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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舞弊的原因分析范文1
中图分类号:F23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9)03-0052-05
一、引言
作为一种故意错报财务数据,欺骗投资者和债权人的行为,财务报告舞弊始于18世纪20年代的英国。尽管各国政府加强了对财务报告舞弊的监管和处罚力度,但是,从麦迪逊公司到安然公司,从琼民源到银广厦事件,国内外的财务报告舞弊案件仍是层出不穷。国外的学者对会计舞弊的动因、识别、防范与治理等多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而国内学者大多是从舞弊动因和公司内部治理与舞弊关系的角度来研究的。关于舞弊识别、防范与治理偏重于规范性描述。
TreadwayCommittee(1987)的报告认为:财务报告舞弊通常与那些正处在财务困难中的公司联系在一起。Beasley(1996)运用logistic回归方法对董事会成员构成与会计舞弊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表明,舞弊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外部董事的比例显著地低于未舞弊公司。Shleifer and Vishney(1997)认为股权的集中或大股东的存在会减少管理者机会主义的幅度,导致管理者和股东间更少的冲突。减少成本。Jensen(1993)认为当总经理也是董事会主席时,内部控制系统失效,因为董事会不能有效执行其关键功能。这些都是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角度对财务舞弊动因进行的研究,国内关于这方面的实证研究近年来也逐步增多,刘立国,杜莹(2003)从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两方面对公司治理与财务报告舞弊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法人股比例、执行董事比例、内部人控制度、监事会的规模与财务舞弊的可能性正相关,流通股比例则与之负相关。娄权(2003)研究发现,规模较小和财务状况恶化的企业容易在财务报告中舞弊。杨薇和姚涛(2006)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少数股东联盟、CEO任期、总经理董事长独立性和法制环境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对财务舞弊行为产生影响。袁春生和韩洪灵(2008)证明由于董事会监督作用的发挥,董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直接负相关,其边际监督能力随着董事会规模的扩大先增强而后减弱;企业经营绩效与财务舞弊负相关。
由于国情不同,国内外关于治理结构与财务舞弊的关系研究不尽一致,甚至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本文认为研究财务舞弊的诱因与治理应该从财务报告的利益相关者投资者、客户、政府监管机构、外部注册会计师、企业管理当局等角度来展开。因此,我们分别从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两个内部环境与事务所选择、
证监会监督两个外部环境对财务舞弊的影响做统计分析。然后,根据舞弊公司这四个方面的不同特征做实证研究,为我国财务舞弊的治理提出参考意见。
二、上市公司舞弊特征的统计分析
文章选取的2003~2007年度5645家上市公司样本中,包括209家发生财务舞弊并被证监会惩罚的公司。下面仅就舞弊公司分别从公司本身(经营业绩、内部治理结构)相关特征、审计师相关特征和证监会相关特征来分析舞弊公司特征。
1 舞弊公司相关特征
统计结果显示舞弊的行业半数以上集中在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业,这两个行业相对来说需要大量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投资,业务范围较广且复杂,为财务舞弊制造了相应的条件;在209家舞弊公司中有43家被“sT”的公司,处罚后被“ST”或者被兼并、重组而成立了新的公司103家,占舞弊公司总数的近1/2,这说明舞弊公司存在明显的业绩较差问题,经营业绩是影响财务舞弊的主要原因。财务舞弊的治理应该关注舞弊高发的重点行业,同时,还应该关注财务状况较差的企业。
从表1可以看出,舞弊公司违规类型中,推迟披露、重大遗漏、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虚假陈述、违
规担保、虚构利润占了绝大多数,而出资违规、操纵股价、欺诈上市等违规类型从没有被发现,虚构利润和虚列资产并不像以往研究的那么严重。其中“其他”违规类型发生52次,占有较大比重,可以判断财务舞弊存在一些不为我们熟知的类型,也就是说舞弊公司操纵盈余有其他更大的隐形区间。这说明公司违规的类型存在多样性,一些重大的违规类型可能没有被发现,监管部门应该进一步加强舞弊的识别能力。从处理对象上看,75%的舞弊公司和管理层同时受到了惩罚。因此,财务舞弊的治理应关注频繁发生的违规类型,同时,应该从管理层着手,公司的治理结构也是财务舞弊的重要诱因。
2 审计师选择的相关特征
在我们对证监会处理公告中,发现很少事务所同时被处罚的情况,这说明还要进一步加大对事务所和审计师的处罚力度。一般来说,大规模事务所代表较高的审计质量,从表2可以看出,在209家舞弊公司中,聘请“十大”事务所的仅有23家,占11%;有46家舞弊公司在舞弊年度更换了审计师,占22%;收到非标准审计意见91家,占44%,这说明部分审计师还是履行了职责,发现舞弊并报告舞弊的能力较强。舞弊公司倾向于更换小规模事务所取得标准审计意见。因此,财务舞弊的治理还应该从事务所及审计师入手,使他们保持应有的独立性,选择事务所规模和更换事务所频率和非标意见的出具成为判断上市公司是否舞弊的重要信号。
3 证监会监管相关特征
证监会在证券监管中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从表3可以看出,在209家舞弊公司处理类型中公开谴责143次,占整个处理类型的一半以上,而处以罚款仅占37次,且5年累计罚款金额为1310万元,还不及一个大型公司一年虚增利润的金额。
可见,证监会应该加大处罚力度,特别是罚款的力度。通过表4可以发现处罚公告和公司舞弊年度之间的时差,由于披露舞弊的时间滞后,往往舞弊2~3年后,证监会才发出舞弊公告,严重影响了报表使用各方的利益。公告延迟期间达10个月之久,舞弊期间超过两年的占20%以上,上市公司舞弊期间平均达24个月,有的公司
甚至连续5年舞弊。另外,舞弊期间的统计数据显示共计有110家公司舞弊,而样本选择舞弊数为209家,这说明有一半的舞弊公司是连续年度舞弊的。如何进一步加强证监会发现舞弊的及时性和处罚的力度是上市公司舞弊治理的一条有效途径。
三、财务舞弊特征的实证检验
通过舞弊公司相关特征的统计分析,不难发现财务状况、内部治理结构、事务所相关特征和证监会处罚的及时性和力度成为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诱因。下面结合相关学者的研究以及统计分析得出的这些特征来验证财务舞弊的影响因素。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文章选取2003~2007年度沪深两地上市公司数据为样本,剔除变量缺失的部分数据,共计5645家。主要数据来源于国泰君安数据库和中国证监会网站,另外一些缺失变量根据新浪财经各公司财务报告手工收集补充。采用SPSS15.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二)研究假设与模型设计
利益决定着行为主体的特征和价值取向,上市公司有配股、吸引投资、逃避惩罚、管理层完成考核指标等经济方面的利益,也有政治利益,而这些利益的获取和失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数据的高低与增减,促使企业更有动机去粉饰财务报表。证监会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个完整会计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平均达到10%,属于农业、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高科技等国家重点支持行业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以略低,但不得低于9%(且每年不低于6%)是取得配股资格的主要条件。《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另外,深沪两个交易所也规定,凡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一律要被“ST”处理。因此,本文将净资产收益率作为衡量上市公司业绩的主要指标,提出假设1:
H1:净资产收益率在舞弊公司和未舞弊公司中存在明显差异,且与上市公司舞弊负相关。
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舞弊关系的相关研究在国内外已经很多,蔡宁、梁丽珍(2003)研究发现,发生财务舞弊与未发生财务舞弊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外部董事比例不存在显著差异;股权集中度越高的上市公司越容易发生财务舞弊;控股股东性质与财务舞弊行为不存在显著相关性。上市公司配股活动与财务舞弊显著负相关、公司规模与财务舞弊显著负相关、董事会规模与财务舞弊显著正相关。樊行健(2005)在完善公司治理的过程中,应逐步理顺财务报表审计关系和独立董事制度引入中的关系,强化财务治理,以促使上市公司持续健康的向前发展。尽管各自研究结果有所差异,但都证明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因素对于财务舞弊有影响。结合相关实证研究,本文提出假设2:
H2:股权集中度、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管理层持股与财务舞弊正相关,独立董事比例与财务舞弊负相关。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经济警察的地位一直都受到高度的重视。虽然审计合谋的现象令人困扰。但事实证明审计师也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大规模事务所具有较高审计质量。DeAngelo(1981)认为大规模事务所比小规模事务所有更强的提供高质量审计以维护其品牌的内在经济动因。同时,根据特征分析,本文提出假设3:
H3:大规模事务所0可以有效防治财务舞弊,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负相关;事务所更换与上市公司财务舞弊正相关。
根据信号传递理论,高负债率是公司经营情况较差的表现。更需要通过审计师的选择获取标准意见,来传递较好财务状况的信息;而同时债权人对公司的监督力相应增强,倾向于向董事会施加压力选择高质量审计师来判断公司财务状况。另外,考虑到公司规模为财务舞弊提供物质基础。将资产负债率与公司规模作为控制变量。
本文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来研究财务舞弊的影响因素,模型设计如下(其中ζ为误差项):
CR=β0+β1ROE+β2AUDITOR+β3AC+β4MNG+β5INDP+β6CRI+β7DUAL+β8LEV+β99SIZE+ζ
(三)实证分析
1 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从表6样本的描述性统计分析发现上市公司净资产收益率、选择事务所规模、事务所变更、独立董事比例、股权集中度F检验的P值均小于0.01,这说明两个样本方差存在显著差异,也既是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这些指标存在显著差异;同时,经过两个独立样本的T检验,在事务所选择、事务所变更、股权集中度和公司规模方面两个样本均值存在显著差异,且舞弊公司这五个指标的均值均小于非舞弊公司,这和统计性分析中的结果吻合,可以初步推断上述这些指标确实是上市公司舞弊的重要影响因素。
2 多重共线性问题诊断
Logistic回归需要考虑多重共线性问题。本文利用线性回归来检查容忍度,可以发现无论是被处罚上市公司还是没有处罚的上市公司,容忍度均在0.90附近,方差膨胀因子VIF基本上均接近于1(限于篇幅共线性诊断表略去),同时,对各变量之间的相关性进行检验,结果表明变量之间即使存在相关性,但相关系数远小于0.3,相关性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可以判断变量间共线性的问题并不严重。
3 logistic回归结果分析
回归分析检验了盈利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事务所规模对公司舞弊的影响,通过表7回归检验结果,没有发现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与公司舞弊的显著相关性,仅得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公司规模和事务所规模、事务所变更与公司舞弊具有显著相关性,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公司规模均在1%的水平显著负相关,与假设2相矛盾,这说明在我国股权集中度越大、公司规模越大,大股东的监督力度越大,由成本所导致的舞弊情况出现的越小;事务所规模与财务舞弊在5%的水平显著负相关,舞弊公司倾向于选择小规模事务所,这说明审计师一定程度上能够遏制财务舞弊的发生,事务所变更与财务舞弊在1%水平显著正相关,假设3得到证明。另外,在加入独立董事比例的平方后,发现独立董事比例与公司舞弊成“u”型关系,也就是说适当的独立董事比例可以有效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过高的独立董事会使执行董事比例下降失去有效监督,而过低的独立董事又不利于监督,通过计算最低点比例为45.16%。而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管理层持股与财务舞弊无关,特别是净资产收益率、财务杠杆两因素与财务舞弊不相关。虽然在舞弊公司与未舞弊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均值存在显著差异,但假设1没有得到很好证明,却证明了公司舞弊是由于治理结构的原因,而不是财务状况本身,这和大量学者研究结果不一致。同时,也与我们的统计性分析不一致,毫无疑问公司财务状况较差会导致财务舞弊,实证检验没有通过显著性水平检验,究其原因可以从表1的特征描述发现,大量公司的舞弊并不是靠简单的虚增利润、多列资产达到的,而是存在一些更隐性的操纵空间,使得两类公司财务报表中的业绩指标差别缩小。但是,财务状况差导致财务舞弊是不争的事实,舞弊治理在关注其他因素时,也应该关注财务状况。
财务舞弊的原因分析范文2
摘 要:近些年来,财务舞弊的案件不断出现,人们由此加强了对财务舞弊的重视。财务舞弊性质及其恶劣,不仅为企业带来不好的影响,更制约着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将以此为出发点,对集团公司财务舞弊案件的影响与启示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 :集团公司 财务舞弊 案件影响 启示
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市场体制改革逐渐深入,各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背景下,承受着空前的压力。财务舞弊是为了实现企业的利益目的而采取的造假、掩饰等非法手段对企业内部的账目进行伪造,性质极为恶劣严重违背会计规范,视国家法律于不顾,须予以严惩。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当前,财务舞弊的行为已经越发猖獗,因此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杜绝这种现象。本文针对这种现象,进行一定的分析,总结出类似案件产生的影响、原因,进而提出相关的对策,有着积极意义。
一、财务舞弊的概念与形式
财务舞弊,指的是责任人违反国家的政策及法律法规,采用非法手段、以多种形式在会计的账目上做手脚,弄虚作假、变更伪造账目信息等项目,从中为个人或者单位谋取私利的行为。财务舞弊是严重的经济违法行为,不仅使宏观的市场经济运行受到影响,更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人民的合法权益。
财务舞弊涉及到的形式范围包括:会计信息方面、报表方面和企业的盈余管理等。首先,会计信息造假则会导致信息丧失可靠性,不能真实的反映出经济业务方面的实际情况,使相关的信息使用者很难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准确把握,不利于经济市场的调控。其次,在财务报表上做手脚会使得财务报表反映出未来的情况,责任人为了掩盖一些会计方面见不得人的信息而对报表进行造假,是为了骗取投资者的信任。最后,企业本身拥有选择会计政策的自由,企业的盈余管理目的需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来完成,因此,缺乏管理的盈余管理行为也算是一种财务舞弊行为。
二、某集团财务舞弊案件概述
