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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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计划

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计划范文1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创造“畅、安、舒、美”的交通公路环境,提高公路路况水平、公路安全水平、便民出行服务水平和路域环境综合水平,为全国干线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提供实体示范工程,引领今后公路养护管理发展方向,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主要任务

1.路况水平方面:实施路面破碎板置换45000平方米、路面重铺12000平方米,全线路面技术状况达(PQI)90以上,优良路率达95%以上,无次差等路,路面行驶舒适性和通行能力明显提高。

2.安全水平方面:完善安保设施,实施防撞墙工程3057米、危桥改造1座、边沟整治52000米,消除31处地质灾害点,改造1处影响行车安全的急弯路段,实施415处平面交叉处置。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标志标线,完善568处标志,重新施划标线79800平方米,新设立反光设施38000个。

3.出行服务方面:提升公路服务功能,在G205线连城金鸡岭路段设置1个停车观光区,在上杭马洋洞路段设置1个综合服务区,与中石油共建1个服务区。实施信息化建设,在主要路段、大桥等设置16个视频监控设施,建立4个可变情报板,满足公众对出行信息的需求。强化应急抢险能力,以一线养护班站为依托,沿线公路分局设置3处应急抢险基地,实现一般灾害情况下公路应急救援2小时内到达,公路应急抢通24小时内完成的目标。

4.路域环境及绿化方面:加强公路绿化美化,重点实施断档路段补植补种、边坡绿化和特殊绿化,可绿化路段绿化率达100%,使公路与周边环境和景观相协调。整治过境公路脏、乱、差现象,重点整治19个集镇路段,杜绝侵占、破坏公路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综合治理公路“滴、撒、漏”现象及超限超载行为;推进公路文化建设,以“红土客家谣”为主题,在公路沿线及重点公路班站实施13个人文景观点建设,统一班站标识,提升G205线沿线文化景观水平。

三、工作步骤

1.准备阶段。对G205线现状进行调查研究,落实实施项目、内容、资金拼盘,编制实施计划,完成示范工程的设计,报省公路管理局审批。

2.实施阶段。按照实施计划和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的设计文件,全面实施示范工程建设。市直相关部门及沿线各级政府及时跟踪建设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示范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3.验收总结阶段。由市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对所有项目进行自检,形成自检报告,报上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全面总结示范工程建设经验。

四、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市直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成效。

G205国道沿线县政府(上杭、武平、连城):对辖区内路域环境整治负总责,根据整治工作范围逐条逐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及时跟踪辖区内示范工程建设进展,做好示范工程建设所需土地征用工作,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沿线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做好本辖区过境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重点抓好集镇路段占路贸易、乱倒垃圾、乱堆乱放、乱摆摊设点等“脏、乱、差”的整治。做好集镇市场规划建设,加强集镇路段日常管理,在“马路市场”迁移、建设固定垃圾池、公路两侧保洁等方面加大投入,建立人员相对固定的专职或兼职管理机构,避免违章现象回潮和反弹。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按设计规划统一实施,对损毁的绿化设施及时修复,维护集镇路段整治成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G205线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负责G205线示范工程建设市本级配套经费的筹措,按进度拔付市级配套经费,加强建设经费的监管,规范建设经费的使用。

市公路局:负责G205线示范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合理安排计划,加快工程进度,按时完成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公路养护和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规范路政许可审批,配合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查处违反路政管理规定的违章行为;及时向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供公路路况、建筑红线控制范围和许可审批情况等基础信息及载体资料。

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加强路政管理,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协调相关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处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重点对违法违章建筑和非公路标志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不出现新的违法违章建筑。加强超限运输车辆的治理。

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协助各级政府依法控制保护好公路两侧建筑红线(20米);配合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清理违法违章建筑和非公路标志;协助办理用于示范工程建设的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

市公安局:负责交通秩序整治,重点整治过境路段车辆乱停乱放、违法驾驶等行为。

市工商管理局:负责规范路边店的经营行为。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G205线改造示范工程建设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公路局局长、G205线沿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总指挥,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公安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工商管理局、交巡警支队、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路局,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由市公路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职责。

2.保证配套资金。G205线示范工程建设经费除省交通运输厅补助外(省补助70%),不足部分市本级财政予以配套三分之二,其余三分之一由市公路局自筹。要加强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

