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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范文1
1.1个别企业对安全培训责任不够重视 部分单位对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重技能培训,忽视安全培训的现象。特别是农民工用工时间短、流动性大,企业不愿花费成本进行培训;而大部分农民工安全意识差,维权意识薄弱,对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不是很高,甚至不愿参加培训,农民工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的现象尤为突出。
1.2安全教育培训投入不足,经费落实不到位 目前还没有建立完善的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机制,政府没有足够的农民工培训保障体系,没有建立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投入机制和渠道,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安全培训投入问题。一些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小的企业不愿意在安全培训方面过多投入,没有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培训经费;一些企业虽然提取了培训经费,但侧重于技能培训,用于安全培训的经费不多;一些小企业由于职工工资总额较低,提取的费用根本不能满足企业安全培训的需要。
1.3安全教育培训针对性不强,培训质量达不到要求 个别企业培训走过场,为了培训而培训,培训课时不够,教学内容不足,授课方式呆板,培训效果不佳。特别是在农民工培训中,普遍存在基础薄弱、条件简陋、标准较低等问题,没有开发针对农民工特点的安全培训内容、教材,针对性不强,培训方式多限于课堂教学,培训时间不能保证。有的企业培训档案不全、培训记录不完整,在一些小企业存在安全培训档案造假应付检查的现象。另外,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具有教育对象分散且流动性大、教育层次不齐、教育时间不定、约束力不强等特点,致使农民工教育培训质量难以保证。
1.4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行业差异较大 不同行业和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平衡。高危行业相对较好,规模以上大中型企业普遍较好,而本身没有培训能力的众多小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小型企业,培训工作十分薄弱,导致农民工安全培训缺失。
1.5监督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 一是对培训机构的约束不够,培训考核欠规范,对培训质量缺乏严格的评估检查。二是对高危行业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缺乏力度,岗位人员资格证书过期未复审、未持证上岗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1.6安全教育培训协调机制没有形成 农民工培训涉及安全监管、劳动保障、工会、农业、教育、工商、供电、建设、财政等多个部门,需要各个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相互配合才能做好。目前这种配合协调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需要政府加强指导,从培训规划、培训经费、培训组织、培训机构上予以保证。
2.加强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2.1将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总体规划 各单位和部门要完善相应的规划内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把农民工作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对象提出明确的培训目标、措施和要求并积极实施。
2.2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 将安全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纳入监察执法的重要范畴,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培训专项督查,督促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员安全培训,特别是对高危行业新招录的人员,必须实施强制性岗前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方能上岗作业。对不履行全员安全培训义务的高危企业以及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就安排上岗作业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2.3增强培训针对性,提高培训质量 一是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分析,完善不同培训对象特别是适合农民工的培训模型,做到培训形式多样化、培训对象层次化、培训方法多元化、培训内容实用化,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因人施教,增强培训针对性。二是组织开发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培训教材,编写《农民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下发各生产经营单位,供学习使用。三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传授安全知识,积极倡导采用动画、幻灯片和多媒体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培训,强化实践教学,增强培训效果。四是强化培训考核。抓紧建立统一考核题库,严格考核标准,严格教考分离,确保培训质量。五是完善培训机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有关安全培训机构质量评估考核细则,提高认证标准,对培训不规范、培训质量不高的培训机构,及时淘汰或降级。
2.4加强安全培训法规制度建设,继续推进以农民工为重点的全员安全培训 一是针对当前农民工安全培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完善农民工安全培训相关政策措施。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特种岗位人员及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推进高危行业全员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四是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电视培训等普及性培训活动。五是把对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结合起来,组织对没有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开展送教上门活动。六是整合培训资源。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范文2
