文件,下级组织坚决执行,可以从铁道部或铁路局下文件,限期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效果会很好。
2.2 有强有力的宣传工具
铁道报、铁路电视台、车站和列车广播室、局域办公网、单位宣传栏等多种宣传媒体或媒介,都应加强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宣传,有很畅通的渠道,宣传全方位,效果更明显,有了广泛的宣传发动,才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2.3 铁路食品加工单位软、硬件设施较完备
铁路食品加工单位软硬件设施较完备,多数不需要大规模改造,资金投入相对较少,日常管理较全面,有一整套管理制度,卫生管理水平较地方同等规模的餐馆高,日常考核较连续,考核奖惩制度能落实到实处。
2.4 地方政府推行后能起到带动作用
地方餐饮企业挂出卫生等级标牌后,对不知道卫生评级的铁路职工和管理者都是全新的事物,会促进他们的学习和探讨,从而使他们自觉或不自觉地与之比较,激发他们把自己经营管理的餐饮网点评定卫生等级的积极性。
2.5 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成果
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投入了大量物资,加工经营场所卫生状况有了明显的改善,食品加工设施有了更新,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和落实,台账资料逐步完善,而且成了长效机制,借此良机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会更加顺利。
自2008年北京奥运会后,人们的卫生意识逐渐增强,奥运会期间的各种保障卫生的做法在延续,人们要求食品卫生安全的呼声随着奶粉事件的出现更加高涨,这都有利于该制度的推行和实施。
3 铁路企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对策
铁路企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加大宣传力度。只有少数食品卫生管理员通过培训,了解卫生分级管理制度,绝大多数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不知道这项制度,更不用说广大普通职工。所以,应加大宣传力度,使从业人员和多数普通职工都了解这项制度的内容和作用,才能为这项制度的推行创造良好的氛围。铁路应利用宣传工具多样化的优势,多方位加以宣传,提高职工、家属和旅客的知晓率,为实施该制度打好群众基础。
铁路企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不应拘泥于评分表,可允许有缺项,全面评级、推开,一旦被评级别较低,企业就会引起重视,更有利于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的开展和卫生状况的改善。实施该制度的最终目的就是在现有卫生监督人力资源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证监督质量,逐步改善食品卫生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健康。卫生质量是否改善是实施该制度成功与否的关键。允许企业有一个逐步提高的过程,也是符合现实的。
严格把好卫生许可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许可,使经营者自觉进行设施和管理的改进,这样使容易改进的关键项目先整改到位,对于确实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才能改进的项目,在评估了该关键项对该企业危险性不大的情况下,可以放宽改进时限,边经营边整改,但应对员工作出该关键项的风险提示或警示,在操作时注意,防止由此产生问题。
铁路企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应建立激励机制,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评先挂钩,铁路许多站段已经将卫生管理纳入每月和每季度的综合量化考核,而且分值较高,若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年终先进一票否决。若实行卫生信誉度上等级有奖,降低等级处罚的激励约束措施,企业负责人就会有积极性。
铁路企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宜先易后难,逐步推开。对于行车公寓、酒店、大型食堂先行评级挂牌,然后对中、小食堂、餐车、伙食团(指铁路内小车站或工区内有3名以下炊事人员、30名以下就餐者用餐的小型食堂)进行评级。对10名以下就餐的小伙食团可以杜绝发生食物中毒为底线,对其供餐的品种进行限制,只允许做热菜,禁止冷拼菜,然后适当放宽量化评分表上对硬件的要求,如机械设备、水池数量等。
铁路企业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应加强企业的主动参与意识。食物中毒是影响运输生产的事情,如果行车人员发生食物中毒,就成为行车安全隐患,所以企业负责人应提高认识,为保障职工家属和旅客的健康,保障运输安全,也应该做好食品卫生安全这项工作。
评级后应留出一定的过渡期,作为整改期,循序渐进地改造,然后从监督频次上逐渐调整,让企业适应监督模式的改变。现在各类评级都只有监督机构和被评级单位知道,未评级单位不知道具体情况,形不成“比、赶、超”的竞赛效应。应该利用现代技术从互联网或局域网信息,使他们相互了解评定情况,相互学习和借鉴,共同提高卫生水平。
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工作。为了节约卫生监督人力资源,避免重复工作,尤其是铁路沿线点多、线长,网点相距几十公里,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路上,在日常卫生监督过程中,对食品经营单位附带进行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分工作,积累数据,在全面评分时,就不必每个网点都去几次,这样既是一次宣传,又节省了有限的人力和时间。
对全国铁路系统而言,可按不同地区、不同餐饮类型[4],实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平衡地区差异和行业水平的差异,由各监督机构自行制订评分标准,如列车餐车、中间站伙食团等,与地方餐饮单位有着不同的环境和内部管理模式,只要先评定出等级,便于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卫生水平,就是最好的结果。
[参考文献]
[1]李军,宋仰东,张玉华,等.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评定问题分析[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7,19(2):141.