3.加强协调配合。沿线县政府要将公路综合治理纳入当地政府的总体工作计划,结合示范工程实际,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协同整治,提高治理成效。示范工程用地按建设用地性质予以征用,简化相关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计划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为纲领,以建设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打击不法经营,净化旅游市场,营造公众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和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区旅游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区长任组长,区旅游局局长、区旅游局副局长、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公安分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物价局、区民族宗教局、秦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工商分局、公安分局、质监分局为成员单位的市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局(旅游综合执法大队),由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物价局、区民族宗教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质监分局各抽调一名干部组成,负责日常检查工作的组织及督导。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三、部门职责及重点工作

(一)区旅游局

依据《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省旅游管理条例》、《市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旅行社经营行为、导游执业进行规范。

(二)公安分局

联合区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打击“黑导”、“野导”。重点打击华清路沿线、秦俑专线出口、西临高速出入口等路段和华清池、骊山、秦陵博物院周边非法拦车揽客、非法进行导游活动的人员,使“黑导”、“野导”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三)区交通运输局

1、依法对证照齐全的旅游客运车辆进行运营规范;

2、联合公安分局、区旅游局打击取缔无资质进行旅游运营的“黑车”。重点取缔大唐华清城周边、兵马俑步行街及检票出口等区域以无旅游运输资质的车辆为工具,从事旅行社业务的“黑车”;

3、联合公安分局对冒充306、游5等公交旅游车非法从事旅游经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打击取缔。

(四)工商分局

1、依法对旅游重点区域周边的餐厅、商店经营行为进行规范;

2、联合公安分局对非法经营行为进行取缔查处;

3、联合区物价局、质监分局对质价不符、以次充好、价格虚高等违规行为进行打击、规范。

(五)区城管执法局

1、对陕鼓大道、南北大街、快速干道、景区周边及通往景区道路沿线的小商贩、乞讨、围追游售等损害城市形象的行为和现象进行取缔规范;

2、联合公安分局重点对中心广场、秦统一雕塑群及其周边地区从事散发旅游小广告、散发假冒正规旅行社的名片,欺骗游客参加黑旅游的接站拉客人员进行打击、整顿。

(六)区民族宗教局

联合区旅游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依法规范宗教旅游场所燃香行为。严厉打击强拉游客、信众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侵害公民权益的行为。

(七)质监分局、区物价局、区民族宗教局、区旅游局、秦文化旅游区管委会等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各自职能进行依法查处。

四、工作方法

(一)按照区域和职能分工,加强部门和区域间协作配合,坚持取缔、打击、规范和引导相结合的方法,使重点区域、重点顽疾的综合治理有所突破。同时,在整治中积极探索、实践切实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影响我区旅游业形象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组要按照《方案》要求,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工作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督导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

(三)在高速路出口、陕鼓大道等外地游客密集的区域,设立公益性旅游广告牌,提示外地客人谨防上当受骗;强化游客服务中心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现有导游服务亭、旅游咨询亭的服务功效,扩大旅游咨询电话的覆盖面,引导、帮助游客理性消费。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意义,宣传旅游法律法规,对违规企业进行曝光。

五、阶段划分

(一)动员和部署阶段(7月5日至7月10日)。召开整顿工作会议,布置整顿工作。

(二)集中整顿阶段(7月11日至8月31日)。依据我区整治方案,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人力,采取确实可行的措施,进行综合整治工作,基本解决旅游市场的顽疾、难疾。

(三)巩固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重点区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规范治理,巩固集中整顿成果。

(四)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并于10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非法“一日游”、“黑车”、“黑社”、“黑导”等现象给的城市形象造成了极大负面影响,整治工作迫在眉睫。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对民众负责,对城市负责的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强化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做到有领导主管、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协作配合,推进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联合执法,达到综合整治的目的,使高速路出口、陕鼓大道、华清路沿线等区域内非法“一日游”、“黑车”、“黑导”、拉客接站、散发名片、欺骗游客等问题基本消除。同时,积极探索、实践长效管理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反弹,从根本上解决长期影响我区旅游业形象的此类问题。

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计划范文3

XX年年,全区安监系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956家,下发《整改指令书》2587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592份,查出隐患19279条,整改16635条,查封隐患设备1176台,经济处罚356次,罚款530.73万元。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62宗,死亡77人,重伤188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宗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分别下降了17.09%、2.53%、21.67%。确保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区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进一步理顺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一)完善综合执法配套机制

