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自查整改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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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自查整改报告

机关单位自查整改报告范文1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全面把握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工商部门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做到真查。

(二)通过自查自评,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找准工商部门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到真评。

(三)针对查找出的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整改,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贯穿评议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真改。

(四)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同时,要深挖发生问题的根源,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做到真建。

二、方法步骤

(一)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坚持开门搞评议的原则,走群众路线,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通过敞开大门、内外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系统内部、监管服务对象以及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上门走访

(*)由分局领导带队或者有关部门牵头负责走访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机关以及与工商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单位,听取对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由各工商所负责走访当地党委、政府机关,听取对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结合“三项活动”和“十百千万市场主体大走访”活动,由分局行评办会同有关股室确定企业,组成走访小组,上门走访监管服务对象,听取对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召开座谈会

(*)区直行评团、特邀监督员座谈会。由区局行评办负责分别召开区直行评团工商分团座谈会和特邀监督员座谈会,介绍我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展情况,面对面听取对我局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各工商所也要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介绍本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展情况,面对面听取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监管服务对象座谈会。一是由登记注册股、企业监督管理股负责召开企业座谈会,二是由市场监督管理股负责召开广告监管对象座谈会,三是由经济检查股负责召开行政处罚对象座谈会,四是由各工商所负责召开辖区监管服务对象座谈会,介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展情况,听取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问卷调查

组织监管服务对象、兄弟单位、社会各界填写《民主评议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工作问卷调查表》,请被调查者根据问卷调查表中的评议内容,实事求是地对工商部门作出客观评价,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给予总体评价。问卷调查表可采取当面、信函、网络等多种方式发放,达到范围广、数量大、回收率高的要求。

(二)深入自查自评

*、自查自评的内容

结合实际,主要围绕以下九个方面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自评:一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情况,评是否树立了实践科学发展的境界;二查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推动城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情况,评是否提高了服务中心工作的水平;三查市场主体准入、经济违法违章行为查处和市场监管情况,评是否强化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四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党内生活制度,改进领导作风情况,评是否发扬了民主决策的风气;五查推行政务、党务、局务(所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情况,评是否创新了自觉接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的举措;六查着力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评是否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七查廉洁从政情况,评是否确立了执政为民的思想;八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情况,评是否培养了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九查完善具有工商行政管理特点的监督体制和制度,评是否建立了监督制约权力运行的机制。

*、自查自评的方法

(*)梳理问题。把利用多种方式征求到的意见以及网络、行评监督电话等投诉途径收集到的信息,分门别类、“原汁原味”的进行梳理,详实掌握与工商工作密切相关的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单位自评。要对照自查自评的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采取谈心会、专题生活会等形式,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传统,发挥组织点、群众提、互相帮的优势,创造良好氛围,引导党员干部说真话、讲实话,提出过去不愿提、不便提的意见,切实找准本单位在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完善制度。对现有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彻底清理,深挖影响政风行风建设、制约工商服务转型升级的制度根源,针对存在问题,开展制度建设,为建立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初步整改。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对经过核实、有条件整改的,要迅速改、坚决改;对整改条件不成熟的,要研究解决办法,拟定整改方案,作出整改时间表,同时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分局机关要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做到未评先查,未查先改,以查促改。

(*)撰写报告。各工商所、机关重点评议股室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评和整改情况,要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分局行评办,由分局行评办报区纠风办及行评团。自评报告主要包括: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本情况、抓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自评等次和存在问题。请各单位在*月*日前将本单位的自评报告报分局行评办。

(三)全面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内容。

(*)征求意见是否广泛。是否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系统内部、监管服务对象以及有关单位、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意见箱、投诉监督电话等投诉机制是否健全;调查问卷的发放是否符合要求。对收集的意见是否认真进行梳理。

(*)开展自评活动是否深入。是否按照自查自评内容要求进行了对照检查;是否为谈心活动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查准了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

(*)初步整改是否见成效。群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具备整改条件的,是否马上进行了整改,并予以反馈;政风行风是否有新改进;机关效率是否有新提高。