[关键词]农民工;教育培训;思想观念
引言
伴随着我国农民工就业规模的持续扩大。调查数据显示,全国农民工总量已从2010年的24223万人增至2015年的27747万人,增加了3524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从2010年的15335万人增至2015年的16884万人,增加了1549万人。不过,农民工接受过技能培训的比例总体偏低。缺乏技能,影响着农民工的就业能力。不少农民工找不到称心的工作,企业也招不到有技能的农民工。为此,国家提出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每年培训农民工2000万人次左右,基本消除新成长劳动力无技能上岗现象。事实上,近年来人社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已实施了一系列职业培训计划,如“春潮行动”“星火计划”“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成为农民工提升技能的“及时雨”。2014年、2015年这两年,全国培训农民工均超过2000万人次。具体到2100万人次的培训中,其中1000万人次左右,是农民工初级工培训,也就是由普通工人到技术工人的培训;另外1000万人次左右,是农民工在现岗位上,接受从初级工到中级工、高级工的培训;还有100万人次左右,主要是高级技能人才的培训。而随着城市的发展需求增大,建筑行业的迅猛崛起,农民工已经成为建筑行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建筑行业民工使用现状尤为突出:①建筑业农民工短缺,供需矛盾较为突出。据了解,大部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3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了项目用工总人数的90%左右,且文化程度较低,大多数为初中文化。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大量减少,只占10%左右,文化程度为高中以上。②技术工人(主要指模板工、钢筋工、砖抹工),经过技能培训,持有职业资格证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之和,只占总技工人数的5%,虽劳务队持有较多的职业资格证,但不是现场作业的工人。人、证不符。③安全意识淡薄。虽然总包单位对进场工人行了安全教育,但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不拴安全绳,不戴安全帽的工人比比皆是。④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架子工等)因劳动主管部门强制要求,持有操作证的占本工种的98%左右。而今,各建筑公司为满足施工生产发展的需要,不断寻求开拓创新与农村建筑队签定劳务合同,以农村建筑队提供劳动力(包括技工、普工)来解决施工生产中劳动力的不足,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进入二十世纪末期至二十一世纪初期,农民工在各大建筑公司所占有的比重愈见增大,庞大的农民工队伍为公司不断创收增益的同时,受自身思想观念、价值标准、工作需求、文化素质、法律知识乃至于人生态度等方面的影响,加之现今的有关农民工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和完善,因此,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很容易造成类如伤亡事故等诸多问题,而针对农民工这个庞大群体的一些基础教育培训也就很有必要。
1建筑公司的农民工教育培训现状及原因分析
1.1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建筑公司的项目工程均通过劳务招标的方式将劳务工作分包给有资质的劳务公司完成。劳务公司的现场管理以及对民工的教育培训落实问题也就存在一些缺陷。在农民工教育培训的落实上,部分项目部的安全教育仅仅停留在纸上,很难完成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一些安全知识考核也仅仅是靠民工之间相互抄写或完成,同时,各个工种之间的培训也未得到具体的细化,而是多个工种混合一起培训。这就造成了大多数没有掌握基本岗位知识和操作安全的农民工上岗。民工的教育培训仍停留在比较浅显、基础的层面上。1.2农民工自身素质偏低。民工受城乡管理的局限性,在思想上的小农意识很难转变过来,这也跟遗留的传统文化思想有关。他们进入城市,对自身身份很难有一个转变,由于家庭条件等诸多因素,他们会产生一种自卑感,出于这种原因,他们自我保护意识非常强烈、很少与人沟通,对自身身份的转变很难有一种认同感,他们所关心的更倾向于眼前的工作和收益,极为容易忽视自身的长远发展。由于城乡生活水平差距的存在,民工对于自身的长远发展和知识文化的需求不是特别需要,自身对培训重要性的认知欠缺,也就造成了民工教育培训的主动性不是很高。同时,受经济条件的影响,在除去平时日常生活需要的开支后,于教育培训等方面支付能力有限,对于教育培训和知识的增长缺乏有效动力和积极性,因而他们很少愿意投入经费和时间去参加培训。1.3公司针对农民工培训的制度不完善。公司实行劳务分包制度,因此在各个项目的管理上略有欠缺,同时,公司也缺乏有效的针对农民工的管理制度和针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制度。对于公司而言,现有的师资水平有限、实训能力不强、实作设备较差,培训缺乏系统性、科学性的教学大纲,使实际培训中授课时间、授课内容都没有达到有关要求,培训的效果不理想。这也给民工的教育培训带来了困难。现今,建筑行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在承包工程后,再次将工程承包给劳务公司。对于劳务公司而言,它的直属管理层在承接到工程后往往是临时以“抓壮丁”的方式,招募农民工,在大致讲解一些施工注意事项和施工要求的情况下,完全或大部分实行“放任制”,出于是临时组建的班组,加之农民工的流动性较大、项目现场管理的松散和培训的投入与收益不成正比,劳务公司在很大程度上不愿意出钱组织民工参加培训,即便是进行培训,也是以应付为主、草草了事。1.4公司对于民工用工信息和劳务公司公司信息缺乏一系列有效的管理制度。出于民工的流动性和管理制度的欠缺,公司尚未建立专门的针对民工用工信息的档案管理,这样就给公司发掘一些有长远眼光和发展前途民工进行人才储备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同时,针对劳务公司信息管理也存在缺陷,由于长期以来,公司跟一些固定劳务公司的合作模式,使得劳务公司在竞标工程承包时缺乏有效的竞争,这样就很难促进劳务公司为提高效益而提升自身人力资源的素质,很难促进他们对民工展开有效的基础和技能培训。1.5农民工正逐年减少。80年代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相对来说比老一辈农民工所受的教育、学历要高一些,因建筑业劳动强度大,露天作业,属于脏、累、差、险的劳动密集性行业,其各种环境与制造业,服务业、电子业等相比有较大差别,他们的预期比长辈高,而吃苦耐劳的精神比长辈低,致使他们不愿意到建筑业工作。农民工文化素度较低,技能较低。