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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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范文1

一、加强执法监督

1.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和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根据形势变化,及时修订完善有关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

2.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按照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对我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要求,对全年依法行政考核目标进行责任分解,明确工作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把依法行政考核目标纳入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确保各项考核目标落到实处。

3.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执法事项的公开,通过网络、媒体、执法现场等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事项、依据、时限、条件、结果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聘请社会执法义务监督员,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运输经营者等的监督;高度重视网络、报刊、电台等舆论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完善投诉举报机制,依法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认真听取对交通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执法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认真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取消和调整后仍需加强监管的事项,建立后续监管制度,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

2.做好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行政处罚权裁量标准,积极推进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落实的监督检查。

3.规范执法文书。根据市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不断规范执法文书。在每季度一次执法文书检查的基础上,年底在全局开展一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文书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高文书制作水平。

4.加强执法程序建设。全面贯彻《省行政程序规定》中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等制度,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步骤、环节和时限,确保程序公正。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实行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引导当事人自觉依法办事,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三、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保障交通运输事业繁荣发展

1.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贯彻《省行政程序规定》,规范性文件成文前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否则不得实施。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等。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听取相关专家意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必须通过有效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或依法举行听证,并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同时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交由有关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到实处。

3.坚持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建立道路运输市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常态化监管的同时,严厉打击“两站一场”(汽车北站、火车站、飞机场)地区、各公交车站周边和居民小区附近的“黑出租”行为,查处线路班车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站外上下客(装卸行李)、超员等违章行为。加大治理超限工作力度,巩固治超成果。

4.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根据上级复议机构和人民法院要求,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及时提交有关证据依据、案卷材料等,依法做好案件调解和息讼工作,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运畅人和品牌的建设。

四、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夯实交通执法队伍基础

1.做好新的五年普法规划调研起草、宣传启动等工作,制定2012年度普法计划,积极开展依法治理调研活动,推动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2.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教育培训考核长效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季度考试考核制度、岗前学法和岗位学法制度,学用结合,提高学习效果。分层次举办各类执法人员培训班,加强执法人员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交通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做好执法证的审验、换发和新增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集、考试培训、发证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数据库,做到持证上岗率100%。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范文2

一、青岛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基本情况

2013年10月,按照中央精神以及提出的“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要求,在青岛市政府决策部署下,青岛市编委办会同市法制办等部门配合指导胶州市、即墨市、市北区和李沧区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1月正式确定将胶州市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作为工作重点。胶州市自去年9月份开始推进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分别在乡镇和街道实行不同内容的行政综合执法职能“6+1”配置模式,即在整合城镇管理、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治安管理6个领域的执法权限的基础上,在城区街道增加文化管理领域,赋予其7个领域共计130项执法权限;在镇增加畜牧兽医领域,赋予其7个领域共计89项执法权限。目前试点镇(街道)“权责统一、相对集中、统筹管理、网格运作”的工作体系基本建立。通过部门职能、人员下沉和执法力量整合,基本达到了一件事一个部门管的改革目标,综合行政执法权责关系更加清晰;试点整合队伍10余支,组建一支数量达300名左右的综合性执法队伍,执法力量高效统筹;减少了执法层级、推行扁平化网格化管理,打破了行业部门分割、实行一体化执法,执法效率大幅提升;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将辖区划分为若干管理网格,建立分队巡查、管区监控、村庄(社区)提报的三级网格化巡查监管机制,监管范围得到有效保障。

二、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一)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横向协调存在一定障碍

从前期综合执法改革试点的实践来看,一个执法案件涉及众多协调环节,需要原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协助。但由于综合执法打破了“条条”管理模式,与各行业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管辖和领导关系,出现了具体执法工作中协调不畅的困难,影响执法效率。