某纺织集团曾因企业债务问题而一度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在2006年年末,欠款余额高达2776万元。据相关统计显示,其在2007年有着2298万元企业所得税,与06年整年所得税金额相当,而且06年的集团收入照05年相比并不明显,却支付了178%的税费。有相关调查显示,某纺织集团在上市之前的IPO报表和2007年的年报表存在财务舞弊的问题。在2007年左右,毛纺织行业的亏损面比较大,作为毛纺织企业在当年盈利较为困难,但是据其的年度报表来看,企业的收益却相当不错。在上市的前两年竟然有着平均13%的利润额。其对于这些问题有着明确的解释,如增产高附加值产品、调整产品结构等等,但仍然存在粉饰报表的情况。在上市之后,预付账款的科目依然不正常,2006年中期的预付账款为0.86亿元,然而至2008年初竟然达到2.32亿元,显然有悖常理[1]。然而据2007年年报显示,预付账款的增加基本用于工程建设和预付设备款,但其在建工程的发生额居然为零,从种种原因来看,似乎只有解释为其粉饰报表挪用公款才最为合理。
财务舞弊具有着多样性和复杂性,若要彻底治理则需要找出其出现的原因,进而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多管齐下,全面杜绝财务舞弊的违法现象发生。
三、我国财务舞弊的原因分析
类似于上述纺织集团的财务舞弊现象众多,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进行总结可以大致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利益的驱使
经济市场的激烈竞争,促使各大型企业争相上市。然而证监会有着相关的规定,只有超过三年并且连续盈利的公司才有资格申请上市,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之下,无论哪个领域的企业都很难达到这样的标准[2]。受着利益的驱使,使得企业为了达成目标甚至不惜代价不择手段,因此,为了达到上市的目的,财务舞弊就成了一个“可行”的途径,企业通过对报表进行粉饰,来发行股票,解决企业的资金短缺情况。并且,证监会对于已经上市的企业也有着相关的“条件”,若要维持上市的资格,也必须保证企业的盈利,一旦企业出现亏损,则上市资格将被取消,股票也将停止发行,这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致命的打击,因此,财务舞弊成了“迫不得已”。
(二)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从古至今,但凡涉及到企业的问题都离不开企业内部控制的不完善,而这个问题也已经成为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纵观各个财务舞弊问题的企业,其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基本不完善,甚至有些根本就是形同虚设,“无规矩难以成方圆”,没有了严格完善的内控制度,企业的管理自然就成为一张白纸。如今多数企业的内部制度不仅财务方面不完善,而且缺乏一定的处罚标准,使得企业对财务的控制放任自流。
(三)审计严重缺乏独立性
以正常的角度来说,提高会计的职业操守,提升其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使会计有着较高的职业素养,便能够保证其“在其位而谋其政”,可这样的理念似乎只应当在特定的条件下才成立,那就是,会计所做的工作涉及不到自身的利益。而往往表面形式上的“利益让步”大多都是出于外界的压力,而一旦涉及到切身利益的时候,道德和理智究竟谁胜谁负则可能难以衡量。并且,大多数的领导者都希望自己的企业有着好的效益,对于企业效益“好”到何种程度,领导者往往以财务报表为准,鉴于管理层的某些“暗示”,身为“下属”的会计难免由于身不由己而“借花献佛”,使得企业内部的审计严重缺乏独立性。
(四)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财务舞弊是一种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尽管我国当前已经针对财务舞弊出台了诸多的法律法规,但是法律再多,依然存在执法不力、力度不严等情况。目前,财务舞弊的行为已经上升到到刑事处罚的高度,并辅以行政处罚,对于出现财务舞弊的企业,也以罚款和警告等处罚为主。“无法不徒以自行”,但是“有法”若力度不够也可能达不到“自行”的高度。种种情况表明,我国当前针对财务舞弊的法律约束力不够,这就使得企业在“低成本”的法律风险背景下,面临着“高回报”的经济机遇,使得财务舞弊屡禁不止。
四、我国财务舞弊的防治措施
(一)加强企业及人员的道德建设
财务舞弊正是利用相关制度的硬性规定才产生,本身就是一种有悖于伦理道德的表现。其出发点是过于追求企业的效益,而任何的制度都不可能一劳永逸的,时代在发展,制度也应时而变,永远达不到完美无瑕,因此,在基于制度的基础上,只有加强道德建设,才是有效治理财务舞弊行为发生的根本[3]。然而制度的建设也不应当局限于模式化的规定,而是应涵盖到更多主体的道德范围,比如建立健全会计行业的征信系统等。鉴于有些情况是由于领导层的“模棱两可”所导致,因此不仅要重视会计部门的
道德建设,更应使企业自上而下的整体观念获得整体的革新。另外也可以借助新媒体的力量,通过舆论来对相关企业及人员的道德进行有效监督。
(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当前诸多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着或多或少的问题,要想更好地杜绝财务舞弊行为,只有做好内部控制工作。首先,建立企业股权的多元化,能够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内部控制,比如可以由管理层持股,吸引投资者和当地的实体来作为股东,以多种形式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有利于企业内部控制的落实。并且还要制定统一的处罚标准,形成硬性规定来规范相关人员的行为。最后可以制定并完善激励机制,将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作为人员业绩评价的标准,真实的财务报表也是对员工进行奖励的依据,通过完善的激励机制来规范相关人员的道德准则,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对于企业内部的财务控制也有着重要意义。
(三)强化审计职能并加强监管
企业的财务部门要具备较强的审计职能,而提高审计职能又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必要保证,宏观来看将直接作用于推动社会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而强化审计的职能首先要加强审计的监督工作,明确落实各个级层的监管权限和监管范围,保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保证监管的有效性,不仅能增加审计的覆盖范围,也提高了相应的工作效率,并使各部门直接加强信息的互动,共同做好加强审计职能的工作。企业内部也要如此,只有建立并完善相关机制,将责任落实到个人,才能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避免某一个层级的管理者出现不良的带头作用。
(四)加大相关处罚力度
这就要求完善相关的法律约束力。当前的法律约束力相对较弱,虽然对于财务舞弊行为有法可依,但显然无法形成有效的约束力。相关文献显示,国外的一些发达国家对于财务舞弊有着较。
为严厉的处罚力度,相比之下,我国的法律要轻得多。从上述集团财务舞弊案件就可以看出,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并未受到多么严肃的处理,甚至不了了之,这样的情况无疑助长了其他企业的效仿气势,使得财务舞弊案件层出不穷[4]。因此,只有在现有的法律基础上,完善相关的条例,扩大打击范围,加强处罚力度,真正落实法律的权威,起到有力的作用,真正杜绝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为社会经济的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结论:
综上所述,财务舞弊的行为,不仅影响着市场经济的秩序,对投资者的利益也是一种侵害,针对我国财务舞弊案件屡禁不止的现状,应更加深入地分析其原因,制定合理有效的解决策略,从根本上彻底杜绝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本文从企业人员道德、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强化审计职能和加强法律力度几个方面对防止财务舞弊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以期能够为相关部门对此的深入研究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林建宗.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分析[J].财经研究,2012(02):49-50.
