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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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机关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范文1

1、总体目标:在年普遍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重点针对近些年来有关单位和个人新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使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主动查找和认识存在的问题,改正错误,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使监管部门和单位找准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建立健全并落实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同时,通过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促进查办案件工作;针对体制机制和制度存在的弊端,提出改革创新的意见,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2、基本原则:坚持以教育疏导为主;坚持依法依纪和依据政策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理;坚持自查自纠与集中整改相结合、检查监督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

二、自查自纠的对象、范围和重点领域

1、主要对象:一是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管理人员和有业务处置权的人员等;三是有关国家机关干部和公务员。

2、范围:由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组织本行业企业事业等单位对年以来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开展自查自纠

3、重点领域:重点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自查自纠。同时,抓好银行信贷、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其他部门和行业也要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本方案,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

三、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一)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对本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发生规律、特点等进行分析,认真查找和纠正下列重点问题:

1、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2、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中索贿受贿的行为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3、、失职渎职以及其他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放任、纵容甚至包庇搞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4、监管手段、方法和有关规章制度存在的缺陷或不足;

5、违反统一市场原则或国家统一规定,擅自设置准入门槛或搞地方保护。

(二)企业事业等单位重点查找和纠正的突出问题

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围绕经营决策、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物资采购、市场营销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查找和纠正下列突出问题:

1、在商品购销(服务)中给予或收受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2、为获取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向有关部门或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

3、在各类招投标活动中,特别是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中的违规违法行为;

4、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制和产权转让中违反规定,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等问题;

5、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的问题。

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在认真查找和纠正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选择确定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的其他重点问题。

四、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市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集中安排在年月至月,大体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进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的具体办法,对本行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

(一)第一阶段

1、宣传动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召开自查自纠专题动员会,对本行业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作出部署,提出明确要求。要在前一阶段动员部署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集中一段时间组织深入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央、省、市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等方面的文件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为自查自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调查摸底。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深入开展摸底调查,掌握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以及监管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第二阶段

3、查找突出问题。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采取召开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会议、个别谈话、组织检查以及运用审查营销费用、清理合同(副本)或补充协议及备忘录、查看董事会和部门工作会议记录、清理部门和单位规范性文件等措施和方法,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填写《个人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1)、《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附件2)并报有关单位备案。个人的自查自纠报表材料不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是普通干部、职员的由本级治贿办保存,科级干部的由所在县市区和局级治贿办保存,处级以上干部的统一报送市治贿办保存,作为案件查处牵涉时的依据。《单位自查自纠呈报表》报送上一级治贿办保存备案。

4、分类作出处理。对查找出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各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按照工作和业务范围、干部管理权限和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确定的原则及中央关于组织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文件精神,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坚持被查从严、自查从宽的处理原则,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错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但在自查自纠期间能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和纠正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对拒不自查自纠、弄虚作假或掩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4)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予以治理;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5、认真搞好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整改效果不好的,上级部门或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有关部门要开展对企业营销费用的审计、检查,切断不正当交易的资金渠道。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各企业事业等单位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巩固自查自纠的成果。

(三)第三阶段

6、组织检查总结。企业事业等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总结并向本级主管(监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情况,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其自身及本行业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市治贿办要对各县市区和市直重点领域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局)自查自纠工作和集中整改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各县市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在年月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书面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月日前市治贿办将全市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和检查情况书面报省治贿办。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深入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在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指导下实施,要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市直有关单位责任分工的意见》(办发[]14号),坚持“谁主管(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职能分工和管理层级,认真组织自查自纠、集中整改工作。其中:

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对年以来的每一宗土地出让和采矿权、探矿权出让过程进行梳理,看是否存在越权批地、违法供地等行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是否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行政划拨用地,是否被更改为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是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在矿山资源开发和经销方面是否存在暗箱操作、规避招标和拍卖的行为;在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和资源经销上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问题。

2、市建设局、建工局负责对工程建设活动的自查自纠,同时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以及市政公用事业产权交易中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进行主抓。重点清查年以来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上述项目是否公开招标发包;有关部门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是否存在肢解工程的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3、市卫生局负责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建立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制度,对药品和医疗耗材价格的监管是否到位,流通环节是否减少,有无中间盘剥现象;重点对年以来下属各医院、所、中心的大宗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进行逐一梳理,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并和当时市场价格进行比对,是什么部门、什么人经办,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同时,清查各医疗单位有无乱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变相涨价和层层加价情况;是否存在药品回扣和开单提成等商业贿赂方面的问题。

