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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收支审计存在的问题范文1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事项评价,是指审计机关按照确定的审计目标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
第三条审计机关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对审计事项进行评价。
第四条审计事项评价应当由实施审计的审计机关独立作出。
审计机关评价审计事项时,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持谨慎的态度。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审计方案规定的审计目标确定审计事项评价的范围,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价。
第六条真实性评价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遵守相关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的情况,以及相关会计信息与实际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状况和业务经营活动成果相符合的程度作出的评价。
第七条合法性评价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作出的评价。
第八条效益性评价是指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率和效果的评价。经济是指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是否做到了节约;效率是指经济活动的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率关系;效果是指经济活动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第九条审计机关对下列事项不作评价:
(一)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
(二)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事项;
(三)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事项。
第十条审计组应当在审计报告中提出审计评价的初步意见,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被审计单位提出评价意见。
第十一条作出审计评价时,应当首先对所审查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评价被审计单位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二条对真实性的评价,应当区分以下情况分别作出:
(一)如果审计中没有发现并通过专业判断认为被审计单位不存在重要的不真实的事项,可以认为其真实地反映了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
(二)如果审计发现有个别重要的(超过重要性水平的)不真实事项,但不影响总体上反映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可以认为其基本真实地反映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同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
(三)如果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严重不实,总体上不能合理地反映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可以认为其不能真实地反映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同时要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对合法性的评价,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违规的严重程度作出评价。对合法性的评价,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分别作出:
(一)如果审计中未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重要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可以认为其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
(二)如果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个别重要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可以认为其除该事项外,基本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
(三)如果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严重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行为,可以认为其未能遵守有关财经法规。
第十四条对效益性的评价,审计机关应当首先就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所产生效益的实际情况作出说明,同时应当揭示与有关评价标准进行对照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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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效率 审计成果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经济责任审计与年度财务收支审计虽然审计计划、审计目的、审计重点和评价方法不尽相同,但其审计程序、审计方法有其相同点,从根本上说,财务收支审计也是一种经济责任审计,而经济责任审计即是对单位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也是对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二者都具有维护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的审计监督职能。如果能够做好二者的结合,可以避免重复审计,节约审计资源,提高审计效率,加强审计成果落实和应用。结合近几年开展的此类审计工作的经验和体会,笔者认为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不但可行,而且提高效率。
一、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和重点内容
财务收支审计是对会计核算的合规性、合法性、相关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正确性进行监督和评价活动。主要目的是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审计重点主要对被审计单位总体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与分析。而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目的则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本部门、本单位经济活动中的业绩和存在的问题应负的责任,为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或者兑现承包合同等提供参考依据。
二、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有效结合的必要性
维护年度审计计划纲性的需要。审计部在制度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时都会将所属单位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纳入审计范围,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审计工作。而经济责任审计则不同,由于单位负责人的离任或更换是受主管单位任命,由于多方面原因审计部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不可能将该年度的经济责任审计全部纳入年度审计计划,这就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任务的不确定性,不利于统筹安排全年审计项目,整合审计资源。如果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工作中,逐步形成与经济责任审计的结合,充分考虑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和内容,即可以避免重复审计,又节约了审计资源,一旦主管部门委托审计部开展某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充分利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的审计底稿和审计结论,提高审计效率,强化年度审计计划。
