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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1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为重点,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自查自纠自报、专家现场检查诊断、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部门执法督促整改”的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借助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上半年率先在高危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实施,下半年逐步在所有行业企业全面展开。年内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80%以上;年达到90%以上。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职责分工
(一)企业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编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适合本企业岗位、工艺、设备要求的隐患自查标准,并按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管理层级和行业分类,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发挥专家作用,定期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诊断的排查治理机制。
(二)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职责
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指导、督促区市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审查工作;有针对性地对本辖区内事故隐患集中或危险性较大的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验收销号。
(三)行业监管部门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订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每季度按比例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开展行业内互诊和区域间互查;定期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统计分析,结合执法检查情况,找准本行业领域薄弱环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综合监管部门职责
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聘请有关专家对各行业部门制定的指导标准进行评审、及时。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模块功能,实现条块结合、信息共享,增强安全生产预警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3-4月)
1.宣传发动。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宣传发动,使企业充分认识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隐患排查任务,掌握排查标准和上报程序,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2.制定标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指导标准,并适时予以。
3.培训教育。分层次开展培训。市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区市安监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及中央、省驻企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区市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抓好属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行业内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全面培训和严格考核,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隐患排查标准、网格化操作、自查自报程序等,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年4-12月)
1.企业自查自纠自报
——隐患自查。企业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排查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档案。
——隐患确认。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及分级》,组织安全技术负责人或聘请相关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隐患等级。
——隐患自纠。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予以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依法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的安全。
——隐患上报。企业对排查治理的事故隐患,通过因特网登陆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高危行业企业要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其他行业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综合分析后,上报安全监管和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行业分类、监管层级,即时将隐患现状、危害程度和治理方案等内容的专项报告,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隐患评估。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隐患整治评估结果、连同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2.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现场确认。各级、各部门接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根据事故隐患危害程度,督促企业采取防控治理措施。
——抽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综合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每季度按照本级不少于50%、下级不少于10%的比例,对所监管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或问题,应立即制止或提出整改措施。
——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企业自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公布督办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早整治完毕。本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报上级政府安委会备案。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企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挂牌督办部门提交验收销案书面申请和评价报告。挂牌督办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定期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级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对本领域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每季一总结、每季一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填写《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汇总表》,一并上报本级或上级政府安委会。
(三)总结阶段(年10-12月)
1.总结提升。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隐患排查治理规律与特点,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对策和措施,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
2.考核评估。从年10月至12月,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区市政府、部门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考核。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评估,确定考核档次,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同时,根据工作运行情况,科学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不断规范管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常态化监管。
3.总结表彰。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和标准化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比活动,评选标准和条件,对达到标准和条件、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系统。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为主和“一岗双责”要求,把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确定责任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新情况。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需求,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融企业隐患上报、统计汇总,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分析,评估结果和整治效果为一体,以便各级各部门适时掌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交通运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2
