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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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

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范文1

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担保人)无力以现金资产偿还金融企业债权时,金融企业依法行使债权和担保物权而向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收取的用于抵偿债权的非现金资产。广义的抵债资产既包括金融企业依法取得的拥有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处置权的抵债实物资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商品物资等;也包括抵债的股权、应收账款、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资产。本文所称的AMC抵债资产,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在不良资产收购接收、处置过程中资产置换、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债取得的抵债资产。本文就当前AMC抵债资产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抵债资产取得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从AMC抵债资产来源看,既有从剥离银行划转接收的,也有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由法院依法裁定、协议抵债或资产置换取得的。后一种情况,基本不存在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但对由剥离银行直接接收的抵债资产,由于情况复杂,有的银行已部分处置,有的因移交过程中没有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而AMC的项目管理人员未及时清理档案,就存在因不知情或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未及时入账,出现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无法入账的问题。无论是剥离过程中接收的抵债资产还是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抵债资产,都存在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取得的情况,对这部分抵债资产就很难正常入账。三是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确定问题。AMC取得抵债资产后,主要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即按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偿的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之和入账。抵债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税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记入“营业费用---业务费用”,不计入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但现实中会出现法院裁定或抵债协议未明确抵债金额的情况,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财金[2000]17号)第31条规定:“待处置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价”。而公允价值通常指市场交易价格,由于抵债资产种类繁多,并是非标准产品,要寻求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非常困难的,缺乏可操作性,这给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带来困难。四是对AMC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胜诉后取得债务人(含连带责任担保人)对次债务人的应收债权在财务上没有任何体现和反映。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据此,AMC在会计核算中应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即应以取得对次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科目相应的债权。

(二)抵债资产管理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落实不力问题。各AMC内部管理制度均对抵债资产日常管理中要求定期(半年或一年)进行实地盘点,以了解抵债资产保管状况,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但现实情况是,实地盘点制度落实过程中很少有财务人员参与,项目经办人员也并非都通过实地对抵债资产现状进行勘查,账存抵债资产存在毁损、被盗或灭失的风险。二是少量抵债资产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情况。特别是AMC成立初期,由于管理不规范,存在房产、机动车辆等抵债资产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违规行为。三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未按谨慎性原则提取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致使会计信息不对称,不能真实反映抵债资产贬值和损耗程度。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45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计提项目包括抵债资产。四是AMC财务部门大多未建立完整的“抵债资产管理台账”,以全面地反映抵债资产的取得、管理和处置的全过程,通过执行定期检查、账实核对制度,对抵债资产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三)抵债资产处置环节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抵债资产 “以租代售”的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和分期收款出售的核算问题。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规定,上述租赁业务,应按资产账面价值将其转入“融资租赁资产”和“经营租赁资产”。对办理租赁业务中取得的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租赁收入。而实际操作中,AMC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直接将当期租赁收入冲减了“待处置(抵债)资产”科目,不符合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对承租人违约延期付款的情况,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应收账款(债权)”科目进行核算。对抵债资产处置中以分期收款方式出售的核算,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超期限处置问题。按目前AMC内部的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快抵债资产的处置,规定抵债资产(股权除外)应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处置完毕。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抵债资产都存在超期限处置问题,这固然有市场方面的原因,但财务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三是对一时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的处置,AMC通常的做法是,将处置收入作为正常本息回收直接冲减“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这种做法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不能真实地反映AMC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

二、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财务会计制度上看,由于财政部一直未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只制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仅靠单一的财务制度远远不能规范AMC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要求。况且,2000年出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主要是规范对政策性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而目前AMC的业务已不局限于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还包括了大量商业化不良资产的处置业务,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财务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现有业务需要。这是造成目前四家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不统一且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从抵债资产管理制度看,财政部也未针对AMC的实际情况,出台类似《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的AMC抵债资产管理制度,AMC缺乏统一的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和核算的制度规范和监管标准。

(三)从AMC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看,前述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力和管理不到位方面的原因,如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不落实、未经审批擅自自用等。也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方面的原因,如租赁和代位权确立后的会计核算处理问题等。

(四)从AMC的财务体制上看,由于AMC不存在利润(损益)核算的问题,财政部对AMC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考核,主要以“两率”(现金回收率和处置费用率)承包考核为核心。这种财务体制的安排,决定了某些财务核算失去了意义。比如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

三、完善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建议财政部及时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以规范AMC商业化转型后不良资产处置活动会计核算的需要。同时,应在AMC六年来不良资产处置财务会计核算实践的基础上,适时修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AMC的财务行为。在具体业务的核算管理上,一是对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问题,应按合理定价原则,经过严格的资产评估程序来确定抵债资产的价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合理定价来确定入账的“公允价值”。二是对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应设立“待转抵债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以杜绝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现象发生。三是对经诉讼由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而取得对次债务人应收账款的情形,应设立“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以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相应的债权。四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应按重新评估认定的市场公允价值,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五是对抵债资产分期付款出售或租赁经营中出现的违约延期支付的情形,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 “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和反映。