4、交通局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领域从事本行业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中介机构等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5、市国资委负责对产权交易活动的自查自纠。重点治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包括是否设立产权交易管理及监督机构,产权交易机构是否具备规定条件;产权交易的政策、规章是否完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含有偿兼并、破产企业资产变现,企业改组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中涉及产权交易行为,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增资扩股和转让,车辆及大型机器设备、生产线、车间等有形、无形资产的整体、部分产权转让,以及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经营权的转让,是否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并对年以来国有企业转让、出售情况进行梳理,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6、市财政局负责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活动的自查自纠工作。内容为:是否建立政府采购组织与管理体制,实行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是否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并依法组织、监督采购活动;是否实行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和专户集中支付制度;是否依法审批招标方案。逐项对年以来的每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梳理和比对,看是否有公告、是否公开招标、合同是否完善、中标供应商的情况、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它方面的问题。

7、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组织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8、银监局负责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9、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分别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出版发行、印刷复制领域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

10、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检、环保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抓好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自查自纠,并抓好本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

其他相关成员单位,也要按照职责组织本系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集中整改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强化工作责任制。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的统一要求,采取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2、加强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各主管(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检查,全面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重点行业和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于月份组织力量,对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集中进行一次检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搞好组织协调。市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机关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范文2

抓好排查工作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专项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确保整个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环节。根据中治工发〔〕12号、鄂治工发〔〕1号和十治工发〔〕1号文件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的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对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各地、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本地区、本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开展排查,对总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重点排查。

(二)排点。重点对以下问题进行排查:

1、工程建设项目决策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

2、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管理是否规范,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

3、规划许可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规变更规划和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

4、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

5、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

6、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违规使用资金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问题;

7、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

8、有关投诉和举报是否得到及时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严肃查处。

各地各单位在认真查找上述重点问题的同时,可以结合实际,确定排点。

二、排查的主要环节

(一)找准突出问题。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照排点,认真查找工程建设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存在问题的底数。

(二)深刻分析原因。针对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建设、主观思想、权力制约和监督、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和要求,为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三)分类做出处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排查出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对一般违规问题,要及时纠正,认真整改;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带有共性的问题要从加强制度建设的层面,研究和采取治本之策。

三、排查的时间和方式

排查工作从现在开始,至年1月结束,分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

(一)自查自纠。项目建设单位对本单位负责建设的项目进行自查自纠;政府有关部门对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监管职责的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各地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的重点环节治理工作指导意见所明确的自查标准,梳理自查项目,细化自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工作在年1月15日前结束。

(二)重点抽查。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重点抽查督导。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各单位自查自纠、重点抽查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严格检查不走过场。要结合实际,对本地区本单位排查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等做出具体安排,细化工作内容。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明确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严肃认真地填报排查工作统计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对自查不认真、填报不实,在重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对单位领导实施严格的问责。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单位要真抓实干、求真务实,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彻底查清底数,找准问题,认真整改。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排查工作重要手段,加强对自查自纠情况的重点抽查和督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肃工作纪律,对主动认识和纠正问题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从宽处理;对排查工作中走过场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课”;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拒不纠正、压案不查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机关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范文3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最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全面清理未批先用,批而不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进一步巩固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确保国家土地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我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自查为主。实行上下联动,自查自纠,乡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和指导。

2、突出重点。这次专项行动主要通过对新增建设用地清理,全面摸清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项目用地和批用而未用土地,重点查处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3、重在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立足从管理上查找原因,举一反三,及时纠正,认真整改。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规范管理。

4、区别对待。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已经依法严肃处理的不再处理。对不主动自查自纠,通过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查或群众举报发现的,依法从严查处。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1、各类新增建设用的的清理。主要是清理年月日至年7月31日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情况,摸清未批先用、非法批地等情况。

2、土地批而未用的清理。主要清理年月日以来经依法批准的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摸清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建、用而未尽和土地粗放经营等情况。永武高速和沿湖两边及集镇是清理重点。

3、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项目用地的清理。

4、查处未批先用等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对清理出来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特别是要严肃查处未批先用、非法批地,擅自改变工业用地性质进行地产或其经营性用地开发,以及严重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案件。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组织方式

成立官莲乡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9月8日至9月13日)。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等措施,部署开展辖区内的土地执法专项行动。

2、自查清理阶段(9月14日至9月21日)。全乡开展对永武高速、沿湖两边、集镇及各村农民建设、各类建设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分门别类,逐步登记造册,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汇总上报县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处理阶段(9月22日至10月16日)。针对自查清理出来的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做到边整边改。对征而未供、供而未建、建而未用、用而未尽和土地粗放经营的,要及时盘活和利用;对未批先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整处。

整改处理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县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检查验收阶段(10月17日至10月20日)。乡土地执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财政、规划、国土、派出所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永武高速、沿湖两边、集镇及各村对自查清理,查处纠正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并将结果通报全乡。专项行动结束后,形成工作报告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村民委员会,乡规划所国土资源所及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相关单位要切实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建立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省已开通1236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县里也将按要求全面开通1236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

