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的微观调控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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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微观调控

经济的微观调控范文1

关键词:手术室净化空调系统 工作模式 系统维护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3(c)-0244-02

1 净化空调系统的基本工作模式

1.1 系统的分类及组成

医院手术室层流净化空调系统按照设备设置情况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集中式、半集中式和分散式系统,在现阶段大多数医院使用的都是集中式空调系统。集中式空调系统由冷站系统和净化系统组成,冷站系统为净化系统提供热源或冷源,通过热水或冷水经过表冷器对空调机组的空气进行加热或降温;净化系统由空调机组和送回风管道系统组成[1]。

医院手术室净化空调系统的主要设备有空气过滤器、循环风机、表冷器、加热加湿装置、温度/湿度传感器、压力变送器、风量调节阀和监控设备等。空气过滤器在系统中分为粗效、中效和高效三级过滤,实现净化处理空气的目的;表冷器和加热加湿装置主要用来调节空气温度和湿度,温度/湿度传感器用来进行监测,并将所测到数据显示在监控设备上;循环风机的作用是为系统提供流动空气,风量调节阀控制流动空气产生风量的大小。

1.2 系统的设计原则

通常来说,医院是结合利用通风系统和净化空调系统共同工作,来实现手术室内的良好空气质量与室内环境。医院手术室内的空气调节与我们日常生活工作中的室内空气调节不同,手术室内空气调节更注重净化作用,对空气中的无菌、气流流向、风速和适应手术室的温度湿度等方面都有严格的标准要求,而层流净化空调系统既能够对医院所有手术室进行统一集体控制,又能够对单个手术室进行特殊单独调节控制管理,可以适用于医院手术环境的标准要求[2]。

手术室层流净化空调系统的设计原则一般情况下要满足以下三点需求。

(1)手术室的净化空调系统应与其辅助用房的空调系统分开设置。

(2)对于I级洁净手术室和II级洁净手术室要分别采用独立的净化空调系统对室内空气进行调节控制处理。

(3)III级洁净手术室和IV级洁净手术室可以多间手术室共用一个净化空调系统,但系统的新风应该满足既可以采用集中处理方式,也可以采用各个分系统单独处理模式,形成各个手术室完全独立的净化空调系统。

洁净手术室通常都是采用多机集中式空调系统,系统包括新风机组、多台循环空调机组、排风机组等并将所有的机组集中安装在空调机房中,最后由安装在送风管末端手术室顶部的高效过滤器过滤后送入手术室内。

1.3 净化空调系统各功能段简介

医院手术室净化空调系统由空调机组和送风管道组成。空调机组根据项目需求安装在空调机房中,设备存放于专门定制的机柜里,机组各个功能段的排序结构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送风管道由生产厂家负责安装[3]。空调机组分为新风机组和循环机组,两部分结构大致相同,其中各独立的功能段作用如下。

(1)新风过滤段。新风机组和循环机组中都存在新风过滤段,其一般位于机组的最前端,主要作用是过滤掉空气中较大颗粒的尘埃,主要由风阀、粗效过滤器、压差传感器和风阀控制器组成。

(2)预加热段。预加热段只存在于新风机组中,它的作用是在冬季将抽取到的室外空气先进行预加热,再送入新风机组其他功能段进行处理。

(3)新风回风混合段。只存在于循环机组中,在这里经新风机组预处理的新风和手术室回风充分混合后再经过循环机组的处理才能送入手术室内。

(4)风机段。风机段是由变频风机、压差传感器、变频器等设备组成。

(5)均流段。通常位于风机段后面,主要是起到均衡气流的作用,另一方面还便于机组内设备的检修与更换。

(6)冷却、加热段。一般指表冷段和加热段。表冷器接通冷源时实现对净化空调系统的新风、回风进行降温冷却处理;加热段是当接通热源时,实现对空气加热处理。

(7)加湿段。一般位于中效过滤段之后,主要作用是防止中效过滤器湿度太大而滋生细菌。

(8)中效过滤段。一般位于循环机组的末端,采用的是中效过滤器,主要作用是过滤掉空气中直径在10 pm以上的灰尘,还对末端的高效过滤器起保护作用。

(9)臭氧消毒段。一般位于循环风机中的风机段后面,作用是对风机中空气进行消毒处理。

2 净化空调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下面结合在层流手术室日常管理维护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对空调系统的管理与维护进行探讨。

(1)遇到问题:手术室内温、湿度在调节过程中波动范围较大,无法满足规定要求。

分析主要原因:①在温度和湿度进行调节控制过程中,调节次序混乱;②控制手段落后,例如在夏季没有进行充分除湿就开始降温,导致室内温度降低过快,实际温度数值超标;③没有对新风系统带来的流动空气进行有效地温、湿度处理。

解决方法:首先对新风系统加装温、湿度控制调节装置,增加定风量阀,然后对员工进行充分培训,先调节湿度,再调节温度,最后增加传感器、变频器等元件对手术室内状况进行实时监测,根据得到的第一手资料及时控制层流净化调节空调系统。

(2)遇到问题:手术室内风压偏离,不同区域内的气流流向和压力分布不合理,产生的正压不够稳定。

分析主要原因:层流净化空调送风系统阀门控制出现问题。

解决方案:检查各个定风量阀门是否使用正常,包括系统的新风支管、排风支路上的各个自动调节阀和手动调节阀;在中效过滤器使用满一年、高效过滤器使用满三年时分别进行更换维修,并调整正压。若发现调节回风及排风量,压差变化不够明显,则将回风量至于最大,调整新风支管的定风量阀门,实现压差变化允许范围内的平顺调节。

(3)遇到问题:手术室内在夏季湿度偏高。

分析主要原因:由于夏季外界空气湿度偏高,所以在使用空调系统送风时,要首先将新风的湿度除去,才可以使得手术室内空气湿度保持在40%~60%。

解决方案:首先需要增设氟表制冷设备,对新风进行降温除湿,将温度降到18 ℃左右,与回风混合后进行二次降温除湿,当湿度保持在允许范围区间后,将空气加热至手术室要求温度区间。根据经验,控制冷冻水温度在7 ℃以下时,空调机组具备较强的降温能力,手术室内的温度和湿度都基本能够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4]。

在日常工作中,还需要注意层流净化空调系统的维护项目[5]。

(1)新风进口粗效过滤器,需要半个月清洗一次。

(2)由于手术室内存在类似被单、面纱等游离絮状物,所以一个月要对回风口进行清洁维护一次。

(3)定期对手术室四壁、吊塔及仪器表面进行清洁,对于空调系统也有着一定的帮助。

(4)定期对水系统进行水质检验。

(5)对水过滤器进行定期拆洗,尤其是在冬季供热停止后,要对使用热媒水的管道进行冲刷。

(6)对空调水系统的压力表定期检查,如出现偏差较大情况,及时进行维修更换。

3 结语

医院手术室内需要利用层流净化空调系统排除有害气体,引入新鲜清洁空气,控制室内温度和湿度,满足人体卫生及手术的清洁环境,整个系统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及其细致,设立专业人员进行定期维护,是维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有效方法。

建筑需要大量新鲜、洁净的空气来稀释有害气体,满足人体卫生需求并补偿室内的排风。

参考文献

[1] 李秀玲.综合医院手术部洁净空调系统设计思路探讨[J].医药工程设计,2009(3).

[2] 齐研.某洁净手术部净化空调自控系统设计[J].硅谷,2010(9).

[3] 傅梦.洁净手术部建设项目质量管理[D].天津大学,2006.

