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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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范文1

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人员资格管理、加强人员培训、完善执法监督为重点,把问题找准,把思路理清,把方法用对,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__科学发展、加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__年5月—10月

(一)加强行政执法资质管理工作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是在编工作人员,并通过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已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应调离行政执法工作岗位。(责任股室:法制股)

2.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制度。及时将本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行政执法人员网上查询系统,接受社会监督,并按要求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责任股室:法制股、法律服务股、公证处、基层股、安帮股)

3.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执法装备经费投入力度,配备执法取证所需的录音、照相、录像、电脑等设备,确保各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责任股室:计财装备股、法制股)

(二)规范行政执法培训工作

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制度。对新进的行政执法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凡新进人员除法律、行政法规和部委规章规定须参加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外,必须参加县法制办统一安排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其他专业知识培训考试,确保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责任股室:法制股)

5.建立依法行政学习培训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讲座制度、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及干部任用考试考核制度。今年举办两期专题培训班,对执法人员开展基本法律知识、基本业务知识、新法律法规、执法职业道德等方面内容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素质。同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等作为考核内容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责任股室:政治部、法制股)

(三)坚持公正文明执法

6.树立公正文明执法理念。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得,不得超越职权,不得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在从事具体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不得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不得刁难当事人,或做出有损执法人员形象的行为。(责任股室:法制股、法律服务股、公证处、基层股、安帮股)

7.构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推行行政权力公开运行机制,利用电子技术手段和政务网资源,构建行政执法信息平台。积极推进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依法、合理、有序地向社会公众公开行政处罚对象、违法事实、适用法律依据、自由裁量情形、行政处罚措施等行政处罚信息,促进行政执法阳光透明、公平公正。(责任股室:局法制股)

8.提高行政执法文书质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及时调整文书格式。推行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把握行政执法的重点环节,在行政执法文书中用充分的说理来论证处理违法行为的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进一步提升行政处罚文书的说服力和公信力。(责任股室:法制股、法律服务股、公证处、基层股、安帮股)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问责

9.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围绕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针对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开展情况、说理性行政处罚文书推行情况、零处罚零许可情况、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情况、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情况、法律建议、复议建议或意见反馈情况等工作适时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责任股室:法制股)

10、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查制度。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系统内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出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同时将评查结果、整改情况等纳入局年度综合考核。(责任股室:法制股)

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范文2

一、完善普法保障体系,筑牢普法工作基础

该局紧紧围绕组织保障、机制保障、财务保障三个方面,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牢牢夯实普法工作基础。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普法领导工作小组,印发了《××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第五个五年规划》,制定各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进度,明确了各单位的普法工作责任,并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增强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工作积极性。二是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细化考核指标,增加考核分值,并对普法工作单列考核,变变法工作“软任务”为“硬指标”。三是投入__多万元为全系统法制机构配备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等设备;投入资金_万多元,购买各种法律、法规书籍及普法教材____多册,分发到基层单位,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持。

二、完善普法教育体系,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该局采取多项措施,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教育活动,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等。先后聘请了××省局法规处处长、市委党校和××大学法律教授现场授课,形成了领导带头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先后抽调法制科室骨干参加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班,筛选出法律业务知识精,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建立普法师资库,增强普法教育师资力量。三是由各业务科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出题录入××市工商系统法律法规知识题库,不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和法律法规知识的考试,促进了广大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四是对业务性强、素质要求高的注册、执法办案等岗位实行凡进必考,先后_次举办了大规模的资格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同志通知单位限期调离岗位,提高了注册登记人员和执法办案人员依法办事知识和能力。五是以“干什么、练什么、比什么”为思路,以全员参与、分级练兵为原则,以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消费维权、执法办案等专业知识为重点,在全系统开展大规模的比武练兵活动,制定对口比武方案,严格知识竞赛程序,提高基层人员的学习动力,达到以比促学,提高行政效能的目的。

三、完善普法宣传体系,营造依法行政氛围

该局充分发挥各类载体作用,以强化宣传为普法工作重要抓手,扩大法律法规影响力,扩大普法工作实际效果,营造依法行政氛围。一是积极开展送法律法规上门活动。以基层工商所和各消费维权站点为基点,广泛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商场、进市场、进景点等“五进”工程,多次到校园开展“小手拉大手”普法活动,深入农村及社区现场为群众讲解消费维权知识,增强识假辩假能力,共提供咨询服务_____余人次。二是及时各类消费警示提示。根据季节特点和消费热点,在报纸、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消费警示,曝光违法典型案例,通过舆论宣传,提高遵法守法效果。近年来,共利用信息汇总分析结果消费警示和提示___余次。三是积极拓展普法宣传阵地。按照“三上、两进、一提高”的要求,丰富普法宣传载体,以短信的形式,向企业商户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监管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法规宣传的针对性。