(*)自评报告是否深刻。开展行评工作是否真实;制定的措施是否有力得当;取得的成效和自评等次是否实事求是。

*、督导检查形式。

督导检查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利用查阅资料、电话访问、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发征求意见函等途径进行。

*、督导检查要求。

暗访重点评议股室至少*次,分局机关其他股室不少于*次,各工商所*次以上;明察工作,根据行评进展情况确定。并适时通报督导检查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把学习贯穿始终。理论是行动的指南。要自觉把学习贯穿于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始终,巩固和运用好学习动员阶段的成果。要通过学习,不断深化对行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对前一阶段的学习情况做一次检查,对学习任务未完成或者学习效果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组织“补课”。根据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精选学习内容,引导大家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提高水平,增进加强和改进政风行风建设的坚定性。

机关单位自查整改报告范文2

一、专项监察的任务

1、保障政令畅通。保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政〔〕1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年度江、九龙江、敖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的通知》(政办〔〕89号),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综〔〕12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市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政办〔〕158号)等文件贯彻执行到位。

2、促进有效履职。督促各乡镇认真履行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职责,确保本辖区范围内流域不发生因流域环境整治不到位造成重大环境突发事件,各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督促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本部门环境保护职责,强化对各乡镇落实整治任务的指导和监督。

3、督促整改到位。督促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认真对照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求,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4、严肃责任追究。对未完成治理任务以及在整治过程中失职渎职的乡镇、县直职能部门及其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5、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认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流域管理长效机制。

二、专项监察的组织

(一)自查自纠阶段(年11月1日—12月10日)

1、查找问题。根据省、市政府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由县环保局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包括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饮用水源保护等在内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摸底,并根据摸底情况和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列出各乡镇、重点行业在流域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通报,并向县监察局反馈。

2、边查边改。各乡镇开展对本辖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自查工作。对政〔〕16号、政办〔〕89号、政综〔〕126号和政办〔〕158号文件和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定的任务、计划未完成或今年流域环境整治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到位的,应说明原因,并提出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附表)。

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有关要求,自查本部门履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同时,按照部门职责对各乡镇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情况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报告。

各乡镇的自查报告、县直有关部门的自查报告和评价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县监察局。

(二)重点督查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6日)

由县监察局会同县环保局对各乡镇及其职能部门落实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对自查自纠及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明确责任主体,督促限期整改。

重点监察大樟溪干支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并对县直各职能部门、各乡镇在流域水环境整治方面的履职情况以及整治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各乡镇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交接断面水质状况;县直有关部门自查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以及对各乡镇落实整改任务的指导和监督情况。县环保局于12月23日前,形成重点督查报告送县监察局。

(三)督促整改阶段(年12月27日至1月20日)

由县监察局认真梳理自查自纠、重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经县政府批准,依法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对监察决定或监察建议所提问题,应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内容、目标、时限、责任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整改效果。

县监察局于2012年1月15日前,形成专项监察情况报告报县政府及市监察局。

三、专项监察的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流域水环境整治,确保水生态环境安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是促进综合整治工作落实,保证政令畅通的重要措施。各乡镇作为本辖区流域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从“保护水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水生态环境就是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溪流水环境安全。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在专项监察中遇到的问题。县监察局要加强与环保、经贸、国土资源、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渔业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形成监察机关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监察工作深入开展。

机关单位自查整改报告范文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发挥城市的中心作用,实现2010年普通话在我县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根据金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通知》(金市语委[2007]5号)精神,金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将于2010年对我县进行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县顺利通过评估验收,现根据我局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更好地组织、领导、协调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工作,成立*县交通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

二、评估内容

党政机关语言文字工作、公共服务行业语言文字和公共设施用字规范两个方面。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8月-12月)

根据县语委办要求,交通系统建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工作联络人;制定工作方案,上报县语委办。

(二)自查自评阶段(2010年1月-6月)

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对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三)整改阶段(2010年7月-9月)

对在自查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针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改,并根据县语委办工作部署,积极营造推普活动工作氛围,组织开展推普周活动。