一是大多数农民工对培训的认识不够,一部分农民工具有忙时务农,闲时务工的特点,使得一些农民工认为没有必要参加培训;二是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不完善,在建筑业中,部分岗位不需要多高的技能,所谓的技术工人也是靠在实际操作中,师傅带徒弟,亲戚老表相互传、帮、带中来掌握基本的操作技能,觉得似乎没有必要参加培训;三是未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人可以随便在那个工地工作,与持有证书的工人领取一样的报酬,培训自己还要承担费用。而对于民工来说,他们进城务工不外乎是以挣钱为主。哪里价格给的高、哪里工资能按时拿到手就往哪里跑,形成了操作人员选择企业的局面,且流动性极大。没有稳定的一线操作队伍,以及为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环境,不能完全达到按规定做而存在风险等因素,造成了管理难度加大,教育培训、技能提升等问题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2针对以上情况,建筑公司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部分对策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范文3
关键词: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中图分类号:F406.8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0155(2016)08-0007-01
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对煤炭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煤矿企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煤矿企业不断引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逐渐实现了机械化、自动化为一体的生产体系,但煤矿安全问题受到了巨大的考验。根据相关资料显示,煤矿安全事故中,有80%以上的原因都与职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安全技能有直接关系,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责任重大。
1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一方面,煤矿企业生产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企业安全生产的目的在于保护职工的生命和健康,保证企业安全与发展,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基础。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加强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助于煤矿安全生产顺利开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作为高危行业,煤矿安全生产责任重大。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煤矿企业必须从职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入手,不断地提升职工的安全技能与安全意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与管理的整体水平。这样才能避免煤矿事故的发生,可见,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具有重要的作用。
2现阶段我国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存在的不足
2.1没有建立完善的长效培训计划
尽管煤矿企业相关领导以及安全管理人员,早已意识到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意义重大,也针对煤矿安全问题进行了培训,但是,这些培训往往是短暂性的、阶段性的,注重职业取证的过程,培训的效果不容乐观。另外,很多煤矿企业仅仅针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工作,当职工上岗后,后期几乎没有培训要求,加上煤矿职工每天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很难召开。总之,现阶段我国煤矿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影响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2.2安全培训方式单一,内容陈旧
进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主要目的在于保证安全前提下,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提高生产的质量与效率。这就需要将安全理论用于实践中,而很多煤矿企业安全培训的形式集中在理论培训中,包括专家讲座、安全宣传片等等。尽管职工当时接受了这些内容,但由于其不是主动接受的;尽管其拿到了相关的培训合格证书,但职工在煤矿实际生产中却不能对这些安全理论加以实践,导致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收获甚微。
2.3煤矿企业职工文化素质基础较差
目前,我国煤矿企业职工以农民工数量最多,其文化素质基础较差,在培训教育过程中很难接受有关内容,对教育培训的内容不能理解与掌握,更谈不上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另外,煤矿企业内部管理与控制体系缺失,导致职工从心里不愿意接受安全培训工作,给职工安全培训造成阻碍。
3加强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措施
3.1强化职工安全法律意识
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井下安全问题至关重要。国家根据煤矿调查报告等,出台了关于煤矿安全监督条例等法律条文,规定了煤矿职工每年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煤矿企业,需要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文件,加强对职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升职工安全意识,对于不能够按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个人或领导,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处罚措施进行处罚,提高职工对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
3.2制定长效安全培训计划