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范文2

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担保人)无力以现金资产偿还金融企业债权时,金融企业依法行使债权和担保物权而向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收取的用于抵偿债权的非现金资产。广义的抵债资产既包括金融企业依法取得的拥有所有权、收益权、使用权、处置权的抵债实物资产,如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交通工具、商品物资等;也包括抵债的股权、应收账款、版权、专利权、商标权等权利资产。本文所称的AMC抵债资产,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AMC)在不良资产收购接收、处置过程中资产置换、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债取得的抵债资产。本文就当前AMC抵债资产财务会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抵债资产取得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入账不及时问题。从AMC抵债资产来源看,既有从剥离银行划转接收的,也有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由法院依法裁定、协议抵债或资产置换取得的。后一种情况,基本不存在入账不及时的问题,但对由剥离银行直接接收的抵债资产,由于情况复杂,有的银行已部分处置,有的因移交过程中没有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而AMC的项目管理人员未及时清理档案,就存在因不知情或管理不到位而导致未及时入账,出现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无法入账的问题。无论是剥离过程中接收的抵债资产还是在处置过程中取得的抵债资产,都存在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取得的情况,对这部分抵债资产就很难正常入账。三是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确定问题。AMC取得抵债资产后,主要按照实际抵债部分的贷款本金和已确认的利息作为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即按法院裁定或协议抵偿的贷款本金和表内利息之和入账。抵债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税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记入“营业费用---业务费用”,不计入抵债资产入账价值。但现实中会出现法院裁定或抵债协议未明确抵债金额的情况,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财金[2000]17号)第31条规定:“待处置资产应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计价”。而公允价值通常指市场交易价格,由于抵债资产种类繁多,并是非标准产品,要寻求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是非常困难的,缺乏可操作性,这给抵债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带来困难。四是对AMC依法提起代位权诉讼胜诉后取得债务人(含连带责任担保人)对次债务人的应收债权在财务上没有任何体现和反映。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据此,AMC在会计核算中应进行相应的账务调整,即应以取得对次债务人的应收账款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科目相应的债权。

(二)抵债资产管理环节在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落实不力问题。各AMC内部管理制度均对抵债资产日常管理中要求定期(半年或一年)进行实地盘点,以了解抵债资产保管状况,及时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但现实情况是,实地盘点制度落实过程中很少有财务人员参与,项目经办人员也并非都通过实地对抵债资产现状进行勘查,账存抵债资产存在毁损、被盗或灭失的风险。二是少量抵债资产存在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情况。特别是AMC成立初期,由于管理不规范,存在房产、机动车辆等抵债资产未经批准擅自留用的违规行为。三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未按谨慎性原则提取抵债资产减值准备,致使会计信息不对称,不能真实反映抵债资产贬值和损耗程度。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45条规定:金融企业应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度终了时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其计提项目包括抵债资产。四是AMC财务部门大多未建立完整的“抵债资产管理台账”,以全面地反映抵债资产的取得、管理和处置的全过程,通过执行定期检查、账实核对制度,对抵债资产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三)抵债资产处置环节财务核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抵债资产“以租代售”的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和分期收款出售的核算问题。按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规定,上述租赁业务,应按资产账面价值将其转入“融资租赁资产”和“经营租赁资产”。对办理租赁业务中取得的收入,按规定计入当期租赁收入。而实际操作中,AMC采用收付实现制原则直接将当期租赁收入冲减了“待处置(抵债)资产”科目,不符合现行财务制度规定。对承租人违约延期付款的情况,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应收账款(债权)”科目进行核算。对抵债资产处置中以分期收款方式出售的核算,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二是抵债资产超期限处置问题。按目前AMC内部的抵债资产管理办法,为加快抵债资产的处置,规定抵债资产(股权除外)应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处置完毕。但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抵债资产都存在超期限处置问题,这固然有市场方面的原因,但财务部门缺乏必要的监督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三是对一时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的处置,AMC通常的做法是,将处置收入作为正常本息回收直接冲减“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这种做法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原则,不能真实地反映AMC不良资产的处置过程。

二、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从财务会计制度上看,由于财政部一直未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只制定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仅靠单一的财务制度远远不能规范AMC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和会计核算要求。况且,2000年出台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主要是规范对政策性剥离的不良资产处置的财务行为,而目前AMC的业务已不局限于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业务,还包括了大量商业化不良资产的处置业务,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财务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现有业务需要。这是造成目前四家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不统一且存在诸多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从抵债资产管理制度看,财政部也未针对AMC的实际情况,出台类似《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的AMC抵债资产管理制度,AMC缺乏统一的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和核算的制度规范和监管标准。

(三)从AMC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看,前述抵债资产核算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力和管理不到位方面的原因,如抵债资产实地盘点制度不落实、未经审批擅自自用等。也有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方面的原因,如租赁和代位权确立后的会计核算处理问题等。

(四)从AMC的财务体制上看,由于AMC不存在利润(损益)核算的问题,财政部对AMC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处置的考核,主要以“两率”(现金回收率和处置费用率)承包考核为核心。这种财务体制的安排,决定了某些财务核算失去了意义。比如抵债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等。

三、完善AMC抵债资产核算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建议财政部及时出台《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会计制度》,以规范AMC商业化转型后不良资产处置活动会计核算的需要。同时,应在AMC六年来不良资产处置财务会计核算实践的基础上,适时修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AMC的财务行为。在具体业务的核算管理上,一是对抵债资产的入账价值问题,应按合理定价原则,经过严格的资产评估程序来确定抵债资产的价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的合理定价来确定入账的“公允价值”。二是对因欠缺合法的手续或法律依据而无法入账的抵债资产,应设立“待转抵债资产”科目进行核算,以杜绝抵债资产滞留账外现象发生。三是对经诉讼由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而取得对次债务人应收账款的情形,应设立“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以冲减原“待处置贷款”或“购入贷款”相应的债权。四是对抵债资产贬值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在会计期末应按重新评估认定的市场公允价值,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五是对抵债资产分期付款出售或租赁经营中出现的违约延期支付的情形,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通过“待处置应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和反映。