四、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

县交通局:负责指导系统内公文、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汽运总公司: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对直接面向公众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严格规范车站、各公交停靠站用语用字。

运管所: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对便民分中心窗口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

公路段: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对便民分中心窗口直接面向公众的从业人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测试;规范道路交通标志的用语用字。

设计所: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规范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切实抓好本单位的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落实。

机关单位自查整改报告范文4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在全县“三小”场所暨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上,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要以深入宣传贯彻公安部61号令为契机,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改善防火条件,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我县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刘昌勇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公安局副局长丘培忠、安监局局安全监管、建设、工商、教育、文化、卫生和旅游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县消防大队,具体进行协调部署。专项治理工作由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协调机构。

三、治理的范围、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治理的范围

1、容纳50人以上(含50人,下同)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倌、桑拿浴室等公共场所;

2、容纳50人以上就餐、住宿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

3、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

4、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教学楼实验楼,医院的病房楼;

5、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二)治理的重点

1、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使用易燃、材料的;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有故障或损使用的;

3、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灯损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的,以及疏散方向错误的;

4、公众聚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封闭的;封堵或占用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集体宿舍和医院病房将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锁闭、封堵或占用的;商场、市场及其他场所内消防安全疏散批示标志、应急照明灯被广告、货架或其它物品遮挡、覆盖的;

5、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李出口未分开设置的;

6、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7、按照规定应设而未设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或所设系统不能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该场所各个位置都能听到应急疏散广播的;

8、在建筑物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

9、在建筑物周围有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正常工作障碍物的;

10、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常闭防火门上,应当设有常闭防火门应随时处于关闭状态的警示标识;内推问式疏散门上应当设有操作方法的提示标识。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6月1日-6月20日)。县直机关、各镇、企业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明确职责,集中精力共同做好专项治理工作。要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对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整改时限进行公告,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县专项治理举报电话:2875219,使专项治理工作人人皆知,共同参与。

第二阶段:自查自改阶段(6月21日-7月20日)。县直机关、各镇、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召开本辖区内各治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在此基础上,督促指导单位按照本地公告的要求自查自改-自查自改结束后,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等单位要分别向教育、卫生、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改情况;公共娱乐场所要向当地文化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改情况;属于旅游定点的宾馆、饭店要向当地旅游管理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改情况;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和其他无行业主管部门的营业性餐馆、旅馆、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等单位应当向当地专项治理领导机构书面报告自查自改情况。

第三阶段:督查整改阶段(7月21日-9月20日)。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建设、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和旅游等部门成立专门的检查组,按照治理要求,逐一梳理和督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营业性场所,要依法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间采取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前或者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及时书画报清政府依法决定。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和医院等单位存在重犬火灾隐患的,有关主管部门要组织人员督促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人民政府;对短时间内难以整改的,报告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各镇要牵头组织对本地专项治理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束后,要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同时对组织开展主项治理工作的情况,包括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写出专题报告,于*年7月10日将阶段性工作情况和10月25日前将·全面工作情况上报县公安消防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实践“*”重要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公安消防、安全监管、建设、教育、文化、卫生、工商和旅游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务求实效。要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积极消除本地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各类消防队伍的建设,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部门联动,发挥合力。各有关部门在专项治理中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的作用事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经过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场所,属公共娱乐场所的由文化主管部门吊销有关证照,属放游定点的宾馆、饭店由旅游管理部门取消星级资格,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医院和养老院分别由教育、卫生和民政部门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做出相应处理;监察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消防部门共同做好专项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公安消防机构要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干了为进行查处。各有关部门要在这次专项治理的基础上,加强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素,确保消防安全。

机关单位自查整改报告范文5

今天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议题就是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动员。开展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前段时间主任会议专题作了研究,经过认真的准备,各项前期工作基本就绪,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也已下发。今天召开动员会议,并邀请建设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目的是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部署工作,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刚才大家都听取了城乡规划法的法制讲座,下面,我就开展好这次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

这次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是监督法实施后,本届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也是城乡规划法自1月1日施行以来,第一次就这部法律在我市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对于深入贯彻实施监督法,推进“法治建德”建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贯彻市委全会精神,推进“三个年”活动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实施监督法,推进“法治建德”建设的需要