经济的微观调控范文2

关键词:市场经济;宏观调控;微观规制;结构调整;政府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规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和制约的经济机制,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基本平衡,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协调与控制,是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目标。除此之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落实国家规划提出的各项具体任务,调整经济结构和调节社会分配,还需要与产业政策相配合,保持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深入持久地做好各项微观规制的基础工作。

一、总量调控与结构调整

实施宏观经济管理是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其中,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整是政府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方面。通常政府实施的宏观调控主要是指对国民经济运行总量调控,政府对国民经济结构进行的调整则属于宏观经济管理中的微观规制。保持国民经济运行的良好态势,即保持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基本平衡,需要政府进行宏观总量调控。宏观总量调控又称价值调控或信贷调控,是对社会总供给价值层面的调控,是通过控制货币总量而实现的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调控,其对宏观总量的调节是要达到对宏观供给总量控制的直接目的,并以此间接约束社会总需求。宏观总量调控的具体控制力表现在对货币发行总量、信贷供给总量、证券市场规模等方面价值总量的控制上及对银行储蓄和贷款的利率、银行法定准备金率的直接变动。宏观总量调控是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重要表现,是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的重要方面。政府拥有宏观总量调控的职责,却并不需要天天运作这种对宏观经济干预的职能。只有在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偏离正常状态和秩序时,即社会总供求出现明显失衡时,才需政府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对国民经济总量进行必要的价值调控。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是由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证实的。根据新古典理论,包括理性预期学派的观点,政府的宏观经济职责只在于维持市场秩序,让市场的价格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由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升跌来调节投资、消费、信贷等等,政府不应为减少周期波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等目的而对市场的价格信号和资源配置进行直接干预。尽管至今在宏观经济理论的研究中,还有不少人传承新古典理论,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反对宏观调控,但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中,排斥政府作用,反对政府宏观调控的声音早已销声匿迹。

需要明确的是,宏观总量调控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而宏观总量调控的有效性是有局限的。这就是说,在政府发挥宏观经济管理作用中,总量调控的作用是显著的、必要的,但却不能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所有问题,不能取代政府其他方面的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就政府宏观经济管理的两大基本面来说,总量调控只能解决总量问题,即解决经济的过热或过冷问题,解决投资总规模的过大或过小问题,解决国民经济发展已经或可能偏离基本运行轨道的问题,等等,不能用于解决经济结构调整的问题。因此,不能将经济结构调整混同于宏观总量调控,不能期望通过总量调控改变国民经济结构,总量调控肯定影响经济结构调整,但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区别于宏观总量调控,经济结构的调整不可用总量调控替代且不同于总量调控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内容。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社会生产的两大部类包括物质生产,也包括劳务生产。两大部类的平衡包括国民经济运行中所有产业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平衡。这种结构平衡不仅是在价值层面上探讨总量平衡关系,而是对实际生产能力的结构的适当要求,并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范围内要实现结构平衡。这其中,所有的供求结构平衡都源自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要求。正是从满足生活消费的需求出发,才产生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的结构平衡要求。这就是说,为实现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其他所有方面的产品供求结构都只是一种逻辑对应关系,即都是在生活消费品生产适当的基础上一层接一层展开的生产消费品的生产供给与市场需求间的结构对称要求。由于生产生活消费品是生产的最终目的,生活消费品的供求结构平衡是社会最基础的供求结构平衡,所以,在调整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方面,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结构平衡的影响最为基础和最有连锁反应效力。

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应从满足社会生活消费品需求出发,不断地对国民经济的结构进行调整。这种结构调整与总量调控有别,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中微观规制的重要方面。

二、微观规制的基本特征

对国民经济进行结构调整属于微观规制。微观规制包含调整结构,却不只是表现在结构调整方面,还有更多内容。但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多层面上发挥的政府宏观经济管理作用,微观规制不同于宏观总量调控的特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长期性

宏观总量调控基本上是短期性的,而进行结构调整的微观规制具有长期性特征。在实际工作中,不论政府的微观规制表现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哪个层面,都是政府宏观经济管理必须长抓不懈的内容。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刘树成指出:“节能减排,以及把住土地闸门等,本属于政府的微观规制职能。我们常说把住两个闸门:一个是信贷闸门,一个是土地闸门。信贷闸门属政府的宏观调控问题,而土地闸门属政府的微观规制问题。但由于政府的微观规制是‘政府’的职能,很多人就将其视为‘宏观’问题而归入宏观调控职能中。这样一来,不利于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的贯彻执行。因为宏观调控是针对经济运行的短期波动和变化而采取的措施,根据经济形势的‘冷热’变化,其方向和力度可以时松时紧。但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属于微观规制方面的长期任务,却不能时松时紧,而必须‘长’抓不懈。现在,一些地方由于抓紧了节能减排和土地利用等审批工作,因此经常有人问,什么时候宏观调控可以转松。其意思是,什么时候节能减排的审批门槛和土地闸门可以放松。所以,要把节能减排和把住土地闸门等这些政府的微观规制从宏观调控中剥离出来,以利于‘长’抓不懈,下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针对性

宏观总量调控对微观经济实体的影响具有普遍性或共同性,而不具有局部的针对性;而微观规制在国民经济运行各层面的作用都具有约束被规制者的针对性,即其作用不是泛泛地铺天盖地,而是针对具体的局部解决具体的规制问题。如,结构调整要解决钢铁产能过剩的问题,就要有针对性地对钢铁产业进行有效规制,做出具体的减少产能的安排并落到实处,直至达到调整目的。

经济的微观调控范文3

那么,原因何在?

这个问题让笔者想起了法国名导演欧容的电影《花瓶(Potiche)》,这部2010年上映却颇有复古范的影片讲述了一对夫妻管理家族制伞工厂的故事,看似专业的丈夫作为总经理与工会闹得水火不容,企业每况愈下,而被视作花瓶的妻子接手总经理工作后,却把企业经营得井井有条。夫妻二人的成败,关键在于处理博弈能力的差异,无法理顺宏观、微观的博弈关系,看上去很美的经营策略也仅是纸上谈兵。

再看中国经济,宏观调控之下,实体经济尚未扭转颓势,一方面和经济环境的复杂严峻息息相关,另一方面则与宏观调控的微观传导颇有关联。实际上,作为宏观调控的理论源泉,传统凯恩斯主义在学术上的最大缺憾正在于就宏观论宏观,而近几十年来经济学领域的诸多努力也集中于为传统宏观经济理论构建微观基础。但在笔者看来,宏观调控理论上的微观基础虽在不断夯实,但现实中的微观基础却并不牢固。很多市场人士在分析宏观调控时往往聚焦于整体性影响,而并未关注到微观主体的应对及其带来的反作用。

笔者最近两年在地方上工作,这一段经历让笔者对宏观微观博弈有了切身体会。笔者以为,宏观调控未能快速改变当前中国经济的失速态势,易被忽略的一个原因是:五种宏观微观之间的博弈,让宏观政策缺乏有效的微观基础。

其一,宏观微观之间存在“囚徒博弈”。

博弈论中著名的“囚徒困境”可谓家喻户晓,囚徒困境的核心是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这种情况也体现于宏观调控的微观传导过程中。一些宏观政策出台的目标是符合集体理性的,但微观个体却会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来调整个体行为,调整后的个体行为却未必符合宏观政策本意。

例如,2012年以来,监管部门花大力气整顿银行业不规范经营,其目的是规范行业行为,还利于民,减小融资成本,助推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虽说政策业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从微观层次看,整顿不规范经营、不对称降息和利率市场化的推进,在加大银行业竞争的同时,也大幅提升了大型企业的议价能力和话语权,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资源是有限的,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部分金融机构被迫将更多资源投入到对大型企业的业务维护上,中小企业得到的金融服务反而受到了挤占。

其二,宏观微观之间存在“吃饭博弈”。所谓吃饭博弈,很直白的解释就是,宏观调控再怎么阳春白雪,微观个体包括企业和地方政府,都是需要吃饭的。宏观看,中国经济长期吃饭靠转型,唯有转型才能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但微观看,地方经济短期吃饭难转型,为转型而转型很容易滋生形象工程或风险隐患。微观中国,很多城市、县域存在产业集聚、经济结构单一的特征。如果恰巧这个单一的行业属于粗放增长的行业,属于转型压降的对象,那么地方政府作为一方水土的衣食父母,将很难真正去做实转型。特别是在当前地方政府业绩评价体系下,以短期“自发降速”换取长期产业结构调整空间的现实激励作用并不大。

而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微观企业,一旦为转型而转型,往往会盲目追求多元化,将眼光投入到房地产、民间金融等面子足、见效快的时髦领域,而这种超出其自身风险控制能力的“多元化”可能会成为酝酿隐患的温床,甚至会对企业的主业或地方支柱产业带来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

其三,宏观微观之间存在“弹簧博弈”。这种博弈就像压弹簧,此消彼长,不进则退,只有宏观调控不断施力,政策效果才会持续显现,若宏观调控不再施力,政策效果就不会继续叠加,而一旦宏观调控有所减弱,往往会出现有违政策初衷的逆向反弹。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始终具有做大GDP、增加财政收入、提升地方品牌等多重诱惑,只要宏观层面对楼市调控稍有放松,甚至不需放松,只要有些许“不强调”的迹象,微观层面就有捂热楼市的冲动。

其四,宏观微观之间存在“边缘博弈”。宏观调控画了一个圈,而部分微观实体包括地方政府和微观企业,往往行走在宏观政策的边缘,或是在不断试探宏观调控的边缘区域,这种行为往往会带来诸多风险。例如,2011年中国民间融资市场经历了一波非理性的快速发展,一方面是流动性紧张状态下的需求所致,另一方面也与民间融资市场政策监管的边界不清晰有关。宏观层面鼓励民间金融力量的稳健培育,但由于规范性的民间金融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对民间金融机构的审慎监管政策还在不断完善过程之中,而这种初始阶段的监控薄弱,则为民间融资市场创造了行走于边缘的条件,表现为机构超速扩张和业务高杠杆运作。这种边缘博弈带来的非理性繁荣的风险,业已在当前逐步显现,并还将不断释放。