[2]田建新,常丽媛,高静,等.北京市实施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公众认知情况调查[J].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7,19(5):411.
[3]陈解华,黄飚,龚大福,等.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效果浅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3,10(5):292.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范文2
一、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严格卫生监督队伍管理。
(一)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深入贯彻《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各地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指导以及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卫生监督体系三年建设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好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改善执法条件,完善保障措施,提高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贯彻落实《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国家和省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开发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等业务应用软件。建立国家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落实统计报告制度,加强职业病、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化妆品不良反应等监测网络建设,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卫生监督信息。
(三)规范卫生监督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开展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规范研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现场快速检测方法和标准,提高执法技术能力。在调研基础上做好国家和地方的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认定、命名、授权工作,强化规范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各级卫生监督员的管理。组织修订《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贯彻《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建立卫生监督员国家级师资库。按照新的《卫生监督员培训大纲》和《卫生监督员培训系列教材》组织开展国家级师资培训和省级卫生监督员骨干培训。开展全国卫生监督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工作。
(五)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卫生监督稽查工作,逐步健全卫生监督稽查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深化稽查工作。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一)加强医疗服务和采供血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医疗服务监督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建立完善医疗服务监督的长效机制。注重投诉举报,加大执法力度,狠抓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非法行医大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严格责任追究。组织开展对医疗服务监督人员的培训,加强卫生监督人员能力建设。加强对地方执法和办案工作的指导。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2.继续开展全国采供血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血液安全监督检查,尤其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采供血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基层卫生监督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对血液安全依法监督责任意识和执法监督水平,加强社会监督,逐步规范血液安全监督的内容与方式,积极探索与建立血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积极稳妥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制定《卫生部**年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卫生部关于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暂行规定(试行)》等配套文件,逐步规范巡查工作流程,继续深入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组建巡查队伍,培训巡查人员。督促、指导和推动大型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问题,发现优秀典型,弘扬高尚医德医风。
(三)完善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的法规和技术规范,严格健康相关产品及生产企业的许可,深入开展食品和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
1.做好《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规范》(**年版)的颁布准备;完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拟定《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办法》、《食品卫生监督协查通报暂行规定》,修订《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指南及评分表;加强危险性分析方法在食品卫生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应用,做好《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中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修订工作;开展食品卫生法规宣贯和《食品卫生法》宣传周工作;认真履行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职责,做好食品法典相关工作。
2.规范涉水产品监管审批范围,逐步建立统一的化妆品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国产涉水产品的许可程序、条件和要求;以戊二醛和次氯酸钠类消毒剂的卫生许可改革为切入点,探索消毒产品审批改革模式;加强对检验机构的动态监督管理,开展对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的飞行检查,严肃处理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检验机构。
3.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对乳制品、婴儿配方食品、蜜饯三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面实施卫生信誉度管理。严格实施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进一步提高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和自身管理水平。对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卫生信誉度分级管理试点工作。
4.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管水平。积极推广《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在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全面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重点查处非法采购和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使用添加剂和使用不合格调味品等违法行为。对餐饮业全面实施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对农村的学校食堂和餐饮单位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公共卫生管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农家乐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措施。
