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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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例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例范文1

一是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移动执法APP试点。在城阳、平度、市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流程,优化移动执法APP软件设置,以信息化技术推进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网上办案和移动执法能力建设,形成移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可回溯的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截至2021年4月末,移动端累计录入681件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案件。

二是推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动态调整审查。对城市管理局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合法性审查。《青岛市物业条例》5月1日推行,在短时间内完成合法性审查。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规范合理,对各执法部门报送的细化分解标准,在内容和形式两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按照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行政处罚的条款进行认真细致的梳理,对照执法依据、行政处罚情节逐一细化、量化,制定出具体的行政处罚基准。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工作实效。为了确保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调整工作落到实处,我市强化监督检查,通过案卷评查等多种形式督促工作开展,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要求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对接,按照规定的权限、步骤、方式、时限,紧密结合本系统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等情况,以及行政执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行政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要求,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或对本部门已经制定实施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动态调整,尽可能使制定调整的行政裁量基准体现过罚相当,促进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适用。

三是推动城市管理领域规范执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市南、西海岸新区。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例范文2

2013年度主要工作

一、市容秩序管理

今年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年,作为区文明创建的主力军,我局提前布署,精细谋划,文明创建工作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新城管模式,规范市容秩序。夏季设置西瓜便民销售点26处,在维多利亚商业街设置便民晾晒点和非机动车停放点,在海关路等处设置便民维修点等,倡导绿色经济,服务园区百姓;对经营户实行奖惩考核,拉近了管理者与经营户的距离,实现了沿街经营门面市容秩序的长效管理,初步建立了专业管理、商户自律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城市管理新模式,央视新闻直播间、光明日报等多家媒体争相报道;十一、元旦期间在野生动物园沿线统一设置100余处临时便民服务点,实现了规范管理、不脏不乱,受到经营户和游客的广泛好评;严格流动摊点管理,确保主次干道无流动摊点,背街小巷不脏不乱;规范早餐车管理,确保早餐车定点定时经营,车走地净。做好霓虹灯发光字管理。成立夜巡中队,增加督察频次,加大整改力度,提高维护及时性,霓虹灯、发光字完好率和夜灯率超过98%,专项考评中我区名列前茅。开展沿街立面整治。对区二环路环东小区沿线、海棠路沿线、天波路沿线经营门面的店招标牌,采用统一设计、商家出资的方式开展集中整治,形成了区新的亮点。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狠抓渣土运输源头管理,共消纳建筑垃圾约70.6万立方,发放单车运输证5000余车次,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45次,查处渣土违规运输30余起。做好市容秩序保障。全年完成重要保障50余次,特别是圆满地完成了文明创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会议、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及金鸡百花电影节期间等重大专项活动的市容秩序保障任务。

二、环境卫生管理

环卫质量稳中有升。2013年我区道路清扫保洁面积增至面积497.2万平方米,为确保道路清扫保洁质量,我局不断完善《区环卫作业管理标准》,坚持每月对清扫保洁、果皮箱管理、牛皮癣清理、公交站亭、道路隔离栏清洗等工作进行考评;狠抓渣土清扫保洁力度和道路冲洗频次,做到路见本色。环卫设施有序管理。我区4座公厕免费对市民开放,3座垃圾站运行平稳,今年4月份最大的封闭式垃圾中转站——杨林路垃圾站投入使用。全年转运生活垃圾2920车次,转运生活垃圾量3万吨,日均产生活垃圾量78吨。提前完成生活垃圾收集方式改革工作。按照《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分级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自4月份开始实行生活垃圾收集方式改革,抽调专人负责,深入社区、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广泛宣传动员,组织市场化公司投入经费234.6万元,购买三吨后座式垃圾收集车9台,配置垃圾容器4500多只,按照“定点、定时”的公交化收集模式密封式运输,区在全市率先完成改革任务。市场化环卫公司运行平稳。我局一方面加强对三个市场化环卫公司的监管和引导,一方面引入竞争机制,促使环卫公司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竞争能力,在做好区环卫工作的同时,向外拓展业务,改革成效明显。

