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一般原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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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一般原则

财务会计一般原则范文1

(一)涉及借款项目的差异辨析

借款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向银行借入的款项,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1.借入与偿还款项。政府会计主体借入款项,按照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应确认为一项负债;而只有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确认为债务收入。政府会计改革之后,财务会计仍将借入款项确认为负债,而预算会计如何确认则有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既然建立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双体系,分别执行不同职能,则预算会计应遵循可比性原则,总预算会计将其确认为债务收入,政府会计主体也应确认为债务收入。这种做法的好处是能够保持预算会计上下口径的一致,且在政府会计主体以借款支付款项确认预算支出时,不会导致预算结余出现赤字;其不足之处是借款、还款分别确认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将导致预算资金虚收虚支,无法客观反映预算资金的耗费。另一种观点认为,政府会计主体与总预算会计有所不同,没有发债的权力,因此借入款项不应确认预算收入,保持与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一致性。这种做法的好处是能够客观反映预算资金的收支;其不足之处是可能导致预算结余出现赤字,不符合预算法的规定。笔者建议,政府会计改革应采用第二种做法,避免预算资金虚收虚支,客观反映预算资金的赤字,有利于各级政府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监管。采用第二种方法,双体系不存在差异。

2.借款利息支出。政府会计主体支付借款利息,财务会计根据具体情况,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支出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将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支出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费用。预算会计则根据收付实现制原则,将实际支付的借款利息确认为预算支出。一般来说,政府会计主体确认应付利息的期间与实际支付利息的期间相同,因此,“应付利息”科目一般没有余额。在这种情况下,财务会计确认资本化利息支出与预算会计存在差异;而财务会计确认费用化利息支出与预算会计相同,不存在差异。

根据以上分析,将涉及银行借款项目的双体系差异汇总如表9。

(二)涉及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项目的差异辨析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是指政府会计主体购买商品、工程建设或接受服务应付的款项等。

1.购买商品或工程建设。政府会计主体购买商品或工程建设应付的款项,财务会计在确认负债的同时,确认相应的资产;由于未发生现金支出,预算会计不需要确认预算支出。双体系不存在差异。

2.接受服务。政府会计主体接受服务应付的款项,财务会计在确认负债的同时,一般确认为一项费用;由于未发生现金支出,预算会计不需要确认预算支出。双体系存在差异。

3.支付应付款项。政府会计主体支付款项,财务会计确认为负债减少;预算会计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确认为预算支出。双体系存在差异。需要说明的是,支付款项也存在如何划分支付的价款和增值税问题。笔者建议,按照可比性原则,应采用与应收款项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即假定先支付增值税,然后再支付其余价款。应付款项也应分别设置“应付增值税”和“应付价款”二级科目。

根据以上分析,将涉及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项目的双体系差异汇总如表10。

(三)涉及预收账款项目的差异辨析

预收账款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因销货、提供服务预收的款项。

1.收到款项。政府会计主体因销货、提供服务而预收的款项,财务会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为一项负债;预算会计则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在收到款项时确认为预算收入。双体系存在差异。

2.确认收入。政府会计主体销货、提供服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应确认收入;而预算会计则不需要确认预算收入。双体系存在差异。

根据以上分析,将涉及预收账款项目的双体系差异汇总如表11。

(四)涉及应付职工薪酬项目的差异辨析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政府会计主体应付给职工的各种款项,包括应付职工个人的工资薪酬,也包括应付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1.确认应付职工薪酬。政府会计主体发放职工薪酬,财务会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根据职工的工作性质,分别予以费用化和资本化;预算会计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由于没有支付现金,不需要确认预算支出。确认费用化的职工薪酬,双体系存在差异;确认资本化的职工薪酬,双体系不存在差异。