提高审计效率和审计时效的需要。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为离任审计,由于审计部难以确定该年度中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且主管部门对干部任免大都属于集中任免,往往一下委托审计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不是一二个项目,而经济责任审计又要求审计报告的出具不能距离原单位负责人离任时间太长,否则失去审计意义。而一些负责人任期时间多则二三年,长则五六年,在短时间内要完成几年的经济事项审计工作,还要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又要保证审计质量,这就往往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临时放下一切审计项目,集中审计资源去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如果能够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做好这方面的审计证据收集和审计底稿编制工作,就可以充分加以利用,提高审计效率。如某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由于该单位负责人任期长达六年之久,如果按照常规审计,三四个审计人员至少需半月时间才能完成审计工作,改变审计策略后,审计人员首先调取了该单位六年的财务收支审计报告和审计底稿,经过讨论分析,筛选出对经济责任审计有用的审计底稿,再对多年的经营指标、资产状况等进行对比分析,对重大事项和决策进行梳理,从而在审计人员未进驻该单位开展现场审计前已经做好了审前准备工作,并充分了解了该单位经营特点,确定了审计重点和具体工作范围。从而在审前调查阶段大大节约了时间,减少了被审计单位需要提供审计资料的范围和数量。进驻该单位后根据审计方案有序开展现场审计工作,避免了重复调取审计资料、重复取得审计证据,减少了现场审计时间,提高了审计效率。下面是某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单独开展和与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二者结合的审计效率对比表。
提高审计成果应用的需要。原单位负责人在离任的同时也到了新的单位上任,只要在经济责任审计中不存在重大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存在重大决策失误行为,不存在损失浪费或负主要责任的问题发生现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对原负责人在主管部门中考核依据的重要性已大打折扣,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程序烦琐,即要与离任负责人本人交换意见又要与原单位交换意见,原负责人认为自己已经离任,对经济责任审计不重视,推脱、延时现象时有发生,而新任负责人对原任负责人任期间存在的问题认为与自己关系不大,以对原来问题不清楚等为由配合力度不够,对审计意见整改力度缺少积极性。如果在年度财务收支审计中按照经济责任审计要求开展工作,对于发现的重大经济事项等问题,由于负责人尚在任中,对审计意见能够及时有效落实,审计成果能够得到较好应用,达到审计效果。
三、近几年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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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
查处经济犯罪线索,作为审计部门提升审计质量的有效手段。在审计实务中,审计人员要有审计职业敏感性,不放过任何可疑的蛛丝马迹,并追踪到底;在方法上采取财务收支审计与基建造价审核结合起来,既查清账面收支情况,又到实地调查,测试其基建项目的真实性情况,从中发现有无贪污、私分、损失浪费等问题,并将违法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以及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以提升审计部门的威慑力。
二、要把推进预算执行审计,作为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的有效手段。在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过程中,要把预算执行审计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把预算编制、执行、绩效以及各个预算执行单位的整个经济活动都纳入审计范围,把预算执行审计放在当地经济发展,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大系统中去定位。在实际工作中,应坚持做到以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按照公共财政职能要求,把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预算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作为审计重点。注重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财政资金有效地使用,减少损失浪费。
三、要把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监督的有效手段。在审计中,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为基础,客观地反映情况。在内容上,把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国有资产处置、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债权债务增减变化,执行财经法规,个人遵守廉政规定等情况作为审计重要内容,列入必须反映的财务指标;在方式上,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着重评价领导干部发展经济的责任,管理经济的责任以及个人遵守财经法规的责任。
四、要把加大政府投资工程的审计监督,作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的有效手段。实行国家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必审制。要坚持和完善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做法,应抓好审计监督前移工作,改变以前的事后方式,提前介入,从招投标开始,审计全程参与,加强全过程监督,以提升监督效率,规范国家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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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多年来的努力,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得到了不断加强和改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的发展趋势来看,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绩效审计的力度不够强。目前,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依旧局限于财务收支基础性审计,侧重点放在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尚未全面开展。近几年,我市审计机关组织开展10多项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但对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关注度不够,成效不明显。二是审计事项评价层次较低。审计评价过于简单,过于模式化,往往是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地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审计评价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果涉及较少。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只停留在法律法规等制度上就事论事,没有将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提升到宏观角度进行综合分析。三是缺乏必要的后续审计。审计机关在作出审计决定,出具审计报告之后,对后续审计工作重视不够,跟踪问效跟不上。对于审计决定执行情况、追责事项落实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等缺乏重要的关注和及时的披露。由于缺乏必要的后续审计,造成审计效果大打折扣,审计作用大大减弱。四是审计技术手段相对滞后。审计技术方法仍为查阅账册单据凭证,手工进行复核分析,与现代网络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多数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对于计算机辅助审计的应用不够,主要是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基础性工作,如收集审计数据,填写审计记录,制作审计底稿,撰写审计报告等,对于运用计算机AO系统参与审计业务工作较少。我们在近几年开展的政府债务审计、社保资金审计等大型审计项目中感触较深,由于计算机审计运用水平较低,直接影响了审计质量和效率。五是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依然突出。一方面,财政专项资金种类繁多,使用范围广泛,当地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审计任务逐年加重。另一方面,审计力量严重不足,尤其是县、区级审计机关业务人员偏少,致使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无法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审计监督的死角和盲区。
二、深化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的基本思路
