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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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

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范文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治污水、调清水、保供水的思路,全面提升全镇水环境质量、水生态保护、水管理服务,确保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全面消灭范围内所有黑臭水体。

二、工作措施

(一)治污水

1、深化工业污染综合整治

一是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整治。按照《市重点工业企业整治规范环境行业工作方案》(仙环委〔2014〕4号)、《市化工企业一厂一策整治方案》(仙环委〔2014〕3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产业安全环保工作的通知》(仙政办发〔2014〕26号)要求,以化工行业整治为重点,督促(金士达、美邦)2家日排水量100吨以上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二是深化工业园区污染综合整治。加快新里仁口工业园污水公共管架和公共雨水明渠建设步伐,建设园区环保实时在线监控系统。督促园区相关企业严格落实“污水明管高架、雨水明渠排放、在线集中监管”的污染治理和预防措施。督促园内企业增加水污染物在线监控因子,确保在线监控系统能真实反映企业排水情况。

三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明确提出禁止准入的新(扩)建产业、行业名录,从源头控制污染排放。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排水量大、水污染物不容易降解处理的企业落户。

2、深化生活污染综合整治

一是加快镇级污水处理厂及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要加快建设集镇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运行负荷要达到85%以上。

3、深化畜禽污染综合整治

制定全镇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全镇畜禽养殖业发展规模及发展布局。督促指导各地在2016年4月底前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2016年8月底前,全面排查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并完成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设施的关停、拆除工作。2016年12月底前,要全面完成限(适)养区内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全镇畜禽养殖粪污利用长效工作机制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成效。

(二)调清水

1、加大生态调水力度。合理确定各类水利工程施工时间、

施工区域,科学调度各类闸站。

2、深入推进“百河保护行动”。加强河流清淤、综合整治工作力度。加强向河流排水许可管理,严厉打击不经许可私自向河流排放污水等违法行为。

3、加快生态修复步伐。科学制定江、河、湖水系联通规划,并加快实施步伐。加强系统生态保护与修复。

(三)保供水

1、加强全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2、加快提升城镇供水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全镇水污染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委,主要承担全镇水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办检查、通报考核等工作。相关部门要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门班子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细化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做到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到人、目标考核到人。

(二)严格执法,综合施策。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手段依法严厉查处;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将其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

(三)加大投入,保障资金。镇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整合相关部门资金用于相应的专项整治;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工作,督促企业如大投入,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范文2

【关键词】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管理;严格执法

0 引言

正阳县长期以来农村落后的畜禽养殖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导致农村脏、乱、差现象。相当一部分畜禽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只追求片面的经济效益,不注重生态环境,不愿意投资建设治污设施,已建治污设施的部分养殖户,干湿分离不彻底等,严重影响了治污的成效,再加上管理措施相对滞后,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期被忽视,畜禽养殖和农业废弃物任意排放的问题未引起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很难做到达标排放,导致发展畜牧业的同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该县部分农村居民饮用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养殖场附近池塘因富营养化失去了使用价值,农民居住环境遭受污染,严重威胁着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是整个社会的基础,没有农村优良的环境,便没有整个区域的良好环境。治理农村环境污染、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保护水资源、保障村民饮用水安全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畜禽养殖污染已到了非治理不行的地步。

1 治理措施

为有效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正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0年出台了《正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重点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对不能达标排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等措施。2013年3月召开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会,下发了《正阳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正办文[2013]15号),落实好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对不同养殖规模的养殖场采取不同的处理模式,对未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63家养殖场下达了限期治理决定书。同年,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慎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政办[2013]62号)、《关于实施重点流域河流河长责任制的通知》(正政[2013]24号),对主要河流流域内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下发后,联合县畜牧局编制了《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与实用技术手册》,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为促进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进度,县政府又印发《正阳县2014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正政办[2014]14号),成立了正阳县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领导小组,要求对全县规模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全部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通过几年的努力,使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走上了规范化道路。