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范文3

去年以来,各级粮食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粮食工作大局,切实履行监管职能,积极推进监督检查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取得了新的成绩,为维护粮食流通正常秩序,加强粮食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各地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汇报沟通,加大工作力度,监督检查机构进一步落实。辽宁、江苏、陕西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局设立了单独的监督检查处,黑龙江省粮食局新设立了合署办公的监督检查处。到去年底,全国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设立了监督检查机构,比例为94%。地(市)级粮食部门设立监督检查机构的有274个,比上年增加78个,比例达到78%,提高了22个百分点。县(市)级粮食部门设立监督检查机构的有15*个,增加423个,比例为61%,提高了17个百分点。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重庆、宁夏等15省(区、市)实现了国家粮食局年初提出的地(市)级80%、县级70%的机构建设目标。许多市、县还成立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队,全国市、县级粮食行政执法队已有1096个,增加212个。与此同时,执法队伍进一步壮大,全国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24573人,增加2254人。其中地(市)级占18%,县(市)级占78%,为执法重心下移创造了条件。各级粮食部门还积极采取措施改善行政执法条件,23个省级、143个地(市)和543个县(市)粮食部门,得到了同级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专项经费支持。河北、江苏、江西、安徽、山东、河南、湖南、甘肃等省(区)粮食局积极为行政执法工作配备专用车辆和设备器材。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的逐步完善,促进了粮食部门职能转变,为有效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基础。

——专项检查工作成效明显。围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各级粮食部门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一是开展对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我局会同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对这项工作进行部署,并派出工作组赴重点地区巡查督导。河北、安徽、江苏、山东、河南、湖北等小麦主产省粮食局高度重视,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精心组织,深入基层开展指导和督察活动。在检查中,把粮食质价政策执行情况作为重点,纠正了一些企业违反国家政策的行为,促进了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针对最低收购价粮食和临时存储粮销售出库、移库缓慢等问题,相关地区粮食部门还加大了对这部分粮食销售和移库工作的监管。河南、安徽省粮食局会同有关单位专门成立检查工作组,沟通信息,宣传政策,调节纠纷,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对个别承储库点无故推延出库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二是开展粮食收购市场专项检查。各地特别是主产区粮食部门在当地粮食收购季节组织粮食收购市场专项检查,按规定查处违法违规收购活动,有效维护了粮食收购秩序。贵州、云南、宁夏等省(区)粮食局在辖区内对发放的粮食收购许可证进行定期审核,进一步规范了粮食收购主体。三是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不少地方通过这方面的专项检查,推动了粮食经营档案的建立,提高了粮食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四是开展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的检查。一些地方以军粮、救灾粮为重点,突出对政策性用粮的购销全过程和质量卫生监管,保证了部队官兵和受灾群众吃到放心粮食,也促进了军粮等政策性粮食管理水平的提高。五是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成品粮油市场检查。许多地方粮食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参与当地政府组织的市场和价格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环节的质量卫生、保持必要库存量等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了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保护了消费者利益,也推动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领域的拓展。在今年一、二月份我国南方部分地区雨雪冰冻灾害中,不少受灾地区粮食部门对救灾粮和当地粮油市场加强监督检查,对保证灾区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年地方各级粮食部门共开展各种形式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活动80228次,出动人员361637人次,检查企业340001个次,对18221例违反两个条例和国家粮食政策的案件进行了处理。执法活动次数、出动人员数和检查企业次数均超过上年,粮食部门主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达97%以上,各项检查工作更加扎实,效果更加明显。

——库存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去年是《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为更好指导各地做好库存检查工作,我们组织编写了《粮食库存检查实务》,举办了粮食库存检查人员的专业培训,共培训了970多名业务骨干,对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志颁发了“粮食库存检查资格证书”,初步建立了粮食库存检查持证上岗制度。在此基础上,选拔部分业务能力较强、政策水平较高的同志,纳入我局粮食库存检查专家库,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队伍保障。我们还组织开发了“粮食库存检查软件”,并在北京市和山东省的查库中试用,取得较好的效果,在推动检查手段科学化、提高库存检查准确性和工作效率方面,探索了路子,积累了经验。随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能、机构、人员和经费的逐步落实,很多地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承担了库存检查的牵头、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工作职能得到加强,作用得到更好发挥,队伍得到进一步锻炼,有力地推动了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开展。一些地方除组织落实国家组织的库存检查外,还在本地区开展了地方储备粮油库存检查等专项性检查。近几年来的粮食库存检查,不仅比较准确全面地掌握了粮食库存情况,为落实宏观调控提供了比较可靠的依据,也促进了粮食库存管理和企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20*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结果表明,粮食库存数量真实程度提高,质量及原粮卫生指标总体良好,储存安全有较好保障。但是,粮食库存检查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个别地方对粮食库存检查组织不力,自查、复查流于形式;通过检查也发现一些问题,如粮食库存的结构、品种和布局不尽合理,有的省份地方储备粮规模不落实,一些地方的粮食存在质量卫生安全隐患,中央储备粮管理的一些环节还不够规范,个别企业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违规违纪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我们在粮食库存检查报告中也提出了相应的建议,一些意见得到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正在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粮食质量监督得到加强。按照有关规定对粮食质量卫生进行监管,是粮食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高度关注,针对存在的问题,去年国务院开展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国家粮食局认真贯彻国务院的有关精神,积极主动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司和标准质量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了解各地进展情况,派工作组到部分省份进行督导。地方各级粮食部门也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和质检机构相互支持配合,细化整治措施,健全责任体系,突出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基本实现和完成了专项整治行动确定的4项工作任务、15个工作目标和5个100%量化指标。结合全国粮食库存检查,我们还对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质量进行了重点抽查,并加强了对中央储备粮原粮卫生专项抽查。通过开展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了当前粮食质量和卫生方面安全水平的提高,推动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粮食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制度创新和长效机制建立方面取得很大进展。