今年3月我区在街道推行综合执法后,为确保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有效衔接,我局制定了配套实施方案,对区、街道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事权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建立了紧密相连、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各街道执法监察中队按照区政府改革方案和区局配套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理顺与街道行政执法队的关系,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实现了新旧执法体制的有效衔接和无缝接轨。

(二)建立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和案件审理工作制度

为切实抓好今年全区的工伤预防工作,我局联合社保、总工会、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印发了《XX年年度龙岗区工伤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先后召开两次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表彰了21家工伤预防工作先进企业代表。

为使办案准确、合法,实行执法调查权与决策权的适度分离,局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对处罚3万元以上的案件由案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完善社区安全巡查制度

为确保我区原有的安全生产巡查制度与新体制实现有效衔接,保证安全执法监察与社区巡查有机结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我区安全生产区、街道、社区三级安全监管网络。为了加强对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从11月份开始,局领导带领各科室每周星期二到包点街道检查社区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开展执法工作

(一)查办事故和责任力度不断加大。我局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了事故查处力度。对74宗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进行了立案查处,办结率93%。在事故查处中,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事故单位负责人的行政法律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加强了刑事立案查处的力度。今年,对13宗涉嫌刑事犯罪的事故案件19名责任人移交公安、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已有4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对事故单位实行了安全评价和隐患整改结案制。定期编制《安全生产事故通报》和《安全生产简报》。

(二)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工作。根据市局关于在危化行业以及其它“五大”重点行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确定53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60家企业为标准化工作试点单位。编印了《企业安全标准文件汇编》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文件汇编》发给试点企业。组织试点企业召开了动员会,并按省局要求成立自评小组培训自评人员,保证标准化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危险化学品标准化建设方面,已有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通过了省局的标准化考评,46家企业已向省申请达标考评,申报率达到86.8%,超出省局要求的30%申报考评额。60家“五大”行业安全标准化试点企业,已进行了重点检查,并聘请市安科学会2名专家配合区、街道对完成复评的试点企业进行考评。

(三)大力推行中小企业安全托管体制。在我区,中小型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薄弱没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现象,一些事故单位也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使各类安全隐患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一直以来,政府担心,企业烦心,社会忧心。为有效改善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我们创新工作机制,在一些中小企业、事故单位中推行安全托管工作。通过中介机构,引导企业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规章制度。同时,发挥中介机构技术力量,督促企业对各类隐患的整改,让中介机构发挥好“企业的助手,政府的帮手”的作用。目前,我区接受委托管理的企业有331家,比去年增加了218%。坑梓、坪地街道约70家企业接受了委托管理。龙岗、横岗、坂田等街道也专门拨款与中介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依托中介机构开展一些专项检查。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执行力建设。今年以来,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结合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强化四种意识,养成四种作风的要求,我局狠抓队伍自身的政治思想、党风廉政建设,有效促进了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报告精神,特别是胡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用报告精神,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工作。逐步形成了干净做人,干净干事的良好作风。

(二)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各级安监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全市推行综合执法后,我区与街道在安全生产方面进行了事权划分,对街道安全生产监察方法提出了明确要求。为确保基层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的规范性和适用法律的准确性,我们组织了街道、社区684人,分13期,每期2天的培训班。从执法文书正确使用到一般事故调查处理,从危险化学品现场监察到工矿企业日常执法监察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培训。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执法情况,年底我们开展了行政处罚案件交叉检查,检查执法案卷189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又举办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一年两次的培训,使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今年,各街道执法中队依法立案查处各类违规行为341宗,处罚333.63万元。

四、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一)开展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百日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完善管理制度。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街道执法中队和区执法大队检查为辅。我们共发出检查文件和自查表15000份,要求企业自查后上报自查表。这次检查各街道安监办(执法中队)共检查企业1964家,发现隐患8327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42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204份,封停隐患设备701台,立案119宗,罚款109.7万元。我局抽查企业117家,发现隐患1124处,下发《整改指令书》85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7份,封停设备23台,处罚2.5万元;但企业自查率仅为56.4%。