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范文3

社会实践是学校根据专业教学的要求,对学员已学部分理论知识进行综合运用的培训,其目的在于让学生接触社会,加强学生对社会的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使之很快地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去。200x年x月我在____公司进行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实践。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要想熟悉和掌握该公司财务会计的基本操作流程和财务核算过程是不易的。我主要采用了“多看、多问、多学、多悟”四多的方式,基本了解了该公司的整体情况和财务会计概况。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践的内容与过程

整个实践过程分为三周进行,第一周从____x起至____x,在该公司行政、财务部,跟随公司财务科长对整个公司的概况、整个__公司业务的操作过程进行一般的了解。

第二周从____起至____,在该公司财务部,主要学习日常财务核算的全部过程。

第三周从__x起至____,在该公司财务部,主要了解公司财务制度情况和财务人员的主要职责,讨论和学习财务管理的经验和做法。

(一)公司概况

________x。

(二)具体情况

首先,在第一周时间里,我对公司业务流程的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________。

其次,在第二周的时间里,我认真、仔细学习了日常财务操作的全过程。跟出纳人员学会了如何开支票等票据、如何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每月月底如何根据银行对帐单与帐户进行核对,及时编制调节表,向主管计学习财务报表的编制和财务分析。________________。

最后,在第三周的时间里,我学习和了解了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对财务人员的岗位主要职责有了具体认识。________________x。

二、公司在财会方面成功的主要经验

几年来,公司在经营不断发展,业务不断扩大的客观需要的前提下,财务管理得到各级领导的极大重视,行业会计制度日趋规范,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预算也更加完善。

(一)合理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基础。

__________。

(二)建立、健全成本费用明细分类目录。

__________。

(三)进一步完善会计报表的编制和管理制度。

__________。

(四)建立、健全财务预算制度,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__________。

三、公司在财务会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这次社会实践时间很短,但感觉到公司的整个管理,尤其是财务会计工作比较规范、出色。由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公司财务会计也面临着新的挑战,目前我认为该公司在财务会计方面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四、实践的收获和体会

这次在______x公司的实践,虽然时间不长,但是收获颇多。开始认为社会实践只是走走过场形式一下而已,不会对自己有什么帮助,但事实上,通过这次实践,我有了很深的体会,感觉到理论和实践之间还是有一定差别的,在实践过程中能主动的请教,虚心的学习,学会了日常财务工作的一般流程、尽量把理论知识融入到实践中去,使自己的理论知识更上一个台阶,而且实践技能与水平得到提高。在实践过程中与该公司领导和一般科室人员相处关系融洽,锻炼了自己在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相处的方式、方法,深刻体会到立足于社会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情。

(一)改进公司财务会计方面的建议:

1、______。

2、______。

3、______。

4、______。

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范文4

关键词:内部审计 医院内部控制 作用

医院作为我国特殊的事业单位,国家近几年加快了医改的步伐,这给医院内部控制带来了新的挑战,医改的深入使得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变得十分重要。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关键部分,在保护医院资产完整、会计信息真实、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医院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作用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外部审计相比,内部审计是在熟悉医院内部情况,在资料获取和操作上相对容易。医院通过内部审计可以对医院涉及财务收支的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审计,减少差错的发生,杜绝因财务管理不规范引起资金损失,可以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最终实现综合效益的提高。其对内部控制的具体作用表现如下:

(一)利于推动医院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

医院内部审计是为内部控制服务,在内部控制过程中,要制定符合内部控制的审计程序,并对内部控制政策、目标与所需完成的任务进行监督,在监督过程中发现内控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提供科学的建议,推动内控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发展。此外,内部控制不是静止不变的,是随着经济、国家政策需要而不断发生变化的过程,这必然会对医院内部控制工作不断进行调整,调整中问题较多,需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才能及时发现内部控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从而推动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

(二)利于规范和落实医院内控工作

内部审计实质是内控的监督手段,其职能发挥作用的大小关系重大。在监督方面,内部审计主要对涉及医院收支、病房扩建、员工增加、药品购买等方面进行监控,同时也加强对医院各个职能部门进行审计。在审计手段上,不仅要进行内部审计,还要对内部控制制定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察医院各部门内部控制执行力度情况,通过审计从而可以使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工作在国家新财务制度下运行,确保医院内控制度的落于实处。

(三)利于提高医院服务质量

针对目前我国医院看病难、看病贵、部分医院服务态度恶劣的现状,相关公立医院在内部控制方面对涉及上述问题费用方面制定了管理办法,而内部审计能够很好对内部控制中关于手术治疗、药品收费问题进行监督落实,杜绝个别医院违规乱收费等问题发生,同时能够对内外科临床诊断过程进行有效监督,规范临床医生行为,利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医院的服务病人水平。

二、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问题和内部审计的调整

(一)医院内审存在的问题

内部审计工作是一种约束机制,在健全内部控制、改善医院财务管理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随着新医院财务制度的印发,我国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在老问题未解决的同时出现了新问题,不利于我国内控工作的开展。

(二)医院内审模式的调整

鉴于上述医院内审中出现的问题,结合新医院财务制度,对内审模式应进行调整。新医院财务制度创新包括对药品收支进行核算、计提风险基金等,同时在核算方面要求更加规范,医院的收支状况要如实反映医院现状;此外,在新医院的财务制度中,预算管理尤为突出,在预算管理中根据预算的分类要不断创新审计方法,加大医院财务监督。为此,医院内审人员应该根据新的要求,对原有工作做出调整,扩大审计范围,取得医院领导支持,提高自身能力,从而开展专项审计,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三、结合新医院财务制度发挥医院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作用

医院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作用较大,然而在新医院的财务制度下必须针对现有内部审计问题对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改善,从而发挥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作用。具体政策如下:

(一)加强内部审计认识,扩宽审计范围

针对目前部分公立医院已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但审计范围有限的现状,医院审计人员需要熟悉新医院财务制度内容,并与旧的财务制度进行比较。通过比较可以针对新的财务需求对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调整,在内审工作重点上要结合新医院财务管理主要任务要求,加强对编制预算、节约成本、成本控制的审计。此外,要全面了解内部审计工作实质,内部审计工作不仅要适应新的医院财务制度要求和不局限于医院财务管理工作,还要扩大审计范围,把医院内部控制内容全部纳入内部审计范围,从而对内部控制进行有效监督,督促内部控制工作的落实。

(二)提高内部审计部门处理能力

针对新医院财务制度的印发,医院审计人员负担更大,要综合医院具体财务情况合理增加审计人员。在人员配置上,应该打破事业单位门槛和内部招聘的惯例,积极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引进专业审计人才,提高审计机构审计水平;同时,审计人员要实行竞争上岗或轮岗的方式,给审计人员以压力,促使审计人员增强学习能力,及时掌握最新医院财务动态,从而不断根据财务变化而调整审计方式。如新医院财务制度中关于成本核算的要求,成本核算按对象分为科室、医疗服务、病种成本、床日等核算。其中科室核算还可以分为临床服务类、医疗辅助类、医疗技术类和后勤类,在进行成本核算审计时,要对不同的成本核算分类进行重新划分,调整审计方式,从而提高成本审计工作的效率和保证成本核算真实可靠。此外,在财务人员结构上,要处理好年龄结构问题,增加审计工作中年轻员工的比重,从而利于增强审计部门活力,为做好内部控制工作起到保障作用。

(三)增强内部审计的权威性

医院内审工作是否具有权威性关键在于医院领导对内部审计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新医院财务制度实施以来,医院领导应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了解,正确认识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关系,理顺内部审计对内部控制的作用,通过制度把内部审计工作确定下来,同时要树立榜样,以身作则,树立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做到上行下效,把医院各部门工作纳入监督中。此外,要强化审计人员责任意识,审计过程中要斩断利益关系,做好监督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起到弥补内部控制漏洞的作用。

(四)规范内部审计工作

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范文5

关键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建议措施

1财务管理的相关概念

财务管理属于企业管理的范畴,主要是指在单位整体的目标指引下,关于资产的购置、资本的融通、经营中的现金流量以及利润分配的管理,是按照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单位的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也是单位行使经济权限,提升经济效益的一项重要的管理活动。目前,在执行财务管理活动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成本效益原则,是指在财务管理活动实施过程中,需要比较活动的实施成本,以合适的成本安排财务管理活动,以获得未来的最大收益;其次,需要遵循风险性原则,由于财务管理活动是根据单位目前的经营状况在未来实施,而未来是不确定的。因此,活动的实施具有风险性,在活动开始之前需要准确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制定财务风险管理方案;最后,需要遵循程序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不是一蹴而就的。例如财务管理目标制定,财务活动方案制定并实施,财务评价等,财务人员需要准确把握各个环节实施重点,开展各种财务管理活动。

2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必要性分析

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对于各项财务活动及相关的经济活动进行组织、协调、控制与监督,实现单位财务活动井然有序地开展,规避财务风险,对于单位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本文认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提升经济效益、规避财务风险、规范员工经济行为等方面。

2.1提升经济效益,规避财务风险

随着社会的发展,事业单位的财务业务越发复杂,财务风险加大。因此,有效的财务管理手段一方面可以通过财务预测判断事业单位的经济状况,合理规划单位的财务活动,使得财务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在资金支出上,可以严格控制一般性经费以及行政经费,降低单位的运行成本,从而提升单位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可以合理地预测潜在的财务风险,例如资金审批使用风险、资产管理风险等,都可以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手段进行预防与控制,提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质量。

2.2制定合理的财务制度,规范员工行为

财务管理活动包含的内容较多,例如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预算管理等,不同的财务活动范畴都需要制定合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制度的颁布与实施一方面可以规范财务活动流程,财务人员在开展具体的工作时,有法可依,按照制度办理,例如,在资金管理上,通过对资金使用的分析与预测,树立“资金走到哪里,管理跟到哪里”的观念,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制度,可以对资金的全流程进行制度控制,避免资金浪费,员工有章可循,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制度的颁布与实施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每一位员工都需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减少了事业单位资产流失,资金使用不明等现象,提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透明度。

2.3当前改革的需要,经济发展的要求

事业单位对于国家的发展不言而喻,并且在事业单位内部,提升资产以及资金安全性对于其改革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事业单位面临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因此,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升财务管控水平至关重要。一方面,是为了适应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的要求,适应新《政府会计制度》的执行,为新制度的实施做好充足的准备;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事业单位整体的管理效率,规避事业单位在深化改革进程中出现资产流失,资金不明等现象。总体来说,事业单位加强财务管理不仅有利于自身的发展,对于推动我国改革进程,提升当地政府以及居民的经济水平也有较为深刻的意义。

3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分析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知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具有深刻的意义,对于当地经济以及自身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但是,目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影响了其发展。

3.1财务意识层面

随着新《政府会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以及改革的不断深化,财务管理观念以及模式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对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制度要求双核算的财务处理模式,并且财务报表要根据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制作双报表,核算方式更加复杂。财务信息也较为冗杂,传统的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应事业单位的发展,但是,目前事业单位内部普遍存在着财务管理意识不足,对于财务制度创新以及手段创新的观念较为缺乏等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对于管理没有足够的重视,还是按照传统的财务管理方法进行财务处理,对于财务管理重要性没有深刻的意识,只认为是事业单位财务部门的工作,缺乏部门之间的配合,并且事业单位性质特殊,财务人员的薪酬直接由政府部门发放,因此,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待提升,当颁布实施新制度或者相关财务政策时,工作主动性并不高;其次,事业单位没有足够的创新意识,财务管理缺乏制度创新,观念创新与手段创新,例如利用信息化手段,大数据技术进行财务线上处理已经成为新的发展趋势,事业单位缺乏相关的政策与指导,导致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3.2员工业务层面