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是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种有效形式。《监督法》规定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执法检查,针对法律法规执行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跟踪监督,其主要目的是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政府行政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执法检查的过程,既是有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一些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逐步解决的过程,同时也是宣传普及法律,纠正违法现象,解决执法难点,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的过程。因此,开展执法检查对于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推进“法治建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开展执法检查,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

当前,全市上下正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什么是科学发展?只有漂亮的城市,没有美丽的农村,那不叫科学发展;只顾加快城市建设,不去统筹城乡建设,那也不叫科学发展。坚持科学发展,不仅要着眼于城市,也要着眼于农村,着眼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当前,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大;市里也花了很大的精力和成本,着手编制了市域总体规划,这些充分说明,市委市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都非常重视统筹城乡的规划和建设。而城乡规划正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发展的基本手段,是保障城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政策。城乡规划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规划制度,进入城乡统筹规划、一体化管理的新时代。从这个意义上讲,在我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对城乡规划法开展执法检查,本身就是学习实践活动的一个很好的载体,有助于我市加快建立城乡一体的规划体系,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市委全会精神,推进“三个年”活动的具体举措

规划是总纲,规划就是效益。规划出点小偏差,会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一些带来持久的、难以突破的障碍。规划失当,就会丧失发展的先机,延缓发展的速度。近年来,以《建德市域总体规划》编修和制订为突破口,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各项规划较好地指导了城乡建设,城乡面貌都有了很大的变化,美丽的城市给来过建德的人都留下了美好印象,广大农村也正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对此大部分市民是满意的。这与我们高度重视规划、高标准编制规划、严格执行规划是完全分不开的,要感谢从事规划建设的所有同志!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我们的城乡统筹规划工作正处于探索阶段,城市和乡村统筹规划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乡村规划体系不健全、欠账太多,城乡建设的差距日益拉大;规划执行不严,随意变更规划,规划跟着项目走、跟着建设走的现象时有发生;违法建设行为得不到及时有力查处等等。这些问题,有的是事关全市发展的重点,有的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今年,市委开展了推进主攻工业年、项目推进年、招商引资年“三个年”活动。要使“三个年”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规划是龙头,必须先行,而且必须能够落实到位。因此,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推动有关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正确实施,将有利于推进“三个年”活动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严格程序,提高执法检查的实际效果

这次执法检查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严格程序,依法办事,讲求实效,最终实现“四提升”:提升执法检查的组织水平、提升全社会对执行规划法的认识、提升“一府两院”贯彻实施规划法的工作能力、提升规划法在建设“一流山水旅游城市”中的引领功能。具体的要求是:

第一,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这次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在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确定检查的重点是“一主四团”,并明确了5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一是城乡规划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情况;二是城乡规划的编制和公开情况;三是城乡规划的审批和批后管理情况;四是城乡规划调整及违规违章建设查处情况;五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划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以及执行城乡规划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二,要把握步骤,严格程序。这次执法检查分策划准备、组织动员、自查自纠、检查审议、整改落实五个阶段进行。

今天会议结束后将进入第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4月至5月上旬。期间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根据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和各自的职责,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5月中下旬为检查审议阶段。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集中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乡镇人大也要组织乡镇人大代表调研和视察本乡镇规划执行情况。5月底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将专题审议,审议后进行分项测评投票。

6月上旬以后为整改落实阶段 。各部门根据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意见进行整改。考虑到规划工作的特殊性,整改情况于6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第三,要严格要求,依法办事。检查组要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实施办法和这次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严格各项程序,把握工作要求。一是要认真检查。在市政府及有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检查组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深入相关单位和乡镇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开展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外出考察,实地察看,掌握真实情况。检查组要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城乡规划法的情况汇报,全面了解这部法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检查组要及时转有关部门核查处理,并限期汇报办理情况,以推动执法检查的有效开展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二是认真汇总情况。检查组要认真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综合分析各方面的情况,突出重点,客观真实,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切实的整改意见。三是要认真审议。检查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将于5月底的例会上,专题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相关报告,并形成审议意见。会后,审议意见将函告市政府,市政府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整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把执法检查情况和政府办理审议意见的情况,向社会公告。