(二)开展事故多发企业的整治

今年,结合市部署的各项专项监察,组织了区安全生产执法警示活动、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上年事故多发单位跟踪查,上月事故下月查,重伤事故立即查”的执法思路,积极开展事故隐患的整治。在日常监察中,共检查各类企业132家,检查设备3982台,下发《整改指令书》132 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28份,查封隐患设备62台。对责令限期整改的122家企业进行了复查,对逾期未按要求整改9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我区加强了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检查,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同时,对《采矿许可证》过期的2家企业,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执法检查

一直以来,我们严把安全许可前沿关,认真抓好安全许可的每一个环节,积极协助省、市安监局开展现场核查工作。在抓好日常监察工作上,今年,我们共检查危化企业336家次,下发《整改指令书》74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9份,依法查处违规企业8家,罚款21万元。

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一是抓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工作。全区目前共有30家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二是核定重大危险源企业155家,212处,并实行分级管理。三是复查了关闭的1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确保“关、停、搬、转”干净、彻底。四是与市局共同组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班12期,981人参加了岗位安全操作培训。

(四)开展涂层烘干室使用企业专项整治

认真落实市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涂层烘干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区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539家,在用涂层烘干室1257台,建立了详细的电子档案。

按照市局的部署,确定了12家企业试点。为做好试点企业的考评验收工作,保证验收工作质量,局拨款聘请广元康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深圳市涂层烘干室使用管理安全要求及考评》的要求,对12家试点企业采取边执法边考评验收的做法,按时、按标准完成了考评工作。

坪地、平湖、布吉等街道也聘请安全中介机构对辖区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检查和整治。全区共对317家使用涂层烘干室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

(五)开展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整治

“6·27”火灾事故发生后,为吸取教训,加强对净化车间企业的监管,我们在全区开展了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普查工作。截止目前,全区有使用危险化学的净化车间企业279家,聘请了市安科协会专家开展检查整治试点工作,制定出《龙岗区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洁净作业企业安全检查指引》,并组织了区、街道执法人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净化车间企业负责人、安全主任进行了培训。共举办5期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企业337 家,424人。

五、突出抓好督查督办,推进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调动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抓好安全生产。完善了区安委会工作规则。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防范工作会议,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研究协调。建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计划、登记、汇报等制度,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工矿企业、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建筑安全、旅游安全、水上安全、“清无”等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行动。各部门按照安委办部署,积极组织开展本行业、本辖区各类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在各街道设立了隐患举报投诉电话。认真处理群众投诉,进一步规范案件的收发、登记、管理工作。今年共受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案件148件,其中督办28宗,转办120件。做到了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一)扩大“安全生产月”的影响。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们与共青团、横岗街道办联合举办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区领导张备亲自动员,百家企业一千名职工在仪式上向社会公开承诺,保证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保障安全生产。我们把宣传咨询与下基层服务相结合,与龙岗街道、比亚迪公司及区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安全生产咨询活动。在电视台、报刊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对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予以曝光。利用移动通信发送安全生产信息2万人次。组织100场电影进社区,利用电影进社区播放安全生产宣传短片100次,通过各种活动形式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人心。

(二)加大安全宣教力度。我们通过各类公共场所,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在8台公交车上制作了车身安全公益广告,制作了30秒钟安全用电广告片在区电视台播放。在公交车侯车亭制作了预防燃气中毒和火灾的安全公益广告。在电梯安装144块公益广告,在2个要道口竖立了立柱广告牌。向企业和员工发放《员工安全知识必读》读本4500本,招贴画5000张,宣传挂图1000套,安全宣传小册子19660册。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行动中,制作消防安全宣传条幅标语340幅挂在各社区。制作《龙岗区出租屋消防安全十项须知》55000张,在“三小场所”张贴。今年在宣传上我局共投入88万元。

(三)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质量。本着“规范发展、繁荣有序”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安全培训中介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办学审批制度,杜绝无资质办学和非法挂钩办学等现象。加强了对培训机构设备、设施的管理,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场所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培训质量管理,从参加培训人员的身份、教学质量、考核发证等环节从严把关,共培训企业负责人1532人,初级安全主任3528人,特种作业备案3590人,操作证复审备案2753人。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存在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社区安全巡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社区工作站成立了以后都组建了安全生产巡查队伍,配备了3-5名工作人员。推行“大综管”以来,没有与“大综管”有效结合起来,社区巡查员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对社区巡查工作指导力度不够,致社区巡查工作普遍存在职责不明确,工作不清晰,巡查记录不齐全,档案管理不规范等现象,中心工作与日常巡查结合不紧密等诸多问题。