当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发展意味着财务人员的转型,对于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求财务人员掌握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而且要熟悉相关政策,制度以及利用信息处理技术作出准确的财务处理。但是,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首先,缺乏对人才培养的重视,对于财务人员培训,引进以及管理等缺乏相应的制度,导致财务人员工作意识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大部分财务人员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财务处理以及新制度的相关内容不够了解,导致在接下来的管理活动中不能运用自身的业务经验进行操作;其次,员工的考核制度不完善,单位内部吃大锅饭现象较为严重,薪资待遇相同必然会导致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业务处理效率较低,降低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3.3财务环境层面

财务管理水平的提升需要优化的环境为基础,例如财务信息环境、制度建设等。目前,事业单位存在两方面的财务环境问题:一方面,信息化程度不够,一些财务处理工作还需要在线下进行操作,这无疑加大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并且会计差错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缺乏完善的财务制度与内控制度建设,导致财务监督效果交叉,存在资产流失,资金账实不符的现象,加大了财务管理风险,阻碍了事业单位的发展与进步。

4针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问题提出的应对措施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知,事业单位内部在观念意识、员工水平以及财务环境等方面存在问题,需要针对这些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以提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质量,促进单位发展。

4.1转变财务管理观念,加强财务创新

事业单位应该意识到财务管理对于其改革发展的重要性,不应该将其看为财务部门负责的工作,应该转变传统的财务管理观念,加强财务创新。首先,管理层以身作则,认真贯彻执行财务制度政策,组织单位内部员工学习新制度,财务改革的相关内容,制定整体的财务战略目标,并且下发给各个部门,要求部门员工认真执行财务目标,加强对各个部门的考核,并且管理层可以通过组织讲座,内网宣传等途径宣传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鼓励员工主动配合财务工作。其次,在财务创新方面,应该根据事业单位的发展情况进行制度创新,观念创新与手段创新。例如观念创新上,摒弃传统的观念,加强财务人员业财融合,鼓励财务人员了解掌握单位的业务状况,从财务角度提供专业的业务建议,在手段创新上,可以通过大数据支持建立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将事业单位所有的财务信息整合到财务共享服务平台进行集中处理,减少人力耗费,利用大数据技术提供信息决策支持,最终促进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的发展。

4.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财务人员水平

人力资源是单位发展的核心资源,由于事业单位性质较为特殊,财务人员的薪酬直接由政府部门发放。因此,员工的工作责任感,积极性较差,并且新制度的颁布,事业单位的改革深化对于事业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需要从以下方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首先,根据事业单位的经营情况制定合理的招聘,培训制度,提高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准入门槛,为单位招聘合适的,具有丰富经验的员工,并且针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开展定期的专项化的培训,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仅应该培训财务人员基础的业务知识,还需要帮助他们学习并掌握新颁布的财务政策,提高他们的财务信息处理水平;其次,加快财务人员转型升级,大数据的到来给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带来了新的处理模式,也使得财务人员从繁杂,重复的财务活动中脱离出来,更加集中于信息集成化的财务处理。因此,事业单位要将财务人员转型升级提上日程,加快业财融合,从财务角度优化事业单位的业务管理,并且根据事业单位发展情况建立财务共享服务系统,实现信息化财务处理,减少不必要的人力成本;最后,对财务人员开展定期的考核,将整体的财务目标进行细分,具体到每一位财务人员身上,然后在期中与期末针对其工作情况展开详细的评价,作为其晋升与绩效评定的依据,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提升其工作责任心与主动学习的能力,促进财务人员发展。

4.3优化财务环境,制定合理的制度

财务环境是财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保障,因此,事业单位需要创造良好的财务环境,首先,制定相应的制度,例如考核制度、业务处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监督审计制度、审批制度,这些制度是顺利开展财务活动的依据,财务人员按照这些制度开展相应的活动,应该将相关的制度印发成财务制度手册,下发给有关部门,保证所有的员工在执行财务工作时有章可循,防止出现差错;其次,加强信息化建设,引进合适的财务管理软件,将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录入到信息系统中,实现信息化财务处理,为了防止财务信息泄露,黑客入侵,单位内部要设定相应的权限,并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维护,保证事业单位的财务信息安全完整。

参考文献

[1]钱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防范探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6(8).

[2]张忠虎.优化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内部控制对策研究[J].西部财会,2017(5).

财务制度方面的问题与建议范文6

一、财务、会计、税收:处理企业、国家以及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切合点

要说明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以及税法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首先应当对财务、会计和税收之间的关系作出回答。

财务、会计和税务之间的关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出发,他们可视为处理企业、国家和社会之间利益关系的三个切合点。改革开放之前是这样,改革开放以来,乃至于将来建立起成熟的市场经济制度以后,这个结论也同样是成立的。区别只在于,不同的所有制结构,不同的经济运行机制,这三是也就有不同的结合方式。