——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完善监督检查相关配套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执法水平。天津、安徽、河南、湖南、甘肃等地制定了粮食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投诉举报和案件办理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内蒙古、辽宁、吉林、福建、河南、湖北、湖南等地完善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制度。山西、云南、陕西等地制定了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宁夏区粮食局成立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粮食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及案件审理委员会。贵州省对粮食行政处罚罚款汇缴等事项进行了规范。吉林、江苏、河南等地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办法和标准。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二是建立层级监督机制,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天津市、湖北省粮食局制定了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综合考评办法,从机构建设、执法培训、制度建设、执法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基础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为开展层级监督提供了依据。北京、浙江、广西、四川、贵州、宁夏等省(区、市)粮食局加大层级监督力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年底考核,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吉林、山东、四川等省粮食局召开现场会,宣传推广行政执法典型经验,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山西、辽宁、安徽、湖北、青海等省粮食局建立了信息交流和通报制度,促进全省整体工作的提高。三是健全对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的有关办法。山西、江苏、山东等省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变动的情况,根据《粮食监督检查证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对证件使用的管理。监督检查司也正在着手组织开发《粮食监督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以逐步实现全国粮食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和执法活动的动态管理。

——监管方式有所创新。不少地方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手段,实施科学监管,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能。天津、内蒙古、吉林、江苏、江西、山东、河南、湖北、青海等省(区、市)粮食部门对粮食经营企业、应急定点加工企业和粮油定点销售网点等进行调查摸底,建立监管对象数据库,实施分类监管。河北、安徽、重庆、四川等省(市)粮食局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以服务“三农”、服务粮食经营者为立足点,将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上海、安徽、广东、重庆、青海等省(市)和贵阳、西安等市粮食局加强与工商、卫生、质监、物价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推行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通过部门联动推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一些地方粮食部门专门开发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计算机专用软件。针对粮食经纪人面广、量大、流动性强的特点,一些地方探索有效的监管方式。这次会上我们还将请江苏省无锡市、安徽省宿州市、江西省安福县等基层粮食部门介绍他们创新监督检查工作方式的做法。

——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在去年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任正晓副局长对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队伍的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在积极推动监督检查体系和队伍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队伍的作风建设,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青海、新疆、新疆兵团等地制定了详细的作风建设实施计划,严肃执法纪律。各地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采取日常学习与集中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现场培训相结合,以及到有经验的执法部门跟班实习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各地粮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编写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案例分析教材和各地经验材料汇编,举办了行政执法培训班。

——执法环境逐步改善。各地粮食部门始终重视粮食法制和监督检查宣传工作,将执法宣传与执法活动相结合。内蒙古、山东、青海、宁夏等地利用世界粮食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颁布三周年纪念日等时机,结合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以网络、案例分析、现场解答、印发资料、入户到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不仅使粮食经营者受到了教育,也使各级粮食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各地围绕政府关注的重点、群众关心的热点,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加大涉粮案件的核查,处理了一批典型案件,扩大了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社会影响,粮食行政执法的重要作用逐步得到社会各方面的认知。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能够取得这些成绩,主要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对粮食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粮食部门对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力领导,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的辛勤劳动和奋力进取。各地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很多地方工作成绩突出,经推荐和综合考核,国家粮食局评定了16个省级粮食部门和82个市、县级粮食部门为20*年度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其他地方学习借鉴他们的经验,共同把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当前各地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与新形势的要求还不完全相适应。少数地方粮食部门还没有把监督检查工作放到应有的位置,开展工作不够积极主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还不完善,向基层延伸的难度增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建设、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工作条件面临不少困难;监督检查队伍的素质和执法能力有待提高,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有粮食部门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体制没有完全理顺等因素的影响,也与一些地方推进工作的力度不大有关系。从监督检查司自身看,我们调查研究工作不够深入,对地方工作的指导还有待加强。对上述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扎实做好20*年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关于20*年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聂振邦局长在全国粮食局长会的工作报告和这次重要批示中提出了明确的任务,任正晓副局长在刚才讲话中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粮食流通工作大局,围绕保证粮食市场供应、稳定粮食价格的调控目标,加强对粮食宏观调控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管,继续抓好监督检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监督检查效果和工作水平,切实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大专项检查力度,确保粮食宏观调控政策落实

落实粮食宏观调控政策,保障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对实现今年国家宏观调控“双防”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要把监督各项粮食调控措施的落实作为重点,通过积极主动开展相关专项检查,为粮食流通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一是检查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今年国家继续对稻谷、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提高了价格水平,这是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一项重大政策措施。预案启动后,有关地区要及时组织专项检查,督促委托收储库点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新的小麦标准,防止出现压级压价和抬级抬价等问题,确保中央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其他地区也要在粮食收购季节,结合粮食收购资格的定期核查,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市场的检查,规范收购市场秩序。