[2] 阎长乐.上市公司的会计舞弊分析[J].管理世界,2011(04):19-21.
[3] 章铁生,林钟高,秦娜.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能否抑制财务舞弊的发生?[J].南京审计学院学报 2011(10):39-45.
财务舞弊的原因分析范文3
关键词:筹资动机 利润造假 财务能力
一、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Kinney andMcdanicl(1989)认为,陷入财务困境的公司管理层为了掩饰其可能是暂时性的财务困难更有可能舞弊。Pearsons(1995)通过实证研究发现,财务状况恶化是管理当局舞弊的一个重要原因。IngIamn,Lee和Howard(1999)对应计部分(盈余减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之差)在揭示财务舞弊中的作用进行分析和论证后发现,财务舞弊与高水平的应计部分相联系,盈余减去现金流量的值为正是潜在舞弊的一个信号。Dechow sweeny(1996)在分析那些被SEC采取强制措施的原因时发现,这些公司进行盈余操纵最重要的动机是低成本获得外部融资,同时高管人员为了实现最大化个人效用也是重要原因。COSO在《财务报告舞弊:1987-1997》一文中指出,有些公司舞弊是为了止住业绩的螺旋下降,或者是为了企图保持业绩增长。Pankajaksena(2001)从实证的角度证明,与非舞弊的公司相比,舞弊公司的经营业绩较差,受到破产的威胁较大。
(二)国内文献蒋义宏(1999)认为,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动机有:为在发行市盈率受到限制时提高发行价格;为获得配股资格;为避免连续3年亏损公司股票被摘牌等。在这里,利润操纵包括舞弊性的财务报告和盈余管理。黄世忠(2001)认为会计报表粉饰的动机包括提高经营业绩、获取信贷资金和商业信用、发行股票、减少纳税、特定的政治目的或推卸责任。财务舞弊泛滥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制度存在缺陷的前提下,舞弊收益远远高于舞弊成本。刘立国(2003)选取1994年至2000年26家财务报告舞弊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检验了公司治理与财务报告舞弊之间的经验关系,研究发现,舞弊公司与非舞弊公司在股权结构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发生财务报告舞弊的公司,其法人股比例更高,流通股比例更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更可能为国资局。娄权(2003)选取了1990年至2000年被证监会处罚的18家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结果显示,规模较小和财务状况恶化的企业容易在财务报告中舞弊。杨薇等(2006)实证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少数股东联盟、CEO任期、总经理董事长独立性和法制环境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对财务舞弊行为产生影响。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学术界已对财务报告舞弊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实证研究。但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建立时间较短,很多相关数据难以在公开渠道上取得,数据的代表性较差,导致各种实证结果之间存在非常大的差异,现有的研究也难以形成对政策有影响的研究结论,研究水平仍有待提高。
二、研究设计
(一)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一般而言,上市公司进行利润造假是带有一定目的性的;相比之下,出于筹资动机而发生的利润造假要更为常见的。当证券市场处在不完善的背景下,上市公司舞弊带来的筹资收益要远远大于其舞弊成本(黄世忠,2001),因此,上市公司会更倾向于进行财务舞弊。下面,本文从上市公司与证监会博弈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为了研究方便,本文将证券市场的发展阶段粗略地分为两个阶段:不完善阶段和完善阶段。本文假定,如果处在证券市场发展不完善阶段,证监会的监管也是不完善的;相应的,如果处在证券市场完善阶段,证监会的监管也是完善的。(1)假定在监管不完善的情况下,证监会所得收益为2个单位。但是,作为上市公司的主要监管部门,如果证监会的监管总是不力,经常就发生财务舞弊案件,那么,就有可能引起证券市场的混乱,甚至是整个市场崩溃;这样,证监会就会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甚至是关门停业的风险。为了减少社会压力和关门停业的风险,证监会可能更倾向于完善监管机制。为此,本文假定,如果证监会加强和完善监管机制,其所得收益增加3个单位,为5个单位。有着强烈筹资动机的上市公司,当其不具备筹资条件时,如果证监会的监管不完善,那么,这类型的上市公司就有机可乘:要么进行利润造假,可能不会发现;要么被发现时已经圈到钱;要么,还没圈到钱就被发现,但处罚微不足道。为此,本文假定在证监会监管不完善的前提下,利润造假给上市公司带来的收益为10个单位。(2)如果证监会的监管很完善(证券市场完善的表现之一),那么,不具备筹资条件又有强烈筹资动机的上市公司,其虽有舞弊动机,却可能碍于严格的监管而有所收敛:如果进行利润造假,很快就能被识破;或者虽不能马上识破,但会通过各种手段进行严格的处罚。为此,本文假定,在证监会监管完善的前提下,利润造假给上市公司带来的收益为-5个单位。此外,本文还假定,不论是在监管完善阶段还是不完善阶段,上市公司不进行舞弊,既不带来收益,也不带来损失,收益为0个单位。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到如(图1)博弈矩阵。可以发现,上市公司与证监会的博弈最终在博弈矩阵的右下角取得均衡:证监会倾向于加强和完善监管,同时上市公司的最优策略是不舞弊。在上市公司与证监会的博弈中,负责监管的证监会一般都会处于强势地位,上市公司选择是否进行财务舞弊,一个重要的因素是看监管部门的监管完善程度:如果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完善,漏洞百出,那么,上市公司的最优策略是选择进行利润造假,以获得筹资机会;如果监管完善,那么上市公司的最优策略是也即使有着强烈的筹资动机不进行财务舞弊。然而,证券市场的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不是一经成立就能在短时间内完善的过程。就目前来讲,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不完善阶段,在此背景下,当上市公司有着强烈筹资动机又不具备筹资条件时,根据前面的分析,其最有可能选择利润造假,以达到筹资目的。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一个总假设:
HO:在证券市场不完善的前提下。上市公司的筹资动机越强烈,越有可能发生利润造假
当上市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时,如果是暂时性的,则有可能通过粉饰财务报表来获取筹资,以解决暂时性财务压力;如果是非暂时性的,也有可能会通过财务舞弊来达到圈钱的目的。因此,无论是暂时性的财务困境,还是非暂时性的财务困境,上市公司都有可能通过利润造假来达到筹资目的。据此,本文用上市公司的财务能力作为筹资动机的一个信号。即如果上市公司的财务能力越差,则其筹资动机越强烈。本文所指的财务能力,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和营运能力,本文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每股收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资产总额的比值、总资产收益率以及企业自由现金流与资产总额的比值等来表示公司的财务能力。据此提出子假设:
H1:财务能力越差的公司,则其发生利润造假的可能性越高
另外,在上市公司中,如果要获得筹资机会,一个关键的标准是看Roe(净资产收益率)是否达到要求。例如,上市公司在1994年至1998期间,如果想获得配股权,其Roe必须达到10%,在1999年至2006年期间,要求Roe必须达到6%以上。杜滨(2003)对我国上市公司1994年至2001年间的盈余管理现象进行研究,实证结果表明,许多上市公司为了避免被ST和摘牌,以及获得配股权等,普遍存在着盈余管理,并得出了盈余管理的幅度和“操纵”程度的定量描述。该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在1994年至1998年期间,在净资产收益率(Roe)的临界点为0、10%处存在盈余管理行为,1998年在Roe的临界点为6%处也存在盈余管理行为,在1999年至2001年期间在净资产收益率(Roe)的临界点为0、6%处也存在盈余管理行为。本文直接利用该结果,把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操纵Roe的嫌疑作为其筹资动机的另一个信号,即如果上市公司存在操纵Roe的嫌疑,则认为上市公司存在强烈的筹资动机。根据以上分析,提出子假设:
H2:如果上市公司存在操纵Roe的嫌疑,则其发生利润造假的可能性越高