2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为了从源头上堵住养殖污染,该县根据土地拥有量、区位优势和区域环境承载量,按照“因地制宜、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畜牧业与种植业相统一的农业生态循环体系,构建县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现代畜牧业,将畜牧业养殖用地纳入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划分畜禽养殖区域,2010年印发了《正阳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及防治工作方案》(正政文[2010]104号)。坚持农牧结合、种养结合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积极引导养殖业主合理选址。在禁养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发展养殖业。对已建成的养殖场限期搬迁或关停措施。2013年4月初,该县环保局组织人员对位于禁养内未搬迁或关闭的16家养殖场进行现场调查摸底,并形成初步搬迁或关闭补偿意见报县政府。

3 加强管理,严格执法

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监督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畜禽废渣综合利用措施必须在畜禽养殖场投入运营的同时予以落实。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不断加重的趋势,促进我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改善环境质量,对超标排放或造成周围环境严重污染的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措施。同时,为推进污染治理,2013年正阳县积极申请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补助项目三个,共投资240万元,其中正阳县正泰种猪场100万元、河南省诸美种猪育种集团有限公司80万元、河南省奥欣牧业种猪育种有限公司60万元。现三个项目正在积极施工中。

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范文3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全面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切实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这一突出短板;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源头治理。加强空间布局管控,严格环境准入管理,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强化农村环境整治与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推进农业生产清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2.坚持预防为主,分类管控。强化源头防控,防止新增土壤污染。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成效,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分类施策,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同农村厕所改造的衔接,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加快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厂、慈峪镇污水处理厂邻近村庄生活污水网管铺设工作,大力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3.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围绕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污染物,聚焦突出环境问题,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土壤、地下水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分类施策、分阶段整治。加大执法监管和督导检查力度,防止新增污染。

4.坚持属地治理,协同防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负责、部门有责”,建立政府主导、市场驱动、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的污染防治体系。打通地上和地下、城市和农村,协同水、气、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系统实施生态修复与环境治理。

三、主要目标

2021年,落实保护优先措施,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成果,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持续实现安全利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再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智能监控体系。完成5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突出具备条件乡镇实行管网归集和终端无害化处理,注重中水再利用,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能力,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动态清零。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监测

1.配合省市开展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省市工作安排,配合调查单位做好我县相关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摸清相关非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及分布,为非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提供依据。(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配合)

2.强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配合开展国控、省控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和省控耕地土壤监测。按照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对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并按时上报监测结果。对监测发现的土壤超标情况,组织开展溯源排查,查明原因并及时阻断污染源。(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区域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建立并完善省市县三级耕地土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及时掌握受污染耕地农作物种植和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动态变化情况,根据县区内受污染耕地面积、污染类型和程度,设立监测点位,为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效果评价提供依据。加强超标农产品收购、收回等环节监管,禁止超标农产品进入市场。继续开展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加强监督检查,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配合)

(二)严防新增土壤污染

4.加强耕地污染源头防控。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继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制定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方案,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重点监管单位监管。监督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严格按照《土壤法》落实相关责任义务,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自行监测。对企业自行监测、隐患排查以及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污染隐患。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措施。(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发改局、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统筹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促进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塑料污染防控,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对生产、使用、销售塑料制品单位的监督检查,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活、销售、使用,稳中有序治理塑料污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提高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加快补齐危险废物处理短板。(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危险废物监管。积极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智能监控体系建设,提升危险废物智能化监管水平,督导企业主动在河北省固体废物动态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信息,确保全县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应纳尽纳,实现有效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全面查清涉危单位生产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场所环境风险隐患。强化“一长三员”网格管理机制,统筹区域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排放、倾倒和处理处置等违法犯罪行为。(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卫健委、公安局、交通局等配合)

(三)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

8.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清单管理。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土地用途变更、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深度调查、加密调查等成果以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效果,结合实际,进一步精准识别受污染耕地面积、分布等。不鼓励曾用于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工矿用地复垦为耕地;确需复垦为耕地的,应确保农用地管控标准之外的特征污染物不超过所在地土壤环境背景值,并依法进行分类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持续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结合当地主要农产品品种和种植习惯,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采取农艺调控、低积累品种替代、轮作间作等措施,保证每季作物都得到管控。巩固严格管控类耕地治理成果,落实种植结构调整、休耕、退耕还林等措施。加强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管理,严禁种植特定食用农产品和饲草。建立完善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动态管理制度,为动态更新提供依据。(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四)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10.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排查。组织开展关闭、搬迁、腾退工业企业用地全面梳理排查,依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6个月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确定的污染地块,督促指导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及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组织开展建设用地风险调查评估。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监测、现场检查等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对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中,查明的高风险地块开展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的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发改局、审批局等配合)