三、市政园林设施维护工作

为加强市政设施管养质量,我局不断完善管养机制和管养标准,及时与各养护单位签定了市政设施维修维护合同,强化监督管理职能,每月对维修养护内容检查考核。及时做好路面养护,全年水泥砼道路、人行道板、路侧石维修质量合格率100%;加强排水设施管理。疏通雨污水管道约160公里,更换、维修、改造窨井设施592座;完成区2013年第一轮、第二轮排水设施改造工作,解决了150余处雨、污水干、支管的错接、漏接、混接现象。做好防污排涝工作。深入开展2013年防洪排涝工作,组织实施15项防洪工程,整个汛期未发生1起严重内涝情况,圆满完成防汛保障工作。做好路灯维护和节省改造。对部分道路二侧景观造型灯具采用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节电率超过35%。全年路灯亮灯率达99.5%,景观灯亮灯率达97%,荣获“2013年市城市照明管理先进单位”称号。加强交通设施管理,及时维修各类高低防撞护栏、交通信号设施,交通设施完好率达到98%。

四、园林绿化养护工作

坚持对园林绿化养护公司月度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养护质量;抓住有利时机,全力做好春季绿化补植工作,共补植草坪、植被10000余平米、补植色块约2300平米;补植移值乔木、球类496株,装设绿化隔离护栏100多米、水体警示牌40余个;开展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对园区树木进行全面病虫害普查,针对每种病害防治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做好夏季抗旱保苗工作,针对今年旱情严重的特点,督促各养护单位对11辆绿化洒水车安装GPS,并由专人对抗旱浇水进行全程监控;做好全区特别是节假日期间重点路段及交口环境美化,在花坛、重点路段交口栽植草花1万余平米;我局负责养护的140多万平方米绿化草坪及树苗完好率99%,树木成活率100%。

五、执法队伍建设及行政执法工作

坚持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每年一次军训,每周一次中队例会,每周一次队列训练,每天徒步巡查,确保队伍纪律严明、作风端正、令行禁止;各中队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详细的本底资料,坚持“三单制”执法和服务前置的理念,服务、管理和执法并举,今年8月份,我局4个执法中队通过规范化中队验收,天乐中队获全市“标兵中队”称号,4月11日全市城管执法会议在区召开,向全市推广区中队建设经验。坚持培训教育不放松。除开展为期6天的春训外,强化月度业务技能学习,利用每周例会以会代训,每月定期组织一次执法业务骨干专题学习,通过案例分析和互评互学,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技能;组织22名执法队员分二批参加全市取证换证培训;参加市法制办、城管局组织的各类执法业务培训6次。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技能比赛。5月份我局与人事劳动局联合开展了案卷制作技能比赛,这在全市城管系统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技能的比赛尚属首次。在此次比赛中六名同志喜获区2013年职业技能大赛“城市管理办案能手”称号和市总工会“金牌职工”称号。及时处理市民投诉举报。我局投诉电话全年365天24小开通,节假日和夜间安排人员值班,确保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投诉举报办受理办结率100%。我局共接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办件159件,政民直通车转办件29件、接听市民咨询、投诉电话共计76起、处理上级考评事项305起,整改和办结率100%。强化案件量化考核,严格行政执法。不断完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量化考核实施方案》,每月定期对六个中队执法案卷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评选出三份优秀卷宗,每季度评选出二个优秀中队,对完不成任务的扣发当季绩效工资。2013年全年共查处各类案件1684件,完成全年量化考核目标任务的187%;发出违章停车告知书2717份,有效地整治了我区机动车乱停乱行为;全年共查处违法建设63起,拆除违法建设55处,拆除面积共计1586.11平方米;参加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13起,并做到了零行政复议,零行政诉讼。