(二)“管”与“罚”的界限划分有待明确

推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后,行政主管部门拥有的审批、许可、监管权等管理权限与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权界定还不够清晰,现实中确实出现了执法权相对集中后,行政主管部门将管理职责推向执法终端,“以罚代管”、将压力过度集中于末端执法环节,造成新的推诿扯皮。

(三)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

综合行政执法集中了分散的多部门的执法事项,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处罚措施,甚至执法文书等都要求各异。在镇街网格化管理中,缺乏工作量化标准,对巡查频率、范围和具体内容没有明确规定,对发现问题如何定性、记录取证、分类处置、定向上报及问题查找不到位责任追究等没有具体要求,容易导致网格化巡查频率不够、质量不高、发现问题不及时等问题。

(四)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综合执法跨行业跨领域,据统计当前综合执法试点集中了约1700余项执法事项,执法队员需要了解掌握多个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执法流程。而目前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还远未达到实际工作的需要,人员结构、人员素质等矛盾亟需解决。

三、推进区市综合执法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我们认为,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解决好法律依据问题

推进综合执法,最终的方向和目标是在各区市组建一个专门的综合执法部门,以综合执法部门的名义实施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在此基础上,再将执法重心下移至镇、街道。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各区市在组建综合执法部门,合理确定综合执法事项后,将实施方案逐级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此基础上实行综合执法,依法实施相对集中处罚权。

(二)科学合理确定综合执法事项

1、要处理好综合执法的统一性要求与基层实践复杂性之间的关系。各区市在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中,应首先梳理本级政府享有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充分听取镇(街道)的意见,在本区市辖区范围内取得共识,将全部或大多数镇(街道)亟需的行政执法事项,确定为本区市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事项,确保改革措施符合基层实际。对于个别镇(街道)亟需的特殊执法需求,可以通过区市相关执法部门在镇(街道)设立派出机构,或者加强执法力度的方式解决。

2、要处理好综合执法与专业执法之间的关系。现阶段,考虑到不能在短时间内大幅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和能力,不宜将专业性太强的行政执法权确定为综合执法事项,否则易耗费大量行政成本,降低执法效能。各区市在综合执法事项时,应首先将专业性不强、易于识别、便于操作的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

3、要将具有密切相关性的执法事项尽量同时确定为综合执法事项。调研中,区市反映,执法事项属于同一类或同一领域,执法权的行使具有相同的规律性,或具有密切关联性的事项,在现实中却是多部门分头执法,甚至出现了“都管都不管”的问题。比如无证网吧的行政处罚权由综合执法部门行使,有证网吧的处罚权又由文化行政执法部门行使。这种处罚事项领域相同、产生地点相同、甚至产生时间也可能相同,如进行人为割裂,会产生新的执法主体混乱、多头执法和推诿扯皮等问题,降低执法效能。

(三)理顺综合执法部门的内外部关系

区市政府成立综合执法部门,剥离其它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各镇(街道)派驻执法中队,执法中队以区市综合执法部门的名义执法,符合法律有关执法主体的要求,也符合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但为了使各部门之间的权责关系明确,使综合执法得以顺利有效运行,应理顺综合执法部门的内外部关系。

1、理顺综合执法部门与镇(街道)政府之间的关系。由于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执法权均由县级以上执法部门行使,镇(街道)政府行政执法权在法律上处于缺失状态。为解决上述问题,采取在区市设立综合执法部门、向各镇(街道)派驻执法中队的模式。因此,理顺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中队与镇(街道)政府的关系,充分调动三方面的工作主动性就显得十分重要。

首先要确定管理体制。执法中队以镇(街道)领导和管理为主,区市综合执法部门重点履行对执法中队执法行为的监督和业务考核以及执法协调。减少执法层级,区市综合执法部门不再保留执法队伍。其次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执法队伍。各执法中队的编制由区市综合执法部门管理,人员由各镇(街道)管理考核。建立精简高效的区市综合执法部门机关,执法人员原则上下沉到镇(街道),比例应不低于85%。执法中队人员相对稳定,严格控制中队与机关之间的逆向流动,允许不同的执法中队之间人员正常流动。最后建立程序高效地业务流转机制。各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应首先对执法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执法文书,区市综合执法部门对执法文书只作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即予签署公章,不做事前的实质审查。根据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因执法中队执法行为违法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乡镇(街道)政府承担。区市综合执法部门对各执法中队滥作为或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有权接受投诉并作出审查结论,并有权对违法者进行处分。