2.支付职工薪酬。政府会计主体支付职工薪酬,财务会计确认为负债的减少;预算会计则根据收付实现制原则,确认预算支出。双体系存在差异。

根据以上分析,将涉及应付职工薪酬项目的双体系差异汇总如表12。

(五)涉及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项目的差异辨析

1.应缴增值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论财务会计还是预算会计,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均不确认收入(预算收入),支付的进项税额也不确认费用(预算支出)。发生的进项税额转出,财务会计一般计入相关费用;由于支付进项税额时已经发生现金支出,因此预算会计也应将进项税额转出确认为预算支出。实际缴纳增值税时,财务会计确认为负债的减少;预算会计不需要确认预算支出。综上所述,不论是增值税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还是实际交纳增值税,双体系均不存在差异。

2.确认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政府会计主体在确认应缴增值税时,还应同时确认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财务会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于期末确认费用。按照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的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确认为当期的支出。但是,政府会计改革后,建立了双体系模式,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摊销分别履行不同职能,满足不同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因此,预算会计应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在实际缴纳时确认预算支出。政府会计主体应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相同。双体系存在差异。

3.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政府会计主体实际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财务会计确认为负债的减少;预算会计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应确认预算支出。双体系存在差异。

4.应缴国库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政府会计主体收到的应缴国库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无论财务会计还是预算会计,均不需要确认收入(预算收入)和费用(预算支出),双体系不存在差异。

根据以上分析,将涉及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和应缴财政专户款项目的双体系差异汇总如表13。

(六)涉及其他应付款项目的差异辨析

其他应付款是指政府会计主体除了上述流动负债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款项,主要包括收取的押金、保证金以及预留质保金等。其他应付款的构成也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属于单纯的资金往来,如收取、退还的押金及保证金等;一部分最终形成资金耗费或收入,如预留质保金及逾期未退还的押金、保证金以及应付赔款等。

1.收取的押金及保证金。政府会计主体收取的押金及保证金,大多数情况下在业务完成后能够全额退还,不产生收入,因此,无论财务会计还是预算会计均不需要确认收入(预算收入);对于逾期的押金及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不再退还,财务会计确认收入,预算会计则确认预算收入。这种处理方法,遵循可比性原则,能够与其他应收款的处理方法保持一致。双体系不存在差异。

2.预留质保金。政府会计主体购入大型设备或进行工程建设,在设备安装完成或工程完工时,大多数情况下会预留一部分质量保证金,如果保修期内未发生质量问题,则在保修期结束时支付质保金;如果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且销货单位或工程建设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维修,则经过双方协商可能少付或不付质保金。政府会计主体购入设备或接收完工工程项目时,财务会计按照确定的工程成本确认相关资产,按照预留的质保金确认负债,保修期满将不再支付的质保金冲减相关资产成本。预算会计则有两种可以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

(1)按照可比性原则,采用与财务会计其他应付款核算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即财务会计将预留的质保金计入资产成本;预算会计根据预留的质保金确认预算支出。这种做法虽然不符合收付实现制原则,但能够保持“其他应付款”科目口径的一致性,也与“其他应收款”科目的会计处理保持对等,双体系差异属于取得固定资产等形成的差异。

(2)按照可比性以及收付实现制原则,采用与财务会计应付账款核算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即财务会计将预留的质保金计入资产成本;预算会计不确认预算支出。在实际支付质保金时,预算会计确认预算支出。这种做法,应将预留的质保金通过“应付账款”或“长期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以保持“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科目口径的一致性,且符合预算会计收付实现制原则。

一般来说,质保金的数额较大,笔者建议,预算会计对于预留质保金应按照收付实现制及重要性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采用前述第二种方法,财务会计将一年以内支付的质保金通过“应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支付期超过一年的质保金通过“长期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预算会计在实际支付质保金时确认预算支出。

3.应付赔款。政府会计主体在基本确定应付赔款时,财务会计一方面确认费用,另一方面确认负债。预算会计则应按照可比性原则,采用与应收赔款相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即与财务会计同步确认预算支出。双体系不存在差异。

根据以上分析,将涉及其他应付款项目的双体系差异汇总如表14。

根据以上分析,将涉及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项目的双体系差异汇总如表15。

(七)涉及预提费用、预计负债项目的差异辨析

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均为政府会计主体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的需要未来支付而当期负担的费用,如预提的固定资产大修理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预计的保修费以及应付赔款等。

