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防火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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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防火制度

建筑工地防火制度范文1

【关键词】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全国各地新建建筑犹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各种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遍布各地。然而建筑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建设管理者和施工操作人员的火灾防范意识难以跟上快速发展的建筑工程步伐,这一问题在北方严寒地区尤为突出,一些建筑行业为了在相对短暂的施工期短完成建设周期长的工程,不惜在冬季继续坚持施工,带来了很大的在建工程火灾隐患。

一、在建筑工地火灾隐患及特点

1.易燃可燃材料多,导致火灾隐患的增加

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基本都存在大型设备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所必需的易燃液体、气体。若在冬天施工,则还存在大量的生活取暖燃料。与此同时,施工现场还集聚了诸如油毡纸、汽油、木制脚手架、松香水、模板、沥青、装修用的化纤材料、板材以及工程遗留的锯末、废刨花等易燃、可燃材料。以上这些物质都存在导致火灾发生的潜在危险,而有些工地因为场地的现在,难以满足建筑材料跺与垛之间以及棚屋之间安全防火所需的距离,如果遭遇火灾发生,财物损失甚至人员伤亡在所难免。

2.施工现场用火、用电量大,极易发生火灾

建筑工地现场金属架构,金属管道的分割与连接,以及工程内外部装修等不可避免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违章用电、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等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建筑工地烧水、煮饭、冬季取暖使用的明火大量存在。有些工地不根据用电设备功率大小选择相应的电线规格,任意增加用电设备,容易形成电线负荷过载而发热起火;这些明火作业时引发火灾的罪魁祸首,作业产生的火花飞溅、散落,极易引燃施工现场的可燃材料,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

3.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多,人员复杂,且流动性强。大多数建筑工人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未参加过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有的甚至连火警电话都不知道,消防知识贫乏,安全意识淡薄,缺乏防火和逃生意识,甚至有些让无证电工、焊工等操作人员上岗,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私自拉接电线较为普遍,用火用电也较随意,不懂国家法律、法规,技术单一,顾此失彼的现象较为严重。有些工人在休息期间,在工地内吸烟,烟头一旦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

4.发生火灾事故,扑救难度大

建筑工地通常需搭建一些工地配套的生活和仓储用房,如员工宿舍、工人休息室、场地办公室、仓库等,由于场地的局限性,通常都毗邻建造,成一字型排开,工人生活用房与危险物品库房之间没有足够的防火间距,火灾时,易造成火势的蔓延。且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多,受施工场地限制,施工单位往往将建筑材料随意堆放,没有留出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有些施工现场虽然设置了临时消防通道,但通道内堆满了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通行,人员的逃生路线受阻。影响了火灾的扑救,严重威胁工人的生命安全。建筑工地防火设施的配备明显滞后于工程建设,灭火器材配备不齐全,消防水源不充足。有些施工现场虽配置了灭火器,但是型号不对;有些施工单位为防止灭火器丢失、损坏,不是锁起来就是固定在某个位置,致使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使用灭火器材,极易造成望火兴叹的局面。

二、加强建筑工地火灾防控的消防安全措施

1.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

一方面是针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施工单位可根

据工地防火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黑板报、墙报、标语、横幅、广播、集中开会学习、对消防安全知识、消防器材使用和逃生自救等方面的进行宣传和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尤其是要加强对用火、用电等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必要时,可选择部分文化素质高的人员担当消防志愿者,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经常性的对工地管理人员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及灭火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强化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关键在于施工单位,因此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成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组织,负责制定施工工地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灭火、疏散应急处置预案;负责建筑工地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组织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演练;负责施工工地灭火器材配备和维护保养。

3.选用不燃或难燃的外墙保温材料,加强施工现场可燃材料的管理

外墙保温材料应使用难燃或不燃材料,多起建筑工地火灾均由外墙保温材料而导致火势的迅速扩大蔓延,因此对外强保温材料要进行防火处理。目前国内使用的保温材料均为泡沫板,其具有价格低廉、保温性好,不宜老化、容易切割等优点,但由于泡沫板属于易燃材料,在施工过程中极易引发火灾造成整体燃烧,因此,外墙保温材料必须选用难燃或不燃材料。易燃可燃物品应放置达到一定耐火等级的独立区域内,并严格堆放区域的用火用电管理。在建工程对可燃装修、装饰材料使用量大、堆放时间长,且动火用电频繁,稍不注意就可能引燃可燃装修、装饰材料引发火灾。因此加强对易燃可燃物品的管理十分重要。