2、理顺其它执法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中队的关系。首先提高部门对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大局出发考虑问题,认识到政府部门相互配合是法定职责,必须履行相关的配合义务。其次要将容易产生矛盾的执法事项尽可能地归为一个部门行使,科学确定综合执法事项。最后,加快建立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执法部门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综合执法部门应承担起与行政主管部门、镇(街道)以及其他有关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职责。

(四)建立完善的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社区管理网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完善社区、镇(街道)、区市三级网格管理体制。首先,专人担任社区网格管理员,负责社区网格信息的搜集、录入,发现违法信息及时向镇(街道)执法中队提报。其次,科学制定镇(街道)执法中队网格巡查运行机制,设置科学的巡查工作量化指标、对巡查频率、范围和具体内容进行明确,对发现问题的主体责任、具体应该发现哪些问题、发现问题如何定性、记录取证、分类处置、定向上报及责任追究等事项制定规范化要求,完善巡查流程。充分发挥镇(街道)执法中队信息收集和预警作用。最后,区市综合执法部门应做好综合执法信息平台的维护工作,保证综合执法信息平台的顺利运行,接受群众举报,对各执法中队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执法的合法性。

(五)搞好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人随事走,统一调配。综合执法事项确定后,相关执法队伍和人员编制划转综合执法部门,由区市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调配至驻在镇(街道)的执法中队。中队人员确定后,由乡镇(街道)负责管理。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合法规范的执法资格准入制度。三是设置合理的各执法中队执法人员的年龄结构,扩大执法人员新录用渠道,随着执法人员的新旧交替,引入高素质的专业执法人员,逐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六)加强综合执法物质保障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流程范文3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邮政局关于全面加强法治邮政建设的意见》和省邮政管理局党组、市委市政府相关决策精神,进一步明确全市法治邮政建设的思路及措施,扎实稳步推进全市法治邮政建设,全面推进全市邮政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制定以下方案。

一、全市法治邮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全市法治邮政建设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法治邮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以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邮政业为出发点,坚持依法治邮,坚持驱动创新,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有邮政行业的能力,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加快推进全市法治邮政建设进程,使法治邮政建设为普惠邮政、智慧邮政、安全邮政、诚信邮政、绿色邮政提供有力的制度动力和根本保障。

总体目标:在遵循全面加强法治邮政建设的基本原则、总体要求的前提下,力争把市邮政管理局建设成依法、公正、高效、廉洁、开放、文明、特色的政府机关,打造一支严格执法、文明服务、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邮政行政执法队伍,努力提升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用具用品生产企业的依法经营能力,营造全市邮政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树立全市邮政行业形象,全面提升邮政行业的依法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全市邮政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全市法治邮政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增强行业法治观念

一是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平台、飞信平台等多种媒介、多种形式加强邮政行业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和普及,通过定期组织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每月十问"等主题教育活动和法治宣传日、世界邮政日等重大节会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宣传效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督促引导企业加入QQ群、飞信群,关注门户网站和公众微信号,不断丰富充实宣传内容,建立法律宣传长效机制,加强宣传力量和宣传经费的保障和投入。三是提高企业参与程度,督促企业主体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加强企业对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法律法规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的抽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引导企业参与普法宣传,不断增强企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四是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和执法案例在全市邮政行业范围内的通报,督促企业落实邮政行业法律法规,梳理依法经营的法治理念。