其五,宏观微观之间存在“专业博弈”。宏观层面凝聚着专业思维,充斥着专业人士;微观层面则缺乏足够的专业资源。这种“专业屏障”往往成为信息不对称下博弈均衡走向集体利益受损的重要壁垒。

实际上,这种专业博弈发展到极致,甚至会引致金融危机,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本质上也是专业博弈的结果,前者是金融机构利用专业优势过度开发房产业务、金融衍生品诱发的危机,后者则是政府部门利用专业优势过度透支社会财力诱发的危机。

总之,宏观微观之间的五种博弈,让中国宏观调控缺乏有效的微观基础,进而使其效果显得有所不足。

经济的微观调控范文4

关键词:理性预期;货币政策;宏观调控

1 理性预期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20世纪70年代,西方各国陷入了严重的通货膨胀、大量失业和经济停滞的困境,流行多年的凯恩斯主义的经济理论和政策发生了危机,“现代货币主义”学派的经济理论在改变停滞膨胀局面时也没有出现人们所期望的效果。这种形势下,理性预期学派产生发展起来。该学派以理性预期的概念改造宏观经济学,以预期问题为突破口,全盘否定了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被称为宏观经济学中的理性预期革命。加之该学派理论上逻辑严谨,运用现代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分析经济问题,因而理论影响迅速扩大,为西方经济学界普遍接受。加之该学派理论上逻辑严谨,运用现代计量经济学的方法分析经济问题,因而理论影响迅速扩大,为西方经济学界普遍接受。

在理性预期理论的代表人物中,罗伯特•小卢卡斯、萨金特和华莱士等人是第一代代表人物,典型理论是货币周期论;巴罗和普雷斯科特等人是第二代代表人物,他们发展了小卢卡斯等人的理论,建立了实际货币周期论、财政政策分析和政府决策行为分析等新的理论。

2 理性预期理论的微观基础与基本假设

小卢卡斯与凯恩斯主义的分歧始于他为凯恩斯主义寻找经济基础。他认为,宏观经济现象不过是许多个人经济活动的总和,宏观经济学中一切涉及人的行为的假定应该有微观基础。他在为凯恩斯主义宏观计量经济学模型中的工资,价格部分提供微观基础的过程中发现,凯恩斯主义的宏观经济学与新古典经济学确定的微观经济行为者是理性人的假定相矛盾。在凯恩斯主义与新古典经济学发生冲突时,小卢卡斯转向了新古典主义。他试图寻求宏观经济学的微观基础,并从局部均衡转向一般均衡。所以,理性预期理论的宗旨是建立与微观经济学一致的宏观经济学。为此,理性预期理论的主要代表人提出了三个分析的基本假设:理性预期假设;彻底的货币中性假设;自然率假设。

(1)理性预期假设。

理性预期是在长期动态分析下,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以完全的、相同的信息为基础,他们能对未来作出准确的预期,做出合乎理性的经济决策,即他们能对未来做出理性预期。

(2)彻底的货币中性假设。

货币中性假说是指经济总产量和就业的实际水平和自然水平同包括相应地对商业周期发展作出反映的货币和财政活动无关。

(3)自然率假设。

自然率假说的要点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有其内在的动态平衡,外界力量能暂时打破这种平衡,但不能根本改变它;政府应该顺应这种动态平衡。

3 理性预期理论的政策主张

一是政府应制定长期不变的政策规定,消除政策规则的任意变动性。理性预期学派坚持古典经济学的信条,认为过多的政府干预只能引起经济的混乱,为保持经济繁荣,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尽量减少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因为“市场比任何模型都聪明”,它始终是使各种生产资源得以合理配置和充分就业的有效机制。理性预期学派坚持认为,政府的作用只是为私人经济活动提供一个稳定的可以使人们充分了解的良好环境。因此如卢卡斯所说,“我们需要的是稳定的政策,而不是积极行动主义政策。”政府干预越少,经济效率也就越高。

二是政府政策目标必须注意长期性和稳定性,并且着力解决通货膨胀问题,政府的决策不能对一国经济的产量、就业和其他实际变量产生影响,但可以对一般物价水平等名义变量产生具有规则性的效果。因此,政府应该把最理想的一般物价水平作为唯一的政策目标。

4 理性预期理论及对我国货币政策的启示

(1)应充分考虑并正确引导微观主体的理性预期。

不得不承认,我国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的理性预期能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正日益增强。我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实施应充分考虑公众的理性预期,考虑微观经济主体的理性选择。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众的理性预期又是不断提高我国宏观经济政策效应的一个前提条件。中央银行要提高货币政策调控的有效性,就要准确地公布通货膨胀指标和失业率,利用信息优势,通过舆论导向,准确披露决策相关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引导经济主体的预期,正确引导公众预期,让公众及时了解这种政策目标的变化,增强其信心。

(2)应充分认识到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调控的局限性。

在理性预期条件下,货币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是有限的。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所面临的是诸如结构调整、制度转轨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单纯的货币政策在短期很难起到明显的改善作用,因为具有理性预期的公众对此是很清楚的,所以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控难以得到公众的响应。可以说,货币政策不是调控经济的万能手段。不仅仅因为货币政策传导过程本身需要宏观经济运行环境的支持;更因为货币政策本身在经济活动中具有局限性。

(3)政府的政策应具有长期的稳定性,以期提供一个稳定的经济环境。

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原则是为了使微观经济个体顺利地从事经济活动,充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稳定经济,促进经济增长。所以,政府的政策要想得到各种经济成员的积极配合,使各项经济政策取得预期的效果,还必须取信于民,避免“朝令夕改”。因此政府的政策应具有长期的稳定性和符合经济活动当事者的预期规律,可以使经济活动的当事人从根本上摆脱由于政策的频繁变动对其造成不良后果的担忧,从而无需寻求应变之策,而尽力去寻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和经济行为的最优化。

总而言之,微观经济行为主体的理性预期对宏观经济政策的效果有着重大影响,政府在采取宏观经济调整政策时必须充分考虑微观经济行为主体的理性预期并引导这种预期朝着政策目标的方向发展。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离不开经济政策调控,这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之一。今后,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的理性预期能力日益增强,我们必须转换思路,注意把握宏观经济调控与微观层面理性预期的结合点,谋求经济政策、经济主体的预期与行为及经济运行三者的和谐与稳定。

参考文献

[1]杨玉生.理性预期学派[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

[2]杨丽彬.理性预期观点的评价[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5,(16).

[3]王志伟.现代西方经济学流派[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经济的微观调控范文5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将财政政策一般地理解为政府审慎地利用其权力,根据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有意识地变动财政收支,以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物价、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目标的政策。显然,这是一种基于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而得出的宏观财政政策。其实,在现实经济中,政府除了运用宏观财政政策调控整体经济活动总水平外,还时常运用一系列倾斜性的、区别对待的政策与手段,影响个别部门、个别产业的相关企业的活动,本文称之为微观财政政策。

微观财政政策由两方面内容构成,即微观税收政策和微观政府支出政策。前者的含义是不变动税收总量,仅在一定的税收总量前提下,调节税种和某些税的税率与适用范围;后者的含义是不变动政府支出总量,仅在一定的政府支出总量的前提下,调节政府支出的项目和各项目的数额。常用的微观财政政策工具主要有以下几种:1.税收优惠:指根据特定的政策目标,对特定经济部门或产业的相关企业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具体包括:税收减免,即对某些企业通过税收减免给予鼓励或照顾,其中减税是指从应纳税额中减征部分税收,免税是指免征全部应纳税款;优惠税率,即通过降低税率给予企业的税收优惠;退税,即按照规定程序将已经入库的税款的一部分或全部退给企业。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对符合国家政策的产业,允许其相关企业加速固定资产折旧,让企业在固定资产耐用年限初期提取较多的折旧费,使之在设备还能正常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提前收回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3.财政补贴:这是政府的一种无偿支出,补贴主体是政府,对象是企业,其政策效应是为企业执行国家计划或进行技术研究开发及其走向国际市场提供必要的财源保障,最终贯彻政府调控意图。4.政府采购:政府有意识地将财政资金投入某些领域,以利于改善经济中的薄弱环节,为优势产业创造更快发展的机会,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增长。5.财政投融资:根据政府政策主要是产业政策目标,向重点企业发放长期低息贷款。贷款发放者是政府出资兴办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受信者是国家鼓励发展的经济部门或产业中的企业。这种资金支持的独特之处在于,有偿资金有偿使用;资金运用具有灵活性;以国家信用作担保筹集民间资金,不会因此增加财政负担。