建筑工地防火制度范文2

关键词 建筑;消防;思考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75-0086-02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深入发展,建筑行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的防火管理也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特别是大型重要项目的建筑施工工地,更是消防监督工作的重点。

1 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原因分析

1)在建工地临时性建筑较多存在火灾隐患。由于建筑工地的特殊性和时限性,工地上的建筑除了规划建筑外,其余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办公、住宿建筑皆为辅的临时建筑,且一般在主体建筑完成后将被拆除,大部分的建设单位为减少投资成本,基本上采用搭建临时建筑的方法解决。

(1)工地的临时工棚采用的大都是金属面聚氯乙烯泡沫夹层板,此类建筑材料的使用使得临时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一旦发生火灾,建筑物在极短时间内失去整体强度,容易发生坍塌。由于此类材料遇明火易引起火灾,而建筑施工前期所需塑料蓬布安全网毛毡、木材壳子板竹排草毯油漆及施工人员工棚内被褥等多为易燃可燃物品,有些可燃物堆积在房屋边缘,紧邻周围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引起蔓延,造成大的火灾损失;

(2)建筑工地未按要求设置临时水源。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建筑工地未及时设置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特别是一些高层建筑施工时未及时按要求设置临时水源,对工地周边的池塘、湖泊、市政消火栓等天然水源的清理、维护不到位。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不能第一时间保障消防供水,容易使火灾扩大蔓延酿成大事故;

(3)用火用电违章作业,电器设备质量不合格、电线私拉乱扯等现象严重存在电气火灾隐患。大部分临时建筑物内电器设备在采购、敷设、安装时都没有按照规定进行严格把关。部分临时建筑内居住的工人为了用电方便,存在有擅自拉接电线和安装插座、使用较大功率电器,同时,建筑工地上为了加快工程进度长时间使用碘钨灯等大功率电器等现象,给临时建筑带来了较大的火灾隐患,容易因短路、过负荷、接触不良等引发带电设备火灾事故;

2)施工作业管理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现象时有存在。在检查中发现多数在建工程实行总承包制度,在实际施工中存在许多分包施工队伍,因而在逐级消防管理中往往存在越级、脱节现象,在抓落实、抓管理的过程中往往出现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只顾施工进度和工期,忽视消防安全,留下火灾隐患。近年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火灾事故,暴露出来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安全意识差,管理不到位;二是对特殊材料、周围环境、遗留火种的监管不力。三是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不强;

3)施工人员素质较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建筑施工工地人员多为民工,人员组成复杂,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这些人为因素的存在直接导致了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2 加强建筑工地施工过程中消防管理工作的对策和措施

由于建筑工地的其特殊性,在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应切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形成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消除管理过程中脱节和漏洞,规范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工程建设消防安全。

1)加强组织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筑工地的防火工作必须强调领导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工地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人员至上而下,制定措施,落实人员,明确分工,细化责任,逐级负责,把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真正落到实处。总承包单位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分包队伍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分包单位要有制约机制,要克服只抓工程质量和进度,不抓消防安全的错误思想,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分包单位应明确对施工现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将消防安全纳入安全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加强对施工现场电源、火源的管理;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在日常消防监督管理中,要从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两个方面着手。要从源头把关规范临时建筑物的搭建。消防部门应在建设工程的许可过程中,对临时建筑的搭建提出合理、适当的消防工作建议;

3)加强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临时消防设施主要包括室内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灭火器。临时消防设施可尽最大可能利用既有水源。同时考虑到成本问题,消防水源可尽量选用天然水源,市政消火栓,周围建筑或自身消防水池,实在无法解决的,再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水池;