1.确认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政府会计主体确认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时,财务会计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确认负债的同时确认费用;预算会计则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未发生现金支出,不确认预算支出。双体系存在差异。

2.支付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政府会计主体实际支付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时,财务会计确认为负债减少;预算会计则确认预算支出。双体系存在差异。

根据以上分析,将涉及预提费用、预计负债项目的双体系差异汇总如表16。

(八)涉及长期应付款项目的差异辨析

长期应付款主要是指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及付款期超过一年的预留质保金。其中,付款期超过一年的预留质保金,前面已经加以说明,这里不再赘述。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政府会计主体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一般来说,金额较大,付款期较长,财务会计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同时确认资产和负债;预算会计则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尚未支付融资租赁费,不需要确认预算支出。双体系不存在差异。

财务会计一般原则范文2

关键词:企业 差异 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

税务会计,通常是指进行税务筹划、税金核算与纳税申报的一种会计系统。其是将财务会计当作基础,并随着财务会计的不断发展而产生并逐渐发展起来的。因此,可以说,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但又有着许多的不同点。在国外,其税务会计大多已经从财务会计中独立出来,有着一套独立的税务会计体系。我国在近几年来,随着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也逐渐呈现出分离的趋势。

一般说来,财务会计主要是为企业的管理者和出资人提供相应的信息,而税务会计则主要针对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应纳税额进行核算,从而反映出企业缴纳所得税的详细情况。我国当前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具体差异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核算的目的不同

税务会计主要针对企业的涉税活动来进行反映与核算,从而最大程度的保证纳税人可以依法纳税。换句话说,税务会计主要是为了使企业在最大化获取利益的同时,又符合国家的相关税收政策。至于财务会计,在日常工作中,则主要是记录与核算纳税人的业务,并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财务状况、现金流动以及主要经营成果等进行全面的反映。这一反映出来的结果通常会递交给企业的债权人、投资者以及企业的相关部门,从而为企业的经营决策以及国家的宏观调控提供有价值的和真实的信息。

二、核算的依据不同

一般情况下,财务会计在进行核算时,主要依据的是企业的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并按照这两者当中的程序与方法对会计核算进行组织,从而提供相关信息。但不可避免的是,会计人员大多会根据对当时情况的判断以及自身的理解,从而往往出现一些类似的经济业务有着多种表述方法的现象,从而导致会计结果也有所不同。但这是正常的,因为其恰恰体现了会计方法的灵活性,以及会计准则的弹性。但对于税务会计而言,其在进行核算时,主要依据的是相关的税收法规。他们会按照其中的规定对所得税额进行计算后,向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三、收支确认的标准与范围不同

对财务会计来说,为了客观全面的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反映,其会将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收支都按照业务性质计入会计账户中。但对于税务会计来说,则只需将税法规定的收支计入会计账户当中即可,从而作为纳税所得的形成要素;至于税法规定之外的收支事项,尽管可能是企业实际已经发生过的,也不能作为纳税所得的形成要素。另外,对于企业自产或者是自用的产品,在财务会计那里,一般都不会计入在收入当中,而是计入在相关支出当中;但在税务会计当中,则等同于对外销售。换而言之,税务会计对于财务会计的列支标准有着非常细致与严格的规定,就拿工资性支出来说,财务会计通常会将所有的工资和奖金等都计入企业经营成本当中来,但对于税务会计来说,如果企业的实际支出数超过了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则超出部分要作为纳税所得来进行计算。

四、处理会计事项的基础不同

通常情况下,会计处理主要有收付实现制以及权责发生制这两种原则。而对于财务会计来说,因为其强调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已经发生收入,所以在日常当中主要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换句话说,财务会计确认的收入并不一定和企业多出来的资金流入量相等,同理,其确认的费用自然也有可能不等于企业的资金流出量,因而其确认的企业各期利润也就不能看作是企业当前可以支配的净资金资源。而税务会计因为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且在主体上不强调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原则对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确定,因而在对项目规定征收细则的时候,往往采用现金收付制和权责发生制并用的办法进行会计处理。