一、持续强化责任制落实,着力推动责任体系落地生根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具体到局班子每个负责人,为全系统单位(部门)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继续与系统内各单位(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层层传递,以失职追责的压力督促广大企业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
2.依法依规强化行业监管责任。要坚持明责问责的原则,依法依规界定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在明晰局安委会职责分工的基础上,今年将制定行业监管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面向全系统公布。实现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和按照上级职能部门要求督促推动各企业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水路运输、道路客货运输、工程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风险等级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诚信体系、安全费用提取等制度,夯实企业安全基础。
二、持续强化监管执法,着力消除安全隐患不遗余力
4.不断完善安全监管制度规范。按照省厅《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制度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制度规范体系。
5.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明确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通过依法进行行政许可和审批,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和进行行政处罚,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进行责任追究,完善执法制度和程序,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救援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持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刻吸取国内重特大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以“四不两直”和第三方检查为主要方式,制度化开展隐患排查和明查暗访,特别是严格整治内河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长江汽渡、道路客运、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与问题,全面落实监管责任与监管措施。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制度,实行隐患的分级分类、闭环管理,加快推广使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同时,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进行整改,做到一般隐患即查即治,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治理不到位不放过、效果评价不合格不放过、主要负责人没有签字确认不放过。
7.继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逐步探索“双随机”监督检查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评价。针对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消防、防雷、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监督检查。拟组织明查暗访4次,以抽查企业安全管理的形式考察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和安全生产责任履职情况,各行业监管部门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做到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全覆盖。聘请行业领域专业机构通过专家问诊的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发挥行业领域专家和专业机构优势。
8.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水路运输、内河危化品港区、道路运输、城市客运、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化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危害因素辨识、预判分析、预防保护、现场跟班、监督作业等制度措施。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肃问责惩治措施,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加强相关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三、持续强化标准化创建,着力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9.继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未创建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强前期辅导,提升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总体效果,督促引导企业把标准化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道工序,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体系,协助、配合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全面完成所有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任务。
10.持续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开展“平安交通”建设分析评价工作,以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作为评价对象,根据制定的“平安交通”评价分析指标,通过解读宣贯、自评摸底、抽查复核和分析总结四个步骤,对全系统“平安交通”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考核,总结各评价对象“平安交通”建设情况,分析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定期开展“平安交通”建设经验交流工作,对“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推广“平安交通”建设示范经验,及时解决示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定期学习交流、评比活动机制,带动全系统全面开展“平安交通”示范建设。
四、持续强化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创新
11.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和统计分析。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工作质量和水平,研究编制安全运行统计分析报告,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提供决策支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形势研判,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季节性安全生产特点、典型事故和重大险情案例分析,评估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有效的对策措施,强化安全生产事故的预警预防。
12.推动安全科技信息化建设。继续安全隐患网上自查申报,及时督促系统内各单位网上自查自纠申报隐患不留死角,用科技手段排查安全隐患。在省、市的决策部署下,不断创新技术手段,强化科技攻关,注重现有信息系统资源整合,正常运行手机云平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交通运输安全发展的支撑保障作用。
13.探索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按照省厅“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责任体系建立情况;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源等级划分标准、风险辨识手册和评估指南制定情况;试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调研,梳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遇到的困难以及意见和建议。充分发动、指导系统内的重点企业探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以点带面,形成典型带动作用,逐步铺开安全生产风险工作。
五、持续强化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4.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学习宣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安全工作要求上来,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必须把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健康作为最高职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筑牢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道防线。
15.加强安全监管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要求纳入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多种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各类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进行轮训,2016年对所有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开展轮训一次,鼓励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全国安全注册工程师培训,提升安全管理理念和水平。建立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考核机制,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等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
