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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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

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范文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区域联动;坚持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并重,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手段,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完善长效机制,依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奖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护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基础设施完好和道路交通安全。

三、治理重点

针对我区车辆超限超载的主要源头和主要路段实施重点整治:对南搬路、凤渔路主要实施源头治理;对潆新路主要实施路面治理;加强乡、村道公路监管,坚决打击和纠正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确保超限超载治理取得实效。

四、组织机构

(一)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交通局,由区交通局李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王煜桢、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杨勇刚、区交通局副局长杨秋明兼任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地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治超工作。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治超联合执法大队,由公安、交警、运政、路政等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1、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区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协调、指挥、督办落实和信息综合反馈等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编制工作简报等;负责全区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治理工作。

3、“治超”联合执法大队:负责南搬路、潆新路超限检测点的治超工作。

4、区交通局:组织全区路政、运政管理执法队伍依法开展治理工作。

5、区公安分局:积极配合交通部门依法开展治理工作。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强行冲站、煽动闹事、妨碍交通等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

6、交警四大队:积极配合交通、路政、运政执法部门开展治理工作,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车辆登记、上牌和行驶证的监督,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车型的协调市车管所不予登记和发放牌照;严格处理车辆“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行为,并责令恢复原状,未恢复原状的,告知车管部门不得办理除注销外的各类车管业务,并对擅自改装车辆的车主予以处罚。

7、区财政局:对治理工作的办公经费、站点建设费、设备购置费、联合执法人员的执勤补助费等予以保障。

8、区监察局: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对乱收费、乱罚款及执法人员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9、区安监局: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抓好危险品运输源头的监管,严禁超量、超限、超品种范围装载。对治理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问题加强监督与协调。

10、区法制办:加强对“治超”工作中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

11、区质监局: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本行政区域内车辆的生产行为,从源头上杜绝车辆“大吨小标“的现象。

12、区新闻办: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3、区工商局: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汽车改装的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国家规定或者超范围对车辆擅自进行改装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14、区农机局:加强对拖拉机等农用车辆的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实施安全技术检验、办理注册登记和核发牌证,加大对擅自改装拖拉机、其他农用车辆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力度,切实加强农机安全源头管理。

15、区交管所:加大对车辆源头、改装源头、运输市场源头的管理力度。严格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场站管理规定》,认真审核车辆的技术性能和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严控道路运输证发放,严把车辆准入关;加大对砂石码头等货物集散地运输源头的监控力度,确保运输源头装载符合要求;实行运政派驻重点企业制和巡查制度;对违法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及为其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安排治理工作,统一思想,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治超”工作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其中7月13日—7月20日为车主自我整改阶段。由区治超办牵头,交警、交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进入我区道路营业性货运车辆“大吨小标”、“非法拼装”、“加装栏板”等行为依法责令其停驶并恢复原貌。7月20日—7月30日,重点查处车主、企业对车辆原貌的恢复情况,对拒不恢复原貌者依法实施强制恢复。8月1日—10月10日为路面治超集中治理阶段。按照工作方案,对货运源头、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全面遏制公路超限运输多发势头。

(三)总结巩固阶段,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从实际出发建章立制,努力建立治超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举措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区新闻办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治超宣传教育力度,曝光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典型案件,把宣传教育贯穿治超工作全过程;各乡镇和相关街道要在主要干线公路、主要街道、车站、加油站、停车场、收费站以及人流密集场所广泛张贴治超通告并悬挂宣传横幅(横幅内容附后);区交管所、区路政大队、交警四大队要向货运企业、码头、司机、车主发放治超通告和治超法规政策宣传资料,在主要干线公路出入路段制作固定宣传标牌,引导车主、货主和广大驾驶人员自觉抵制和杜绝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全力支持治超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源头治理,加强巡查。区交管所要深入工矿、码头、砂石场、水泥等企业,对装载源头货运车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与企业和运输业主签订《限制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书》,督促货源单位与运输单位、驾驶员签定《杜绝超载超限保证书》,对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下达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整改的责令或强制纠正车辆改型并追究相关企业责任;设立流动稽查队对所有派驻源头单位运管人员进行监督和对源头单位进行流动稽查。各乡镇、相关街道要在码头、水泥、工矿等企业派驻治超监督员,配合运政部门抓好源头管理,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规范的做法要现场进行纠正,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在制止的同时,要立即向区“治超”办汇报处理。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交管所要采取分行业、分乡镇、分片分线、责任到人的办法,不断加强对改装车辆的监管,加大对汽车修理、维修点、汽车配件等经营单位的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汽车及其交易行为。