五、原则的不同

财务会计一般采用稳健的原则,其只对可能发生的费用与损失进行预计,对于可能发生的收入则不关注。而税务会计则不预计未来的费用与损失,只确认实际上已经发生的情况。

六、受相关税法制约的程度不同

因为财务会计的核算依据是会计准则与企业的会计制度,因而在对纳税人的业务进行处理时,当某项业务的处理办法与国家税法的规定有差别时,财务会计可以不遵循税法的规定,完全按照真实以及公允等原则进行核算。但税务会计却截然相反,因为其核算的依据是国家税法与会计准则,且税务会计会依法对纳税人的会计行为进行规范,因而,当某项业务的处理办法和国家税法的规定有冲突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

总而言之,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有着一定的区别,但从二者的根源来看,其又有着统一的联系。因此,应该辩证的看待这种客观存在的差异,遵循二者自身的规律,积极从理论和方法上对它们进行完善,从而更好的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黄鸿平.浅谈税务会计的建立及与财务会计的区别和联系[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01)

[2]张帆.税务会计模式的比较与我国税务会计模式的选择[J]. China's Foreign Trade,2011(16)

[3]薛智慧,张颖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统分与信息披露的客观性[J].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02)

财务会计一般原则范文3

税务会计以财务会计为基础,财务会计中的基本前提有些也适用于税务会计,如会计分期、货币计量等。但由于税务会计有自己的特点,其基本前提也应有其特殊性。

1、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与财务会计的会计主体有密切联系,但不一定等同。会计主体是财务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处理的数据和提供的财务信息,被严格限制在一个特定的、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经营单位之内,典型的会计主体是企业。纳税主体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在某些垂直领导的行业,如铁路、银行,由铁道部、各总行集中纳税,其基层单位是会计主体,但不是纳税主体。又如,对稿酬征纳个人所得税时,其纳税人(即稿酬收入者)并非会计主体,而作为扣缴义务人的出版社或杂志社则成为这一纳税事项的会计主体。纳税主体作为代扣(或代收、付)代缴义务人时,纳税人与负税人是分开的。作为税务会计的一项基本前提,应侧重从会计主体的角度来理解和应用纳税主体。

2、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的前提意味着该企业个体将继续存在足够长的时间以实现其现在的承诺,如预期所得税在将来要继续缴纳。这是所得税税款递延、亏损前溯或后转以及暂时性差异能够存在并且能够使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跨期摊配的基础所在。以折旧为例,它意味着在缺乏相反证据的时候,人们总是假定该企业将在足够长的时间内为转回暂时性的纳税利益而经营并获得收益。

3、货币时间价值。

随着时间的推移,投入周转使用的资金价值将会发生增值,这种增值的能力或数额,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这一基本前提已经成为税收立法、税收征管的基点,因此,各个税种都明确规定了纳税义务的确认原则、纳税期限、缴库期等。它深刻地揭示了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目标之一——纳税最迟,也说明了所得税会计中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纳税调整的必要性。

4、纳税会计期间。

纳税会计期间亦称纳税年度,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选定的纳税年度,我国的纳税会计期间是指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纳税会计期间不等同于纳税期限,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纳税期限是日或月。如果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改组、合并、破产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限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各国纳税年度规定的具体起止时间有所不同,一般有日历年度、非日历年度、财政年度和营业年度。纳税人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确定,但必须符合税法规定的采用和改变纳税年度的办法,并且遵循税法中所作出的关于对不同企业组织形式、企业类型的各种限制性规定。

5、年度会计核算。

年度会计核算是税务会计中最基本的前提,即税制是建立在年度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某一特定业务的基础上。课税只针对某一特定纳税期间里发生的全部事项的净结果,而不考虑当期事项在后续年度中的可能结果如何,后续事项将在其发生的年度内考虑。比如在“所得税跨期摊配”中应用递延法时,由于强调原始递延税款差异对税额的影响而不强调转回差异对税额的影响,因此,它与未来税率没有关联性。当暂时性差异以后转回时,按暂时性差异产生时递延的同一数额调整所得税费用,从而使税务会计数据具有更多的可稽核性,以揭示税款分配的影响额。