微观财政政策和宏观财政政策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具体体现在:(1)制定政策的依据不同。 宏观财政政策主要是根据经济运行现状确定的,具有明显的“逆经济形势行事”的特征。微观财政政策的制定,虽然也要参考当时的宏观经济形势,但更多的是依据产业政策,确切地说,它是为落实产业政策而采取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手段。(2 )政策作用的范围不同。宏观财政政策,作用于整个宏观经济活动,能够引起经济总量的变动。微观财政政策仅仅作用于某些部门、某些产业的相关企业,它所引起的反应是局部的、个别的。(3 )政策作用期限和结果不同。宏观财政政策属于短期调控政策,它的实施在较短的时期内就能够引起整体经济水平的变动,促进总供求平衡。微观财政政策属于中长期调控政策,其效应体现在通过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优化和高级化,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4)作用机制不同。 宏观财政政策的作用机制是,通过政府购买支出、统一税率的变动,影响总供求水平。微观财政政策的作用机制是,通过政府补贴、政府采购、税收减免等的数额和资金流向的变动,对个别部门、个别产业的相关企业给予倾斜,以增强企业活力、贯彻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达到产业结构的合理化、优化与高级化,保证经济长期协调发展。

二、微观财政政策的国际比较

1.美国的微观财政政策实践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最为典型的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在微观财政政策运用方面,具有明显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点:(1)定向采购是政府影响企业生产与经营行为的重要手段。 在美国,当政府欲购买所需商品时,通常用招标方式选择卖方,并与之签订采购合同。政府采购过程中,既讲求充分竞争、公开透明的原则,同时也注重政府采购行为的政策导向,具体体现在有些政府采购价格不取决于市场价格,而由政府代表与企业代表协商决定,其中带有许多有利于企业的优惠条件,使企业因政府采购而获得较高水平的利润,进而对政府产生较强的依赖性,政府借此按照自己的意图左右这些企业的行为,将之纳入宏观调控的轨道。

(2)促进科技进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是重要的政策导向。 为鼓励企业加强技术研究开发,美国政府向企业所属科研机构提供大量科研经费,并在有关法律条款中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从应交税款中扣除当年用于研究开展的经费。这一措施沿用多年,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加大科技研究开发力度的积极性。

(3)对小企业的扶植是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小企业的存在有利于维护市场充分竞争,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为扶植小企业发展,增强其竞争能力,美国政府成立了专门服务于小企业的机构——小企业管理局,其职能之一就是为小企业提供政策性低息贷款。当小企业开业或经营中,尤其是技术革新需要资金时,政府会尽量予以资助。另外,为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小企业,政府还在税收方面采取了积极措施。

2.日本和法国的微观财政政策实践

二战结束后,日本和法国在相近的时期内经历了类似的高速增长过程,两国在此期间所采取的微观财政政策也具有某些共同特征。

(1)政策的层次性和阶段性。二战后的几十年间, 日本和法国都从本国实际出发,系统地、分阶段地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由于不同时期政府调控经济的目标和内容均有不同倾向,使得微观财政政策也呈现出一定的层次性和阶段性。战后日本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赶超性,在实现追赶西方发达国家目标的各个阶段,他们制定了不同的微观财政政策。经济恢复时期,为实现企业合理化和设备现代化,推出了特别折旧制度和税收减免制度;高速增长时期,为促进重化工业的发展和扩大出口,不但对钢铁、汽车、造船等产业实行特别折旧制度,而且对新兴产业、出口创汇企业等加大了财政补贴、财政投融资、减免退税等政策作用的力度。法国在战后初期,为优先发展能够对其他产业发挥带动作用的基础产业,采用了扩大政府直接投资、加速折旧等措施;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主要通过税收优惠、政府津贴等手段,发展钢铁工业等支柱产业,鼓励企业合并和扩大对外投资;70年代以来,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除税收优惠外,还实行了为科研和革新提供奖金、对出口项目提供政策性低息贷款等制度。

(2)政策的制定以产业政策或经济计划为核心。 日本和法国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深、范围广。两国都习惯于用产业政策或经济计划进行调控,相应地微观财政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也以产业政策或经济计划为核心,微观财政政策成为实现产业政策目标或经济计划的手段。在日本,产业政策是政府对国民经济进行中长期管理的中心,它具有法律保证,一旦据此确定了重点产业,大藏省等就与之相配合,对相关企业予以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倾斜,诱导企业投资转向政府欲推进发展的新兴产业、科技产业以及其他重点产业。法国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计划调节程度较高的国家,但计划对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性和约束力,它并不是以指令性计划的形式直接下达到企业,通常的做法是,政府围绕既定的计划,采用补助金、税收减免、赠款、加速折旧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向企业提供资金,引导企业按照经济计划要求进行经营,使政府计划变成企业的现实行动。

(3)政策的执行有稳固的微观基础。两国制定政策时, 都不是凭政府的主观意志行事,而是通过官民协商的形式,充分听取企业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在反复的沟通中,本来极为分散的企业意志逐步形成集中的政府意志,使得政府决策成为企业决策的同义词。一旦这些决策作为政策出台,其贯彻执行当然不乏广泛而稳定的微观基础,得到企业的高度认可与支持。这种自下而上的机制,在日本叫作“审议会制度”,在法国叫作“工商会”。

3.韩国和新加坡的微观财政政策实践

韩国和新加坡是在短短二、三十年间迅速发展起来的,具有明显的后发特征,在此期间,两国政府采取的微观财政政策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其主要特点为:

(1)通过微观财政政策对企业实行间接管理。 韩国和新加坡在遵守市场经济规律的同时,均从迅速发展本国经济需要出发,通过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计划指导经济运行方向,在实际操作中,计划的导向性又通过产业政策具体体现出来。为落实产业政策,它们制定了相应的微观财政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行为,对企业这一微观层面的运营实行间接管理。

(2)对不同企业采用不同的政策措施。具体体现在, 对高科技或新兴产业与一般产业、公营企业与私营企业、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采用不同的政策。首先,对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给予一般产业享受不到的优惠待遇。其次,在工业化进程中把公营企业作为经济运行的主体,对其进行直接投资、财政补贴和优惠融资等。第三,对不同规模企业的政策是:新加坡注重在政策上对中小企业予以支持,而韩国则一贯支持大型财团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从韩国政府那里得到的待遇则时厚时薄。

(3)刺激出口是重要的政策导向。韩国和新加坡的经济起飞, 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在实行较长时期的进口替代战略之后,又长期实行出口导向型的经济成长战略。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两国都曾经实施过相当一段时间的进口替代战略,以保护本国尚不完善的市场发育,建立自己的必要的工作体系。当这两个目标初步达到时,两国政府都果断地将发展战略转向出口导向,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相应地政府对企业采取的微观财政政策也开始带有明显的刺激出口倾向。

三、微观财政政策综合分析

1.实施微观财政政策的基本原则

(1)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市场经济的实质是竞争经济, 经济运行中通行等价交换原则和竞争规则。政府出于引导企业行为动机而推出的微观财政政策,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实践证明,无论是经济发达的欧美国家,还是后起的亚洲国家,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和对企业行为的引导,均非凌驾于经济规律之上,既不是逆市场机制而行,也不是以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代替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相反却是以严格遵守市场经济规律为前提,这是其微观财政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基本保证。

(2)尊重企业的决策自主权。市场经济体制下, 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市场经济体制越完善,企业在微观决策方面拥有的自主权越充分。政府为满足经济发展全局需要而实施的微观财政政策,不过是提供一种激励机制,只对企业具有引导或诱导作用,而不具有强制力,企业是否据此调整自己的经营方向与行为,完全取决于企业偏好,政府无权强令其执行之。在上述国家,微观财政政策之所以常常引起企业的敏感反应,其关键在于这些政策以明确的信息提示企业,做什么、如何做对企业有利无害或有损无益,它像一盏航标灯,为企业运营指明正确方向,引导企业趋利避害,这正是微观财政政策能够导致企业行为与政府意图基本一致的奥秘所在。

2.微观财政政策实践各具特色的决定基础

不同国家的微观财政政策实践之所以展现出不同的风格,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1)市场经济体制模式。 美国实行的是当今世界上最为自由的市场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政府始终把发挥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放在首要位置,市场是配置资源的主要手段,政府行为则以对市场进行规制、弥补市场机制不足为主。与之相适应,政府介入领域主要限于宏观层次,较少介入中观和微观层次,政府一般不制定明确的国家经济计划和系统的产业政策,因此,在其经济运行中,为配合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而系统设计的微观财政政策相对较少。日本、法国、韩国和新加坡实行的市场经济体制有相似之处,即为在短期内快速发展本国经济和提高国际竞争力,政府对经济运行发挥着重要的调控作用,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是政府管理经济的重点,资源配置是围绕政府确定的发展目标通过市场来实现,从而政府的干预更多地致力于中观层次甚至深入到微观层次,微观财政政策用得更多、更系统、更广泛。

