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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制度建设情况汇报范文1
根据扬司基(2004)6号文《关于开展企业人民调解工作调研的通知》的要求,我市及时进行了布置,并组织相关人员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我市目前各类型企业,如合资、股份制、民营及未改制的集体企业进行了走访、座谈和调研,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企业人民调解基本概况
我市工业基础雄厚,各类企业密集,散布于城乡,其规模和效益遥遥领先于友邻县市。全市现有200人以上大中型企业55家,其中200~300人的有7家,300~1000人的有41家,1000~2000人的有5家,2000人以上的有2家,职工数与企业数基本呈正态分布。55家企业中,建有调委会的有29家,约占52.7%,其余26家一方面是新建企业,另一方面企业资产重组后未建。
二、当前我市企业矛盾纠纷类型
新的时期,企业的矛盾纠纷的内容和形式呈现集中性与多元化交错的新特点,新的矛盾纠纷不断产生,矛盾纠纷的对象也在不断外扩。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矛盾纠纷中家庭、婚姻、邻里等纠纷占较大比重。进入市场经济时代,人的价值取向发生改变,社会各阶层利益格局不断被调整,贫富差距逐步加大,其利益驱动和利益诉求日益尖锐而显复杂化。通过纵横向的比较、梳理,我们发现,当前企业矛盾纠纷主要有这样几种类型:一是企业用工形式的转变带来的矛盾,如职工与业主的合同用工、劳动保险等各类劳资纠纷等;二是企业资产所有权的转变后,直接遗留下的伤残、下岗、待岗的补偿安置以及集资分红问题;三是企业为壮大资金实力采取向职工集资入股带来的矛盾;四是企业生产所带来的生态环境问题,如噪声、废气、污水排放引发的与周边群众的矛盾;五是在招商引资征用土地过程中产生的拆迁补偿问题等。上述五类矛盾因其涉及面广、易激化、社会反响大,容易扩大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成为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
三、经验与做法
经过两轮的企业所有制结构改革,绝大多数企业由国营、集体转型为民营或合资企业。改制前,老字号大中型企业均建有调委会,在计划经济时代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发挥了积极的职能作用,维护了企业的生产、生活秩序,调整职工与企业、职工与职工之间的关系,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在各企业单位民主和法制建设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原企业调委会的作用已逐渐弱化,原企业调委会组织基本萎缩殆尽。目前,我市企业的人民调解工作可以简单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尚存有调委会这一组织形式,并发挥着自身职能作用的,如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大化纤)和未改制的化纤纺织厂(小化纤)。二是大多数企业在产权和经营权改革中,与之俱来的人事“重组、优化”逐步使调委会“人间蒸发”的,其职能无从谈起。基层调委会和司法所在调解企业矛盾纠纷中挑起了大梁,一方面举办各种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另一方面以会代训,减少各企业的管理压力。三是个别企业特色做法,如上汽公司援引上海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成立了以党办为牵头,以、工会、宣传、共青团以及纪检等部门负责人为主体,各车间班组负责人协同合作的矛盾纠纷调解应急组织,采取分流调处和直接调处的方式,化解企业内部矛盾,从而做到小矛盾不出班组,中矛盾不出车间,大矛盾不出工厂。同时,应急组织以其领导有力、运作灵活、效果明显成为我市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独特的风景线。
四、建议与对策
人民调解作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一直被国外誉为“东方之花”。长期以来,它以其简便、快捷的手段,在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城乡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独特的功能。随着时代的进步,企业发展的不断深入,人民调解的内涵进一步延伸。如何加强企业的人民调解工作,巩固改革开放的成果,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成为摆在全党、全社会面前,摆在我们司法行政工作者面前的一道刻不容缓的重要课题。通过调研,我们深深地认识到,人民调解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适应新的形势,解决新的问题,在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工作方式要有新的突破和创新。针对我市实际,我们认为: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快建设进程。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的稳定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民调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认识到建立企业调解组织符合中国国情和优良传统,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副作用小,社会效应大,使当事人免除了讼累,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于国、于家、于当事人有百利而无一害。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以及苏司基(1998)第0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全市大中型企业中科学、合理、合法地设置人民调解组织。
(二)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组织网络。一是建立以司法行政牵头,各企业党组、相关部门领导为主体,各车间班组负责人共同协助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一张由企业主要领导挂帅,党组、工会协管,车间调解小组、班组调解员组成的三级调解网络。二是配齐配强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职调解员,优先选拔懂法律、熟悉企业情况的人员充实进来,逐步稳定调解员队伍。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员、联络员制度,按照职工数20%的比例配备信息员、联络员队伍,建立通畅、快捷的纠纷信息反馈网络。