(三)加大执法,多管齐下。“治超”联合执法大队要实行四班三运转,24小时值班,依法对重点路段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对超限车辆要做到应检尽检;实行拆、卸、罚、记(对司机记分)、赔(交补偿费)、拘(对当事人进行行政距离)等综合治理措施,对二次以上违规记录仍不纠正或应当恢复吨位而未恢复继续上路行驶的超限车辆,要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对一年内超限超载3次以上(含3次)的车辆或驾驶人,要列入“黑名单”予以曝光,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其道路营运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并依法追究记入“黑名单”车辆的货运企业管理责任。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维护超限超载检测点的交通、治安秩序,指挥车辆进入检测点进行检测,配合交通路政部门对车辆进行检测认定及强制卸载,对超限超载驾驶人员给予扣分记分处理,配合交通运政部门对非法改装部位进行现场认定,责令恢复原状或恢复原状,对非法拼装、报废车辆依法没收并监督拆解销毁。

交通路政部门负责对超限车辆进行认定和处罚,责令停止行驶、责令车主对超限超载部分的货物实施卸载或采取强制卸载等纠正措施,消除违法行为,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按赔(补)偿标准给予赔(补)偿。交通运政部门负责对确认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企业和车辆,要查扣其道路营运资格证或从业资格证;对非法改装部位进行认定,协助公安交警、路政部门上路执法;依法追究强行冲站、绕行逃检、聚众闹事、驳载等行为。

各乡镇、相关街道、派出所负责对所在乡道、村道超限超载车辆开展整治工作,根据公路、桥梁情况设置限重限宽限长限高标志,加强属地车辆运输装载企业、装载场管理,制止限载车辆对农村公路的破坏。区新闻办要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车辆的处罚结果进行公开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集中整治行动,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严重危害性和集中整治行动的极端重要性,要把治超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治超工作问责制,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落实”。要定期分析、研究治超工作态势,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制定工作措施,保证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保障。公安、交警、运政、路政等部门要统筹安排,确保执法人员、执法车辆、执法工作“三到位”;交通路政部门要加大治超点的软硬件建设,加快超限卸载场地、设施建设,完善监控网络。各乡镇、相关街道和职能部门要积极调处化解不稳定因素,公安、交通部门要根据全区交通的实际情况,针对可能发生运输紧张、超限超载车辆堵塞公路,或强行冲卡、围攻执法人员、聚众闹事、集体上访等突发性事件,制订和落实应急预案,确保治超工作利开展和社会稳定。

(三)严格督查督办。区监察局、区目标办、区效能办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治超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和检查督办,对治超责任落实到位、整治效果好的乡镇、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不重视治超工作、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减目标考核分值。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治超责任不落实、不履责,对集中整治行动期间为违法对象说情、打招呼、“写条子”干扰治超工作的,要严格问责;建立违法案件责任倒查制度,对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所涉及的有关环节实行责任倒查,逐一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督促和配合交通、公安等各相关单位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杜绝“三乱”现象发生。

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范文2

年交通法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推进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建设,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和形象,为构建法制、和谐、文明交通提供保障。

一、从转变观念入手,强化学法用法,推进依法行政

1、大力培育法治理念。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法治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交通运输发展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2、进一步完善学法制度。要健全并落实学法相关制度,通过学习例会、短期专题培训班、中层干部法制轮讲等多种形式学法,要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交通专门法律知识,全面落实十二五普法目标。

3、运用法律途径化解矛盾纠纷。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过程中。畅通复议申请渠道,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办理复议案件要深入调查,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注重运用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经调解、和解达不成协议的,要及时依法公正作出正确决定。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