六、持续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安全防控水平
16.建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家库。总结各单位实践经验和做法,在交通运输系统实施安全总监制度。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依托各自行业领域建立行业专家库,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联建共享”的原则,立足于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和前沿技术分析,通过各单位、部门推荐,并经选拔成立行业综合性的安全生产专家库。面向全系统聘请各行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协会等相关机构安全科技人员为专家,参与到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规划制定、相关专业领域重大问题的专题调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以及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等工作中,为交通运输系统各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交通运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3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会议召开之后,局班子认真学习行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同时成立组织,讨论制订了工作方案,一致认为:把交通部门列入评议单位,是我们难得的一次机遇,对促进行风乃至各项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交通局承担着全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负责对全区乡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开工审批、施工检查、工程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公路路政、交通运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培育和发展交通运输市场等行政管理工作。针对交通系统行业点多、面广,任务繁重,管理难度大,我局认真按照《*区交通局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方案中明确行评工作的方法、步骤,按阶段逐步开展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开门迎评,接受监督。为了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坚持自下而上自查自纠,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民主评议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行评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始终真诚地开门接受评议,接受监督。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民意调查形式:1、开门形式。全局干部职工人人发言,个个自查自纠。2、召开座谈会。走出去请进来,请相关单位、人大代表、各界群众面对面评议,取得了真实客观的效果。3、广开言路,设立举报箱、监督电话、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4、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用)。肯定意见:⑴作风勤政廉洁。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坚持以自己做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身边的人。牢记两个务必,在全区带头兴廉洁之风,创业之风,朴实之风;⑵是一个团结务实,有活力的班子;⑶班子较为民主,在重大决策方面,班子成员能统一思想,在工作实施方面,班子能相互支持、配合,是一个团结,务实的领导群体;⑷工作扎实有效。建议:⑴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及改造,对以通行的农村公路多加强管养,确保全年畅通;⑵加强和规范公共车、出租车管理,转变监督方式;⑶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区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⑷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的建议和意见,真正起到桥梁纽带作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序开展;⑸多支持运政工作。
(二)突出重点,自查自纠。在巩固行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局班子把行评工作和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在全局开展行政执法整顿,通过行评和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1、仍存在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2、极少数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极少数人政治业务素质差,执法水平低;3、监督机制不健全。对上述问题的存在,我们除加强经常性教育外,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从而强化依法管理意识,促进廉政和行风建设。
三、集中全力、认真整改
行评工作开展以来,为促进单位的作风建设,完善职业道德规范,认真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以着力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通过“抓制度、促管理,抓教育、促提高,抓典型,促一般,抓承诺、促服务,抓领导、促基层,抓廉政、促行风”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行政执法水平、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有效的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
1、重大问题,立项整改。在行风评议中,自查自纠是前提,整改是关键。在整改当中,我们把群众意见较大,社会反映较多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如面对面答复党代表建议,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查,认真做好上访群众的答疑解惑。
2、加强行风整顿。行风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交通行业的形象,而且关系到群众的利弊,是人民群众聚焦的重点。群众在这方面反映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服务、执法两个方面。为此,在行政执法方面,严格执法程序,认真填写执法文书,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牌服务,文明执法。积极全面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对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进行网络公示公开,提供96128电话政务信息查询及网上在线咨询及解答,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透明度。
3、加强政风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重大时事政治,由办公室制定学习内容,以全体干部职工或党员为学习对象,组织学习党的重要思想、规章制度、重大会议精神以及开展民主评议、纪律教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等,通过多种形式,展开讨论,把思想政治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推进交通事业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知识和政治素养。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针对自查自纠、走访座谈查找出来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在建章立制和全面整改阶段,我局将在各股(室)提出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全局的整改方案,建立起一个长效机制。
(一)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各项培训制度。顺应时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学习、培训制度,在提高学习质量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学习意识,强化队伍建设。
1、落实每周一上午思想政治学习制度。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重大时事政治,由办公室制定学习内容,以全体干部职工或党员为学习对象,组织学习党的重要思想、规章制度、重大会议精神以及开展民主评议、纪律教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等,通过多种形式,展开讨论,把思想政治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推进各项工作的展。
2、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培训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配合大项目发展,要适时组织开展交通行业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学习。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坚持依制度行事,以制度管人,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感,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在内部制度建设方面,要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在制度的制订程序上,坚持从上到下,再从下到上,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增强透明度,确保制度切合实际,行之有效。在制度贯彻执行上,从局到股(室)层层落实。