(三)推进机制创新,提高工作实效。在新时期,解决新矛盾、新问题要求企业人民调解工作在运行质态上求升华,在机制上求创新,在工作实效上求提高。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坚持服务经济发展不动摇,大力推进自身的改革进程。一是在网络外延上拓展,将企业内部的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走联合调解之路,积极开展外向型调解工作。与公司相邻的街道、村以及兄弟企业单位建立联合调解网络。二是在企业内部“强强联合”,密切与工会劳调委的联系,与当前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有机结合,与“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市相结合,优化整合调解资源,凝聚调解力量。三是工作范围再扩容,针对本企业实际,突破固有调解范围的拘囿,尝试和探索新领域的矛盾纠纷。四是工作方式、方法力求突破,务实创新,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五是以人为本,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素质,克服本领恐慌的问题,建设一支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人民调解队伍。把握主动权,提高发现、控制、化解和处置企业矛盾纠纷的能力。协调、引导各企业落实工作人员的待遇,促进企业调解工作科学、健康地发展。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四)强化制度建设,健全责任体系。要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按照“七、六、五”的要求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企业调委会运作,放大企业调委会工作实效。一是对照落实“七项制度”:例会制度、工作责任制度、请示汇报制度、排查制度、登记制度、学习制度以及奖惩制度。二是做到“六个上墙”:三级调解人员名单上墙、调委会主任职责上墙、调委会任务和工作责任上墙、调解工作的原则和纪律上墙、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上墙以及调解的纠纷进度上墙。三是建立“五簿台帐”:有纠纷调解登记簿、有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登记簿、有法制宣传登记簿、有信息反馈登记簿、有先进个人事迹登记簿。
当前,我国的改革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各方面的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大量涌现的人民内部矛盾日益成为社会矛盾的主流,直接影响着社会的稳定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在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刻不容缓,当前我们要做到“三个立足,三个强化”:
……立足于防范,强化排查分析工作。严格排查分析制度,及早发现,及时介入,将矛盾纠纷控制在源头,扼杀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企业制度建设情况汇报范文2
(一)围绕发展,加强综合计划、规划管理,实现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1、加强计划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发展计划工作报告,提出20*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思路与主要指标建议,经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实施。完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印制文本提供人代会审议、通过。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等工作。规划编制工作先后被评为温州市政府“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一等奖和省发改委规划编制“综合奖”。完成了《规划课题集(二)》的编印、发送工作。
2、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密切掌握全市经济动态,对国民经济各阶段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先后开展了7次全市经济运行(发展)态势分析,针对各阶段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积极研究分析、预测走势,提出对策和建议,促进了计划的顺利执行和全市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第十五次综合经济分析例会,专题研究第一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及重点工程建设的思路和对策措施,为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年经济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建议。按月及时向省发改委上报我市经济发展数据指标和分析说明,加强社会发展动态分析,积极参与文化大市建设。
3、重视课题和政策研究。完成了“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与建议”、“建设新农村,推进新和谐”等15个全局性发展问题的课题调研,其中《推进新和谐要在高起点上建设新农村》被《浙江经济》录用。组织开展了对全市七个领域非公有经济进入教育领域投资情况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情况的调研工作。完成《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意见》,报市委印发实施。研究起草了《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665行动计划”》。起草了“关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讨论稿。
(二)引导投向,加强基础设施和投资项目管理,促进了中等城市建设。
1、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综合管理。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研究起草了《*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牵头组织财政性投资为主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工程概算审查,实现项目全过程管理。编制实施“十一五”重大前期建设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共33项,总投资163.64亿元。组织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考察学习。对企业投资项目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或备案制。积极宣传贯彻落实《浙江省招投标条例》。
2、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建立了重大项目建设领导责任制,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重点工程申报工作。编制了“*市20*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建议表”,经市政府审核,确定实施重点建设项目35项(其中省、温州市重点建设项目7项),总投资101.2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6.77亿元,同比增长27.51%。协助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会议,进行深入动员,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履行重点工程综合管理职能,加强重点工程督查、协调工作,保证建设进度。全市在建重点工程累计完成投资16.97亿元,占年度投资计划的101.17%,比上年同期增长28%。
3、重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制定了20*年*市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做好已列入重点工程预备项目名单的27个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建立了20*年招商引资项目库,积极参与招商活动。配合做好高速公路复线、*-温州第二通道有关前期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村级组织办公场所建设和有关前期工作。配合市供电局做好500KV*输变电所址及线路路径论证工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市水利项目建议书论证工作,争取列入20*年省重点项目。