二、税务会计的一般原则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密切相关,财务会计中的核算原则,大部分或墓本上也都适用于税务会计。但又因税务会计与税法的特定联系,税收理论和立法中的实际支付能力原则、公平税负原则、程序优先于实体原则等,也会非常明显地影响税务会计。税务会计上的特定原则可以归纳如下:

1、修正的应计制原则。

收付实现制(亦称现金制)突出地反映了税务会计的重要原则——现金流动原则。该原则是确保纳税人有能力支付应纳税款而使政府获取财政收入的基础。但由于现金制不符合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一般只适用于个人和不从事商品购销业务的中小企业的纳税申报。目前,大多数国家的税务当局都接受应计制原则。当它被用于税务会计时,与财务会计的应计制存在某些差异:第一,必须考虑支付能力原则,使得纳税人在最有能力支付时支付税款;第二,确定性的需要,使得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实现具有确定性;第三,保护政府财政税收收入。例如,在收入的确认上,应计制的税务会计由于在一定程度上被支付能力原则所覆盖而包含着一定的收付实现制的方法,而在费用的扣除上,财务会计采用稳健性原则列入的某些估计、预计费用,在税务会计中是不能够被接受的,后者强调“该经济行为已经发生”的限制条件,从而起到保护政府税收收入的目的。在美国税制中,有一条著名的定律,即克拉尼斯基定律。其墓本含义是:如果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方法致使收益立即得到确认,而费用永远得不到确认,税务当局可能会因所得税目的允许采用这种会计方法;如果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方法致使收益永远得不到确认,而费用立即得到确认,税务当局可能会因所得税目的不允许采用这种会计方法。由此可见,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2、与财务会计日常核算方法相一致原则。

由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密切关系,税务会计一般应遵循各项财务会计准则。只有当某一事项按会计准则、制度在财务会计报告日确认以后,才能确认该事项按税法规定确认的应纳税款;依据会计准则、制度在财务会计报告日尚未确认的事项可能影响到当日已确认的其他事项的最终应纳税款,但只有在根据会计准则、制度确认导致征税效应的事项之后,才能确认这些征税效应,这就是“与日常核算方法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包含:①对于已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全部事项的当期或递延税款,应确认为当期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②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计量某一事项的当期或递延应纳税款,以确定当期或未来年份应付或应退还的所得税金额;③为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不预期未来年份赚取的收益或发生的费用的应纳税款或已颁布税法或税率变更的未来执行情况。

3、划分营业收益与资本收益原则。

这两种收益具有不同的来源和担负着不同的纳税责任,在税务会计中应严格区分。营业收益是指企业通过其经常性的主要经营活动而获得的收入,其内容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两个部分,其税额的课征标准一般按正常税率计征。资本收益是指在出售或交换税法规定的资本资产时所得的利益(如投资收益、出售或交换有价证券的收益等),一般包括纳税人除应收款项、存货、经营中使用的地产和应折旧资产、某些政府债券,以及除文学和其他艺术作品的版权以外的资产。资本收益的课税标准具有许多不同于营业收益的特殊规定。因此,为了正确地计算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就应该有划分两种收益的原则和具体的划分标准。这一原则在美、英等国的所得税会计中有非常详尽的规定,我国在这方面有待明确。

4、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财务会计的一般规范。将其应用于所得税会计,便成为支持“所得税跨期摊配”的重要指导思想。将所得税视为一种费用的观点意味着,如果所得税符合确认与计量这两个标准,则应计会计对于费用就是适宜的。应用应计会计和与之相联系的配比原则,就意味着要根据该会计期间内为会计目的所报告的收入和费用来确定所得税费用,而不考虑为纳税目的所确认的收入和费用的时间性。也就是说,所得税费用与导致纳税义务的税前会计收益相配比(在同期报告),而不管税款支付的时间性。这样,由于所得税费用随同相关的会计收益在同一期间确认,从配比原则的两个特征--时间一致性和因果性来看,所得税的跨期摊配方法也符合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原则。