改革开放以前,基本经济成份是国有企业,经济运行方式是通过指令性实现资源的配置和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以集体企业为主体的非国有企业也采取和类似于国有企业的经济运行方式。就分配制来说,国家作为社会总产品分配主体,按照经典作者所阐述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实行对社会总产品的统一分配,形成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基金,从而实现社会再生。其中,财务制度通过规定资金投入、资产计价、成本补偿、收益确定、利润分配、基金形成等标准,成为三大基金分割的直接依据。财务制度也是国家税收的基础,财务制度所划定的补偿标准和收益确认标准,是确定税基的依据。而会计制度则是按照复式记账要求,根据财务制度和税法所规定的分配标准规范企业的会计科目、报告格式以及反映和核算内容。这时的会计制度本质上是薄记制度。

实践证明,以上分配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财务制度、税收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定位,弊病甚多。主要表现在:第一,分配权力高度集中。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以及发展基金的分配比例都集中在国家手中。企业没有自,大到基建项目,小到更新改造,乃至职工福利设施,都是政府部门决定的。第二,分配过程缺乏制约。社会总产品有多少用于补偿基金,有多少用于消费基金,又有多少用于发展基金,服务于国家计划和预算,而没有考虑经济生活自身的规律。根据国家计划和平衡预算的需要,可以调整成本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可以推迟确认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计划决定财政,财政决定财务,财务决定会计"的运行机制。在这种体制中,只有纵向决定与被决定关系,看不到相互制衡。

由于分配权力集中,又缺乏内部制衡,导致分配比例失调,突出表现是补偿和消费大量欠账,如,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欠账职工福利欠账,环境治理欠账,等等。这些隐患现在已经充分暴露出来,成为当前改革和发展道路上的严重障碍。

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社会总产品补偿基金、消费基金和发展基金之间进行分配。这一结论适应于各种社会和各种体制。问题在于如何进行分配,由哪个主体进行分配,在哪些层次进行分配,根据什么进行分配。计划经济体制的突出问题在于,社会总产品是在国家层次进行分配的,企业并不是分配主体。换句话说,社会资金实行的是宏观循五,补偿基金和消费基金是根据国家计划进而通过财务制度进行分配的。改革的方面是,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承认企业是商品经济的细胞,在企业层次上进行分配,按照资本运动规律组织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会计核算。

企业资本运动,首先表现为资本的投入,形成资本存量,然后经过生产经营过程实现资本的增值,对资本僧值进行分配,形成新的存量,进而实现新的循环。从资本的运动过程中,我们就很容易地找到界定财务、会计和税收的各自作用空间,并且能够找到计划经济体制下分配问题的症结。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是投资本运行规律组织社会再生产,社会部产品价值和新增价值界定取决于财务制度,服务于国家计划和年度预算,最终表现为存量与增量界限的混淆,导致分配关系和分配比例的扭曲,这是我国国有企业当前普遍面临生存危机的深刻背景。

一般认为,会计通过价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这个结论基本上是正确的。但会计的深刻意义还在于,通过资产、负债、权益和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它划定了资本存量和增值量的界限,其中资产、负债和权益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存量的界限,而收入、费用和利润三个要素划定了资本增量的界限,这六个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贯串于会计循环的全过程,是会计职业的崇高追求所在,也是企业的得以持续经营的基础。包括国家在内的投资者所执行的财务活动,实际上是基于存量和增量的分割所进行的资源的配置,包括资本(即存量)的投放和利润(即增量)的分配。税收也是在合理划分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对增值的分配,尽管参与分配的法量依据完全不同于财务活动。

二、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

前面已经说到,传统分配制下,财务制度直接地执行统收统支的职能。是国家实现社会总产品分配的工具。由于分配权力高度集中且缺乏制衡,导致分配结构失调,弊病甚多。为此,我们建议全合认训并重新界定会计准则的性质和功能,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转交由会计准则来执行,建立起体现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约束机制健全的社会总产品分配体制。

问题是,为什么会计准则能够执行这些职能,并且能够避免传统财务制度的弊端呢。这是由会计准则的内在机理决定的。

第一,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实践和人类智慧的结晶。经过近百年市场经济催化,会计准则已经成为有一套逻辑严密的概念体系支撑的规范系统。象真实与公允、权责发生制、可比性、谨慎等概念和原则,已经成为会计确认和计量的因有观念,规范着会计实务,不仅支撑着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在市场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同样也使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分割建立在合理基础之上。

第二,在由投资者、债权人、管理者、政府部门、企业职工和会计职业等所级成的多角关系中,会计准则已经成为处理和协调经济利益关系在内的稳定器。企业是各种经济利益关系的联络点。这里所讲的经济利益,既可能表现为直接经济利益,也可能表来为经经济信息形式存在的间接利益,因为谁拥有更多的信息,谁就有更多的决策能力和影响能力,并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其中,对我们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有意义的,是其直接经济利益方面。会计除了其固有信息功能外,另一个重要功能是资本存量与增量这间的分割功能。对于股权投资者来说,存量是其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保证,一般情况下,会倾向于多确认存量(当然,例外的情况也是有的。比如,对于短线投资者来说,只在意企业的短期价值,可能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而这本身就说明了多元利益的存在);对于债权人来说,他们一般也倾向于多确认认存量,因为,存量充分意味着债权的安全系数更大一些;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其直接利益是税收利益,多确认增量,意味着更大税基;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报酬往往是与企业的当期利润相联系的,他们也会倾向于多确认增量(当然,基于长期雇用、追求长期利益的情形也是有的)。类似于这样的利益主体及其利益倾向,还可以举出一些。为了协调各种利益矛盾,会计职业最早以中间人的面貌出现,主持会计准则的制定。