(三)强化监管,加强价格调控管理,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
1、加强重要商品、服务的价格管理。先后组织召开调整出租车票价、开征污水处理费、调整乐虹片区自来水价格听证会,调整了我市出租车票价,出台调整和开征污水处理费政策,拟定乐虹片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重新公布524种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药品价格,继续对非盈利市级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差别利率顺加作价,进一步减轻患者和医保经费负担。调整了5座我市1996年底以前投产的非省统调地方公用水力发电机组的上网价格,促进实施煤电价格联运,缓解电力紧张局面。做好价格受理、成本、定价三大前期工作,加强成本监审,完善集体审价。健全价格监测定期分析制度,坚持对9大类37个品种商品每月2次的价格监测、分析。出台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核定了新世纪、银河花园2个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2、加强清费治乱减负工作。部署并开展了20*年度收费验审工作,对全市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垄断经营性收费以及以收费形式征收的各种基金、集资、附加的执收单位进行逐个细致的验审。对4个单位发出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4个单位移交检查分局立案查处,注销收费许可证10个。规范和调整了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土地事务服务、防雷技术服务、有线电视服务、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有关收费。规范培训班收费审批流程,认真审核了21个强制性培训班收费。完成了全市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办理有关延期手续。全面清理了我局近几年来有关收费文件,停止执行部分收费项目。
3、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联合运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开展春运期间我市部分公路客运票价检查,有效制止乱涨价行为。开展了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重点检查以及教育、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维护消费者权益。组织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和日常菜市场价格检查,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加强了市、乡镇、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开展了“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全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135件,办结137件(含上年遗留2件),办结率为101%。按照“放得开,管得好”的总体要求,加大了对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1件,经济制裁总额375.62万元,退还消费者36.89万元,上缴财政249.67万元。
(四)注重调控,加强粮食安全管理,确保了社会粮情稳定。
1、扎实开展粮食安全工作。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对具有一定规模、信誉好的种粮户发放粮食预购款,确保粮食订单履约率。今年早稻订单粮食收购10179吨,完成计划的92.18%,居温州市第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开展经常性粮食仓储安全和“一符四无”检查,做好季度仓储千分制考核工作,指导和督促收储公司认真抓好仓库修理、器材维修以及仓容的安排和落实,有效保证了粮食储存安全。研究制定了20*年度全市地方储备粮油的轮换计划并上报市政府批准执行。认真开展了上年度全市粮食供需平衡情况和今年全市粮食农业成本调查,与财政部门协商并签订了20*年度粮食财务包干协议。编制完成“十一五”粮食安全规划,完善粮食安全预案和应急预警机制,加强粮食市场监测监控。积极开展“放心粮油”活动,坚持定期检测储备粮油产品,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和企业,及时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确保居民放心吃粮。认真做好我市军粮供应工作,积极开展拥军慰问活动。
2、积极培育粮食市场。加强粮食市场培育,依法加强粮食流通市场管理,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稳步开展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工作,提出了*市粮食收储公司改革实施方案,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协助企业做好国有资产出租承包等管理工作,盘活国有资产,有效发挥现有资产效益。积极做好全市粮情监测点的监测和粮食信息的采集分析及统计上报工作,及时为粮食购销企业提供粮食产销和市场价格信息,并深入开展对粮食企业的调研活动。认真做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二周年宣传工作。
3、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围绕“平安*”建设,我局成立了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及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被列入局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适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得以深入贯彻执行。与下属13个粮食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分工明确,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人。加强《安全生产法》宣传工作,做好节假日期间的生产安排,完善负责同志带班值班制度。
(五)积极协调,服务企业改制和上市工作,加速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
贯彻落实体改会议精神,着手制定“十一五”体制改革规划,积极开展经济体制改革课题研究。研究制订放宽非公经济市场准入政策,加强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鼓励民营企业通过外资嫁接等多途径加速发展。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协调会,协调通用电子、制鞋总厂、清江粮管所、虹桥建筑公司、柳市棉纺厂等企业改制,指导制订改制方案。帮助胜武公司筹建股份公司,指导其制订公司章程、组建董事会、监事会等。在深入基层调查了解我市企业改制情况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市政府改制文件修改补充意见座谈会,提出*市2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积极培育企业上市资源,引导、推动、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加快推进小城镇综合试点改革工作,总结改革经验,并上报柳市、乐成和虹桥三镇为省级中心镇。