5、确定性原则。

确定性原则是指在所得税会计处理过程中,按所得税法的规定,在纳税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实现上应具有确定性的特点,这一原则具体体现在递延法的处理中。在递延法下,当初的所得税税率是可确证的,递延所得税是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历史交易事项造成的结果。按当初税率报告递延所得税,符合会计是以历史成本为基础报告绝大部分经济事项的特点,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信性。这一原则也用于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凡税前扣除的费用,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6、可预知性原则。

可预知性原则是支持并规范“债务法”的原则。债务法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确认模式,是基于这样的前提:根据会计准则编制的资产负债表,所报告的资产和负债金额将分别收回或清偿。因此,未来年份应税收益只在逆转差异的限度内才被认可,即未来年份的应税收益仅仅受本年暂时性差异的影响,而不预期未来年份赚取的收益或发生的费用。将可预知性原则应用于所得税会计处理,提高了对企业未来现金流量、流动性和财务弹性的预测价值。因此,在该原则下,支持并规范的债务法被越来越广泛地采用。

财务会计一般原则范文4

一、财务会计准则在美国的产生与发展以及带来的启示

 

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到目前为止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理论体系,它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时期,至今为止已经有将近七十多年的发展历程。首先,在1938年~1959年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成立,说明会计原则、程序和会计名词,研究的公报比较侧重与会计实务。但是它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那时期的美国会计程序委员会并没有一定的系统研究和理论的支持,它所的一些公报也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并不成熟;而且当时的委员会权威性还不够,并没有像现在有一定的权威性,再者,当时的委员会所的公报还存在过分的多样化;其次,在1959年~1973年,美国的会计原则委员会成立,它的工作内容主要是通过意见书说明会计原则及程序,从而增加它的权威性和强制力,同样,当时的会计原则委员会也有一定的缺陷:它忽视了会计理论研究,一味的强调会计实务,缺乏理论框架,因此,会计原则委员会也无法适应经济环境和外部压力。最后,从1973年至今,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成立,也就是我们现在熟知的FASB,它的主要内容相对于前两者来说有一定的优势,也适合现在的会计发展要求,它的主要工作是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对准则进行解释,并且技术公报。相比前两者来说,它也存在缺陷:即现在FASB的准则过细,由此带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它的准则对日常活动所出现的新的业务的适应性比较差。

 

对于美国来说,美国会计准则所解决的重大问题则是:在理论方面,它解决了会计的核心概念及其逻辑关系,在准则的自身方面解决了它制定准则的方式、内容含量、政治化。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的发展对于美国会计自身以及其他国家,包括我国的会计发展,都有一定的启示。在会计发展的过程中,会计准则的产生和发展与社会经济环境密切相关,会计准则反映一定的会计理论研究水平,会计准则受到各种利益相关方的高度关注,而且,会计准则是不断修正和发展的。

 

二、会计准则的性质

 

(一)会计准则是一种技术手段

 

一些学者认为会计准则是一种技术手段,持这种观点的学者首先认为会计准则本身必须是有序、系统的,而且要内在一致,应该与可观察的客观现实相吻合,并不受个人的左右,在立场上通常是无偏见的。对于这种认识,学者们所具备的思想特点通常表现为首先认为会计本身是一种技术手段;其次,对不同的概念进行界定,演绎或者归纳具体的内容,最后认为存在一些最基本、最核心的概念。

 

既然认为财务会计是一种技术,就要达到完善,但是现实是不可能的,各国的会计组织不一致,是有一定的差异。再者,按这种观点,在准则的研究中主要解决的是财务。

 

(二)经济后果观

 

持经济后果观的学者们所持有的立场是,认为会计准则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准则本身是一种约束或者规范,背后隐藏经济利益,经济后果观的表现是会计信息影响了各利益相关方,其结果是一部分收益而另一部分人则会受损,他们所体现出的思想特征是按这种立场认为,单纯追求完善的准则是不现实的,恰当的思路应该是寻求一种经济后果最公平合理的会计准则。对于这种观点的评价,一般认为由于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因此最完善的准则并不代表最公允的后果,因此,准则制定应当是就事论事,而并不能一概而论。对此,他们所作出的提议则是,在制定准则的同时,它还要充分考虑各方的利益,回避一套完善的概念框架。