今后一个时期,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的基本思路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抓住重点、关注难点、选好热点,在绩效审计上下工夫,在综合分析上做文章,为国家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决策依据和服务。第一,转变审计理念。多数审计人员习惯于过去以财务收支为基础而建立的传统审计思维方式,缺乏从宏观角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识。绩效审计是国家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现实选择,是审计工作的发展方向。加强绩效思想的灌输,使绩效审计的理念融入到每个审计人员的意识中,进一步强化审计人员的使命感、效益观。第二,拓宽审计内容。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不仅要关注专项资金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而且要关注专项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主要审计内容为:项目立项论证情况,关注是否进行了可行性研究,立项时是否存在小项目大概算、虚假立项或重复立项的问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关注有无滞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项目竣工验收情况,关注是否存在损失浪费、效益低下问题,完工项目质量怎样,验收情况是否属实。项目效益情况,关注项目完成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如何。第三,突出审计重点。在项目安排上,应紧密围绕地方经济工作中心,每年抓住几项重点资金进行审计。当前,要突出以下审计重点:一是围绕促进改善民生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如社会保障资金、医疗保险基金。二是开展与“三农”有关的专项资金审计,如支农资金、扶贫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三是开展科技、教育专项资金审计。四是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审计。第四,改进审计方法。要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的原则,尤其要重视事前、事中审计。要充分利用审计调查工作方式灵活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审计调查,加大专项资金的审计覆盖面。加强对二、三级单位的延伸审计,防止政策棚架,充分揭示财政专项资金在分配、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一追到底,严肃处理。积极推进计算机审计,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化环境下的专项资金审计模式。第五,规范工作程序。目前开展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大都是借用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的工作流程。但是绩效审计有其特殊性,因此,需要尽快制定绩效审计的工作规范,包括审计工作程序、审计内容和方法、审计质量、审计评价、审计处理和决定等,从而规范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保证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质量和效果。
作者:任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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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审计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了明确和细化,使审计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审计监
督职责更加明了,这对于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强化审计监督指导和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目前,各地审计机关正在普遍宣传、学习贯彻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法实施条例5月1日就将正式实施,如何正确贯彻实施,是摆在各级审计机关面前的一件大事,本人通过学习审计法实施条例及以往的审计工作情况,针对几个具体问题谈点自已的体会供同仁参考。
一、审计依据问题
目前各地审计机关在编制审计方案、制发审计通知书和审计报告中审计依据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是以审计法第三章16条至30条规定的相关内容为审计依据,二是除以审计法第16条至30条规定外,将各级政府批转审计机关年度项目审计计划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上述两种操作方式,谁对谁错有待明确,笔者倾向第二种做法,依据是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新审计法第五章审计程序第38条规定“审计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审计机关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实施条例第五章审计程序第三十四条“审计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按照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通过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可以看出审计机关执法依据除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按照本级政府的要求确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遇有特殊情况的须经本级政府批准才可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依据审计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审计依据就存在不完整性。
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依据问题
目前,各级审计机关项目审计结束后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审计定性的依据,审计处理、处罚依据有两种表现:一是依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相关规章中明确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
上述两种做法和表现形式都存在与新修订的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和完善的问题。
新审计法第四十一条“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二款“审计机关依照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标准、项目目标等方面的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决定”。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区别情况采取审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处分的,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处理、处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前,相关部门起草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明确有执法主体单位,直接借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条款作为审计处理处罚的依据就存在执法体资格不合法的问题。
三、审计救济途径及受理单位问题
新审计法第四十八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新审计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不能根据财政、财务隶属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的,根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根据法律和法规规定,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有本级政府安排的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或委托的审计项目,审计决定中告之的被审计单位救济途径的受理机关有待进一步明确。
如何正确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审计
法实施条例,更好地运用实施条例,推动审计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是当前和今后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一件大事。针对上述情况,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供同仁参考:
一、审计依据
应依据审计法相关条款规定和各级政府批转的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完整表述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条规定和《人民政府批转局关于年审计工作计划安排意见的通知》(政发号)……
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问题定性、处理、处罚依据问题