(六)突出重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和推广应用,推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
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管理,完成防火墙的配置升级工作,完成KILL杀毒软件升级部署,安装网络流量分析软件对网络进行测试管理。加强对电子政务外网计算机的管理,研究了多种互联网接入认证方式,实行IP地址和MAC地址绑定,将市政府网站移植到websphere5.0平台。按照《浙江省电子政务网络技术规范》要求,对电子政务平台进行了改造,接入省电子政务外网,实现资源共享网络的全省互联。推广电子政务应用,普及短信息办公业务和公文收发业务,完成试点单位的内部公文流转、档案管理等业务应用,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完成20*年*两会网站的信息工作,在市政府网站新增设“便民信息”、“*湾港区”等栏目。扶持信息产业发展,引导软件业、信息产业制造企业做大做强,积极申报设立省级信息产业园。
(七)健全制度,加强队伍和系统建设,维护了文明机关良好形象。
1、加强能力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价格法》、《粮食流通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继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在积极牵头推行并联审批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实现了全市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全部在行政中心窗口接办,限时办结,全年承诺件提前办结率为96.27%。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了“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办事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新录用工作人员指导师制”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以能力和绩效为导向,把人民满意作为标准,推行奖优罚劣制,增强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确保机关行政高效。认真做好文明机关复评,积极开展机关“四好科室”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
3、加强作风建设。继续深化党员先进性教育,建立长效机制,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提供优质服务。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树立干净干事、文明干事的好形象。继续打造学习型机关,实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努力造就一支“勤学习、善思考、精操作”的发展和改革干部队伍。
企业制度建设情况汇报范文3
一、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调查认为,近年来,我市对民营经济发展高度重视,通过招商引资、改革改制、放宽政策、降低门槛、安商扶商等一系列措施,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对优化经济结构、增强发展后劲、提供就业岗位、增加群众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市改革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主力军。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经营领域不断拓宽,行业结构逐步优化。民营企业的投资领域和经营范围由过去的商业、餐饮业、维修业等逐步向工业、建筑业、种植养殖业、交通运输业扩张,由传统的加工、流通、服务向科技、文化、信息等产业延伸,呈现出多领域渗透、全方位发展的态势。经营形式也日益多元化,形成了自我发展、租赁、买断、合资、承包等多种经营模式,发展空间明显拓宽。截止7月底,全市民营经济业户发展到1.7万户,民营企业发展到2060家,一、二、三产业的比例由去年同期的0.3:60.7:39变为0.2:65.2:34.6,工业地位更加突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二是组织形式日趋完善,整体素质明显提升。经过股份制改造、“四扩一调”、企业组织形式升级等三个改革阶段,我市企业已走上自我发展与完善的理性轨道。①企业队伍素质日益提高。目前,多数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规范升级为有限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已初步显现。全市共有潍坊市以上企业家106名、乡镇企业家172名,总数列潍坊市第一,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有5000多人具有中专以上学历,2400多人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民营企业的市场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②形成了一批支柱行业。依据产业基础、技术装备水平、区位特点,已发展起机械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占全市总数的73.5,三大主导产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利税分别占到了全市工业总量的90以上。③培育了一批名牌。全市已有34家民营企业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9家企业通过了QS9000汽车业质量体系认证,荣获全国驰名商标2件,省著名商标13件。
三是发展环境更为宽松,洼地效应显著增强。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的发展理念,坚持“四个放开”、“六个不限”,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决定》等一系列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设立了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中小企业局,成立了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从各方面入手打造优质的经济发展软环境,营造亲商、富商、安商的良好氛围,促进了企业规模的迅速膨胀,实现了经济发展的不断跨越。1—7月份,我市招商引资认定项目537个,实际利用引进资金21.9亿元,其中外资2419万美元,到7月底,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218家,5家民营企业注册资本过亿元,11家过5千万元,64家过1千万元。
四是经济贡献日益突出,社会地位越来越高。民营经济已成为财政税收的重要来源,占财政税收的比重逐年提高,上半年,上缴税金30706万元,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61.2,出口总额9023万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63.9。目前,我市的民营企业家队伍中,省级以上劳模9名,潍坊市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2名,诸城市人大常委和政协常委13名,有10人获得“发展民营经济十大功勋”荣誉称号。在7月底召开的全市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大张旗鼓地对民营经济50强企业和百佳个体工商户进行表彰,营造了有利于民营经济能人脱颖而出的政治氛围。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从调查情况看,尽管我市民营经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观念没有完全消除。目前社会对民营经济发展持肯定和支持态度已成为主流,但由于对民营经济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轻视民营的观念仍或多或少地残留在一些人的头脑中。出现了党政领导重视,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家着急,但个别具体工作人员认识不足的“两头热”现象。