煤矿企业在完善企业管理工作的同时,需要意识到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在此基础上,需要根据企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生产目标的长效培训计划,保证企业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提升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效性、针对性以及系统性。
3.3优化安全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建立在煤矿生产实际以及职工实际生活基础上,收集职工身边的事,将其作为教育培训案例的引入话题,这样更加能够触动职工的内容,保证教育培训的效果。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不是简单的讲座,也不是照本宣科,应该立足于职工实际情况,不断的扩展安全培训的内容。另外,在新时期,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的方式也必须加强创新,充分利用现代化多媒体、矿井仿真模拟系统等,不断的扩展职工的安全知识面。除了安全讲座外,还可以开展现场安全培训机制,利用现场的案例剖析,提高培训的直观性、形象性,提升培训的整体效果。
3.4加强职工安全培训过程管理
安全讲师是煤矿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中坚力量,不仅需要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也需要具有良好的业绩,只有通过相关的考核后才能给职工进行安全培训。讲师需要根据职工岗位、文化素质基础等差异,合理的调整与掌握理论知识讲授的快慢。培训的内容中不仅需要包括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能,同时也需要注重对职工的安全素质培养。根据煤矿企业制定的安全培训计划等开展培训,还需要完善培训机制,建立有效的培训效果考核机制,对职工接受教育培训的效果以及讲师培训成果进行评定。培训考核的结果需要和讲师的工资奖金挂钩,与职工的升职、待遇等挂钩。只有这样,才能提升讲师与职工在培训过程中的积极性。对于严格按照培训要求完成的职工,需要全额兑换奖金、工资等;对于完成一半以上,但是还没有修完学分的职工,应该给予一定的处罚,同时兑现各类奖金。针对不同的受训群体,讲师还需要因材施教,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合理的划分各类受训群体的必修课程结构;同时根据职工岗位学历要求等,设立基础理论进修班、安全知识延伸课程等等。
4总结
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责任重大,不仅关系到煤矿企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也和煤矿企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联系。现阶段,我国煤矿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还存在培训内容单一、方式枯燥,职工安全意识差等问题,还需要建立长效的安全培训机制,注重对培训过程的管理,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切实的提升煤矿职工的安全意识,为煤矿安全生产打下基础,促进我国煤矿事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小荣.煤矿企业现代安全教育与培训方法研究[J].山东科技大学,2014,15(2):114-115.
[2]虞海燕.煤矿安全教育培训的现状分析及方法措施[J].华东科技,2014,23(9):99-100.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范文4
一、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党政分工和部门分管责任制
《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要求,煤矿企业各级党政领导要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应实行责任分工,并由书记分管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较适合。各级安全监督部门应负起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具体工作,并落实部门分管责任制,主要措施有以下五条:
1、公司级安全监察部门应制定年度指导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聘任教师、举办各类安全技术培训班。如特种人员培训班,采掘班队长培训班、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等。
2、矿井安全监察站应制定年度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主要围绕举办采掘机运队职工年初分类复训班;新工人岗前安全培训和转岗人员培训班,部分特种人员培训班,如电机车、电瓶车司机、放监炮员培训班,以及“三违”人员教育班等。
3、上级安监部门对下级安全部门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督查和考核责任。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下属单位进行落实计划考评或抽考,可与督查和考核安全管理制度同步进行。
4、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制度。所有入井人员或地面岗位人员都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重点抓好采掘新工人跟班培训制度的落实。凡未从事过煤矿采掘作业的新工人,必须与老工人签订现场跟班培训协议书,各队队长和班长为责任人和监护人。各矿安监站还必须跟踪反馈新工人跟培情况、定期组织复训。
二、加大安全教育培训投入,完善各级安培中心室设施
本着“管理、设备、培训”并重的原则,煤矿企业在制定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把安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更改资金计划范畴。安全教育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公司企业和二级培训中心室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室设施补套,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费等项目。如永安煤业公司两年来共拨出120余万元用于安全教育培训专项费用,公司培训中心室和下属8对矿井安培中心室同步投入,包括教室装修、课桌购置,每个矿井配置大彩电、VCD全套设施,以及每年度拨给各矿井的安全教育培训基金等。
该公司经过改造和完善后的各基层矿井培训中心室,设施齐全,环境优雅,使各基层矿井职工受训时有一个良好的安全培训环境,借助现代先进的电视电教设施,随时可供播放安全教育片,有利于拓宽培训知识面,把煤矿井下采掘机运工种操作动作搬到课堂,尤如现场观看一般,无论是老工人或是新工人都能提高受训效果。
三、安全培训要讲究针对性、实用性,培训方式力求多样化
当前,随着煤矿用工制度的改革,新招的采掘工人大多是外省的农民工,平均年龄一般在34岁左右,文化水平小学及以下的近90%。岗前安全技术培训理论过深过多往往难以接受,培训时光靠理论灌输往往觉得枯燥无味,收效甚微,如何改变这种被动培训现状,可采取以下对策:
1、公司可投入资金引进“VCD”制作设备,培养专业人才,组织力量现场拍摄采掘工种操作电教片;矿工自救与互救系列片;机电运输事故案例片等作为安全技术培训补充教材。
2、培训对象可采取因人施教的办法。如对从事过煤矿采掘作业和从未从事过的人员分别制定培训时间。
3、编制安全知识1200问,作为采、掘、机、运工人安全培训的补充。如采煤工、掘进工、班队长、300问安全知识,印成小册子,人手一册,要求在三个月内完成熟记任务,可由矿井机关部门人员分别落实包队包人员完成抽考工作。
4、安全技术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如对担任特殊构造带和急倾斜工作面回采队的作业人员,可另行举办特别培训班。
5、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做到学用结合。与现场工程质量、隐患整改、"三违"情况相结合,综合考评安全技术培训效果,并与安监站、各队队长、支部书记连带考核,体现齐抓共管的责任。
以永安煤业公司为例,仅2002年就制作各种安全电教片达15篇之多,编制1200问安全知识五千余本,一次性发给各对矿井,所有矿井一级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各工种岗位人员人手一册。这些1200问安全知识小读本,围绕煤矿采掘工作面,安全规章制度,顶板、通风、火工放炮、机电运输和防治水等主要安全管理方面的内容,用最简短和通俗且易学易记的语言组成1200问,作为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从业人员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的有效补充。
而安全电教片则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从井下采掘工作面现场拍摄出的素材,真实感人,其中还穿插因工种操作不当或违章冒险蛮干造成的事故案例,通过写进有关煤矿安全规程内容,通过解说和文字旁白等方式汇集在电教片中,使受训人员,那怕是新工人一看就懂,尤如身临现场一样,同样可从理性认识中悟到感性知识,受训从业人员观后普遍反映实用性和可教性都很强。
电教片下发到各基层矿井之后,给基层安监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培训提供一条捷径。扭转了过去那种枯燥无味的培训方式,使每一批受训人员可收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四、必须致力于营造浓厚的矿山安全文化氛围
围绕营造浓厚的矿山安全文化氛围,可以有效地促进和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如何把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到与现时期安全管理水平相适应呢?我个人认为除了各级管安全的第一、二把手重视外,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还必须开动脑筋,提合理化建议,集思广益,点子要有针对性,措施要得力,主要途径有以下几个方面:
1、配合各阶段安全中心工作悬挂大幅横标,并做到常换常新。如宣传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贯彻中央和省有关电视电话会议主要内容等。
2、各矿井可在广场和住宅区醒目地段设立灯光安全警标,让从业人员时刻注意安全。
3、把有针对性的安全警示牌用搪瓷铁片制作后悬挂到井下各作业点,运输大巷和提升上山,机房峒室等要害部位,使从业人员在现场或路经现场时牢记安全莫违章。
4、各基层队部可悬挂公司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三违处罚条例,民爆物品管理规定和各项安全补充规定等安全教育材料。
5、井上下机电设备装上搪瓷制作的安全警示小牌,时刻提醒电工和非电工应按章操作,不可麻痹大意或越岗违章触动动力设备。
6、制作各工种案例教育片,不定期组织职工观看案例片,使从业人员接受案例片教训,从中得到安全教育启示。
7、建立安全宣传专栏和黑板报,落实责任人,配合各个时期安全活动搞好安全宣传工作。
8、公司设立有线电视播放专题;由各单位政工办负责收集安全稿件,及时宣传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范文5
关键词:农民工;管理:使用
中图分类号:TU721+4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0)03-0103-02
1 做好农民工的管理,是现实情况提出的客观要求
众所周知,在我国目前的建筑市场生产一线的生产工人,有80%以上都是农民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这样认为:施工企业是在依赖农民工而生存!从这个角度来说,施工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应该把管理和使用好农民工当作企业自身生存发展的一项战略,以确保企业所需农民工来源的稳定;建立与企业收缩或扩张规模相适应的农民工使用调节机制;确保高技术含量岗位农民工的稳定。
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保护农民工权益正是新《劳动合同法》立法的重点。企业必须面对《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新的实际情况,对自身的用工行为及用工方式进行重新分析评估,作出既适应《劳动合同法》法规又顺应客观情况变化的调整;制定既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又切合实际的管理措施,能有新的机制来管理和使用好农民工。
再者,农民工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他们用汗水争取自身生存的权力,通过以承担家庭责任、自谋职业的方式,减缓着社会的就业压力,承担着社会的责任,应受到社会的支持和尊重。但因受自身生存环境和接受教育程度的制约,他们绝大多数人从事的是简单的工作、技能相对不高、就业面狭窄、自我保护能力差,只能靠劳动力付出换取回报,构成了社会的独特群体――弱势群体,应受到社会的关注和保护。因此,如何去尊重他们的劳动,让他们流汗不流泪,让他们生存权利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笔者认为用人者必须从企业的生存、对社会的责任和维护社会良好公德的角度,去对待、思考农民工的管理问题,充分认识到农民工的管理和使用不仅仅是一个解决民工的工资问题,同时是管理者对自身企业和整个社会负不负责任的问题。
通过对项目的管理实践和思考,结合新-的情况,综合农民工的特性,我认为以下几点是农民工使用和管理中的关键,愿和同行商讨。
2 尊重农民工主体地位,将农民工管理纳入项目管理
谈到农民工的管理,项目管理者首先应该对农民工有正确的认识和公正的定位。作为项目的重要合作者和相关人之一的农民工,他们不仅是工程项目的建设者,而且是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执行人,特别是工程质量和进度更是依赖于农民工。项目管理者应该从思想上认识到农民工作为执行主体的地位和作用:从管理上把农民工当作项目重点管理对象。为此,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如何管理好农民工队伍,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必须尊重农民工的主体地位,将农民工的管理纳入项目管理体系之中。要制定农民工日常管理制度,在生产、生活上定标准,定要求,实施统一管理。在管理过程中体现人性化、制度化、规范化,对待农民工要像自己的职工一视同仁,不分高低贵贱,不歧视和排斥。