 

三、我国会计准则的现状分析

 

我国的会计准则类似于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一般包括会计目标、会计假设、会计基本原则、会计基本概念以及财务报表,我国的会计基本原则类似于美国FASB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我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制定开始是在建国以后,在建国以后—1992年,我国并没有会计准则,那个时期对会计进行规范的只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992年~2006年,在这一时期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存,2006年我国了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同时废止国家的统一制度,在2006年以后我国的会计准则不断自定,不断的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

 

我国财务会计准则所具备的特征,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主要是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不断趋同,适应了会计发展的大趋势,现阶段我国的财务会计准则不断关注的是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为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提供一定的信息基础,并且由原来的计量属性引入了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使各资产和负债的计量适应现实的发展,关注日常经营活动的交易实质,体现出报表的公允真实。

 

具体来说,我国财务会计准则接受了国际上都比较认同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同时还在财务会计目标上明确了目标,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采用了决策有用观点,体现了一定的投资人的重要性,对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提出了一定的概念,有了一定的规范性,对会计职业判断的空间也有了一定的扩展,进一步来说对会计工作的权衡观也有提高。其次,在报表体系的构建上面也确立了以资产负债表为核心的报表体系;最后,我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在会计要素方面借鉴引入了西方国家的做法,并且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在会计要素的范围上有了极大的丰富,其中,我们国家的改进方法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我国的会计要素接受了西方国家的十要素观点,另一个则是采用了国际上通行的以未来经济利益定义要素的方法。最后来说,我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在会计计量属性上,形成了会计计量属性多种并存,但是以公允价值为核心逐渐转向价值的计量。

财务会计一般原则范文5

摘要:由于税务会计要以税法为导向,因此,体现税收原则的税收核算原则也就是税务会计原则。税务会计原则一般都隐含在税法中,它虽然远远不如(财务)会计原则那么明确、那么公认,但其刚性、其硬度,却要明显高于(财务)会计原则,纳税人一旦违反,就要受到税法等相关法律的惩处。文章对由税法主导的税务会计原则与投资人导向的财务会计原则进行了比较,从中可见两者的差异 及其产生的原因。研究税务会计原则与财务会计原则的差异,旨在探讨如何构建符合国际化发展趋势的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模式。

关键词:比较;税务会计;会计原则;财务会计;会计原则

Abstract: Because tax accounting must take the tax law as the guidance, therefore, manifests the tax revenue principle the tax revenue calculation principle is also tax accounting the principle. Tax accounting the principle conceals generally in the tax law, although it was inferior by far (finance) accountant the principle that is clear, that recognizes, but its rigidity, its degree of hardness, actually must be higher than (finance) obviously accountant the principle, once the taxpayer violates, must receive the tax law and so on related law the punishment. The article to financial inventory accounting who the principle and the investor guided by tax law leadership's tax accounting the principle has carried on the comparison, obviously both's difference and produced reason. Research tax accounting the principle and financial inventory accounting is the principle difference, how for the purpose of discussing constructs conforms to internationalization trend of development tax accounting and financial inventory accounting's relational scheme. key word: Compared with; Tax accounting; Accountant principle; Financial inventory accounting; Accountant principle 前言对《会计法》中的问题探讨

会计的三种收益观研究

财务会计一般原则范文6

1.财务会计

财务会计于20世纪30年代在传统会计的基础上有了很大发展。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导致了财务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与提供者的分离。为了保证信息的可靠与公正,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必须对会计信息产生的过程进行规范,由此形成了规范会计理论。在规范会计理论的指导下,各国相应制定了规范会计实务操作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假设、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和权责发生制等。但是,客观经济环境对这些假设和原则提出了全面的挑战。然而,这些原则和假设是现代财务会计的基石,它们的动摇势必影响到财务会计这门学科的存在。

