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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行政执法自查报告范文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交通局领导对路政大队就关于加强交通行政执法自查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以构建和谐、高效、便民的交通执法环境为主导,以
奉献人民,服务社会
的工作宗旨为出发点,围绕交通行政执法监查工作,在全队范围内开展了交通执法自查活动,并就检查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逐条对照检查,对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总结,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路政队伍建设。
为了加强路政管理,规范路政执法行为,提高路政办事质量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实践经验,我大队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每月组织全体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每年组织1-2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熟悉相关业务及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技能。至今为止,全队无一起执法犯法和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路政大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在处理路政案件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公开原则,即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
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询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
调查取证
决定
送达
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持有执法证件的人员才能执法,每起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注重证据的真实性及完备性原则。五是办理案件遵守时效性原则,合理适用法律。为了维护路产路权,在执法活动中,从未出现过越权行政,吃、拿、卡、要,路政赔偿罚款不开票,下达路政赔偿罚款指标及个人收入与完成经济指标挂钩等不良执法行为。做到亮证执法、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准确执法。截止5月4日,路政队公路巡查共25次,发放宣传材料446份、修复和完善安全警示标志
4处8块、清理堆积物3立方米、责令停止违章建筑5起、拆除违章建筑1起30平方米、路政审批6起、查处路政案件2起,收取路产费共计13788
元。到目前为止,全队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执法主体合法,规范案卷管理。
我大队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大队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占用公路路产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及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核定的标准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四、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实施交通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有以下几点问题:
交通行政执法自查报告范文2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行业依法行政,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和市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的总体要求,县局决定结合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在全县交通系统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取得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
2.违法事实的认定是否清楚;
3.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4.违法事实的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5.行政处理结果是否合法、合理、适当、公平;
6.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7.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情况;
8.执法卷宗、文书是否规范整洁。
(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执法人员准入管理情况;
2.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情况;
3.执法证件管理情况;
4.执法作风建设情况;
5.文明执法创建情况。
(三)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1.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2.执法评议考核体系的建立和执法评议考核的开展情况;
3.执法责任追究情况;
4.执法激励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5.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
(四)行政许可审批情况
1.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情况;
2.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3.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情况;
4.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五)行政复议应诉情况
1.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行政复议人员配备情况;
2.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3.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办理情况;
4.行政应诉情况。
(六)组织领导保障情况
1.对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的领导情况;
2.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规划、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4.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
5.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理论研究情况;
6.执法经费保障情况。
(七)涉企收费行为
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系统涉企收费行为,此次监督检查特别要将涉企收费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局将对2010年1月1日以来被检查单位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检查,对发现的涉企乱收费行为严格进行整改。
二、检查的形式和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分动员部署、分级学习培训、各单位自查总结及县局检查、市局检查、迎接交通运输部及省厅检查等五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5月10日到5月17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制定自查迎检具体方案,并及时组织动员部署。
(二)分级学习培训(6月10日前完成)
县局将组织各下属事业单位法制工作骨干参加全市交通系统法制工作骨干进行综合执法知识培训。各单位在此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执法工作实务及省厅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大纲指定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
(三)自查总结及县局检查(6月20日前完成)
1.县局成立执法监督检查组,结合经常性执法督查对各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由杨培谦副局长任组长,凌金明、吴云、冯文秀为成员。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厅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检查,重点是对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及省厅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大纲(见附件1)要求组织案卷检查、行政执法知识考试,并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考核评估表》(见附件4)中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评(评估)打分,将自查情况形成专题自查报告报县局安全法制科。
3.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县局向市局推荐“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运输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各一个,推荐“交通运输文明执法标兵”和“交通运输法制先进工作者”各一名。对各单位具体检查时间县局将另行通知。
4.自查(检查)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要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形成专题报告。
5.各单位自查报告、专题整改报告及先进推荐材料请于6月15日前报局安全法制科。
(四)市局检查阶段(6月20日到7月10日)
1.市局成立执法监督检查组,结合经常性执法督查对各县(市、区)局、局属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由张伟林副局长任组长,赵海忠任副组长,陶宇军、宋明祥、费超勇、闻伟峰、林珑为成员。
2.市局检查组根据省厅要求综合运用案卷评查、随机抽查考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分头进行检查,并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考核评估表》对被检查单位如实进行评估打分。
(五)交通运输部和省厅检查(7月10日到8月20日)
7月10日至20日,省厅第五检查组将对我市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8月中上旬,交通运输部还将对我省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单位根据检查要求,结合本单位前期自查、检查情况,进一步强化学习提升、强化问题整改、强化履职监管,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台帐建设,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自查、检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密切结合工作实际,特别是要妥善安排好培训学习与世博安保等重点工作矛盾,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整体工作的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