(二)依法查处,督促整改。全乡对清理出来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

机关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和省、市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开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从中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有效维护财经秩序。

二、检查对象

全区各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包括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区属国有企业)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国有资产日常管理方面。各单位是否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严格落实国有资产清查、登记、上报制度;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固定资产卡片和总帐及明细帐簿,并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是否根据国有资产增减情况,及时更新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是否明确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二)制度建设方面。各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资产的购置、申领、使用、报废、处置等内部控制制度。

(三)资产处置方面。各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区财政国资部门审核和区政府批准;资产处置是否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采取公开竞价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方式依法依规进行;资产转让是否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所公开进行;资产处置收入是否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

(四)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方面。各单位是否及时登记资产卡片,实物资产与资产管理账簿、财务账簿是否及时核对,是否按要求实现了资产的动态管理、是否定期向财政资产管理部门上传有关资产数据。

(五)出租出借方面。单位对出租出借的资产是否履行了有关申报审批手续;收入是否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挪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

检查工作从2011年2月20日开始至2011年5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2月20日—2011年2月28日)

主要任务是成立检查组,制定工作方案,传达贯彻此次检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步骤,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区国资办;区监察局执法室。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3月15日)

全区各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对照此次检查的内容进行自查,填写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表和文字说明材料,于3月15日前上报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三)全面检查阶段(2011年3月16日—2011年4月30日)

由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区国资办组成联合检查组,抽调精干人员对各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进行抽查或对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组长由区财政局副局长徐秋生同志担任。检查工作完成后由检查组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区国资办,再由区国资办汇总形成专项检查工作报告报区政府研究。

(四)整改处理阶段(2011年5月1日—2011年5月31日)

主要任务是根据区政府的决定和要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和处理。有关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落实整改,并在5月底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区国资办。

五、工作要求

(一)各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照本方案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机关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范文5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机关作风建设深化年”和区委、区政府“开拓创新谋发展,真抓实干争一流”活动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区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逐步构建诚实守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推动我区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及劳务用工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工程各参建责任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及时查处工程建设实施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全区建筑市场秩序根本性好转。

(二)具体目标。全区新开工工程应招标率、实际招标率达到100%;杜绝因工死亡事故,负伤率控制在2‰以下;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工程质量监督验收备案合格率达到100%;建筑工程合同履约率达到100%,杜绝因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导致越级上访现象。

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1月1日—3月1日)

认真分析我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2012年度“建筑市场规范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工作的意见》,研究制定《2013年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2013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和《2013年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印发《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备案、转报事项手续办理流程汇编》,将住建局各项行政许可、备案等行政权力透明公开,与区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劳务用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宣传培训阶段(3月2日—3月20日)

各镇(街道)要做好各自辖区内项目建设单位的宣传工作,动员并协助建设单位尽快完善开工手续,督促其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各镇(街道)和住建、人社等部门要共同做好农民工依法维权宣传工作。要组织全区建设、施工、监理、勘察及设计企业,通过专题培训、知识竞赛、专家讲座等形式,开展学法、守法,规范市场行为学习宣传活动。在威海日报、住建局网站开设“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专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建筑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刊发先进做法、经验。

(三)自查自纠阶段(3月21日—4月30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及设计单位要根据《目标责任书》及《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摆问题、剖析原因。要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住建局。对逾期不报送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列为复查、抽点对象;对在复查、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住建局要依法从重处理。

(四)全面整治阶段(5月1日—12月15日)

由住建局牵头,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结合各施工阶段特点,组织开展手续办理、质量安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每季度末要分别组织“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集中大检查,重点检查市场行为不规范、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不达标、务工人员工资发放不到位、诚信度差的企业。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5月份对保障性住房和回迁房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彻底解决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及缺陷。6月份结合“安全生产月”,在建筑企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样板工地,组织全区各参建单位观摩学习,交流经验,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7月份结合“创城”工作,积极进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综合治理活动,指导各工地做好防汛及防台风准备。8月份开展钢筋、商砼、砂及防水卷材等建筑材料专项检查。9月份开展秋收前务工人员工资拖欠隐患排查。10月份组织在建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安全检查、质量通病大检查和“优质结构工程”专项检查。11、12月份组织在建工程冬季施工大检查及春节前务工人员工资拖欠隐患排查。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

各参建单位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回顾,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整治成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企业自控管理体系。住建局要对全区各参建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达不到管理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细组织。成立“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各镇(街道)镇长(主任)和人社、监察、、财政、审计、安监、国土、规划、市政、园林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具体负责全区“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的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分别成立由镇长(主任)任组长的相应工作机构,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住建局要强化措施,周密安排,跟踪督导,确保将“建筑市场规范管理提升年”活动深入到各参建企业,做到措施制定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检查监督到位;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要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劳务用工管理等工作;国土、规划部门要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关;市政、园林部门要严把市政及园林绿化审批关口;住建、部门要妥善处置农民工上访事件;审计、财政、监察部门要把好政府投资工程审计关和工程款拨付关。