二、从加强教育入手,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按照建立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总体要求,围绕交通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严格管理,全面提高交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建设具有促进交通改革和发展的理想信念,具有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思想道德,具有依法行政、文明管理的业务技能;具有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纪律作风的“四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

1、加强学习教育。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通过分层次、有步骤集中教育、选送培训、个人自学等方法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各单位要按照局里统一布置的学习内容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确保把学习落到实处。今年的具体学习安排见附表,各单位要把本单位年的学习计划及时报局法制科备案。

2、加强岗前培训。结合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上岗培训、业务培训和考试,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3、加强制度建设。要加强基础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做到职责清晰、纪律严明、监督有力、充分依托督查室,全面做好执法督查,从而形成系统完善、卓有成效的管理机制。

三、从明确职能入手,加强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

1、深入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根据部门职能,及时全面梳理汇总执法依据,结合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工作适时修改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以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为重点,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作用;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凡发生重大责任的错案要进行通报,依法追究执法人员、错案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实行一票否决。

2、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一是强化监督机制。落实监督职责,逐步形成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的长效机制;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做好行政处罚网上运行,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及时监督;三是健全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创新执法案卷评查方式,奖优罚劣,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3、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巡查制度,重点对服务窗口、执法现场、重大执法取证调查的检查,不断创新检查形式,推动执法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要定期通报检查结果,将执法检查与行风建设,纠风工作相结合,与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相结合,以查促纠,以查促改。

四、全面推动“六五”普法,开展法制宣传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十二五普法工作的要求,及时建立普法工作机制,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普法组织机构,完善普法运行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

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范文3

大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全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聊茌安委发〔2021〕1号),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针对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严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春节、“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这次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整治行动范围包括全区各行业各领域,在我们交通运输行业领域的重点内容是:全面压实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失职失责行为;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落实管控措施,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努力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

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和阶段目标,压茬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1月15日至1月31日):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谈话,吸取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压实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专门班子,组织人员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大排查;本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要聘请具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全方位、全过程、不留死角的“诊断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立即整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按照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五落实”要求限期整改。自查结束后要编制自查报告,深入剖析问题隐患存在的深层次原因,并举一反三,弥补安全管控措施和制度漏洞,通过整治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集中检查阶段(2月1日至3月15日):客运、货运、出租、驾培、维修等工作岗位要积极创造条件,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和人员对本行业各企业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检查督促企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一般隐患5天内必须完成整改并复查确认;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到位、复查合格;对严重违法经营的,要及时将执法线索移交区交通运输执法监察大队,由执法监察大队会同局安全监督股实施行政处罚。

省、市、区提出了“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省市区各级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将采取交叉执法、联合执法、“四不两直”等方式进行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活动。一旦被上级检查发现,不仅对企业进行顶格处罚,还将追究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请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工作岗位、工作人员要切实提高认识,重视和做好督促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尽职尽责。安全监督股要加强跟踪督办和统计调度,做好上情下达工作。对于按照“乡呼县应”原则报告的问题,相关工作岗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人员,查明情况,负责跟踪落实。

(三)整改落实和总结督查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依照“三管三必须”原则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工作岗位、工作人员要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对工作开展不认真,流于形式、走过场的一律责令推倒重来,对拒不整改隐患或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产停业整顿,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四、工作重点

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局)将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行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集中整治进展情况,区交通运输安委会主任(分管副区长)将会亲自带队检查我们交通运输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在集中行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事故的,区安委会将在全区通报、挂牌督办,严肃事故调查处理,倒逼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属地责任落实。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我局要紧抓“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聚焦危化品运输车辆融资挂靠、道路运输安全等方面,继续深入开展危化品运输“除隐患、防风险”专项行动。

要按时上报进展情况。集中整治期间,区委、区政府建立了日报告制度,将会不定期通报各部门集中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请各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工作岗位、工作人员高度重视,每日14点前按照附表形式将前一日工作情况按时报送局安委会办公室(局安全监督股)。各岗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未报送的一律视为工作未开展。

附件:全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日报表

聊城市茌平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5日

 

                                                    

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范文4

通过开展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回头看”活动,继续巩固和发展前期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成果,打造一支阳光廉洁、风清气正的交通公路行政执法队伍,有效推动公路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路交通服务。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回头看”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重点