六、加强基础管理。

不断优化城市管理模式和用人机制。为适应区大建设、大发展的变化,本着“属地管理,重心下移,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11月份开始调整执法中队事项的执法巡查权下放至社区中队,做实做强社区执法中队,建立权责统一的城市管理模式,减少职能交叉和管理空白。在人才选拔方面,坚持竞聘上岗、民主测评,公开透明地选拔出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13名;在用人机制上,大胆尝试双向选择机制,参照管委会双向选择经验,在5个执法中队中采用“兵选将、将选兵”,逐步实现优胜劣汰和队员最佳配置,提高工作效率。重视制度建设。我局已出台执行36项内部管理制度,并汇编成册,基本形成了区城市管理制度体系。重视考评考核。今年5月份我局专门成立考评处,专职负责全局工作人员、城市管理单项考核及环卫作业、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工作的考评,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和市场化公司付费挂钩,建立了一套工作有标准、过程有监督、结果有考核的标准化管理机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考评体系。特别是,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责任,我局率先制订了《机关工作人员工作责任考核实施方案》,对工作纪律、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对管委会、市城管局年度任务目标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对完成目标任务的予以适当奖励,完不成任务目标的扣除相应绩效。重视对外宣传,我局建立了网站,出刊了《城管》杂志,每周一期工作简报,全年我们共完成共完成稿件540余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量的400%。

七、全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

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是今年以来全市大力推进的民生工程之一。区在今年二、三月的全市检查评比中排名垫底,3月份农村环境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调整到我局,我局狠抓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11月份区在全市城区排名中位列第二、城区村、居排名中分别位列第一、第三位。

2014年度工作思路

2014年,随着区管委会西迁,以及大建设的强力推进,招商引资项目特别是大项目的进区落地数量持续增加,区的商业配套服务功能的不断完善,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的大幅增加,城市管理的范围、事务及难度也将随之加大。因此,我们要结合新形势,明确新目标,采取新措施,为区的大建设、大环境和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做出新贡献。基本思路是:围绕工委、管委会的中心任务,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以创新的理念、扎实的作风,激扬的斗志,着重推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队伍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机制的长效化,力争区城市管理工作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

一、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学习型高效团队。通过“抓学习、抓制度、抓风纪、抓考核”,进一步提高执法队员综合素质,塑造城管新形象。坚持“三学三强”和岗位大练兵活动、鼓励在职学历教育、坚持业务培训,打造学习型团队;进一步落实网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徒步巡查机制,提高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强化准军事化管理力度,打造纪律严明、积极向上的团队;完善考评考核体系,建立奖罚严明的激励机制。

二、提高创新能力,在创新中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坚持和完善城市管理奖惩考核机制,对守规经营户给予奖励,对屡劝无效的经营户严格执法;与法院、检察院建立联动机制,提高违法案件的执行力度;进一步探索摊群点管理经验,推广2013年国庆期间望江西路野生动物园沿线节假日便民点经验,管理前置,服务前置,实现经营户、游客和城市管理的三赢;进一步推广便民设施的设置工作,在规范市容秩序的同时,方便广大市民。

三、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进城市立面整治,引导店招店牌提质改造,对沿街立面乱张贴、乱悬挂、乱堆放、乱设广告牌等现象加大整治,严格落实责任区制度,重点打造1-2条示范街区。

四、启动数字城管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区城市管理水平,借助现代化的信息科技手段,加强城市管理问题的发现、监督、指挥能力,拟在区建立“数字城管”系统,鉴于一次性建设投资规模大,考虑到区实际需求、特点及资金力量等因素,从高效、实用、节约的角度出发,建议我区“数字城管平台”建设,采取统一规划、三期建设,一期以建成区为基础,投资250万元左右。

五、园林绿化和市政管养方面,将进一步强化考核,加大对市政设施维护和园林绿化养护单位的督查考评力度,持续提高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的完好率;进一步完善市场招投标等竞争机制,在节约财政专项资金的同时,着力提高综合管养维护能力;强化日常管理水平,力争在市关于窨井盖、景观灯、绿化等工作考核中取得优等成绩;保持良好生态环境,加大对沟、塘、水渠水质的净化管理,进一步推广园林绿化病虫害的生物防治;继续做好交通设施的改造维护和景观元素的提质提档工作;重点抓好窨井设施的安全规范管理、重点防治绿化病虫害、重点提升蜀峰湾公园北湖养护区域的养护质量。