(2)传统文化。无论是宏观经济管理还是微观企业管理, 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从而带有浓厚的本土文化色彩,各具特色的微观财政政策实践的差异之形成也与各国传统文化差异密切相关。历史上,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经过一定的“磨合”期后,形成了一种为美国绝大多数国民普遍接受的自由主义价值观:强调自我,重视个人成就,主张开创进取,承认个体之间能力与效率的差别。这种价值观扩展到社会经济生活中,就使得人们在崇尚自由竞争、相信私人企业制度更能产生效率等方面达成共识,这种文化环境所要求的政府就是为自由的市场竞争服务的政府,美国政府正是基于这一点才将资源配置的重任交给市场,自己很少干预经济运行特别是企业运营,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法国则是历史上国家观念很强的国家,这种政治传统以及二次世界大战和多次经济危机的经历,使法国人相信国家的经济调控力量,认为在某些方面国家会比私人做得更好,于是,法国政府就适应这种文化环境,在西方发达国家中较早地开始了计划调节,并一直以国有大企业为中心对经济运行进行协调。日本、韩国和新加坡之所以能够通过官民(政企)协商,在追求经济快速增长的目标上达成一致,与这些国家长期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不无关联。儒家文化中强调的等级、忠诚、服从等观念不但影响着个体的言行,也潜移默化地作用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使企业一般在切身利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愿意接受并服从政府的指导,按照政府制定的政策导向行事;政府在制定政策时也不能不考虑到对企业的“忠诚”行为予以回报。

(3)经济发展阶段和市场体系发育程度。 微观财政政策作用力度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与经济发展阶段和市场体系发育程度有关。因为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以及市场体系发育的程度,也是决定政府如何干预经济和介入经济生活程度的重要因素。首先,如果政府是在经济处于落后的状态下开始介入经济生活的(例如日本、法国、韩国和新加坡),那么,经济由不发达到发达的转变过程,也就是微观财政政策作用力度由大到小的过程。在经济上升时期或起飞阶段,为了促进经济快速增长,政府常常采用力度较大的微观财政政策措施,重点扶植或支持那些能够带动其他产业相继发展的产业及相关企业;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便加大对能够出口创汇、参与国际竞争的产业和企业的支持力度。如果情况相反,则微观财政政策的作用力度就小,范围也相应较窄。其次,微观财政政策作用力度在市场体系发育程度不同的国家也有很大差异。在市场发育成熟、市场体系健全的国家,基微观财政政策作用的力度不如市场体系发育处于中等水平的国家大。美国属于微观财政政策作用力度较小的国家,其资源配置以市场为主,政府对微观企业运营干预极为有限,关键在于该国市场经济发展较早,拥有完善的市场机制和完备的市场体系。相比之下,日本、法国、韩国、新加坡则属于市场机制比较完善和市场体制比较健全的国家,政府出于赶超发达国家、快速发展经济的需要,采用力度较大的微观财政政策对企业运营加以引导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能性。

四、经验与启示

1.微观财政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与法律密切相关。首先,微观财政政策措施如果是在有关法律条文中作出的明确规定,即使它不具有强制性,也会让企业感到这些政策有较大的可靠性,因而愿意将之作为企业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其次,微观财政政策的实施涉及到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如果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企业独立的经济实体地位,就能保证政府制定的微观财政政策不是强制命令,而是一种激励机制,只有诱导作用;第三,有了健全的法律环境,就能保证企业在按照政府的政策导向行事之后,政府能够不打折扣地对其承诺予以兑现。这一经验对我国的启示是,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应重新界定政府在我国建立与发展市场经济中的职能,依法确立政府与企业的新型关系,法律不仅用来规制企业行为,而且也是政府干预微观经济运营的重要依据。

2.微观财政政策的制定与运用应从实际需要出发,并适时进行调整。一方面,当不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处于“爬坡”阶段时,要实现经济快速增长或在较短时期内迅速形成强大的综合国力,需要政府从本国实际出发,采取积极的倾斜性政策措施,扶植、鼓励重点产业及相关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政策不能一成不变,其形成与运用应该是动态的,要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加以调整。这是因为各种政策均体现着政府在不同时期的政策目标,一旦达到了政策目标或经济形势发生变化,就应该取消原有的一些政策措施,或出台一些新的政策措施取而代之,否则可能出现政策效应递减或副作用。这一经验给我们的启示是,在产业结构亟待优化和升级的我国,应加大对高科技产业和产学研结合的支持力度;根据目前“以市场换技术”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对引进外资的管理和监督,着力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使引进的技术切实能够促进我国的技术进步、加速工业化进程,尽快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在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差距;当前,在克服东南亚金融危机负面影响的基础上,应该采取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出口产业的发展,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3.增强微观财政政策的权威性。微观财政政策作用的要点在于它的政策导向性,即通过政策引导,使社会资金流向政府期待发展的部门、产业和企业。这就要求制定微观财政政策的政府机构具有一定的权威,它能够从促进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准确地确定一定时期应优先发展的产业和相关企业,并据此提出倾斜性的政策。经验证明,享受政策优惠的应该是投资于有待发展、颇有前途又很幼稚的产业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或可能会有较强竞争力和较高创汇能力的企业;在对整个经济增长起基础性作用或带动作用的产业中经营的企业。为确保政策的权威性、使政策导向与政府经济调控意图保持一致,还应该注意政策出处的统一,切忌政出多门,同时加大政策执行过程的监督力度,防止滥减滥免、滥补滥贴。

「参考文献

1.张幼文  陈林:《市场经济体制国际比较概论》, 东方出版中心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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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永生 石武忠:《政府宏观调控与企业行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版。

经济的微观调控范文6

本文认为,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不理想主要不是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市场基础与制度条件方面的问题。文章从宏观调控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通过比较内生安排与外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的不同绩效,给出了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对政策边界的明晰界定,从理论上揭示了短期的总量稳定与长期的经济增长的关系,以及如何正确地把握宏观调控政策的问题。

关键词宏观调控政府安排制度基础政策效应政策边界

与20年来的市场化改革进程相伴随,中国的宏观调控也先后经历了总需求大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抑制需求型和总需求小于总供给背景下的扩大需求型两个阶段。如果说1997年以前,面对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情形还能通过强制的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压制总需求来实现宏观经济总量均衡的话,那么,1997年以后,面对在市场机制作用不断扩大基础上形成的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宏观总量非均衡情形,尽管政府实施了更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系列积极的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但三年来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与预期结果仍相距甚远。对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和政策的规范研究业已引发出大量的研究成果。然而,目前学术界大多数关于宏观调控的研究往往因暗含宏观调控政策能完全解决经济衰退的假定前提以及由此演绎的逻辑推论而陷入了宏观调控认识的误区。本文基于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制度安排的观点,依据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在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制度基础与边界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个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理论框架。

一、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内生与外生的绩效

当新制度经济学家们摒弃制度是外生或中性的新古典假设从而将经济运行分析由“无摩擦”的新古典框架转向“新制度”的框架下进行时,市场被描绘成一种为降低交易成本而选择的制度安排(Coase,1937,1960;North,1981,1990)。在将制度分析引入新古典的生产和交换理论并更深入地分析现实世界的制度问题中,新制度经济学家同样给出了各种非市场形式的制度安排理由,这就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客观存在使对市场的使用存在成本,因而,为把有限理性的约束作用降到最小,同时保护交易免于机会主义风险的影响,经济主体必然会寻求诸如政府安排的制度(Williamson,1975)。任何特定制度的安排与创新无非是特定条件下人们选择的结果,而有效的制度安排无疑是经济增长(绩效)的必要条件。正是通过对产权、交易成本、路径依赖等问题的强调,使新制度经济学得以将经济增长问题纳入制度变迁的框架中作出深刻的解释。由于制度安排的范围相当宽泛,这里,笔者并不打算涉及所有正规和非正规的制度问题,而只是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某些术语(这些术语可能并不一定具有相同的内涵),在阐述宏观调控政策也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基础上,就它相对市场基础而言是内生还是外生的角度来解释中国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问题。