(一)对问题的排查与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要重点围绕前期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梳理,确保一个也不放过,一个也不漏掉,实现执法整改的全覆盖。重点对照是否存在以下十个问题:

1.有关路政、治超管理机构违规上路检查执法。

2.无执法资格人员上路执法。

3.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只罚款(收费)、不卸载。

4.为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办理罚款“年票”、“月票”。

5.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非法超限运输车辆。

6.违规收取检测费和车辆保管费。

7.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亲友参与对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

8.随意提高或降低路政、治超执法标准。

9.向治超工作机构或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收费指标。

10.使用无检定合格证或超过检定周期的汽车衡(地磅)。

凡以上“十个问题”排查没有真正覆盖到每一名执法人员的,都要重新“回炉”,认真补课,确保问题排查无隐瞒、无遗漏。对排查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对群众反映以及相关部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每一个问题,都要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度,并确保100%销号。对违纪违规的人员,分局将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构成刑事犯罪的人员,分局将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

建立健全七项基本制度,并落实到位。一是健全和落实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公路执法人员全员培训,不断提高公路执法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健全和落实上路执法管理制度,监督公路路政执法人员严格遵照“五个严禁”等纪律要求,杜绝违规上路执法;三是严格执行我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制度,实现违法情节、危害程度与处罚结果的对应统一,并制作处罚案卷卷宗,做到有据可查;四是健全和落实公路执法“六公示”制度,全面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监督机制和当事人权利,推行阳光执法;五是健全和落实公路执法监管责任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的监管责任,强化公路执法监管责任考核奖惩与责任追究;六是健全和落实公路执法督导检查工作制度,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明查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执法行为;七是健全和落实公路执法举报投诉受理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实行24小时受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以上七项基本制度还没有健全和落实的单位,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确保在“回头看”活动中落实到位。

(三)对全面加强依法治路工作进行“回头看”。要结合“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找和分析本单位路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强化公路路政工作的实施方案,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情况,争取得到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从制度上保障公路路政执法工作经费和机构编制,坚决杜绝趋利执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建立健全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较多路段的上路执法工作机制,加快推进路政执法人员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工作,强化对路政执法和路政巡查的全过程监管和实时监控,及时查处不规范执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回头看”活动从2014年5月1日至6月15日,为期一个半月。

(一)5月1日至10日为部署启动阶段。路政科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总结分析前期开展的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现状,制定“回头看”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5月11日至20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分局领导要指导、督促路政人员按照“回头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5月21日至31日为检查督导阶段。路政科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对照“十类问题”和“五个严禁”的纪律要求,逐项抓好排查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查立改,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100%销号。

(四)6月1日至15日为总结完善阶段。路政科要对“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健全和落实“七项基本制度”,于6月15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送分局。分局将全面总结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总结报告报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迅速行动。路政科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认识“回头看”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组织,迅速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大整改,切实整改公路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分局领导是本单位公路路政执法专项整改“回头看”活动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导、强化监管。分局领导对路政科执法要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将督导、暗访工作贯穿“回头看”活动的各个阶段。对“回头看”活动开展不力、顶风违纪的人员,将从严、从重予以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范文5

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行业依法行政,规范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和市局《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的总体要求,县局决定结合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在全县交通系统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取得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

2.违法事实的认定是否清楚;

3.认定违法事实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4.违法事实的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5.行政处理结果是否合法、合理、适当、公平;

6.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7.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情况;

8.执法卷宗、文书是否规范整洁。

(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执法人员准入管理情况;

2.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情况;

3.执法证件管理情况;

4.执法作风建设情况;

5.文明执法创建情况。

(三)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1.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2.执法评议考核体系的建立和执法评议考核的开展情况;

3.执法责任追究情况;

4.执法激励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5.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

(四)行政许可审批情况

1.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制度情况;

2.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3.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情况;

4.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五)行政复议应诉情况

1.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行政复议人员配备情况;

2.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3.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和办理情况;

4.行政应诉情况。

(六)组织领导保障情况

1.对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的领导情况;

2.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规划、方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3.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4.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

5.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理论研究情况;