12.严格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优化主体功能布局,明确用途分区,合理安排城市产业用地。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不得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事项。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调查评估的土壤污染风险不明地块,不得进入用地程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生态环境分局、行政审批局等配合)

13.抓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认真落实产业政策,严把项目准入关,严格控制涉重金属企业新、改、扩建。在涉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环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及时查询相关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的,要记录查询日期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果,并征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取得生态环境部门书面回复。对涉及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在土地规划、土地收回收购、供地、改变用途、开工建设等环节,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防止未按要求进行调查评估、风险管控不到位、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污染地块被开发利用,切实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分局、发改局、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监管和保障能力建设

14.提升土壤执法监管能力。提升土壤环境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各个环节的监管,实现实时监管、动态监管、智慧化监管,全面提升土壤环境执法能力。(县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

15.加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乡镇所在地、中心村等规模较大、人口集中、具备完整上下水管道的村庄,实施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统筹建设,实现厕所粪污与生活灰水一体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邻近村庄可采用联合共建方式建设污水处理站,实现生活污水相对集中无害化处理。鼓励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绿化、街道冲洗、农田灌溉和景观用水。相关部门和乡镇加强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统筹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对规模较小、实行单坑或其他形式卫生厕所改造的村庄,或不具备管网收集条件的村庄,统一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和生活灰水有效管控。根据人口规模和实际产生粪污量、处理覆盖范围等情况,统筹建立区域性厕所粪污无害化集中处理站,或利用已有沼气工程进行集中处理,集中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出水达到农田灌溉标准后可直接用于农田灌溉。制定农村生活灰水收集回用等有效管控措施,通过冲厕、庭院绿化等原位消纳方式,或联户建立集中生态化处理设施处理后中水回用,实现生活污水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山区村庄生活污水分散治理。对居住分散、粪污不易集中处理的山区边远村,可采取户用化粪池、沼气池等进行分散治理,建设污水储存罐用于冬季储存,结合农业化肥减量增效、水肥一体化等,引导林果种植、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将治理后的污水作为有机肥水使用,实现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及管控。组织对行政村内村民主要聚集区向外延伸1000米范围内、乡级以上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的河、塘、沟渠(不含城乡结合部或县城建成区),其他行政村区域范围内的河、坑、塘、沟渠等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划分排查责任区,建立排查责任清单,逐条纳入黑臭水体清单台帐。对排查发现的农村黑臭水体要查明污染来源,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综合措施逐条明确治理方法和途径,完成治理。(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19.配合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按照工作安排配合省市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工作,提出分区防治建议,确保分区划分工作圆满完成。(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

五、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属地治理。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市、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切实担负起保护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按照职责严格落实主体管理责任,确保完成各项任务目标。

二是强化协调联动。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打通沟通渠道,完善各级政府部门间的信息互通、联动监管机制。成立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作专班,定期召开会商会议,建立协调机制。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考核检查及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和考核检查等工作。

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范文4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定不移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抓中、省、市环保督察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这条主线,全面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全市基本形成了“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导向,环境保护工作呈现新局面。

一、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增强班子队伍凝聚力

2017年6月6日至7月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开展了集中巡察,2017年8月2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在市环保局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反馈了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制定下发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环境保护局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四大类问题细化为29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局党组先后召开专题研究整改工作4次,集中学习贯彻党的报告精神,再次深入学习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田林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等重要要求和论断,进一步健全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财经管理、人事管理、党内政治生活等一揽子制度机制20余项,开展交心谈心3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全局各项工作凝聚到局党组这个领导核心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经济强市的决定上来,在环境保护政策上决不搞变通、决不打折扣的落实环保责任和措施。