5.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健康相关产品国家抽检工作,开展对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违法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围绕与消费者健康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落实好**年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的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计划,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结合**年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对餐饮业原料使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批号及标签标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实施《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四)加强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
1.紧紧围绕各地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职业病危害人群,重点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检查,狠抓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查处。职业卫生以煤矿、制药行业、农药生产企业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为重点,放射卫生以放射诊疗机构和核设施为重点,采取自查、交叉检查和重点督察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落实情况。
2.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取得各级各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规范诊断鉴定活动。
3.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监督工作,采取措施扩大对重点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群体的监护覆盖面。继续做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开展试点地区初期评估工作,适时开展阶段总结和交流。继续做好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评审工作,制订管理办法,完善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发挥示范企业的示范作用。
4.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工作,开展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的监督检查。开展对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的重点监督检查。查处一批、曝光一批不合格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
(五)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1.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制定重点公共场所卫生规范,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标准修订工作。
2.组织开展全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和农村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有重点地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宣传培训,提高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水平;根据《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要求,建立全国饮用水水质和水性疾病监测网络。
3.加强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总结推广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试点经验;做好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管理试点工作。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范文3
一、进一步完善我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市卫生局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推进我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启动区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自估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扶持下,积极做好我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卫生监督装备水平,做好省下拨的各项卫生监督装备的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制度建设,使卫生监督网络整体执法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围绕重点,扎实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工作
(一)继续抓好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以“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导致的婴幼儿泌尿系统结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为鉴,按照卫生部门的职责,狠抓各项食品卫生监管措施的落实,做好全区餐饮消费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打击私屠滥宰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建立我区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尤其是加强对农村乡镇中小学校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餐饮业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以存在粉尘、铅、镉、有机溶剂等职业危害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行为,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健康权益。依法查处未履行法定责任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放射诊疗管理办法》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健康监护管理。
(三)加大打击非法行医的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巩固以往整治成果,加大打击力度,防止非法行医现象出现反弹。以开展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加强督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对外承包、出租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以及违法违规开展性病、医疗美容等违法行为。重视群众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依法保护群众的监督权利和健康权益,及时曝光大案要案、违法医疗广告和“医托”等欺诈群众的违法行为。
(四)抓好相关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按照省、市有关部署,以住宿业为重点在我区推行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监督管理制度,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加强对游泳场(馆)、理发美容店、公共浴室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加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环节和重点化妆品卫生质量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继续做好我区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试点工作。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范文4
【摘要】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是实现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基础,作者从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整理规则、建档和管理流程入手,介绍了镇海区卫生监督所行政相对人档案管理模式,并进行了优势分析,以期为同行提供借鉴。
【关键词】行政相对人 档案 管理模式
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是卫生监督机构综合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真实记录,加强这类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是深人发展卫生监督事业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根据《浙江省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整理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镇海区卫生监督所结合实际,建立了辖区内的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管理模式,现介绍如下,以期为同行提供借鉴。