4)加强工地防火安全管理。首先要进行严格的功能分区:在建工地施工现场功能众多、布局复杂,既有施工操作场地、原辅材料堆场、仓库,又有办公区、生活用房等辅助设施。施工中油漆、装饰、涂装、电焊等高危作业,都极易引发火灾。必须将施工现场的固定动火作业、易燃易爆材料存放、易燃废品集中站等高火灾危险性场所和临时办公区、生活区等场所进行区域划分,以减少火灾发生概率;其次必须保证消防车道的畅通。在工程施工时同步建设消防车道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十分重要;最后需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开展针对性的检查;此外,在施工中有专职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巡检,并配备相应的移动式灭火器材;在施工人员住宿区域,要加强对电器线路的安全检查,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和违章使用电情况的发生。

5)加强教育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对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进行集中授课、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宣传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火灾的一般规律、特殊工种作业消防安全、灭火器材的使用以及初期火灾的处置和报警等等,以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参考文献

[1]刘孝君.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J].职业技术,2007(8).

建筑工地防火制度范文3

【关键词】特点危险性;原因分析;措施对策

一、引言

当前,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建筑业、地产业呈跨跃式发展,达到了空前的高涨,形势喜人,但是万事万物都是辩证存在的,有一利必有一弊,在消防工作中就存在着这样的问题,近年来,重特大火灾中建筑火灾所占较大的比例,然而,当前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初级阶段,全国范围内建筑工地面广、量多、大量农民工的涌入、工人素质的参差不齐,建筑工棚的火灾危险性等,这些和当前的建筑防火工作还有很多不合时宜之处,如何大力控制和防止火灾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和人员伤亡越来越受社会关注,也是构建合谐社会的消防主题,建筑工地防火又是保证其基本建设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涉及面广,项目繁多,情况复杂。尤其是建筑工棚的防火安全工作,如果放松了管理,那将有可能使刚建起来的厂房、楼房毁于一旦,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同时,又严重影响了社会及家庭的和谐。如2005年1月5日凌晨,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一建筑工地民工工棚发生火灾,燃烧面积达200多平方米,有6人在火灾中丧生,经济损失2000多元。经查这起火灾是民工在工棚内取暖用的火炉无人看管,结果烤燃附近的草帘子等可燃物引起的。相关三名管理人涉嫌重大火灾事故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例充分说明了建筑工棚的火灾危险性和如何预防的重要性,对此我们要防危杜渐,认真研究。彻实把建筑工棚的防火工作抓起来,不能掉以轻心。

二、引起建筑工棚火灾的原因

建筑工棚起火致灾因素繁多,简要分析如下:人的因素:

1、民工缺乏防火常识,造成火源失控。有时随便吸烟、用火,在无防火监护措施的情况下,在工棚及可燃材料周围进行焊接切割作业,高温焊渣引起可燃物燃烧;还有的在距离工棚及其它易燃建筑防火安全间距不足的情况下,喷涂易燃涂料、沥青时,未等易燃蒸气挥发掉,便进行作业,引起火灾。

2、违章取暖疏忽大意引发火灾,冬季春季取暖,如使用电炉子用后未关闭电源造成火灾的发生。

3、用火不慎,吸烟乱丢烟头,蜡烛等明火照明不慎等。

4、乞丐、精神病、恶意报复滋事者等放火。物的因素:

1、工棚内外电气设备不符合消防用电要求,存有乱接乱拉临时线路。

2、工棚内外未按消防要求设置、储存物品,稍有疏忽,极易引起火灾。象喷灯、汽油、油漆、乙炔瓶、氧气瓶、等是极易造成引发火灾的可燃物和助燃物,有的材料极易被引燃,有的材料受潮或长时间堆放后,还易发生自燃。

三、建筑工棚火灾的预防措施及对策

(一)组织建设、责任落实方面

1、对于实行总承包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要全面负责消防工作,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与分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工作责任,明确各级防火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消防监督工作(包括组织和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的工作),狠抓上述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2、加强消防监督同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和基层派出所要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督促其尽快依法整改,有必要的召集有关人员负责人会议,提高施工队伍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及全体民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水平。

3、确实成立义务消防组织,保护和完善消防设施。

建筑工地要切实按照消防部门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项目开工前,应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明确岗位防火安全措施和职责。同时定期开展内部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纠正消防违规行为,确保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正常使用,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要在工棚内自备水桶装满水,以备生活用水同时供消防灭火使用。