2.财务会计概念结构

财务会计概念结构一般不直接规范会计实务,因此,它作为普遍运用的理论框架似应高于会计准则。但是,其概念结构不够具体,在可操作方面不如会计准则。它所描绘的是一组概念,这些概念必须贯穿到并统驭着所有的准则,从而对财务会计的程序与方法起着普遍的规范作用。所以,在概念结构的文件中要有一致的看法,不能等同于学术著作,反映不同的观点或体现百家争鸣。我们可以看出,财务会计的局限性与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约束有关,如资产要素的定义,美国FASB的定义是指某一特定主体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而获得或控制的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这个定义没有指出对未来经济利益如何计量;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的定义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这个定义虽指出货币计量,但并未回答如何计量,是对资产形成过程的计量,还是对资产未来潜能的计量?又如,两个重要的信息质量特征相关性和可靠性,理想的情况是二者都要保证,但当二者发生矛盾时,哪个更为重要?因此,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内容直接影响到最终的会计信息。

3.会计基本理论

再深入一步,我们会发现,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研究是受制于会计基本理论问题的。会计基本理论的内容是会计学科最基本的理论问题,它构成会计学科最基本的框架,会计的本质、对象、职能、属性等,这些基本问题和财务会计概念结构的内容有着一定的联系,有的甚至是一一对应的,从另一方面来讲,概念结构是会计基本理论内容的具体化。如,会计本质和社会环境的研究确定了会计基本前提;会计职能对应会计的目标;会计对象规定了会计要素等。通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将财务会计实践中碰到的问题,用脱衣法层层追溯到会计基本理论问题。透过现象,我们注意到我们忽视了会计基本理论的研究。对会计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认识不足或者存在很大差异,用含糊不清或者有争议的概念去指导会计实践,难免会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

二、如何建立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

中国会计学会提出的我国会计理论建设的目标模式是: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介绍和引进大量西方市场经济环境下的会计理论,目的是为了消化和吸收其精华,结合我国会计实践,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我认为,这种理论应在研究方法、研究风格和理论内容三个方面体现中国特色。

1.研究方法

和其它经济学科一样,会计理论的研究方法也包括三个层次:方法论、基本方法和具体方法。我国会计理论研究应以哲学为方法论基石,这与西方会计理论研究的哲学背景有着根本的区别。西方会计理论家奉行实用主义哲学,倡导有用即真理的务实精神。哲学的本质在于物质的运动性、矛盾性和实践第一的观点。根据实践第一的观点,中国会计理论的特色应来自于中国会计实践的特殊性。中国会计实践是中国经济实践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微观经济(管理)理论是宏观经济(管理)理论的基础,宏观经济(管理)理论是微观经济(管理)理论的指导。会计学属微观经济(管理)学的内容,这也是为什么当前会计学研究向经济学(管理学)寻求指导的重要原因。

对于会计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西方会计理论界做出了较大的贡献,尝试了许多方法来研究会计问题,总括起来有逻辑的研究方法(归纳法、演绎法)、历史的研究方法、实证的研究方法、数学的研究方法、经济的研究方法、三论(信息论、系统论、控制论)的研究方法等。西方会计学界在研究方法的应用上走过了一条由归纳法演绎法实证法的道路,目前,实证法正方兴未艾。西方在基本方法的使用上往往走极端,采用一种方法而否认另一种方法,没有看到各种方法都有优点和局限性,它们之间存在互补性。因此,中国会计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应强调各种方法的综合运用和互补。

2.研究风格

研究风格主要指理论的研究起点和研究路径,这与研究者的文化背景和社会环境密切相关。关于会计理论的研究起点,理论界存在着几种不同的观点,有本质起点论、对象起点论、环境起点论、目标起点论等,如何看待这些观点,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美国的会计理论研究从假设原则准则模式转向目标质量特征要素的确认、计量与报告模式的原因何在?作为理论研究的起点,应该具备什么条件?理论研究的起点是否应和理论表述的起点相一致?这些问题需要我国会计界作进一步探讨。

关于会计理论研究途径,中西会计理论学界存在着较大的区别。西方的会计研究往往从具体开始,强调表面上的实,而我国的会计研究往往从一般开始,强调本。然而,具体与一般不是对立的,而是辨证统一。由具体到一般,再由一般上升到理论上的具体,才是完整地把握事物的正确思路,也应是中国会计理论研究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