审计定性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作为审计定性的依据,审计处理、处罚公两种情况:一是若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无明确的处理、处罚意见的,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作为审计处理、处罚依据,二是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有明确的处理、处罚意见的,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理、处罚种类及幅度,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需移送或由相关主管机关处理的制发移送处理和审计建议书。
三、审计决定书中告之被审计救济途径及受理单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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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烟草商业企业 内部审计 财务工作
内部审计,是建立于组织内部、服务于管理部门的一种独立的检查、监督和评价活动,它既可用于对内部牵制制度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又可用于对会计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对资产的安全、完整,对企业自身经营业绩、经营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价。
一、内部审计工作的必要性
伴随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烟草商业企业逐步建立起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和全方位的内部管理机制。有效的内部审计管理可以帮助企业实施监督,内部审计已经成为当前企业进行内部管理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独立、客观的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帮助企业发现内部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风险,从而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的水平,实现经营管理的目标。烟草商业企业作为实行专卖管理的特殊垄断行业,要实现企业生产经营目标、降低管理风险,必须具备高效规范的管理体制,不断强化对内部工作的有效监督。
目前,随着烟草商业企业治理结构的不断改进,管理层充分的认识到了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内部审计的健全不仅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还可以提高经济效益,对企业的风险管理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具有重要意义。烟草商业企业只有充分发挥好内部审计管理的监督作用,才能真正的适应企业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才能积极应对烟草企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
二、烟草商业企业内部审计与财务工作的概况
(一)内部审计工作概况
目前,四川烟草商业企业的内部审计实行 “双重领导、垂直管理、监督驻地、参审异地”的审计委派制管理体制,按照“统一人员调配、统一计划管理,统一工作规范、统一绩效考核”的审计工作机制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烟草商业企业的内部审计主要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工程项目审计和各类专项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内容,其目的是客观、全面地评价企业经济活动和经营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查错防弊,控制风险。财务收支审计分为日常审计监督和项目审计,主要包括对各项收入、支出的审计,对资产、负债、权益的审计以及对内控制度的评价。具体包括:预算管理情况审计、收入管理审计、支出管理审计、财务管理制度审计、计提款项管理审计、预提待摊费用管理审计、资产管理内控制度评价等内容。
(二)财务工作概况
烟草行业采用“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管理模式,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自2015年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国家局针对行业实际先后出台了会计核算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实务操作手册,促进了企业会计准则平稳过渡和会计核算规范操作。四川烟草商业企业也结合全省具体情况,细化形成了《四川省烟草商业企业会计实务操作手册》,进一步规范了全省烟草商业企业的财务会计实务操作。全省各级财务部门使用统一的会计软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对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期间费用、薪酬、税费、投资等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三、内部审计与财务工作的联系
(一)两者目标相同
企业内部审计与财务工作的目标都是为了使企业实现生产经营目标,降低风险。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对公司财务工作的有效监督,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使管理层运用准确的会计信息作出正确判断和决策。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促进企业资产保值增值。
(二)两者工作侧重点不同
内部审计工作主要通过对企业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对整个经济活动过程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发现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风险,侧重于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效益性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而财务工作则主要侧重于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真实、及时、完整地记录核算,对财务人员在核算过程中执行会计制度、内控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复核,真实反映企业实际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情况。
四、如何进一步通过内部审计促进烟草商业企业财务工作规范
(一)加强内部控制审计,可以促进企业财务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内部审计工作人员通过对企业相关制度的完善性、健全性以及运行有效性的审核,可以发现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制定、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揭示财务工作存在的潜在风险,提出切实有效的整改建议,从而促进企业不断建立健全基础工作制度体系,最终实现优化的内部控制管理。
(二)优化内部审计人员知识结构,提高财务审计成效
审计工作的成效主要取决于内审人员专业水平,而内审人员的的知识结构,是决定其专业水平的重要因素。随着国家和行业政策的不断变化,对内审人员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优化内审人员的知识结构,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技能,也是保证财务收支审计成效,促进财务工作进一步规范的必要保证。
(三)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集成共享,强化对财务工作的实时监督
目前,烟草商业企业信息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就四川烟草商业系统而言,会计核算系统与审计信息系统已实现有效对接,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审计信息系统实时查看财务系统中的核算、预算、资产管理子系统、实时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利用在线审计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对财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复核,及时发现异动指标,准确找到问题所在,实现对财务工作的实时监督,规避核算风险。
五、结束语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烟草行业规范化要求的不断提高,使得内部审计工作越来越受到高度的重视,本文对如何通过内部审计促进财务工作的进一步规范进行了探讨。烟草商业企业财务工作的规范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规范化的财务工作离不开内部审计的监督。商业企业如果能够发挥好内部审计的作用,有效地促进企业财务工作规范化管理,将会使得企业内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从而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杜娟,饶兴明.会计信息系统理论与实务[M].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2012,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