(二)预防措施方面

1、积极采用防火分隔,提高工棚耐火程度的技术措施,改善建筑工地工棚的防火条件。

2、工棚的搭建要按照公安部工棚防火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批,严禁在工棚密集区内设置价值较高的重要物资和设备仓库。现有在工棚密集区的物资和设备仓库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搬迁,或修筑简易的防火分隔墙。新搭建的工棚,外部靠道路一面的壁墙,应用简易砖墙。现有的工棚区,凡是用竹笪或沥青纸作外壁的,应改用夹板、纤维板等材料、或涂泥浆、抹灰等防火处理,提高耐火程度。

3、临时工棚的搭建材料应是不燃性难燃性材料。搭建在甲。乙类厂房。库房附近的,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临时工棚如作为建筑工地或工厂临时件生产车间时,必须选择环境良好的地方,并不得在棚内动用明火、使用化学危险品等,搭建时应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同意。工棚的面积一般不应超过100平方米,如确因生产需要,可根据环境条件和建筑结构的实际情况,由当地消防监督机构予以确定,搭建中不应影响本单位的消防通道和防人间距。使用中应规定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到期应自动拆除,如因生产需要保留的,则应改善工棚的防火条件,改建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永久性建筑,并应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同意。

4、组织施工设计时,应将施工现场工棚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一并结合考虑。施工现场的道路,夜间应有照明设备;在高压架空电线下面不要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材料。

5、施工现场工棚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区;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要注意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设置在其它区域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各区域问应留有一定的防火间距。

6、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必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畅通无阻,其宽度不应小于3.5米。建筑工地要设有足够的消防水源,要求消防给水管道、蓄水池等布置合理,使用方便。施工现场的消防水池,要设置在消防车能驶人的地点。

7、临时食堂、宿舍的规划和搭建,要符合防火要求。各临时建筑物之间留出一定的防火间距,特别应注意要把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临时仓库设置在远离临时生活区和永久性工程的地带。一些临时性公共建筑(如商店。食堂、俱乐部等)要设置有利于人员疏散的门和通道,配置适当种类和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四、结束语

消防安全工作重如泰山,是大力倡导构建和谐社会所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贯穿到消防工作中,那就更要对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场所下功夫检查,所以对民工的居住环境的安全检查也是不可掉以轻心,而在建筑工地检查方面就要对工棚检查上下功夫,以此作为建筑工地消防监督检查的中心,全面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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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防火制度范文4

关键词:在建高层建筑 火灾危险性 火灾扑救

0 引言

随着经济迅猛发展,现代化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由于土地资源的紧缺,高层建筑成为了城市建筑的趋势,而高层建筑建设工期长、各方监管不到位,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大,因此,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防控就成为了当今消防工作的一个难题。但是对高层建筑在建施工工地火灾却未能引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近年来,在建高层建筑工地火灾不断发生,成灾率高,经济损失大。透过这些在建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加强对在建高层建筑火灾危险性及防控对策的分析研究显得十分重要。

1 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一是可燃物多。在建高层建筑工地临时建筑较多,如仓库、工棚等,这些建筑大部分采用竹子、木材、油毡等可燃易燃材料搭建;在建高层建筑周围的防护网、施工的脚手架等大多用可燃材料做成;因施工需要,施工楼层存放大量油毡、木料、模板、油漆、装修材料,存放物杂乱无章,且多为可燃易燃物品,为火灾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只要接触明火等火源,就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二是建筑施工用电、用气、用火量大。在建高层建筑的各类施工机器、电焊、氧切割等作业都需要大量的电、气,而施工现场的设施往往不按照规范设计、安装,不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临时的电气线路布线过多、过乱,很容易引起用电过载或者电线短路,从而引起火灾事故。三是消防设施不完善。由于在建高层建筑本身的消防设施未建成,建筑内部的自动报警、自动喷淋和消火栓等预警设施、消防设施不完善,使初期火情不易被察觉,不能及时控制火灾蔓延,缺水成了最大问题,给消防员内攻近战带来极大的困难,从而延误扑救的有利时机。同时,由于正在施工,建筑内部未进行防火分割,楼梯间、门窗洞、电梯井、各类管道井等未封堵,空气水平、垂直流通迅速,烟囱效应明显。四是在建高层建筑工地环境复杂。由于在建高层建筑作业施工面大,建筑材料堆垛多,建筑内部情况复杂,堵塞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在第一时间靠近火场,影响灭火战斗展开,不利于扑救初起火灾。五是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管理混乱。施工单位往往将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区混建在一起,很多工人住宿在施工现场旁边或内部,施工单位没有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制定相应的灭火、疏散预案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演练,许多工地电焊、电工等特种工操作人员缺乏专业培训,不少人是无证上岗,施工时操作不规范,用火用电现场不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设施,电焊作业产生的火花、灼热熔珠四处飞溅散落,相当一部分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为了方便,往往就地烧火做饭,甚至烧木材取暖,乱扔烟头等火源,非常容易引起可燃物燃烧,酿成火灾事故。