三、积极配合,主动协调,形成执法检查的工作合力

对城乡规划法的贯彻落实,政府负有组织领导、规划实施、统筹协调、考核奖惩等责任;建设等部门负有相关的具体工作职责和监督管理责任;司法机关、各有关行业组织和社区基层组织也都有相应的职责。今天的动员会,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同志都来了,希望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协调,自觉接受监督。一是要认真自查。自查是开展执法检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自查工作,既要重视总结成绩和经验,又要注意查找工作中存在(来源:文秘站 )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并按时向检查组提交自查报告。二是要主动配合。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尤其是建设部门,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结合“三个年”活动的开展,认真研究迎检工作。要建立工作小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此次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完成。三是要切实整改。要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执法检查的全过程。对自查自纠阶段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坚持即查即改;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综合分析,查找原因;对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要认真对照,研究整改措施。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有关各方的责任,协调工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规划工作。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证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

为了加强对城乡规划法执法检查的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旭升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城建环保工委主任董光和、法工委主任邓建昌任副组长。在开展集中检查时,组建3个检查小组,具体负责各项检查工作。执法检查组和各检查小组要精心组织,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确保圆满完成这次执法检查任务。

一要认真学习。熟悉和掌握好法律法规是搞好执法检查的重要前提。为此,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在这次会议上安排了法制讲座。会后,检查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这部法律开展进一步的学习讨论,切实把握法律的精神,熟悉检查内容所涉的相关资料,明确检查方法,做到心中有数,依法履职。

二要求真务实。检查组要深入到有关单位、企业、工地、乡镇、村和干部群众中走访,倾听意见;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资料、抽样调查等各种方式进行调查了解,既要明查,也要暗访,力求掌握客观真实的情况。检查要做到“真”、“实”、“严”。“真”就是真查、真看,真正发现问题、真实反映问题、真心帮助解决问题;“实”就是切实做到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严”就是要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要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三要通力合作。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和参加执法检查的同志要集中精力,密切配合搞好执法检查,做到有始有终。要服从安排,团结协作,相互配合,努力工作。检查中要注意倾听各方面意见,及时沟通情况,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做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

机关单位自查整改报告范文6

按照省厅《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消防考核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州民政系统内立即开展了消防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我州民政系统充分认识消防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一岗双责”领导机构,并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一是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和宣传制度。把安全工作贯穿于各项日常工作之中,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疏散设施、消防设施的建设。严格要求用火用电安全,进行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并将责任书、履职情况及各项动态管理记录完整归档备查。全局各机关科室、各下属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好“一岗双责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敢于碰硬,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全面自查突出重点

1、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继续强化十大公共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大对应急救援基础建设的投入,努力建立适应实际需要的专业性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自救能力;以社会福利机构为重点,在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2、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福利院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同志,进行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消防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二是充分利用各项工作例会、文体活动、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多掌握防火灭火和安全生产及逃生自救常识,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3、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一是各机构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所有内设机构、岗位和领导班子每个成员,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二是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三是严格落实外包工程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承包施工单位监督、管理,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事项。

4、强化专项整治力度。一是认真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常年进行“拉网式”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查出易燃物资乱堆乱放、挤占消防安全通道等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隐患,要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二是重点抓好福利机构的老人、儿童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如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及各敬老院的重点部位、场所、消防设施、电源设备等,应着重进行排查整改,增添防范措施。

5、多年来,我局要求各县民政局对烈士陵园消防隐患高度重视,特别在清明节、春节等时期进一步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防范,未发生任何火灾。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消防责任人不明确,管理人员缺乏消防知识。

二是个别烈士陵园杂草灌木等可燃物较多,大部分陵园没有配备消防器材,消防水源匮乏,火灾隐患较大。

三是消防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缺少防火提示标语。

四、整改措施

一是各要求各县民政局要明确一名领导为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