其次,必须务实地关心农民工的生活。古人说得好:欲役之必先与之。因此,要使用好农民工,你必须使他们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满足,要真正关心他们的吃、穿、住。尤其要认真做好农民工住地建设,配备齐全的生活和劳动保护设施,保证农民工的日常生活和生产环境,让他们在工作时生产环境安全可靠:在紧张的工作之余有适宜的休息场所。
再次,项目部将农民工纳入项目管理,就是要针对其在管理上存在的复杂性、多变性,注重探究其特点,了解他们的心理动态,掌握其生活规律,把对他们的要求和相应的奖罚办法发放到每个人手中,采取思想沟通与制度约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管理。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农民工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日常检查督促,及时约束和规范他们的行为,客观地做好管理检查评价,及时实施奖罚,达到有效管理好农民工的目的。
3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平等互爱的和谐氛围
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仅是体现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稳定农民工情绪、调动其积极性的可靠措施。因此作为项目管理者应该做到:
3.1 尊重劳动者价值,为农民工按时发放工资
近几年来,国家为维护农民工合法利益,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对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他们手中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落实这一要求,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1 要对农民工劳务用工情况建帐管理。
劳务情况建帐应包含:农民工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从事工种、进驻项目日期、退出项目日期、健康状况等,为实施农民工管理打好基础。
3.1.2 要加强对农民工劳务工资的管理。
对农民工劳务工资应以一定时间段(一般按月)或分项工程结束时点为基础,进行班组工资结算。由项目部根据班组已完成分项的工程数量、按约定劳务单价,计算班组劳务总值。并将班组劳务总值分解到每个在册农民工,形成农民工工资册。
3.1.3 要做好农民工劳务工资的发放管理。
在农民工工资册基础上,按人分别制发工资条、专设个人账户、为其办理工资卡,每月按照工资条按时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资卡中。由于农民工的工资能得到保障,从而避免了工头抽走农民工工资现象:消除了农民工担心工资拿不到手或拖欠等顾虑,使其能安心为项目服务,项目才能得以顺利实施。
3.2 落实好国家政策,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国家对农民工的用人和用工政策,主要是通过新《劳动合同法》方式以法律条文预以明确。它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在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务派遣以及发生劳动争议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是落实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农民工作为建筑劳务市场劳动力的主要来源和建筑施工企业的主体劳动者,正是《劳动合同法》立法保护的重点。
它的颁布实施,对企业劳动用工要求更加规范,对企业实施多年的用工方式及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将带来重大影响;对劳动者给予了更多的保护,从而加大了农民工依法争取合法权益的期盼,这种期盼如不能妥善解决将增加农民工对企业的不满情绪,成为企业不稳定的隐患。
在过往对农民工使用中,因劳动合同法律不健全;合同管理不到位。导致合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诸如劳动合同短期化、试用期任意化、违约金随意化以及由此导致的劳资关系紧张、脆弱:弱势群体的权益得不到保证:大量高标准的建设项目很难寻找到与之相应的劳务资源。直接冲击着工程的质量、施工企业的综
合效益: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是否落实农民工使用政策、如何维护他们合法权益,不只是一个社会道德问题,更是一个违不违法的问题。必须落实好农民工政策、维护他们合法权益,既是促进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同时也是企业求生存、谋发展的客观需要。
3.3 坚持人性化管理,建立与农民工平等沟通平台
要做一名合格的管理者,首先要与被管理者建立相互平等沟通的关系。农民工由于自身的素质较低,在来到工程项目工作时往往会产生自卑心理而封闭自己,不愿与别人尤其是与项目管理者接触。针对这种心理,管理者要经常深入农民工生活,及时进行思想沟通和互动,建立与他们平等沟通的平台,逐渐拉近与他们的距离。真正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所需所求、所爱所恨。多些关怀,多些交流。多些理解,及时化解农民工的不稳定情绪。培养他们的集体感、归属感。树立他们的自信心,引导他们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尽可能地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同时,管理农民工的根本在于确立他们的“准产业工人”地位,给予他们一种身份转变的动力与机遇,使他们逐步形成团队精神,逐步走以依靠团队智慧来克服自身的缺陷,体现和实现集体价值之路。形成企业得到提升和发展、农民工期望得以实现的劳资双赢局面。
4 关注农民工生命权,用心做好农民工安全管理
4.1 要解决农民工对安全的认识问题
谈到对农民工的安全管理问题,从关爱生命去要求他们实施安全生产,农民工似乎人人皆知,但在具体操作中却各行其是,关键就出在对安全生产的认识程度太肤浅上。由于农民工缺乏整体安全意识和技能、自我保护能力差、安全防范能力弱,在大多数的安全事故中,农民工既是事故中的受害者,同时又是事故的肇事者。作为施工项目管理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管理中农民工的这一特性。有防范于未然的超前意识:有针对农民工生产管理的安全专案。这就要求一线的管理者从自身做起,从小处做到,营造人人事事讲安全的氛围,把安全措施切实落实到每一天的施工生产过程中去。以此来清除农民工安全认识上的麻痹、侥幸和消极无所作为的思想:用行为来影响他们的安全思维方式:通过营造安全氛围来提高他们对安全生产的认识。
4.2 要做好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教育