2 在建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

在建高层建筑的建筑特点既有一般高层建筑的共性,又有其特殊性。一是烟、火蔓延途径多,由于无防火、防烟分隔,电梯井、管道井等未封堵,火灾极易蔓延,飞火从高处散落,引燃防护网和地面的建筑材料,容易形成立体火灾,消防人员难以堵截。二是内部情况复杂,人员疏散难度大。在建高层楼梯无扶手、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楼面孔洞多,电梯井道口无护栏,楼面穿管预排的凸出物多,现场堆放着各种建材杂乱无章,外围脚手架和防护物多为可燃物,如果发生火灾,容易垮塌,无论是对施工人员还是消防营救人员,疏散和搜救的难度都非常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三是消防部队灭火难度大。在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通道狭窄,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房屋、棚屋之间,建筑材料垛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消防车难于接近起火点;内部情况复杂,难以掌握内部情况,缺少应急照明设施,消防人员不能及时到达着火层,战斗展开困难。四是消防供水很难保证。由于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现场周围环境复杂,加上建筑内部未建成开通自动消防设施,消防用水匮乏,内攻时水压、水量无法满足灭火需要。

3 防控在建高层建筑火灾的措施

3.1 严格把好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关。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按照《消防法》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规,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工作制度,依法落实消防设计审核技术复核、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消防审核验收意见集体会审、疑难问题专家论证等工作措施,提高建筑工程消防行政许可的质效,强化高层建筑落实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源头把关。公安消防部门与建设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对高层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在对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保障安全的具体措施进行审查,施工现场应具备以下消防安全条件:一是施工现场要设置消防通道,建筑工地要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和作业要求,建筑内应在楼梯间、出入口设置醒目标志和应急照明,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规范材料堆放,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二是施工现场要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应当在建设工地设置室外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充足的管网压力和流量。根据在建工程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消防干管设置水泵接合器,满足施工现场火灾扑救的消防供水要求。三是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和在建高层建筑的各个楼层应配置适当数量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沙袋等消防器材。四是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区和材料区应当分开设置,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保持安全距离,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对不具备条件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以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3.2 加强建设过程主体管控,及时发现并清除建筑火灾隐患。针对高层建筑的高火灾风险,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在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承建单位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施工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防火巡查落实情况等;并且要深入开展在建工程建设消防质量、消防产品等专项监督检查,对于不满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条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要依法督促整改。推行施工单位消防质量信誉监管,强化建筑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质量责任意识,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建设、施工等行为,强力监督各消防质量责任主体在高层建筑建设过程中认真落实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需要进行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有具体防火防爆措施;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严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防火部位,实施防火巡查制度严格管理。通过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建设消防质量,降低高层建筑火灾风险。