市场经济中,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是市场机制,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理论已由标准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给定。尽管市场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前提条件过于苛刻而被认为在现实市场中不可能具备,但市场经济的发展史表明,对市场制度作用的认识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了。出于完善市场配置功能的需要,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在市场基础上日益衍生出了其他一些非市场形式的政府制度安排。其中最主要的有:(1)针对市场失灵而由政府进行的微观规制(管制);(2)针对市场经济总量非均衡而由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进行的宏观调控。作为典型的政府安排,宏观调控是政府在宏观经济领域的经济职能,是现代市场经济中国家干预经济的特定方式,它的内在必然性实际上可由市场经济运行的本质是均衡约束下的非均衡过程推论出来(吴超林,2001);而它的作用机理已在标准的凯恩斯主义模型中得到了经典的揭示,并被战后西方国家长期的实践所验证。

众所周知,宏观总量是由微观个量组成,宏观经济不可能离开微观基础而存在,宏观调控也必然要依赖于现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我们可以简单地从宏观调控是否具有坚实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出发,将宏观调控区分为内生的制度安排和外生的制度安排两类。市场经济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意指宏观经济政策具有与市场制度逻辑一致的传导条件和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市场化主体。相对而言,如果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经济政策是在没有或不完善的市场基础和传导条件下进行的,那么宏观调控显然就是一种外生于市场制度的安排。一般地,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生安排的效应显著,而外生安排的效应则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有基于此,我们可以给出一个分析中国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为何不理想的理论框架。

中国1993—1996年的主导政策被普遍认为是经济转型时期的一次比较接近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宏观调控,并成功地使1992年以来总需求严重大于总供给的宏观非均衡经济实现了“软着陆”。但宏观经济只经历了短暂的均衡之后,旋又在外部冲击和内部制约的条件下,陷入了持续至今且严峻的另一种类型的宏观总量非均衡即总需求小于总供给的状态。面对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出于“速度经济”的要求及基于宏观经济学的基本常识,中国首先选择的是以货币政策为主的宏观调控政策安排,目的在于阻止经济增长率持续下降的势头。然而,到1998年7月为止,尽管包括下调利率、取消贷款限额、调整法定准备金率、恢复中央银行债券回购业务等市场经济通用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几乎悉数释出,经济减速和物价下跌的势头却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鉴于直观的宏观经济现实,当时人们普遍的共识是货币政策失效。关于失效的原因,大多数的分析是借助IS-LM模型进行的,其中主要的观点是“投资陷阱”论、“流动性陷阱”论、“消费陷阱”论等。应该说,这些观点基本上是在给定货币政策的制度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前提下,主要从货币政策本身的作用机理方面实证分析了制约货币政策效应发挥的各种因素,这些政策层面的分析无疑是必要而且也是有针对性的。可是,如果给定的前提在现实中并不存在或不完全具备,那么,这种仅在政策层面的分析就不可能从根本上提出有效的对策。

事实上,中国仍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市场制度基础的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还不完善。中国以增量促存量的渐进式改革方式形成了微观基础的二元格局:一方面,改革后形成的增量部分——非国有企业——基本上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它们具有产权明晰的特征,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的反应,其行为由市场机制调节,是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另一方面,改革后仍然保存的存量部分——国有企业——虽然历经不断深入的改革也日益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但其积重已久的深层问题并非短期内能得到彻底解决,无论在产权结构还是在治理结构中,国有企业都存在着明显的政企难分的特征,因而其行为具有对市场与政府的双重依赖性,是不完全市场经济意义上的微观主体。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对这种二元格局的另一种流行划分法是所谓的体制内的国有企业与体制外的非国有企业。其实,这是相对计划经济体制而言的,如果相对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则体制内的就应该主要是非国有企业,而体制外的是传统的国有企业。

有效的货币政策除了要有能对政策信号作出理性反应的微观基础外,还必须有政策赖于传导的条件。在市场经济中,利率是解释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最重要变量,它通过多种途径传导并影响到实体经济。Munddl(1968)与Fleming(1962)分析了开放经济条件下利率变化经由总需求和汇率波动效应传导的过程;robin(1969)通过对q值(资本资产的市值对重置成本的比值)的定义并将它作为把中央银行与金融市场连接到实体经济的重要因素,分析了资产结构调整效应的传导过程;Modidjani(1977)从居民消费需求角度分析了财富变动效应的传导过程。所有这些传导过程都是以利率市场化为前提、并以相对完善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为基础的。严格地说,中国的利率基本上是由政府确定。利率机制传导的市场化前提不存在,所谓的“流动性陷阱”、“投资陷阱”、“消费陷阱”失去了分析的前提。假定政府确定的利率反映了市场供求,被认为是一种准市场化的利率,那么,在资本市场受到严格的管制以及金融市场被制度的性质强制分割的情况下,金融市场制度基础的局限也极大地制约着利率机制的有效传导。谢平和廖强(2000)明确地指出了利率传导机制的资产结构调整效应与财富变动效应之所以不佳,原因正在于中国的非货币金融资产与货币金融资产、金融资产与实际资产之间的联系不紧密、反馈不灵敏,金融体系与实际经济体系各行为主体和运行环节之间远未衔接成一个联动体。张晓晶(2000)则在MundellV-Fleming模型结论的基础上论证了开放条件下由固定汇率和资本有限流动引致的套利行为以及外汇占款必然制约中国试图通过降息刺激经济政策效果。结合对微观基础的更进一步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非市场化的利率使中国的货币政策在总体上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经济的政府安排,实体经济难以对其作出灵敏反应;第二,假定这种利率等同于市场化利率,那么,货币政策虽然相对于市场经济体制内的微观基础是一种内生安排,但金融市场的制度分割与局限使体制内的主体无法对利率作出反应,而体制外的主体使货币政策相应地又变为外生安排,加上体制外的改革滞后于金融制度本身的改革,金,融微观主体基于金融风险的考虑必然又会限制体制外主体的反应(这就是所谓的“惜贷”)。

金融市场制度的局限使得中国货币政策的传导实际上更主要是通过信用机制来进行的。理论上,货币政策的信用传导机制主要有银行借贷和资产负债表两种典型的渠道。Bernankehe和Blinder(1988)的CC-LM模型从银行贷款供给方面揭示了前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Bernankehe和Gerfier(1995)从货币政策态势对特定借款人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方面阐明了后一种渠道的作用机理。信用机制能否有效地发挥传导作用,其关键的问题是如何降低在信息不对称环境下存在于借贷行为过程中的逆向选择或道德风险等问题,从而使信用具有可获得性。就中国的现实而言,体制内外不同的微观主体的信用可获得性是完全不同的。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非国有企业)因金融市场的制度歧视被隔绝在以银行为主的金融体系之外,货币政策相对于它们是一种外生的安排,效应当然无从谈起。市场体制外的微观主体(国有企业)的反应则可从两方面来分析,一方面是,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良好的主体,它们并非惟一地依赖银行借贷渠道融资,这就意味着信用传导机制所必需的银行贷款与债券不可完全替代的前提难以成立,即使这类主体不受市场的制度歧视,而且金融机构也愿意与它们发生借贷行为,但货币政策对它们的效力相当微弱;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效益和资信状况均不良的主体,由于它们存在严重的道德风险和过大的监督成本,金融机构出于自身稳健经营的要求,又往往不愿与其发生借贷行为,所以形成银行普遍的“惜贷”或“慎贷”现象,货币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也不明显(只是较大地减轻了它们的利息负担)。由此可见,中国货币政策效果不显著并不是(或主要不是)货币政策本身的原因,而是政策背后的微观基础和制度条件问题。

中国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同样可以在制度内生与外生安排的框架下得到说明。1998年中期,当日益严峻的“通货紧缩”和“有效需求不足”问题使得货币政策一筹莫展,以及东南亚金融危机致使通过出口扩大外需受阻的情况下,为了解决总体物价水平持续下跌、经济增长率递减、失业(下岗)面不断扩大等宏观经济问题,政府秉持通过宏观调控扩大内需以启动经济的思路,确立了以财政政策为主并与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取向。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积极财政政策主要是通过移动IS曲线的方式实现扩大总需求的目的,实际上是凯恩斯主义政策主张在中国的一种实践。对积极财政政策选择实施的时机和它的重要意义(稳定人们的预期)几乎没有人表示怀疑。尽管以增发国债为主要内容的积极财政政策被认为在扩大基础设施投资进而拉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权威部门统计测算的结果是增发国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98年和1999年分别达1.5%和2.1%),但作为市场经济意义上的一种宏观调控政策,财政政策的主要功能并不仅仅体现在扩大支出的直接效应方面,而是在于通过政府支出的扩大去拉动民间投资的间接效应方面,否则,财政政策就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投资没有两样。就后一方面而言实际效果并不理想。不少人担心积极财政政策长期继续下去有可能导致计划体制复归和债务危机。