(二)强化监管,依法行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强化对各参建主体市场行为的监管,在各个环节严格把关。要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机关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范文6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会议召开之后,局班子认真学习行评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同时成立组织,讨论制订了工作方案,一致认为:把交通部门列入评议单位,是我们难得的一次机遇,对促进行风乃至各项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区交通局承担着全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负责对全区乡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开工审批、施工检查、工程质量监督、交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区公路路政、交通运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培育和发展交通运输市场等行政管理工作。针对交通系统行业点多、面广,任务繁重,管理难度大,我局认真按照《××区交通局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方案中明确行评工作的方法、步骤,按阶段逐步开展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开门迎评,接受监督。为了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工作,我们坚持自下而上自查自纠,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民主评议与自查自纠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行评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始终真诚地开门接受评议,接受监督。主要采取以下几种民意调查形式:1、开门形式。全局干部职工人人发言,个个自查自纠。2、召开座谈会。走出去请进来,请相关单位、人大代表、各界群众面对面评议,取得了真实客观的效果。3、广开言路,设立举报箱、监督电话、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4、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意见(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用)。肯定意见:⑴作风勤政廉洁。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坚持以自己做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身边的人。牢记两个务必,在全区带头兴廉洁之风,创业之风,朴实之风;⑵是一个团结务实,有活力的班子;⑶班子较为民主,在重大决策方面,班子成员能统一思想,在工作实施方面,班子能相互支持、配合,是一个团结,务实的领导群体;⑷工作扎实有效。建议:⑴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及改造,对以通行的农村公路多加强管养,确保全年畅通;⑵加强和规范公共车、出租车管理,转变监督方式;⑶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全区交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⑷要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的建议和意见,真正起到桥梁纽带作用,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有序开展;⑸多支持运政工作。

(二)突出重点,自查自纠。在巩固行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局班子把行评工作和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在全局开展行政执法整顿,通过行评和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1、仍存在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2、极少数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极少数人政治业务素质差,执法水平低;3、监督机制不健全。对上述问题的存在,我们除加强经常性教育外,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从而强化依法管理意识,促进廉政和行风建设。

三、集中全力、认真整改

行评工作开展以来,为促进单位的作风建设,完善职业道德规范,认真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以着力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目的,通过“抓制度、促管理,抓教育、促提高,抓典型,促一般,抓承诺、促服务,抓领导、促基层,抓廉政、促行风”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行政执法水平、执法效率进一步提高,有效的促进了政风行风建设。

1、重大问题,立项整改。在行风评议中,自查自纠是前提,整改是关键。在整改当中,我们把群众意见较大,社会反映较多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如面对面答复党代表建议,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清查,认真做好上访群众的答疑解惑。

2、加强行风整顿。行风的好坏,不仅关系到交通行业的形象,而且关系到群众的利弊,是人民群众聚焦的重点。群众在这方面反映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服务、执法两个方面。为此,在行政执法方面,严格执法程序,认真填写执法文书,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牌服务,文明执法。积极全面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设,对重要事项、重点工作进行网络公示公开,提供96128电话政务信息查询及网上在线咨询及解答,极大的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透明度。

3、加强政风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结合重大时事政治,由办公室制定学习内容,以全体干部职工或党员为学习对象,组织学习党的重要思想、规章制度、重大会议精神以及开展民主评议、纪律教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等,通过多种形式,展开讨论,把思想政治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推进交通事业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知识和政治素养。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针对自查自纠、走访座谈查找出来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在建章立制和全面整改阶段,我局将在各股(室)提出整改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全局的整改方案,建立起一个长效机制。

(一)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各项培训制度。顺应时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学习、培训制度,在提高学习质量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学习意识,强化队伍建设。

1、落实每周一上午思想政治学习制度。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重大时事政治,由办公室制定学习内容,以全体干部职工或党员为学习对象,组织学习党的重要思想、规章制度、重大会议精神以及开展民主评议、纪律教育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等,通过多种形式,展开讨论,把思想政治学习与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推进各项工作的展。

2、积极开展各项业务培训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配合大项目发展,要适时组织开展交通行业法律法规、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学习。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坚持依制度行事,以制度管人,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感,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在内部制度建设方面,要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在制度的制订程序上,坚持从上到下,再从下到上,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增强透明度,确保制度切合实际,行之有效。在制度贯彻执行上,从局到股(室)层层落实。

2、制度一经通过,坚决执行。制度推行要抓好督促落实环节,建立经常性制度化的检查落实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加以解决。不断完善制度,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章可循,按制度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