大多数农民工来自比较贫困的农村,文化水平不高,接触事物不多。他们来到施工项目,对项目施工特点和工作环境不熟悉,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从事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在农民工上岗之前,用人单位和管理者一定要根据他们从事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如对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对所接触物品、工作场所的危险性:对危害预防和急救等方面的有关知识,要有专业人员向他们讲解,使他们充分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4.3 要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机制
提高农民工的安全素质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最有效的途径是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只有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才能提高农民工的安全意识,使之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持证上岗。建立常年培训计划,并严格考核,合格后建立档案、颁发培训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彻底消除农民工“无知”这一最大安全事故隐患。
特殊工种需要培训后方可上岗,必须事先组织培训,一定要由劳动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同时,不要随意调农民工从事较危险的作业,调换农民工工作时必须先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还应组织农民工学文化,学技术,不断提高他们的文化技术素质。
4.4 要向农民工进行安全交底
项目必须根据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预防措施,设置有效的安全防护装置,要将工作环境的危险性、预防措施、安全技术、安全规范标准等,向农民工进行交底,并将交底内容落实到班组和个人,以确保农民工施工的安全。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等有关检查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就交底内容的落实情况,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同时,应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使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4.5 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必须依法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农民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责任和义务。项目管理者要在农民工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的普及工作,增强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能力。
4.6 要加强对农民工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在农民工进入到实际工作岗位后,要对他们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不能认为他们从事的都是简单笨重的体力劳动就认为无关紧要。作为管理者要做到多走、多看、多说,发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不然很容易使他们形成图省事、省力、走捷径等冒险违章作业的习惯。在一些重要岗位和易发生事故的地方,要有懂技术会管理的人员实施重点把关,加大监督和指导的力度。使农民工逐渐熟悉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5 探寻新的农民工使用机制,打造劳资和谐双赢的局面
谈过了对农民工的管理,下面谈谈农民工的使用问题。还是要回到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上来,不难发现新《劳动合同法》除对劳务使用作了法律规范外,同时对劳动合同期限等也有了明确规定。按此规定正式用工劳动合同长期化已不可避免。这样,在劳务使用逐步规范化,正式用工合同长期化双重压力下,企业用工如果没有新的突破必将陷入困境。
而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来说,一方面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工作需要形成一个高素质且相对稳定的管理和执行团队;另一方面实施的项目主要操作岗位和大量辅助工序需要较成熟的操作工:还有一些临时性工作也需要有人去做。三种不同需求,结合《劳动合同法》对用工的规定,顾及到农民工管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不同机制来使用农民工:
5.1 由施工企业将具有一定亲质的农民工通过招聘进企业,给予他平台;让其享受企业“公民”待遇:结合企业需要,帮助他规划人生;有针对性地进行培养使之成为企业一员。这样可以维持企业高素质且相对稳定的管理和执行团队,保证施工企业形成有特色而精干的主业稳步发展,从而确保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顺应了正式用工劳动合同长期化趋势。
5.2 由施工企业与专业化的注册劳务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由劳务公司承担用人单位法律责任和用工之外的其它人力成本。由施工企业来使用其贮备的农民工,去承担大量的专业操作岗位和辅助工作。通过这样的用人与用工相分离的方式,来减少施工企业直接的人工投入,降低人工成本,也可避免施工企业作为用工单位不能自设劳务机构、自派劳务工的法律风险。
5.3 由施工企业通过委托劳务服务公司,招收季节性农民工,经简单培训后承担施工企业临时性工作。以此来解决企业在用人管理上一系列繁杂的事务性工作,满足企业临时性、短期的或周期性用工要求,降低企业人工投入和人工成本。
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范文6
一、指导思想
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培训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鲁安监发[2006]81号)和《市安全生产条例》为依据,以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为目的,以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责任意识、法规意识和安全技能为重点,把安全培训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11年市安监局将根据分类培训的原则,对不同的对象实施相应教学内容和教育频次的培训,工作目标为:1.市安监局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监执法人员,执法监察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培训率达100%;2.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达100%,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100%;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级安全培训率达100%,全面提高我市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为我市安全生产的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培训对象