关于积极财政政策为何难以有效地拉动民间投资需求增长的原因,学术界已展开深入的探讨并提出了多种解释。其中大多数的分析都将问题的症结归咎于基础设施的产业链太短以及整个产业结构不合理方面,强调正是基础设施的产业关联性差,当把财政资金集中投向本来就已存在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基础原材料部门,并且主要又是以政府大包大揽而不是贴息、参股和项目融资等方式投入的情况下,民间投资自然不可能参与进来,最终的结果是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不大,经济启而不动。无疑,中国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在现象层面表现出来的因果关系确实如此。但根本的原因却正如光教授(1999)所指出的,是政策扩张与体制收缩的矛盾。如果从财政政策是一种典型的政府制度安排的观点出发。我们可以就它与微观基础的关系对政策效应作出进一步的解释。这就是,由于财政政策与政府关系紧密的行为主体(特别是国有主体部门)具有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这种较强的内在一致逻辑恰恰又是人们所担心的计划体制复归的重要表现),积极的财政政策对这类主体的投资引诱效果相对明显;由于财政政策相对市场体制内的微观主体是一种典型的外生制度安排,积极财政政策的各种乘数效应受到体制的摩擦,因而对民间投资和居民消费需求的拉动效应不明显,亦即IS曲线移而不动。

上述给出的仅仅是制度基础的分析框架,它并不是宏观调控分析的全部内容。如果到此为止,则很容易使人误解为:只要宏观调控政策是内生的制度安排,就可以实现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其实,即使是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也并不必然意味着它能够解决所有的问题(凯恩斯主义政策70年代在“滞胀”面前的失灵就是明证)。因为,如果宏观调控作用的仅仅是宏观经济总量,就不能要求它去解决结构问题;如果宏观调控政策的本义只是一项短期的稳定政策,又岂能冀望它来实现长期的经济增长?这实际上也就涉及宏观调控政策是否存在一个有效的边界问题,内生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也只有在有效的边界范围内才能得以释放出来。

二、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短期还是长期?

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长期与短期之争,实质上也就是关于政府经济职能边界的理念之争。在西方,现代宏观经济学各流派之间对此也展开过激烈的论争,从凯恩斯主义到货币主义再到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和新凯恩斯主义,其政策理论的核心实际上也可归结为宏观调控政策的期限边界问题。比较分析各流派不同的政策理论主张,应该会有助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

(一)短期边界论:凯恩斯主义、货币主义及新凯恩斯主义的政策主张

在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背景下,凯恩斯从不变的价格水平可以存在不同的总产出水平及相应的就业水平的现实出发,以现实存在的货币工资刚性、价格刚性、流动性陷阱和利率在长期缺乏弹性等作为分析前提,把经济分析的重点放在宏观总体的真实变量上,指出宏观经济总量的非均衡主要是总需求波动(有效需求不足)的结果,市场力量并不能迅速有效地恢复充分就业均衡。根据总需求决定原理,凯恩斯进一步推论出,只有通过政府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引导消费倾向和统揽投资引诱,并使两者互相配合适应,才能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从而使经济在充分就业的水平上保持稳定。

在凯恩斯看来,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总需求管理政策是相机抉择的短期政策,因为“在长期我们都死了”。关于宏观调控政策的短期边界论,我们可用标准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加以说明。在图1中,假设总需求曲线AD0与总供给曲线AS相交的A点表示经济最初处于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Yn),当经济受到现实总需求的冲击,即AD0左移至AD1之后,由于现实中存在着货币工资刚性和价格刚性,必然导致厂商削减产量和就业量(从Yn减到Y1),这时,经济将在小于充分就业水平的B点实现均衡,而不可能任由价格的自由下降调整到C点的充分就业均衡水平。正是投资者不确定预期及由此形成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AS在A点以下演变为一条具有正斜率的总供给曲线,它意味着完全依靠市场力量很难迅速有效地将Y1恢复到Yn。因此,要使经济在较短的时间内从B点回复到A点,最有效的办法是通过政府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使AD1,移动到AD0。在有效需求不足问题解决后,AS曲线恢复到古典的垂直状态,市场价格机制继续发挥作用,此时如果继续实施积极的政策会加剧价格水平的上涨(通货膨胀)。从凯恩斯主义的AS一AD模型中不难看出,总需求管理政策的边界只限于AS曲线具有正斜率的部分,亦即存在于有效需求不足的状态。

在20世纪60年代末到70年代初,正当凯恩斯主义需求管理政策在“滞胀”面前日益失灵的情况下,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货币主义学派提出持久收入假说和自然率假说来解释“滞胀”现象,并对凯恩斯主义的需求管理政策发难。货币主义者认为,长期菲力普斯曲线是一条起自自然失业率的垂直线,不存在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的交替关系。虽然短期内通过政府积极的财政政策可以影响产量和就业量,但就长期而言,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使得财政扩张的量不过是对私人部门支出的量的替代,税收的变化也因不能影响持久收入而仅有非常微弱的乘数效应。货币政策也同样只会在短期内当人们按错误的价格预期决策时对产量和就业量产生影响,而在长期一旦错误的价格预期得到纠正,即“货币幻觉”消失之后,实际工资、产量和就业量都将复归到各自的自然率水平。因而任何通过政府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试图保持较高的和稳定的产量和就业量水平的努力,最终只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加速上升和经济的更不稳定。与重视财政政策作用的凯恩斯主义者不同,货币主义者从稳定的货币需求函数出发,坚持经济在遭遇需求冲击后仍会相当迅速地恢复到自然率的产量和就业水平附近,强调即使是短期的需求管理政策也不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因为政策制定者为了某种政治利益而操纵经济导致的政府失灵可能比市场失灵更糟。因此,为了稳定经济,应该用旨在稳定价格预期的货币规则取代相机抉择的需求管理政策。

新凯恩斯主义从最大化行为和理性预期的基础上去探寻关于工资和价格粘性的原因,进而建立了包含确定价格和接受需求的厂商、新古典生产函数、市场不完全性、信息不对称等方面具有坚实微观基础的宏观经济模型(Mankiw&Romer,1991)。由此导出的政策含义强调,由于经济自动均衡将以长期的萧条为代价,因此,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可以使经济在短期内稳定在产量和就业的自然率水平附近。新凯恩斯主义关于短期政策的观点分别以工资粘性模型(图2)和价格粘性模型(图3)来说明。在图2中,LAS是一条与古典一致的垂直总供给曲线,SAS则是由一定的预期价格水平(pe=p0=W0或pe=p1=W1)给出的短期总供给曲线。假定经济初始在产量和就业自然率水平(Yn)的A点上运行,当发生意外的总需求冲击后(总需求曲线从AD0移到AD1),即使价格可自由伸缩,但由于工资已由谈判合同固定,经济必然从A点移动向小于充分就业均衡(Y1)的B点。正是因为工资合同需要交错调整不可能使劳动市场在C点出清,新凯恩斯主义者强调政府对意外冲击的反应远比私人部门协商调整工资迅速。因此,在短期内,通过政府的总需求管理政策能够将经济稳定在自然率水平附近。图3表明的是,总需求的冲击之所以使经济从A点移向B点,主要是因为存在价格粘性(比如菜单成本)。如果商品市场不可能在C点迅速出清,那么总需求管理政策在短期就应该有所作为。

(二)零边界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政策主张

建立在理性预期、自然率假设和市场连续出清基础上的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包括以卢卡斯为代表的货币经济周期学派和以巴罗、基德兰德、普雷斯科特等为代表的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前者从需求冲击、信息不完全及闲暇(劳动)的跨期替代效应方面建立起解释经济周期波动的原因和传导机制的货币经济周期模型,认为在短期内,虽然不完全信息下发生的意料之外的货币冲击会导致经济总量的波动,但在长期中,由于人们能够根据不断获得的信息去修复错误的预期,经济将自行恢复到自然率的增长路径。基于预期到的货币冲击对经济没有实际的影响,因而旨在稳定经济的货币政策在任何时候都无效。这种货币政策零边界的推论可由图4说明。

在图4中,垂直的LAS曲线表明具有理性预期的经济主体行为完全由市场价格机制调节,每一条倾斜的SAS曲线则由相应的预期价格水平给出。假设现期发生了出乎意料的总需求增加(货币冲击使AD0移到AD1),则货币工资和价格水平必然会因商品和劳动市场存在超额需求而上升。此时,如果具有不完全信息的厂商(工人)误将一般物价水平(货币工资)的上升当做相对价格(实际工资)的上升并相应地增加产品(劳动)供给,那么经济将暂时“意外”地沿SAS0曲线从A点移动至B点。然而,一旦经济主体理性地认识到实际工资和相对价格并未发生变化并完全调整预期,则SAS0会迅速移到SAS1,产量和就业复归到自然率水平(C点)。因此,除非货币政策不被意料到,否则,无论长期还是短期的货币政策都归无效,而意料之外(欺骗公众)的货币政策本身只能进一步加剧经济波动。如果用“适应性预期”替代“理性预期”概念,则图4也是一个货币主义的AS—AD模型。