二是检查最低收购价粮食、国家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和移库的出库情况。一些存储库点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出库不积极,有的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出库,甚至个别基层粮食部门从局部和所属企业利益出发,阻挠外地企业竞买粮食或干扰粮食出库,严重影响了粮食市场正常运行和宏观调控。有关地区的粮食部门一定要从大局出发,做好粮食销售和移库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所属企业提出明确具体要求,确保粮食按规定及时出库,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国家粮食局也将加大检查力度,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三是检查粮食经营者保持必要库存量情况。粮食经营者履行最低最高库存义务,对防止囤积居奇、稳定粮食市场和价格有积极作用,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去年底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尽快制定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一些省(区、市)已有明确规定。地方粮食部门要积极推动这项工作,抓紧制定相关标准,采取措施引导粮食经营者认真履行最低和最高库存量义务,同时通过开展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有关规定。

四是检查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是搞好粮食宏观调控的基础。我们要和粮食统计机构共同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报表。

五是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成品粮油市场的检查。加大对粮油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各地还要根据当地实际和需要,及时组织开展军粮、救灾粮等政策性粮食的专项检查,促进政策性粮食供应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搞好粮食库存检查,确保粮食库存真实可靠

当前粮食供求形势出现了一些新变化,运用调度好粮食库存对调控粮食市场非常重要。最近聂振邦局长批示:“要切实保证粮食库存充实可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认真履行好粮食部门的职责”。我们要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始终做到对粮食库存的底数清、情况明,保证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确保需要时调得动、用得上。关于今年的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我局已经发文进行了部署,请各地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这里向大家说明和强调的:一是从今年开始,调整了检查时间。近年来,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基本以8月末为检查时点。由于8、9月份不仅是主产区夏粮和早稻收购旺季,也是各地储备粮轮换高峰,粮食库存数量变动频繁,不利于真实反映粮食库存情况,此时也是各地库存粮食集中密闭熏蒸的时间,开仓检查不利于科学保粮,不少地方建议进行调整。经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研究,决定自今年起,将检查时点调整至每年的3月末,结合地方春季储粮安全普查一并进行。这样便于各地今后统筹安排有关工作,降低工作成本,但是由于今年是调整的第一年,距离去年检查的时间较近,相对来说准备时间较紧,压力较大。各地要抓紧时间,及时进行部署,保证工作落实。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检查工作的质量。各地要严格按照《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在提高检查质量上下功夫。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级地方粮食部门要进行复查,复查覆盖面应不低于自查企业数量的10%,且兼顾代表性,以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职能机构的协调配合,落实好检查工作具体任务。对检查结果要层层把关,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还将选择一些地区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督查。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库存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为了进一步提高库存检查的有效性,除了全面检查外,我们还要完善检查措施,更多地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建立经常性的随机抽查机制。在这方面,各地要加大力度,积极探索,逐步形成制度。

今年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一次中央储备油和地方储备油库存的全面清查。检查的原则是“有库必到,有罐必查”,对中央储备油的检查,由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对地方储备油的检查,以各省(区、市)粮食局检查为主,国家粮食局组织抽查。我们在组织大规模油脂库存检查方面缺乏经验,人员和技术力量也不足,还要做很多准备工作,请各地给予支持和配合。

(三)继续推进体系建设,夯实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建设是体系建设的核心。我们要继续把机构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今年的目标是,尚未设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的两个省级粮食部门,要力争成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如设立专门机构的条件不成熟,也必须落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职能处室;市级粮食部门设立监督检查机构的比例达到85%以上,县级粮食部门设立监督检查机构的比例达到75%以上。目前,已达到上述比例的地方要继续努力,力争更上一个台阶;低于上述目标的地方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这一目标。确有工作需要且条件具备的市、县要成立粮食行政执法队。推进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关键在于粮食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争取有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有为才有位,要通过切实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绩赢得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赢得有关部门的认同和支持。各省级粮食部门要进一步发挥督促指导作用,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市县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建设,为监督体系的完善和执法重心下移奠定基础。

(四)加强粮食质量检查,健全粮食质量监督长效机制

粮食质量和卫生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越来越受到重视和关注。今后我们在监督检查中既要重视数量问题,也要重视质量和卫生问题,通过有效的监督检查,保障粮油食品安全,维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在粮食质量监督检查方面,各地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今年,各级粮食部门的监督检查机构要与粮食质量管理和检验机构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粮食质量的监管,巩固和扩大粮食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一要做好库存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在今年的粮食库存检查中,地方要对地方储备粮质量状况认真检查。还要检查企业的粮食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索证及执行出入库检验制度、建立质量档案等情况。二要加大政策性供应粮食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采购、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配送和销售全过程的质量监管,确保政策性粮食库存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三要切实加强对粮食收购入库质量的督查。在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过程中,加大检查力度,确保按质定等、依质论价,坚决查处压级压价、坑害粮农的行为。四要进一步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要与粮食质检机构密切配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粮食销售出库的质量检验监管,加强对有毒有害粮食的监管,逐步健全覆盖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五)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制度建设是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提高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水平,必须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各地要继续抓好中央和地方出台的有关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制定具体的办法和工作程序,同时要根据新情况和工作需要,修改完善原有的一些制度和办法。今年我们要抓紧修改完善《粮食行政执法文书》,建立规范、统一和适用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文书。为了搞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调查统计数据报送和管理,我们正在开发《粮食监督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为提高粮食库存检查的准确性和效率,我们要推广应用粮食库存检查专用软件,力争在2009年4月份库存检查中全面应用。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抓紧开展培训工作,做好明年使用的准备。计划采取分级培训方式,下半年先由我局组织对各省(区、市)软件推广师资人员进行培训,年底前各地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培训。请各地给予支持和配合。