二、以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得到深化巩固。大力构建大气污染防治联动体系,实行环保牵头,气象、农业、城管执法、住建等部门多方联动,共同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机动车环保检测、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餐饮油烟治理、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等工作。中、省、市环保督察期间,全市共处理大气环境问题82个。截至9月底,全市已淘汰燃煤锅炉74台共176.29蒸吨,分别占全年目标任务的72.5%、68.7%;已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94户,完成率44.7%,其余企业将于11月底前全部停产整治;全市120个加油站已完成油气回收治理104个,完成率86.6%;全市已淘汰黄标车(含老旧车)1800余辆,定期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51601辆,检测合格率99.04%;强化禁烧督查与考核,全年扣减有关辖区合计目标分值9.5分,工作经费16.5万元;完成100余家餐饮企业油烟治理工程;投入4110万元,加快实施志超科技、盛马化工、中腾能源等10余家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努力,今年1-9月,我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同比2016年下降7.5%;PM2.5(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优良天数为率为81.3%,同比增加0.4个百分点。据省“三大战役”办1-9月通报,我市已获省财政激励资金694.86万元。

二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年,向上争取2017年涪江流域污染治理资金和水污染防治激励约束资金共计3046万元。强力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问题整改,与取水设施无关的项目(设施)93个,整改环保部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65个。全市设立河长2875名,启动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饮用水源、城镇污水、工业企业污水、塘库堰肥水养殖、河道采砂及侵占河道等6大专项整治行动。已建污水处理厂60座,31座正常运转,日处理能力27.68万吨,在建18座,日处理能力7.78万吨。截止10月25日,禁养区内已关闭或搬迁724家,完成94.2%,适养区已完成治理730家,完成58.78%。会同船山区、经开区、河东新区启动了明月河、联盟河、米家河、开善河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抓紧抓实攻坚水生态环境改善。

三是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核实全市详查点位376个,工业企业43家,农用地土壤采样工作正在进行中,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已呈雏形。摸排工业企业遗留场地88处,完成8个国控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土壤采样工作。梳理出全市130余个土壤污染风险源,确定了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名单。在全省率先完成土壤重点污染源遥感数据核实工作。编制并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部门和具体举措。向上争取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土壤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资金共计4200万元。主动对接环保厅调剂全市重金属总量指标,为微(光)电子产业、PCB电路板制造业发展争取发展空间。

三、以中省市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构建环保共治大格局

一是健全责任落实机制。为全力补齐生态发展在经济建设中的短板,结合实际,编制并出台《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市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等9个涉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改革方案和一揽子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的实施方案,搭建了与发改、经信、公安、国土、住建、规划、农业、水务、城管、气象等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审批、污染防治、联合执法、绿色信贷、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新框架。

二是环保督察取得阶段性成果。为迎接中省环保督察,率先在全省完成市级环保督察全覆盖,共查找398个,目前已完成整改248个。积极推进省级环保督察发现并移交的315个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255个。截至10月19日,全市经受了中央环保督察的检阅,办结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市环保举报案件168件,全市已立案处罚涉及环境污染问题32件,累计罚款53.0万元,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党员干部61名。

三是健全考核述职机制。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并出台《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县(区)、市直园区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和《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环保指标考核权重按10%折算计入各县(区)、市直园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总分,将环境质量、总量减排、重点任务、常态化管理等指标全部分解下达,今年8月份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县(区)和市直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述职制度。

四、以执法和监测为抓手保障环保工作有力有据

一是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市形成高压势态。2017年,全市通过“双随机”执法系统派发任务584起,年底前将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及行政处罚情况均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开。全市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办结率100%。除此以外,我局大力开展“利剑斩污”、执法大练兵等活动,坚持铁腕执法,严厉打击一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截止10月27日,妥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投诉问题678件,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163起,共计罚款684.544万元,行政拘留21件,查封扣押5件,限产、停产8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2件。其中,处罚金额超过2013年至2016年全市处罚金总额。蓬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办理了我市第一起环境犯罪案件——唐敏非法提铅案,该案一审判决唐敏被判有期徒刑2年,罚款5万元,没收46吨铅锭。形成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势态,进一步减少环境污染事故风险,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作贡献。