六、市容环卫方面,以提升环卫保洁质量为出发点,通过制度约束及优化标准,改革创新环卫保洁工作的运作模式、运行方法。同时根据市城管局和统一安排,启动垃圾分类收集及餐厨垃圾收集方式的改革。随着区面积的不断扩大,加强环卫设施(如公厕、垃圾站)的规划建设。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例范文3

一、决策协调的主要内容

本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协调机构是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决策协调的主要形式是区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其职责是:

1.学习、传达、贯彻市、区有关城市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城市管理的相关措施。

2.交流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布置阶段性城市管理工作。

3.研究分析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重要事项。

4.研究有关报请区委、区政府审定的城市管理方面的决策事项。

二、协调决策的工作程序

1.准备。根据区城管工作实际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由区城管办在有关单位提请需决策协调事项、调查摸底和征求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会议议题、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等,报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区城管办负责通知落实。

2.组织。按照会议的议程和要求,由成员单位对本部门提交的会议议题进行情况介绍,提供相关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经研究讨论,确定处理办法,并进行责任分解。

3.落实。对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区城管办负责形成会议纪要,经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审定,报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应根据会议纪要认真执行,按期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向区城管办反馈。由区城管办负责对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形成联席会议专报进行通报。对涉及城市管理的重大事项,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报区政府审定决策,并按决策意见落实。

在重大事项决策的整个过程中,要始终认真听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加强与各派、工商联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的沟通,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反映,进一步推进决策民主化,完善政府决策,不断推动全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决策协调的会议组织

区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由各成员单位参加。上述会议,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订区城市管理工作决策协调制度是新时期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落实城市长效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是落实城市管理“条整块包、条块结合”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部门保障”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落实城市管理工作决策协调制度作为强化城市管理、提升综合服务的有效载体,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城市顽症,提高城市品位。

2.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要把执行城市管理工作决策协调制度作为履行城市管理责任主体的有效抓手,找准问题,加强沟通,精心组织。区级相关部门要把落实城市管理工作决策协调制度作为转变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行动,支持、帮助镇乡、街道、开发区解决群众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

3.加强督查,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对决策协调后确定事项的执行落实,并按时检查、跟踪,将落实情况定期向相关单位和区城管办反馈,区城管办也要加强督查,并把决策协调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列入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目标责任进行考核,实行奖惩挂钩。

余杭区城市管理监督考核制度

为使城市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效能,根据杭州市对我区城市管理考核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坚持工业化城市化两轮驱动、“一化带四化”同步发展和“环境立区”战略,坚持“块块负责、条条保障、属地管理、绩效挂钩”的城市管理考核评价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区城市管理的目标责任,实现城市管理效能的最大化,确保全区城市管理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考核目标

(一)通过建立监督有力的城市管理责任考核体系,开展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考核奖惩工作,切实保障城市管理新模式的高效运行,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二)通过加大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考核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工作合力,提升城市管理齐抓共管的协同能力。

(三)通过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各部门的工作动力,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的有力开展。

三、考核对象

1.镇乡、街道、开发区:运河镇、乔司镇、塘栖镇、仁和镇、崇贤镇、余杭镇、闲林镇、仓前镇、中泰乡、良渚镇、瓶窑镇、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南苑街道、临平、东湖街道、星桥街道、五常街道、余杭经济开发区。

2.区级相关部门:区建设局(规划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林水局、区卫生局、区环保局、区贸易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工商余杭分局、区交通局、区城建集团等承担城市管理职能的区级相关部门。

四、考核内容

(一)市政、市容、绿化监管方面:

1.市政(含设施)养护:市政道路及设施的养护和市政设施、城区河道的保洁情况等;