二是对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的工作思路贯彻不到位。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落实年”和“攻坚年”,我局围绕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自主地、积极地、主动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在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主动考虑安全因素,自觉规避事故风险,防治出现事故隐患。这一工作思路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如在今年开展“百日安全大检查”活动中,企业自查率还不足60%,上交的自查表也普遍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这一现象一方面反映我区部分企业缺乏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另一方面也反映我们自身对此工作宣传、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工作计划范文4

一、2013年工作情况:

(一)以“迎十艺”为主题,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

区文化(旅游)局以“迎十艺”为主题,积极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元宵节期间,我区成功举办了区第七届“新城之光”大型元宵灯会,营造了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策划组织了以“喜迎十、办好十艺节”为主题,为期3个月,共计90余场的区第十七届“之夏”广场文化活动,进一步丰富了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参与组织举办了省大众文化艺术节、市第三届人口文化艺术节、区“喜迎十、办好十艺节”书画展和广场舞蹈大赛、历届中国“艺术节”掠影图片展、“4.22世界读书日”活动、“图书馆服务宣传周”、“魅丽”青少年绘画比赛、“国学经典诵读”等活动。全年共在我区农村地区放映公益电影1104场,在全市率先完成农村公益电影放映任务。积极开展“文化共享送电影进广场”活动,利用暑期坚持每周在我区各大广场循环放映红色经典影片,深受群众的欢迎。

积极参加省、市各项“迎十艺”文艺比赛。区文化馆参加了市民俗艺术展演,并获得优秀组织奖。组织选送了舞蹈《梆鼓秧歌》、《梦回春秋》、吹打乐《沂蒙颂歌》、音乐剧《我们的名字》、戏曲小品《小童大爱》,参加市“群星奖”调演。音乐剧《我们的名字》被省文化厅选为重点打造剧目,将代表我区参加更高水平的“迎十艺”文艺比赛。

经过省、市专家的评审,今年我区又有三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刘氏正骨法、鲁味斋扒蹄、市西郊盖韭栽培技艺,被评为市第四批非遗项目。

今年,区文化(旅游)局已申报全市广场文化活动优秀组织奖,区文化馆已申报全市广场文化活动先进单位。

(二)以“文化惠民”为宗旨,大力推进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为使群众充分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今年,区文化(旅游)局继续大力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设在区文体中心内的区文化馆正在进行内部装修和设备购置工作,争取早日对外开放。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今年上级下达的3个综合文化站、13个社区文化中心、9个农村文化大院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并通过了检查验收。建成了全市首家可与市图、区图实现通借通还的农村图书馆——区图书馆匡山分馆,现有实体藏书3994册、电子图书20余万册。我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2013年以来已建成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发放资金244万元。全区已建成的公共文化设施运行良好,正积极发挥作用,日益成为城乡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最佳平台。

(三)精心策划,创新形式,开拓我区文化旅游工作的新局面。

按照区委、区政府“3355”发展思路和“一城三区”发展布局,我区着力发展旅游产业,成立了区旅游度假区规划建设指挥部、百年商埠风情区建设指挥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园建设指挥部。区文化(旅游)局及时调整旅游工作思路,结合我区实际,将文化工作与旅游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开拓文化旅游工作新局面。在全年工作中精心策划,创新形式,积极参加省、市旅游部门统一组织的各项旅游活动。在“好客贺年会”活动中,区文化(旅游)局选送的150米长的“二龙戏珠”龙灯获省“好客”之最称号。在以“泉水休闲,幸福人生”为主题的“泉城泉水休闲汇”活动中,设计印制了旅游宣传文化衫1000件、手提袋3000个、宣传彩页、条幅、标语等共5000余件,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组织华联商场、银座和谐广场等大型购物企业参与进来,开展“泉水休闲汇”打折购物酬宾,聚集人气,实现共赢。《日报》、《时报》等媒体都详细报道了我区旅游“夜休闲”的经验做法。