实际经济周期学派坚持货币中性论,认为货币对实际经济变量没有影响,因为是产出水平决定货币变化而不是相反,所以货币政策的作用为零。他们主要从生产函数与总供给的关系方面建立起分析模型,强调实际因素(尤其是技术)冲击是经济周期波动的根源。在他们看来,当一个部门出现技术进步后,它必然会通过部门性的波动源传导到经济的其他部门,技术冲击的随机性使产出的长期增长路径出现随机性的跳跃,产量和就业的波动实际上并不是对自然率水平的偏离,而是对生产可能性变化的最优反应,因此,任何反周期的政策都是反生产的没有意义的。关于实际经济周期模型的政策含义,巴罗通过复活李嘉图等价命题,认为公债是中性的,经济主体的预期理性会抵消政府无论是以公债还是税收等方式筹资的效应,因而试图刺激经济扩张的积极财政政策无效。基德兰德和普雷斯科特则通过比较有无约定条件下的均衡解,从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和政府信誉方面论证了凯恩斯主义的相机抉择政策是无效的。

由上可见,凯恩斯主义为政府提供了市场经济中反萧条的最初的政策理论,并将其边界严格地界定在短期,它的效应也被战后西方国家20多年的实践所证实。新古典宏观经济学将宏观经济政策的期限边界定格为零,虽然这种政策主张远离现实,但作为政策理论却为反思传统的宏观调控政策效应提供了一种路径。现代宏观经济学中,几乎没有任何一派是把宏观调控政策当做长期的政策。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与目标边界:总量稳定还是结构增长?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宏观调控政策必然会存在一定的作用对象与目标。关于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对象究竟是总量还是包括结构?它的目标究竟是稳定还是增长?对此的不同认识显然直接影响到对宏观调控政策有效性的评价,而在更宽泛的意义上则影响到能否正确地认识市场经济中市场与政府的作用。

(一)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是宏观经济总量

现代市场经济中的政府制度安排或经济职能从总体的内容层次上可以区分为一般的市场条件的创立与维护、微观经济规制、宏观经济调控三大类。与基于市场失灵外在地要求政府干预经济的微观规制安排不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内在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并导致经济总量严重非均衡基础上形成的政府安排。由于动态经济中经济出现周期的波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市场机制如果假以时日能够自动调节经济至自然率的均衡水平,但在经济达到均衡之前可能需要经历一个较长时期的萧条意味着必须付出总体社会福利损失的严重代价,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一般内在地要求通过政府运用一定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去调控经济总量,以减少市场机制调节时滞产生的高昂成本。从宏观调控的内涵来看,它作用的对象显然是总量方面,但其作用的结果又必然会间接地影响到具体微观主体的行为。而正是这种直接对象与间接结果的传导表明了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这也是为什么说有效的宏观调控必须有坚实微观基础和传导条件的原因。有必要说明的是,如果依据作用结果来界定政策边界,那么也许可以把结构列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不过,随之而来的问题可能就会陷入体制认知的误区(这点将在后面说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边界严格界定为总量的观点也明确地反映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

(二)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

前已述及,宏观调控政策作用的结果不仅会而且应该影响到微观主体的行为决策和产业结构的相应调整。但宏观调控政策的对象却并不针对具体的行业和部门,否则宏观调控就等同于微观规制。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表明,对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普遍认同,推动了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发展。在市场经济中,通过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对供求关系进行调节,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使资源在各产业和部门间得到有效配置,产业结构的形成和优化正是市场在产业间配置资源的必然结果。历史地看,产业结构的形成和调整也曾在不同的体制下完全或主要由政府来安排(通过产业政策),由此形成了典型的计划经济体制及所谓的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体制(如日本和韩国等)。不过由政府取代市场、通过产业政策干预市场机制在产业间的资源配置而形成的产业结构从长期看是非常脆弱的,日本和韩国经济(金融)危机不断,中国重复建设问题严重,政府安排的产业政策不能不说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由于产业政策在实质上是政府依据自己确定的经济变化趋势和目标设想来干预资源在产业间的配置,产业政策在资源配置的方式上与计划经济是相同的,计划经济所固有的缺陷必然会重现于产业政策的制定上(汤在新、吴超林,2001)。政府对具体产业的干预应以市场失灵为依据确定。如果将产业政策当做一种宏观调控政策,显然它相对市场基础是一种外生的安排,其绩效将存在体制的制约。不仅如此,如果将产业结构作为宏观调控的对象,也与产业结构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存在逻辑上的矛盾。应该承认,中国当前的经济问题主要是结构问题,但结构问题不是宏观调控直接的对象,结构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市场基础的发展和完善,这也是理解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关键之所在。

(三)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是为市场对资源的基础性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

对于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减少经济周期波动、促进经济总量均衡从而为市场机制有效进行资源配置创设稳定的外部条件的目标业已获得广泛的认同,并为当今世界各国政府所采纳(除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反对外),不过,关于经济增长是否应该作为宏观调控政策的目标则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存在重大的分歧。严格地说,经济增长属于总供给的范畴,它取决于生产要素的投入与组合,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一般坚信构成总量内容的总供给方面是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即使出现总供给冲击的经济周期波动,认为也应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在现代西方宏观经济理论中,宏观调控政策归属于总需求的范畴,政策的目标被界定在因总需求冲击引起经济周期波动后的稳定方面,而且强调的是短期。如果说凯恩斯主义所强调的积极财政政策的乘数效应中包含了一定的经济增长目标,那么这种增长主要也是随积极财政政策稳定投资者预期而来的私人部门的增长,公共财政支出的增长本身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然属于稳定的手段,目标是为民间投资的启动创设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实践中,货币政策事实上也一直是以稳定通货而不是经济增长为目标。

最近10年来,随着现代宏观经济学的发展,特别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对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能够产生合意的长期经济增长表示怀疑,认为过分关注短期稳定的需求管理政策忽视了长期经济增长的问题。他们指出短期的产量波动虽然具有重要的福利后果,但长期经济增长的福利含义远远超出任何短期波动的影响(Romer,1996),强调现代经济分析的重点应该从总需求转向总供给方面(因为总量非均衡都是微观扭曲的结果)。这种从对短期稳定的关注转向长期经济增长路径探讨的理论发展方向所给出的政策含义是,政府既能够积极地也能够消极地影响长期经济增长,而积极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经济的最优增长路径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像中国这样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由于市场基础不完善,政府安排的宏观调控政策一直附存着经济增长的目标。在中国扩大内需的宏观调控实践中,先是1998年上半年明确地将货币政策作为保证8%的经济增长率目标的手段,当认识到依靠货币政策难以实现预期目标的情况下,又进一步明确提出启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来保证经济增长。应该承认,一系列积极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阻止经济增长率的严重下滑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现实结果与预期目标的巨大差距表明,将宏观调控政策目标严格界定为短期稳定更为确切。实际上,多重目标之间的相互矛盾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宏观调控政策效应的释放,积极财政政策的短期经济增长目标在中国经济的存量部分还一定程度上存在,但在经济的增量部分则明显难容。目前,国内已有不少学者开始在关注短期稳定的基础上探讨中国长期经济增长的路径问题,如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宏观组(1999)就曾明确提出:“宏观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始终坚持以市场化为取向,通过制度创新、加快结构调整来求得长远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扩大内需如果不是作为一项短期政策而是作为一项基本政策,一定要和供给管理的政策结合起来”。特别是从2000年5月中国经济出现重大转机后,关于长期经济增长要依赖市场基础和制度条件的完善已逐步成为共识。

四、简短的结语

在中国的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一向重视政府制度安排的作用,这无疑是中国客观现实的要求。与此同时,我们又必须对政府制度安排在经济的不同领域和层次内容上的差异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事实上,就宏观调控政策作为一种政府制度安排而言,它在西方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中具有比较清楚的界定,而国内对其内涵和目标等问题上的认识则是相当含混或者说是相互矛盾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宏观调控问题的基本认识是:

——市场经济有效配置资源是以产权明晰的市场主体行为和形成理性预期从而能对市场价格信号作出灵敏反应为基础的。针对经济总量非均衡的宏观调控如果没有坚实的微观基础,那么,作为一种外生的制度安排的政策效应释放必然受到极大的制约。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还需要相应有效的市场传导条件或机制。在中国,由于市场结构并不完全,特别是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仍属管制市场,缺乏有效的市场传导机制使宏观调控成为一种外生于市场条件的政府安排。因此,宏观调控政策能否发挥作用已不仅仅是政策本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