后来的实践证明,会计职业也是有自己独立的利益的,即,以最小的风险,获取最大的收益。其中,收益表现为市场份额、审计取费,风险则表现为可能的审计失误以及由此引起各种利益主体的诉求。所以它在行使其职能时,就会考虑特定利益关系中的力量对比,并以对自己有利的方式进行政策选择和设计。这正是为什么美国、英国等国家的会计准则制定权限先后从会计职业转移到独立的会计准则制定团体手中的真实背景。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有理由将现行财务制度执行的制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的职能分解出来,使其成为会计准则的职能,建立比较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形成机制,有效地负担起资本存量与增量的分割职能。将财务分配和税收分配以及其他分配形式建立在合理划定资本存量和增量的基础上。

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取能改造为会计准则的职能以后,相应的问题是,是否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笔者认为,将财务制度执行的资本存量和增量分割职能改造为会计准则职能,并不意味着取消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相反,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原则,改善和加强国家作为所有者对企业财务的管理。

所谓财务活动、财务管理,都是围绕资源的配置和分配进行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的配置和分配基本上是由所有者在国家法律约束和计划指导下实现的。资金投资到哪里,投资多少,从哪里筹资,怎样安排资金结构,利润应当怎样进行分配,多少分配给投资者,多少用于后备和发展,基本上是所有者决定的,或者由管理部门在投资者的指导下进行。国家对企业财务的管理至多是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证小股东或债权人的利益作出必要的制度规范。可能的领域有,利润分配顺序,社会保障基金的提取,后备基金的建立,等等。现行公司法律对这类问题已经作出规定。

而国有企业的情况就大大不同了。国家是国有企业所有者,或者通过法人行使所有者职能。国家必须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管理。理由是:

第一,所有者对其资本的管理和控制,是市场经济赖以正常运行的保证。而国有企业的所有者是国家,对于国有资本的投放和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以对经营者的考核,必须由国家来执行。

第二,国有企业是实现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目的的重要途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是一个重要而特殊的经济成份。国有企业固然要以盈利为目的,但其所担负的经济社会目标也是十分重要的,比如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的职能,平抑物价的职能、解决就业的职能等等。这都要通过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来实现。

第三,相对于非国有企业来说,国有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要弱得多,随的经营失败风险比非国有企业也要大得多。在任何一种经济体制中,都表现为一系列的授权过程。于对非国有企业来说,有的是由所有者本人直接经营,自己授权自己,其责任心和风险意识都是很强的。有的则是由私人投资的股份公司,也具有极强的风险意识。当然,由于掌握企业命运的大股东,对小股东潜在的损害,保留必要的后备。公司法律有关条款起的就是这样的作用。而在国有企业,授权层次大大增加,有时甚至不能直接确指是谁授权的。这就大大增加了授权风险。注重眼前利润而忽视长期利润,剥夺性经营而不注意资本维护和技术开发,冒险而不顾忌后果,等等。这就是产权经济学一再提醒的道德风险现象。可以说,国有企业的道德风险比非国有企业要大得多。这就有必要改善和加强国家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管理和监督,比如规定和监控负债比率、流动性比率指标等等。

三、会计准则与税法

在传统体制下,税法和会计制度都是以财务制度为依据的。会计制度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的计价和收益确定标准规范账务处理方法和程序,而税法则根据财务制度确定税基。随着会计制度改革和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职能将由会计准则来承担。

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处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是将税基完全建立在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还是另行制定一套扣税办法。或者将税法与会计准则统一起来。最近几年,不少同志倡导建立一门独立的税收会计学,并发表了一些研究成果。总的来说,有两种意见,一种观点是,税收会计学是财务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它集中研究和处理企业与税收有关的会计业务,比如,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以及纳税申报。还有一种观点是,鉴于财务会计与税收的目标不同以及会计准则与现实分配,即所得税会计。更有人建议,不但要确认所得税的时间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推,在此基础上建立税收会计学。

关于第二种观点,笔者认为,从会计的角度看,企业的纳税业务,与企业其他各类经营活动并没有什么两样,交纳各种税收,所导致的企业纳税久务形成的负债以及多交税收而应当退回税款所形成的资产,与企业对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经济业务的核算原则是一样的,都要遵循有关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标准。单独建立一门纳税会计学,就象要建立应收账款会计学、存货会计学、固定资产会计学一样说不过去。

关于第二种观点,涉及到要不要保持财务会计与税法在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上的一致。就成本和效益方面考虑,会计准则与税法如果能够协调好乃至统一起来,当然是一件好事。因为那样既有助于简化企业会计核算,又便于税收征管。然而,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立法宗旨、服务对象和约束因素诸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就当前实务来说,税法与会计准则在诸多项目的处理上已经出现了一些差异。绝对地讲会计准则与税法保持一致,已经行不通了。但是,赞成会计准则与税法分离,并不意味着不顾成本与效益原则,盲目地追求两者的差异,甚至人为地夸大两者的差异,而不应当尽量保持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一致,不要夸大纳税扣除政策的作用。实际上,某些税收政策的奖励或抑制作用是有限的,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经营环境和企业机制下,更是这样。对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某些项目的确认标准上的差异的处理,笔者赞同我国现任会计制度有关所得税核算的规定,即,企业可以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

有同志建议,不但要跨期分配所得税,还要确认增值税时间性差异,并进行跨期分配,进而建立起税收会计学。笔者认为,借鉴所得税跨期分配原理进行流转税的跨期分期,不失为一种尝试,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任何一种会计方法的采用,都要符合中国现实和特定环境,符合成本与效益原则,不能为会计而会计,为研究而研究;第二,流转税跨期分配与所得税跨期分配一样,都是会计原理和会计原则的具体运用,属于某一类会计业务,指望因此形成一门税收会计学,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四、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