在旅游市场监管方面,区文化(旅游)局与辖区旅游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共出动100余人次,对辖区内14家旅行社,8家二星级酒店进行检查,其中对2家旅游合同存放不规范的旅行社提出警告,令其整改,迄今为止共处理了4起游客投诉,提升了旅游的服务形象。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在辖区内各大商场、西客站等交通密集处开辟临时停车场,并设置“自驾游停车区”导示牌,营造了良好有序的假日旅游环境。

(四)发挥文化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维护我区文化市场良好秩序。

区文化(旅游)局充分发挥文化市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的职能作用,将创建文明城市执法工作与我区当前工作重点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网吧市场专项整治、出版印刷市场专项整治、娱乐市场和演出市场专项整治等活动。

文明城市创建检查期间,积极开展“创城十大文明行动”、“六项整治百日行动”等集中整治行动。制定了“创城十大文明行动和六项整治百日行动通知”、“创城考评细则”,“场内巡查制度”、“从业人员守则”、“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出版物销售责任书和非法书报刊名录”等,要求从业人员随时学习和遵守行业法律法规。加强了”扫黄打非”监管力度,召开了全区协调会,与城管、执法、公安、工商、各办镇联合开展检查活动,收缴了非法出版物共1900余份,确保了我区文化市场在全国暗访组检查期间未出现任何问题。5月28日,我区首次进行创城自查,区文化(旅游)局在全区十一个对应职能部门中排名第一。同时区文化(旅游)局被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为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查工作先进单位。

2013年全年,共计出勤6370人次,开展联合执法4次,检查全区各类场所2600余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案件12起,结案12起。停业整顿网吧9家,取缔游商等非法书报刊经营单位(个人)16个,没收非法出版物、光盘4700余件,促进了我区文化市场业户文明守法经营,稳定了市场秩序。

二、2013年工作计划

(一)依托省市重点文化设施的拉动作用,全面提高我区文化工作发展整体水平。

十艺节的举办和重点文化设施的投入运营,将使西部新城“文化新高地”的地位更加突出。我们要充分利用这种“高地效应”,重新定位我区文化发展方向,研究将传统文化与时代性相结合的发展道路。我们要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扶持、引导文艺作品的创作,在十艺节期间,要在质量和数量上有所突破,力争在“群星奖”评选中获取佳绩,并结合十艺节期间各项活动和演出活动,充分予以展示。积极对照差距,寻找不足,向省、市文化标准看齐,全面提高我区的文化工作水平。

(二)完善文化设施建设,为长远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我们要借助十艺节举办的时机,进一步加强我区的文化设施建设,建成和投入使用一批规模大、实用性强、群众满意的文化站、文化中心和文化大院。进一步推动基层文化设施的创建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阶段的创建任务,完善我区基层文化设施网络。同时,做好文化设施管理工作。利用好基层文化设施贴近普通群众、文化功能齐全的特点,探索区、街道、社区、农村联合管理机制,把文化设施的作用发挥好,切实管好用好文化馆、站、中心等,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文化服务。

(三)注重培养和引进高水平的文化艺术人才,为我区文化发展提供内在动力。

在人才的培养选拔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文化发展方向,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培养理念,坚持引导和激励并重的科学方法。十艺节期间,将重点选拔能代表我区文艺水平的艺术人才,参与重点文化活动、展演等,充分展示其艺术才能。从剪纸艺术、串珠艺术、石家老陶等民间艺术中精选优秀人才和作品,进行培养和打造,将民间突出的优秀典型努力塑造成为我区的文化品牌。做好相应的艺术人才储备工作,结合中小学教育,利用多种多样的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深入开展以纬十路小学为代表的少儿京剧艺术、以张庄小学为代表的“剪纸进校园”活动,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与教育事业有机融合,为未来我区文化事业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人才基础。

(四)将文化与旅游结合起来,促进我区旅游事业快速发展。

我们要紧紧抓住西部新城建设的有利时机,依靠我区独特的自然景观和人文资源,积极推进非遗园、济西湿地公园、温泉度假区、水生态公园等旅游项目的建设,加强管理,扩大宣传,形成“休闲生态、文化”的总体特色,采取“扬长避短,互相结合”的策略,将文化与旅游两项工作有机结合,以文化带动旅游,以旅游促进文化,不断地挖掘和创新集旅游、休闲、文艺表演于一体的旅游模式,弥补我区在旅游基础设施、天然旅游景观和游客传统观念上的不足,探索出适合我区旅游事业发展的正确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