1基本情况
1.1镇海区卫生监督机构基本情况
镇海区卫生监督所负责辖区内6个街道(镇)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目前共有在职职工36人,其中一线卫生监督人员26人,共设5个科室:办公室、综合监管科及三个分所。办公室主要负责党、政事务的综合管理;综合监管科下设发证窗口,主要负责业务工作的综合管理,包括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统管和指导工作,全区生活饮用水卫生、化妆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卫生、传染病卫生及消毒产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分所主要负责管辖街道(镇)内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并配合综合监管科完成其它类别卫生的监管工作。该所对监督员实行网格化、责任制管理,一名监督员包干负责一定数量行政相对人的监管工作。/
1.2镇海区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基本情况
目前,镇海区共设6个街道(镇),区域面积246平方公里,总人口45.3万人。根据卫生许可(申报)数据统计,至2008年6月30日,有效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共7500户,其中食品卫生类5678户、公共场所卫生类1198户、生活饮用水卫生类5户、职业卫生类359户,放射卫生类16户,医疗机构卫生类253户。
2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整理规则
2.1归档范围
镇海区卫生监督所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进行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磁性载体、电子文件等历史记录。凡是反映行政相对人管理的行政许可、变更、延续、复核、日常监督管理、不良行为、注销等活动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该所制订了详细的《行政相对人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2.2归档要求
2.2.1归档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能齐全、完整地记录对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管理的全过程。
2.2.2纸质文件材料的纸张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字迹材料必须使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等符合档案要求的耐久性材料。如原件为圆珠笔字迹、传真件、复写件等有不耐久性字迹材料的,应复印一份附在原件后作为一份材料一并装订,且应编页号,并在复印材料正上方的空白处写上“复制件”。//html/jianli/
2.2.3归档文件材料不得带有普通钉书针、回形针等易腐蚀的金属物,应去除后归档。
2.3保管期限
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档案的保管期限以申请单位的有效期为准,一般在申请单位歇业满五年后,即可销毁。
2.4归档时间
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的文件材料处理完毕后,各科室(分所)应及时收集、整理,当年的所有文件材料最迟应在次年一月底前归档,具体时间为:(l)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文件材料应于卫生行政许可出证之日起二个月内归档;(2)复核(年检)、注销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归档;(3)监督管理活动的文件材料应及时收集,可按年度整理,最迟应在次年一月底前归档;(4)不良行为文件材料(即不良行为登记卷目录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自结案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资料收集和卷目录登记工作,次年一月底前完成组卷归档工作。
2.5归档方法
2.5.1卫生监督行政相对人整理成相对独立的保管单位,行政相对人的管理文件材料按照卫生许可证发放,建立一证一档,职业危害企业按申报建档,建立一户一档。若一个行政相对人有多种监督类别,按许可证分别建档。一个行政相对人档案可以整理成一盒或若干盒,如多盒应排列在一起,并在档号后编上分号,如:***一1、。。。月。//zuowen/
2.5.2一个行政相对人档案分别由行政许可(申报)、变更、延续、复核、日常监督管理、不良行为、注销共七类的若干卷组成(以下简称七类)。以同一年度下每一类的文件材料为一卷(件)整理归档。
2.5.3档号编制
2.5.3.1制订全宗内行政相对人档案的各类代码:(1)10种卫生监督类别分别用“01”一“10”代码表示;(2)6个街道、镇(即地区)分别用a、b、c、d、e、f代码表示。
2.5.3.2各类行政相对人档案,档号由“监督类别及地区号一案卷号”组成,“监督类别及地区号”填写监督类别与地区的组合代码,一个监督类别同一地区的档案编一个流水号,如“ola一0015”。
2.5.3.3档案编制流水号时,按照许可(申报)的时间顺序(如时间相同按照许可证号顺序)排列、编号。
2.5.4目录编制
2.5.4.1行政相对人登记档案目录。包括档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地址、许可证号(或申报号)、发证日期、注销日期、备注七项内容,为便于分别检索、统计食品卫生中餐饮业、生产加工业、自制零售业、食品经营业的行政相对人档案,要求在“备注”栏中填写相应类别的代字:餐、生、自、经。
2.5.4.2盒内目录。盒内目录分总目录和分类卷目录。/
2.5.4.2.1盒内总目录。包括件号、内容、日期、页数、备注五项,放在盒内文件材料的最上方,在该年度资料整理装订完毕后填写。每盒编一个流水件号,并按年度一类别排序填写,同一年度按照“七类”的顺序,产生几类文件材料依次填写,没有文件材料的类别不用填写。
2.5.4.2.2卷目录(即件内目录)。卷目录放在该卷文件材料的最上方,根据“七类”卷的性质不同,项目设置有所区别,“不良行为登记卷目录”包括序号、处罚文号、案由、起止日期、违法事实、处罚决定、备注七项内容,其余“六类”卷目录包括序号、文号、文件题名、日期、页号、备注六项内容。在各类卷目录右上方设置档号章,包括全宗号、类别号、案卷号、件号四项内容。同一年度每一类的卷内文件材料应将结论性的放在前面(如许可核准单),其余按文件材料依次形成的时间顺序排列、编序号。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范文5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作业场所卫生标准要“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化学、物理因素浓度或强度是否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可根据技术检测结果,依据对应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标准作出明确判定;防护设施的“有无”很容易判断,但其是否符合标准则在监督中较难判定。现场监督中,判定冲淋、洗眼设施是否“靠近可能发生相应事故的工作地点”(《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中要求半径小于15m)不难,但是对布局的有害无害分开、通风设施的“符合”与否,则大多停留在简单的经验判断上。若对其是否“符合”进行判定,一般需要借助现状评价报告。但目前的现状是,多数企业最多只是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其主要存在的化学、物理等常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不涵盖作业场所卫生标准要求的布局、通风、照度等,也就难以对其布局、通风设施等作出“符合”与否的判定。因此,在目前的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中,对防护设施是否“符合”作出判定并不容易。此外,对防护用品的“符合”判定也有不小困难。现行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过于庞大繁杂,甚至晦涩难懂。比如《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护听器的选择指南》等等,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过于繁杂,不要说职业卫生人才欠缺、管理不完善的多数中小企业,即便是有着较高专业水平的监督管理者也很难一一掌握这些标准和规范。过于精细繁杂的标准难以为实际监督工作中的判定提供便捷的指导,反倒减损监督的效能。
亟待完善的一些细则。1)相关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义务的规定内容不详。很多企业配备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知识匮乏,对相关法律、法规一知半解,无法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职业卫生培训流于形式,不能真正满足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需求,有培训无效果的“无效培训”现象十分常见。虽然《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对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培训作出了规定,但是对劳动者的培训规定仍待增添。《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虽然对“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日常监测”作出了规定,但是由于“日常监测”的人员条件、器具设备、项目和频次等相关细则至今空白,使得操作依据缺失,企业不知如何履行义务,监督也十分乏力。2)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义务履行约束不足。法律、法规明确了劳动者的权利和用人单位的义务及责任,但劳动者对应的义务却没有法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不履行则教育”,对劳动者约束宽松,但因现阶段很多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并不强,实际上放纵了少数劳动者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最终侵害的是劳动者自身健康。