1、市安监局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和安监执法人员;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和企业从事安全管理人员;
3、从事特种作业人员;
4、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等企业的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
四、培训内容及学时
1、安监执法人员及分管领导主要培训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执法业务相关法律法规等,培训总时间不少于24学时;
2、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3号令)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执行。
五、组织实施
(一)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各镇(办事处)要根据市安监局下达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指标(见附件),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各镇(办事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企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认真执行,达到全员培训的目标。
(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将培训任务层层分解到各镇(办事处),落实到生产经营单位。各有关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抓好本辖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其它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具体分工如下:
1、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市安监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安监执法人员执执法人员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培训和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负责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负责督导镇(办事处)安全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负责指导、监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工作;负责承担以上企业安全培训授课辅导人员的培训。
2、镇(办事处)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做好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事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其它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
3、企业作为安全培训责任主体,要将全员培训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自行组织或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本单位其它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所需资金,以及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期间的工资和必要费用。
(三)培训形式。培训采取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在保证教学计划、学时的基础上,灵活多样、不拘形式。可采取举办培训班、讲座、播放影碟、集中授课或分时段授课以及到镇(办)驻地、到企业授课等多种形式进行。
(四)考核发证。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有安监部门考核发证。
其他从业人员经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颁发《安全教育合格证》。
对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进行补考;对补考不合格的,进行再培训。
(五)建立全员安全培训档案。
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保管完善的安全培训档案,即“建立一卷一册,持有一证”。“一卷”包含材料:年度培训计划、课程表、培训教材(或教案)、上课签到表、考试试卷、从业人员培训考试情况汇总表;“一册”包含材料:安全教育汇总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卡(含培训证书编号);“一证”是指: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其他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合格证》。
六、主要措施
1、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各种舆论工具和宣传手段,加大对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强调安全培训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从而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参与全员安全培训的积极性和能动性,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氛围。要坚持以点带面,注重开展安全培训典型单位和个人的发现、树立和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带动和促进作用,促进全员培训工作的全面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