3.3 强化社会消防宣传培训,增强业主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能力。公安消防部门应结合消防宣传和社会化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对消防法规、建筑火灾预防及消防安全管理知识的宣传及培训力度,培训施工单位各个岗位人员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等,通过教育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增强在建高层建筑权属、物业管理和使用业主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教育引导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落实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最大限度地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3.4 加强在建高层建筑初期火灾扑救和实战演练。在建高层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的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演练,公安消防部门应对施工单位消防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进行指导,切实提高施工人员及时报警、扑灭初期火灾和自救逃生能力。针对在建高层建筑消防监督、作战预案制定和演练不足的薄弱环节,公安消防部门要实行防消联勤制度,战训部门、执勤中队和防火监督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在建高层建筑熟悉,通过熟悉建筑内部结构和周边环境,制定在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同时强化技战术研究,解决初战控火、抢救人员、强攻近战、火场供水、消防设施应用、安全防护等方面的问题,用科技的方法和手段,研究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对辖区高层建筑可能发生的火灾等灾害事故,制定完善针对性较强的作战力量出动编成,结合灭火救援行动的各个环节,开展破拆、救生、供水、通信等战术操法训练和灭火救援实地实战演练,掌握灭火救援的主动权。

4 结语

总之,预防和扑救高层建筑火灾还是当今的一个消防难题,在建高层建筑的预防工作,必须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针对在建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特点,立足自防自救,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从源头上预防火灾,做到防患于未然。

参考文献

建筑工地防火制度范文5

关键词: 施工现场火灾 防火对策

中图分类号:TU731.1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加快,建筑工程项目不断增多,建筑工地众多而繁忙,加上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不断出现并被广泛应用,尤其建筑节能保温材料的大量使用,建筑施工现场出现了大量的火灾隐患,如不加以监督整改,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给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危害。近几年,国内外发生多起建筑工地因施工不慎引起的火灾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因此,强化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消除潜在的火险隐患, 已迫在眉睫。现笔者就建筑工地的火灾隐患、成因及预防对策浅谈如下:

一、建筑工地的火灾隐患及其成因

(一)建筑物密集且耐火等级低,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灾蔓延速度快。

由于受施工现场局限性的影响,多数施工现场内的办公室、员工休息室、职工宿舍、仓库等建筑相互毗邻,或者成“一”字型排列,并且这些建筑大多为临时性,结构简易,且耐火等级多为三、四级。另外,一些职工宿舍与重要仓库和危险品库房相互毗连,甚至临时建筑物相互间隔仅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进行分隔,加之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二)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一是施工现场随意存放大量易燃可燃材料。一些建筑工地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堵塞了消防车道;在已建成的建筑物外侧采用的脚手架和安全防护物未及时拆除,占用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更有些工地未划分明火作业区,不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擅自在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实施明火作业,导致火灾发生的机率增大。

二是用电量大、电气线路铺设不规范。随着当前施工机械化水平的提高,施工现场机械化操作和用电量大幅度增加,临时性用电多,安装极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现象严重,特别是在工人宿舍和食堂,电线接头随处可见,由于电线移动频繁,致使绝缘层破损较厉害,易引起短路引起火灾,更为严重的是许多配电箱随意安装在可燃木制构件上。

三是违章使用明火的现象普遍。施工期间,部分电焊、气焊工作人员无证上岗,频繁使用电刨、电锯、切割机、电焊等,且保护措施缺乏,有的存在边营业边施工现象。施工、住宿人员用火用电等管理不严,在现场使用火炉、液化石油气等生活用火设施较多,存在极大火灾隐患。

三是忽略烟头等火源管理,忽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忽视意外火灾。

(三)不按施工图纸和消防要求进行施工,随意降低防火技术标准。

少数建筑工程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施工;有的虽然经过消防审批,但施工单位按着建设单位的意图擅自改变局部的平面设计;还有一些单位为节省成本,大量选用低价位的可燃材料,严重降低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增加了建筑的火灾荷载,偷工减料现象严重,选用的电线、吊顶、龙骨、室内家具、地面铺设材料、墙布等根本不采取防火措施;有的装修时遮挡消防设施,且擅自减少消防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数量和设计宽度,从而遗留了先天性火灾隐患。

(四)消防安全意识谈薄,消防安全素质较差。

在进行施工现场检查时,很多施工负责人不履行自身消防安全职责,认为消防管理是建设单位的事,与己无关,舍不得投入资金购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建筑工人流动性大,未经过严格的管理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于消防安全知识掌握较差,侥幸心理严重。另外,由于工人从事重体力活,下班疲劳睡觉不易醒,一旦发生火灾,发现不及时,极易酿成大灾。