2.环卫保洁: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居住区、窗口单位、城郊结合部以及公共厕所的清扫、保洁与卫生管理情况;环卫基础设施维护情况;环境卫生“脏、乱、差”的治理情况等;

3.绿化养护、保洁:城市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带和行道树、公园景区的管理、养护与保洁情况。

(二)秩序管理方面:交通秩序管理、市容秩序管理情况等。

(三)基础设施方面:涉及市政公用设施和城市家具的维护改善和高效、优质、安全运营情况等。

(四)依法行政方面:各部门城市管理职能的履行情况,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制及执法保障的及时性、有效性等。

(五)组织领导、保障机制、部门配合方面:对区城管工作的支持保障、服从区政府城市管理的协调指导情况、人民群众满意度、人大政协舆论监督反馈情况等。

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订。

五、考核方法

(一)考核形式

城市管理考核工作由日常检查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两部分组成。

1.日常检查考核。由区城管办牵头,按照《考核细则》相关标准以日常检查的形式进行考核。

2.年终综合考核。

(1)检查台帐。在年终考核时检查城市管理工作相关台账,由区城管办牵头,对区级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进行考核。

(2)上路抽查。按照“四化”长效管理、街景市貌长效管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卫等专项考核细则,由区城管办牵头,采取明查与暗访等形式对城市管理各管理主体进行考核。

(3)组织评议。由区城管办牵头,根据各单位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要求,提出评议内容。对镇乡、街道、开发区和区级相关部门的评议工作,应听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社会各界的意见,结合新闻媒体的监督情况进行综合评议。评议工作每年组织两次。

(二)考核时间

1.日常检查考核临平城区每月不少于一次;镇乡原则上每季度一次。

2.年终综合考核原则上从次年的1月上旬起实施。

六、考核标准

(一)镇乡、街道、开发区管理主体的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主要包括:组织领导,保障机制,部门配合,本区域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人民群众满意度,人大政协舆论监督,“四化”和街景市貌长效管理,镇乡、街道、开发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城市河道等专项监管情况等。

(二)区级相关部门的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城市管理职能履行、对区政府城管工作支持保障以及服从区政府城市管理工作协调指挥等情况。

七、考核奖惩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按照得分高低由区城管办初评、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政府批准。由区政府通报考核结果。城市管理考核结果纳入镇乡、街道、开发区年度目标考核、机关综合考评等相关考核的内容。

余杭区城市管理信息协作制度

一、为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作用,理顺相关部门之间关系,明确职责任务,搞好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各相关部门参与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区城市管理领导小组是本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协调机构。

区级有关部门对涉及城市管理的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负有共同责任。应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三、建立城市管理工作联络员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和重大事项协同制度,完善信息资源共享网络等平台,加强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信息流动、资源共享、协调运作。

四、城市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应设立城市管理专门联络员,协调部门之间关系,及时处理问题,并做好相关督促和沟通工作。

五、如遇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城市管理问题,应有关部门的要求,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予以协助。对涉及城市管理工作重大问题的解决,相关部门在法律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可以提请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牵头,召集有关部门协商或开展联合执法予以解决。

六、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目前可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开辟专栏予以,今后,待“数字城管”系统启动实施后,通过“数字城管”系统相互检索各自与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资料。

执法部门作出涉及城市管理的行政处罚决定,相关职能部门作出涉及城市管理的许可决定,原则上应在2个工作日内在“电子政务平台专栏”或“数字城管系统”公布。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项目应当相互通报。

七、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检查过程和受理的举报投诉中发现违法案件属于相关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原则上应在1个工作日内告知或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在行政管理中发现属于其他职能部门职权范围的行为,原则上应在1个工作日告知相关部门处理,相关部门应于5个工作日内答复相关职能部门。如遇紧急情况,需立即告知。

八、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了解有关事项、查询相关资料的,相关职能部门应予支持和配合,并无偿提供。