二是发挥环境监测“前哨”作用助力科学决策。2017年,环境监测以环境管理需求为导向,严格按照《2017年市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了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服务性监测和各项专项监测工作,为水、大气、土壤污染综合整治和环境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截至10月,共环境质量月报10期,环境质量季报3期,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04期,空气质量预报信息304期。按时完成全市省控空气监测系统比对考核、臭氧的量值溯源、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等专项任务。对市辖区24家国、省控重点企业的排污情况开展监督性监测和比对监测工作,建立了完整的重点污染源监测性监测数据库和完善的数据报表;完成了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在涪江支流增设15个市级监测断面,深刻分析了涪江玉溪出川断面水质为Ⅲ类的原因;对4个县级饮用水源和4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了监测,完成了涪江江油段水质异常应急监测等重要任务。同时,在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类核心期刊上发表了《流域水质现状及成因分析》《环境监测部门化学试剂库5S管理模式的探索》等技术性论文8篇。

五、环保服务发展保障有力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依法依规落实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切实做到“七不批、五不准”。稳步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截至10月底,市本级通过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100个,受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79家;整顿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144个,其中:完善备案1215个、整顿规范847个、淘汰关闭82个,完成率94.3%。

二是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大气、水等各类污染物进行统一规范和约束,实施“一证式”管理,推行“一企一证”,促使企事业单位持证按证排污,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截至目前,完成第一批6家造纸企业、1家自备电厂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完成39家老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52家排污许可证年审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第二批水泥、氮肥、石化、印染及钢铁5个行业8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办理工作。

三是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严格辐射环境与防护措施,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实行逐级落实辐射安全责任体制,积极回复并消除群众对电磁辐射的疑虑。截至10月底,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1个,延续审批1个,重新申领审批7个,变更审批8个,吊销2个,完成了安居乌木110千伏变电站至安居110千伏变电站输变电工程、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工程等2个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

四是严格监管和处置危险废物。2017年审批、备案全市300余家企业1200余批次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计划,累计转移处置各类危险废物超过1万吨。核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2起。积极加强与卫计、交运等部门联动,开展年度危废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报、危险化学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等工作,有效解决了危险废物台账不清、去向不明等监管难题,强化了危险废物监管能力。

五是扎实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与演练。组织开展“环境安全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督办等专项行动,在大英开展综合风险应急演练。制定下发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完善了市环境安全风险源名册64家,完成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130家。

六是大力推动环保宣教多样化。以“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性多样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做好阵地宣传。我局坚持开展“环保开放日”活动,让公众走进环保、了解环保,营造宣传环保的热潮。印发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办法》《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职责分工方案(试行)》,利用“两微一网”积极宣传和报道党和国家、重大事件、重要理论、环保动态等讯息,截至目前,通过官方微博信息475条,公众号信息52条,门户网站信息1180条。

六、打好脱贫攻坚战

一是按计划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将枯井村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和落实列入党组会、局务会重点研究内容,制定年度帮扶方案,帮助枯井村制定完善年度脱贫计划,将结对帮扶、产业帮扶等列入年度重点帮扶内容。落实帮扶项目和专项经费,保障各项经费落实。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脱贫攻坚各项帮扶任务进展,每半月听取“第一书记”专题汇报脱贫攻坚工作,班子成员分期、分批到枯井村调研、督导脱贫攻坚进展情况,确保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有序推进。

二是精准支持脱贫项目。派1名同志驻枯井村专门协助开展产业脱贫攻坚工作,帮助村上制定了村集体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专项资金25万元用于村集体养牛基地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完善了养牛基地雨污分流系统及管网、干粪堆棚、沼液储存池、提升泵及管网建设。支持5万元帮助村上发展雷竹种植和跑山鸡养殖产业。支持1万元作为枯井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开展九九重阳团拜会等活动。发动全局干部职工购买枯井村集体养牛基地牛肉,支持村集体经济增收。

三是强化对枯井村指导、督查。开展了“收集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大走访工作。加强入户感恩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脱贫攻坚氛围。开展了2次脱贫攻坚全覆盖督查。重点听取了村三委和“5+2”帮扶力量工作汇报,对全村130户贫困户实行全覆盖督查,并随机走访了非贫困户。同时,按照全市帮扶干部工作会要求,开展帮扶干部培训,督促帮扶干部按要求到村开展入户走访工作,为迎接省、市验收做准备。

七、2018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加力抓好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原有的标准、要求和程序,制定长效机制固化现有经验。在中、省督察反馈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治、环境反映的问题中再梳理、再分析,将整改“回头看”常态化,强化查处问责。坚持属地原则,坚持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的工作方法不变。坚持问题导向,新旧问题都要建立整改清单,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整改方案、一套班子负责”的要求和“五个不放过”的原则,逐个办结销号。