《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经过资格认定有明文规定。实践中,此资格认定基本体现在对执法人员身份要合法的法律性要求上,而对技术性的要求则并不严格,缺少系统全面的专业技术性培训。比如《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二六条、第三十八条中针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和第七十八条“严重损害”的执法操作,都比较模糊,也欠缺相应专业技术培训。
建设项目一般包含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和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4]。可行性论证阶段属于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最终阶段,可行性论证阶段在施工阶段之前,因此,对于未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预评、仅进行控评就申请竣工验收的企业要区别对待:如果施工阶段时长超过两年,在竣工验收时才发现企业未在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预评,那么该违法行为被发现时也已超两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不应对企业进行处罚;若发现违法行为时尚未超过两年,根据相关规定,理应对企业进行处罚,但建议给予警告。因为绝大多数预评和控评都未进行的企业,并未因此而受到处罚的现象客观存在,所以给予警告既保持与规定一致,又稍许兼顾合理。
中国目前的职业安全卫生标准规定了庞杂详细的技术标准,一般的劳动者难以完全熟悉该类技术规定;而作为行政主体,未必比用人单位更了解实际的生产环境,因此其制定的通用的标准过分详细化反倒减损了其科学性[5]。补充既不失科学性、又兼顾便捷可操作性的对布局、设施、防护用品等职业卫生监督的依据,对于促进职业卫生监督工作是很有必要的。同时,应完善防护设施等方面不符合要求时的对应法律责任,比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对有害无害不分开的明文罚则。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范文6
1、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卫生监督体系标准化建设和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成果。强化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践应用,确保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以及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行政处罚、投诉举报等全模块应用和全员使用,保证系统功能得到全面发挥。
2、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狠抓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加强卫生监督协管的考核和指导,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内容、操作程序、考核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和深化卫生监督派出机构内涵建设,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力量配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覆盖率力争达95%以上,形成以市卫生监督所总牵头,县(区)卫生监督所为主导,卫生监督分所为依托,乡镇及村级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服务基层”的卫生监督网络。
3、卫生监督队伍建设与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和省卫生厅以及我市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制定卫生监督员培训计划,建立市级卫生监督专家培训师资库;开展基层卫生监督复合型人才及卫生监督紧缺人才的培训工作;按照卫生部要求做好卫生监督员网络培训工作。认真实施新修订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以规范行政处罚和执法文书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强化卫生监督机构行风建设,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
二、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
4、打击无证行医。不断拓展各种排摸渠道,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取缔无证违法行医行为,持续保持对无证行医的高压严打态势;抓好大要案件查处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重视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5、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继续采取“天天到、周周查、月月清”的方式不断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经常性卫生监督力度;加强医疗技术许可后的监管,深入开展医疗技术分级监管工作;加大医疗事故行政处罚和事后监管力度。
6、采供血监督执法。加强对采供血机构的日常检查,规范采供血行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三、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工作
7、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进一步规范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加大饮用水和二次供水监管力度,严格供水单位卫生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全面落实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任务;健全完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机制和规范,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县级以上疾控机构饮用水实验室检验和卫生监督机构现场快检能力建设;加强饮用水卫生宣传工作。
8、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认真贯彻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扩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覆盖面,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游泳场所、洗浴场所量化分级实施率要达到100%;继续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相关建筑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
9、学校卫生监督。认真贯彻《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加强同教育部门的沟通协调,以学校传染病防治及饮用水为主要内容开展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管理、晨检措施、教学设施卫生与环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有关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学设施与环境、消毒管理等监督抽检力度,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
10、放射卫生监督。以创建环保生态市为契机,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放射性危害控制和防护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保护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督促各级各类医疗单位开展放射工作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放射防护知识培训。
11、职业卫生监督。强化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县(区)覆盖率力争达90%以上。
12、传染病防治监督。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以医疗废物处置、消毒隔离和传染病疫情报告为重点开展督查,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分类、交接、收运等工作,确保集中回收处置工作运转有序;加大对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卫生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的卫生安全;组织开展“放心餐具”工程行动,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力度,完善与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