(五)消防器材配备严重不足,消防通道不畅。

在一些工地中,除了少数较大的工地配备有少量的灭火器材外,在一些中、小型工地,根本无任何消防器材,一些施工地人员为图方便,将一些易燃、可燃材料及杂物随处堆放,造成消防通道不畅。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严重后果。

二、预防和消除建筑工地火灾隐患的对策

(一)加强消防审核和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动态检查。

一是限制可燃复合材料的使用量,特别是建筑物内部装修材料,在审核中一定要准确适用规范对各类建筑物内部不同部位应采用的装修材料。二是内部装修是否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又无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三是把好建筑装修电气审核关。主要是防止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在有可燃物的闷顶和可燃隔断夹层内而未穿防火阻燃管保护。四是依法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动态消防检查。在施工过程中,要针对薄弱环节,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品的储存情况、职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二)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

公安部有关条令规定,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有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消防等职能部门要按各自法定职责,加强督察。

(三)合理规划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布局。

一是要针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实际,合理划分各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危险物品库房等区域,设立明显的标志,将火灾危险性大的区域布置在施工现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或侧风向。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宿舍不得设置在建设工程内。二是要尽量采用难燃性建筑材料,减低施工现场的火灾荷载,提高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且相互间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宿舍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三是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车道不得少于两处,且宽度不小于3.5米。

(四)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要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一是确定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成立义务消防安全组织,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同时指定专人负责停工前后的安全巡视检查,重点巡查有无遗留烟头、电火源、明火等安全隐患;二是对雇佣的临时民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特别是要加强对电焊、气焊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之持证上岗。三是确保施工单位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严密消防工作网络。

(五)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火管理。

一要严格落实危险场地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氧气、乙炔瓶两者不能混放,焊接作业时要派一监护人,配齐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焊接点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挡的同时清理干净其周围可燃物,防止焊珠四处喷溅;二要在民工宿舍、员工休息室、危险物品库房等火灾危险处设立醒目的严禁吸烟等消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吸烟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烟地点。

(六)加强施工现场的用电管理。

施工单位要确定一名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电工正确合理地安装及维修电气设备,经常检查电气线路、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线路接头是否良好、有无保险装置、是否存在短路发热、绝缘损坏等现象;电气设备周围是否有可燃物,尤其是危险物品库房内电气设备、灯具是否符合防爆要求。

(七)加强储存氧气、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配备消防器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

施工单位要针对这些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自防自救培训,并从加强管理入手,工地重要部位应设警示标志和防火宣传标志,并加强工地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其消防素质。

参考文献:

1、《防灾与安全》,国内统一刊号:CN31-2084/X

建筑工地防火制度范文6

关键词: 建筑工程;问题分析; 安全管理;火灾; 对策

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城市建设进入新一轮发展期,一栋栋建筑拔地而起。然而, 由于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等建设施工人员普遍缺乏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火灾危险性的认识和缺少相应的防范措施,建筑施工现场屡屡发生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如唐山市林西百货大楼火灾、洛阳东都商厦装修工地火灾、合肥东怡酒店维修冷却塔建筑工地和大连凯旋商厦商务楼等火灾。通过深入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普遍存在较大的消防隐患和管理漏洞。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在建筑工程中,施工现场临时招募的人员较多,这些人大多文化水平低,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而工程管理人员往往只注重赶进度,将消防安全置于脑后,随意让无证电工、焊工等操作人员上岗,建筑施工中动火、用电不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等现象时有发生。一旦发生火灾,这些人不懂基本的防火、灭火常识,缺乏必要的自防自救能力。如前些年合肥市新华书店违章电焊引发火灾即是如此。

(2)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

由于建设单位的领导认为对工程实行承包后,施工安全就会随工程转包而转嫁到施工单位,对安全工作撒手不管,疏于督促;监理单位往往只重视施工质量,忽视施工安全;施工单位为了缩短工期,只求施工进度,消防管理流于形式。有的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进行层层分包,但消防安全责任制却没有逐级落实,且有的分包单位甚至无施工资质。施工单位往往把办公室、施工人员宿舍设在建筑施工现场,存在严重的“三合一”火灾隐患。许多施工单位没有制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没有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培训。更为严重的是有的施工人员甚至不知道火警电话号码,发生火灾时不能及时报警,不能有效组织人员进行自救。