(二)保持力度不变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着力建章立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我局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一系列制度体系,并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大气污染防治再添措施。紧紧围绕《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和“2020年全面达标”的目标,加快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研究出台我市蓝天保卫行动方案及2018年度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为我市空气质量再提升再添举措。

(四)水污染防治抓重点领域。强化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渠河取水口北移工程以及完成集中式饮用水环境问题整改,按照统一打包建设运营三年计划有序推进各县(区)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及其配套设施建设。

(五)土壤污染防治稳步推进。按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工作方案2017年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落实好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分解目标任务,督促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职能职责,扎实推动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范文5

关键词:合肥市;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中图分类号 X7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7)07-0098-03

近年来,合肥市先后实施畜牧业发展、升级和转型计划,在政策、市场和效益推动下,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了快速转变,规模化畜禽养殖快速发展,这使得粪污排放集聚度不断提高,养殖污染问题一度突显。由于巢湖流域水域污染严重,巢湖及流域河流水体富营养化状态不断加重,区域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越来越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被认为是主要面源污染源之一。为掌握合肥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现状及问题,笔者进行了实地调研与论证。

1 合肥市畜牧业养殖现状

合肥市畜禽养殖品种主要有生猪、肉鸡、蛋鸡、蛋鸭、奶牛、肉羊,以猪禽为主。据2016年底统计,全市生猪年出栏271.2万头,期末存栏132万头;家禽年出栏1.4亿只,期末存栏4 800万只;奶牛期末存栏2.7万头;羊年出栏13.7万只,期末存栏14.7万只。按照农业部畜牧规模养殖的统计口径,2016年底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共有1 115家,其中养猪889家,存栏81.58万头;蛋鸡97家,存栏115万只;肉鸡108家,存栏765万只;奶牛17家,存栏2.7万头;肉羊41家,存栏3.5万只。

2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

2.1 粪污排放情况 根据环保部门制定的排放标准测算,理论上我市上述规模化畜禽养殖年产生粪便约119万t、尿110万t,其中含氮约1.6万t、磷1.1万t。从养殖排污量分析,生猪养殖约占总排放的80.2%,居首位;肉鸡占12.4%、蛋鸡占3.7%、奶牛占2.7%、肉羊占1%。生猪和家禽排放的氮、磷是畜禽养殖业污染的主要来源,占排放总量的91%以上。据调查,生猪和奶牛的粪污含水量大,实现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的成本较高,治理压力大。肉鸡、羊的粪便以干粪为主,容易制成有机肥,实现资源化利用,治理难度相对较小。

2.2 污染治理情况 近年来,合肥市高度重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治理工作。市人大颁布了《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纳入其中。市政府将其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年度考核,与“一票否决”和“区域限批”挂钩,先后出台了“全面加强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规范文件,并在全省率先完成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的划定,率先实施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全面关闭和拆迁工作。目前全市约3 300km2禁养区内的754家畜禽养殖场(户),已全部关闭和拆迁。

市畜牧、环保等职能部门积极推进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改造和废弃物综合利用,先后多次组织召开全市畜禽污染减排工作现场会和推进会,推进规模畜禽养殖工程治理减排项目,按照“一场一策”原则,制定治理方案,将不在禁养区范围内的1 055家规模畜禽养殖场列入限期治理计划,加强督促指导,限期建设和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目前全市现有的1 05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中,已有914家配套建设了固体废弃物处理和废水贮存设施,占总数86.7%。在加强治理的同时,积极推广绿色生态循环养殖模式,有关养殖场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实施“猪+沼+果(菜、粮、鱼)”、“有机肥+生态农业”相结合等模式,大大提升了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据对部分规模畜禽养殖场调研,发现其粪污治理措施形式多样,效果好,基本实现了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粪污流失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说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只要方法和措施得当,完全可防可控。目前生产有机肥、采用沼气生物发酵处理是规模化生猪、奶牛养殖场污染治理的普遍做法,其方法是:将粪便采用干清粪方式收集,经干湿分离,制作有机肥;粪污通过沼气池进行生物发酵,降解氮、磷和COD;对有配套土地消纳的养殖场,沼液和沼渣作为肥料施用农田、菜地、果园等;对没有配套土地消纳的养殖企业,沼液采用多级氧化池处理后,循环用于养殖环节用水。肉羊和肉禽养殖场污水排放少,粪便较干,一般直接制作有机肥或出售作有机肥原料,用于周边农业生产。