(二)融资渠道不畅。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尚未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担保公司由于数量和额度极为有限,面对众多的中小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只是杯水车薪,特别是规模较小的私营企业由于其信用机制还不够健全,原始积累少,整体实力弱,获得银行贷款支持相对比较困难。导致大部分民营企业只靠自有的少量积累或向私人借贷进行微循环运作,企业扩大规模和技术改造都受到限制。
(三)企业自身素质不高,成为制约其发展的主要瓶颈。有的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健全管理机制,规范管理制度,经营权与所有权未完全分离,家族制仍然是一些企业主的实际选择;技术创新能力不强,涉足的大多是传统行业,与新技术不能很好地衔接;劳动力资源缺乏,特别是高级管理人才、科技人才招不进、留不住,使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受到妨碍。部分民营企业没有树立起牢固的科学发展观,或是只图眼前利益,或是小富即满,人本意识、社会意识、诚信意识、职业道德意识淡薄,存在财会制度不规范、做假帐,偷漏税,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行为,影响了民营企业的社会形象。〖HTH〗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意见
实践证明,民营经济是发展县域经济的方向,也是今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从我市看,无论是建设工业强市、解决“三农”问题还是提前十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必须依托民营经济。因此,我们必须加倍重视、全力保持我市民营经济的强势发展,不遗余力地打造民营经济发展新天地。
(一)提高认识,解放思想,牢固树立与民营经济共兴衰的观念。民营经济是以民为主体的经济,发展民营经济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发展民营经济,必须摒弃那些旧的、保守的观念,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潮流的新观念。要积极宣传党和政府鼓励、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民营经济人士艰苦创业的成功典型,以及在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使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职能部门的干部职工受到教育,深化认识,转变观念,进一步把各方面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六大与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齐心协力,共同关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上来。各级党委、政府及市直部门要以保护、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为己任,放手发展、放活政策、放开市场,不限比例、不限速度、不限规模,切实“形成与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努力营造想民营、干民营、助民营的良好氛围。
(二)优化环境,强化服务,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民营经济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环境经济,有什么样的环境,就有什么样的发展。目前,我市民营经济还处在培育发展阶段,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呵护和支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继续坚持欲取先予、蓄水养鱼的原则,继续创造民营经济发展的优势环境。一是优化政务环境。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是最重要的政务工作,要把是否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作为衡量工作的主要标准,从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出发,力求最小化部门利益,最大化部门服务,彻底解除影响、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规定,消除放权与收权受“条块”限制和部门利益驱动的现象,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二是优化法制环境。一方面,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和环节,强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职能,纳入更多审批事项,减少审批“体外循环”,特别要强化干部依法履职意识,加强督查,彻底杜绝企业面临的“三乱”问题;另一方面,要抓好社会治安,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民营业主的合法权益。有的企业反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受到地痞流氓的纠缠,牵扯了相当的精力,建议对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实行挂牌保护。三是优化市场环境。要坚决打击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扶优限劣,使绝大多数守法、规范经营的民营企业能够顺利发展。
(三)加强信用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民营企业发展后劲。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守法诚信经营,是民营经济存在的基础。要加快民营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缺失惩罚和警示机制、信用激励引导机制、信用保障机制,完善和强化信用监管,引导民营企业增强诚信意识,严格履行生产、经营和劳动保护等各类合同,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在引导规范民间信用发展的基础上,畅通融资渠道,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奠定资金基础。首先,充分发挥金融部门融资主渠道作用,通过政府做媒,适当下放贷款权限,改进金融服务,促进银企联姻,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其次,大力激活、吸纳民间资金,把融资重点放在撬动民间资本上,多形式建立担保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向二三产业聚集,向特色产业和高科技产品投入;再次,积极扶持、推荐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到国内外上市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