2、制度一经通过,坚决执行。制度推行要抓好督促落实环节,建立经常性制度化的检查落实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加以解决。不断完善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按制度办事。
交通运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4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会议召开之后,局班子认真学习行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同时成立组织,讨论制订了工作方案,一致认为:把交通部门列入评议单位,是我们难得的一次机遇,对促进行风乃至各项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交通局承担着全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负责对全区乡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开工审批、施工检查、工程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公路路政、交通运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培育和发展交通运输市场等行政管理工作。针对交通系统行业点多、面广,任务繁重,管理难度大,我局认真按照《××区交通局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方案中明确行评工作的方法、步骤,按阶段逐步开展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开门迎评,接受监督。为了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坚持自下而上自查自纠,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民主评议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行评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始终真诚地开门接受评议,接受监督。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民意调查形式:1、开门形式。全局干部职工人人发言,个个自查自纠。2、召开座谈会。走出去请进来,请相关单位、人大代表、各界群众面对面评议,取得了真实客观的效果。3、广开言路,设立举报箱、监督电话、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4、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用)。肯定意见:⑴作风勤政廉洁。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坚持以自己做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身边的人。牢记两个务必,在全区带头兴廉洁之风,创业之风,朴实之风;⑵是一个团结务实,有活力的班子;⑶班子较为民主,在重大决策方面,班子成员能统一思想,在工作实施方面,班子能相互支持、配合,是一个团结,务实的领导群体;⑷工作扎实有效。建议:⑴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及改造,对以通行的农村公路多加强管养,确保全年畅通;⑵加强和规范公共车、出租车管理,转变监督方式;⑶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区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⑷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的建议和意见,真正起到桥梁纽带作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序开展;⑸多支持运政工作。
(二)突出重点,自查自纠。在巩固行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局班子把行评工作和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在全局开展行政执法整顿,通过行评和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1、仍存在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2、极少数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极少数人政治业务素质差,执法水平低;3、监督机制不健全。对上述问题的存在,我们除加强经常性教育外,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从而强化依法管理意识,促进廉政和行风建设。
三、集中全力、认真整改
行评工作开展以来,为促进单位的作风建设,完善职业道德规范,认真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以着力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通过“抓制度、促管理,抓教育、促提高,抓典型,促一般,抓承诺、促服务,抓领导、促基层,抓廉政、促行风”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行政执法水平、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有效的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
1、重大问题,立项整改。在行风评议中,自查自纠是前提,整改是关键。在整改当中,我们把群众意见较大,社会反映较多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如面对面答复党代表建议,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查,认真做好上访群众的答疑解惑。
2、加强行风整顿。行风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交通行业的形象,而且关系到群众的利弊,是人民群众聚焦的重点。群众在这方面反映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服务、执法两个方面。为此,在行政执法方面,严格执法程序,认真填写执法文书,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牌服务,文明执法。积极全面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对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进行网络公示公开,提供96128电话政务信息查询及网上在线咨询及解答,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透明度。
3、加强政风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重大时事政治,由办公室制定学习内容,以全体干部职工或党员为学习对象,组织学习党的重要思想、规章制度、重大会议精神以及开展民主评议、纪律教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等,通过多种形式,展开讨论,把思想政治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推进交通事业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知识和政治素养。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针对自查自纠、走访座谈查找出来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在建章立制和全面整改阶段,我局将在各股(室)提出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全局的整改方案,建立起一个长效机制。
(一)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各项培训制度。顺应时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学习、培训制度,在提高学习质量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学习意识,强化队伍建设。
1、落实每周一上午思想政治学习制度。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重大时事政治,由办公室制定学习内容,以全体干部职工或党员为学习对象,组织学习党的重要思想、规章制度、重大会议精神以及开展民主评议、纪律教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等,通过多种形式,展开讨论,把思想政治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推进各项工作的展。
2、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培训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配合大项目发展,要适时组织开展交通行业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学习。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坚持依制度行事,以制度管人,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感,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在内部制度建设方面,要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在制度的制订程序上,坚持从上到下,再从下到上,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增强透明度,确保制度切合实际,行之有效。在制度贯彻执行上,从局到股(室)层层落实。
2、制度一经通过,坚决执行。制度推行要抓好督促落实环节,建立经常性制度化的检查落实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加以解决。不断完善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按制度办事。
交通运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5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依法取缔和规范占道加水洗车点、维修点,规范加水、洗车、维修经营行为,杜绝污染公路,做到设置更科学,行为更规范,环境大改善,脏乱差现象有效遏制,营造良好的公路环境。
二、整治范围
市境内国、省、县道沿线公路控制区范围内的所有加水洗车点、维修点(以下简称洗车维修点)。
三、整治内容
(一)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加水、洗车、维修经营活动;
(二)无经营场地,占用公路路面或公路水沟和公路用地开展加水、洗车、维修经营活动;