3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

3.1 规模化畜禽养殖点多面广,治理压力大 合肥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仍以中小规模为主,数量约占70%,分布较散,多数经营管理粗放,污染治理设施落后,技术力量薄弱,容易造成污染隐患,是今后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同时各级环保、畜牧等部门管理和执法力量不足,容易顾此失彼,产生盲点。此外,有的地方重视不够,存在部门职责交叉,与抓秸秆禁烧工作相比,畜禽污染治理力度远远不及,有待加强。

3.2 存在养种脱节现象,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推进难度大 坚持农牧结合,推行绿色循环发展,是当前国家实施畜牧业转型升级战略,从根本上解决畜禽污染治理的重要措施。据调查,合肥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土地的情况不容乐观,有的只注重发展规模和速度,缺少考虑配套相应的土地消纳粪污。主要原因是养殖场并不承包土地,有的是养殖规模扩大后,又无法配套足够数量的土地消纳粪污和沼液、沼渣等。没有相应配套的土地消纳,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牧业绿色循环发展,就会失去支撑。

3.3 治理设施建设不足,整体推进难度大 按照规模化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的建设要求,需要配套建设节水、雨污分离、干湿分离、沼气发酵池、贮粪场和污水贮存池等设施设备,而在合肥市有现1 05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中,尚有141家未完成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污水贮存设施的改造任务,导致治理设施建设存在短板,整体推进治理难度大。这些企业总体经济实力较弱,填平补齐改造和后期维护运转需要大量投资,加上养殖行业波动性较大,仅凭一已之力难以承担,致使积极性不高。这也是导致对其实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制度难以执行到位的主要原因之一。

3.4 治理资金投入不足,政府支持力度偏弱 畜禽养殖属微利行业,比较效益低,而规模化养殖又会产生大量粪污,处理量大,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大多数企业自身投入不足。据了解,近几年各级畜牧业项目资金侧重于发展生产,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投入相对偏少,远不能满足治理需求。如在巢湖流域综合治理项目上,现已启动实施1~3期,动用资金500亿元,涉及河道综合治理、防洪工程、生态修复等,但尚未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放治理列入其中。同时金融部门的信贷积极性不高,也是导致污染治理资金短缺的原因之一。

4 对策建议

4.1 贯彻落实治污法规,推进法制化治污 虽然国家已颁布《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和合肥市也已经出台《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和政策文件,但这些法律、政策可操作性不强,未规定统一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放治理标准,存在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明等问题,执行难度大。因此,建议由政府出台专门的管理办法、排放治理标准及技术方案等,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细化相关部门职责,落实责任主体,并将区域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范畴,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加大相关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发挥公共监督作用,增强养殖企业的自觉治污意识。

4.2 统筹编制治理方案,推进精准化治污 考虑到各地畜禽规模养殖情况不同,应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措施精准。建议政府结合已经划分的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尽快推进各地合理制定地方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养殖规模控制、结构调整、资源化利用等一系列对策,从产前、产中、产后几个方面进行具体规划和实施,重点突出以下3个方面:一是聚集畜禽养殖集中度高的重点区域;二是提高中小型规模养殖企业(场、户)自我处理能力;三是优先将生猪、奶牛、蛋禽养殖场作为治理重点。

4.3 强化种养产业联动,推进资源化治污 统筹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治理与新型高效生态农业发展,推进建立新型的种养结合利益连接机制,大力发展生态友好型农业,从根本上改变养种脱节问题,解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瓶颈。建议政府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流转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建立畜牧业生态风险补偿机制,给相关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合作补偿服务,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生产和施用有机肥等环节进行补贴,以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化建设,减轻场(户)治理压力。