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所要解决的实际上是会计规范本身的结构问题。广义上讲,会计准则是会计制度的一种形式,就象会计制度以外,还有会计规章、会计规则、会计规定、会计处理办法等多种法规体例一样。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搞会计改革,乃至于系统研究会计制度改革,开始用会计准则这个称谓,很大程序上受到西方会计实务的影响。因为美国、英国、加拿大以及国际会计准则都称accountingstandards或accountingprinciples,分别译为会计准则(或会计标准)和会计原则,当时国内大量介绍和译述西方国家会计文献,使得会计准则这个词成为市场经济制度下会计规范的象征。记得当时还曾就会计准则、会计标准或会计原则的区别或联系以及我们该选用哪一个名称进行过多次讨论和论证,后来在1988年义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本理论和会计准则研究组的的研究会主达成一致意见,今天统一用"会计准则"一词,不再在名词上争论了。

现在我们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关系。已经不再是名词本身的讨论。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现在都以其现实存在,直接影响着会计实务和会计理论。当然,由于已经的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际会计经验,会计准则几乎成为新的会计规范的代名词,因而影响更大一些。我们现在要讨论的会计准则,基本上是指已经或即将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而会计制度所涵盖的内容要广泛得多,且复杂得多。其中有代表性的是"两则两制"中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后来陆续的其他行业会计制度,象公路经营企业制度,还有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外商投资企业制度两个会计制度。从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看,表现形式、体例结构、详略程度、政策选择方面存在一定区别,但所涉及的内容基本上是相同的,相互之间的关系确定需要理顺,从而形成有分工又有协调、结构严密的中国会计规范体系。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财政部着手研究和草拟会计改革发展规划时,就提出了会计准则体系这一动议。1991年的《会计改革纲要(试行)》以及先后提出的《关于拟定我国会计准则的初步设想》等文件中,明确提出了建立包括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在内的会计准则体系的设想。当时,按行为和所有制制定的国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国营商业企业会计制度等基本上是以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格式为框架的,这就是本文前面所说的,执行的是薄记职能。也有一些例外,1985年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会计制度以及1992年年初的《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除了传统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方面的内容处,也独立地规定了一些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政策。实施"两则两制"时,由于当时《企业会计准则》只有一个基本准则,尚不能满足具体指导企业会计实务的需要,所以根据基本准则按行业制定了13种会计制度。这些行业会计制度也相应地充实一些会计政策的内容,即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方面的内容。这就是为什么随着具体准则制定工作取得进展,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的重叠之处越来越多、我们越来越关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关系问题的根本原因。

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会计准则时,还主要是直观地借鉴西方国家会计准则这名称和形式,那么经过10年来制定会计准则的长期实践,我们切实感到,分要素、分经济事项制定会计准则这个形式,有显著的优越性。一是分会计要素、分经济业务制定会计准则,有可能将某个要素或业务所涉及的定义、特征、确认、计量和披露要求阐述得比较全面且清楚,逻辑严密;而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其核心是账户设置、记录内容和借贷规则,不可能象会计准则那样根据特定要素或业务的需要灵活组织其结构和内容。二是会计准则这种形式已经成为国际公认的规范形式,已经为国际社会所认同,象法国、德国等国家也开始采用会计准则这种形式。

曾经普遍认为,会计制度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应当用会计准则取代会计制度。现在看来,评价会计制度,应当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辩证地看。就内容来说,通过会计制度规定资产计价和收益确定等会计政策,并不是绝对不可行。有人说会计制度规定过死,不利于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实际上,并不是会计制度规定过死,而是财务制度规定过死,不能把财务制度的问题算到会计的头上;就现行会计制度来说,除了仍然过多受到财务制度制约之外,很难说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政策过死。再说,就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而言,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余地将越来越小。会计制度的问题出在它的形式上,即如前面提到的,由于会计制度是按会计科目组织其逻辑结构的,因此,无法对特定会计要素和会计业务的确认、计量作充分交代,也就限制了它的作用范围,这也是形式决定内容的一个例子。

会计活动包括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因此,会计规范也就有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四个可能的要素。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其他国家的会计准则,都只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三个环节,而基本上没有涉及记录这个环节,就我国的会计准则来说,必要时也有一些有关账的规定,比如,单设账户还是合并反映,直接转销还是备抵方法,就属于记录的规定,因为不影响计量的最终结果。有关记录环节,所解决的问题主要有账户的设置、账务处理程序、账户对应关系,账户与报表项目的协调和配合等等。现行会计制度的形式特别适合于记录制度。所以,要不要用会计准则代替会计制度,实际上就变成了还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有关记账方面的事,是不是交给企业自己来做?

笔者认为,会计制度有关记录环节的规定,主要是帮助企业设置会计科目和建立会计核算体系,并不象会计准则那样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所以,要不要对会计记录环节作出规定,取决于企业会计实务有没有这个需求。离开特定环境,绝对地说取消会计制度或保留会计制度,都是片面的。

近一个时期以来,有不少发展中国家建议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包括会计记录在内的账务处理作出规定或提供指南,日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新设的发展中国家和体制转换国家会计指导委员会(即steeringcommittee;我国会计文献大都将其译为"筹划委员会"。笔者认为,译为"指导委员会"更为贴切),其研究课题之一是,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要不要就会计程序提供指南提出决策建议。另外,法国的通过会计制度(即plangeneralcomptibles;国内大多将其译为"会计总计划"或"会计总方案",这实际上是对法文的直译。法律注册会计师协会最近出版的英文文献,将其译为generalaccountingsystem。笔者以为,为正确表达这份制度所包含的内容,应当译为"通用会计制度")作为法国会计特色的体现,在西非国家及世界一些地区有很大影响。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的命题也是,要不要提供象法国通用会计制度那样的会计指南。