(六)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近些年,各地在查办涉粮案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大多数案件都得到了及时查处并按时结案。但也有一些地方不够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办案机制不完善,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对上级转办的案件无故拖延或者层层转办,办案质量低,出现同一案件反复举报的现象,影响了粮食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粮食部门的形象。案件查处是监督检查工作非常重要的环节,办案质量和效率反映一个部门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是提高监督检查效能的重要途径,通过办案也可以帮助我们发现问题、完善政策,锻炼执法队伍。各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机构要高度重视涉粮案件查处工作,加快建立规范的案件查处工作机制,提高粮食行政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威慑性。要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落实办案责任,做到案件线索不查实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以保证查办案件的质量。要严格保证办案时限,做到及时查办,不得久拖不结。上级转办的案件不得层层转办。要建立跟踪督办机制,落实案件处理结果,建立结果通报制度,对重大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要及时分析总结查处案件中反映出来的问题,通过案例剖析查找粮食流通管理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的建议,更好地发挥监督检查的作用。

(七)加强工作指导和层级监督,提高整体工作水平

目前各地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进展不平衡,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加强交流学习,加强层级监督,以带动和促进工作比较滞后地区提高工作水平。要针对主产区、主销区和产销平衡地区的不同特点,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找准工作定位,理清工作思路,抓住工作重点,突出当地特色,积极探索创新,使我们的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中有位置,在社会上有反响。各省可以采取组织跨地区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交叉调研,召开专题研讨会、现场交流会,编发信息简报,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研究问题,交流经验,推动工作。我们在这方面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关系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的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采取一些办法推广交流典型经验。在层级监督方面,要加强工作考核,完善考核办法,促进工作目标的实现。参照各地现有做法和有关部门的办法,我们起草了《全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考评暂行办法(讨论稿)》,请大家提出意见。今后,我们将按照这个办法对各省级粮食部门进行考评。

(八)抓好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范文4

截止11月20日,全市各类事故共死亡52人(生产经营领域事故死亡15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7人),占上级下达考核控制指标(58人)的89.6%。生产经营领域事故死亡15人,占考核控制指标(16人)93.8%。其中,烟花爆竹行业发生事故8起,死亡10人;危险化学品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煤炭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工矿商贸行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3人。非煤矿山、消防、建筑施工、农机、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未发生死亡事故。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夯实基层基础,着力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一是强化安监地位。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和拓展安监职能,安监局被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一次性增加局机关人员编制8名,引进“211”工程大学高学历专业人才2名。

二是加强基层保障。推进安监站规范化建设,不断改善安监执法装备、设备,实现安监人员有位、有为,6名安监员被提拔为乡镇党政副职。完善了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全额保障安监员的工资福利,确保安监员全身心投入到安全监管。健全了安监员交流、培训、补员机制,对全市135名安监员组织了集中业务培训,交流安监员65名,合理配置监管力量,确保高危行业主产区乡镇安监力量得到充实的同时,每个安监站均配备2名以上安监专职人员。

三是推进示范创建。出台了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配套奖励政策,对创建为省级、长沙市级示范乡镇的分别予以2万元、1万元的配套奖励,对15个已授牌乡镇组织了复查验收,申报省级、长沙市级示范乡镇3个,全市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面达100%。

四是制订安全规划。编制了市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并将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平安市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重要内容。科学制订烟花爆竹产业集群“十二五”安全发展规划,将安全环保、科技创新和提升文化内涵作为产业发展的方向,力争到2015年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控制在600家以内,淘汰一批散小弱乱差企业,鼓励专业化生产、集团化经营。

二、加强安全监管,着力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一是全面实施精细化监管。建立了三大高危行业和冶金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档案库和安全生产履责电子档案以及全市安全监管人员基本数据库,做到底子清、信息明、资料详实、查询简便。

二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了烟花爆竹厂容厂貌大整治、黑火药潮药包片生产工房改造、打击转包分包和“三超一改”、烟花爆竹流向登记以及黑火药生产等专项整治,责令116家转包分包的企业限期整改,督促38家黑火药企业投入1000万元对潮药包片生产工序进行改造规范。深化礼花弹专项整治,采取退转、并购、重组等方式,推动企业按照“一厂、一个法人、一号、一证、多点”的模式进行整合,退转、并购企业27家,10家企业实施安全条件提质改造,扩建厂房120余栋。开展了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汛期雨季安全大检查、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专项检查和打击矿山企业超限超载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点74家(处);组织专家对5家尾矿库开展了全面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大市场、涉及金属粉末工艺企业、加油站加油卸油作业和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开展了专项检查,处罚企业27家次。

三是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185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启动了标准化创建工作;63家非煤矿山企业通过专家评定,创建为五级标准化企业,2家企业创建为四级标准化企业;与5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签订了按期完成标准化创建的承诺书,19家企业与中介公司签订协议,20家企业开展了安全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冶金等行业选定4家企业为标准化创建企业,并开展了相关工作。

四是继续做好第二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宣传和引导,采取安监部门与保险公司联动、分片集中办理的形式,简化程序和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三大高危行业企业应保尽保,缴纳覆盖面达100%。