(二)研究方法和变量设计为了检验研究假设,本文采用描述性统计方法、单因素方差分析方法以及Logistic回归方程等方法进行分析。针对提出的研究假设,本文选取如下变量:(1)被解释变量:fraud。如果上市公司发生利润造假行为,则fraud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2)H1的解释变量。根据子假设H1,本文选用以下解释变量来代表公司的财务能力:X1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资产总额;X2为每股收益;X3为流动比率;X4为速动比率;X5为资产负债率;X6为营运资金/资产总额;X7为总资产收益率;X8为自由现金流/总资产。(3)H2的解释变量。根据子假设H2,本文引进以下解释变量:Roe为净资产收益率;Roe为本文直接利用杜滨(2003)的研究成果,当上市公司的Roe(净资产收益率)在0~1%之间,或者1998年的Roe在10%~11%之间,或者1999年至2004年的Roe在6~7%之间,则该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O。如果上市公司的Roe2取值为1,则认为其存在操纵Roe的嫌疑。(4)控制变量。此外,根据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选取以下控制变量:X9为资产总额;X10为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该变量用来反映股权集中度对财务舞弊的影响;X11为董事长与总经理职位是否分离,如果同为1人,则该变量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
(三)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由于本文涉及到现金流量指标,而上市公司的现金流量指标直到1998年之后才予以强制性披露,据此,本文选取从1998年至2008年6月30日之间发生利润造假而被证监会公告处罚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舞弊样本。由于证监会的一份处罚公告只针对一家上市公司,因此,本文以每一份涉及利润造假的处罚公告作为一个舞弊样本,如果一份处罚公告中涉及到某一上市公司两年或两年以上的利润造假行为的,则本文选取利润造假数字最大的一年作为舞弊样本。这样,共选取46家上市公司作为舞弊样本,这46家上市公司的利润造假时间发生在1998年至2004年之间。为了能说明问题,本文为每一个舞弊样本选取两个非舞弊控制样本,选取的标准是:控制样本是与舞弊样本处于同一行业,同一年度的公司;控制样本的资产规模与舞弊样本的规模相近;控制样本为非ST,PT公司,且当年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根据以上条件进行筛选,得到92个控制样本,其中有两个控制样本的数据不全,将其剔除,共得到控制样本,全部样本合计136个。本文的有关上市公司舞弊的信息资料来自于中国证监会网站(esrc.省略)的处罚决定栏,其余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巨潮咨讯网(省略)等。数据的计算、整理和分析用Excd、Spssl3.0以及Eviews5.0完成。
三、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与单因素方差分析本文对变量作描述性统计分析及单因素分析,具体结果见(表1)。可以看到:(1)x。(资产总额)差异不显著,说明控制样本的选取基本上符合本文的要求――资产规模相近。本文选取的用来衡量企业的财务能力的8个变量中,X1、X2、X3、X6以及X2的控制样本的均值都要大于舞弊样本的均值;控制样本的资产负债率(X5)的均值要显著小于舞弊样本的资产负债率的均值,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与控制样本相比,舞弊样本的财务能力要差。变量X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资产总额)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以及变量X5(资产负债率)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舞弊样本与控制样本的差异是显著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子假设H1,即与正常公司相比,财务能力越差的公司,其利润造假的可能性越高。值得一提的是,控制样本与舞弊样本之间表现在变量xs的差异并不显著,但是它们的均值都为负数,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很多上市公司存在自由现金流不足的问题。(2)变量Roel的差异不显著,但控制样本的Roe均值比舞弊样本的Roe均值要大,也说明了舞弊样本的财务能力相对要差。变量Roe2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舞弊样本与控制样本的差异显著,这就验证了子假设H2,即如果上市公司存在操纵Roe的嫌疑,其发生利润造假的可能性就越高。控制变量X10(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舞弊样本与控制样本的差异显著,说明了股权集中度与利润造假之间高度相关。X11(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同为一人)的差异不显著,说明了董事长与总经理的职位是否分开,与上市公司是否进行利润造假并不存在多少相关性。
(二)Logistic回归结果及分析根据上述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本文选取有显著差异的变量作为Logistic回归模型的解释变量,即选取X1,X3,Roe2以及X10。作为解释变量,把fraud作为被解释变量,具体模型如下:Fraud=p n+B1xl+pⅨ5+B~XRoe2+B 4x10+8。其中:xl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资产总额,xs为资产负债率,Roea为当上市公司的Roe在0-1%之间,或者1998年的Roe在10%~11%之间,或者1999年至2004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在6~7%之间,则该变量取值为1,否则为O,Xi0为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将数据代人以上模型,得到回归结果如(表2)。可以看到,变量x1 X5,和Roe2的符号与预期的符号相同,变量Roe2和X10在显著性水平为5%下显著。也是说,如果上市公司存在操纵Roe的嫌疑,则其发生利润造假的可能性越高,这支持了子假设H2。另外,控制变量X10(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Fraud(利润造假)之间呈现负相关关系,即股权越集中,发生利润造假的可能性越小,这一结论与国内杨薇等(2006)研究结论相悖。
以上的实证研究,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两个子假设H1和H2,即财务能力越差的上市公司,越有可能利润造假;同时,如果上市公司存在操纵Roe的嫌疑,则其越有可能利润造假。如前所述,本文把上市公司的财务能力和是否存在操纵Roe的嫌疑作为上市公司筹资动机的两大信号,当两个子假设H1和H2得到验证时,也就验证了总假设H。,即上市公司的筹资动机越强烈,其越有可能发生利润造假。
财务舞弊的原因分析范文4
[关键词]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内部控制;外部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13)28-0019-02
1引言
面对越来越猖獗的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行为,如何防止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成为我们目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而要解决问题就需要事先了解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及其治理研究的相关背景。
11研究背景
上市公司的期间费用舞弊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对外提供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能导致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进而损害相关者的经济利益和扰乱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从1720年引起轩然大波的英国“南海公司事件”开始,财务舞弊这一令世界各国都普遍头痛的问题开始渐渐突显在人们的视野中。尤其是近十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本市场的不断壮大,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上市公司虚假的财务报告信息不仅会误导投资者、债权人和相关人员的决策,导致他们遭受经济损失,还会阻碍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12研究目的及意义