(二)加强行业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法治邮政建设内涵

一是把法治文化建设作为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邮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着力构建知识普及、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体系,把普及法律知识与培育法制观念、提升法律素养结合起来,引导群众依法反映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二是丰富法治文化建设内涵和载体,与行业发展融合,与文化建设融合,与生产生活融合,建设邮政行业文化宣传墙、宣传长廊、宣传专栏和广告橱窗、宣传牌等法治文化阵地;发挥现代传媒作用,创设报刊、电视、广播网站法治专栏,制作法治台历、挂图、书签、桌牌、纸杯和邮政用品用具等宣传品,有效传播法治文化。三是积极发挥邮政行业法治文化委员会的作用,引导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践行法治文化理念。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依法治邮能力

一是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努力由管制部门向服务部门、权利部门向责任部门、全能部门向有限部门的转变。二是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学习,不断丰富综合知识储备,不断熟悉行政管理业务,不断熟练行政执法技巧,积极组织开展执法演练和经验交流活动,通过各种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水平。三是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作风建设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提高执法人员遵纪守法、拒腐防变能力。

(四)加强邮政行政执法工作,巩固法治邮政建设成效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未经许可经营、安全隐患较多、法律意识淡薄违法性质恶劣等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经营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服务质量差、影响行业情况、令不行禁不止等行为坚决予以整顿。二是规范权力运行,逐步完善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严格执法行为,不断提高邮政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三是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及时公开专项检查内容、行政处罚案件、后续督查落实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及举报违法行为渠道,做到执法检查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的信息公开。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细化各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建立行政执法案卷中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应当立卷归档工作。

(五)加强监督体系建设,完善法治邮政监督机制

一是完善政府监管体系,接受省邮政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与公安、国安、安监、工商、统计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联合开展邮政行业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二是完善行业自律体系,充分发挥定西市邮政行业法治文化委员会、电商快递物流协会的规范引导作用,不断提升邮政行业与电子商务业、农牧业、制造业、文化旅游业、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的融合发展能力。三是完善社会监督体系,积极发挥邮政特邀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报刊、杂志、网站和电台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加强行业文明建设,树立邮政行业法治形象

一是把法治邮政建设同创建文明行业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邮政行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邮政普遍服务标准、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提供优质的邮政服务和快递服务。二是把法治邮政建设同创建文明单位结合起来,用心监督管理,精心服务支撑,尽心提升发展。三是把法治邮政建设同创建文明企业结合起来,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完善企业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邮政法律法规和服务标准,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的管理水平。四是把法治有阵建设同开展"最美快递员"、"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等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以文明带法治,以法治促文明,不断加强从业人员对邮政行业法治邮政建设的理性认识,逐步完成从学法、尊法到守法、用法的转变,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治理念。四要促进从业人员对邮政行业法律法规所蕴含的秩序、公平、权利、义务从内心深处认同、信服、尊重和崇敬,形成对法治邮政的信赖感,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治信仰。

三、全市法治邮政建设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邮政行业法治文化委员会负责全市法治邮政建设的工作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要成立企业法治邮政建设领导小组,由企业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认真组织法治邮政建设工作的实施,全面推动法治邮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

建立市邮政管理局与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之间的联动建设机制,根据法治邮政建设工作相关内容,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泛发动邮政从业人员投入到法治邮政建设的实践中;建立市邮政管理局与公安、国安、安监、工商、统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执法机制,及时解决法治邮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终达到提高法治邮政建设水平的目的。

(三)加强评估考核

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严格的考核机制,将本实施方案中的主要内容作为评量法治邮政建设的具体标准,准确评估法治邮政建设工作的进展。做到既要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受教育面,又不影响企业正常的业务经营秩序,以适应法治邮政建设发展要求。

(四)加强奖励惩治

表彰奖励,表彰奖励、树立宣传在法治邮政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企业,在开展的"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等活动评选时,充分参考各企业法治邮政建设工作的开展程度,并予以优先考虑获得荣誉称号,并对法治邮政建设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