五是全面推进机械化和技术改造工作。组织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扎实开展机械化试点工作,重点对药物混合、礼花弹敷球、鞭炮装药生产线进行机械化改造,3家试点企业全面完成改造任务并通过验收。以花炮机械展、推广调度会、现场推介会为载体,推广应用烟火药混合机等机械450多台。10月12日,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孙华山一行深入我市烟花爆竹企业进行考察指导,对我市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强力推动非煤矿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9家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今年12月底前将完成“六大系统”建设。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剧毒、易燃易爆和涉危工艺技术改造,5家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六是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将“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纳入各地区、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以烟花爆竹行业为重点,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非法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非法采砂、非法冶炼等行为,全年打击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点214处。

七是全面启动职业健康和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增设了职业健康安全监察大队和行业监管科,公开选聘大队长,配备3名专职工作人员,各安监站均明确了工作专干,全面启动职业健康和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和汽车维修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立了危害申报和职业健康监管档案,完成申报备案1600多家。加强与工商、工信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和本质家具箱包制造及制鞋行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调查企业5000余家。对“三高”企业(高毒、高粉尘、高噪声)开展了专项安全检查和治理,检查企业23家,治理隐患60余处。

三、突出治理隐患,着力改善高危行业安全状况

一是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紧紧抓住节后复产、汛期雨季、高温季节和产销旺季等安全监管的重点时段,集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组织了5次安全生产大检查。1—11月,共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24660余处,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20余处。

二是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完善了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行严格的隐患整改复查销号制度,明确隐患排查、监控、复查、整治责任,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冶金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率100%,隐患督促整改措施到位率100%,对上级督办、交办、转办的事故隐患均建立了台账,进行了全面监控和整治。

三是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建立了重大事故隐患监控台帐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公布曝光制度,充分发挥安委办督促检查和督办交办作用,督促隐患整改15件。特别是对集里、大瑶两个花炮大市场事故隐患开展了集中整治行动,开展联动执法,严厉查处打击非法储存、装卸、运输、燃放危险爆炸物品行为。

四、注重安全文化,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发放《安全常识手册》等安全宣传资料20万册,播放安全生产宣教影片50余场,开展了事故警示教育周、现场宣传咨询日和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二是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举办安全生产法定资格培训班60多期,培训三大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5178人,上述“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启动了烟花爆竹五大类作业培训教材修订工作,组织500余人次对新修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学习培训;培训煤矿、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农机、水上交通等从业人员2800余人。

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整合新闻媒介和报纸、电视、广播等资源,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市电视台“安全天地”栏目播出安全生产节目46期,全年在长沙市级以上媒体开展安全生产正面报道20多篇次。湖南新闻联播和《中国安全生产报》对我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打非”进行了专题报道。

五、规范行政执法,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水平

一是规范执法检查。全面推行计划执法、委托执法、阳光执法和预防执法,实施了《市安全生产处罚裁量权基准》和“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公布1起典型执法案例,供安监站实际执法参考,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安监站的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职责,规范了执法检查行为。

二是加大行政处罚。实行严管重罚、执法必严和“罚后释法”,全年共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215起,经济处罚150万元,对被处罚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20余人次,在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中,均做到了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理及时、处罚得当,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范文5

 

1.《行政法学》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理论性强,概念繁多。《行政法学》概念多,知识点繁杂,现实生活中几乎每一个领域,每一种行为,都需要行政法调整,都会受到行政法的管理。一个领域中会涉及许多行政事项,每一个行政事项又包含一系列行政行为,而每一种行政行为又会涉及到概念、特征、性质、效力、实施条件、基本程序、基本种类、法律形式及法律后果等方面的知识,都需要学生了解和掌握。

 

(2)教师讲授过程费劲,课堂效果一般。在讲授本门课程中,教师要不断地搜集素材、典型案例、事例,每堂课都要讲授概念、原理,分析法律特征和实施条件、实施程序,要生动形象地讲清楚一个问题很困难,这个问题讲完又进入下一个问题,经常是老师讲得口干舌燥,学生听得毫无反应。

 

(3)学生学习热情不高,兴趣不大。在行政法教学过程中,学生学习热情不高,兴趣不大。许多学生不做课堂笔记,课前很少预习,课堂参与较少,互动较少,不积极思考,课堂上回答问题不主动,时间一长,对这门课程就有了抵触情绪、畏难情绪。

 

(4)知识掌握较差,学生过关率低。《行政法学》课程可以说“难讲、难学、难考”。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等基础知识掌握不牢靠,运用行政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实际执法动手能力不强。考试中有许多人挂科,需要补考或重修。

 

2.现存问题的剖析

 

(1)教学模式缺乏创新,教学方法单一。《行政法学》的教学,目前主要还是以课堂讲授为主,老师基本上是一本书、一本教案、一支粉笔讲到底。许多教师讲课从概念到概念,从理论到理论,离不开课本,课堂教学满堂灌,按部就班,缺乏创新。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应用较少,难以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课堂互动较少,学生参与性不够,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2)涉及领域广泛,内容极其丰富。现代社会需要行政法,也离不开行政法。行政法涉及到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可以说,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一生中都离不开行政法,都要受到行政法的约束和调整。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广泛,内容极为丰富,概念多,理论多,知识点多,需要学生掌握的东西太多,又缺乏完整系统的体系,知识比较分散,庞杂,学生难以掌握。

 