九、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中因职责不明出现争议的,应进行协商;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或者有重大争议的,可提请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决定,直至提请区人民政府决定。

十、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行使行政职权中,按“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承担城市管理相关职责。对上级交办的事项,由承办单位按第一责任人负责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坚决服从,做好配合保障工作。

十一、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主管部门和区行政监察部门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

余杭区城市管理社会参与机制实施意见

为努力营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良好氛围,强化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主体意识,形成举全区之力、集全民之智的强大声势,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最适宜居住的“品质之城、美丽之洲”为主线,以清洁绿化健康文明余杭为要求,以改善城市环境为重点,以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加强舆论宣传,拓展参与渠道,强化参与范围,构筑城市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社会参与机制,倡导全体市民牢固树立现代化城市理念,提升城市公民素质,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性。通过努力,实现城市管理工作社会参与率不断提升,人民满意率显著提高,力求实现城市管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民参与”的有效互动,基本达到城市管理社会化要求。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城市管理宣传

1.加强媒体宣传。通过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宣传报道,形成强大的城市管理舆论声势,有效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区属新闻媒体的优势,开辟专门的版面和时段,通过案例分析、说法等形式,不断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市民浓厚的城市管理意识。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围绕宣传重点,策划一系列主题鲜明、影响重大的新闻报道,特别是要集中宣传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进展和主要成果、各类先进典型。

2.加强社会宣传。各级城市管理组织要充分整合和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对广大市民进行直观、形象、有效的宣传教育,做到宣传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营造浓厚的城市管理氛围。

(二)拓展社会参与渠道

围绕增进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拓展市民参与渠道,搭建市民参与平台,精心策划、组织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激发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热情,不断掀起社会参与工作的热潮。

1.开展城市管理志愿者活动。充分发挥“城管执法志愿者”、“团员青年志愿者”等载体以及工青妇等团体的组织作用,深入有效地开展各类城市管理志愿者活动。利用各种创建契机、节假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出行”、“清洁绿化余杭”、“咨询服务”等活动,使社会参与深入人心,让更多的市民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变政府行为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2.建立城市管理市民检查团。组建城市管理市民监督检查队伍,吸收热心城市管理的市民、离退休人员、老干部等代表参与城市管理。市民检查团主要职责是:在城市管理工作方面开展宣传、劝导、教育等活动;监督各管理主体和相关部门城市管理工作的履职、保障情况;参与城市管理工作的专项检查和监督活动。

3.策划好其他大型活动的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利用重大节假日,策划好各类宣传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加强活动宣传,丰富活动内涵,尽可能地让更多的市民参与进来,不断扩大社会参与度,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与市民的互动、联动。

(三)完善社会参与机制

1.建立群众建言献策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新闻媒体召开座谈会,听取各个层面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献计献策”等活动,对一些好的意见、建议要给予奖励,鼓励市民踊跃参与城市管理。

2.建立城市管理接待日制度。各级各部门定期开展城市管理专门接访活动。区部门每年要组织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开展上线接听活动,并积极做好事前的宣传告知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城管信箱、城管网站、城管论坛、城管热线等载体,让更多的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各项活动。

3.实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听证制度。对政府出台的城市管理重要事项,要组织市民代表开展听证活动,切实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保障群众的根本利益,保证政策的有效实施。

4.实行城市管理“有奖举报”制度。对城市管理举报的案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要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对举报城市管理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有功人员要给予重奖。

5.建立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决策制度。将有关城市管理工作重大决策方案或涉及民生实事议题向社会征询意见,让广大群众参与决策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形成最佳决策。

6.建立社会监督城市管理制度。要聘请社会各届代表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员,参与对城市管理活动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各项监督,确保群众意见能直接、及时反馈。

四、保障措施

1.强化主导作用。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要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工作的主导作用,把城市管理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有效开展城市管理宣传,搭建社会参与平台,积极引导广大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

2.强化主体意识。强化市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主体意识,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决策、实施和监督。坚持问情、问需、问计于民,使广大市民充分享有城市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评判权和管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