(三)排水不畅或无排水系统、泥污污水污染公路的加水点、洗车场(点),维修废料乱堆乱放污染环境的维修点;
(四)不服从管理、拒不整改存在问题、不执行处理决定和不作出书面承诺的洗车维修点。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完善管理阶段。
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牵头,市运管所配合,对我市国、省、县道公路沿线洗车维修点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市运管所制定完善公路沿线洗车维修点管理办法,明确审批程序、建设标准和管理要求。
(二)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
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利用发放宣传单、入户宣讲等方式,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和洗车维修点管理办法以及建设标准、经营要求。各洗车维修点业主对照整治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
(三)集中整治、依法处理阶段。
市运管所、辖区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对无证经营、无场地长期违法占道经营、污染损坏公路和路域环境、拒不整改问题、不服从管理、不作出经营承诺的洗车维修点进行集中专项整治。由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按照洗车维修点建设规范、审批要求和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责令洗车维修点业主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对经整改达到相关规范要求的,在作出公路管理书面承诺后,经本人自愿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市运管所完善审批相关手续,准予其继续经营;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建设规范和相关要求的,由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依法予以关闭,责令其立即停止营业;对不服从管理、不执行相关处理决定继续经营的,由市交通运输执法大队牵头、市运管所、辖区公安派出所和乡镇(街道)、村(社区)配合,加水洗车和维修现场,同时给予行政处罚。
(四)巩固提升、建立长效机制阶段。
集中专项整治结束后,总结集中整治成果,建立和完善加洗车维修点管理制度等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汽车修理摊点集中规划工作。同时进一步细化措施,定岗、定人、定路段开展定点管控工作,以防反弹回潮现象发生,确保整治效果得到提升。
五、组织领导
成立市集中整治公路沿线非法占道洗车维修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中整治统筹、协调。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对洗车维修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明确分管负责人靠前指挥,加强调度协调,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建立机制。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洗车维修点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规范经营。今后新增加洗车维修点要按相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否则,不得开展洗车维修经营活动。
交通运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范文6
一、整治任务
(一)整治对象。重点整治以下十类非法违法行为:无船名船号、无相关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非法参与运营及未随船携带有效船舶员证书、证件航行的;无证驾驶或不适任驾驶船舶的;渔船、农用船等非客运船舶非法载客的;非法渡运汽车的;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航行的;加油船非法违法经营或货运船舶超载航行的;渡口安全设施不完善、安全管理不严格的;非法修造船舶的;港区、航道内从事养殖、种植以及工程船等其他破坏通航环境和秩序的;依法应当审批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等活动未经审批的。
(二)整治内容。一是开展乡镇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所有乡镇渡口必须依法设置,必须设立永久性《渡口守则》牌、安全警示牌及停航封渡水位线,必须明确客船的起止点和中途停靠点。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基础台账,认真落实定渡口位置、定渡船、定航线、定乘客数额、定管理责任的“五定”渡口管理办法。清理整顿渡口审批和渡船、渡工持证情况,取缔非法渡口和无证无照客渡船,严厉打击非法渡运汽车行为。二是开展船舶超载专项整治。港口和码头经营者不得为船舶超载货物,严格执行签证制度,把好监督关。三是开展通航环境专项整治。
(三)整治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乡镇船舶、渡口安全管理办法,积极推广落实乡镇船舶“区管乡包村落实”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乡、村、船主安全责任制,实行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月度例会制度。二是建立客渡船签单发航制度。其中年均日渡运量100人次以上或高峰客流量300人次以上的渡口、短途客船集散地,要实行航次签单发航制度。要坚决执行“六不发航”制度:船况不良不发航;证照不齐不发航;乘客超载不发航;停航封渡不发航;气候不良不发航;不穿求生衣或不带浮具不发航。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签单发航制度,聘请合适人员作为签单员。乡级人民政府要保障签单员工资等有关经费,督促签单发航管理制度有效执行。三是建立渡口视频监控管理系统。按照“电信建设、政府租用、海事使用”的办法建立渡口视频监控系统和渡口渡船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年均日渡运量300人次以上的重要渡口实施实时视频监控。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海事视频监控中心,对重要渡口渡船实施实时监控,维持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6个月,自2011年11月24日至2012年4月30日,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1年11月24日至30日)。一是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工作。二是按照本方案协调落实相关办事机构和人员。三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开辟专栏,宣传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3月20日)。一是现场排查。对辖区水域中前述十类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地毯式排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为分类整治提供依据。二是边查边改。对乡镇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实行限期整改;对非客运载客行为和其它非法违法行为实施规范整治。三是完善和建立相关制度。着重完善我区乡镇渡口、渡船安全管理办法,建立和实施乡镇渡口签单发航制度,建立渡口视频监控管理系统。四是重点打击。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改正其非法违规行为的、及累次重犯的经营者资格坚决予以取缔;依法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
(三)整章建制阶段(2012年3月21日至31日)。认真总结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吸取经验和教训,对实践证明已不适应的管理办法、制度机制、工作方法,予以修改完善。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经验、好办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复查迎检阶段(2012年4月1日至30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须于2012年4月1日前,对照本方案完成自查自纠,并提出复查申请。区人民政府组织对各乡镇水上交通安全整治情况进行复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迅速组织整改,直至任务完成,确保按期通过省、市政府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指挥部,由区委副书记、区长田指挥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区长、任副指挥长,区监察局、区交通运输局、临湘海事处、陆城地方海事局、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财政局、区畜牧水产局、区工商分局、区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按照职责要求,区直相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全区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组织实施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和完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临湘海事处:负责辖区内的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配合政府搞好水上交通运输安全整治。
陆城地方海事局:负责内河交通、船舶安全检查,履行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职责,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切实把好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督关。
公安分局:负责水上治安管理,严厉打击水上黑恶势力。
区安监局: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必要资金。
区畜牧水产局:负责抓好渔船的监管。
区工商分局:负责核准水上交通运输的营业执照,查处无证经营、假证经营和过期经营等非法行为。
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等相关单位依据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四、总结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