6.执法经费保障情况。

(七)涉企收费行为

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系统涉企收费行为,此次监督检查特别要将涉企收费作为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局将对2010年1月1日以来被检查单位发生的收费行为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检查,对发现的涉企乱收费行为严格进行整改。

二、检查的形式和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分动员部署、分级学习培训、各单位自查总结及县局检查、市局检查、迎接交通运输部及省厅检查等五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5月10日到5月17日)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制定自查迎检具体方案,并及时组织动员部署。

(二)分级学习培训(6月10日前完成)

县局将组织各下属事业单位法制工作骨干参加全市交通系统法制工作骨干进行综合执法知识培训。各单位在此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执法工作实务及省厅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大纲指定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

(三)自查总结及县局检查(6月20日前完成)

1.县局成立执法监督检查组,结合经常性执法督查对各局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由杨培谦副局长任组长,凌金明、吴云、冯文秀为成员。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厅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检查,重点是对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标准》及省厅执法监督检查考试大纲(见附件1)要求组织案卷检查、行政执法知识考试,并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考核评估表》(见附件4)中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评(评估)打分,将自查情况形成专题自查报告报县局安全法制科。

3.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县局向市局推荐“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交通运输文明执法示范窗口”各一个,推荐“交通运输文明执法标兵”和“交通运输法制先进工作者”各一名。对各单位具体检查时间县局将另行通知。

4.自查(检查)评估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要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并形成专题报告。

5.各单位自查报告、专题整改报告及先进推荐材料请于6月15日前报局安全法制科。

(四)市局检查阶段(6月20日到7月10日)

1.市局成立执法监督检查组,结合经常性执法督查对各县(市、区)局、局属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由张伟林副局长任组长,赵海忠任副组长,陶宇军、宋明祥、费超勇、闻伟峰、林珑为成员。

2.市局检查组根据省厅要求综合运用案卷评查、随机抽查考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分头进行检查,并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综合考核评估表》对被检查单位如实进行评估打分。

(五)交通运输部和省厅检查(7月10日到8月20日)

7月10日至20日,省厅第五检查组将对我市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检查。8月中上旬,交通运输部还将对我省交通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请各单位根据检查要求,结合本单位前期自查、检查情况,进一步强化学习提升、强化问题整改、强化履职监管,不断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台帐建设,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自查、检查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密切结合工作实际,特别是要妥善安排好培训学习与世博安保等重点工作矛盾,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达到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整体工作的预期目的。

交通运输执法自查自纠报告范文6

2010年“五一”黄金周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和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及区主管部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节日环境,现就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部署,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

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重要讲精神和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并结合实际研究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同时落实好4月12日市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安排和部署本单位“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及大型活动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一)非煤矿山:继续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确保企业如期认证和生产安全;尤其镇域内西北部丘陵山区废弃矿址(包括:地上矿坑,地下开采隧洞),禁止一切人员的偷采、偷运白云石、废石、大块石料等。各村、各单位更要加大对辖区内的监管力度,确保“五一”期间安全无事故。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行业管理标准做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正是危险化学品事故高发期,各单位要针对季节特点和自身实际,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液化气站的管理,细化工作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自身管理,防止爆炸、泄漏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建筑施工企业:1、行业主管部门必须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单位必须停产,不得从事生产活动;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交通运输业: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客货搭载等违章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五)爆炸物品,烟花爆竹: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落实管理责任制,明确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管责任、管理责任;2、严格爆炸物品领取、运输、使用、保管、退库等各环节的手续,坚持“五双二保”制度,即: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人保管、双帐、双锁,保证专车运输、保证措施到位,不丢失被盗;3、开展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倒卖、经营、运输等非法行为,确保节日安全。

(六)公共聚集场所:1、加强对商(市)场、客运车站、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火源、电源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2、各商、市场要严格按照市安监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消防局的要求,抓好防火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进一步提高商、市场的安全可靠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开展“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节日期间开展镇领导带队,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自查等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企业要认真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节日安全稳定。

(二)检查内容:各村、各单位、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情况;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储存运输和销售,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形式:企业自纠、自查:镇域内所有企业立即组织本单位职工开展安全生产自纠、自查活动,查找隐患,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确保本企业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