由于期间费用金额较大、项目繁多,上市公司可以比较容易通过操纵期间费用直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对财务报告进行造假。对我国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行为进行研究,有助于了解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防止此类行为的再次发生。
2期间费用舞弊概述
21期间费用和期间费用舞弊的定义
211期间费用的定义
期间费用是公司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分配归入营业成本,而是计入当期损益的各项费用,包含了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212期间费用舞弊的定义
在全美反财务报告舞弊委员会的“1987年报告”中,将财务报告舞弊定义为:“由于故意或轻率的行为(错报或漏报)导致财务报告严重误导。”美国注册舞弊审查师协会把财务报表舞弊定义为:“有意或故意错报、漏报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误导性会计数据,以及提供在与其他所有可获得的信息一并考虑时,可能导致阅读者改变或调整其判断和决定的会计数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中将舞弊定义为:“被审计单位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
根据上述定义,结合本文研究内容,从审计角度出发,将期间费用舞弊做出如下定义:公司的管理层、治理层、员工或第三方违反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财务报告中编制和披露虚假期间费用信息,以欺骗财务报告使用者,获取不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
22期间费用舞弊的特点及危害
221期间费用舞弊的特点
第一,舞弊主体具有投机性和从众性。第二,舞弊行为具有预谋性和隐蔽性。第三,舞弊形式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
222期间费用舞弊的危害
第一,损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利益。第二,破坏会计职业诚信和社会风气。第三,不利于公司的生存和长远发展。第四,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3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方式及原因
31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方式
311通过费用资本化少计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谨慎性原则也要求:企业对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收益、低估负债或费用。
312通过跨期推迟确认少计管理费用
按照企业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及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的及时性原则要求企业应当对已经发生的期间费用,及时地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任意提前或延后。
313通过关联方之间挂账少计销售费用
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就是关联方交易,具体而言是指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劳务或者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对该行为收取价款。由于关联方之间特殊的利益关系,导致关联方交易有别于一般的市场交易,通常比一般的市场交易行为更有可能缺乏应有的公允性。
314通过关联方资金占用冲减财务费用
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不仅仅会通过关联方之间挂账的方式操纵销售费用,也可以通过相互之间的资金往来,收取较高资金占用费的方式调节财务费用,进而操纵利润。
32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原因
321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内在原因
第一,股东大会流于形式。第二,董事会缺乏独立性。第三,独立董事形同虚设。第四,会计控制执行不到位。
322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外部原因
上市公司存在的内部问题是该公司发生期间费用舞弊的根本原因,而外部监管不力则为公司提供了最直接的外部诱因,降低了舞弊人员的担忧与恐惧。
第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督不力。第二,证监会监管不足、效率低。第三,舞弊处罚较轻、成本较低。4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的治理
41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治理的内部措施
针对上市公司内在问题,要从公司内部防止期间费用舞弊的再次发生,应当从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和提高会计人员独立性这两个方面采取相应措施治理期间费用舞弊。
411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
完善股东大会制度,一方面,适当减持国有股,增加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另一方面,充分调动中小股东的积极性。
412提高会计人员独立性
提高公司审计与监督委员会的独立性,可以有效地实现对公司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检查。在公司内部,由公司独立董事订立一套关于舞弊的奖惩机制。在公司外部,一方面,建立保护会计人员的组织机构,解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可从法律法规方面适当加重舞弊人员的惩罚力度,同时,及时披露舞弊人员的相关信息,从社会道德层面约束舞弊人员。
42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治理的外部措施
要防止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行为的发生,不仅要从公司内部消除舞弊诱因,还要消除外部诱因。
421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
第一,加强注册会计师诚信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第二,改进审计委托与收费方式,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
422改进证监会监管,提高监管效率
第一,建立上市公司风险预警系统,加强证监会事前控制。第二,提高证监会监管效率,加大惩罚力度。
423加大舞弊的处罚,提高舞弊成本
既然上市公司是因为期间费用舞弊的成本小于收益才决定进行舞弊,那么要防止其舞弊就应提高舞弊成本,使其舞弊收益小于舞弊成本,无利可图。
第一,完善声誉机制,提高舞弊的声誉成本。第二,加大舞弊的法律制裁,提高违法成本。
5结论
本文在借鉴相关舞弊治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部分上市公司的深入分析发现,公司的期间费用舞弊行为是众多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的结果。
期间费用舞弊的原因可分为公司内在因素和公司外部因素。具体的公司内在因素有:股东大会被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操纵,流于形式;董事会缺乏独立性,被实际控制人的派出董事所控制;独立董事形同虚设,起不到应有的监督作用;内部会计控制执行不到位,会计人员易受到高层影响而随波逐流。外部监管不力表现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监督不力;政府监管不足,效率低下;舞弊成本较低,惩罚力度不够。
针对上市公司期间费用舞弊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以防止期间费用舞弊的再次发生。在上市公司内部:完善股东大会制度和独立董事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独立性。在上市公司外部: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改进证监会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加大舞弊处罚,提高舞弊成本。
另外,由于本人专业、水平的限制,对于文中给出的一些建议措施,可能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丁芳竹试论期间费用与会计控制的关系[J].时代金融,2012(27).