4.4 强化污染治理监管,推进常态化治污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难题多,应建立严格的常态化监管制度,督促场(户)切实承担起责任和义务,落实“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保护政策。针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坚持疏堵结合,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重点对规模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治理的设施设备改造和正常运转等情况进行整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和考核,建立日常z测监控系统,对整治后排放仍不达标的予以取缔。由于该项工作涉及部门较多,需要全力协作,建议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协作机制,以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的作用,以推进资源化、无害化治理。

4.5 加大污染治理投入,推进长效化治污 畜牧业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是当地各级政府。畜牧业发展关系到市民的菜蓝子、农民的钱袋子,统筹发展与治污并举意义重大。虽然国家规定污染治理的原则是“谁污染、谁治理”,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户)承担了社会供给等多重重要社会属性,不能仅限于治污而予以关停。考虑到畜牧业是弱势产业,要做到粪污达标排放,过高的建设和运行成本企业难以维持,同时污染治理是社会受益,污染治理应由场(户)和社会共同承担。建议政府加大该方面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在相关土地使用、贷款等方面予以优惠政策,进行统筹统管,以推进畜禽养殖治污长效化。

参考文献

[1]王劲龄.江苏省太湖流域主要入湖河流沿岸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及对策[J].科技创新导报,2015(34):155-156

水污染治理工作方案范文6

一、环境隐患大排查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全省环境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区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环境执法长效机制,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和加强巡查频次,对辖区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化工园区和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摸底。按照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工作的部署,严厉整治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阳光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停产整顿通知书和事先处罚告知书,责令限期整改,补办相关手续,现环评正在办理中。对南湖、周边的排污口统一进行整改,目前南湖、周边已无工业污染源。在两湖“缓冲线”内,严禁污染企业入驻,确保了水质的达标。

二、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有序推进

在2011年摸清畜禽养殖业污染底数和环境守法状况的基础上,今年将规模畜禽养殖业纳入正常监管范围,建立了重点畜禽养殖排污单位环境管理档案,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大大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有力促进我区畜禽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环保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均完成序时进度

1.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准入门槛,认真执行环评审批程序,全面落实“三同时”制度,上半年“环评”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为100%。

2.强力推进非法石灰土立窑取缔工作,印发了《区打击石灰土立窑非法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拆除石灰土立窑有关问题的通告》,通过广泛动员和资金奖励,已自行拆除石灰土立窑43门,完成年度淘汰任务的55%;稳步启动砖瓦窑厂淘汰工作,黄桥轮窑厂、杜庄窑厂已拆除完毕,小庄窑厂已改造完毕。

3.将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频次,市盛发种猪场、宋疃卫东良种养殖场、卓越生态养殖公司沼气池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奔牛工贸公司污染设施建设正在实施,完成年度任务的75%。

4.制定《区严防“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死灰复燃

实施方案》,定期组织环保部门和镇办进行联合督查,无“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的死灰复燃现象。

5.严格执行排污申报任务;严格执行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相关规定,依法征收排污费38万,完成年度征收计划的53%。

6.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方案已通过审议,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7.进一步加大排污监督管理力度,对污染物排放不能达到国家标准的企业一律进行整改,上半年工业企业排放达标率为100%;对违反产业政策的辉达石料厂等淘汰企业,采取关停措施,并做到断水、断电。

8.加、水源保护区巡查频次,无工业超标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南湖及,两湖水质达到国家三类标准。

9.申报了、、、四个村为生态村,农村综合整治资金已拨付到位,生态村建设完成率为4%。

10.结合城乡一体化工作,有效控制农村面源污染,镇、尚高等村已完成饮用水管网改造工程,农村饮用水达标率为100%。

11.成立区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权限、细化包保范围、加强巡查监管,较好完成了秸秆禁烧任务。

12.按时上报环境统计报表,进一步健全环境统计台账,上半年环境统计报表已按时送达。

13.制定了年度环境宣传及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市环保局组织的大型环保宣传活动;下发“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采取流动宣传车、挂条幅、现场咨询、发放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环境宣传工作。

14.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定期巡查辖区内有可能发生的污染源事故,目前无污染事故发生。

15.未出现环保部、省厅通报批评或挂牌督办的案件;收到环保部转来投诉案件1起,已及时办结并上报,上半年案件处理率为100%。

16.涉源单位持证率为100%。我区有2枚放射源均在市水泥厂,该企业涉源证件齐全,放射源均在正常使用中,未发生辐射事故。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