(3)行政法案例学生难以亲身感受。受到自身生活环境的限制 ,学生人生阅历和生活经历较少,难以切身感受到行政法,没有参与行政执法活动过程,对行政法不能形成直接的感性认识。不同于民法、刑法,发生在身边,随处可见,随时可以接触到,老师讲授形象生动,学生学习得心应手。而行政法典型的案例本身就少,教师列举一个案例,学生觉得距离自己生活遥远,学习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最终对本门课知识的掌握就比较差。

 

(4)课程设置不太合理,影响学习效果。本门课程一般安排在大二第一学期开设,学生只学过了宪法、法理学、民法、刑法,有的学校民法或刑法还没有开始学习,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基本上都没有学习。而行政法课程的学习,必须是在掌握了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基本知识之后才能学习的,《行政法学》与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课程同时开设弊端明显,学生基本知识掌握不全面,不能很好地理解《行政法学》的基本知识,这样学习起来就比较吃力。

 

《行政法学》教学模式改革的基本思路

 

1.一体化教学模式。一体化教学就是理论与实践一体化以及教、学、练、战一体化。理论与实践一体化就是打破理论课与实践课的界限,采取边教、边学、边做,或是在短时间理论课后即让学生进入实训的方法来完成教学任务。在《行政法学》课程中,对于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内容,可以采取一体化教学模式,教师讲授基本知识后,让学生动手训练。

 

2.模块教学的教学模式。《行政法学》课程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模块,即行政法理论、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教学过程中,既按模块进行教学,又注重各模块之间的衔接,由于行政法的基础理论与行政行为和行政救济密切相关,所以在平时教学过程中,一定要梳理清楚模块之间的关系。由于每个模块都具有自己的特点,所以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有针对性地采用最适合的教学方法。比如行政法理论和行政主体部分,运用较多的是归纳总结法和对比分析法,侧重于梳理清楚基本理论知识,为后面的教学打基础。而行政行为部分注重运用案例教学法、课堂讨论法。行政诉讼则运用模拟法庭进行实训。

 

3.问题导向教学模式。注重主体培养,强化学生参与。由于传统教育一直以知识灌输为主要任务,因而教学活动一直是以教师为中心而展开的,教师作为知识的垄断者,智慧和真理的化身,掌控着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学生被视为教学过程的客体,只能成为特定观念和知识体系的被动接受者。问题导向的行政法教学是以学生的广泛参与和自主学习为基础的。问题导向式教学的基础理论之一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学习不仅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更主要受学习者本身的认知方式、价值观等的影响,而这些因素却往往被传统教学观忽略,进而提出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理论。让学生带着问题去学习,带着问题去思考。

 

《行政法学》课程教学方法设计改革

 

1.双向互动教学法。从课堂上教师的单向灌输,改变为讨论交流式的教师和学生双向互动教学。我国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正面临着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教师的主要作用不再是单纯的传授知识,而是传授学习的方法,引导、组织学生自主学习,切实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能动性。行政法学教师可采取启发式、讨论式、互动式教学方式,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在自学基础上提出问题、与老师进行探讨,帮助学生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同时,鼓励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向学生介绍行政法学的研究现状及最新发展动向,指点研究问题的方法,使教学过程变成教师指导下学生自己的研究探索过程,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和探索欲。

 

2.多媒体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利于师生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效率。《行政法学》课程的教学也应该恰当运用多媒体手段。进行多媒体教学需注意几个问题:(1)不能把采用多媒体手段作为衡量《行政法学》课程教学质量好坏的标准,而一味强调多媒体教学。(2)条件充分时才使用。在开展多媒体教学之前,要加强对教师的多媒体应用技术培训、教学课件或软件的制作等准备工作。(3)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地位和学生的主体地位。多媒体教学不能取代教师的讲授、引导,同时要注意增强学生的学习自觉性。(4)在成功使用多媒体教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网络辅助教学,作为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

 

3.兰德尔案例教学法。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创造的案例教学法主要是通过学习、研究大量的案例来理解和掌握法律的基本原则与法律推理,而不是死记硬背具体的法律条文。(1)选取案例。一是以案释法,这种案例相对比较小,是为了解释某个理论知识而设置的,理论为主,案例为辅,应用在平时;二是真正的案例分析,这一般是在学完某个完整的行政法理论知识体系时进行系统分析而设置的。可以选取没有定论的案例或司法实践案例。(2)预测结果。教师应将学生分析结果提前预测到,这不仅可以保证教师对课堂的掌控,还可以积极地指导学生。(3)制定讨论方案。任课教师首先要对案例进行理论铺垫,然后找个适当的机会引入案例,让学生有初步的分析思路,再逐步对案例分析进行延伸补充。(4)总结点评。总结点评是整个案例教学的压轴。这个阶段教师要梳理分析思路,对独到的个人见解和创造性的解决思路给予充分的肯定,查漏补缺,将大家没有分析讨论出来的知识点给予进一步讲解补充。

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范文6

食品安全谁来管――以改革落权责,监管体系逐渐完善

食品安全,是群众健康的基石,也是长期以来政府亟待破解的难题。曾几何时,一个“毒豆芽”让食品安全陷入了不知谁来管的尴尬境地。

违法使用添加剂生产出来的豆芽,按照生产环节,归农业部门管;按照消费环节,归工商部门管;按照《食品安全法》,归质监部门管。但现实中,农业部门认为是一般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问题,应该归质监部门管,流通环节出了问题,应该归工商部门管;质监和工商部门认为豆芽是豆子发的,是农产品,应该归农业部门管……到最后,这么多部门管不住小小的豆芽。