财务舞弊的原因分析范文5
会计变更寻租、财务舞弊寻租和审计意见寻租三个内容,本文主要研究财务舞弊寻租的内容。
关键词:财务舞弊;寻租
一、财务舞弊寻租概述
我国目前股票市场的稀缺资源主要是政府依据上市公司的“报表业绩”进行配置,致使许多公司在无法通过“实质业绩”实现“报表业绩”从而丧失资源配置的资格时,往往
会利用会计选择权重组“报表业绩”以实现其在股票市场上的再融资,但会计准则的可选择空间有限,通过会计变更可能不足以使上市公司顺利完成寻租行为。面对资本市场上“
巨额租金”的诱惑和融资管制的约束,上市公司可能会转向使用财务舞弊的手段,即便这种做法会有一定的风险。近年来,资本市场上接二连三的出现一些骇人听闻的财务舞弊案
件,也是因为受到资本市场上高额租金诱惑的结果。先是90年代初期的深圳原野、长城机电、海南新华“三大虚假财务报告(验资)案件”,随后1997年到1998年又发生了新“三大
案件”——琼民源、红光实业、东方锅炉。步入21世纪,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强,越来越多的财务报告舞弊事件浮出水面。2000年郑百文、黎明股份、猴王股份案件的余震还未完全
消失,2001年又曝出麦科特舞弊案,银广夏风暴更是将财务报告舞弊推到了,使投资者的信心深受重伤。
这些财务舞弊事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采用欺骗性的手段,故意谎报财务信息,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的一种违法行为,它包括:伪造、变造公司的会计凭证,虚构
未发生的交易或事项,隐瞒已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应用不符合会计法规相关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虚假信息披露等等。
综上所述,财务舞弊行为不论其目的和形式如何,最终都要反映到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资产实物等会计信息载体之中,要在对外财务报告的会计数据上做文章。
从实质上看,财务舞弊行为仍然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寻租行为中的一种,但相对于会计变更寻租而言,财务舞弊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更为严重,行为更为恶劣,是一种违法行为。为
此,笔者将财务舞弊寻租定义为在现有的会计制度和融资管制下,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故意谎报财务信息,进而引起财富的非生产性转移或资源的不恰当配置等后果的活动,且这种
不正当的手段往往带有欺骗性。
二、财务舞弊寻租的制度基础分析
财务舞弊寻租,是相关当事人在对利弊得失权衡后作出的选择,是人的趋利行为和特定制度背景下的产物。研究我国上市公司财务舞弊寻租问题,不可脱离证券市场特殊的融
资制度背景。
国内有一部分学者已经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进行研究,并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成果,发现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大都是通过对会计信息的操纵来进行的,且具有如下特殊的
动机:(1)为获得上市资格条件;(2)为提高股票发行价格;(3)为获得再融资资格条件;(4)避免被特别处理或退市等。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我国证券市场融
资制度安排本身不尽合理,这也是最首要原因。根据我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上市资格、再融资资格及为避免被特别处理或退市的公司其财务指标必须符合一
定的条件,这属于硬性规定。不符合实质性条件的公司,将失去在证券市场上融资的机会,这对公司来说无疑是一大笔损失。因此,公司为上市“圈钱”,不惜弄虚作假,进而引
发大量的财务舞弊行为。(2)法律制度不健全,处罚力度不够,成本与违规收益不能匹配。上市公司作为一个理性的舞弊行为人,在实施舞弊行为时都会考虑成本与收益的关联关
系,当收益大于成本时,舞弊行为才有进行下去的必要。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监管体制还不够完善,只有一小部分公司因为财务舞弊而被查处,即便被查处,财务舞弊主要责任
人员受到的处罚也较轻,跟寻租收入相比不成比例。在这种体制环境下,舞弊预期收入将会大大高于舞弊预期成本,这对上市公司高管来说,非常具有诱惑力。所以,他们往往倾
向于进行财务舞弊。
三、财务舞弊寻租的案例分析
在对财务舞弊寻租行为的制度基础做了分析后,我们对资本市场上财务舞弊寻租行为为何屡禁不止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为了更加具体的把握资本市场现行融资管制在上市公
司财务舞弊寻租案例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以及上市公司不惜触犯法律进行财务舞弊寻租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将提供一些典型的财务舞弊寻租案例,并进行深入的分析探讨,为第
四章作铺垫。这些案例都有一个共同点:均为迎合现行资本市场融资管制而进行的财务舞弊寻租。即,本文是从资本市场融资管制这个角度进行案例分析,而不是从某一个特定的
公司,这有别于以往文章的分析角度。
1.红光事件
四川上市公司“红光实业”是从原来的成都红光电子管厂全额改制而成,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红光实业7,960万股股票,占全部股票的34.62%,成为红光实业的第一
大股东。按照中国证监会事后调查所披露的数据,红光公司上市前已处于破产的边缘,公司1996年度亏损超过1亿元。当时,公司的黑白玻壳生产线池炉大修,停产八个月,已经属
淘汰设备,且其“业绩”主要来源的彩色玻壳生产线池炉,也无法正常运转。因此,通过股票上市,募集资金,上马彩色显像管生产线,是公司生存下去的最后选择。显然,如果
红光公司在上市申请过程中,如实报告其亏损、停产的事实,企业将不符合“上市前三年连续盈利、净资产不低于30%”等的门槛要求。可见,四川上市公司“红光实业”弄虚作
假骗取上市资格的寻租行为肯定存在。
2.福建三农事件
福建三农1999年盈利3971.7万元,与上两年的业绩基本持平。福建三农在2000年3月刚实施配股,转眼到7月份该公司2000年公布的中报竟然亏损751.8万元。一家公司在前
三年业绩稳定,而后一年突然间亏损,根据福建三农自己的解释:其生产出来的主导产品因为受到沙溪突然发生死鱼事件的影响,导致国内外销售很不理想。但从投资者角度来看
,福建三农1999年的业绩是否如此很难保证不存在一点水分,可推测福建三农以骗取配股资格为目的的虚构利润的寻租行为肯定存在。
3.*ST花雕事件
*ST花雕原为福建省福联股份有限公司,后相继改名为神龙发展、闽越花雕。当时总股本17342万股,流通盘4457万股,主营纺织原料、针纺织品及房地产业务。
2004年12月11日,闽越花雕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显示,2001年至2003年追溯调整前的净利润分别为2493万元、266万元和-7721 万元,追溯调整后为2251万元、-3418万
元和-8302万元。因“二连亏”公司被实行*ST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截至2004年底,*ST花雕总资产5.73亿元、净资产1.52亿元。然而,公司主业萎靡不振,公司又被大股东神龙集团掏空,账面上存在两处资产潜亏,一是应收款项3.38亿元
,二是长期股权投资1.32亿元,两项累计4.7亿元,因而,5.73亿元的总资产中,估计最多只能收回两个亿资产,甚至连1个亿都收不回,财务窟窿越来越大。除了上述两处潜亏
,*ST花雕对外担保高达4.58亿元,且对此没有计提一分钱的预计负债,这又是一处巨大的财务窟窿。而就在这种背景下,*ST花雕2004年年报竟然还实现净利润475万元。可以推
测*ST花雕虚构利润避免退市的寻租行为肯定存在。尽管如此,经过证监会调查,*ST花雕依旧难逃退市之祸。
除此之外,在融资过程中,一些尚不具备融资资格的股份公司还可采用其他的欺骗性手段如在申报材料的时候刊登虚假信息,或者故意陈述些能产生歧义的句子,或者对一些
重大问题故意隐瞒不予披露等办法来骗取上市融资资格,以达到圈钱的目的。这样的案例还很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4.案例引发的思考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资本市场把融资作为最主要的功能,而忽略其投资功能。财务报告舞弊是上市公司在特定融资管制背景下利益驱动的产物。公司不论是为了获得上市资
格,还是为了获得配股资格,或者是为了避免因为亏损而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特别处理而进行的财务舞弊寻租行为,实质上都是为了达到从证券市场上获得融资的目的。而我国现
行的融资管制过度依赖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不对称性和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性加剧了财务舞弊寻租行为。因此,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削弱基于会计信息的融资管制,通过市场机
制引导上市公司再融资及退市行为,缩小寻租空间,进而降低财务舞弊寻租的概率。(作者单位:安康学院经济与管理系)
参考文献:
[1] 姚晗.合约安排、经济后果与审计意见购买[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02).
[2] 颜敏.上市公司会计变更寻租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
[3] 陈韶君.上市公司与独立审计联盟寻租博弈分析[J].特区经济,2006,(06).