(3) 工地违章用火、用电导致火灾发生

施工现场一般都离不开电焊、气割等,由于施工人员缺乏对消防基本常识的掌握,导致火灾隐患较多,表现在:一是违章用电,不按电气安装使用规定,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极易引起电线短路;二是不根据用电设备功率大小选择相应的电线规格和任意增加用电设备,形成电线负荷过载而发热起火;三是在焊割作业中,炽热的金属火星飞溅是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焊割作业时的热传导,也会引起火灾,施工人员焊割前不对焊割作业的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清理,也极易引起火灾。

(4) 施工现场没有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

由于施工队伍大多只重经济效益、求速度,而忽视安全,一般施工现场均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有的即使配备了消防器材,大都是个摆设,灭火器材也大都失效、过期,根本无法使用。许多建筑工地都没有落实临时水源,最多就是利用周围道路的市政消火栓,但往往有些市政消火栓离建筑工地距离有几百米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及时取水扑救。此外, 消防水源、消防车道被占用或堵塞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二、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对策

(1) 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明确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具体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与此同时建设单位应该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应和施工单位一起进行监督管理。建设单位要主动牵头,及时协调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要经常到施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要牢记“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宗旨,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二是施工单位要按照公安部第61号令的规定,健全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火责任。要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确定专(兼) 职消防人员,并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针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制定不同防范措施,并要逐级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把防火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施工单位的具体责任人。三是建设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消防演练,增强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1,2]。

(2) 强化施工队伍管理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

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从事建筑施工、装修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未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从事施工作业。施工单位要制定消防培训计划,对临时招募人员要开展经常性培训活动,使其掌握基本的消防常识和防火灭火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尤其是要加强对重点工种人员的培训; 电工、焊工必须持有关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3]。

(3) 加强现场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可燃材料管理

施工现场往往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如木龙骨、胶合板、宝丽板、塑料板、刨花板、麻袋、聚氯乙烯材料等,这些材料随意堆放现象十分严重。在施工现场电焊、气割溅出的高温火花及灼热物体以及其它明火(如烟头) 掉在易燃、可燃材料上,极易引起火灾。施工现场还经常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如油漆、汽油、香蕉水等, 这些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存放常常无专用仓库,随用随放,且不采取相应的防火、防爆、通风等安全措施。施工作业中不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储存、使用、操作规定,极易引发爆炸等伤亡事故。

针对上述情况,应加强对施工中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可燃材料的管理。所用的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应登记造册,专人管理,专库存放;施工时应随用随领,定量取用,并保证存放地点通风良好;对可燃材料应集中存放,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或进行有效的防火分隔。油漆工在作业现场严禁烟火,不得使用明火加温或在密闭状态下溶解油漆涂料,油漆溶剂应即用即领, 剩料要及时加盖,送回储存仓库,不得乱倒剩料,作业场地通风要良好,并注意清除工作场地的油漆沉积物。木工要在操作各种木工机械前,认真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并在作业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 将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在木工作业场地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加强对员工的生活用火管理,严禁在员工宿舍内使用液化石油气、电炉等。电气线路应由专职电工负责,严格按照规范施工。电工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 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掌握排除一般电气故障的方法。同时要加强对临时用电管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 避免电气火灾。从事焊割作业,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事先向现场主管部门申请并办理必要的动火手续。要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在熟悉焊割现场环境的情况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焊割等明火操作[4]。

(4) 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建筑施工现场的各个楼层和重点防火部位,要设立临时消火栓, 要配备齐全的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灭火器材。各种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显和方便提取的位置,并作“消防用品,不得挪用”的明显标志。要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水源供给,在设备安装施工阶段,宜最先安装消防水管及其相关设备,提前供水。建筑工地内要设置标明楼梯间和出入口的临时醒目标志,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和障碍物,特别是那些可燃、易燃的物品更要坚持每天清理,确保发生火灾时现场施工人员和消防人员下行、上行畅通快捷。

(5) 加大对建筑工地、内装修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