为彻底根除“交叉地带多头管”、“真空地带无人管”的现象,让食品监管“无缝链接”,2011年12月,延边州政府组建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延边州和八个县(市)均独立设置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州初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形成了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延边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全州食品监管机制进入“集中监管”阶段。

为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延边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延边州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试行)》,对各监管部门职责进行重新梳理和界定,大大减少了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和相互推诿现象;出台一系列工作制度、方案,形成《州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汇编》。延边州还出台《延边州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从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强化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工作、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加强各环节的食品监管等21项具体内容进行详细规定,进一步为全州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相关依据和制度保障。

2014年,延边州在紧紧围绕食品安全诚信、法制、生态、文明、幸福的延边(即食品安全五个延边),继续深化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的同时,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将原州食安办、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工商局、州质监局、商务局食品监管职能和人员全部整合到位,组建新的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全州8个县(市)将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质监局合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51个乡(镇)、街道设立派出机构,在每个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设立至少1名食品药品协管员。州、县(市)、乡(镇)、街道、村屯(社区)四级监管职能层层落实,内设机构整合实现了由“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的过渡,全过程、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食品安全管什么――以创新谋突破,监管机制日趋健全

食品安全问题涉及生产、加工、配送、零售乃至餐饮等各个环节。如何以有限的监管力量确保无限变化的各个环节无问题?是盯着生产者看、追着产品跑,还是跟着消费者的问题?为此,延边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以创新谋突破,在从“问题导向”到“思民为民惠民”的转变中不断完善监管机制,作答这一食品安全管什么的民生考题。

2012年以来,州食安办大力推行网络建设,精心编织“食品安全网”。在省政府统一部署下,延边州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建立8个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站(监督举报中心)、66个乡(镇)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站(监督举报站)、95个大型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快速检测室工作。针对农村餐饮安全,延边州成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管站,下设“村级食品药品协管办公室”,聘任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为义务监督员和信息员,负责本村食品药品安全和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管巡查和相关信息报送;建立农村自办家宴申请、农村宴席厨师登记等相应管控制度,从而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无盲区、全覆盖的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管理。

电子追溯系统信息化惠民助企。率先在延吉市朝阳川镇开展可追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在龙井市开展消费奖励试点工作,拿出10万元设立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专项奖励资金,以奖代补、以奖促推。截至2015年11月末,全州共完成食品药品电子追溯设备签约入网9219户,已安装运行3013户,电子信息化监管迈上新台阶。

食品配货车斩断“五无”黑链条。在敦化市开展食品送货车电子追溯系统试点工作,州内472辆食品送货车配备电子追溯系统移动终端,实行食品配货车经营信息动态管理,并在全州其他县(市)迅速推广。

阳光厨房让食品生产透明化。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突出以学校、机关食堂、大中型以上饭店、旅游景点饭店为重点,开展阳光厨房建设,目前全州已有996家餐饮企业达到阳光厨房标准。以“开发零付费、使用低成本”为原则,在10户食品生产企业中开展“互联网+食品阳光生产”行动。通过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的开发与应用,形成了“时时查看、零距离监管”,让食品生产的各个环节都可视、透明起来,确保食品生产规范有序、监督管理依法有据、消费者心知肚明,从根本上保障食品生产安全。

食品安全怎么管――向社会谋合力,监管维度不断拓展

食品安全问题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延边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连续几年将其列为重点民生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延边州的食品安全态势逐步平稳。但是,危害群众食品安全的案件依然屡有发生。一方面,监管范围点多面广,而执法人员和力量严重不足,监管难度日趋加大;另一方面,近年来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又呈现出流动性大、隐蔽性强的特点,仅靠单一政府部门监管,难免出现遗漏,产生隐患。

如何在水涨船高的预期中增强群众“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成为破解延边州当下食品安全怎么管课题的关键所在。2012年9月18日,延边州在全省率先开通食品安全网和食品安全举报平台,让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及时方便地了解国家、省、州有关食品安全法规及政策、食品安全动态和食品安全知识,参与食品安全监督,为食品安全监管建言献策。

2014年3月18日,《延边州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举报奖励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投诉举报中心的12331和8333999两部投诉举报电话,成为全州群众眼睛延伸监管触角的有利武器。截至目前,全州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991件,共发放奖金72万余元,进一步打响了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全民食品安全保卫战。

为全面深入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延边州食药监管部门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打击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联合公安、畜牧等部门开展食品领域无证专项整治等行动,共摸排核查生产经营户34274户,生产经营户自行关停101户,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5件,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户42户;查处了一批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捣毁了数十个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黑窝点、黑作坊,查破跨省收售病死牛、糕点厂违规生产食品、无证生产米酒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为提升执法和整治成效,州食药监部门着力强化执法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使机关内设监管处室将工作重点放在政策研究、日常监管上,稽查执法办案机构将工作重点放在大要案查处、专项整治上,形成了“一个拳头打出击”的顺畅高效工作格局。仅2015年上半年就累计查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90余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7件,查办案件数量、移送案件数量都达到历史同期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