财务舞弊的原因分析范文6
【关键词】财务舞弊;概念;主要原因;防范措施
在我国的审计准则中,将财务舞弊定义为:使用欺骗手段获取不正当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为。一般来说,企业财务舞弊主要存在方式是侵占资产与对财务信息的虚假报告。这种经济行为是受现代社会所谴责的,由于给利益关联人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因此不仅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利益相关方的合法保障,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动摇投资者的信心,而且还会影响到会计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一、关于财务舞弊概念的论述
1997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财务报告舞弊逇概念进行总结,并对其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财务报告舞弊主要指的是企业或者是公司故意做出的遗漏或者是错误的重大财务问题。通常财务报告舞弊涉及到以下几种行为:首先,篡改财务报表,人为制造虚假财务编制报表及其他财务依据性文件。其次,故意不向相关部门上报公司产生的交易或者是重要相关信息。最后,故意对交易相关的金额数量以及金额的分类使用错误的财务会计原则。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舞弊概念及国外企业和学者对财务报告舞弊定义的基础上将其定义为“财务报告舞弊是企业或公司在财务报表上所做出的虚假反应故意行为。”
总的来说,财务报告舞弊核心的概念就是财务报告者故意采用一些手段对财务报告进行一定程度的歪曲、捏造或者是修改,以误导、蒙蔽财务报告使用者,并企图财务报告使用者做出错误的行为,从而对财务报告者产生有利的决策或者是判断。而我国也将企业财务舞弊行为具体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企业财务舞弊行为主要表现为:1.故意伪造或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2.变造粉饰相关财务会计报告的依据文件;3.利用关联方交易虚增、交易事项和利润;4.隐瞒应该被披露的重大事项;5.恶意使用不当的会计政策以及会计估计。这些方式都会导致企业财务会计信息的失真,使社会信用根基遭到损害,从而导致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优化配置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阻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进而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很大的障碍。
二、企业财务舞弊行为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最大利益化的驱使
企业的经营目标就是要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因此,企业财务舞弊的主要原因在于其背后的巨大利益的驱使。部分企业给债权人、政府等利益相关方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就是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有的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向银行提交假账以及篡改后的财务会计报告。表现最明显的是股票市场,部分企业随意改动财务会计信息,营造一些诱使股票价格上涨的信息氛围,以此来获取股票价格上涨带来的巨大的经济利益。
(二)企业实施财务舞弊的收益远远高于舞弊成本
对于我国的上市公司来说,它们主要的财务舞弊行为是虚拟增加企业的利润,其根本性的目的在于通过将虚拟利润公诸于资本市场,来提高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股票价值,从而达到吸引更多投资的目标。虽然说,企业实施财务舞弊,可能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以及费用的支出,但是这与企业从资本市场上得到的巨大收益相比,仍然是值得铤而走险的,这也是众多企业顶风作案的又一重大原因。
(三)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执行的伸缩性为财务舞弊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通常来说,企业在具体财务事项处理中往往会选择使用对自己更为有利的会计准则,以此提高自己的绩效或者是其它更为有利的方面。同时,企业的会计工作人员具体会计事项处理中往往也会根据自身的工作情况选择更为适合自己的会执行标准,而会计准则的实施往往又为致使会计信息发生失真的现象,这就为会计工作人员提供了很大的操作空间,从而也使得的财务舞弊的范围被进一步扩大。此外,会计制度以及会计准则更新发展的速度相对于财务舞弊技能的速度来说是非常缓慢的,这也在客观上为企业财务舞弊行为的实施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四)企业内部控制体制的缺乏与不健
内部控制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企业的管理效能和诚信。企业缺乏全面、透明的内部控制,企业管理人员,营私舞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带头执行,破坏原有的内部控制程序,导致企业内部控制形同虚设。监事会是企业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机构,监事会的职能主要是合理安排和监督权的有效实施,防止董事会专断独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主体由少数股东或者处于被领导地位的职工代表组成,那就没法对董事会和经理层进行监督,内部监督职能的弱化,在一定程度上反而纵容了企业财务舞弊。部分企业在内部设立的审计机构名义上有相应的职权,但是聘用非专业人员或者内部专业内审人员无所事事,那么这个机构就没有其存在的意义,因此,内审职能的弱化也会导致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
(五)外部的监督、监管力度不够
缺乏相关的外部监督法规,我国目前推行的《公司法》、《审计法》等法律对完善企业治理和规范公司行为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就目前实施情况来看还有很多不足之处,相关模糊的条款可能会使企业在营运过程中钻法律的空子。加上外部监督主体执法不严,在一定程度上也纵容了企业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
三、企业财务舞弊的防范策略
(一)建立健全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会计制度的相关标准体系,这是压缩会计财务核算弹性空间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因此,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的状况和财务管理需求,在企业会计法、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自身的财政制度。对于企业会计信息的安全性和合法性,企业经营管理者应当站在客观的角度上,不能认为完全性的真实、可靠、有效;要抱着严谨、从事实出发的态度去监督、管理财务工作人员和处理各会计事项;争取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理念引申到企业财务管理中来。
(二)完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
首先,避免治理层和管理层人员的身份重叠,如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身份重叠,就会出现自己监督自己的现象,这就弱化了内部监督的职能。其次,约束大股东权益的行使。我国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股权高度集中的现象,这种“一股独大”的现象不仅损害了其他股东的权益,而且也不利于公司做出正确的决策。因此,必须限制股东滥用权力,保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再次,完善监事会制定。建立健全监事人员选任制度,防止董事会等高层直接任命的行为。同时,进一步强化监事会的职权,使其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最后,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公司内部的审计部门应该隶属于董事会之下,具有独立性,同时还应该具有充分的监督权。聘用专业的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工作,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审计监督,从而能够有效防范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
(三)完善外部管理机制
首先,完善国内注册会计师审计机制,改变企业雇用主管会计工作人员的模式,可以采用由注册会计师来审计公司的会计事务,以此来强化会计师的监督管理职责。其次,强化证券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证券监督委员会是市场的监督管理者,也是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者,保护市场的公平性和真实性。因此,必须强化证监会的职能,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的准入资格,发现有严重舞弊的公司,必须按要求将其踢出。最后,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会计法规建设,完善证券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力度。
(四)企业应组建高水平的财务工作团队
财务工作人员在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以及财务舞弊防范中起着主导性的作用,而决定财务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和效益的则是它们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所以说,组建高水平的财务工作团队也是企业有效防范财务舞弊的又一重要举措,具体的方法有以下几点:首先,严格实施财会工作人员的招聘与任用,注重其专业能力的同时,要更加注重财会工作人员的品德修养,坚决杜绝思想道德低下的人员加入到财会工作队伍中来。其次,建立起财会工作人员的教育与培训机制,定期对财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绩效进行考评与培训,确保财会工作团队始终保持较高的业务水平。
四、结语
企业财务舞弊现象一直是当前经济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完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加强会计的基础工作,强化审计部门的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监督控制体制,共同构建社会信用的根基。但是,企业财务舞弊的防范是一项系统性、复杂化、长久性的管理工程,它需要我们国家相关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企业员工以及社会大众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完成。在此,也希望更多人士参与到这项课题的探讨中来,以便于为我国经济的规范、有序发展提供更多的理论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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